学生会章程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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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学生会章程格式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6613学生会章程格式范例

Sample student union charter format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学生会章程格式【1】

医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健康学院)学生会是在医学院(健康学院)党总支和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领导下,在医学院学发办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院同学,是全院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骨干队伍。

医学院(健康学院)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拥护医学院(健康学院)党总支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

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医学院(健康学院)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院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等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院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全体成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全体干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我院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组织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3)宣传执行各级党组织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

维护我院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医学院(健康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成员负责,接受全体成员员监督。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总支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五条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医学院(健康学院)学工办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学生会,再由各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能:

(1)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策学生会有关重大问题;

(3)审议、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5)收集、汇总并向医学院(健康学院)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设想。

第二节学生委员会

第七条学生委员会是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的构成

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和委员会主席由一人担任。

第九条学生委员会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愿,沟通学生与院部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

(2)委员会主席负责委员会的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若主席不在,由委员会副主席负责;

(3)定期主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每月听取各部工作报告,督促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实施;

(4)听取主席团汇报,监督主席团工作,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察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通报;

(5)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6)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

(7)指导、帮助各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三节主席团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十二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十三条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学期末述职制度。

第四节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3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十六条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

因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组织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十七条学生会内部机构有主席团、秘书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学生管理部。

第十八条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十九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办公室职责

(1)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学生会有关文件;

(4)负责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5)及时向各部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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