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地面二米以上(含二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生产、建筑、安装、清扫等作业,二米以下作业坡度大于45°斜坡下面或附近有致伤因素,均为登高作业。

(二)登高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一级登高作业。由部门主管填报“登高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生产经理批准并备案,一份交施工监护人,待工作完成后监护人签字,交回存档。

(三)登高作业高度5米到15米时,称二级登高作业。超过15米时,称三级登高作业。二、三级登高作业,由部门经理填报“登高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经风险评估并完成所有的安全预防措施后,一份交施工监护人,待工作完成后监护人签字,交还申请部门存档。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规》、省公司及省检修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网络优化项目中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 2.2凡在坠落高度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都称为高空作业。 3、作业安全要求 3.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过相应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认无妨碍职业的病症。 3.2遇有恶劣大风、雨、雾、冰冻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需实施高空作业的任务时,应在工作计划下达的同时,做出危险点、源的相应分析,并进行逐级安全提示。 3.4高处作业应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明确知晓被监护人、监护范围、工作内容、危险点源及预控措施。 3.5近电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始终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过程中严禁失去监护、严禁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3.6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应检查锁扣良好闭锁,并扣系稳固的结构上,严禁低挂高用。 3.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高处作业时防滑、防摔跌、防高处坠落。 3.8高处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应装在工具包内,避免跌落。 3.9高处作业应避免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位置下方禁止作业人员行走和滞留,必要时应设专用围栏措施。 3.10变电站内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施工前应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按照《安规》要求完成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3.11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等设备,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合格,所用设备应定期专人检查、定期完成试验。

登高作业安全(标准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登高作业安全(标准版)

登高作业安全(标准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一)高处作业的相关概念 (1)什么是高空坠落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如何规定高处坠落范围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垂直方向笔直地下坠,因此就有一个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当以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为R,从作业位置至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为h时,国家标准规定R值与h值的关系是: (1)h=2~5m时,R为2m;(2)h=5~15m时,R为3m; (2)h=15~30m时,R为4m;(4)h>30m时,R为5m。 (3)高处作业如何分级 按照不同的坠落高度,高处作业可分为四个等级,即:高度在2??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或特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按性质和环境的不同,可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般高处作业为正常作业环境下,进行的各项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是指较复杂的作业环境下对操作人员具有危险性的作业,有下列八类:①强风高处作业(阵风六级,风速10.8m/s);②异温高处作业;③雪大高处作业;④雨天高处作业;⑤夜间高处作业; ⑥带电高处作业;⑦悬空高处作业;⑧抢救高处作业。 (5)高处坠落主要类型和原因 主要类型有:①因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②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③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移动的物体碰撞坠落等。主要原因是:①作业人员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②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二)怎样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 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的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 4 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医务科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得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1、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 天,定期送往省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场所,应当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六、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了放射工作岗时,医院应当对其进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科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 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 日内,应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 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 善安排,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的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空作业标准分级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 基本定义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2 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规章制度:________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度作业,虽然在2米以下,但是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泄露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二、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高度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5-10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特殊高处作业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者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 第 2 页共 6 页

作业。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和具体规定办法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男职工年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以上,经医生证明体质确实较差,不能适应登高作业者,不应登高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在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地方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主材或垂直上方牢固的结构上,不得栓在附件上。 5、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6、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7、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8、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9、气温(见气温预报数)在38摄氏度以上时应调整作息时间,避高温或适当缩短露天作业时间。气温在-10摄氏度以下进行露天登高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应有取暖的休息室。 10、登高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必须梯脚两端固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11、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 第 3 页共 6 页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得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得内容派出有经验得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得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得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二、每天安排专人查瞧在线监测得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与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 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得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四、按照仪器说明书得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五、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她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六、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得连续性,在维修得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1、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在线监测由指定得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与使用。 二、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得运行,获取最多得有效数据与信息。 三、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得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得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她第三方机构提供。

四、操作与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与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与操作记录。 五、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得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得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六、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得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与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七、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得各种必要得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八、在在线监测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九、不得在在线监测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十、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十一、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她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操作人员须掌握相关安全用品得使用与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 2、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监测站点得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与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三、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瞧各监测站点得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四、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得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五、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定期上报各监测站点得数据、图表、统计等。

登高作业要求

、程序: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的定义: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A)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B)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i)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j) 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k) 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l) 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m)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3) 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登高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定义: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3、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a)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b)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c)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d)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e) 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f)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g)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h)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i)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j)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k)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监护人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MYH.02-BA.ZD-01.257-2012 烯烃中心监护人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编制依据 (3) 4.术语和定义 (3) 5.职责 (3) 6.制度及考核 (4) 7.其他 (5)

1.目的 监护人在直接作业环节起到关键的作用,为确保监护人在监护时能够 认真负责,编制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烯烃中心用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 3.1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2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3中油化安〔2008〕28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 防治、防火安全责任制。 4.术语和定义 4.1用火作业 在生产区和生产管理区进行以下作业为用火作业: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 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打磨钻孔作业;使 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 (产生火花)物件、风镐、气动扳手、液压扳手、喷砂、切割水泥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它作 业;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包括临时照明、移动照 明、电钻、电喷涂、喷漆、电动扳手等);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使用非防爆通讯 工具;机动车进入工艺装置区、罐区及其它生产单元;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其它 作业。 4.2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容器、槽车、罐车、反应器及各种槽、管道、烟道、 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窖)、涵洞、室、沉箱等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或场所特别受限空间是指在被油类和其它危险化学品污染区域和地域内的受限空间。缺氧缺氧 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9.5%的状态。 富氧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高于23.5%的状态。 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探入(指头部入内)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包括具有潜在的和明显的 缺氧危险的或同时存在其他可燃易燃气体、液体,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易燃易爆粉尘的缺氧 危险的受限空间内进行的各种作业。。 5.职责 5.1安全组负责本规定的修订、组织实施和解释。负责对现场直接作业检查。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LOGO XXXX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 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登高作业安全措施

登高作业安全措施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和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登高前,班长应对作业风险进行评估,对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4、登高作业时,应在登高地点两侧各10米处设置警示版。 5、登高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开口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必须用绳子栓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将扳手打入。 7、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270Kg,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时,架子应适当加固,脚手架架杆分布均匀且间距小于1.2米,跨度大于1.2米。 8、铺板应进行固定,防止脱落或由于受力不均侧翻,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9、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 10、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0mm,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

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11、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下数第二档必须用绳子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2、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规定要求。 13、攀登作业时要手抓牢、脚蹬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14、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应有防滑落措施。 15、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16、对临时性登高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采取一定保护措施,确定安全监护人后才能登高作业。

监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监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监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 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 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 的能力。 2、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 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 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在接到“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 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 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

场。 4、当发现用火部位与“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听劝阻时,有权收回“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重点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 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度作业,虽然在2米以下,但是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泄露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二、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高度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5-10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特殊高处作业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者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和具体规定办法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男职工年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以上,经医生证明体质确实较差,不能适应登高作业者,不应登高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在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地方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主材

或垂直上方牢固的结构上,不得栓在附件上。 5、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6、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7、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8、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9、气温(见气温预报数)在38摄氏度以上时应调整作息时间,避高温或适当缩短露天作业时间。气温在-10摄氏度以下进行露天登高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应有取暖的休息室。 10、登高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必须梯脚两端固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1、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垫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12、暴雨、台风、汛期前后。要检查井架、脚手架、机电设备及电源线路,有否发生倾斜、变形、下沉或漏电、漏雨的现象,一旦发生,应及时修理加固。 13、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钩搭,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14、内、外脚手架、脚手片的绑扎及材料规格,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多层交叉作业必须张布安全网。对作业部位上的孔、洞、沟、平台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栏杆。 15、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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