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会计继续教育考试

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系列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二、推行与落地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总括

一、制定背景

1.行政事业为单位内部控制的现状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意义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制定过程

1.行政事业为单位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表现:

·有些单位经济管理混乱,缺乏内部控制,造成资产损失浪费;

·有些单位利用虚假发票掩盖不合规支出,或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采用“白条抵库”、虚构业务等方式贪污挪用财政资金;

·出借银行账户、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未经批准擅自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意义(6个需要)

(1)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2)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3)适应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4)国务院治理“小金库”和打击“假发票”的需要;

(4)我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5)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需要。

(1)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目标是: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职能定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财政资金、公共资产都是纳税人的钱,管好用好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搞好内部控制,能够起到制度笼子的作用。

(2)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2011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提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稳步推进。

(3)适应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管理工作事关大局,基础工作事关成效。

在财政管理上要重点围绕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大力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国家预算资金管理,必须要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内部控制,就是为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

(4)国务院治理“小金库”和打击“假发票”的需要。

2010年国务院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治理活动。

2012年1月17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通报3年来全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2009——2011年全国共查处“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已纠正235.23亿元,其余资金正在清理之中;10429人被追究责任。

2015年度审计,从抽查11个中央部门单位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看,仅扩大开支范围,利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金额3.17亿元,其中既有为保障必要之处不得不到处“凑”情形,也有个别人员借机骗取科研资金的问题

(5)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企业内控:

2008年5月22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2010年4月26日,《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6)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需要。

内部控制在方向、思路、内容、方法上与中纪委积极推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本是

一致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廉政风险防控的组成部分,是从单位内部经济活动风险管控这一角度出发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定过程(七个阶段)

单位内控规范制定过程:

第一阶段:启动和广泛调研阶段(2010-2011年10月)

1.根据国务院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2010年启动了此项工作。

2.2011年初形成了讨论稿,向财政部内相关司局征求意见。

3.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东中西部10多个省近百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情况,500多条意见。

第二阶段: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2月31日)

4.2011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财会便[2011]68号

第三阶段:课题研究阶段

5.2012年1月-9月,财政部课题立项研究。课题组有北京、深圳、中直机关、国管局、武警总部、新疆建设兵团。东北财经大学承担具体工作。9月底顺利结题,获得会计司领导的高度评价。

第四阶段:专家论证阶段

6.2012年10月,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中纪委、市纪委、清华大学、审计署、北京、教育部、交通部、卫生部、中直机关、国管局等参加。

第五阶段:会签发布

7.2012年11月19日,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个阶段

《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1

总体要求——总体目标:

●必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规划、问题导向、共同治理。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七个阶段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

■单位基本问题、内控的基本功能、问题解决方式

■提出遵循基本要求、基本做法

>>做没做,做得怎么样

>>评价风险

>>以评促建的抓手

二、推行与落地

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控规范》)发布实施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基于此,各项相关文件应运而生

(一)2012.12八项规定

(二)2013.1六项禁令

(三)2013.4反四风

(四)2013.9《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五)2013.1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六)2013.1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七)2014.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八)2014.10《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九)2015.12.21财政部对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

(一)2012.12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过去,农民戏称干部调研是‘坐着小车转,隔着玻璃看,全身亮光光,只是做模样’。

中央规定: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是会议冗长重复,有事要开会,没事找事也要开会。所谓的“文山会海”就是对这种现象的概括。

二是会议重形式不重内容,领导要到场,“一把手”要参会,台上滔滔不绝,台下心不在焉,其实会议的实质内容会前就定下了。

三是会议的规矩多。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的工作性会议上,诸如桌签怎么摆,领导出场发言谁先谁后,这里面有很大“学问”。至于会议的内容是否实在,效率又如何,还在其次。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2012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北京中南海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新华社仅用了100来字对习近平与卡特的会见进行报道。对此,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账号昨日解释称,对领导活动报道进行“瘦身”,显示出报道要以“简朴求实”为要,避免“假、长、空”,而要力争“短、实、新”。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原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也是贪官中著名的“文化人”。李大伦在位时出过两本书,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几年下来,“挣”了3000多万元。

大贪官胡长清自诩为书法家,特别爱好到处题字留名。仅以3000元一幅计算,大致就

是近300万元。

(8)要严守廉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中国一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就能造31艘航母。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意义

(1)“八项规定”展示了新一届领导人求真务实,映射出中国未来施政动向;

(2)“八项规定”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反映,是新的条件下对党的优良作风的继承和发展;

(3)“八项规定”明确了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4)“八项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端正党风,遏制腐败。

(二)2013.1六项禁令

2013年1月,中央出台六项禁令,明确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三)2013.4反“四风”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正如有群众总结,形式主义逃避的是服务责任,官僚主义忽视的是群众利益,享乐主义固守的是特权意识,奢靡之风滋养的是腐败空间。以解决“四风”为切入点,正可以撬动深水区改革不断全面推进,这也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深意所在。

1.以务实态度反对形式主义

(六)2013年12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规定》就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规定。

《规定》呈现出四大亮点:

(1)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高档酒水;

(2)管好“住”—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

(3)管控“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4)管制“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总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关键词:

(1)减量: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2)限支:把接待经费支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问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

(4)改革: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浪费行为的土壤。

2.《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1)出国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3)严禁向下级单位转嫁费用

(4)经费管理总体严格化

(5)国际旅费执行标准更加严格

(6)严控住宿费标准

(7)伙食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执行

(8)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

3.《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29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

2016年12月27日,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有法可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2)界定培训范围: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

(3)适用单位: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4)总纲:《办法》规定,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5)严格执行计划、备案制:《办法》规定,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项目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31日前同时报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6)培训“费”范围界定:《办法》提出,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培训费(师资费除外)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

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

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司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

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

(8)单独核算师资费

《办法》提出,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①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②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③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

(9)培训组织

《办法》规定,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市、县及以下。

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办。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邀请境外师资讲课,须严格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境内师资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不得邀请境外师资。

(10)报销结算管理

《办法》规定,报销培训费,综合定额范围内的,应当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师资费范围内的,应当提供讲课费签收单或合同,异地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提供相关凭据;执行中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临时增加的培训项目,还应提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材料。

培训费的资金支付应当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11)严格执行监督检查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8)加强监督

《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新旧管理办法五大变化

入住宾馆未提及“定点饭店”

差旅费标准由统一划定到动态调整

明确部级干部住普通套房

对监督问责情况作出规定

严禁变相旅游,不得接受礼金

(七)2014.6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改革的目标

2.改革的逻辑

3.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4.预算改革瞄准“七项任务”

5.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

6.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1.改革的目标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健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制度保障。

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服务均等化,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素驱动、投资驱动——技术驱动。

●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能归市场的归市场。

●有利于基本服务均等化:通过制度设计解决基本服务均等。

●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总体来讲,体系上要统一规范,即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功能上要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机制上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包括权责对等、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2.改革的逻辑

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

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

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3.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明确事权”。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三是“改革税制”。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

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

四是“稳定税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

五是“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

六是“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时应坚持以下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当前与长远利益、坚持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协同推进财税与其他改革。

4.预算改革瞄准“七项任务”

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主要从七方面推进: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5.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

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6.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看,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前提。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此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要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根据这样的原则,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

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可运用转移支付机制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八)2014.10《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2014年10月8日,经9月30日部党组会议和9月11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1.制度体系

2.组织管理架构

3.内部控制方法

4.内部控制主要内容

5.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6.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

1.制度体系

2.组织管理架构:

3.内部控制方法

内部控制的核心是建立制衡机制,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强调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做到关口前移、“未病先防”。据此,《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提出了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五个方法。

4.内部控制主要内容

在认真查找梳理财政部业务工作及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控制、突出重点

的要求,提出要着重防控八类风险,即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和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明确了防控这八类风险需要把握的重要节点和主要措施,即将风险导向型控制的执行提上日程。同时,对其他内部控制措施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和购买服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也提出了要求。

5.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明确了内控委、内控办、八类风险防控牵头司局、部内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内控管理岗、内控管理联络员等各自的职责,以及责任追究的负责单位。

6.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

明确了内部控制的检查内容和报告程序,强调要建立各单位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定期披露制度和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制度。各单位应组织开展本单位内控日常检查,针对发现的各种风险事件或内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并向内控办报告。

(九)2015.12.21财政部对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

财政部对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

1.指导思想

●十八大、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

·坚持科学规划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共同治理

(1)坚持全面推进

(2)坚持科学规划

单位应当科学运用内部控制机制原理,结合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合

理界定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内部权力运行结构,依托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将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嵌入内部控制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坚持问题导向

(4)坚持共同治理

3.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主要任务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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