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技术规程Urban road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road bas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编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北中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固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蒋乐、侯浩波、黄又清、张伟、周俊、孙爱国、张炎、王文学、周旻、王焕新、黄绪全、孙杰、孙琪、唐正涛、张威、吴超。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40号,邮政编码:430023)。

引言

根据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湖北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鄂质监标[2013]50号)的要求,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专题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湖北地区固化类道路基层设计、施工经验,充分吸纳了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成果,借鉴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制订本规范,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4.1土壤固化剂”与“土壤固化剂强度及技术指标”相关的专利的使用。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

本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保证,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专利授权许可进行谈判。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

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

专利持有人:武汉中固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98号。

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引用性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原材料 (3)

4.1 土壤固化剂 (3)

4.2 粉煤灰 (3)

4.3 土 (3)

4.4 集料 (3)

4.5 水 (4)

5 混合料 (5)

5.1 配合比 (5)

5.2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5)

5.3 性能指标 (6)

6 基层结构设计 (7)

7 施工 (9)

7.1 准备工作 (9)

7.2 配料 (9)

7.3 含水量要求 (10)

7.4 拌和 (10)

7.5 摊铺 (10)

7.6 碾压 (11)

7.7 养生 (12)

7.8 冬季施工 (12)

7.9 雨季施工 (13)

8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14)

8.1 主控项目 (14)

8.2 一般项目 (14)

8.3 验收 (15)

附录A 土壤固化剂检测标准 (17)

附录B 本规程用词说明 (19)

条文说明 (20)

1 范围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土壤固化剂(HAS)稳定混合料修筑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道路土壤固化剂(HAS)稳定混合料基层和底基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土壤固化剂(HAS)稳定类基层与底基层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1.0.4土壤固化剂(HAS)稳定类道路基层与底基层设计、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2 规范引用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JGJ 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CJJ 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37-201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169-2012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T 59-94 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

CJ/T 3073-1998 土壤固化剂

3 术语和定义

3.0.1 土壤固化剂 soil curing agent

以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加入适量的石膏、激发剂及少量母料按照一定配比混合磨细制成的水硬性灰渣胶凝材料。

3.0.2 基层 road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应力扩散层。

3.0.3 底基层 road subbase

直接位于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

3.0.4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 soil curing agent stabilized mixture

土壤固化剂、集料或粉煤灰或土(粉质土、砂、粘土)按一定比例混合,加入适量的水(通常为最佳含水量),经拌和、摊铺、压实及养生形成的胶结质结构。当其抗压强度满足路面基层要求时,该胶结质结构为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

4 原材料

4.1 土壤固化剂

4.1.1土壤固化剂符合行业标准《土壤固化剂》(CJ/T 3073-1998)的质量要求,土壤固化剂(HAS)产品性能指标检测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

4.1.2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土壤固化剂(HAS)强度等级不得低于附录A中的要求。

4.2 粉煤灰

4.2.1粉煤灰化学成分中的SiO2+Al2O3总量宜大于70%;细度(45u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45%,在温度为700~800℃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10%。当烧失量大于10%时,应做试验,当其混合料强度符合要求时方可采用。

4.2.2 SiO2+Al2O3总量和烧失量符合要求的新排放或陈年堆积的粗颗粒和细颗粒粉煤灰均可采用。

4.3 土

4.3.1土的塑性指数(用100g平衡锥测定)宜为10~12,并不得小于6或大于25。当土的塑性指数小于6或大于25时,应采取压实混合料或粉碎土团粒措施。

4.3.2土的有机质含量(重量比)应小于8%。硫酸盐含量(重量比)宜小于0.8%。

4.3.3土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的有关规定。

4.4 集料

4.4.1集料系指碎石、砾石、砂砾、含泥集料、高炉矿渣和稳定的钢渣等材料。

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表4.4.1的规定。集料压碎值的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表4.4.1 集料压碎值、抗压强度与其适用范围

4.4.2混合料中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碎石、砾石或高炉矿渣、钢渣集料级配要求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4.4.2 混合料中集料级配范围

4.5 水

4.5.1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规定。宜采用清洁的地面水、地下水、自来水或PH值大于6的水。

5 混合料

5.1 配合比

5.1.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材料的配合比,应根据所用材料按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两阶段进行设计,由试验段试验资料决定生产配合比。当受条件限制或做试验有困难时,可参考表5.1.1选用。

表5.1.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推荐配合比(%)

5.1.2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采用集中厂拌时,实际施工采用的土壤固化剂掺量宜在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基础上增加0.5%。

5.2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5.2.1 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通过重型击实仪试验方法确定。 5.2.2 当不便用现有的试验仪器和试验方法准确测定时,可按下列公式(5.2.1、5.2.2)计算:

β

ρ

ρ

ρ??+?+?=

p G n m G )(0 (5.2.1)

(%)1002

10?+=C

W W W ω

(5.2.2)

式中 0ρ—— 混合料最大干密度(kg/m 3);

β—— 折减系数,一般用0.98; G —— 集料毛体积密度(kg/m 3

);

M —— 土壤在混合料中占总干重的百分数; P —— 集料在混合料中占总干重的百分数;

ρ—— 混合料中粉煤灰或粉、砂、粘土的最大干密度(kg/m 3

); n —— 土壤固化剂在混合料中占干重的百分数;

0ω—— 混合料最佳含水量(%); C

W —— 混合料总干质量(g );

W1 ——混合料最佳含水重(g);

W2——集料面干饱和含水重(g)。

5.3 性能指标

5.3.1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应符合表5.3.1的规定,强度试验的平行试验最小试件数量,不得低于6组。

5.3.2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回弹模量设计参数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抗压回弹模量设计参数值(Ec)

6 基层结构设计

6.0.1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及《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有关规定,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以确定选用合理的基层。

6.0.2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材料的回弹模量、弯拉强度等设计参数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测定。

柔性路面测试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CJJ/T 59进行;刚性路面测试方法可按柔性路面测试方法进行。

6.0.3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2应具有足够的水稳定性和抗冲刷能力;

3应具有较小的收缩性

4与面层结合良好

6.0.4路基经常处于潮湿和过湿状态的路段,以及在季节性冰冻地区产生冰冻危害的路段应设置垫层。垫层宜采用砂砾或碎石垫层,含泥量不应大于5%。

6.0.5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沥青路面结构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可按表 6.0.5选用。

表6.0.5 沥青路面结构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

6.0.6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组合模式及其使用范围可按表6.0.6选用。

表6.0.6 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组合典型模式及其使用范围

6.0.7为保证沥青面层与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结合紧密牢固,基层上应设置透层油和下封层,透层油沥青可用乳化沥青,下封层可选用稀浆封层或同步碎石封层。

6.0.8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道路基层结构厚度一般不小于15cm。

6.0.9对快速路和主干路等交通量较大的道路,应在面层与土壤固化剂稳定混合料基层之间加铺连接层,连接层宜为沥青碎石混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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