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办法

业务管理办法
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融资租赁业务行为,改善业务管理水平,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提高融资租赁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租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开展的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厂商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适用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一)本办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企业)的要求和选择从供货商处购入承租人所需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再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主要内容为:三个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两个合同—

—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不可解约的全额清偿;租赁期满承租人全额支付租金后,以名义货价购回原有固定资产,附属于所有权的财产风险、维修费用、相应税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为现金头寸及其它资金使用用途等,需要将自有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卖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然后再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使用。租赁期满后以名义货价购回此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

主要内容为:租赁发生时固定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物的位置及使用人不变,两方当事人(法律意义上仍为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租赁期满承租人全额支付租金后,以名义货价购回原有固定资产,附属于所有权的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本办法所称厂商租赁业务,是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以融资租赁方式配合生产厂商,达成其产品销售目的一种租赁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第二章融资租赁基本程序

第五条工作部门:

(一)项目经办部门为公司业务管理部。

1、对申请租赁的客户进行初审,确定是否达到基本条件,决定是否受理;

2、对不予受理的项目,及时向客户说明情况,对决定受理的项目,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项目立项,报项目立项评审会审核,决定是否立项;

3、立项评审会通过的项目,项目经理会同风控经理开展租前调查,并由项目经理编写详细、客观、全面的《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提出尽调结论,对经尽职调查分析可行的项目,报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对调查结果负责;

4、对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经审批同意后,推进后续工作,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确保合同签订符合法律要求;

5、办理公正、保险及抵(质)押物权利登记,落实有效登记,取回权利凭证并妥善保管;

6、监督融资租赁款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制订具体监控措施;

7、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租赁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对策;

8、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

9、及时掌握客户资金状况,按时收回到期租金;

10、对申请租赁展期的客户,调查展期理由是否充分,客观真实,验收展期资料是否真实;

11、对逾期租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及时发出《租金催付通知书》,取得回执,交风险管理部门保管,保证诉讼时效的延续;

12、建立《应收租金明细台帐》,随时记录租金动态;

13、客户支付完毕所有应付租金,融资租赁合同履约结束后,对融

资租赁项目进行总评价,编写《融资租赁项目总结报告》,呈报项目评审会。

(二)协办部门为资金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

1、资金管理部

(1)配合业务管理部设计租赁方案;

(2)落实资金渠道,对接项目资金;

(3)编写资金计划,进行头寸管理,保障资金流动性;

(4)参与融资租赁项目立项审批,参与公司重大项目评估。

2、风险管理部

(1)参与项目尽职调查,并独立出具风控意见;

(2)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风控审核,揭示项目风险,提出风险缓释措施;

(3)参与融资租赁项目评审委员会;

(4)协助业务管理部催收租金;

(5)协助处理逾期租金催收工作及对外诉讼事宜。

3、财务部

(1)负责租赁款发放、回收、计收租息等账务及税务处理;

(2)及时向业务管理部提供客户还本付息和结算信息;

(3)参与融资租赁项目评审会;

(4)融资租赁项目盈亏核算。

(三)评审审批机构为立项评审会和项目评审委员会。

1、立项评审会审查内容

立项评审会对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税收处理、项目收益、资金支付、财务状况分析、承租人法律资质、经营资质、承租人信用风险、财务风险、担保人实力、租赁项目及租赁物的合法合规性、项目结构的合理性及收益情况等。

2、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查内容

(1)财务审查

A了解企业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B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C核实企业的关键科目明细:银行存款、存货、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银行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及或有负债情况。

D核实企业的现金流情况,对项目审核年度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分析承租人第一还款来源的主要财务依据。

E财务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2)法律合规审查

A承租人

a设立、沿革、存续的合法性;

b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c内部规章制度对本次融资租赁项目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碍、是否存在交易审批权限;

d通过调查其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及重大债权、债务情况,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对其合法性、有效性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作出判断;

e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

f是否存在隐蔽义务,如环境、诉讼等;

g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竞业禁止等,是否会对该融资租赁项目产生影响。

B标的物

a租赁物是否合法;

b租赁物权属关系是否清晰、无瑕疵,是否有附加义务。

C投向的项目

承租人拟以本次融资租赁所得款项或设备投向的项目的合法性。

D融资租赁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的合法性、有效性。

E担保措施

a担保人主体是否合格;

b担保人的内部规章制度对担保行为的是否存在障碍,及相关审批权限;

c担保人对抵(质)押物是否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质)押物是否合法,物权是否存有瑕疵。

(3)资金审查

审查项目期限、融资额度、还款方式、租赁利息等核心要素及其他相关方面,与所确定的实际出资人要求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匹配程度。审查实际出资人关注的其他要素是否具备。

(4)综合审查

A通过尽调人员对承租人实际控制人的信用分析,判断承租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

B分析经济环境对租赁项目和承租人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C分析承租人的还租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承租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D分析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物/质押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E分析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出具审查结论。

(四) 风控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风控委员会,对董事会决定或审批的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审议,主要职责包括:

1、审议公司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取向;审议公司的各项风险政策

和风险衡量方法;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风险问题;

2、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工具和风险控制流程;对违反公司风险管理规程,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和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处分方案和建议;

3、审议公司制定的项目评审决策体系的科学性,审议项目评估调查的基本准则、标准,并就相关问题作出决策建议;

4、审议公司的投资管理政策制度,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其他董事会授予的职责。

第六条基本程序

根据融资租赁的特殊性,将基本工作程序划分为十一个基本环节(正常环节)和二个或有环节(特殊处理环节)。

(一)十一个基本环节

1、租赁申请受理;

2、租赁项目立项;

3、租赁项目尽调;

4、租赁项目审核审批;

5、租赁项目实施;

6、合同签订;

7、抵押及担保;

8、租赁款支付;

9、租赁后检查;

10、租金回收;

11、租赁项目终结管理。

(二)二个或有环节(特殊处理环节)

1、逾期催收;

2、不良资产处置。

第三章租前申请与立项

第七条租前申请,具备以下条件的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企业法人的要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及产业、土地、环保、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三)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经营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高素质的核心管理人员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五)企业有经营管理能力,守信用,能够按期支付租金、咨询费、保证金、利息、名义价款,有承担融资租赁风险的可靠保证,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进行保证或提供财产抵押、动产权利质押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六)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七)承租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资产净额的50%;

(八)承租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

(九)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十)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十一)项目符合融资租赁操作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十二)本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租赁申请人应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融资租赁申请表》。

第九条租前申请的受理

(一)业务管理部热情接待咨询、来访客户,并指定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申请事宜。

(二)租赁申请受理的前提是申请人具备上述第七条、第八条所要求之条件。

第十条项目立项

(一)对受理的租赁申请,收集租赁申请人有关资料并进行核实: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公司章程、历史沿革、高管团队介绍等企业基础资料;

3、经审计的过往三个经营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融资租赁时近期财务报表,随附审计报告;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所需的相关批文;

5、企业及其法人征信报告;

6、其他资料。

(二)立项申请

1、项目经理对客户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初步审核无误,确认该项目符合公司融资租赁项目操作要求;

2、项目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并附经租赁申请人盖章确认的《融资租赁项目报价方案》、《委托融资意向书》、《保密协议》、《职业道德承诺书》,向立项评审会提交立项申请;

3、经立项通过的项目,项目经理向资金管理部提交《融资需求申请表》,初步落实资金意向。

第四章租前调查与评估

第十一条经立项评审会批准同意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通知租赁申请人补充提交以下资料(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一)基本资料

1、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3、验资报告;

4、贷款卡复印件;

5、承租人关于其或有负债或诉讼情况的声明;

6、关于申请融资租赁事由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董事或股东签字样本;

7、承租人关于其或有负债或诉讼情况的声明;

8、承租人关联企业的相关资料;

9、应收应付款明细;

10、本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直接租赁除提供本条第(一)项所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资料:

1、与直接租赁有关的项目的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拟选定租赁物的有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租赁物清单,采购合同范本等),对特许经营行业的需提供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3、承租人已选定租赁物的,应提交拟租赁物的实物照片。

(三)售后回租除提供本条第(一)项所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拟定租赁物的所有权证书或证明;

2、拟定租赁物的估价依据等资料;

3、拟定租赁物清单;

4、租赁物实物照片。

第十二条租赁申请人应提供其拟定的保证人的以下资料(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一)提供保证人以下资料:

1、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历史沿革、高管团队介绍等企业基础资料、经审计的过往三个经营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融资租赁时近期财务报表,随附审计报告等)

2、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需出具承诺书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资料。;

3、同意为承租人租赁事项提供保证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本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抵押、质押担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4、第三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抵押物、质押物为非承租人所有时);

5、本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承租人及担保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注明提交日期,所有资料均应提交一式两份。

第十四条租前调查,业务管理部在收到租赁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供的资料,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正式立项后,应及时确定项目主办和协办(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立),会同风险管理部组成尽调小组进行租前调查。尽调小组不少于2人,必要时可申请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参加。调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直接租赁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类型、股东构成、历史沿革、核心领导层的基本情况、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关联企业情况、新建项目相关关系人情况等。

3、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帐务是否清楚、报表是否真实,资产质量和数量,应收应付账款的金额及帐龄,或有损失、或有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益质量及盈利能力情况,是否涉及重大诉讼,资产抵押、质押情况等。

4、经营状况,包括主导产品及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主要销售客户和原材料供应商及所占比例。

5、管理状况,包括治理结构,经营机制,经营方针和策略,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社会公众机构、传媒的评价等。

6、租赁担保,包括保证人本条第(一)项1—5目所述的内容,抵押、质押物的情况、价值、变现能力等。

7、与直接租赁有关的项目的情况,包括基本内容,项目建设的必要

性,企业承办项目的能力,项目对企业经营会产生的影响,项目主导产品的市场定位、目前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项目所采用的技术的先进性,投资计划、投资组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等。

8、与租赁有关的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的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

9、租赁条件拟定的租赁标的明细及价值,出卖人的基本情况,租赁标的购买方式,价款支付方式、变现能力等。

(二)回租

除本条第(一)项1—6目所述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租赁条件中拟定的租赁物安装使用地、使用状况、估价的可靠性、变现能力等。

第十五条租前调查的基本方式和程序

(一)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二)进行现场调查,通过会见申请当事人、现场考察、现场验证、走访申请人的客户等获取第一手资料;

(三)通过公众媒体、公众机构获取有关资料;

(四)项目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以请公司有关人员协助调查。

(五)项目经理应当确保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中止租前调查:(一)提供虚假或隐瞒主要事实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证照等资料;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三)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

(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五)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七条风险分析,完成调查后,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项目经理与风控经理对调查获得的信息进行独立分析,充分的揭示项目风险。风险分析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财务分析,包括变现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负债比率、盈利能力比率、现金流量指标、收益质量指标等的分析;

(二)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分析,包括企业成长性分析、经营前景分析、技术进步对所在行业和企业的影响分析等;

(三)企业核心领导层分析,包括主要领导人经历、诚信和资产状况分析;

(四)租赁担保分析,对需要担保的租赁项目,要提供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的分析,抵押、质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的分析。

(五)针对新建项目的设备租赁,从租赁申请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项目融资风险评价,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评估,确定风险度,形成项目决策的依据。同时揭示项目的潜在风险,并拟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撰写调查报告,根据租前调查获取的信息资料和风险分析与评估的结果,撰写《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经理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在尽调报告上签字。尽调报告应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回租可不包括下述第(三)项的内容):

(一)租赁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租赁申请人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及重大事项分析;

(三)与直接租赁有关的项目的情况分析;

(四)拟定的担保情况;

(五)项目盈利能力预测;

(六)租赁项目风险评价及对策;

(七)还款来源可靠性分析;

(八)调查报告意见。

第二十条拟定租赁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租赁物明细,租赁期限,起租日的确定,租金的计算,包括租赁本金(购置成本)、租赁利息率和租赁咨询费率的约定,租赁价款的支付安排,租赁保证金,租赁物的购买(回租为租赁物的转让),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回租为租赁物交接),租金的支付方式,租赁期满的处理,租赁担保,租赁项目的经

济效益评价等。

第五章租赁项目审核与审批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按照租审分离、分级审查的原则,规范租赁业务审批流程,明确租赁业务审查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租赁业务。

第二十二条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完成尽调后,经风险管理部审核后,提请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

租前调查人员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能满足审查要求的,后续审查部门有权退回或要求补充资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评审委员会对业务管理部提交的上述有关租赁申请人资料的完备性、数据准确性以及业务操作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完备、数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业务操作手续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等问题,退交业务管理部完善、改进。

第二十四条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查、评估重点为:

(一)融资租赁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立项手续是否完善有效;

(三)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客观、

公正;

(四)是否对融资租赁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风险做出充分评估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进行盈亏平衡点和敏感性分析,提出存在问题、方案选择和项目决策意见;

(六)对项目还款来源分析;

(七)保证人分析:

1、对其信誉、经营获利能力进行审核;

2、保证人提供的以我司为受益人的保证措施。需重点关注下述事项:

(1)无保证人资格的保证人保证;

(2)越权保证;

(3)相互保证,尤其“互保”或“连环保”;

(4)超出保证人自身资产实力作出的多头保证;

(5)低质保证:既小企业为大企业保证、子公司为母公司保证、资产少的为资产多的保证、自然人为企(事)业法人保证等。

(八)抵(质)押物的分析:

1、抵(质)押物的验证。验证申请人所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的数据和资料是否与其董事会等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承诺函的内容相符。

2、抵(质)押物的估值是否合适;

3、抵(质)押率是否符合我司要求;

4、抵(质)押权利登记的可行性。

5、需特别注意以下抵(质)押类型:

(1)同一抵(质)押物的分割抵(质)押;

(2)共有财产的抵(质)押,应确保取得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3)第三方财产抵(质)押应取得第三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查、评估重点为: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前景及掌握的其他信息等,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明确的评估审查结论。

(一)法律审核,法律审核人员对租赁项目的合法性及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二)风险审核,风险审核人员对项目方案及风险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三)资金审核,资金审核人员对租赁项目的资金安排和收益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以上审查岗位流转完成后,项目评审委员会秘书对符合报审条件的项目,提请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六条项目审批,由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其议事规则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租赁业务管理部门按业务流程组织实施。

(一)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报告》、各项批复文件和资金条件集体审议、表决。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体现公正性、客观

客户编码规则管理办法

客户编码管理办法 各部门、子公司: 为加强公司客户管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码规则 公司客户编码由4部分组成,用10位字母、数字表示:第1部分为产品类别代码(第1位、2位)+第2部分为客户类型编码(第3位)+第3部分为客户所在行政区域代码(第4至7位)+第4部分为该行政区域同类型客户编号(第8至10位),各部分具体编码规则为: 1.第1部分产品类别代码(第1位、2位)用大写字母表示,其用产品类别名称或其简称前两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大写)表示,具体为: 产品1,用CP1表示 其他产品用QT表示。 2.第2部分客户类型编码(第3位)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分别用对应的大写字母表示,其用客户类型名称首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大写)表示,具体见下表: 3.第4部分客户所在行政区域代码(第4至7位)用4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见附件《客户行政区域代码》。 4.第4部分该行政区域同类型客户编号(第8至10位)用

3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其根据开发或合作客户的先后顺序从001、002、003依次编写。 举例:公司一家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代理商客户,该客户在广州市的编号为001,则该客户编码为:CPD0201001。其中:CY表示肠衣代码; D表示客户类型编码; 0201表示广东省广州市客户的行政区域代码; 001表示客户编号。 二、客户编码由营销部负责编制,填写《客户编码登记表》,经营销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三、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客户编码登记表》 2.《客户行政区域代码》 2015年12月14日

客户编码登记表 填制:复核:审核:备案:常用软件课程设计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项目资产的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的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投资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的秘密,档

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数据管理办法.doc

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13〕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办法》等规定,为加强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规范公司营业机构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为投资顾问的业务管理部门,公司其他部门配合开展人员资格管理、合规及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营业机构,是指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营业中心、存在两家营业部地区管辖机构及独立营业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投资顾问业务,是指公司营业机构接受客户委托,签署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按约定向特定客户提供适当的、有针对性的操作性投资建议,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等建议,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公司开展客户服务的基本形式,投资顾问根据公司证券研究成果、数据模型、咨询产品、分析方法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等,向客户提供证券相关产品服务及证券投资分析意见,是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投

资咨询的基本方式。 第六条营业机构建立投资顾问服务团队,针对客户类型、风险偏好及客户操作情况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品种选择、组合管理、买卖时机、证券理财规划等证券投资建议,以当面、短信、电话、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按照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团队向客户提供包括生日、节日问候等亲情化服务,并保持与客户的交流沟通。 第七条公司营业机构负责本机构投资顾问业务活动及相关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营业机构应按照公司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需要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营业机构制定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在报公司备案后实施。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八条公司总部建立统一的经纪业务管理平台、证券研究体系和证券资讯平台,提供研究服务产品,营业机构按照不同区域投资者的差异化需求,具体负责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提供。 第九条公司营业机构设立财富管理中心或相应财富管理部门等机构,对投资顾问实行团队或部门化管理。营业机构应以分公司、地区为单位,设立财富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区域的客户服务工作。未设立分公司而又存在两家以上营业部的地区,以管辖营业部为单位设立财富管理机构。

工程项目编码规则及管理办法

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编码规则及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公司各种工程编码分类和编码实施规则及其管理办法。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编码计划编制、领发料、财务核算、计算机信息处理等。 2. 工程编码类别及其编制规则说明 2.1工程编码类别分为船舶产品工程、非船产品工程、基建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大修、设备维修、设备技改、安全设施及其它工程。 2.2产品工程编码的编制方法 2.2.1 大吨位运输船舶(千吨位以上)工程号的编制方法 2.2.1.1 编码共6 位。前两位为船舶产品载重吨位或承载体积前两位数;第三位为同载重吨位船舶型号,无型号用0 表示,有型号时分为Ⅰ型、Ⅱ型、Ⅲ型等,分别用1、2、3表示,以此类推;第四、五、六位为公司大吨位运输船舶接单顺序号。 2.2.1.2 图示

例如:公司接单第31 艘70000 吨散货船工程编码为:700031 。 公司接单第18 艘33000 吨散货Ⅰ型船工程编码为:331018 。 2.2.2 商务船工程号的编制办法 2.2.2.1 编码共6位。前两位统一名称为SW(商务);第三、四两位为商务船的长度,五、六两位为商务船接单顺序号。 2.2.2.2 图示 例如:公司接单第1 艘35 米长的商务船,工程号为:SW3501 2.2.3 小吨位(百吨位)运输船工程号的编制办法 2.2. 3.1 编码共6 位。前两位统一名称为YS(运输);第三、四两位为运输船的吨位前两位,五、六两位为公司小吨位运输船接单顺序号。 2.2. 3.2 图示 例如:公司接单第1 艘载重吨为20 吨的运输船,工程号:YS2001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

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 (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 (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业务为导向。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 (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

C11016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合规管理及其典型案例题库 100分

C11016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合规管理及其典型案例题库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投资顾问与投资者(客户)之间的关系是() A.无关系 B. 服务关系 C. 合作、委托关系 D. 劳动聘用关系 2.重点客户的持仓与交易信息界属于敏感信息,证券公司为防范利益冲突,建立了投资顾 问业务的信息隔离墙制度,按照是否接触客户敏感信息划分,以下不属于投资顾问业务墙内人员的是()。 A. 业务经办员 B. 前台接线员 C. 证券分析师 D. 客户回访人员 3. 按照《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业务的机构在异地开办的分支机构,并向其()证监局备案。 A. 以上三者都不正确

B. 机构注册地 C. 分支机构所在地 D. 公司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 4.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 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 A. 指定多部门分别独立实施 B. 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 C. 成立专门的委员会 D. 指定多部门共同实施 5.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主体涉及机构和个人,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 问业务必须取得()业务资格。 A. 证券自营 B. 投资银行 C. 证券投资咨询 D. 证券资产管理 6.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要求,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 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A.10 B.3 C.5 D.7 7.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要求,投资顾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公开 咨询与投资顾问业务,应当提前()个工作日报住所地、媒体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A.7 B.3 C.2 D.5 8. 在我国,证券投资顾问应当公开自身的基本信息以供投资者决策判断,这些需要公开的 信息不包括()。 A. 投资顾问与其推荐的产品有无关联关系 B. 其所推荐产品的基本特征和风险性质 C. 其自身及其所在公司持有或投资相关股票的情况 D. 投资顾问的执业资格及基本经历 9. 实践中,一些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将客户分成各种不同的等级 或层次,相应地配置不同等级或水平的投资顾问服务及产品,如针对一般投资者可以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包括()。 A. 咨询、组合产品、客户跟踪 B. 个性化产品、客户跟踪 C. 咨询服务、客户跟踪 D. 个性化产品、组合产品、客户跟踪 10. 按照《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报刊、 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

设备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管理办法

设备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命名和编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及考核等内容。 第二条规范现场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命名和编号不重复,避免因设备命名和编号重复而导致的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峡江发电有限公司设备命名和编码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命名原则 (一)命名应以用途为基本,不足以表明时,增加辅助性文字。 (二)命名应避免名称重复、谐音之弊。 (三)机组名称:发电机、水轮机。 (四)变压器名称:主变、厂用变、近区变、专用变、励磁变。 (五)励磁系统各柜名称:功率柜、调节柜、灭磁开关柜。(六)开关、刀闸名称: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七)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名称: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

(八)线路名称:一般以线路两端厂、变名称的简称组合命名。 (九)油、水、风系统名称:高压机、低压机、滤油机、滤过器、泵、罐、槽、阀。 (十)盘、柜、箱名称:操作盘、保护盘、PLC盘、LCU盘、动力盘、配电盘、操作柜、控制箱、端子箱; (1)盘:无后门的为盘; (2)柜:有后门的为柜。 第五条发电机、水轮机、主变压器编号原则 (一)发电机、主变压器采用数字+附加字母表示。 (二)附加字母规定 发电机用“GS”表示; 变压器用“T”表示。 如: 1GS 1T (三)厂用高压变压器(13.8KV)以数字“9”开头的两位数字+附加字母表示,如:91T。 (四)机组励磁变以机组序号+“TS”表示,如:1 TS (五)厂用及坝区10KV变压器以数字“4”开头的两位数字+附加字母表示,如:41T。 第六条母线编号原则: 分别采用ⅠⅡⅢⅣ……数字表示,即数字+名称。如:220KVI段母线

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股权投资业务运作,保证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明确股权投资业务在运作过程中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风险,增强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整体竞争能力。 第二条公司股权投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对项目的审慎调查、核实的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股权投资业务是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负责管理的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 第四条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股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受托管理的直投基金。首期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规模为2亿元,未来可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增加资金规模。投资项目退出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可用于再投资。 第五条投资区域 本股权投资业务原则上投资于在区内注册的或其核心业务主体

在区内的企业。 第二章管理架构 第六条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由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投资管理部和法务风控部等共同管理和执行。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为股权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增加或缩减股权投资业务资金规模,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并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评审及决策。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所有项目的评审及决策。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行业及投资领域的专家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公司董事长和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为常设委员,每次投资决策会议需至少两名常设委员参加;而行业及投资领域专家委员则根据所审议项目情况从专家委员库中选择。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会议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及投资领域外部专家委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主持投资业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投资项目开发、筛选、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与谈判、投资执行、后期管理、项目退出等。投资管理部实行投资经理负责制,每一项目由两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 (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

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及小组成员若干。组长由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电子银行中心、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小微企业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信贷监控部、评审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总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等方面内容;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发布数据管理相关文件并向上汇报。 (二)针对特殊任务组建专项小组并予以指导。 (三)对于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由数据管理领导小

C11016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合规管理及其典型案例答案证券协会后续培训

C11016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合规管理及其典型案例94分第二套 11、ABCD 10、正确 6、C 7、5

11、ABC 10、正确 6、B 7、10

5、ABCD 8、服务 4、正确 3、证券投资咨询 2、全选 1、错误

12、正确 15、证券分析师 14、以上三者都不正确 13、错误 9、错误

C11016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合规管理及其典型案例94分 1、投资顾问承担了对公司和客户的双重代理角色,投资顾问所面临的利益冲突主要包括(ABC)。 A、客户与公司经纪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B、客户与公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C、客户与公司承销业务、基金代销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D、客户与非客户的利益冲突 2、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分析师之间的隔离,根据各自是否接触客户敏感信息划分、投资顾问属于墙内人员,而证券分析师处于墙外。(正确) 3、对于律师、其他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的查询或索要客户信息的要求,投资顾问不应当向其提供。(正确) 4、证券公司或证券咨询机构与投资顾问之间是委托关系。(错误) 5、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要求,证券投资顾问应当了解客户情况,在评估客户(BC)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服务。 A、投资偏好 B、风险承受能力 C、服务需求 D、资产状况 6、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B)。单选 A、成立专门的委员会 B、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 C、指定多部门分别独立实施 D、指定多部门共同实施

最新文件分类及编码规则汇编

审批及颁发: 部门签名日期起草质量保证部 主审 质量保证部 质量总监 会审生产管理负责人 批准质量管理负责人 颁发质量保证部 分发: Copy-1 Copy-2 Copy-3 Copy-4 Copy-5 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设备部技术部销售部Copy-6 Copy-7 Copy-8 Copy-9 Copy-10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企管部注册部Copy-11 Copy-12 Copy-13 Copy-14 Copy-15 科技项目部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一车间Copy-16 Copy-17 Copy-18 Copy-19 Copy-20 二车间三车间六车间七车间八车间Copy-21 Copy-22 九车间十车间 文件再审记录: 第几次再审审核情况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第次再审 第次再审 第次再审 一、目的 依照GMP要求,确立文件分类与编码规则,便于文件管理和追溯。

二、范围 适用于文件分类与编码管理。 三、职责 1 质量保证部负责文件体系的分类及编码规则,对各文件进行赋码。 2 各部门负责按照原则对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各部门起草文件时必须严格遵循文件编码的规 定。 四、术语 无 五、内容 1 文件分类 1.1 一级文件:阐明公司内某一体系的方针,描述体系的文件。主要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管理手册、质量责任制、质量目标。 1.2 二级文件:主要描述为实施体系要素所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的活动,或为完成某项活动而规定的方法。包括: a)技术标准:包括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方案、报告等。 b)管理标准:包括计划、管理制度、清单、目录等,描述公司各主要过程的管理活动。 c)工作标准:包括部门职责、职务说明书。 d)工厂主文件。 1.3 三级文件:标准操作规程(SOP),描述各管理环节的操作要素和工作流程、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1.4 四级文件:记录、表格、合格证、图纸、标签、证书等。 2 文件编码 2.1 文件分类编码应遵循以下原则: 2.1.1 系统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按照文件分类建立编码系统,由质量保证部建立公司管理文件的分类和编码系统。 2.1.2 准确性:文件与编码一一对应,做到一文一码,一旦某文件终止使用,则该文件编码随即作废,不得再次使用。

XX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XX银行XX分行投行业务准入标准实施细则》和《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组成。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范的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 (一)理财类:以我行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方式。 (二)代理信托类:指我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提供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资金收缴、资金退付、信托期满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投融通类:指我行通过对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结构化设计,充分利用表外资金,提供多元化投融资选择,并利用融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结构化增信措施,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四)其他:其他利用我行网络渠道和客户资源,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可能对我行声誉造成影响的,均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各级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等相关规定开展投行业务,切实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积极保障客户和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中发起原则。投行业务由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由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集中发起管理,各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辖内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投行业务。 第五条科学与集体决策原则。投行业务决策采取集体审议方式,确保独立运作、专业化和客观公正。 第六条流程化管理原则。投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第三章准入标准 第七条理财类准入标准 开展理财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第三方合作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等。 第八条代理信托类准入标准 开展代理信托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信托公司准入标准。 第九条投融通类准入标准 开展投融通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融资方、出资方准入等;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三条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对委托人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财务顾问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对财务顾问及其负责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名人员(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执业情况进行

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投资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 投后管理,是指对投资业务融资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投后检查 (一)特点: 、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融资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投资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投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投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 、首次检查

在投资款发放后的 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投资业务的实施情况。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查要形成《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 ),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全面检查 对投资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投资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形成《投资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 ),报告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重点检查 一旦发现融资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投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投资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投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 、信息获取 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

(完整版)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人: 王家亮 签发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时效: 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授权: 全体员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集团信息管理标准化,明确用友主数据分类标准及制定的管理机构、协作机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10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股份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集团直属业 务中心,以下均简称"成员机构"。 第103条释义 a)主数据(Master Data简称MD) 在企业各系统中交互共享、表示实体对象的基准数据。 b)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ment简称MDM) 保证系统之间主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一组 约束和方法。 第二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第201条管理原则 a)标准统一 1.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名称、分类、编码、主要提供 机构、应用范围及对象、数据主要结构、各字段类

型及含义、数据使用的方法、输入输出关系、新旧 数据标准对照关系等。 2.标准制定考虑全集团所有业务类型的需要,同一主 数据在各系统中名称、编码、分级分类、数据结构 相同,确保数据衔接传递及归集分析规范化、标准 化。 3.主数据标准是各信息系统使用、开发、升级、整合 统一遵循的法则,确保数据描述的一致性和科学 性,避免歧义及理解偏差。 4.主数据标准是公司审核各信息平台的重要依据和评 价方法,凡未严格遵循及执行标准的系统,公司有 权利和义务终止其运行并进行整改。 b)主数据标准与业务流程分离,主数据标准不受业务流程 变化影响。 c)分层归口管理 1.根据主数据特性及部门职责,分层划分主数据标准 的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员)。 2.集团级部门牵头组建小组制定主数据标准与规范。 3.子公司(含业务部门)参与制定标准规范并落实执 行。 4.最终用户(主数据归口管理人员)进行主数据操作 实现。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0】27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27号 现公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

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忠实客户利益,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制定相关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七条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第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注册登记、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覆盖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保证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相适应。

公司合同编号规则制度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 本规范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任何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管理。 4、方法和标准描述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公司所有合同及协议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二大类:采购类合同和销售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进行连接。 4.2.2 合同编号方法:(按六级编码)

5、合同/协议编号方法: 6、合同具体编写 6.1.公司缩写:代号两位 GW 6.2.合同类别缩写:代号两位采购类CG、销售类XS 6.4.部门细分类缩写: 1)、综合管理部:ZH 2)、财务部:CW 3)、市场部:SC 4)、技术研发部:JS 5)、工艺设备部:GY 6.5.合同内容细分类缩写:根据合同物品名称编号 7、具体编号形式请见以下举例: 1)综合管理部于2018年4月2号签订的第2号租赁合同: 编号为“GW-CG-ZH-ZL-18040202”; 2)市场部于2018年4月2号签订了第3号设计合同: 编号为“GW-CG-SC-SJ-18040203”; 3)技术研发部于2018年4月2号签订了第9号采购芯片的合同: 编号为“GW-CG-JS-CL-18040209”; 3)销售合同于2018年4月9号签订的第16号销售芯片合同: 编号为“GW-XS-XP-18040916”; 4)研发技术部于2018年4月5号对2018年4月2号签订了第9号采购芯片的合同进行第一次修订:编号为“GW-CG-JS-CL-18040209(01)” 8、附则 此编号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合同的分类编号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一律适用本规则。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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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 XX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及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办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评审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信息系统编码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编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编码管理,明确编码的申请及审批流程,充分满足公司改革与发展对信息系统的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安信集团及所属机构的所有物品、资料等的系统编码的管理与维护。第3条职责 1.ERP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编码及编码规则的整体维护和管理,ERP管理部人员负责 新增编码的审核及系统录入工作。 2.产品编码管理部(小组):负责总部采购的成品及原材料的编码申请的审核工作,并负 责具体编码规则的管理与维护。 3.公司工厂: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编码申请;制造部门:负责半成品的编码申请。 4.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品(原料、辅料、成品及其他商品)的编码申请及供应商资料 的维护,其中市场推广部负责外购文宣物料等的编码维护及录入。 5.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部门收集和提供的销售客户信息进行编码并录入ERP。 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所有员工信息及编码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编码规则 第4条编码原则: 为了更好的管理系统编码,必须制定合理、科学的编码管理体系,新增系统编码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唯一性:同一物品只能对应一个编码,同一编码只能代表一个物料,绝不能出现一个 物料多个编码,或一个编码多个物料的情况。 2.可使用性:编码的长度不宜过长或过短,否则不易编制或识别。 3.规则性:编码应当是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编制。 4.可读性:可根据物料编码识别出该物料的类别等信息。

5.通用性:同一编码原则应能涵盖所有同类物料,新增加的品种也能够适用。 6.扩展性:编码原则的制定应能考虑公司5-10年内物料的变化趋势。并且要对不同的情 况留有一定的余地。 7.效率性:编码原则不仅要考虑使用者是否可以较容易地解读,方便记忆和识别,还应 当考虑是否有助于提高日常操作的效率。 8.兼容性:本公司的物料编码应当考虑与主要客户、重要供应商的编码的兼容性。可根 据需要建立物料编码对照表方便比照查询。 9.综合性:编码原则应考虑与产品(BOM单)、生产、采购、仓库管理、物料控制、财务、 使用软件系统等相关方面的配合使用问题。 第5条编码规则编制要求 1.结构、性能(功能)、规格等完全相同或有微小差别但用途完全相同的物料,只能采 用同一个物料编码。 2.各类物品编码规则中应明确字符形式、字符位数、字符含义等,并进行规范性的描述; 3.新增的零部件、原材料种类等的编码代号应与成品的相应编码一致。 4.新增工艺标识时,不能与系统中已有工艺标识重复,避免出现同一标识所指不同意义 的情况。 5.新增工艺标识中不允许使用“*”、“/”、“()”等符号 6.对于产品推广等特别编码需求,由编码申请部门提报产品编码管理部(小组)协调处 理。 7.各“编码规范”维护部门应严格按编码原则编制和调整,并及时报ERP管理部审核备 案。 第6条具体编码规则 由ERP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ERP系统编码规范的维护和管理,监督编码规范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具体以ERP管理部规整的最新“编码规范”执行。 1.《ERP产成品编码规范》 2.《ERP原材料编码规范》 3.《纸箱编码对应表》 4.《客户编码规范》 5.《半成品编码规范》 6.《供应商编码规范》 7.《ERP五金备件编码规范》 8.《ERP办公劳保编码规范》 9.《ERP辅助材料编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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