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

镇巴县城关幼儿园白焕彩

现象:

今年国庆长假后,一向乖巧的管悦小朋友表现有些反常,原来很早入睡的她,整个午睡期间瞪着眼睛,翻来覆去地。那天正是我上下午班,照顾孩子午睡,刚睡上床没十分钟,管悦就说:老师,我想上厕所。不是刚上了厕所的吗,怎么又要去但我转念一想,孩子要上厕所,就让她去吧,不然尿床了怎么办。于是我让她去了。可是接下来,管悦隔几分钟就要上厕所。她进进出出地,其他睡着的孩子也被她吵醒了,就躺在床上窃窃私语,使整个午睡秩序显得很混乱。管悦为什么有这种情况存在,难道是病了吗可是起床后管悦的“病”立刻就消失了。下午孩子离园时,我把管悦午睡这种情况反馈给来接她的外婆,她外婆说:“国庆长假期间由于我们忙,就无暇照顾孩子午睡,由她自己玩,几天下来孩子也习惯了不睡午觉,这几天管悦不想上幼儿园,因为她不想睡午觉。”

分析原因:

在幼儿秩序感尚未形成之前,幼儿是通过外界的规律和习惯来适应这个社会和生活的,如果成人不了解,一旦打破这个规律,幼儿就会产生不安和焦虑。俗话说: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二十一天,而坏习惯的养成只需要一秒。国庆七天长假,管悦在幼儿园形成的秩序感被打乱了,由于在家无规律无秩序的生活已适应了,养成了不睡午觉的习惯,当她返园时已经不适应幼儿园有规律的生活。但是我们老师又不了解她的变化,要求她继续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让她睡午觉,就使其产生不安和焦虑,所以她就用上厕所的方式来逃避睡午觉。

对策、措施:

找到管悦的“病因”,我决定对症下药。

一、在幼儿园老师主动亲近、给予管悦更多关爱,消除孩子的心理焦虑。每天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让她参与活动中,我对孩子说:幼儿园有老师,还有这么多的小朋友陪着玩,多开心呀。使其觉得幼儿园的生活很有趣,慢慢适应幼儿园的生活。

二、提高孩子的认识,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利用空闲时间找管悦谈话,告诉她我们每天都要睡午觉,睡得好身体才会长得棒棒的。并在午睡期间陪着她轻轻地拍拍她、安抚她安心睡午觉。

三、家园配合,共同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家园配合是教育幼儿最好的渠道,如果单在幼儿园午睡,而节假日在家不午睡的话,那也永远无法形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我和家长沟通,家庭和幼儿园要共同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要求家长和幼儿园配合,使孩子能在家中也养成午睡习惯。

效果反思: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管悦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地上幼儿园,午睡时,她睡上床不到十分钟就睡着了。从这个案例中我领悟到: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和主动参与是我们每位教师进行家园合作的主要工作。幼儿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重视并主动做好家园衔接合作工作,使幼儿园与家长在教育思想、原则、方法等方面取得统一认识,形成教育的合力,家园双方配合一致,促进幼儿的健康和谐发展。同时,家长要重视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把孩子良好习惯的培养放在首位,家庭与幼儿园的规则要保持一致不能随便更改,以免让孩子面对不同规则而无所适从。

小班幼儿养成午睡的好习惯案例分析资料

小班幼儿养成午睡的好习惯案例分析 如何培养幼儿午睡良好习惯 睡眠是幼儿一日生活中的重要环节。从医学保健角度分析:幼儿睡眠时,身体各部位和脑及神经系统都在进行调节,氧和能量的消耗最少,利于恢复疲劳,内分泌系统释放的生长激素比平时增加3倍。所以,睡眠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幼儿的生长发育、身体健康、学习状况。然而,我们在幼儿园却经常看到这样的一些现象:某某小朋友在床上象热锅上的蚂蚁,翻来覆去,可又不得不躺在床上,从而产生焦虑、怒恨等不良的情绪;有的抬头东张西望、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唱歌哼歌,并不停的做一些不良的小动作,象咬被角、挖耳鼻、玩小物件,吸吮手指、打口水仗,有蒙着头睡觉等,还偶有的发生梦惊大叫,到了起床时间醒不来,起不了床,午睡成了孩子们的负担。因此,消除幼儿午睡中存在的不良现象,提高幼儿睡眠的质量就成为了极其重要的问题。 分析幼儿午睡问题的原因,从家庭中看:部分幼儿由爷爷奶奶带的或由保姆带的,过分的宠爱,在睡眠时间上由着孩子的性子,高兴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早上懒得起来,来园时间不仅晚,影响学习,还影响了午睡质量。也有的是因为照顾孩子的父母或保姆对正确的睡眠姿势认识不够,忽视其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平时目视无睹,久而久之影响孩子的睡眠质量。 改善幼儿午睡现状的对策 我们着重从如何改善幼儿的午睡状况进行探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改进午睡时间 根据个别差异,调整其午睡时间: 不同的孩子由于年龄、生活环境、先天素质、健康等原因,都有其不同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行为方式、在发展过程中显示出鲜明的个性和其独特的发展过程,并由此带来每个孩子不同的个体需要。午睡时发现,有的早睡晚醒、一觉睡足的,像Ashley,戴燃,子优,明明,诚诚,天天,能很快入睡,到起床时还是睡得较香,老师会先请醒了的小朋友起床,后叫他们;言言是属于早睡早醒的,她可能上次厕所后就难以再入睡了,安静地躺床上,可是静不下心闭眼再睡会,就等着先起床。晚睡早醒的有范路易、张兆顺、竺子宸,等到要起床时,就迫不及待等老师来。晚睡晚醒的像沈嘉良、赵容凡等等,一旦到起床,老师便不忍心叫醒他们,非要到最后两个再叫起来。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老师就根据幼儿不同的个性和需要作出个别的对待,或者由孩子自己做出选择。对晚睡早起,中午不想睡觉,精力还特充沛的,我们可以采用让孩子自己安静躺床上静下心,或者让孩子在活动室里做些安静的活动,在过程中,要求孩子学会控制自己,避免发出声音。总之,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需要,教师合理的安排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的情况下,对个别孩子个别对待,一方面体现了成人的认可和接纳,满足睡眠少的孩子,带给孩子一份安全和尊重;另一方面,孩子从中获得自信和自爱。 (二)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 1、改变幼儿的睡眠姿势。 幼儿的睡眠姿势千姿百态:有张着口的,有像小狗似趴着睡觉的,有蒙着头睡觉的。但从卫生学角度看,一个人的睡眠姿势对人体睡眠的生理效应的提高有很大的影响,许多医学卫生资料都告诉我们:俯卧睡眠会压迫心脏,使血液循环受到影响;张口呼吸睡眠,会因呼吸浅,肺部扩张,久了易引起“漏斗胸”;而蒙头睡觉,会因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致使醒了也不解乏。因此,我们把培养正确的睡眠姿势列为培养良好睡眠习惯的关键。通过讲故事,讲道理等形式引导幼儿能自然地以正确的姿势睡眠,并充分利用图片让幼儿直接观察错误的睡眠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在我们家长日益关注幼儿园费用问题的时候,层出不穷的幼儿园安全问题浮出水面,这些幼儿园安全问题让不少家长捏了一把又一把的汗水。 幼儿园校车超载两倍孩子成了“沙丁鱼” 西昌城交通检查时,发现某幼儿园的校车严重超载。该校车为小型面包车,车里有35名小朋友,加上护送老师和司机至少有40余人,该车的实际准载人数为12人,已经严重超载;小孩都站在车里,而天气炎热,很多小朋友热得满脸通红。而小朋友几乎每天都是拥挤在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里上下学,其安全问题堪忧。 “油漆门” 重庆江津区先锋小学在9月6日以来,该校所属的先锋镇中心幼儿园同一个班,陆续有22个学前班娃娃的脸、颈、背部,不同程度变黑脱皮。变黑暂未脱落的皮肤与已脱皮肤色黑白分明,主要集中在面部,家长们说娃娃变成了“阴阳脸”,忧心会伴随娃娃一生。医院推断,孩子们用的课桌是上期新购的,这个班自开学以来上课未开门窗,是课桌散发的油漆味在未开窗环境中,致孩子皮肤过敏。 加油站附近的幼儿园 在郑州南三环和连云路边上,出现了“最危险、最欠扁”的加油站,距离加油站不到5米的是一家幼儿园,加油站的进站口车道和幼儿园门口仅1米不到。一旦发生火灾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而加油站附近的幼儿园还不少,一名网友反映,花园路北环一加油站离一中学也就50米左右,中州大道上有一个加油站,离建业哈佛也就百十米。“规划部门是如何规划的?又是怎样一层层通过审核的?” 幼儿园旁养狼狗 最近这段时间,合肥的黄女士每次接送宝宝上幼儿园都被吓得够呛,因为幼儿园旁一家电焊门市部养了两条大狼狗,孩子经常被吓得哇哇大哭,儿子小伟第二天就不愿意再上幼儿园了。同样,有一天早上,黄女士送宝宝上幼儿园,看见其中的一条狗跟着一个4、5岁的小孩,鼻子在不停地嗅着,等小孩发现身后的大狼狗后,便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了有十几分钟。在这条通向幼儿园的路上,有两条大狼狗,一条黑色,一条棕色,两条狗的身长都约一米六左右,体重也有50公斤左右,而狗的主人并没有用绳子把狗拴住,而是让两条狗随意在门

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34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三) By 童心似小鸟发表于 2008-2-7 8:53:00 推荐 案例24 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 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 北京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 河南巩义市房屋倒塌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 河南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 义乌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 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 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 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 去年9月19日,7岁的李亮亮放学后来到金水区百慧幼儿园,领走了在这里上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

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是,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个案分析: 1、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二是被监护人的父

幼儿园中班个案分析:午睡的习惯

幼儿园中班个案分析:午睡的习惯 日常表现:平时都没有午休的习惯,喜欢在床上玩,还会持续影 响其他的小朋友。幼儿已经睡下很久,绝大部分幼儿都沉沉地睡熟了,但我还是持续地听到有谁在小声地哼唱。这是谁呢?循着声音寻过去, 原来李希还没睡着。 幼儿午睡不久就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绝大部分都沉睡在甜甜的梦 乡中,这时我忽然听到谁在睡梦中的哭声,接着就听到带着哭腔的告 状声:“张叙掐我!”原来又是李希在睡不着时惹事了。 观察分析: 李希从小就没有午睡习惯,在幼儿园里时间长了还好,但如果放 假回来,便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睡不着。和她家长联系,家长反映孩子 在家从来不午睡,家长也忙,懒得哄她睡午觉,久而久之便养成了她 不爱午睡的习惯。 教育策略: 1、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促动其形成良好睡眠习惯。 俗话说得好:“一口吃不成胖子。”而坏习惯也不是一天两天能 改得掉的。对此,在教育李希时我没有一下子要求她改掉不午睡的坏 习惯,而是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她开始睡不着,我就坐在她旁边,有时拍拍她,有时给她讲一首小故事,协助她睡眠。慢慢地她能 睡一会儿了,但不一会儿就会醒,醒来以后就在床上翻来翻去,我就 让她起来做一些安静地游戏,如看书、做手工等。不让她觉得睡觉是 一件苦恼的事。等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她入睡的速度快了、时间也长了。 2、家园配合,共同培养其良好午睡习惯。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家园配合是教育幼儿的渠道。如果单在幼儿园午睡,而星期天及节假日在家不午睡的话,那她永远无法形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为此,我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和幼儿园配合,使孩子能在在家中也养成午睡习惯,这样不间断地实行培养、教育,也就慢慢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79704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她为什么频繁地要上厕所 镇巴县城关幼儿园白焕彩 现象: 今年国庆长假后,一向乖巧的管悦小朋友表现有些反常,原来很早入睡的她,整个午睡期间瞪着眼睛,翻来覆去地。那天正是我上下午班,照顾孩子午睡,刚睡上床没十分钟,管悦就说:老师,我想上厕所。不是刚上了厕所的吗,怎么又要去?但我转念一想,孩子要上厕所,就让她去吧,不然尿床了怎么办。于是我让她去了。可是接下来,管悦隔几分钟就要上厕所。她进进出出地,其他睡着的孩子也被她吵醒了,就躺在床上窃窃私语,使整个午睡秩序显得很混乱。管悦为什么有这种情况存在,难道是病了吗?可是起床后管悦的“病”立刻就消失了。下午孩子离园时,我把管悦午睡这种情况反馈给来接她的外婆,她外婆说:“国庆长假期间由于我们忙,就无暇照顾孩子午睡,由她自己玩,几天下来孩子也习惯了不睡午觉,这几天管悦不想上幼儿园,因为她不想睡午觉。” 分析原因: 在幼儿秩序感尚未形成之前,幼儿是通过外界的规律和习惯来适应这个社会和生活的,如果成人不了解,一旦打破这个规律,幼儿就会产生不安和焦虑。俗话说: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二十一天,而坏习惯的养成只需要一秒。国庆七天长假,管悦在幼儿园形成的秩序感被打乱了,由于在家无规律无秩序的生活已适应了,养成了不睡午觉的习惯,当她返园时已经不适应幼儿园有规律的生活。但是我们老师又不了解她的变化,要求她继续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让她睡午觉,就使其产生不安和焦虑,所以她就用上厕所的方式来逃避睡午觉。 对策、措施: 找到管悦的“病因”,我决定对症下药。 一、在幼儿园老师主动亲近、给予管悦更多关爱,消除孩子的心理焦虑。每天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让她参与活动中,我对孩子说:幼儿园有老师,还有这么多的小朋友陪着玩,多开心呀。使其觉得幼儿园的生活很有趣,慢慢适

幼儿园午睡时情况预防及方法

幼儿园午睡时情况预防及方法 近日一个五岁的男童在幼儿园午睡时死亡,造成死亡的原因竟是吃多了希望家长和幼儿园老师们注意,如果孩子胃口好吃多了,或者孩子饭后入睡有些困难,千万千万不要强迫孩子立即入睡! 新闻回放 早上,5岁的小万吃了妈妈买的糯米鸡又喝了一杯牛奶,然后就跟着妈妈去幼儿园了。中午吃饭时候,小万的林老师说小朋友不能浪费食物,一定要把饭菜吃完,小万是个乖孩子,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大口大口把饭吃完了。12:10的时候,林老师就叫孩子们回去睡午觉了,唱完3首儿歌,林老师就要求小朋友要进入睡眠了,可林老师发现小万还在玩,还没睡,呵斥几声。小万跟老师说他睡不着,肚子还饱饱的,林老师说小朋友一定要睡午觉,不然不会长高,之后,小万趴着枕头最终进入睡眠。2:30的时候,大部分小朋友已经午睡醒了,陆续回到教室上,林老师见到小万还没醒,以为迟睡的原因,因此并未叫醒他。等到20分钟后,林老师过去叫小万的时候,发现怎么叫都没有反应,于是上前摸他额头,才发现小万嘴唇发黑,嘴巴鼻子都有黑色污物,已经停止了呼吸,随后两位老师合力把小万抬往医务室,不久又让司机开车送往医院,等去到医院抢救时,孩子已经抢救不

回来了。 医生诊断:孩子午餐时,吃撑了,还没消化就直接入睡,导致小孩子因食物倒流,堵塞气管致死。医生的话直接让林老师瘫痪在地。最终园方还是承担相应的责任,林老师也因此被炒还要赔偿。 01注意:饱食后,别强迫小孩入睡 孩子只有一个,老师受到多严厉的惩罚,家长得到再多赔偿,也无法让孩子回来,也弥补不了家庭受到的创伤。这种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孩子吃多了,也告诉了老师,可老师却当成是孩子在贪玩,在闹别扭,强迫孩子入睡,才造成了这样的恶果。 未送幼儿园的小宝宝,如果吃多了一时睡不着,家长不要强迫,一起上床讲讲绘本聊聊天,食物消化一会儿身体舒服了情绪也培养得差不多,入睡也就容易了。 送了幼儿园的大孩子,家长要加强和老师的沟通,让老师对孩子睡眠的个体差异有所了解。而老师在细致了解孩子情况后“对症下药”,用正确的心态去看待不同个性的孩子,根据幼儿不同的个性和需要作出个别的对待,仔细观察幼儿的动态,掌握幼儿的午睡情况。 — 对晚睡早起,中午不想睡觉,精力还特充沛的幼儿,把孩子午睡时间推迟几分钟,允许他们在老师身边叠纸、看图书等,让兴奋的神经系统慢慢安静下来,让周围安静的气氛

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68288

. 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 幼儿园的根本是安全,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谈得到教育,谈到多种模式,只有安全,孩子们才能开心地在幼儿园成长。幼儿园应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因为幼儿园的幼儿年龄较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极易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提高幼儿的生存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的问题。 一、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王萌和韩飞是一幼儿园的同班小朋友,在一次早锻炼活动中,王萌不小心把飞盘扔到韩飞身上,两人争吵发展成扭打,这时候,没有老师前来拉开他,吵架过程中,王萌再次把飞盘扔向韩飞,飞盘碰伤韩飞眼睛,经医院诊断,韩飞视力下降,需要上万元的治疗费,韩飞的家长要求王萌的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赔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2: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入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的烫伤后果。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分析: 案例1中所描述的,假如教师在的话,一定会发现两人的争吵,前去制止,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案例2中的幼儿掉入沸水中,也是缺少了老师的看护,因为教师的疏忽大意和不注意所造成的。 从案例中看,食堂本是一个充满安全隐患的地方,教师却随便地带领幼儿进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不安全的活动场地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而案例1中所阐述的事例,其实不安全的活动场地或多或少也是存在的。假如教师考虑到飞盘在游戏时的空间性,能够扩大活动场地,分散幼儿,降低飞盘之间碰撞的同时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安全事故的概率。 在玩飞盘时,孩子们应该有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飞盘应飞向高空或者往空旷的地方飞,应尽量避免人群密集的地方。在生活中,也应该知道最平常的安全知识,远离河水、开水、电、煤气、风扇等不安全物品。 对策: 1.成人的看护很重要。 教师和家长都应该对安全工作时刻提高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觉得孩子长大些了,我们可以放手些。看护应该是作为教师的我们最起码做到的,让孩子时刻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即使有时的我们想给孩子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也应该在自己视线范围和能力控制内,不让事件向着坏的方向发展。 2.活动场地应合适,安全。 活动场地的选择事先应该考虑周到,不仅应事先清理活动场地,把活动场地上不安全的物品清理掉,还应该考虑到人数和活动的类型,做到适合活动的开展。 3.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教育的工作,让孩子们远离危险物品,懂得几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在活动前,更应该根据活动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对于一些特别注意事项更应着重性地重点教育。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可编辑doc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个案分析: 1、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二是被监护人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所在单位是幼儿园。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能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因此,那种认为幼儿园是在园幼儿监护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即使萌萌的父母把萌萌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但是,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不管萌萌是在园内还是在园

幼儿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案例分析

幼儿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案例分析 家长将宝贝送到幼儿园希望自己的宝贝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是,近年来,幼儿园内的伤害事故较多地见诸报端,家长不仅疑惑,宝贝在幼儿园安全吗?如果自家的宝贝遭遇了这样的意外,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我们下面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帮助家长了解一些常见的幼儿园伤害事故以及责任归属问题,希望能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 案例一 洋洋和壮壮都是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一天,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洋洋和壮壮都选择了跳绳,刚开始两人还各自跳各自的。可是没过多久,他俩就开始拿着跳绳你打我,我打你,练起了“武功”。忽然,意外就在一瞬间发生了,壮壮抡起跳绳时,一只手柄从手中脱落直飞出去,击中洋洋的眼部。 对于壮壮对洋洋造成的伤害,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作为壮壮监护人壮壮的父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习或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赔偿。本案例中老师管理不够全面,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有过错,应适当给予赔偿。 案例二 户外活动的时候,豆豆和其他小朋友在操场上互相追逐着,在没有任何障碍物和别人推挤的情况下,豆豆摔倒在地,造成豆豆下颌处摔裂,缝合3针。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由于意外引起的,但是在责任归属上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幼儿园的老师在场,豆豆的活动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也就是说,老师看到了豆豆摔倒的全过程。这种情况老师和幼儿园都没有责任,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宝贝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种情况,幼儿园的老师不在场,根本不知道事故发生的情况。这种情况老师是有责任的,因为《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不能出现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的现象。教师如果在应在岗期间不在岗,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出现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抢救,不及时汇报,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三 在幼儿园活动的时候,多多在秋千上高兴地荡来荡去,几名小朋友也热心地后面推他,可是忽然之间,秋千的一侧铁链发生断裂,多多从秋千上跌下,造成右腿骨折。 多多所受到的伤害是由于幼儿园的玩具年久失修,幼儿园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同时,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所以发生事故。这种情况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幼儿园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幼儿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发现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幼儿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幼儿在危险的环境中活动。 4岁的天天刚从外地到北京,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天天和小朋友们跟着老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幼儿园午睡案例分析:她为什么频繁地要上厕所 镇巴县城关幼儿园白焕彩 现象: 今年国庆长假后,一向乖巧的管悦小朋友表现有些反常,原来很早入睡的她,整个午睡期间瞪着眼睛,翻来覆去地。那天正是我上下午班,照顾孩子午睡,刚睡上床没十分钟,管悦就说:老师,我想上厕所。不是刚上了厕所的吗,怎么又要去?但我转念一想,孩子要上厕所,就让她去吧,不然尿床了怎么办。于是我让她去了。可是接下来,管悦隔几分钟就要上厕所。她进进出出地,其他睡着的孩子也被她吵醒了,就躺在床上窃窃私语,使整个午睡秩序显得很混乱。管悦为什么有这种情况存在,难道是病了吗?可是起床后管悦的“病”立刻就消失了。下午孩子离园时,我把管悦午睡这种情况反馈给来接她的外婆,她外婆说:“国庆长假期间由于我们忙,就无暇照顾孩子午睡,由她自己玩,几天下来孩子也习惯了不睡午觉,这几天管悦不想上幼儿园,因为她不想睡午觉。” 分析原因: 在幼儿秩序感尚未形成之前,幼儿是通过外界的规律和习惯来适应这个社会和生活的,如果成人不了解,一旦打破这个规律,幼儿就会产生不安和焦虑。俗话说: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二十一天,而坏习惯的养成只需要一秒。国庆七天长假,管悦在幼儿园形成的秩序感被打乱了,由于在家无规律无秩序的生活已适应了,养成了不睡午觉的习惯,当她返园时已经不适应幼儿园有规律的生活。但是我们老师又不了解她的变化,要求她继续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让她睡午觉,就使其产生不安和焦虑,所以她就用上厕所的方式来逃避睡午觉。 对策、措施: 找到管悦的“病因”,我决定对症下药。 一、在幼儿园老师主动亲近、给予管悦更多关爱,消除孩子的心理焦虑。每天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让她参与活动中,我对孩子说:幼儿园有老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事故的发生,会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理性分析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要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的界定。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责任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2)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园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容易出事故的地方。(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期间(指幼儿从踏入幼儿园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教师应该像家长一样看管幼儿。幼儿离园必须经教师同意,或者幼儿家长的许可。(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体罚分两种,一种是指肢体上的体罚。另一种是指言语上的体罚。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5)幼儿被他人接走。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6)外来人员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损失。(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事故。幼儿园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8)幼儿自身原因所致。很多场合下是由于幼儿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幼儿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三、幼儿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因过失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幼儿安全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安全事故的发生,幼儿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

幼儿园事故案例集

幼儿园事故案例集 案例1 广西与女教师谈恋爱被甩心生恶念歹徒持刀闯入 幼儿园乱砍 《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老师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与幼儿园一姓戚的女教师恋爱不成双方产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将他打了一顿,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怀揣尖刀冲进幼儿园报复女老师时杀红了眼,伤及无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师。 案例2 汕头男子突然闯入幼儿园行凶 《羊城晚报》报道:199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汕头市东方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园内活动,一名三十来岁的陌生男子突然闯入,二话不说,便挥拳向园内员工打去,大人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男子又抓起一名幼儿,举过头顶朝地面摔去…… 3岁儿童李嘉琳被拦腰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约十分钟后,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后脑颅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惨剧发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

案例3 河北中年男人报复社会闯进幼儿园行凶 2004年2月27日10时许,一名30多岁的瘦小的中年男人怀揣3件凶器闯进河北辛集蒙太梭幼儿园歹徒行凶,导致2死1伤的悲剧。被告人马闯由于生活所迫,挣钱无途,加之生活中的诸多不尽人意,预谋伺机报复社会。 案例4 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持刀闯入者砍伤2004年9月11日,发生在苏州没有通过批准的"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看到孩子被砍,3个老师都吓傻了,坏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龄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们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较大的孩子都叫到楼上,结果凶手立马跟了上去。”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3名老师,一个是园长的妻子,另外两个是雇来的,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据说一位因惊吓过度已住院观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转重,被转移至苏州市儿童医院。目前该病区已有专人执勤。苏州市儿童医院一位知情医生透露,小豪已被列为“重症病人”。来自安徽安庆的孙建设的4岁女儿孙文婷头上挨了3刀,脑部进了空气;而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薛明惠的儿子薛松头部中3刀,脖子上还挨了1刀,医生称其颅内有异物。两个孩子眼神呆滞,受了严重惊吓。 案例5 北京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杀死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凶杀死。事发当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贺老师外,另几名吃住在幼儿园的外地老师住在楼上,由于风雨声较大,都没

幼儿园安全案例

幼儿园安全案例 幼儿园安全案例 案例【1】 暑假的某日下午,幼儿园陈老师带领假期留园的小朋友参加园内户外活动。因留园的孩子多为混合班,为安全起见,老师在前面领队时边走边大声招呼队尾跟上。中(1)班的小云和大(2)班的青青均排在队尾。好闹的青青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拉住小云边走边玩,结果在把小云背起来时不慎摔倒在地。小云痛得大哭,无法站起来。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小云送到医院诊断治疗。小云被确诊为左股骨中段斜形闭合性骨折,住院3个月后愈合。 期间幼儿园已经为小云支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但事后,家长还要求幼儿园赔偿营养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其理由是:小云是在幼儿园受的伤,幼儿园是幼儿在园期间的监护人,应对此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负全部责任。幼儿园则认为他们并不是幼儿的监护人,对于赔偿,幼儿园只承担因他们有过错而造成损害,因此在支付1万元医药费后就不用在支付任何费用了。 那么,幼儿园到底该不该赔这笔钱你,小云家长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作为幼儿法定监护人的父母,应当依法对幼儿履行的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建议】

1、幼儿园在组织幼儿室外活动时,要事先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密切注意平时比较顽皮 好动的孩子。 2、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幼儿园的值班医生及老师应当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同时通知幼儿家长,并在事后做好家长的调解、安抚工作。 3、家长平时应教育幼儿在园参加活动时一定要听从老师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行 动。 案例【2】 一天,某幼儿园下课后,小朋友们由老师带着上厕所,准备离园。幼儿高伟跑进厕所时,见金鑫正在小便,便一把将金鑫推开,不料金鑫没站稳,摔倒在厕所的墙角。幼儿园老师赶忙把金鑫扶起,并对高伟进行了批评。金鑫当时只感到右腿很痛,待其父母把他接回家时,他的腿部更疼,并肿起一个大包。金鑫的父亲连夜将其送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右腿骨折。共住院20天,花去医疗费3800多元,金鑫的父母因照顾金鑫而误工减少收入1600元。 这些责任,这些损失,到底该找谁呢?此案中,幼儿园应负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3】:张越和王可在同一小区的幼儿园大班就读。由于幼儿园环境较小,为增加小朋友的户外活动时间,幼儿园经常组织幼儿在小区内的儿童游乐区进行户外活动。2009年2月15日下午,王老师带领该班小朋友在小区内的儿童游乐区参加户外活动,张越由于鞋带没系好,在互相追逐打闹中被王可不小心猜到了鞋带,结果绊倒在地,磕破了下巴,还缝了四 针,花去医药费800多元。事后张越的家长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要求王可父母赔偿医药

对34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归因

对34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归因 幼儿园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分析与对策 幼儿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但其间接原因不外乎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教职工的责任心差及幼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等三方面有关。34个案例中,兼有两种以上间接原因即一果多因的有15起,是事故总数的44.1%。 1、间接原因之一: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 34个案例中,高达79.4%的事故与此原因相关,说明幼儿园大部分的安全事故都与管理不善有关,安全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 分析:有的幼儿园没有合理地建章立制,没有完善的门卫、幼儿接送等安全制度,因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管理出现漏洞;有的幼儿园虽然有较完备的规章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形同虚设,造成严重后果。 对策: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之一是领导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的职责之一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制度”。 对于制度执行不力的,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教职工,应互相监督可根据定期的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于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2、间接原因之二:教职工玩忽职守、责任心差。 有47%的事故与教工缺乏责任心有关,说明教工玩忽职守的现象比比

皆是,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亟待加强。 分析:教职工在实施保教过程中,常出现一些事故。如擅离职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没有合理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和方法,户外及园外活动安全措施保障不力而引发事故等。 对策: 提高工作责任心,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幼儿园应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幼儿生理、幼儿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使教职工增强对幼儿和幼教事业的热爱,从而提高工作责任心,组织幼儿活动时做到人到、眼到、心到;另一方面,督促教师按科学合理的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幼儿活动,并与检查考核相结合。如果事故的发生与教工的责任心差有关,幼儿园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间接原因之三:幼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有17.6%的事故与幼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有关,说明对幼儿进行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分析:初生牛犊不怕虎”,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幼儿对周围环境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认识不足,判断能力差,又缺少自我保护技能。因此走失、溺水、打闹受伤等事故时有发生 对策: 幼儿期是身心成长的奠基期,是教给幼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理想时期,若能在幼儿期建立正确的态度,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避免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家园合力,经常教育幼儿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提高警觉,增强安全意识;教师要破除“少活动,少出事”的观念,让孩子通过实践锻炼提高

幼儿园事故案例

幼儿园事故案例 案例1. 广西与女教师谈恋爱被甩心生恶念歹徒持刀闯入幼儿园乱砍 《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老师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与幼儿园一姓戚的女教师恋爱不成双方产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将他打了一顿,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怀揣尖刀冲进幼儿园报复女老师时杀红了眼,伤及无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师。 案例2. 汕头男子突然闯入幼儿园行凶 《羊城晚报》报道:199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汕头市东方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园内活动,一名三十来岁的陌生男子突然闯入,二话不说,便挥拳向园内员工打去,大人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男子又抓起一名幼儿,举过头顶朝地面摔去…… 3岁儿童李嘉琳被拦腰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约十分钟后,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后脑颅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惨剧发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 2004年2月27日10时许,一名30多岁的瘦小的中年男人怀揣3件凶器闯进河北辛集蒙太梭幼儿园歹徒行凶,导致2死1伤的悲剧。被告人马闯由于生活所迫,挣钱无途,加之生活中的诸多不尽人意,预谋伺机报复社会。 案例4. 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持刀闯入者砍伤 2004年9月11日,发生在苏州没有通过批准的"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看到孩子被砍,3个老师都吓傻了,坏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龄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们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较大的孩子都叫到楼上,结果凶手立马跟了上去。"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3名老师,一个是园长的妻子,另外两个是雇来的,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据说一位因惊吓过度已住院观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转重,被转移至苏州市儿童医院。目前该病区已有专人执勤。苏州市儿童医院一位知情医生透露,小豪已被列为"重症病人"。来自安徽安庆的孙建设的4岁女儿孙文婷头上挨了3刀,脑部进了空气;而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薛明惠的儿子薛松头部中3刀,脖子上还挨了1刀,医生称其颅内有异物。两个孩子眼神呆滞,受了严重惊吓。 案例5. 北京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杀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凶杀死。事发当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贺老师外,另几名吃住在幼儿园的外地老师住在楼上,由于风雨声较大,都没听见楼下搏斗挣扎的声音。深夜11时许,在一楼,贺老师哄着4个整托的孩子入睡,这时陌生男子闯进来,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个孩子从睡梦中被惊醒,大声哭闹,歹徒便残忍地将其杀害。贺老师也被歹徒杀害。歹徒行凶后从门口离开。据家长们反映,幼儿园一直没有专门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职工,平日男家长都会主动帮着干些体力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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