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技术规范书

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技术规范书
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技术规范书

卷册检索号:B1383CB-D08 110kV颗珠山降压站工程

招标文件

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技术规范书

证书编号:A131003151

2015年1月上海

目录

1 总则

2 应用技术条件

2.1 环境条件(由招标方提供)

2.2 SVG整套设备对现场环境的要求:

2.3 供电系统概况

2.3.1 电网侧系统概况

2.3.2 主变低压侧系统概况

2.4 设备安装地点

2.5 设计遵循标准

3 装置技术要求

3.1 通用技术要求

3.2 链式换流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3.3 装置控制及保护技术要求

3.4 SVG连接电抗器技术要求

4 供货范围

4.1 供货设备清单

4.2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4.3 专用工具清单

4.4 供货分界点

5 技术服务

5.1 项目管理

5.2 技术文件

5.3 现场服务

5.4 质保期限

6 装置试验

6.1 概述

6.2 型式试验

6.3 出厂试验

6.4 现场验收试验

7 工作安排

8 质量保证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适用于110kV颗珠山降压站动态无功补偿项目工程10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方式)。它提出了成套装置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要求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l.4 本设备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设备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应用技术条件

2.1环境条件(由招标方提供)

2.2SVG整套设备对现场环境的要求:

盐雾:无

凝露:无

腐蚀性气体:无

金属粉尘污染物:无

设备运行环境温度:-10℃~35℃

2.3供电系统概况

2.3.1电网侧系统概况

1)系统额定电压:110 kV

2)系统最高电压:126 kV

3)系统短路电流:31.5 kA

4)系统额定频率:50 Hz

5)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直接接地

6)主变电压变比:110/10kV

2.3.2主变低压侧系统概况

1)系统电压10 kV

2)系统最高电压12 kV

3)系统额定频率50 Hz

4)10kV系统短路电流20 kA

5)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小电阻接地

2.4设备安装地点

SVG本体户内安装,连接电抗器等户内安装。

2.5设计遵循标准

设备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或相应的IEC标准:

DL/T672 《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订货技术条件》GB11920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311.2~311.6-83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5316 《串联电抗器》

GB1985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DL/T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T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3ll.1~6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3ll.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

GB 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775 《绝缘子试验方法》

G/T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GB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677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Q/GDW 241 《链式同步补偿器》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现行包装运输标准。

其它有关的现行标准。

以上标准应执行最新版本,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3装置技术要求

3.1通用技术要求

本工程在10kV母线上装设无功补偿容量为3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与谐波治

理成套装置(SVG型),共2套。每套装置包括一套±3Mvar 以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组成的逆变器为其核心部分的静止无功发生器SVG,控制监控系统等组成及其相关附件。成套装置可实现无功从感性3Mvar~容性3Mvar范围内连续快速调节。

成套装置应满足无功功率、电压调节及功率因数等的技术要求,并要求达到以下技术指标:

1)功率因数补偿

在补偿容量足够前提下,10kV母线进线点的功率因数值达0.95以上;在系统额定电压下,不发生过补偿现象。

2)谐波要求

在补偿容量足够且去除背景谐波的前提下,注入10kV系统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和谐波电流满足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

3)输出容量

成套装置额定补偿容量为-3Mvar~3Mvar容性无功连续可调。

4)响应时间

成套装置可动态跟踪电网电压变化及负载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动态调节无功输出,实现高功率因数运行。动态响应时间不大于10ms。

*5)过载能力

成套装置应具有短时过载能力,SVG具备1.1倍长期运行,以型式试验报告为准,现场测试不通过此项则由投标方负责试验费用。2s过载无功补偿容量为成套装置总容量的15%。

6)谐波特性

装置输出谐波电流总畸变率(THD)小于3%,输出电压谐波含量满足国标要求。

7)冷却方式

成套装置采用强制风冷,技术先进、运行安全可靠。

8)运行效率

装置运行过程中,平均有功损耗不大于成套装置输出容量的0.8%。

9)考核点

公共电网连接点。

3.2链式换流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链式SVG装置技术参数表

*(1)成套装置应采用原装进口的全控型器件IGBT,开关频率不低于500Hz。装置主回路元件的选用,应留有足够的电压、电流裕度,元件应有良好的dv/dt,di/dt特性;满足IGBT功率模块N-1运行方式,有效提高系统可靠性,减小维护量。IGBT驱动采用原装进口瑞士CONCEPT公司驱动。

(2)系统主电路应采用链式串联结构,星型连接,每相由若干个换流模块组成;

*(3)装置大功率电力电子元器件应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直流过压保护;

●电力电子元件损坏检测保护;

●丢脉冲保护;

●触发异常保护;

●NTC电阻过温保护;

●过压击穿保护等。

3.3装置控制及保护技术要求

1)控制屏的外形及组成

控制屏采用柜式结构,柜体应选用优质“三防”产品,具备抗强电磁干扰能力。

主控制器安装于控制屏中,应由主控机箱、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触摸屏等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各部分功能如下:

触摸屏:人机界面

PLC:控制触摸屏的显示与操作。其中一个RS485串口与主控机箱连接,另一个RS485口与触摸屏连接。

主控机箱:由各功能板卡组成,完成核心的控制功能。

2)主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成套装置控制系统应可根据系统电压/无功的变化情况,实现脉冲发生和分配功能,自动调节装置无功输出。

成套装置具有供值班员使用的参数设置功能,所有设置的内容不受停电和干扰信号的影响。

3)通讯功能

控制器应具有和上位机通讯的标准化接口。采用RS485通讯方式,支持的通讯协议为MODBUS。

4)显示功能

本系统采用液晶显示器,应具有友好的人机界面,数据保存6个月以上。要求满足如下功能:

实时电量参数显示(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

历史事件记录

链式装置单元状态监视

显示当前时间、保护动作时间、保护类型等信息

5)保护功能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了综合保护策略,以提高装置可靠性;

保护类型如下:母线过压、母线欠压、过流、速断、直流过压、电力电子元件损坏检测保护、丢脉冲、触发异常、过压击穿、阀室超温、保护输入接口、保护输出接口控制和系统电源异常等保护功能。

3.4SVG连接电抗器技术要求

1) 系统额定电压:10kV。

2) 电抗器额定电压:10kV。

3) 电抗率:10%。

4) 额定频率:50Hz。

5) 电抗偏差:偏差不超过0%~5%。

6) 1min交流耐压:35kV;冲击耐压:1.2/50μs全波冲击耐压(峰值):75kV。

4供货范围

4.1供货设备清单

本工程以10kV侧母线无功功率或10kV母线电压作为控制目标,所需设备为输出容量感性3Mvar-容性3Mvar的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2套,具体供货清单如下表所示:

供货清单

4.2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4.3专用工具清单

4.4供货分界点

双方一次供货分界点:投标方隔离开关进线点。

双方二次供货分界点:投标方供货设备二次接线端。

注:

1)连接电抗器柜至启动柜之间的一次连接电缆、电缆头及附件、电缆固定

支架在并柜情况下由投标方提供(非并柜情况下由招标方提供);SVG

启动柜、控制柜、功率柜外工程用一次、二次电缆由招标方提供。

2)开关柜、开关柜配套的线路保护装置由招标方提供;SVG启动柜、功率

柜、控制柜柜体间连接排、光纤等由投标方提供;SVG本体保护由投标

方提供。

5技术服务

5.1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验收等。

5.2技术文件

5.2.1 在技术协议签订3日内,招标方或设计院应向投标方提供基础设计所需资料:

a、站内一次主接线图纸;

b、站内平面布置图纸或其它相关资料;

c、系统运行方式;

d、系统电流互器变比;

e、柜体颜色:RAL9002。

在技术协议签订14 天内,投标方向招标方和设计院提供下列资料 2 份,其中1份为电子版。

a、组装图:应表示成套装置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型尺寸、总重量、及其它附件。

b、基础图:应标明成套装置的尺寸、基础的位置和尺寸等。

c、电气原理图:应包括成套装置的外部接线、监控系统的外型尺寸安装图及原理图、端子排图等。

5.2.3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3份(另附电子版AUTO CAD一份):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5.2.2条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5.2.4 最终图纸应注明投标方、招标方的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最终版标记。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如因招标方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招标方负责。

5.2.5未尽事宜由设计院、招标方、投标方本着为工程负责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5.3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到货后投标方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招标方现场对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

5.4质保期限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1年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保修期1年,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损坏的,制造厂均无偿修理或更换。

投运付款期限说明:货到现场投运后两个月或货到现场6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6装置试验

6.1概述

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成套装置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进行试验,符合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条件,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为了保证提供的设备满足下面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技术规范中的性能,投标方应提供型式

试验和例行试验报告。成套设备的试验将在设备安装后由安装单位在现场完成。投标方建议的任何高于国家标准有关条款的试验标准将被接受,并优先采用。投标方应提出现场调试试验大纲和试验方案,由招标方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6.2型式试验

投标方应能提供证据,证明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在最近5年内已按国标、IEC 标准对相同的设备进行过成功的型式试验,并能提出型式试验报告,否则这些设备应按国标、IEC标准进行型式试验。

6.3出厂试验

每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均应在工厂内进行组装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交付招标方。产品在拆装前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应作好标记。

外观检查;

装置功能与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

介质强度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

6.4现场验收试验

成套装置到达现场后,招标方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安排现场验收试验。试验结果应与产品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结果或其规定值相符。

外观检查;

功能与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

介质强度试验;

7工作安排

7.1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动态无功补偿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指导调试;投标方提供的工程一、二次图纸设计院或招标方若有变更,请及时通知投标方,并得到投标方的认可方可变更。否则产生的损失投标方不负责任。

7.2 招标方的工作范围如下:

1 设备安装过程中,招标方为投标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2 土建及设备基础

招标方负责整套装置的土建、建筑物防雷接地设计及实施,并按照投标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制作设备基础以及隔离开关底座等,工程中使用的抱箍、隔离开关操作机构使用的连接杆等均由招标方负责。

3 设备收货

投标方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负责收货、卸货工作,并需妥善保管,不受淋雨。设备开箱时需招标方、投标方人员同时在场,并对照发货清单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由招标方确认签字。

4 设备安装

除了光纤和SVG本体内二次电缆以外,招标方负责整套设备的安装工作,投标方负责指导,具体安装工作如下:

设备就位,包括连接电抗器、隔离开关、SVG柜体、功率模块等;

焊接、并柜、柜间连接排连接、风道安装、柜内清洁;

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

设备安装及接线,包括连接电抗器的安装、SVG柜体及内部功率模块的安装,各设备之间的接线;

设备二次电缆敷设及接线;

成套装置的继保实验和验收试验。

8质量保证

8.1 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

8.2 投标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且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9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

受污损。

9.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9.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定货号、发货号。

9.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9.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9.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9.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数符合GB1103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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