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试题

一、选择题:

1. 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 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 伤口感染

2.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 以上都不对

3. 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 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 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 急诊病历

B. 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 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 小时

B.8 小时

C.12 小时

D.24 小时

6. 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 天

B.30 天

C.45 天

D. 无规定

7. 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 医方

B. 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45 天内完成

A. 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 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 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 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 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 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 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 伤口感染

12.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 以上都不对

13. 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 法律规定

B. 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 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 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 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 小时

B. 6 小时

C.12 小时

D.24 小时

16. 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 天

B.30 天

C.45 天

D. 无规定

17. 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双方

C. 提出申请方

D. 患方

1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由作出。

A. 医学会

B.鉴定专家

C.鉴定小组

D. 共同商量

19. 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 制裁

B.抚慰

C.警示

D.如数

20. 对不能确定死因的尸解时间一般为

A.2 天

B.7 天

C.15 天

D.20 天

21. 患者的实体权利不包括。

1

A. 姓名权

B.隐私权

C.亲权

D. 健康权

22. 医疗事故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计

算。A .生活费B.工资 C.收入D. 可支配收入

23.国际法的规定患者应具有的基本权利不包括。

A .免费医疗B. 拒绝治疗C. 参与评估D. 要求保密

2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举证。A .起诉人B.被

告人C.公诉人D.各自承担

2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时间为: A .1987-8 B.1999-5

C.2002-9

D.2004-9

26.人民法院在条例施行前已经按照民法通则、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审理的民事案件,依法进行再审的,条例的规定。

A .可适用B.法官决定适用 C.依情况适用D. 不适用

27.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按办理。

A .民法B.行政法C.条例 D.赔偿法

28.医疗事故的主体不包括。A .医务人员B.执业医生C.

执业护士D.患者

29.对实物证据需要检验的,应当由指定检验机构。A .患方B.医方 C.法院 D.医学会

30.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A .县级 B.市级 C.省级 D.都不对

二、填空题: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纠纷区别于其他纠纷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狭义医疗纠纷的主要区别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 患者的法定或代理人,可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4. ____ 可成为医疗纠纷的客体之一。

5. _______________ 根据医方在有无过错及损害程度,可作为医疗纠纷的分类标准。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根本区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医患法律关系受的调整。

9. 对已生效的法律判决不服,医患双方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10.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限为

一年以内。

11. 医疗纠纷属于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纠纷。

12. 医疗差错与医疗意外的根本区别是。

13. ________________ 患者的法定或代理人,可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级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区别主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过失的医疗纠纷是指无过错。

1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

果。

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纠纷可以协商解决的法律依据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8. 医患法律关系的前提是。

19. 对一审法律判决不服,医患双方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20.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时限为。

21. 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的内容应包括。

2

22.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保护患者的隐私

23.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未经同意,

不得

向披露病人的病情。

24.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

25.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除向部门报告以外,还要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26.患者有权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

务,并在复印的

病历资料上。

27.疑似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

进行封存

和启封。

28.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人。29.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日内,通知医疗事故

争议双方当事人提

交所需的材料。

30.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以上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人。

三、名词解释题:

1. 医疗事故

2. 举证责任

3. 隐私

4. 诊疗规范

5. 委托代理

6. 起诉

7. 调解

8. 医学文书

9. 医疗纠纷

10. 证据

11. 保护性医疗

3

12. 轻微作用

13. 知情权

14. 判决

15. 抗诉

16. 法定代理人

17.次要作用

18.司法解释

19.直接损失

20.间接损失

四、简答题:

1. 医疗事故的法定处理程序?

2. 客观病历是指哪些,为什么患者不能复印?

3. 医疗事故的赔偿与哪些因素有关?

4. 怎样协商处理医疗纠纷?

5.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的意义?

6.什么是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7.医务人员应如何培养证据意识?

8.医疗纠纷处理的三种途径?各有何优点?

五、论述题:

1. 针对医疗纠纷的某一原因,医务人员应当如何避免4

2. 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利弊。

3. 医务人员应当怎样预防医疗纠纷?

4. 医疗事故为何用民法调整?

5.怎样参与医疗纠纷诉讼?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

2、D

3、D

当前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

术服务能否被认同和重视,比如,我所的特种食品和 被装就很有特色,它直接服务于广大指战员,深受好评,在地方某些行业也有需要,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上级有关部门非常重视,近年来每年投入大量经费采购。在经费得到充足保障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加大研究力度,试制出更好的特种食品和被装来满足部队的需要。可以认为,海军医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应用市场的购买力是强大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集中我们的优势来获得这种强大的购买力。3 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运用波特竞争力模型图得出表1。 表1 医研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有偿服务波特竞争力变化情况 竞争的力量 对存在与发展的威胁 80年代 当前市场内部的竞争低很强潜在的进入者 低中等偏强替代者 低低供应商的力量 弱中等偏强购买者的力量  中等 强 从表1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把海军医学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模块看成一个自负盈亏的组织,按照目前的运作模式,可能会面对越来越大的阻力。那么,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应对战略呢?笔者认为,对内应加强科研管理能力使人尽其 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对外应加强科研成果转化 和有偿技术服务能力,尤其是应完成从一般竞争向核心竞争的转变。 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从一般竞争向核心竞争的转化,笔者认为,至少应做好以下3方面基础工作:(1)知识文化是基础。要建立我所独特的科研文化底蕴,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团体意识,建立积极的科研观与文化氛围。(2)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长负责制,改变领导方式和规范民主管理方式。因事设项、项需定人,层级与能级的统一、幅度与职责的统一、能力与授权的统一。尽快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行为规范、资用原则、物配标准、办事程序、信息分配、时空配额。(3)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是关键。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广泛的竞赛,建立激励机制,使管理人员不必为设定适当的报酬水平而绞尽脑汁地估计未来可能的科研情况,无论科技成果转化是困难还是容易,奖励的都是那些最出色的科研人员,而出色的科研工作本身既包含了科研人才的努力,也包含有市场及个人机遇的因素。 总之,我们应该开放思想,改变思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发掘潜力,进行资源整合,充分促进我所资源的最优利用,创新和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环境,争取在不远的将来将高度的竞争机制引入到我所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有偿服务体制中来。 (收稿日期:2002-12-08) (本文编辑:彭润松) 当前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 邱福建,许 恒,李福林,唐大海,蒋波汇,杨 扬 (解放军第四一一医院,上海 200081) [关键词] 医疗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0754(2003)01-0078-0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完善, ? 87?海军医学杂志2003年3月第24卷第1期 Journal of Navy Medicine 2003Mar.Vol.24,No.1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

2012年上半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 进措施 一、发生原因 1、病人方面因素(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 2、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1)、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诊断错误;值班不坚守岗位,抢救不及时;对急、危重病人不及时转院,延误治疗;(2)、“马虎”现象:操作不到位,技术不精益求精,工作不踏实,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规程;(3)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4)更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5)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 二、预防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

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因此,各医务人员要严格规范书写病历,特别是历书写中常见的问题。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特别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

医疗纠纷常见的原因

医疗纠纷常见的原因 时间:2010-01-18 15:48 来源:中顾网我要评论(0)大家都在问(29,880人参与) 【找法网医疗纠纷】基层医疗纠纷常见的原因 1.1 医德医风存在问题一些医务人员医德水准不高,服务意识差,行业作风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态度冷漠、生硬,对患者缺乏应有的尊重;二是工作作风散漫,岗位意识不强,甚至因随意脱岗延误患者诊疗;三是因工作责任心差,引发医疗差错和事故,如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刀、诊断错等;四是同行相轻,诋毁他人,在患者中不负责任地议论同行的医疗行为,引发矛盾;五是追求医药回扣和开单提成而出现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太忙无暇过细地做工作。 1.2 医疗质量存在问题一是医务人员因为技术原因或是业务水平所限,或是病程演变尚不足以认清,以致误诊误治;二是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以及医疗设备的故障所造成的医疗过失;三是院内交叉感染以及不可预见的医疗意外;四是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医疗创新过程中也会有失误和挫折;五是医患双方认知上存在差异,对医护人员来说,最重要的是按医疗原则实施正确的诊疗护理,而对患者及家属来说,更重要的是患者的感受及疗效。双方由于对疾病、治疗方案认知上的差异可引起纠纷。六是医患双方的不良情绪引起纠纷,如:医护人员的厌烦、不满、紧张及不安全感等不良情绪;患者对医护人员缺乏信任,全程监督医疗护理操作,违反了医院制度及操作原则,给医疗护理操作带来不便,同时使医护人员产生反感对立情绪。 1.3 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欠缺患者到医院就诊己不仅仅是对医疗质量有要求,还需要医院提供综合性的人性化服务。若医护人员言行不谨慎,说话不注意技巧,工作不讲究方法,都可以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如护士在为患者备皮时不小心刮破皮肤,说“皮肤有皱折”;医生在为患者腰穿时未一次穿刺成功,说:“脊椎畸形”等之类强调客观原因的话,患者听了自然会产生不愉快的情绪,从而对医护人员不满,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和谐的气氛变得紧张。有的医护人员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忽视了对病情的观察,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疑问表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情,致使患者及家属对医护人员反感,在情绪上与医护人员对立,从而发生纠纷。 1.4 医护人员缺乏法律知识 1.4.1 医护人员的侵权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有权了解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处置以及病情预后等情况,有权要求医护人员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有权了解医疗过程中的费用使用情况。如果医护人员拒绝提供患者要求知道的有关问题,可能导致侵犯患者知情权而致医疗纠纷。《医德规范》第五条中规定: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患者的隐私,这是每个医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对此医护人员应持慎重态度,不应不分场合地随处谈论,否则会因侵犯患者的隐私权而致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处理途径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处理途径

摘要: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近年来逐年上升,而且赔偿的金额也不断增加,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值得卫生管理者思考。从社会角度、医方角度、患方角度深入分析了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为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提供了理论支持。最后比较我国各阶段在对医疗纠纷问题处理上的差异和各自的优缺点,吸取经验,总结教训,结合现阶段医疗纠纷发生的实际状况,为日后合理有效地减少、遏制医疗纠纷的发生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体制;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统计,自中华医学会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以来,自2002到2010年的9年间,中华医学会和各地医学会共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8万例次。如何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医疗纠纷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值得人们的关注。 一、医疗纠纷及相关概念 目前在我国,“医疗纠纷”是一个尚存在争议的概念,法律对医疗纠纷没有明确的定义,医学者、法学者、患者三方的理解认识差异较大,实践中大家的普遍认识为[1]: 医疗纠纷指患者在与医疗机构形成了医疗服务法律关系后,患者或者家属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诊疗行为提出异议引起的争议,主要表现为患者及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责任承担和经济赔偿的请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治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1.体制因素 现阶段,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不够深入,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还未全面铺开,国家医疗投入相对不足。而现阶段人们的经济收入相对较低,高额的医疗费用就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导致医疗纠纷的增加。 2.适用法律二元化 现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往往会出现二元化的现象,即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裁决,非医疗事故行为引起的医疗侵权案件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进行调处,这便出现了法院有时对没有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裁决的赔偿比构成医疗事故的更多的怪现象,导致了无论构成医疗事故与否,均能获得赔偿。 3.新闻媒体的宣传 近年来新闻媒体大量报导医疗事故及医疗行业的阴暗面,使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社会地位明显降低,导致患者不信任医生;一些社会舆论也热衷于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造成一些错误的舆论导向,也是医疗纠纷增加的原因。 (二)医方因素

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对医疗行为的影响

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对医疗行为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5-11-11T13:12:12.510Z 来源:《健康世界》2015年8期供稿作者:马利峰胡春荣李凤君(通讯作者) [导读]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佳木斯 154003 研究探讨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对医疗行为的影响,预防医疗纠纷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工作秩序有序进行具有积极意义。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佳木斯 154003 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时期,医学模式转变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与法律意识增强,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新型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有所上升,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现已严重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加重了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挫伤了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尊心,也给社会和患者造成了危害。因此,研究探讨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对医疗行为的影响,预防医疗纠纷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工作秩序有序进行具有积极意义。结合我院2012-2014年发生39例医疗纠纷,现分析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2012~2014 年我院发生医疗纠纷 39例,其中医疗护理技术服务质量问题8例;开展新技术发生问题2例;病例记录书写涉及纠纷4例;服务态度、医患沟通、医德医风问题13例;医护不遵守相关诊疗常规 6 例;患者家属恶意闹事1例;医疗费用、价格问题 5 例。 2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2.1 医疗护理技术服务质量出现的问题 由于现有的体制及医疗资源存在的问题,大量患者涌入三甲等医院就诊,造成了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坐等患者的现象,使医院的门诊就诊量及住院人数猛增,由于医护人员数量有限,医疗护理任务量大,医护人员每天都在超负荷接待大量就诊患者及需要治疗处置的住院患者,造成就诊秩序紊乱,医护过度疲劳体力透支,使医患在一起沟通交流的时间缩短,造成医生不能够详细询问病史,查体不全面,过度依赖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检查,对病情分析不够深入,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或出现变化时处置不当,致使患者失去了最佳治疗和抢救时机。由于医学发展的局限性与疾病的动态复杂变化,人类目前对许多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缺乏认识或深入研究,导致误会不可避免[1]。 2.2 病历书写存在问题引起的纠纷 住院病历是患者病情的真实反映,也是维护患者与医院权益的依据,医生由于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记录或记录存在不足、漏记、忘记、涂改现象,危重患者抢救后不及时写抢救记录补充医嘱,需停掉的遗嘱未及时停掉,需要患者或家属签字的文件未及时签写或冒签名的现象,当护士发现收集的患者资料与医生的记录的病史不一致时,没能及时沟通核对。 2.3 医疗费用,医疗价格涉及的医疗纠纷 科技进步,新技术的开展及大型医疗设备的投入使用,不可避免的增加了患者的住院费用,医药费用沉重,医患纠纷中的患方大多都是中低收入人群,由于个别医生的过度医疗,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等均导致了患者医疗费用的增加,同时个别科室追求经济利益,多收费、分解收费,引起患者及家属的不满。纠纷的原因大多是和医疗费用有关系的。 3 医疗纠纷对医院医疗行为产生的影响 3.1 出现了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发生 防御性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为了减少医疗风险,保护自我而实施的偏离规范化医疗服务准则的医疗行为[2]。由于医疗行业具有完全不同于其他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患者认为既然消费了,就应该得到健康,但事实是,医学是一门不断探索发展的科学,现阶段还有很多人类未知的奥秘等待人们去研究发现,医生不是万能的,不能包治百病,对于患者和家属看中的是患者的治疗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医患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这就使医患双方产生了医疗分歧,据调查87%的医务人员表示没有90%的把握不会采取医疗措施,而在10年前有20%的机会他们都会争取挽救患者的生命[3]。 3.2 阻碍制约医疗技术的发展 由于医患关系紧张,医患之间产生了不信任感,造成一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规避医疗风险,医疗行为变得趋于保守,让患者多做一些辅助检查、化验,增加了患者治疗费用和医疗资源的不合理消耗,另外,对于一些急危重症患者,医生因惧怕发生医疗意外和医疗纠纷而不敢应用已经成熟过程中的医疗护理技术,使得新的医疗技术难以在临床开展应用,新技术的治疗方法及措施受到阻碍和挫折,这种消极的心态阻碍了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其长远的影响是将阻碍是医学技术的发展,根本受害的是患者和整个社会。 4 防范对策 4.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为患者服务的理念 作为医务人员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完善各项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执行诊疗常规和岗位责任制,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时刻为患者着想,关心尊重患者,密切医患关系,热情主动为患者服务,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使患者能对医护人员尽快产生信任感,为患者提供安全、便利、有效的服务,实践证明,大多数医疗纠纷的发生并非由于医疗技术原因,而是因为某种细节的服务不周到,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而致的[4]。 4.2 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应对医疗纠纷 健康的无限需求和医学技术能力的有限服务之间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并不可怕[5]。作为医院的医护人员必须掌握医院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应急预案,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护人员要有正确的心态,积极做好物品的封存保管、病历记录等相关事宜、并逐级上报,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面对,不推卸责任,认真配合调查,医院应设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同时要普及宣传医学科普知识和法律知识,帮助人民群众逐步提高健康保健意识,使他们能充分地认识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活动中能够换位思考,建立良好融洽的医患关系。 医疗纠纷的产生是一个社会问题,全社会都应予以关注和理解,为保证医学科学的健康有序发展,相关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的解决医疗纠纷的的措施,化解矛盾,保证医患利益。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情况的调查汇报材料(最新)

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层出不穷,“医闹”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发生暴力残害医护人员的极端事件。虽然我院受理此类案件总量不大,但“人命关天”,很容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平舆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通过查阅案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该院2011年以来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并就如何加强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医疗双方矛盾提出对策建议。 一、医疗纠纷审理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至2014年10月份,平舆法院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件。其中,2011年审结7件,2012年审结12件,2013年审结4件, 2014年1-10月审结5件。总体来看,平舆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基本平稳。在审结的28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8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8.6%;以调解结案的有12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42.8%;以裁定结案(包括裁定准予撤诉、驳回起诉)的有8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8.6%。 (二)纠纷特点 一是审理难度大。医疗纠纷案件涉及专业性较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很难准确把握医疗专业术语、各类检查项目英文缩写的含义,难于就某些检查项目及用药的合理性、必要性独立进行认定,对于大多数此类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单凭法官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也是无法作出判断。 二是调解成效低。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对医疗机构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动辄即提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高额经济赔偿,还有不少人采用各种方式的“医闹”手段来维权,加剧了医疗双方的矛盾。同样,多数医疗机构也不愿意与患方协商处理纠纷。一些医疗机构认为,限于科学水平,其不可能包治百病;或认为疗者病情复杂,医疗机构已经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不存在过错等。医患双方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前已经过多次调解,法院判决前也做大量调解工作,但多因双方意见分歧大而调解不成功。 三是审理周期长。医学的专业性决定了几乎所有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事实认定均须借助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比如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大小及伤残等级等关键问题,均需通过医疗损害鉴定的方式予以确认。实践中,个别案件的鉴定有两次以上,因此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周期往往较长。 四是法律适用困惑。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因医疗事故引发的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 篇一: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 2021年上半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 进措施 一、发生原因 1、病人方面因素(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 2、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1)、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诊断错误;值班不坚守岗位,抢救不及时;对急、危重病人不及时转院,延误治疗;(2)、“马虎”现象:操作不到位,技术不精益求精,工作不踏实,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规程;(3)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4)更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5)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 二、预防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

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因此,各医务人员要严格规范书写病历,特别是历书写中常见的问题。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特别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 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由于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确立,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当前的现状是:一方面,个别医务人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约

医疗纠纷范围界定新

医疗纠纷范围界定 医疗纠纷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 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医患纠纷可分为医疗纠纷和非医疗纠纷,后者即由医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又可分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非医疗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统称为非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 一、非医疗过失纠纷 1.什么是非医疗过失纠纷 这是非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中的大多数,主要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和疾病自然转归等情况,对于医疗意外、并发症的情况,除《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 规定的内容以外,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颁发医疗事故处理实施细 则时对此作了补充规定。 2.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医疗事故: (1)虽有诊疗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2)医护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治疗仍发生意外的:例如猝死、栓塞、心跳骤停、内脏血管自发性破裂,医疗器械事先经过仔细检查,但在操作过程中突然发生 故障导致意外的; (3)在药物(包括生物制品)正常剂量的治疗过程中发生毒副反应的; (4)手术过程中,因手术部位严重粘连、解剖畸形、肿瘤浸润或不可抗力的原 因造成周围组织损伤或脏器出血等意外的; (5)手术按操作规程进行,但因病情严重,手术后发生组织粘连、出血、破溃 等情况的; (6)由于病员体质特异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意外,如药物过敏试验正常或 按规定不需做药物过敏试验而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的; (7)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之前,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 说明了情况,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并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仍发生意外的; 越努力·越幸运

(8)经准备并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脑室、心包等穿刺和特殊造影及心导管 等检查时发生意外的; (9)由于病员及家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严重 后果的。 二、医疗意外 1.医疗意外及其抢救医疗 医疗意外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直接造成的,也并不是医务人员本身的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防和防范的,而是由于病人自身 体质变化(例如过敏性体质等)以及某种特殊疾病突然发生而造成的。医疗意外的 发生并不属医疗事故,但是医疗意外发生以后的及时、正确的抢救治疗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医疗意外发生后抢救不力,则仍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最典型 事例就是麻醉意外。 2.以下为8种医疗意外: (1)病情危重,抢救过程中发生死亡或术后出现后遗症; (2)由于手术部位严重粘连,解剖关系不清或畸形等,导致手术操作困难,损 伤周围组织; (3)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手术后发生粘连等影响生理功能; (4)病员体质低下或患有潜在性疾病,术后发生切口裂开、切口出血、吻合口 瘘、继发性感染; (5)在药物正常剂量治疗过程中,病员发生严重的副反应或药物过敏;(6)在诊疗过程中,病员属特异性体质,目前医学科学技术尚难以解决发生的损害; (7)在诊疗过程中,发生难以预料的突变; (8)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心包等重要脏器刺穿及心导管、各种窥镜等特殊 检查时发生的意外。 三、并发症 1.什么是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然对病人能够预见到可能发生的不 越努力·越幸运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2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随着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及患者的医疗需求不断扩大,近年来,医疗纠纷有快速增长的趋势,而且处理难度越来越大,要求医院给予的经济赔偿也越来越多,这成为困扰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难题之一,也成为法学界、医疗卫生界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正确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对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 1。法制观念落后于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在不断增强。但是面对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部分医务人员却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同时医院的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医院除了收费水平提高外,医疗服务意识远没有跟上时代步伐,特别在用法律手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与社会大环境相比显得十分落后,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医院一方往往处境被动。 2.部分制度被人为废止:医院早已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事故差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三级检诊制度、会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但部分医院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些制度,特别是病历书写制度。而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病人及家属有权复制部分病历资料,如果医生未依据病历书写要求及时、认真书写病历,一旦患者或家属发现病历记录与事实不符,很容易引起不满而产生纠纷。 3。管理体制松懈:在医疗实践工作中,有些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放松对病人的管理,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患者办了住院手续后,如管理不严,在医院内发生了非医疗问题,患者家属有可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有些医务人员碍与情面,允许病人请假外出,本来是好意,但发生问题后,就可能成为引发纠纷的理由。②允许患儿陪护人员离开病区或医院,当患儿由医务人员代管时,不慎出了问题,如开水灼伤、摔倒、跌伤、高处坠落等,院方则需承担失职责任.③精神病或行为异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不慎出了问题,也容易发生纠纷.④精神抑郁者在住院期间自杀,如果事先没有防范措施,也可以成为引发纠纷的原因. 4.防范措施不得力:医疗纠纷事件之所以多,而且难以处理,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医院防范措施不得力。许多纠纷是由于医患之间认识上的差距而引起,如果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很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医务人员观念陈旧,没有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准备,早期处理不得力,态度生硬,不能换位思考,导致患者家属情绪激化。还有部分科室领导,当本科医生与患者发生矛盾、纠纷时则擅自处理,至局面无法收拾时方上报医院,这时往往协调困难。另外,某些医院在确有医疗过失的纠纷事件中,不能对患者表示同情理解,而是想方设法掩盖事实真相,至使医患矛盾逐渐加深。笔者认为,医院一方对医疗纠纷事件的早期处理非常重要,应尽量在防止纠纷扩大方面下功夫,才能变被动为主动。

2016年医疗纠纷分析总结

2016年医疗纠纷分析总结 随着患者法律和维权意识的普遍增高,医患关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医疗纠纷也正呈增加趋势。现对我院2016年医疗纠纷做以下分析总结。 一、数据统计分析 1、2016年新增医疗纠纷案件一览表

1.2、2016年医疗纠纷遗留案件一览表

1.3、纠纷例数统计。2016年医务科共处理医疗纠纷64例。其中新发生的纠纷43例,已结案例25例,未结案18例,高于2015年新发生的纠纷例数40例;2014年至2015年遗留案件21例,已结案例11例,未结案10例。 图一

2016年新增医疗纠纷43起,外科系统24起,占56%;内科系统8起,占19%;妇产6,占14%;医技系统3起,占7%;儿科、急诊各一起,各占2%。详见下图(图二) 图二 2016年新增医疗纠纷43起,分布于全院24个临床医技科室,下图(图三)为各科纠纷例数从高到低统计。 图三 1.3、纠纷赔偿款统计。2016年我院赔款总额2937396.78元(2015年赔款总额2332690.60元)。同比增长25.9%。详见(图三)

图四 2016年我院新发生的纠纷赔款总额为2218327.36元(其中医责险赔款1831135.00元,医院赔款(垫付)284437.56元,医院减免医疗费102754.8元),较2015年新发医疗纠纷赔款总额1235259.69元呈上升的趋势。2014年至2015年遗留医疗纠纷赔款总额774169.42元(其中医责险赔款432526.75元,医院赔款(垫付)78000.00元,医院减免医疗费263642.67元)。 图五 2016年新增纠纷赔偿款总额为2218327.36元,比2015年的1235259.69元增加了983067.67元,同比增长79.6%。外科系统纠纷赔偿金额达1781320.86元,占全部赔款的80%;内科系统359092元,占16%;医技56674.5元,占3%。

医疗纠纷范围界定 新

1 / 5 医疗纠纷范围界定 医疗纠纷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医患纠纷可分为医疗纠纷和非医疗纠纷,后者即由医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又可分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非 医疗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统称为非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 1. 这是非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中的大多数,主要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和疾病自然转归等情况,对于医疗意外、并发症的情况,除《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以外,许 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颁发医疗事故处理实施细 2. (1) (2)医护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治疗仍发生意外的:例如猝死、栓塞、心跳骤停、内 脏血管自发性破裂,医疗器械事先经过仔细检查,但在操作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导致意外的 (3)在药物(包括生物制品) (4)手术过程中,因手术部位严重粘连、解剖畸形、肿瘤浸润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 (5) 手术按操作规程进行,但因病情严重,手术后发生组织粘连、出血、破溃 (6)由于病员体质特异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意外,如药物过敏试验正常或按规定 (7)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之前,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明了 情况,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并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仍发生意外的; (8)经准备并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脑室、心包等穿刺和特殊造 影及心导管

(9)由于病员及家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1. 医疗意外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直接造成的,也并不是医务人员本身的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防和防范的,而是由于病人自身体质变化(例如过敏性体质等)以及某种特殊疾病突然发生而造成的。医疗意外的发生并不属医疗事故,但是医疗意外发生以后的及时、正确的抢救治疗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医疗意外发生后抢救不力,则仍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最典型 2.以下为8 (1) (2)由于手术部位严重粘连,解剖关系不清或畸形等,导致手术操作困难,损伤周围 (3) (4)病员体质低下或患有潜在性疾病,术后发生切口裂开、切口出血、吻合口瘘、继 (5)(6)在 诊疗过程中,病员属特异性体质,目前医学科学技术尚难以解决发生的损害; (7)在诊疗过程中,发生难以预料的突变; (8)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心包等重要脏器刺穿及心导管、各种窥镜等特殊 检查时发生的意外。 三、并发症 1.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然对病人能够预见到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但仍不能避免和无法防范。在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并发症的不良后果与

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总结

医疗纠纷投诉分析报告 我院2018年严格按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医疗常规操作规范,广大医务人员尽心尽力完成了本职工作,但还是出现了一些医疗纠纷。2018年1月-2018年8月共计发生医疗投诉5起,发生医疗纠纷4起(其中达成赔偿4起)。 一、发生医疗纠纷及投诉的原因: 1、责任心不强。医务人员缺乏高度责任心,思想警惕性不高,从而出现纰漏导致投诉3例。 2、临床基础知识欠缺及操作不当。医务人员未按常规诊疗方案执行,医务人员对治疗操作不当导致并发症、延误诊治导致纠纷2例。 3、科室监管缺位。部分医务人员工作时带有个人情绪,激化矛盾,引起投诉1起。 4、社会舆论导向误区。部分群众认识不足,想当然以为只要医院治不好病,就是医院负全责,要求赔偿。出现纠纷3例,已协商解决。 二、防范医疗纠纷及投诉的措施 1、转变观念,提高警惕。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议和谐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在诊疗过程中,充分让病人和家属

了解目前的病情,并将检查和治疗的因果告知,让病人和家 属感觉到尊重。 2、加强“三基”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人才培养, 着力提高医疗技术,从源头减少诊疗风险,提高诊疗成功率。 3、增强法律意识。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患者 及家属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而目前大部分医务人员对目前 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不能很好的维护 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医疗文书是医疗纠纷中 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要保证病案的真实性、可 靠性,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医院医务科 2018.07.29

医院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

医院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关键词】医疗纠纷;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成为医院管理者面临的一大难题。如何防范和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成为各级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综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各科室的检查,治疗,操作有其特殊性,病人复诊次数多,治疗时间长,病人不理解时会发生医疗纠纷,现将我院近3年来的医疗纠纷进行综合分析。 1 投诉情况 1.1 门诊投诉呈逐年递减通过查阅我院门诊投诉登记,2005年~2007年门诊总量分别为78 000人、89 126人、112 135人,纠纷例数分别是89例,76例,68例,呈逐年减少的趋势。 1.2 住院病人投诉呈逐年递增通过查阅我院住院投诉登记,2005年~2007年住院总数分别是1010人、1200人、1325人,纠纷例数分别是12例、25例、28例,呈逐年递增。 1.3 投诉对象相对广泛投诉医生66起,投诉窗口收费人员28例,投诉挂号人员20例,投诉医技人员20例,投诉实习进修人员30例。投诉护士12例,投诉院感5例,其他8例。 2 投诉内容及原因分析 对医院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发现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医疗收费纠纷,医疗服务质量,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及医院管理方面欠妥等诸多原因,见表1。表1 投诉内容

分布 2.1 服务态度少数医务人员语言生硬,态度冷淡,加之对医保知识了解的不多,忽视了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及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不做详细的解答或不予解答。 2.2 收费方面有些医务人员受利益的驱使,忽视了医院的整体社会效益,超出收费标准多收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尤以医保患者投诉居多,破坏了医院为社会服务的宗旨。 2.3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少数医生不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规定,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记录不全等,特别是一些特殊治疗和检查复诊次数多的病人,一旦存在问题,难以查找原因,延误病情,易引发纠纷。 2.4 医院管理方面科室间缺乏协作精神,推诿病人现象时有发生,在疑难病例转诊中未做好交接,特殊诊疗前未向患者说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医院标识不清等。 2.5 临床教学方面因我院承担指导和培养学习,进修医生任务,在临床期间有的带教老师责任心不强,没有做到放手不放眼,加之学生未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给患者增加了痛苦,当治疗效果不佳时容易引起纠纷。 3 防治医疗纠纷的对策 3.1 加强医患间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各科室建立留言本。病人可随时写上对医院服务的建议和想法。各级医院行政人员定期收集信息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医疗纠纷分析会总结

2013年第二季度医疗纠纷分析会总结 随着患者法律和维权意识的普遍增高,医疗纠纷正呈增加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只有有效地防医疗纠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7月5日下午16:00,我院在5楼会议室举行了医患纠纷分析会,院领导与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均参加了会议。分析会由医务科汤丽华主持,由副院长给大家回顾了我院关于医疗纠纷的相关文件和制度,通报了2013年发生的医疗纠纷隐患事件,对其中较典型的医疗纠纷隐患事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会上肖副院长指出在分析讨论中,绝大多数医患纠纷都是查对制度不到位引起的,真正因为医疗质量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例很少。院医疗纠纷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对每个案例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对于对纠纷事件和当事医生如何处理,大家也都纷纷献言献策,最后经讨论给以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及通报批评,要求全院职工引以为戒。大家一致认为,通过上一年年医疗纠纷总结及制定相应改进措施,目前我院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医生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风险,这就要求我们的医疗水平要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尤其要注意到一些产生纠纷的隐患,通过及时沟通交流和协调,将之消灭在萌芽状态。

最后,院长作了讲话,在讲话中他首先指出了开这个分析会的必要性——让我们的医务人员了解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前提下,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工作,并进一步找出原因、落实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使全院医务人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防患于未然。其次,他还结合例子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如何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并严肃指出了以下行为导致的医疗纠纷当事医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1.责任心不强;2.沟通不充分;3.查对制度不严;4、违反医疗常规。院长强调指出:全体医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从这些医疗纠纷和投诉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增强意识,防风险,杜绝重大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本领和技巧。为了细化、明确医患纠纷和医疗投诉责任,我院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文件与规定,通过加强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沟通技巧来逐步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的发生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docx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医疗纠纷是指病员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因对在诊治和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在认识上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或争议。【1】 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和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求医个体加强了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医疗纠纷的数量大幅度上升,处理难度加大,赔偿额越来越高。面对大量的医疗纠纷,不少医院消极赔钱,医务人员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然而,只有认真分析和探究造成医疗纠纷的医方原因、患方原因和医患之外的因素,才能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制定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重建和谐医患关系。本文就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对医院的影响及防范对策作一些论述。 1.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从医患双方在医疗实践中的主导性和掌握医学知识与医疗信息的拥有量来说,医方显然占优势。分析医疗纠纷的原因理当从医方因素入手。 1.1.医方原因 1.1.1.由于差错事故引发医疗纠纷由于医方技术原因或因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遵守诊疗常规,确有差错事故发生,但医患双方对差错事故的处罚力度、赔偿额度不能达成共识,患方提出的要求医方不能满足, 导致纠纷的发生。 1.1.2.服务意识不强引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就是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主要表现在服务态度生硬、冷漠,不主动与病人沟通,语言及行为也没有把病人放在平等的位臵上,对病人缺乏应有的尊重;工作作风散漫,岗位意识不强,甚至因随意脱岗延误病人诊疗;“吃、拿、卡、要”尚未完全杜绝,或因为追求医药回扣和开单提成而出现损害病人利益的医疗行为;同行相轻,诋毁他人,在病人中不负责任地议论同行的医疗行为等等。[2]“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更多地停留在口头上,服务意识不强,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损害,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一旦对诊疗结果认识不一致就发生纠纷。 1.1.3.盲目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一些医院或一些医务人员为了一味追求医院技术

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doc

关于患者陆建民医疗纠纷整改意见备案 (科室整改备案) 一、发生原因 1、病人方面因素(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2)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 2、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1)、与患者缺乏有效的沟通。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认识不足,预后估计不充分,病情交代不够,患方思想上无准备,一旦发生病情变化,病人家属不能接受;(2)、医疗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不扎实,对疾病的认识不足;(3)、病历书写不规范。病历中反映不出上级医生的水平,对疾病的分析如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处理原则、预后判断、及时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家属的要求和意见在病历里不能体现,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 二、整改意见:(1)、不断提升医疗水平。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夯实业务建设基础,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患沟通,使病人对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盲目的治疗,你自己心里有数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现效果不好,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3)、提高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要求依法行医,照章办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预防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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