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与验收暂行办法

物业承接与验收暂行办法
物业承接与验收暂行办法

1总则

1.1为及时发现并防止房屋、设备设施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通过以顾客期望为中心的承接验收,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把好质量关,维护亿达品牌,提升业主(用户)对房屋工程质量满意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投资公司内部全资及控股的所有房地产公司和亿达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之间物业移交与接管验收管理。

1.3本暂行办法所称承接验收是指地产公司在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项目向物业公司移交,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代表全体业主为防止承接物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业主群诉而采取的替业主提前服务式的验收。

1.4由于承接验收的重要性,为了更有效地监督工程保修、整改的实施,承接验收结束以后的施工单位工程尾款支付,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参与支付审核。

2 职责划分

2.1地产公司负责成立物业移交小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承接验收方案内容移交相关的资料及实物,对承接验收小组查出的问题组织整改。

2.2物业公司负责成立物业承接验收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a)编制承接验收方案及承接验收报告,并实施物业的全面验收检查;

b)物业项目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接收,以及房屋本体、公共配套设施和机电设备实物的接收;

c)物业项目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保管工作;

d)业主资料的接收,根据与地产公司合同约定协助房屋分户验收移交;

e)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后续跟踪,督促协调小组整改及接管验收小组的复验,编写复验报告,直至合格。

2.3投资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接管验收进行指导,编制承接验收作业指导书,关注验收承接中的共性问题及可能引起重大投诉的各种质量隐患。

3 物业移交与承接工作前期准备

3.1项目物业移交与接管的前提条件:

a)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等已开通,具备试验条件;

b)各种机电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c)楼宇及公共配套设施已清理完毕,具备交楼条件;

d)卫生间已注满水,具备做48小时闭水试验的条件;

e)所有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及业主资料已准备完毕;

f)单体建筑已通过市质检部门验收。

3.2地产公司项目部在项目入住前60日内组织召开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调会,组织接管验收资料的准备及交接事宜,部署现场验收工作进度计划安排。

3.3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及物业移交小组

3.3.1物业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担任组长。成员应包括:资料接收人员、各类工程项目验收人员(项目前期介入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接管验收)、相关配合人员等。

3.3.2项目所在地产公司组成物业移交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总经理(工程总监)、规划设计部门人员、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并指定物业移交负责人与物业公司接管验收小组对接。

3.4制定物业接管验收方案

3.4.1接管验收小组按照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及现场验收工作进度计划在正式入住前30个工作日编制完成项目接管验收方案,接管验收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接管验收项目清单;

b)接管验收日期安排;

c)物业公司接管验收参加部门、人员、分工及培训计划;

d)项目所在地产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参加人员;

e)楼宇接管验收顺序及接管验收进度计划;

f)接管验收标准;

g)縖制人、审批人、编制日期。

3.4.2接管验收方案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项目所在地产公司总经理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投资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投资公司物业管理部根据接管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目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4.3接管验收小组将经审批的接管验收方案转呈物业移交小组,由其负责转发地产公司相关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3.5接管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3.5.1物业公司

a)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经过接管验收专业培训,并熟悉接管验收方案内容;

b)接管验收前,相关标准表单必须准备完毕;

c)接管验收前,相关检测工具、仪器必须准备完毕;

d)根据《物业接管验收标准》、《物业验收与移交资料清单》,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物业承接验收项目清单》(附表1),并进行归类编号。清单可进行以下分类:单体房屋验收清单(从业主方面考虑)、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按系统验收清单(从不同施工方方面考虑)。

3.5.2 项目公司

a)相关人员熟悉接管验收方案内容;

b)接管验收前,安排好配合检查人员,并要求施工方、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做好接管验收准备工作。

3.5物业移交与接管工作实施

3.5.1文件资料的验收

a) 一般情况下,文件资料应提前于其他项目完成验收;验收责任人发现缺少有关资料时,应及时向移交单位索取;验收完毕填写相关记录。

b) 对在建物业的隐蔽工程,接管验收小组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于整体工程的完工进行局部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5.2 物业的检查验收

a) 地产公司组织物业公司现场验收,一般接管验收每10万平米需要投入20人约需15天的工作量,地产公司每10万平方米应预留15个工作日给接管验收。验收重点是房屋本体公共部位、配套设备设施和场所的质量、使用性、完好性、感观效果等。业主房屋验收由地产公司负责,如委托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相关费用等。

b) 验收责任人进行验收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对新建物业通知项目所在地产公司的物业移交协调小组、施工队、工程监理单位派员共同参与验收,对其它物业,通知地产公司派员共同验收。

c) 各项目接管验收人员按制定好的清单内容及相应的接管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将存在的问题填写在《物业承接验收项目清单》上。每张清单内容检查完毕现场检查双方需在清单上进行相关记录并签字,再由承接验收人员交接管验收小组专责人员将存在问题汇总《物业承接验收问题处理单》(附表2)。

3.5.3编制承接验收报告

a) 物业公司接管验收小组在验收完成后,根据汇总的所有接管验收记录,在三个工作日内编制《物业承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承接验收范围及过程说明;

资料验收中发现的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合格等问题;

房屋本体、公共配套设施、机电设备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

房屋本体、公共配套设施、机电设备验收中发现的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影响相邻房屋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

建议整改期限;

验收记录附件(复印件)。

b) 《物业承接验收报告》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交项目所在地产公司工程(配套)部经理、总经理签字确认。

物业移交与接管各方在接管验收报告完成后召开物业移交与接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不限于):

a)确定物业移交时间;

b) 审议在接管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

c) 确定整改及复查时间。

3.5.5物业移交与接管

a) 房屋本体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在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承接验收合格后,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移交及承接双方负责人填写《项目工程移交记录表》(附件4),完成物业移交与承接。

b) 对智能化安防系统等科技含量较高设备设施,验收交接需在正式起用三个月后进行,以便于判断其稳定性。

c) 移交小组与接管验收小组解散,承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由物业公司专人跟进监督,项目所在地产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承接验收遗留问题。

3.5.6承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

a) 物业公司将《物业承接验收问题处理单》与《物业承接验收报告》一同交给项目所在地产公司。项目所在地产公司根据《物业承接验收报告》建议,将《物业承接验收问题处理单》交给相应单位(部门)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填写在《物业承接验收问题处理单》上,作为复检依据。

b) 物业公司根据复验结果,编写《承接验收存在问题复验报告》,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项目所在地产公司总经理审批。

c)所有承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都需在入伙前处理完毕。

d)物业公司在承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可能影响项目入伙、公司品牌形象和后续物业服务的重大问题时,必须及时(二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产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所在地产公司协调处理,同时报投资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

e)承接验收完毕后,将《物业承接验收报告》及《承接验收存在问题复验报告》报投资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

3.5.7对承接验收后再发现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会同地产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分析,在质保期外如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地产公司负责处理,如属管理使用不当,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

3.5.8资料的保存: 承接验收后物业公司将物业产权、工程、设备资料及所有交接记录、表单于三个月内交所在物业服务中心归档长期保存。

4 附则

4.1 本办法由投资公司物业部负责解释。

4.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 支持文件

5.1 WY—BD04《物业接管验收项目清单》5.2 WY—BD05《物业接管验收问题处理单》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定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 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做到分配合理公正,本制度本着多劳多得,干什么活得什么分的原则,凡制度里所涉及的内容,望广大员工认真遵守,积极配合队委会的工作,如井下发生意外情况,不在本制度内容中,队委会可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临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凡本制度中有不合理,不科学的条款,希望广大员工提出合理建议,以便及时更改。 2、为配合矿党政工团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经队委会研究决定,井下生产实行跟班队干及工长负责制,跟班队干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调节各环节的组织分配。各班工长是井下生产第一责任者,根据本班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有权对本班各工种进行合理调解,每位职工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跟班队干及工长的安排。 3、每位员工是井下第一生产操作者,不仅要对本班生产负责,更重要的是要抓好自身安全,严禁“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有责任保质保量完成跟班队干及工长安排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利杜绝“违章指挥”,同时有监督工长及队干工作的权利。只要是合理的,有利于本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任何人有权利和义务通过正规渠道有原则性的途径反映给队委会或矿机关,如有无理取闹者队委会将给予严惩。 4、检修班的主要职责: 检修组: (1)检修班为生产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检修班负责本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及各类电气开关; (3)负责延长各设备电缆,并按分公司及矿、队等相关“质量标准化”要求悬挂整齐; 生产准备及质量标准化组: (1)负责延长胶带运输机,做到主运皮带平、稳、直,并且要得到分公司及矿、队等“质量标准化”规定的要求; (2)负责负责下料、各种材料的码放及标识\标志的清理,各后尾联巷、硐室的清理等一切标准化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 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3.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4.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5.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6.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7.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8. 绿化工程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绿化保洁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9. 钥匙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承接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 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仔细清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下列图纸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纸质和电子) 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3. (1)基建文件(A类)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最新物业承接查验方案.pdf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 准进行查验,并建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 确保物业完好、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 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 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 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 计要求建成; 4.4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 能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 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 物业买卖合同; 5.2 临时管理规约; 5.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交工 资料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合首贵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体和交工资料验收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首贵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实施部门负责单位工程实体、交工资料及竣工图的验收移交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划分和任务分工进行确认。首贵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项目部或作业部共同负责交工资料、竣工图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首贵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交工资料验收的依据和质量要求 第四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验收依据: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上中下三册) 二、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三、GB50386-2006《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四、GB/T5030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五、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六、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2013交叉使用) 八、《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十、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十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十二、《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十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第五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三、有完整的交工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图。

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样本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 明确质量检验方法验证内容, 规范对新开发的检验方法、药典或客户提供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仅限于气相色谱法( GC) 、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需进行的可行性及适用性的验证程序, 确保检验方法、转移应用的检验方法有效、正确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对开发和新建立的分析方法、药典方法及客户提供的方法转移应用进行验证。 三.职责: 中心化验室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1.引用标准 根据ICH的GMP指南要求、中国药典及中国制药企业GMP指南要求而制定。 2.验证内容 2.1新开发的检验方法的转移应用确认 2.1.1选择性( 或专属性) 选择适当的仪器、试剂( 包括仪器型号、 GC或HPLC色谱柱, 流动相配比等) 使原料药生产工艺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包括原料, 中间产品, 前体及降解产物) 与成品较好地分开, 并确保主成份峰中没有其它干扰物质峰存在, 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质谱对组分的单一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2.1.2精密度 2.1.2.1系统精密度

经过对单个测定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程度来衡量系统的误差。 对同一均匀的样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 连续重复进样六次, 记录每次进样后各组分的响应, 峰面积或峰高, 计算各响应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相对标准偏差RSD。 2.1.2.2方法精密度 经过测定样品含量与真值( 平均值) 的偏差程度来衡量样品制备过程( 包括称量, 稀释) 中的误差。 分别对同一批号的样品称量六次, 按含量测定方法测定其含量, 计算每一单一含量与平均含量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RSD≤2.0%。 2.1.2.3中间精密度 2.1.2. 3.1按验证确定的方法, 同一人用同一仪器检测三批样品, 每间隔24小时以上, 测定一次, 共测定3次。 2.1.2. 3.2由两人使用不同的仪器分别检测同三批样品。 2.1.3方法的线性范围 2.1. 3.1 在含量测定浓度的80~120%选择五个不同的浓度点, 每一个浓度需测定二次, 记录各对应浓度下的相应响应值( 峰高, 峰面积或峰面积的比值) , 以衡量样品量与检测器响应间的线性对应关系。 2.1. 3.2 接受标准: 相关系数r=0.99~1.00 2.1. 3.3 在HPLC法有关物质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总杂质120%至LOQ 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GC法残留溶剂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残留溶剂限度的120%至LOQ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欢迎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并建 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物业完好、 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 要求建成; 4.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 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系 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物业买卖合同; 5.2临时管理规约;

项目采购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 名称 南京工程公司项目采购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制度 文号 中石化南京工程采购 【2013】号 制度版本主办 部门 采购管理部 所属业务类别物资供应/ 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会签 部门 项目管控部 质量管理部 监督检查者采购管理部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处 解释权归属采购管理部签发 日期 2013/ / 废止说明原项目采购质量管理规定 (【2011】22号)、项目采购 预检会工作程序(【2011】15 号)、项目采购中间检验工作 程序(【2011】13号)、项目 采购最终检验工作程序 (【2011】14号)、现场物 资检验工作程序(【2011】21 号)、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2011】10号)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2013/ / 制定目的明确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 制定依据《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物【2011】49号﹚适用范围南京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约束对象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工作 涉及的相关制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规范》﹙GB/T50358-2005﹚ 《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 造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 【2011】454号﹚ 业务 类别 物资供应 /过程控制/质量控制 所属 层级 企业制度-实施类 企业制度-执行类

1 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1.1 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内容 1.1.1为保证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设备材料检验工作,防范各种因素造成的供应商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给设备材料带来的质量隐患,尽可能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在合同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内,特制定本规定。 1.1.2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是从采购策略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的实施、催交检验、运输接收等环节控制采购物资质量,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技术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的过程。 1.1.3检验是指检验工程师等相关质量控制人员按照采购 物资质量分级、物资检验计划、项目进度情况、供货商制造进度情况,依据采购合同、图纸、技术协议等相关采购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物资进行驻厂监造、中间检验、最终检验、现场检验等采购物资质量及其控制点检验。检验后形成相关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 2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 采购管理部:负责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对项目采购质量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分析和处理项目采购物资重大质量问题,对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发出纠正或预防措施;负责收集项目的质量信息,组织质量问题调查;负责收集、汇总、定期向集团公司上报公司质量问题报告表;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4090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 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 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新鲜出炉,本规章将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有多项关于新建物业检查验收活动的具体规定。本博主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逐一解读,请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注意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重点条款1: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

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博主解读:本条规定事实上要求今后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不仅要约定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还要对其建设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或告知。 重点条款2: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博主解读:本条对双方承接查验工作规定了最后期限,即交付使用前15日前应当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同时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本办法执行的,除被主管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外,还有

物业的承接查验重点要求

物业的承接查验一、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 一、准备工作 (一)人员准备 . 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二)计划准备. (1)与建设单位确定承接查验的日期、进度安排; (2)要求建设单位在承接查验之前提供移交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单项或综合验收证明材料。 (3)派出技术人员到物业现场了解情况,为承接查验做好准备工作。 (三)资料准备 在物业的承接查验中,应做必要的查验记录,在正式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制订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1)工作流程一般有《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物业查验的内容及方法》、《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等; (2)承接查验的常用记录表格有《工作联络登记表》、《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等。 二、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一)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 1.物业资料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接受查验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物业共用部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查验。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结构及外墙、屋面; (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 (3)公共卫生间、阳台; (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3.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有:低压配电设施,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水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排烟送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空调等。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查验的主要内容有:大门、值班岗亭、围墙、道路、广场、活动中心、停车场(库)、游泳池、运动场地、物业标识、垃圾屋、休闲娱乐设施、信报箱等。 (二)物业查验的方式 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资料,有关单项验收报告,以及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

建设项目交工验收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2010-08-02发布 2010-08-15实施 等油气储运项目。 3 术语 3.1 单位工程 本规定所称的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2 交工验收 本规定所称的交工验收是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检查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试生产要求的活动。 4 职责 4.1 项目经理部 4.1.1 负责协调交工验收各方关系; 4.1.2 负责组织交工验收。 4.2 监理 4.2.1 配合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工验收组织工作; 4.2.2 收集汇总交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承包方限期整改。

GDGS/ZY 74.02-08-2010 页码:2/6 4.3 施工承包方 4.3.1 提交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申请; 4.3.2 提供交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4.3.3 制定交工验收问题整改方案,按期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5 管理内容 5.1 交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5.1.1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5.1.2 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1.3 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或说明书等,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5.1.4 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 5.2 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5.2.1 建设项目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完成。 5.2.2 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5.2.3 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通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各项技术参数达到设计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5.2.4 交工资料齐全。 5.3 交工验收程序 5.3.1 承包商在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并经过自检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后,编写《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经监理单位确认同意后,上报至项目经理部。 5.3.2 项目经理部接到《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政府监督、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交工验收检查,检查和评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检查交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文件的符合性。组织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北京中达联乌拉山发电厂监理部 二OO四年五月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行为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明确验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对承包单位承担的分部、分项及 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质量的静态状况的质量验收,不包括调试阶段和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2.2有关质量见证办法参见《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见证实施细 则》。 2.3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和文件见证参见《施工 指导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2.4对承包单位试验设施的考核,参见《建设工程从业资质验证 实施细则》。 2.5对材料/购配件/设备的管理参见《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2.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参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 2.7对现场设备质量的检验参见《设备/材料开箱验收管理办法》。 3. 引用标准 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行业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电力建

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部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各专业)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4. 职责 4.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 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进行具体实 施。 4.2本制度由监理部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确定工程质量验收的阶段 (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所承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确定工程的验收阶段。 (2)工程项目验收阶段一般划分三个阶段: 1)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3)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5.2 质量验收的分级和管理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分为四级验收三级管理。

第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第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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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物业承接查验分为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和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两种类型,前者发生在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后者发生在业主大会或产权单位向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物业的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必不可少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工作今后能否正常进行,以及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的确定。 第一节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于业主人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的主体、目的、性质等不尽相同,但是它们的中心环节都是质量验收。为了将物业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低程度,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参与竣工验收,为承接查验工作打下基础。 一、物业承接查验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区别 物业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再检验。而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具体而言,物业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有以下三个不同。 1.目的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物业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能否交付使用,取得进入物业产品市场的资格。物业承接查验目的主要在于分清各方责任,维护各方利益,减少矛盾和纠纷,以利于业主使用和物业管理顺利进行。 2.参与主体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将建设的物业项目交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物业承接查验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业主参与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的。 3.对象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是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物业承接查验是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接管查验。 二、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和原则 (一)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 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分为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其中物业承接查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接查验的内容与标准主要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该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 物业承接查验的合同依据,根据物业的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主要原则是不应超出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范围与内容。对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其交接双方是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承接查验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1)《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3)物业买卖合同; (4)临时管理规约;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由事业部工程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4、 一、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待施工单位完成所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后,便可办理工程竣工交接手续。竣工交接需具备如下条件: 2、 3、1) 2) 交接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 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设计文件的 要求。 3) 按规定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4) 交接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全 部完成,并经检查合格。 5) 按合同要求的其他内容已经全部兑现,且经检查合格。〕 6) 交接范围内,有碍安全卫生的杂物已清除,厂房、机械设备已清理干净。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管理各专业组负责组织管内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指挥部有关领导、工程监理、计划预算组以及施工单位等共同参见验收。按照验收内容,经检查认为合格后,由参见人员在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完成项目验收。若检查认为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则提出整改意见,再次验收。 工程项目经交工验收后,便交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我分公司有关单位、部门、要按分公司划分的职责分工各自纳入正常管理,严禁出现竣工验收后的项目无人过问、无人管理的现象。 工程验收交接时,特殊情况下,确因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使用(开车)的前提下,经分公司同意,可做为遗 留工程处理,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遗留工程在未完成之前,不能办理结算。 1、

二、交工资料管理 交工资料是施工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的一个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后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合理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因此管理、保管好交工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1、交工资料主要内容 1) 交工工程项目一览表。 2) 图纸会审记录。 3) 竣工图。 4) 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5) 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合格证、质量证书及检验报告。 6) 永久性的标准点坐标记录。 7) 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 8) 土建施工试验记录。 9) 土建施工记录。 10) 设备安装施工和检验记录。 11) 设备、管道安装、试压、吹扫记录。 12) 各种电气、仪表的测试、校验记录。 13) 焊接检查及探伤记录。 14)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及质量评定表。 15) 单体、联动试车记录。 16) 施工变更文件记录。 17) 中间交接记录。 18) 未完工程一览表及处理意见。 19) 其他有关资料等。 2对交工资料的要求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流程)

目录 前言 《接管验收方案》 (03) 《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06)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及方法》 (08) 《产权和技术资料交接单》 (14) 《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登记表》 (16) 《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整改表》 (17) 《机电设备/设施移交单》 (18) 《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登记表》 (19) 《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整改表》 (20) 《房屋本体现状接管验收单》 (21)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登记表》 (22)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23) .

前言 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依据与发展商协商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写字楼的承接查验服务,而制定本方案。 接管验收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对物业规划、设计的执行,单位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整体和全面性的验收。 本次针对写字楼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结合各项法规以及交付标准,我们首先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而后完成项目的顺利正式接管。 .

接管验收方案 (一)、成立物业接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下设三个分小组: 1、文件资料接管小组 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职责: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业户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 2、现场验收接管小组 责任部门:工程部、保安部; 责任人: 职责: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和钥匙接管工作。3、财务接管小组 责任部门:财务部; 责任人:项目财务主管; 职责:财务资料的交接。 (二)、接管验收前的准备 1、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

14、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2012改)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室审批分公司上报的有关文件;对承接查验中重大事项提供指导; 2、分公司责任人与事业部领导协调承接查验的组织工作及承接查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 4、承接查验工作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5、分公司工程责任人负责与事业部协调处理承接查验中专业技术问题; 6、公司工程部负责协助分公司处理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疑难或遗留问题。 四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制定计划与方案签订 承接查验协议 验收准备实施验收其他物品工程技术资料 共用部位及设 备设施 办理接管移交手续 培训、表单及工具 分项核对 数量 数量清点资料核对现场试、查 限期整改完善 查验 合格 不合格再验 建立档案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汇同事 业部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 由事业部工程负责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 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并在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 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2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 查验计划及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时间安排、查验内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内容; 3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总经 理室、工程部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 设备安装质量,项目工程师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物业公司人员参与,将现场情况填写于《工程人员工作日志》上。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形成报告, 通过《工作联系单》报告项目部/事业部及物业分公司;并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 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 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项目部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物业分公司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需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具 体内容可参考附件《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上所列明细)。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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