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假别申请流程及审批权限

各类假别申请流程及审批权限
各类假别申请流程及审批权限

各类假别申请流程及审批权限

1.目的:规并明确各类假别审批权限及流程,为人事部严格执行考勤及工资管理提供

依据。

2.程序:员工所需各类假单需员工本人到本部门文员处自行领取。各类假别请假程序

及审批权限如下:

2.1事假规定

2.1.1因私人事务不能正常出勤,至少应于休假前一日提交请假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

批同意后方可按事假记录,未经批准按旷工记录。

2.1.2遭遇突发事件不能提前或及时申请的情况下,员工应在未出勤当日请假或委托他人

代为申请,并在重新到岗后当日完成书面请假程序,否则按旷工处理。

2.1.3一次事假最短申请时间为半天。一个工作日4小时以的事假按半天记录,4小时以

上的事假按一天记录。

2.1.4事假审批流程及权限详见下表-附表1。

2.2病假规定(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2.2.1凡请病假必须出示请假当日的就医记录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一律按照事假或旷

工处理。就医医院需为医保指定就诊医院。5天以(含),需提报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复印件;超过5天,需提报的就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2.2.2门诊:挂号条、诊断证明、病历本、收据、处方、化验报告、X光片等。.

2.2.3住院: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出院小结、收据等。

2.2.4就医记录复印件及诊断证明原件,交于部门考勤员统一保存,每月随考勤汇总表统

一上报人事部。

2.2.5一次病假最短申请时间为半天,一个工作日4小时以的病假按半天记录,4小时以

上的病假按一天记录。

2.2.6因病不能正常出勤的员工,应于休假前一日提交请假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

意后方可按病假记录,未经批准按事假或旷工记录。

2.2.7因病不能亲自请假的情况下,请假3个工作日(含)以员工应在缺勤当日请假或委

托他人代为申请,并在到岗后当日完成书面请假手续;超过3个工作日的请假,应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个工作日之完成书面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2.2.8员工休长期病假(21工作日及以上的)需要遵守国家医疗期相关规定。

2.2.9病假审批流程及权限详见下表-附表1。

表1:病/事假请假审批权限匹配表

备注说明:

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全体员工请假需从其直属上级开始逐级审批至与附表-1所对应的权限领导处。

2)病/事假请假审批权限匹配表的天数为工作日天数。

3)全体员工病/事假15天以上需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考勤责任人逐上级领导审批。

4)全体员工病/事假21天以上需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考勤责任人逐上两级领导审批。

5)全体员工病/事假63天以上需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

2.3婚假规定(公司给予员工一定时间的假期,以安排与结婚相关的事宜)

2.3.1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须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

方可享受婚假假期。

2.3.2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2.3.3中国籍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方可享受婚假,婚

假假期为3个工作日,晚婚假期为10个工作日(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再婚假期为3个工作日。婚假必须连续休完。

2.3.4婚假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有效期为一年。

2.4入职假

2.4.1新员工办理正式入司手续后,如需办理个人保险关系及档案调转,公司给予一天的

入职假。

2.4.2入职假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保险专员或员工关系备案。

2.4.3入职假须于转正期满前休完,过期作废。

2.5产假规定

2.5.1员工怀孕需及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给予相应照顾,员

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2.5.2女员工怀孕期满前15天可以申请休产假,24周岁以下女员工享受产假自然日98天;

晚育者【24周岁(含)以上,第一胎,以婴儿实际出生时间计算】另奖励产假自然日30天(需要提供晚育独子证明);难产增加假期自然日15天,但须提供医院出

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自然日15天。

2.5.3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2.5.4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根据市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女职工生育产

假有关问题的通知》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医点医院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1) 3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

2) 3个月(含)以上至4个月的,产假30天。

3) 4个月(含)以上至7个月的,产假42天。

4) 7个月(含)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5) 已婚已育女员工享受一次流产假待遇。

6) 男员工在爱人生育期间享受七天(自然日)陪产假(从开始休假时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休假结束后需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才可计为正常休假,陪产假在孩子出生1个月有效,外派员工在孩子1周岁之有效,过期作废。

7) 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检查时间计为劳动时间。

孕期产前检查具体要求:

初检:孕妇十二周前,给假一次(半天)。

复查:分别于孕二十周、二十八周、三十二周、三十四周、三十六周各检查一次,三十八周后直至分娩给假每周一次,每次半天。休假后需将检查记录交于部门考勤员备案,方可视为正常休假。

8) 女员工哺乳期享受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其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个工作日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员工的哺乳时间,要求合并使用,每累计7个工作日,可休一天哺乳假。累计休哺乳假最小单位为天。哺乳期应为自产假结束之日起至婴儿满一周岁。哺乳假应于婴儿一周岁休完,最晚延期到下一个考勤周期,逾期作废。休哺乳假人员需将婴儿出生证明原件交相应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复印件交相应人力资源部门备档。

1)以上各类假别均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2)非婚生育、流产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员工,不能享受以上待遇。生育二

胎的员工,需出具相关〈二胎审批证明〉后方可享受以上待遇。

2.6丧假规定

2.6.1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

或员工的配偶死亡,给予3天(自然日)丧假。

2.6.2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如目的地距离工作地点150-300公里的,往返路程假为1天;

300公里以外的往返路程假为2天,路费不予报销。

2.6.3员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证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给予丧假待遇。

2.7工伤假规定

员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给予工伤假,员工需配合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方可享受。

2.8加班与倒休规定

2.8.1为了保证员工健康,酒店不鼓励加班。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加班的,至少提前一天

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加班。如因个人原因下班后继续在公司逗留并没有经过

领导批准的,不计为加班,同时参照《****集团员工行为准则及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8.2因突发事件临时加班的,须在事后1个工作日补办相关手续。

2.8.3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加班须逐级签至总监级审批;经理级及以上员工加班须逐级签至

中心副总裁,同时须由事业部人力资源负责人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批准;执行特殊工时制的,加班按特殊工时相关规定处理。

2.8.4加班的最小计算时间为半小时,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2.8.5加班员工直接上级领导负责核准加班的真实性,核准须在加班后三个工作日完成,

不符合要求或无原始刷卡记录/出差审批流程的视为无效加班;

2.8.6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以部门为单位提前三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逐级签批至集团

总裁批准后方可加班;未通过批准的视为无效加班。

2.8.7管理人员在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应首先安排倒休,倒休应首先安排在自加班之

日起一个月完成,如因工作需要一个月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在半年休完,超过算自动放弃。调休时须提交《加班申请单》原件、《加班核准单》原件和加班原始刷卡记录/出差审批流程作为凭证。

2.8.8员工倒休应提前申请,5天(含)以由直接领导审批;5天以上15天(含)以下由

逐上两级领导审批;15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8.9工人岗员工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优先安排倒休。

3.旷工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3.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3.2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3.3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或不按补假程序补假者;

3.4员工超过请假期限没有及时返回集团报到和未办理继续请假手续均按旷工记录。

3.5旷工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扣减:

3.5.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发当日工资。

3.5.2旷工一日,扣发三天工资。

3.5.3年度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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