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江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江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江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发展定位和规模 (3)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3)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3)

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6)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8)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12)

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2)

第九章基础设施规划 (13)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规划 (15)

附录A 术语 (15)

附录B 用词说明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依据

1、法律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2、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建设部)

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1)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7)《曲靖市珠江源都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8)《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3.1)

3、相关规划成果与专题研究报告

1) 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念规划

2) 曲靖市中心城区防洪规划(2009-2020)

3) 曲靖市控规整合

4)《曲靖市珠江源大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第二条规划原则

1、合理性原则

2、生态原则

3、可操作原则

4、可持续发展原则

5、经济性原则

第三条规范范围

此次规划范围属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江段区域。东为长征路,南为翠峰西路,西为学府路,北为瑞和西路。规划面积199.29公顷。

第四条本规划自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曲靖市城

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规划管理。

第五条本规划内容包括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和附件三个部分。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地块图则;附件包括评审意见及回复。

第六条凡在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任何更改规划中所规定的内容,需依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本规划是本地区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第二章发展定位和规模

第七条发展定位

完善居住配套,打造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休闲、娱乐、餐饮产业园。

第八条人口规模

至2030年,规划区内居住的人口约为3.2万人。

第九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规模为199.26公顷,本次规划建设用地196.49公顷,均为城市建设用地。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十条本次规划地块划分采用三级编码体系,即规划区代码+规划管理单元代码+地块编号构成。

规划区代码用“白石江”的首个汉字的汉语拼音首个字母组合“BSJ”。

第十一条规划区以贯穿本区的主要道路为界划分为四个规划管理单元,规划管理单元代码为01—04。规划管理单元内又以道路、土地使用性质为界划分为若干地块,如“BSJ0101”即表示规划区01规划管理单元01号地块。

本区共计95个地块。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二条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其土地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类。

1、城乡用地规划汇总

本区共有H和E两大类用地,划分至两小类。其中H11—城市建设用地和E11—自然水域。

2、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汇总

本区的城市建设用地(H11)用地又细分为R 、A 、B 、S 、U 和G 五大类用地,划分至一十三中类。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B1—商业用地、B2—商务用地、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S4—交通场站用地、U2—环境设施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G3—广场用地。

表4-1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面积(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R 79.99R279.99住宅用地

R2178.30服务设施用地

R22 1.69A 10.04A1 3.62A3 5.81其中

中小学用地A33 5.81A50.61B 26.24商业用地

B110.77零售商业用地B11 2.57餐饮用地B1311.16B2 1.44其中其他商务用地B29 1.44B40.30其中加油加气站用地B410.30S 41.74S140.66S42 1.08U 0.40U20.40其中环卫设施用地U220.40G 38.08G122.03G212.41G3 3.647H 196.49100.01%E1 2.80其中

E11 2.809E

2.80——总计

199.29

——2

其中

医疗卫生用地

5.1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1

其中

40.71%

教育科研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务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其中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水域自然水域城市非建设用地

总用地

其中

3

4

5

6

8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13.35%21.24%0.21%19.38%——

第十三条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当这类土地要求进行重建时,必须符合本规划规定的用途。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性质应同图则控制规定保持统一,改建、扩建、新建的建筑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一致。因特殊原因,在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重要地段的用地性质调整必须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一般地段的用地性质调整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同意。

规划给了各种土地性质可以相容的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容的建筑物和设施,供今后城乡建设管理参考。

表4-2 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序号

用地类别

建设项目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

地U

绿地

二类R2

科教文卫

A1A2A3

G1 G2 G3

1 低层居住建筑√×××××

2 其他低层居住建筑√×××××

3 多层居住建筑√×××××

4 高层居住建筑√×××××

5 单身宿舍√×××××

6 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

幼托机构)

√√××××

7 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

8 居住小区文化设拖(青少年和

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

√√××××

9 居住小区体育设施√√××××

10 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

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

√√××××

11 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

租汽车站)

√√√×○○

12 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

所、居委会等)

√√××××

13 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

14 小型农贸市场√×××××

15 小商品市场√×××××

16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

同)行政办公建筑

√√××××

17 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

18 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

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

○√×××○

序号

用地类别

建设项目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

地U

绿地

二类R2

科教文卫

A1A2A3

G1 G2 G3 纪念性建筑等)

19 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

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

夜总会)

××××××

20 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

21 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

22 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

院)需单独选址

×○××××

23 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

24 一般旅馆○×××××

25 旅游宾馆○×××××

26 商住综合楼√×××××

27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28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

校、业余学校

○√××××

29 科研设计机构○√××××

30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

○×○×××

31 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

××○×××

32 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

××××××

33 普通储运仓库××○×××

34 危险品仓库××××××

35 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

36 社会停车场、库○○√×××

37 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和机动车

训练场

××√×××

38 客、货运公司站场××√×××

39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

40 污水处理厂、殡仪馆、火葬场××√×××

4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如下,本文本所列指标必须强制执行。

1、用地面积。

2、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

3、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4、绿地率控制。

表5-1建设项目地块主要控制指标通则

用地类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

二类居住用地

(R2)住宅区

1.8 35 35 24

2.0-2.5 30 35 40

3.0-3.5 25 40 80

行政办公用地

(A1)

行政办公 3.0 30 30 60

教育科研用地(A3)中学用地0.9 30 35 24 小学用地0.8 30 35 24 幼儿园0.7 30 35 15

商业用地(B1)综合商业用地 3.0-5.0 50 15 60-100 餐饮用地 2.0 50 15 24

商务用地(B2)其他商务用地 2.7 30 35 40

注:1)建设项目地块是指建设单位可用于工程建设且可独立进行整体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包括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等代征用地,其具体范围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2)建设项目用地若被城市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等控制线所分割而不能进行连片整体开发的,应当分别制定各独立地块的用地控制指标。

3)居住建筑项目用地中按规定配建的幼儿园、中小学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独立的市政设施用地(如35KV以上变电站、污水泵站等),其用地、建筑、绿地等指标不参与上表内居住建筑项目的相关指标计算。

4)市政等其他建设项目的地块控制指标依据工艺流程或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5)中小学校、幼托等设施的主要控制指标,还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和建筑设计规范。

6)居住项目开发控制其容积率必须大于1.0。

第十六条规划区内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均应符合相关的日照间距、消防、卫生和管线埋设等要求,同时应满足《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1、城市主干道、主要景观路、河流两侧、广场和其它开敞空间周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筑物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的界面变化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和屋顶造型应当丰富,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相协调。

2、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建筑物连续面宽原则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2.1.高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60m;

2.2.中高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70m;

2.3.多层和低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80m;

2.4.不同建筑高度组合的连续面宽小于最高建筑物的连续面宽;

2.5.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连续面宽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景观需要核定。

第十八条容积率奖励

1、临城市道路的公共建筑底层架空,架空部分净空高度不小于3.5米、进深不小于2米且向社会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交通等要求的前提下,底层架空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2、板式居住建筑底部架空层除必要的承重结构、垂直交通及管线系统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围合,且架空层外轮廓线上开敞面面积不小于架空层立面面积的二分之一,用作绿化、居民休闲等非私人用途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底层架空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3、作为单纯交通联系功能的空中连廊,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4、下沉式广场或地下开放活动空间的绿化面积可计入绿地率计算,结合下沉式广场或地下开放活动空间周边设置的功能用房用于商业销售的,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第十九条地块细分与地块合并的控制

1、地块细分指将本次规划划定的一个地块进行更细划分,而形成细分地块;地块合并指将本次规划划定的两个以上相邻地块合并使用。

2、对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广场、公共设施等用地不能进行细分。

3、土地细分或合并时,不准改变原有用地性质及其相关规定。

4、土地细分或合并时,不得减少已定位的配套公共设施用地和建设规模。

5、土地细分后各细分地块开发量的总和不得突破该地块原定的总开发量。

6、地块内部路网与地块细分界线必须同时确定。原则上内部道路的中心线成为细分地块的征地界线,并且,各细分地块不临次干道与支路时,则至少有一段界线是内部道路中心线,并在该段上设置车行出入口。

7、地块合并时,除特别规定外,支路以下的路网可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条路网采用方格网布置。道路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第二十一条道路横断面

表6-1 道路横断面一览表

断面符

号红线宽

度(m)

道路等级断面形式

A1-A1 60 主干路

5.0m人行道+

6.0m非机动车道+2.0m绿化带+15.0m车行道+4.0m 绿化带+15.0m车行道+2.0m绿化带+6.0m非机动车道+5.0m人行道

A2-A2 60 主干路

5.0m人行道+4.0m非机动车道+4.25m绿化带+11.75m车行道+10.0m绿化带+11.75m车行道+4.25m绿化带+4.0m非机动车道

+5.0m人行道

B-B 50 主干路6.5m人行道+7.0m绿化带+11.5m车行道+11.5m车行道+7.0m绿化

带+6.5m人行道

C-C 36 次干路2.5m人行道+3.0m非机动车道+2.0m绿化带+21m车行道+2.0m绿

化带+3.0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

D-D 24 次干路 5.0m人行道+7.0m车行道+7.0m车行道+5.0m人行道

E-E 20 次干路 3.0m人行道+14.0m车行道+3.0m人行道

F-F 16 支路 2.5m人行道+11.0m车行道+2.5m人行道

第二十二条静态交通设施控制

1、社会停车场控制:共规划社会停车场3处。

表6-2 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编号用地编码用地规模(㎡)

1 BSJ0121 2712.56

2 BSJ0208 3755.31

3 BSJ0315 4377.13

2、加油站控制:共规划加油站1处。

表6-3 加油站一览表

编号用地编码用地规模(㎡)

1 BSJ0111 3025.00

第二十三条道路红线内用地应属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第二十四条沿道路两侧建筑后退主次干道路红线距离按《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控制。建设有大量人流、车流项目的后退距离由规划管理部门酌情另行确定。

第二十五条转弯半径控制要求

表6-4 道路转弯半径控制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

城市主干路25-30米20-25米15-25米

城市次干路-- 15-20米15-20米

城市支路-- -- 10-15米

第二十六条交通出入口规定

1、街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建设基地临两条以上道路时,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2、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净高与净宽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道。

3、街区内机动车出入口与交叉口中心点最小距离按以下规定实行控制。

3.1.当地块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发生关系时,应选择在道路级别低的,对城市交通影响小的道路上。特殊情况下向城市更高等级道路(次干道以上)的开口不宜超过2个,禁止向城市快速路开口。开口位置在主干道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80米或地块的最远端,次干路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50米或地块的最远端,次干路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30米或地块的最远端;距桥、隧道、立体交叉口的起坡点距离不宜小于30米或地块的最远端;距离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距离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10米;距离公交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3.2.小区内主要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超过时,应在建筑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口。

第二十七条交叉口控制要求

1、规划区内主干道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次干道、主干道与支路、次干道与次干道、次干道与支路相交的交叉口均采用信号灯控制。主干道与支路交叉口采用右进右出的交通组织方式,以减少交叉口对主干道交通速度的影响。

2、红线宽度≥30米的城市道路,与其他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平面交叉口,应设进口展宽段,增加进口车道条数。展宽段长度应≥50米(自交叉口缘石半径端点起),渐变段20米,展宽车道宽度≥3.5米。

第二十八条停车泊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

配建停车位是指为满足各地块内部停车需要,而规定必须设置的停车位数量,以下限控制,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总面积大于500 ㎡的建筑物,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用

来停放本单位自用车以及所吸引的外来车辆,其配建要求必须符合表6-5的规定。

表6-5 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最小值

序号建筑类别配建单位机动车配建非机动车配建

1 住宅车位/90平方米建筑 1.0 0.5

2 商业

商务办公

车位/90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上及地下商业)

1.0 6.0 旅馆、酒店、餐饮、娱乐

车位/90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上及地下商业)

1.0 6.0

4 城市一般性公园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4.0 30.0

5 学校小学车位 /1位教职员工0.8 1 中学车位 /1位教职员工0.8 6

注:1)本表机动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

2)各类建设项目的机动车固定停车位,住宅类停车应设置于地下空间或专业停车楼,禁止以机械停车位计算总泊位数;

3)住宅配建中,固定车位的5%应设置为访客车位。

4)城市一般性公园等游览场所的停车位可设置在地下。

5)停车场应设置相应的残疾人停车泊位50—300个应设置2个,300—500个应设置4个,大于500应设置总数的1%。

6)中小学宜另行设置校车停车泊位,并应设置学校出口处的行人集散空间和车辆接送空间。

7)其它未涉及的建筑类型、主干道附近和交通敏感地区的建设项目、人流物流较大的建设项目、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建设项目等需在表5-6的基础上,按照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车位数。

2、装卸车位配建指标

属表6-6情况之一的建筑应按表格要求增配装卸泊位。

表6-6 装卸车位配建表

建筑类型装卸泊位

行政办公及商务办公1个/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商业建筑1个/5千平方米建筑面积(含地下商业面积)

注:1)以上不足一个时应按1个设置;

2)装卸车位不宜直接临城市道路设置。

3、出租车位配建指标

属表6-7情况之一的建筑应按表格要求增配地面出租车位。

表6-7 出租车位配建表

建筑类型出租车泊位

行政办公及商务办公1个/2千平方米

餐饮、娱乐1个/5百平方米

住宅区出入口2个/100户

超市1个/1千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十九条规划区的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地块内绿地三个部分组成。

第三十条公园绿地

1、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分布在白石江两侧。

2、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公园绿地22.03公顷。

第三十一条防护绿地

1、道路防护绿地:主干道两侧控制10-30米绿化带。

2、卫生防护绿地:垃圾转运站、加油站周围控制15米绿化带。

3、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防护绿地12.41公顷。

第三十二条地块内绿地根据用地性质不同,绿地率按照表5-1控制。

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十三条本片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及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三类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按照《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详见下表。

表8-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设施类别项目名称

数量规模

备注

总量规划增加占地规模公顷设施规模

教育科研

西城中学 1 0 3.37 18班独立占地,保留现状

白牛小学 1 0 2.44 18班独立占地,原址扩建行政办公—— 3 1 3.62 ——独立占地

医疗卫生—— 1 0 独立占地,保留现状

表8-2 商业服务业设施一览表

商业服务业设施设施

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占地规模

(公顷)

备注

总量规划增加

商业

设施

零售商业设

商场、商

铺、超市

7 5 13.34 独立占地

餐饮用地 4 4 11.16 独立占地商务

设施

其他商务设施 1 0 1.44 独立占地公用

设施

加油站 1 0 0.30 独立占地

第九章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其他区域用水由城市水厂集中供给,用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工业用水和其它用水。参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各类用地用水量指标,并结合规划区各类用地开发强度等指标,用水量预测采用单位用地指标法。规划区实施分质供水,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全部采用再生水,其他用地再生水所占比例为30%。规划片区最高日用水量为6796.46 m3/d,其中新鲜水为4757.52 m3/d,再生水为2038.94 m3/d。

2、规划区用水由第二水厂供应。第二水厂设计供水量6万m3/d,供水水源为西河水库(中型水库,总库容3600万m3)供水范围为麒麟北路、麒麟西路、西片区部分工商企业及城镇居民。

3、消防给水为低压供水系统,火灾消防时的节点压力应不小于0.1Mpa。室外消火栓沿主要道路并靠近主路口设置,其间距应不超过120米,距道路边缘应不超过2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米。管材建议采用PE管。

第三十六条污水工程规划

1、根据规划区总用水量并考虑用水过程中部分水量损失,不计绿地和道路广场产生的污水量,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9,片区日变化系数取1.5,规划片区平均日污水量为3364.44 m3/d。

2、规划区白石江南侧有现状西城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处理规模为3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万m3/d,沿白石江设有截污干管,管径DN800~DN1300。

第三十七条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参照曲靖市暴雨强度公式。规划区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过管道收集后就近排放到现状水体中。

第三十八条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采用分类负荷指标法预测规划区用电负荷为10795kW。

2、供电电源规划:规划区电源均引自110kV翠峰变电站,且翠峰变电站规划容量为3×40 MVA。

3、10kV变配电室(箱)、开关站规划:10kV变电室(箱)的布局应按“小容量、密布点”原则进行配置,规划区域内主要道路的路口附近、负荷中心设置12个变配电室(箱变)和2个开关站,配电室的配电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800kVA,开关站的最大转供容量不宜大于15000kVA/座,宜与10kV配电所联体建设。

4、电力线路规划:为了城镇美观,建议规划区内电力线路采用埋地电缆沿着主要干道敷设。当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电缆沟敷设,当电缆数量较少时,可采用直埋敷设。

第三十九条电信工程规划

1、通信容量预测:规划区市话通信容量约为6400线。

2、通信机房规划:对规划区翠峰路331局机房扩容改造,交换容量不低于7680线;在各地块通信负荷叫中心设置7个通信配线箱。

3、移动通信网络规划: 规划区内移动通信网络应无间隙全程覆盖,沿规划区内32米以上道路两侧各30米内不得设置简易铁塔。

4、通信管网规划:规划区所有弱电通信管网均采用蜂窝管或φ110PVC管暗敷于道路人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7M,过街电信电缆改穿钢管暗敷,埋深不小于1.0M。

第四十条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区天然气全年供气量约为8.272万立方标米。

2、在规划区的西南部规划天然气门站,为规划区供气,气源引自缅甸天然气输气管道。

第四十一条环卫工程规划

1、规划期末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取0.8千克/人,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采用1.3,则日产生垃圾量为33.28吨。

2、结合两个片区,各设置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共计设置2座。

3、公共厕所设置标准:居住用地,设置密度为3-5座每平方公里,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设置密度为3-5座每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十二条规划区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不成灾)。

第四十三条规划区的消防用水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发生次数为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25-35L/s设置。

第四十四条规划要求规划区所有建筑物应按8度抗震设防,特殊重要建筑和生命线按9度设防。

规划城市主干道为主要疏散通道,其他干道为次疏散通道。公园、学校、停车场、广场、车站等为避震疏散场地,避震疏散场地服务半径小于500米,保证每人不少于3平方米的避震疏散用地。第四十五条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战术要求》,地区指挥所工程的抗力级别为4级,人员掩蔽工程抗力级别为5级或6级,一级人员的掩蔽面积1.3平方米,二级人员掩蔽面积为1平方米。同时人防工程要具有防震动、防火、防毒、防污染的作用,指挥所还需具有防电磁脉冲的能力。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六条规划区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095-1996)二级标准。

第四十七条规划区地表水的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第四十八条交通干道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5dB(A),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5dB(A);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分类标准,行政办公区和生活区达1类标准,商务办公区、商贸区及功能混合区达2类标准。

第四十九条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医疗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

附录A 术语

1.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

万人~1.5万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和文化活动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

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街区——由规划道路所围合的用地。

4.地块——街区内有明确界线的小块土地的统称。

5.地块净面积——不包括四周道路占地面积的地块面积。

6.地块总面积——包括四周道路一半面积在内的地块面积。

7.土地使用性质编码——土地的用途、建设内容以及其相对应的代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为分类标准。

8.道路红线——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9.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所指地块的地面上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10.容积率:也称建筑容积率,指根据本规定计算原则,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

值。

11.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12.建筑控制高度——即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13.绿地率——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总用地的比率。

14.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戏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

包括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点状、带状绿地等。

15.配套设施——与住宅规模或和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基础设施的

总称。

附录B 用词说明

1.执行本文本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于在执行时区别对待:

2.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a)正面词采用“必须”;

b)反面词采用“严禁”。

3.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a)正面词采用“应”;

b)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4.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a)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b)反面词采用“不宜”。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工业产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区位于三江片西北部。为综合协调区域内外环境,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控制和引导区内各项建设,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1-2020)》、《宁波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江北城乡一体化规划(2001-2020)》等。 第三条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3.1 整体性原则,一期用地的开发要考虑与江北工业产业园区整个片区的关系,在市政、道路、结构等方面衔接好。 3.2 弹性的原则,在道路设置、地块划分、土地兼容性等方面保留一定的弹性,使园区发展能适应不同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 3.3 注重生态设计原则,创造优美的园区环境,运用可持续发展理念,协调好规划用地与周边条件关系,创造出全新的工业园区环境景观。 3.4 利用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区域内便利的交通网络,建立和发展独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引导城市社会、经济以及产业的整体发展。 3.5 强化产业型工业园区的特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区域竞争力的目标。 3.6 合理安排功能布局、开发强度、道路结构,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功能需要,使整个工业园区的建设尽可能集中紧凑,以期经济地建设市政设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 3.7 创造城市的标志和窗口,形成独特的城市空间。 第四条规划要点 4.1 为引导工业企业集聚发展,结合当地工业开发对建设用地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地块规模,既有利于开发地块的完整性,又适应于地块拆并的可能性。 4.2 妥善处理高压线走廊、水网与道路、用地规划的关系,保证开发地块的完整性。 4.3 加强环境规划,创造和谐、优美的生产环境。 4.4 加强竖向规划,在保证道路交通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土方量。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0.《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规划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 2.发展目标: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四、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 1.发展规模:规划2015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空间结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的功能布局。“三片”为商务服务片、科教研发片、休闲旅游片。“十区”为商务服务片中的口岸服务区、中心商务区和国际居住社区;科教研发片中的教学区、综合服务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下,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我市医药制造产业更好发展,促进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用地健康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为城市规划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主要任务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综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凡在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三条规划的主要内容(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确定各地块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第四条本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消防通道、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第五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其中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规划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严格执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如需作出修改或调整,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第七条本规划具体内容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章规划功能定位及目标第八条总体定位 将扎佐医药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竞争力、以医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示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为推动苏州高新区转型发展,实现“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践行科技城“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建设理念,特开展《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编制。规划在法定要求基础上,提出产业提质增效、自主创新发展、民生设施优化、支撑系统完善、城市设计提升以及智慧生态建设等重要事项,全面引导新形势背景下苏州科技城规划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6年4月份启动,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0月2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https://www.360docs.net/doc/5d4520680.html, 一、规划范围 北至金墅港、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230省道、南至高新区行政边界。总规划用地面积26.96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高新区生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示范区,坚持“科技、山水、人文和创新”特色,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智慧城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约12万人。规划建设用地2221.33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98.5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74.52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核两轴、四区多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科技城中心,以太湖大道、科普路、锦峰路、科研路围合的中心区域为主体,包括行政、商业、商务等功能,是科技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科技城最为重要的形象展示窗口。 “一带”:即浒光运河风光带,是科技城内部纵向重要的绿色滨水游憩景观带,通过沿运河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滨水景观的建设,将科技城由南至北的各个功能组团有机衔接,融合两岸片区,塑造“一河两岸”的优美景观。 “三核”:以诺贝尔湖为中心的水核与以五龙山为中心的绿核,是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城市特质的具体表现,是科技城重要的生态公园。围绕诺贝尔湖和五龙山设置文化商业和休闲游憩等功能,打造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为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创造优质空间环境。位于五龙山及锦峰山之间的智慧核,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及产业空间优势,打造以创智、创新为主体的智慧引擎,提升科技城未来创新动力。 “两轴”:包括沿太湖大道的城市发展轴和纵向的中心景观轴。

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草案)(概要)-

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草案) (概要)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机场核心,横跨平潭镇及梁化镇两个行政区划。西至平潭镇行政边界,东至惠东产业转移园惠福路,南至西枝江,北至示范农场。基地规划面积:56.66平方公里。 二、发展背景 2017年2月省委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指出:“把惠州机场纳入全省“5+4”骨干机场格局,列为珠三角五大机场之一,深圳第二机场。”这是惠州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有利于提升惠州的影响力、竞争力和辐射力。 2018年1月4日,惠州市委组织召开惠州干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暨建设指挥部第一次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加快研究空港产业区的规划,发挥空港产业为机场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谋划空港产业与惠州产业的融合发展,助推惠州机场早日建设成为干线机场。 在此背景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会同惠阳区政府、惠东县政府组织开展了空港经济产业园相关规划研究。 三、规划策略

(一)开发建设策略 以点带面的开发策略 由于规划范围内用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及生态控制线区域,土规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且用地分散。根据“用地集约化、产业聚集化”的原则以及项目的建设管理需要,近期建设将依托镇区、其他园区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采取具备可实施性的近期开发建设路径,形成“一园五组团”的散点式规划结构;随着建设条件和产业发展条件成熟,园区建设区将以先期的发展组团为起点,逐步覆盖整个园区范围,并最终与周边镇区、其他园区在产业、交通、配套等方面融为一体,实现多区联动的最终目标。 (二)交通提升策略 区域综合交通协调 协调惠州空港产业园、东江科技园、惠东产业转移园等各园区间道路交通体系,保证区域间交通顺畅,促进园区间要素流动。 衔接轨道 本次规划落实轨道相关专项规划的城市轨道3号线、预留深惠汕高铁、深惠城际通道。结合各站点特质,形成差异化的TOD开发模式。 可实施的动态路网体系规划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11-05-20 来源: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一、规划背景 根据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玉东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目标要求,为了科学指导玉林经济开发区整体良性发展,我局根据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的部署,组织编制了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二、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北起人民路,南至洛湛铁路,东至文体路,西达广场东路,总面积为13.10平方公里。其中,南流江北片为玉东新区管辖范围,面积约 8.96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人口规模 (一)规划定位 1.经济全球化时代广西吸引外资和尖端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以物流配送、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医疗器械、机械配件等为主的低碳健康产业基地; 2.玉林城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高新技术的集聚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以及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生态居住区。 (二)发展目标 1.做大做强以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等为主的健康产业。

2.完善开发区配套服务业,到2015年实现开发工业用地规模达200公顷,吸纳企业员工约8万人,实现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 3.将玉林经济开发区打造成玉林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物流经济的先导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 (三)规划规模 参考玉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玉林市近期建设规划对人口规模的预测,并综合考虑该区的规划定位、生态环境条件、人口与用地建设条件等诸多因素,本规划区的物流及工业就业人口规模为6.5万人,居住生活人口14.9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2.69平方公里。 四、规划结构 玉林经济开发区规划结构为:“一带、两心、三轴、八区”。 1.一带: 城市绿带——依托东西流向的南流江构建滨水景观带 2.两 “公园绿心”——规划在二环东路东侧区域规划一处综合性的城市公园,形成城市“绿心”。 “服务中心”——规划在二环东路西侧区域结合体育、文化、商业、绿地、广场等用地,综合开发形成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中心。 3.三轴: 发展主轴——交通联系轴。沿二环东路南北向贯穿整个规划区,是开发区各片区的交通发展联系轴线。

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VIP专享】

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文本 (公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1)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2)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2)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 (6) 第六章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7)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加强石家庄高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落实有关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促进石家庄高新区合理地开发与 建设,特编制《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第1.2条: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及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 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1.3条:规划范围:北至北二环路东延,南至南三环,西至现状京珠高速公路,东至东三环,规划面积为74.68平方公里。 第1.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3.《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3);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12);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08-93)(2002年版);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1.《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 1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13.《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6); 14.《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9.7.1); 15.《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12.1); 16.《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6.1); 17.《河北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2012.12.1); 18.《河北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2012.12.1); 19.《河北省城市蓝线管理规定》(2012.12.1); 20.《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2012.12.1); 21.《河北省城市紫线管理规定》(2012.12.1); 22.《石家庄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2.5.1); 2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3); 2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2015.3)。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2.1条:功能定位:集优良的生态环境、前沿的新兴产业、活跃的创新氛围和优质的生活服务四位一体的产城融合的科技创新城。 第2.2条:发展目标 1. 京津冀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 2. 河北省自主创新创业园区建设示范基地; 3. 石家庄产城融合的科技新城建设标杆。 第2.2条: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50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规模为74.6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模 60.10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规模14.58平方公里。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主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文本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年月日) 、《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钦州市国民经济和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公示版) 、《钦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成果样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规划范围 东至六钦高速、南至中马南五街(远期规划为环北大道)、西至金鼓江、北至金鼓江支流,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 三、功能定位及规模 集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居住、休闲游憩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低碳生态示范区。 规划人口规模:万人。 四、规划结构 ()“一城”:——“马来西亚城”片区中心 在片区中心内设置为启动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如高档商务服务、金融贸易、保险、企业总部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商业服务、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中马产业园乃至北部湾提供服务。 ()“一湾”:——“孔雀湾”滨江景观带 沿金鼓江东岸打造“孔雀湾”滨江亲水景观带,保留现有芭蕉墩遗址,结合景观带设置不同主题及功能的活动区与绿化空间,并融入文化休闲、宾馆酒店、特色商业等功能。 ()“双轴”:——中马大街、友谊大道城市景观轴 以中马大街、友谊大道为骨架,设置启动区发展的“十”字型轴线。 ()“两片”:——产业、生活两大功能片区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 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连云港“山——海——城” 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范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海宁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内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朝阳路、海宁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 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内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朝阳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范围内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连云港的最高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任务书

- xxxx精细化工产业园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XX市建设局 二零零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篇:规划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地块区位、范围及现状概要 二、规划设计依据 三、规划设计概要 四、规划设计深度 第二篇:规划成果要求 第三篇:规划编制时间及最终成果要求附:规划设计地块用地范围图

第一篇:规划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地块区位、范围及现状概要。 区位:规划区位于XX市西部城区的衔接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属于城市的西部片区。其北临浈江,国道G323旧线位于规划区最南面,新改造的国道G323线贯穿产业园区。2008年4月,省委书记汪洋提出对xx工业发展的思路:依托韶赣高速公路、铁路以及临近华东的区位优势,“精雕细刻”一个精细化工基地大有可为。 范围:此次规划主要是工业园第一期工程99.5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所附图。 现状概要:xx精细化工产业园位于XX市城区西部,行政管辖隶属雄州镇,西面、背面紧邻浈江,环境较好。交通便捷,国道G323线贯穿产业园区,使产业园与城区之间有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为了将产业园建设成一个“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税率高效型”的工业园,与区域协调发展,提升xx的城市地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现决定对XX市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工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GBJ137-90)

(4)《xx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2006-2010)》 (5)《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 (6)《XX市城区总体规划(2000-2015)》 (7)《中共XX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8)《关于XX市化工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9)《关于<广东省XX市珠玑工业园精细化工定点基地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告知的函》 (10)《xx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5) (11)《XX市城区总体规划》(2000~2015) (12)XX市统计资料 (13)XX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各项资料 (14)国家、省、市有关精细化工的法规和规范 三、规划设计概要 (一)规划应XX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要充分体现xx精细化工园的特色,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 (二)该区域发展定位为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应综合考虑该区域总体用地布局和功能,成为xx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和

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1.现状概况与分析 (1) 1.1 区域位置 (1) 1.1.1 临安市区位 (1) 1.1.2 高新园区位 (1) 1.2 规划范围 (1) 1.3 基地周边条件 (1) 1.3.1 环境条件 (1) 1.3.2 交通条件 (2) 1.4 基地自然条件 (2) 1.4.1地形地貌 (2) 1.4.2 气候条件 (2) 1.5 基地建设现状 (2) 1.5.1 建筑现状 (2) 1.5.2 道路交通现状 (2) 1.5.3 土地使用现状 (3) 1.6 用地适宜性分析 (3) 1.7 发展条件分析 (4) 1.8 现状概况总结 (4) 2. 规划总则 (5) 2.1 规划依据与原则 (5) 2.1.1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5) 2.1.2规划原则 (5) 2.2 规划目标、定位与规模 (5) 2.2.1规划目标 (5) 2.2.2规划定位 (6) 2.2.3规划规模 (6) 2.3 规划理念 (6) 3. 规划方案说明 (6) 3.1 策划体系 (6) 3.1.1 产业策划 (6) 3.1.2 功能策划 (6) 3.2 规划结构 (7) 3.3 土地使用规划 (7) 3.3.1 工业用地 (7) 3.3.2 居住用地 (8) 3.3.3 公共设施用地 (8) 3.3.4 道路广场用地 (8) 3.3.5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3.3.6 绿地 (8) 3.3.7 水域和其它用地 (8) 3.4 道路交通系统及竖向规划 (10) 3.4.1 对外交通组织 (10) 3.4.2 内部交通组织 (10) 3.4.3 道路等级 (10) 3.4.4 交通设施 (11) 3.4.5 步行系统 (11) 3.4.6 竖向规划 (12) 3.5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12) 3.5.1教育设施 (12) 3.5.2医疗卫生设施 (12) 3.5.3文化娱乐设施 (12) 3.5.4体育设施 (12) 3.5.5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13) 3.5.6商业设施 (13) 3.5.7市政公用设施 (13) 3.5.8其它设施 (13) 3.6 绿化景观系统规划 (13) 3.6.1 规划原则 (13) 3.6.2 绿化系统规划 (14) 3.6.3 景观系统规划 (14) 3.7城市设计导引 (14) 3.7.1 风貌分区 (14) 3.7.2 界面控制 (14) 3.7.3 建筑要素控制 (15) 3.7.4 环境要素控制 (15) 3.7.5 岸线处理形式 (15) 3.8土地开发控制 (15) 3.8.1 地块划分 (15) 3.8.2 控制指标 (15) 3.8.3 开发强度 (15) 3.8.4 高度控制 (16) 3.8.5 建筑退线 (16) 3.8.6 建筑间距 (17) 3.9分期实施建议 (17) 4. 市政工程规划 (17) 4.1 给水工程规划 (17) 4.2 污水工程规划 (19) 4.3 雨水工程规划 (19) 4.4 电力工程规划 (20) 4.5 通信工程规划 (20) 4.6 燃气工程规划 (22) 4.7 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23)

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城新区二期规划用地总面积21.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南起南京路,北至长春路,东沂河、西祊河为界。此次规划区将形成一心、一轴、三区、多组团的生态网络型空间结构,把北城新区二期建成宜居宜业滨水花园新区。 从新型城镇化发展全局出发,按照“众星抱城、城乡一体、同城发展、适度超前”的要求,实现北城新区二期与一期、三期建设的有效衔接、协调推进;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按照以人为本和“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要求,强化公益性设施、公共空间、环境绿化等规划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北城新区二期规划交通便利教育均衡 交通:规划设置13座快速公交站点两条有轨电车形成环路 本次规划中预留了地铁线路和站点的位置,考虑在近期采用快速公交巴士(BRT)的方式加强与其他片区的联系,规划区内设置快速巴士站点13座,为整个规划区服务。 有轨电车作为我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次级系统,主要为北城新区居民服务,规划形成环路。将规划新建两条有轨电车环线,规划区内设置17座有轨电车站点。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分区,在商业中心、游客集散中心等重要的城市功能区设置4座公交枢纽站点,以增强城市功能中心的可达性,发挥公交运能效率。 教育:19所中小学服务教育小学服务半径500米 此次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三区为文化娱乐休闲区、商业商务中心区、体育与科研创意中心区。其中,体育与科研创意中心区西邻祊河,教育科研用地主要分布于祊河沿岸的创意中心区和居住区内部的中、小学,依托临沂大学城的科研优势,创建北城新区的研发产业集聚区。 按照服务半径500米,占地50亩,规划了班额为36个班的小学12所;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占地80亩,规划了班额为36个班的中学5所。同时规划布局了2所高中,确保中小学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中。 服务:增加五站规划内容将建2座加油加气合建站 为了更准确地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定位,本次规划增加了加油加气站、厕所及垃圾站、消防站、通讯基站、派出所等五站规划内容。 规划6座加油站,其中2座为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站占地约6.8亩、加油加气站合建用地约11亩。二期规划范围内公厕78处,垃圾站43处,其中公共垃圾站合建26处。 规划范围内规划一处消防特勤站,一处中心站和一处一级消防站。除了满足北城新区二期的消防要求外,还可以兼顾北城一期的消防安全要求。 在规划范围内规划通讯基站32处,并规划了3处派出所,每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

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功能规模与布局 (3) 第三章土地利用控制 (5)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6)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7)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8) 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则 (9) 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 第十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0) 第十一章附则 (11) 附表一土地利用汇总表 (12) 附表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14) 附表三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5) 附表四:各类用地使用性质适建性规定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县xx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和xx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适应xx县城镇和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优化利用和合理配置城镇空间资源,指导园区合理高效的发展建设,特编制《xx县xxxx工业园(xx-xx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实施);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 2006.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七号、2010.13);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 (二)xx地方法规、文件 《xx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 《xx省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云政发[2004]号);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其他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xx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xx县“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xx县xx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xx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5)》;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三条规划理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理论,构筑xx-xx工业园区的总体框架。 (二)立足大经济区域,分析xx-xx工业区在xx县以及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科学确定其职能和发展规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工业园区规划服从于上位总体规划。 (三)注重工业园区的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从有利于生态发展的角度出发,构成有现代xx的工业园区风貌。 (四)规划体现市场运作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强调规划管理的规范化,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工业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四条规划原则 (一) 因地制宜与生态优先原则 规划在深入调查现状的基础上,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统筹考虑地形、地貌、水系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结合山水的自然肌理特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以体现规划区的山水文化品质,融山、水、城、林为一体。 (二) 整体协调原则 从整体性出发,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的相关要求,合理衔接周边区域的土地使用情况,创造功能配套、环境协调、宜居宜业的城市空间。本规划表现了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空间结构的具体要求,深化和落实了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绿地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合理划分地块,确定通过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为综合开发和相关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三) 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 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为刚性控制指标,其建筑形式、色彩等为弹性控制指标,规划采取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兼容性,以利于规划的实施。 遵循价值规律,适应市场变化需求,规划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用以适应系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千变万化的形势。 (四) 以人为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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