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学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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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大一上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上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上知识点法理学是法学的核心学科之一,主要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法律规则的起源、性质、目的等问题。

以下是法理学大一上的主要知识点:一、法律的概念和特点1.法律的含义和本质2.法律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永久性等)3.法律与道德、习惯、规则的区别二、法理学的学科方法和研究对象1.法律哲学与法学方法论2.法律规则的分类和构成要素(法条、法理、判例等)3.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方法(立法者意图、文本解释、历史法学派、现实主义等)三、法律规则与正义1.正义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平等、公正、自由等)2.法律正义理论(功利主义、自然法学说、正义社团主义等)3.法律的正义性评价标准四、法律系统和法律价值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基本结构(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2.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上位法、下位法、同级法等)3.法律的价值(秩序、公平、安全等)五、法律规则的有效性和效力1.法律规则的生效和确定2.法律规则的效力(绝对效力、相对效力等)3.法律规则的效力法理(效力原则、效力时间、效力范围等)六、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2.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主体、客体、内容等)3.法律关系的产生和终止七、法律制定和实施1.法律的制定程序(立法机关、立法程序、制定方式等)2.法律的实施机关和方式(行政、司法、自愿等)3.法律的监督和八、国内外法律制度比较1.中外法系和法律文化(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宗教法系等)2.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比较(中国、美国、英国、德国等)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争议以上是法理学大一上的主要知识点,涵盖了法律的概念、特点、规则解释和适用方法、法律与正义的关系、法律体系、有效性和效力、法律责任和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运作机制,为后续的法学学习打下基础。

法理学大一知识点总结专科

法理学大一知识点总结专科

法理学大一知识点总结专科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通过对法理学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法律规范的产生、效力、解释和适用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

以下是法理学大一知识点的总结: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主要研究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产生和效力等问题,以及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等问题。

二、法律规范的本质和特征法律规范是国家的命令,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统一性的特征。

三、法律规范的产生和效力法律规范的产生主要通过立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成员具有的约束力。

四、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法律规范的解释是指对模糊、不明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和具体化。

法律规范的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应用于社会实践中的具体案件。

五、法律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合理性是指法律规范应当符合人类的共同理性,具有一定的道义和伦理基础。

公正性是指法律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各类社会成员。

六、法律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理学与其他学科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与边界。

七、法律规范的解释方法法律规范的解释方法包括语言规则解释、历史规则解释、逻辑规则解释、道德规则解释等。

八、法律逻辑及法律推理法律逻辑是指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推理和演绎。

法律推理是通过法律规范作为前提,得出具体结论和裁判。

九、法律责任与法律错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范后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过错是指主观上有过失或故意,客观上违反法律规范的情况。

十、法律有效性和法律效力法律有效性是指法律规范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适用性。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成员产生的规范效果和约束力。

十一、法律的现实性与稳定性法律的现实性是指法律规范能够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具有实际操作性。

法律的稳定性是指法律规范应当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法理学大一知识点的总结,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掌握和学习,我们能够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为深入学习法学专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理学大一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重点知识点法理学是法学科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法律的本质、起源、目的、价值等问题。

在法学学科体系中,法理学是一个基础和支撑性的学科,它为法律的解释和运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分类、主要理论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什么是法理学法理学又称法律哲学,是对法律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进行研究的学科。

它关注的是法律的理性基础,通过对法律的深入分析和思考,揭示法律的内在规律性并探讨法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法理学是法学科目的基础,具有广泛的学科背景,包括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等。

二、法理学的分类根据研究内容和方法的不同,法理学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分类方式。

其中,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 形而上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的本质和理论基础,关注法律的存在形态和法律意义的哲学解释。

2. 伦理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的道德基础和法律与伦理的关系,探讨法律应当如何影响和保护人们的道德价值。

3. 逻辑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的逻辑规律和思维方法,关注法律推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社会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探讨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法理学的主要理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较广泛,涉及到法律本体、法律价值和法律规则等方面。

因此,法理学形成了许多重要的理论。

1. 法律本体论:它研究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探讨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内容。

2. 法律规范论:它研究法律规则的构成和效力,关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问题。

3. 法律解释论:它研究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探讨法律解释的合理性和权威性。

4. 法律价值论:它研究法律的价值和目的,关注法律的人权保障和社会进步作用。

四、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种方法。

1. 理论研究:它通过逻辑推理和分析,从概念、原则和逻辑上探讨法律问题。

理论研究重视从理性角度解释法律,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内在规律。

2. 实证研究:它通过观察事实、采集数据和分析现象,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法律问题。

大一法理学重点笔记整理

大一法理学重点笔记整理

大一法理学重点笔记整理法理学是法学学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以下是关于大一法理学重点笔记整理,仅供参考:1.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的整体,包括法的本质、特征、形式、演变、价值、功能等。

此外,法理学还研究法与社会、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关系。

2. 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3. 法的特征:法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等特征。

普遍性是指法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规范性是指法是一种行为准则,强制性是指法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效力。

4. 法的价值:法的价值包括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等。

正义是法的最高价值,其他价值是实现正义的手段和工具。

5.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准则或原理,是法律制度中决定法律规则的基本原理或准则。

法律原则可以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是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具体原则是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原则。

6.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之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关系和相对关系,绝对关系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没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关系,相对关系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关系。

7.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而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8. 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国家制定法律所必须经过的法定步骤和手续,包括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法案和公布法案等阶段。

9. 司法制度:司法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的设置、职能、权限等方面的制度。

以上是关于大一法理学重点笔记整理的一部分内容,建议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理学知识要点

法理学知识要点

法理学知识要点绪论法理学概述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学的所有学科都研究法律现象,但是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层面来研究法律现象,或研究法律现象的不同方面和领域。

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从宏观的、整体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而不是从微观的、局域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

或者说,法理学思考和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而不是法律现象某一领域或方面的具体问题。

所谓一般性问题,就是整个法律体系、法律运行、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譬如,什么是法,法有什么作用,法的价值有哪些,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如何。

正是由于法理学研究法的一般性问题,很多法学家直接称法理学为法的一般理论。

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学的各门学科都为人们提供关于法的知识、理论。

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提供的不是法的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法的抽象的、基础的理论。

法理学虽然并不能为人们解决实际的法律案件提供直接的帮助,但它使人们知道如何正确地思考权利问题。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英国法学家哈特认为,法理学所关心的不是法律的知识,而是法律的思考或思想。

在所有的法学学科中,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性、思想性最为突出的学科,因而也是一门相当抽象、难懂的学科。

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是法律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的统一。

它既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提供一系列关于法的基本思想、理论,又是法学的方法论,提供一系列研究法律现象的基本方法。

法理学之所以是法学的方法论,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一是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价值。

法理学的使命不仅在于认识和理解法律现象,为人们提供法的理论、思想,而且在于支配和指导人们的认识活动,为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现象提供方法论。

法理学所提供的科学理论往往构成人们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法律现象的科学思路和方法。

二是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由于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和有效对法学研究至关重要,作为法学之基础学科的法理学,越来越重视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努力为法学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

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

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

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

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

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

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个社会重演;更加重视防止官员腐败、国家权力滥用和国家脱离人民监督和控制的倾向。

法理学重点、难点概要【范本模板】

法理学重点、难点概要【范本模板】

法理学重点、难点【法理学简述】一、法理学复习法理学较为侧重的考点包括:1、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2、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3、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4、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所以复习法理学一定要把握重点。

二、整理概念,弄清相互之间的区别法理学为什么会如此之难,很大程度上就难在其概念上,一来概念多,二来概念很抽象,三来概念之间差别和联系容易混淆.而概念对于理解法理学,理解部门法和对付司考又相当重要,所以,考生有必要认真复习。

三、知识点需要掌握的具体内容法的起源各各学派的观点、代表人物法的概念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本质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法的阶级性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法的客观性法的要素法的规则、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单位,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调整性的法律规范和保护性的法律规范绝对确定的法律规范和相对确定的法律规范强行性的法律规范和任意性的法律规范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或功能.1、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2、社会作用社会关系的调整器、阶级统治的工具法的历史类型所谓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凡是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具有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就属于同一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变动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或地位的各种法的形式。

《法理学》学习要点即复习要点概要

《法理学》学习要点即复习要点概要

《法理学》学习要点即复习要点《法理学》这门课使用的教材是孙国华主编《法理学》(1999年2月第一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它是电大法学专业专科的必修课。

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

试题类型为:1选择题,2名词解释,3填空题,4简答题,5论述题,以下是各章的学习与复习要点。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1.法学(名词)和法学研究的对象2.法学产生的条件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和联系4.法学体系(名词)5.法理学(名词)6.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7.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8.法学法理学与政治经济关系9.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10.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第二章法的起源1.法律调整(名词)2.个别调整和规范调整与各自优缺点3.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4.法产生的原因(了解)5.法产生的标志(填空或选择)6.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同于法的主要特征第三章法的概念1.法的外部特征2.法的内容(了解)3.试述法的阶级本质4.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有哪些?5.从哪几个方面认识法的概念6.法的定义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1.法的作用和职能(名词)2.法本身的作用和职能有哪些?3.法的社会政治作用和职能有哪些?4.法的价值(名词)5.法的价值的特性6.法的工具价值有哪些?7.法本身的价值与其表现8.简述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9.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理解)第五章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1.法制(名词)2.法的历史类型与其种类3.法系与两大法系4.法的历史类型变更的原因(理解)5.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历史联系(理解)6.法律移植(名词)7.奴隶制法的特点8.封建制法的特点9.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10.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第六章社会主义法的产生1.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2.中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第七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是什么?2.简述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3.社会主义国家法的强制性与剥削阶级法的强制性有何不同4.“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的本质5.法的原则(名词)6.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7.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8.研究法的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八章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1.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2.试述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3.试述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4.法对生产力的直接作用的表现5.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6.社会主义法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7.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作用8.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统一性和相互作用9.社会主义法在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中的作用10.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11.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12.社会主义法对外关系、对外交往(理解)第九章社会调整系统中的社会主义法1.社会规范的特点2.社会调整系统(名词)3.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的联系和区别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的重大意义5.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6.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一致性和相互作用7.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区别8.社会主义法与习惯、社会团体规范、乡规民约、宗教的关系(理解)9.技术规范、法律技术规范(名词)第十章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调整与其机制1.法律调整(名词)2.法律调整的对象与其特点3.法律调整方法、方式和类型4.法律调整的机制(名词)5.法律调整的过程和四个基本要素第十一章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1.法制和法治(名词)2.法制、法治的区别和联系(理解)3.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4.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5.为什么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第十二章社会主义法律意识1.法律意识2.法律意识分类3.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了解)5.法律文化(名词)第十三章法的创制1。

法理学整理知识点汇总

法理学整理知识点汇总

引言: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本文将系统整理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概述:法理学是通过研究法律的本质、内容和适用原则来解释和评判法律现象的学科。

它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规则的解释、法律原则的确定和法律解释的方法等。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法理学的五个大点,并进一步分析每个大点下的小点。

正文:一、法律的定义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2.法律与道德的关系3.法律的目的和功能4.法律的分类及其特点5.法律与其他规范体系的关系二、法律规则的解释1.法律解释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途径4.法律解释的权威和效力5.法律解释的争议和处理方式三、法律原则的确定1.法律原则的概念和内涵2.法律原则的种类和功能3.法律原则的确定方法和途径4.法律原则的权威和效力5.法律原则的适用和解释四、法律解释的方法1.文本解释法2.逻辑解释法3.历史解释法4.制度解释法5.预期解释法五、法律解释的争议1.法律解释的权威性2.法律解释的一致性和稳定性3.法律解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5.法律解释的纠错和修正总结:法理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至关重要。

本文从法律的定义、法律规则的解释、法律原则的确定、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法律解释的争议等五个大点,详细阐述了每个大点下的相关知识点。

通过系统整理,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理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运用技巧。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学习和研究法律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价值、功能以及法律体系的构建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对一些关键的法理学知识点进行归纳。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其具有以下特征:1、规范性: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和方向。

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3、普遍性:法在其效力范围内对普遍的人和事具有约束力。

4、强制性: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5、程序性:法的制定和实施都遵循一定的程序。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指的是法的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国际条约等。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是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三、法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法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

2、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规定的是实现权利义务的程序,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3、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可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对特定的人和事有效的法。

4、按照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法理学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法理学呢,就是研究法律这一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

简单说就是去琢磨法律为啥产生啊,法律本身是个啥玩意儿,法律怎么运行之类的。

②重要程度:在法学学科里那是老大哥的地位啊。

就像是大楼的地基,如果不懂法理学,那法学其他的科目学起来就跟漂浮在空中一样没根。

比如学民法怎么判案子,宪法为啥那么规定,如果没有法理学对法律基本原理的阐释,根本就理解不深。

③前置知识:学生得有点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对社会的基本秩序和规范有个基础的认识。

像明白为啥红灯停绿灯行这种最基本的规范逻辑。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可多了去了。

要是你想当个律师或者法官,还没点法理学的知识,那怎么能从法律的本质上去理解法律条文,做到准确运用法律呢?好比你仅凭习惯给人指路,但懂得地理知识后就能科学准确地指路,法理学就相当于法律学习的地理知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法理学就像树的主干,各个部门法学像树枝。

它是众多法学知识的源头一样的存在。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学紧密相连。

比如宪法里的权力分配和法理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就相关。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概念很抽象。

像法的价值这些概念,什么公平、正义,不同人有不同理解。

关键点在于理解法律背后各个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相互关系。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相当重要。

考查方式多样,有直接考概念含义的选择题,也有考原理分析案例的论述题。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

这就好比水源,水从哪里流过来的呢。

例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就是好多法律的渊源。

像其他的法律很多规定不能和宪法冲突,因为那是它的源头之一啊。

- 法的效力:就是法律在啥时候、啥地方、对啥人有效。

比如中国刑法在中国境内对本国公民都有效,但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按照中国刑法处理呢。

这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在特定场地对参与者都是有效的。

②特征分析:- 法律具有规范性。

《法理学》学习要点概要

《法理学》学习要点概要

《法理学》学习要点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第一节]1、法学的概念和法学的研究对象2、法学的性质和职能[第二节]1、法学产生的条件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3、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内容[第三节]1、法学体系2、我国法学体系的划分3、法理学的概念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5、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第四节]1、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2、法学、法理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3、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4、法学、法理学与其它有关学科的关系[第五节]1、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2、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方法第二章法的起源[第一节]1、社会调整的概念2、什么是个别性调整?它有哪些优缺点?3、什么是规范性调整?它有哪些优缺点?4、简述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第二节] 1、简述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第三节]1、法产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根源2、法产生的标志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主要区别第三章法的概念[第一节]1、法的语源和词意2、法的外部特征[第二节]1、法的内容2、法的阶级本质的特点3、试述法的本质(法的本质的层次)[第三节] 1、法的概念的几个基本方面[第四节] 1、法的定义2、如何认识(剖析)法的定义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第一节]1、法的作用和职能的概念2、法的作用和职能的分类3、什么是法本身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4、什么是法本身的职能(专门法律职能)?它包括哪些?5、什么是法的调整性职能和法的保护性职能。

6、如何正确理解法的阶段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第二节]1、法的价值的概念、特征和范围2、法的工具性价值的表现3、什么是法本身的价值?表现在哪些方面?4、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5、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6、法在协调自由、秩序、正义和效益之间关系的作用第五章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第一节]1、法制的含义2、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3、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4、法系的概念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第二节]1、法的历史类型变更的原因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联系性3、法律移植的概念[第三节]1、奴隶制法的概念和特点2、封建制法的概念和特点3、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4、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第六章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第一节] 1、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第二节]1、试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试述中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3、新中国是如何废除旧法创建新法的?4、如何理解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法的创建积累了经验?第七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第一节]1、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的表现2、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的重大意义3、为什么说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第二节] 1、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的表现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第三节]1、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剥削阶级法的强制性有何不同?[第四节]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一国两制”2、“一国两制”的含义[第五节] 1、法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的原则的概念2、试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3、研究法的原则的意义第八章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第一节]1、简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2、简述法与生产力的关系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关系[即,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4、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关系)5、社会主义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第二节]1、法与政治的联系和区别2、社会主义法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3、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第三节]1、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的关系2、社会主义法对文化建设的作用(关系)[第四节] 1、科学技术与法的相互影响[第五节] 1、我国法律调整对外关系的基本方式有哪些?第九章社会调整系统中的社会主义法[第一节]1、什么是社会规范?它有哪些特点2、社会规范的种类3、什么是社会调整系统?4、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第二节]1、试述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的关系2、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区别[第三节]1、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2、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4、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第四节]1、什么是习惯?社会主义法与习惯的关系如何?2、什么是社会团体规范?它与社会主义法的共同点和区别如何?3、技术规范的概念和分类4、什么是法律技术规范?第十章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调整及其机制[第一节]1、什么是法律调整?它有哪些特点?2、什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它有哪些特点?[第二节]1、什么是法律调整的方法?不同的法律调整方法体现在哪些方面?2、简述法律调整的方式3、简述法律调整的类型[第三节]1、什么是法律调整的机制2、法律调整的过程分为哪几个阶段?3、法律调整机制的四个基本要素第十一章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第一节]1、什么是法制?什么是法治?2、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3、什么是法律秩序[第二节]1、如何认识民主的概念2、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3、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第三节]1、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2、为什么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历行法治既是重要的,又是复杂的、长期的?第十二章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第一节]1、法律意识概念2、如何理解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3、法律意识的分类4、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第二节] 1、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主要条件和途径[第三节]1、法律文化的概念第十三章法的论制1、法的创制的概念2、全面理解法的创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3、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有哪些?4、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程序有哪些步骤?5、试述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6、立法技术的概念7、立法技术的分类第十四章法律规范[第一节]1、什么是法律规范?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概念?2、法律规范的特征有哪些?[第二节]1、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2、如何理解命令性规范?[第三节]1、法律规范的种类有哪些?2、什么是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3、如何认识专门化规范?4、什么是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积极义务性规范5、什么是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6、什么是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7、任意性规范与相对确定性规范的异同。

法理学知识点

法理学知识点

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和原则的学科,旨在通过分析和理解法律制度,揭示法律的本质和规律。

它对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进行研究,帮助人们理解法律的意义和价值。

下面是法理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法律是国家的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

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公正性和稳定性等特征。

普遍性意味着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强制性意味着法律的规定必须被遵守;公正性意味着法律必须体现公平和正义;稳定性意味着法律应具有长期有效和稳定不变的特性。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实施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性质,违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道德是人们的行为准则的规范,不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但违反道德会受到社会的非正式道德谴责。

三、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分为绝对效力和相对效力。

绝对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相对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只对具体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法律还具有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的区分。

直接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本身具有直接约束力;间接效力指的是通过其他法律规定实现约束力。

四、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过程。

法律解释包括字面解释和精神解释两种方式。

字面解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进行解释,而精神解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精神进行解释。

法律解释的目标是尽量保持法律文本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避免任意解释。

五、法律的追溯力法律的追溯力是指法律规定对过去行为的适用问题。

原则上,法律应该以后发制人的原则适用于未来的行为,但对于已经发生的行为,应当依据法律原则进行追溯适用。

法律的追溯力主要分为立法追溯和司法追溯。

六、法律效果与效果法律法律应当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它应该能够真正起到规范和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

效果法律是指通过不同形式制定的法律,其实施效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比如,法律的法规效果体现为规范人们行为,法律的经济效果体现为对经济活动的调控。

大一法理学常考知识点

大一法理学常考知识点

大一法理学常考知识点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性课程,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

在大一阶段,我们需要学习和掌握一些法理学的常考知识点。

本文将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便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复习和理解。

一、法理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律和意义的学科。

它主要研究法律的内在逻辑、规范性质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二、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律是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

它具有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和权威性等特征。

三、法律规范的分类与特点法律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强调对主体行为的规定,禁止性规范强调对主体行为的限制。

四、法律制度的概念与三要素法律制度是由许多相互连接、具有内在逻辑体系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整体。

法律制度的三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

五、法律效力与司法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社会行为的规制作用,包括社会行为主体的行为动力和行为准则。

司法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实现的效果。

六、法律解释的方法与原则法律解释方法主要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

法律解释原则包括文字表义原则、立法意思原则、合理解释原则和效果解释原则。

七、法律适用与法律裁决法律适用是指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范判断具体案件,并对案件作出裁决。

法律裁决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

八、法律权利与法律关系法律权利是指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益。

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因法律规范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

九、法律责任与法律责任形式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范被追究的结果。

法律责任形式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十、法律哲学与法律思维方式法律哲学是研究法律最根本的问题与准则的学科。

法律思维方式包括逻辑思维、价值思维和系统思维。

总结:以上就是大一法理学常考知识点的概述,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打下扎实的法理学基础,为今后的法学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理学要点整理

法理学要点整理

法理学要点整理法的价值一、概述(一)法的价值1、定义: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2、范围:(1)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时能够保护或促进哪些价值——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都需要法律来维系和促进;(2)法本身所应当具备的本质和属性——逻辑严谨、简明扼要、明确易懂;(3)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二)法的价值体系1、基本特征(1)价值属性:由一组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法的创制、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2)价值主体:由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所持有的一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3)价值体系的结构:由法的价值、形式价值和和评价标准三种成分组成的价值系统A、目的价值:多元性、时代性——基础地位B、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必要条件;C、评价标准:解决价值确认与确定价值位阶——证成目的价值的准则;评价形式价值的尺度(两者相互依存)·我国的法制建设应坚持的评价标准或原则:a、生产力标准:是否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b、人道主义标准:以人为本有助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与能力的全面提高c、现实主义原则:从社会实际出发d、历史主义原则:用历史的眼光看历史(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1、冲突:公平VS效率;自由VS秩序2、冲突的原因:(1)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价值目标的多元化;(2)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法的价值冲突更为常见和复杂3、解决法律价值冲突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其中涉及的法益较其他法益是否具有优越性)(2)个案平衡原则:同一位阶的……,综合考虑需求和利益,使解决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3)比例原则: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该使被损害的价值减到最小限度二、法的基本价值(一)法与秩序1、“秩序”: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2、秩序观:(1)等级结构秩序观:把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各等级之间不得互相僭越,要求任何人不得破坏这种秩序;(2)自由平等的秩序观:资产阶级保护自由平等的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消除封建专制势力的愿望;(3)“社会本位”秩序观:强调“社会统治”“社会连带”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4)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A、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B、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C、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的秩序,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剥削和阶级之后,才能建立起来。

大一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大一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大一法理学必背知识点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旨在研究法的基本原理、法的内在逻辑和法的本质属性等问题。

作为大一法学专业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必备知识点对于日后的学习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介绍法理学的几个必背知识点。

一、法律的定义及特征法律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机关制定、公布和实施的一切规范行为规则的总称。

其特征包括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和抽象性等。

二、法的分类法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经济法等。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各类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三、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创设的民事关系、行政关系等。

而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四、法治的含义与特征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来管理社会,实现社会秩序和权益保护。

其特征包括平等性、公正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等。

五、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

常用的法律解释方法有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定者意图解释和制度目的解释等。

其中,文本解释是最基本的解释方法。

六、法学的基本原则法学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权利平等原则、法律责任追究原则、法律自由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提供了基本依据。

七、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具有约束力和实施力,法律的适用则是指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或具体事物。

法律适用一般包括直接适用、类推适用和类别适用等。

八、法统与法治法统与法治是法律领域的两个重要概念。

法统是指法律的统治地位,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管理社会的方式。

法治是法统的实现手段和保障。

九、法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法律的合法性是指法律的产生和实施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程序。

法律的公正性是指法律的内容和效力符合社会公正和正义的要求。

综上所述,大一法学专业学生需要掌握法理学的必备知识点。

这些知识点包括法律的定义及特征、法的分类、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法治的含义与特征、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学的基本原则、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统与法治、法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等。

《法理学》重点内容

《法理学》重点内容

法理学以下为法律一般理论。

⏹法律体系:1、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2、从认识论角度: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法学方法论:一、法学的基本方法1、阶级分析方法2、价值分析方法3、实证分析方法(社会调查、历史考查、比较方法、逻辑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二、法学的具体方法:适用于特定领域与阶段的方法⏹法学:以法律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学习法理学的意义:1、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基础2、培养法律思维方法的需要3、培养理论素质的需要4、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中国法理学教材的一般范围:1、法的一般理论:法的概念、要素、渊源、分类、效力、法律关系、责任等2、法的运行理论:法的制定、实施、监督等3、法律的演进理论:起源、发展等4、法律价值理论:法与正义、秩序、自由、效率等5、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的理论:法与经济、政治、国家、道德、宗教等第一章法概念⏹法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的概念——非马克思主义的定义:1、从立法的角度,法是某种意志或命令2、从司法的角度,法是法官的判决3、从守法的角度,法是约束行为的规范4、从法的作用角度,法是社会治理的工具法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的定义:指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古代汉语中法的词义1、“法”与“刑”是通用的,有“规范”的意义。

因其规范而强令社会成员遵守。

2、有“公平”之意。

和一视同仁的特征。

3、通过一定的裁判活动得到的体现和实施。

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广义)法律:指由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以及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

《法理学》考试笔记与重点--马克思主义教材

《法理学》考试笔记与重点--马克思主义教材

《导论》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和性质一、法理学的对象1.法学以法为研究对象,先有法律,后有法学2.法理学是法律实践的抽象,它来源于社会实践,反过来又为社会实践服务3.在法学体系中,法理学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二、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4.法理学的基础理论性质:①法理学主要研究法的抽象概念和理论②它是一定时代法的精神和理念的表达③法理学为研究法律制度推动法学发展提供方法论④法理学体现一个国家的法学意识形态5.意识形态是反映一定社会物质基础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和宗教等社会学说的完整的思想体系,其目的是为了建立或巩固一定的政治制度,维护本阶级或集团的根本利益。

它是一定社会统治阶级或集团的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和社会理想的理论依据三、学习法理学的意义①对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具有重要意义②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重要意义③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1.西方奴隶社会法学家的著名代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2.古罗马文明:①出现了职业法学家集团、法律学校和法学流派②代表人物:帕比尼安、乌尔比安、盖尤斯、保罗、莫迪斯蒂努斯3.法家认为法律的作用是“兴功惧暴”、“定纷止争”、“吏民规矩绳墨也”4.经学渗透到法律领域,导致了“律学”乘势而兴。

“律学”是一种根据儒学原则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注释的法学5.前注释法学派:通过对查士丁尼时代所编纂的各种罗马法文献的文字、语言、逻辑的解释和旁征博引,澄清罗马法文献的精确意思后注释法学派:致力于使罗马法与城市法规、封建法、日耳曼的习惯法、教会法的原理相结合6.人文法学派把罗马法作为整个古典文化的组成部分,把哲学方法和历史方法运用于罗马法研究,以便更有说服力地复兴罗马法7.自然学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旗手,它反对神性和神权,主张人性和人权;反对专制和等级特权,主张自由和平等;反对人治,主张法治——“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8.哲理法学派:以抽象的概念、保守的理论形式、费解的哲学语言传播天赋人权、自由主义、宪政、法治等启蒙思想的哲理法学派9.历史法学派:以反对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民族精神或历史传统为特征的历史法学派10.分析法学派:以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哲学为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以对实在法律的逻辑分析为己任11.社会学法学派: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实效、法律规则生效的手段、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方式的联系12.经济分析法学派:主张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法律制度和法律活动、以实现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改革法律制度13.批判法学派:以批判西方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为宗旨14.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以人本主义为哲学基础、宣传非意识形态化、宣布对马克思主义实行“扬弃”15.后现代法学派:以否定资本主义法治原则为特征《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2.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集中表现: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律制度,“只有理解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②社会现象普遍联系并相互作用③社会历史不断发展变化——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就会发现,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永恒的正义标准”和体现这种标准的超时空的法律制度3.对于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既不能从法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的精神世界来理解,而必须从法赖以存在的社会生产方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1.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思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强调“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2.只对那些民愤不深、人民并不要求处死但又犯有死罪者,方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法理学:①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③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1)总揽不包揽,协调不代替(2)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使国家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④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⑤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的概念》1.客观法——抽象的,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主观法——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2.法: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法律: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法的本质》1.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2.法是意志的体现,法以利益为基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3.意志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自觉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是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并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4.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被奉为法律之后,在其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来自被统治阶级的阻力。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则和规则的学科,涉及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和法律伦理等内容。

下面将对一些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

1. 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社会能够维持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法律的本质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保公正和公平。

2.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条文、判例法和习惯法等。

宪法是最高级别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和基本权利。

法律条文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判例法是法官根据类似案件的判决形成的法律原则。

习惯法是从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规则。

3.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宪法进行解释,以揭示其真实意义和目的。

法律的适用是指将适用对象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则进行对照,并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4. 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承担的后果。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所承担的刑罚。

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5. 法律权利和人权:法律权利是指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主体享有的合法权益。

人权是指个人或群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平等权利等。

6. 法律的效力和效力原则: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力。

效力原则包括以法律约束法律、以事实推定法律、以法律显然无效为例外三个原则。

总之,法理学是深入研究法律原理和法律体系的学科,其知识点涉及到法律的本质、来源、解释和适用、责任、权利以及效力等方面。

对法学学习者而言,掌握这些法理学知识点将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为法律实践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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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学习要点
《法理学》这门课使用的教材是孙国华主编《法理学》(1999年2月第一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它是电大法学专业专科的必修课。

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

试题类型为:1选择题,2名词解释,3填空题,4简答题,5论述题,以下是各章的学习及复习要点。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
1.法学(名词)和法学研究的对象
2.法学产生的条件
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和联系
4.法学体系(名词)
5.法理学(名词)
6.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7.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8.法学法理学与政治经济关系
9.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10.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第二章法的起源
1.法律调整(名词)
2.个别调整和规范调整及各自优缺点
3.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
4.法产生的原因(了解)
5.法产生的标志(填空或选择)
6.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同于法的主要特征
第三章法的概念
1.法的外部特征
2.法的内容(了解)
3.试述法的阶级本质
4.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有哪些?
5.从哪几个方面认识法的概念
6.法的定义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1.法的作用和职能(名词)
2.法本身的作用和职能有哪些?
3.法的社会政治作用和职能有哪些?
4.法的价值(名词)
5.法的价值的特性
6.法的工具价值有哪些?
7.法本身的价值及其表现
8.简述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
9.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理解)
第五章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1.法制(名词)
2.法的历史类型及其种类
3.法系及两大法系
4.法的历史类型变更的原因(理解)
5.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历史联系(理解)
6.法律移植(名词)
7.奴隶制法的特点
8.封建制法的特点
9.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
10.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
第六章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1.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
2.中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
第七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1.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是什么?
2.简述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3.社会主义国家法的强制性与剥削阶级法的强制性有何不同
4.“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的本质
5.法的原则(名词)
6.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
7.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8.研究法的原则的重要意义
第八章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1.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2.试述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
3.试述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
4.法对生产力的直接作用的表现
5.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6.社会主义法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
7.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作用
8.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统一性和相互作用
9.社会主义法在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10.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11.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12.社会主义法对外关系、对外交往(理解)
第九章社会调整系统中的社会主义法
1.社会规范的特点
2.社会调整系统(名词)
3.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的联系和区别
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的重大意义
5.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6.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一致性和相互作用
7.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区别
8.社会主义法与习惯、社会团体规范、乡规民约、宗教的关系(理解)
9.技术规范、法律技术规范(名词)
第十章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调整及其机制
1.法律调整(名词)
2.法律调整的对象及其特点
3.法律调整方法、方式和类型
4.法律调整的机制(名词)
5.法律调整的过程和四个基本要素
第十一章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1.法制和法治(名词)
2.法制、法治的区别和联系(理解)
3.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4.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5.为什么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
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
第十二章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1.法律意识
2.法律意识分类
3.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
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了解)
5.法律文化(名词)
第十三章法的创制
1。

什么是法的创制?如何理解法的创制?
2.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

3.法的创制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4.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的程度程序分为哪几个步骤?
5.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

6.立法技术(概念)。

第十四章
1.什么是法律规范?如何理解法律规范概念?
2.法律规范的特征。

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由哪因素构成?
4.法律规范的分类。

(1)什么是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
(2)理解专门化法律规范
(3)什么是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积极义务性规范?(4)理解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

(5)理解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

(6)注意上述规范都是按什么标准划分的。

第十五章法的体系
1.法的体系
2.法的体系与立法体系的联系和区别。

3.什么是法的部门?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什么?4.我国法的部门主要包括哪些?
第十六章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P211)
2.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特点。

3.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哪些?
4.什么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5.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主要有哪些?(含填空和名词)
第十七章
1.什么是法的实现和法的实施?
2.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是如何分类的?
3.什么是法的遵守?它包括哪些内容?
4.法的适用的概念和特征。

5.法的适用的种类(了解)。

6.我国审制机关适用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7.行政执法中法的适用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8.仲裁及其特征。

9.调解及其特征。

第十八章法律规范的效力和法律解释
1.法律规范的效力及其种类。

2.了解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

3.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4.了解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

5.我国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采取的原则。

6.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7.法律解释。

8.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什么?
9.法律解释的种类。

(什么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10.理解法律解释的尺度。

第十九章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法律的关系的种类,并记住划分法律关系的不同的标准。

3.法律关系的主体。

4.什么是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5.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
6.法律关系的内容(概念)。

7.什么是权利?它包括哪些?
8.法律权利的特点?
9.什么是法律义务,包括哪些?
10.法律义务的特点。

11.权利和义务统一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2.法律关系的客体及其特点?
13.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哪些?
14.法律事实及其分类。

第二十章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1.合法行为及其种类。

2.违法行为及其特征。

3.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4.违法行为的种类(填空或选择)。

5.我国现阶段产生违法的原因有哪些?
6.法律责任(狭义)及其特点。

7.法律责任的种类(填空或选择)。

8.法律制裁及其特点。

9.法律制裁的种类。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我国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依据。

(理解)
12.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有哪些?(理解)
第二十一章法律监督
1.法律监督(广义)
2.法律监督的构成。

(填空或选择)
3.法律监督的意义。

4.法律监督依主体不同进行的分类。

5.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概念和种类。

6.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的概念和种类。

7.审制监督及具体表现。

8.检察监督及具体表现。

9.社会监督及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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