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执法检查报告

《法官法》执法检查报告
《法官法》执法检查报告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三月中旬,深入县人民法院及四个基层法庭,以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等方式,就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民主测评中,共发出民主测评表31张,收回31张。总体评价满意的占95%,基本满意的占4%,不满意的占1%。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法官法》的基本情况

自《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官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提高法官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使法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明显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和公正司法,为促进全县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觉贯彻实施《法官法》的能力与水平。县法院始终把学习贯彻《法官法》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法官法》的自觉性,让全体法官始终牢记依法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七项义务,增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并结

合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在《法官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官法》的了解和认识,争取全社会对人民法官工作的认识、监督和支持。二是严格依法选任法官。按照《法官法》规定的要求,严把法官“入口关”,积极开展了初任法官的选任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官职务任免。在办理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任免事项上,积极向人大汇报,按照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办理,适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任免。三是加强班子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实施《法官法》,县法院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积极培养干部,注重把政治上坚定、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司法的法官选拔充实到院领导岗位,培养出一大批法院办案工作上的业务骨干,成为领导审判工作、带领法官严肃执法的带头人,确保了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四是抓了法官培训工作,注重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鼓励法官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对在职参加学习或函授教育的人员,在学习时间、工作任务和经费上给予照顾,对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积极搭建学习平台,支持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理论研讨等活动,提高了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五是认真抓了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创新法官管理机制。以贯彻《法官法》为依托,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工作主线,紧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不断强化法官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同时以推行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覆盖审判、队伍、司法政务等全方位管理机制,基

本实现了队伍管理上的规范化、科学化。六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了对法官执法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教育法官遵守《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从公正司法、工作效率、清正廉洁、司法礼仪、自身修养、业务活动六个方面约束法官的言行,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保持了法官队伍公正廉洁。并按照政务、审务公开原则,将法院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职务以及立案、审判、执行相关信息上墙公布,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把法院的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七是积极做了“两个保障”工作。通过院内制度设计和激励机制,健全管理办法,一方面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大胆创新办案方法,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另一方面,下力气争取项目、争取经费,从办案经费、办案设备、办案车辆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并建立了办案与经费挂钩考评奖励机制,各基层法庭的办公条件也都有了一定的改善,有效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办公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全县贯彻实施《法官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院案多人少、编制短缺、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年龄结构趋于偏大,新生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需

要引起重视。县法院现政法编制44人,现实有干警47人,其中法官33人(包括4个基层法庭)。其中30岁以下法官1人,31-40岁9人,41-50岁20人,占61%,50岁以上3人。该院2009、2010、2011三年办理案件分别为533件、388件、320件,四个基层法庭每年每庭办理案件都在30件以上,这个数字远高于全州平均水平。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高发、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案矛盾也愈发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法院现有人员少,县法院各业务庭审理案件长期以来难以按规定独立组成合议庭,各基层法庭都是两人庭,为开庭合法,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都拆借其他审判人员,带来工作上的一定不便。

(二)法官职级不高,政治待遇相应较低;岗位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受职数限制,有一部分长期在审判岗位上工作的干警无法提高职级待遇,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官队伍工作积极性,政治激励机制缺乏活力。另外,根据2011年2月国家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起将法院干警的岗位津贴由原来每月50.60元提高到240元,截至目前,此项政策在我县还没有落实,需要按新标准给予落实。

(三)法院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尚未改变,尤其基层法庭,基础设施急需要改善。县法院现有的办公审判场所1500多平米,已满足不了审判工作的需要。2011年该院争取到建设规模7690平方米的新审判业务楼建设项目,且已经国家

审批立项。四个基层法庭中,店子法庭尚待修建,王旗、新城两个法庭在前期维修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改造维修,法院办公经费也要得到正常的保障。

(四)法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大法官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意见建议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法官法》,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法官法》从法官的准入条件、考试录用、责任义务、纪律作风、权利待遇、考评奖惩、廉洁自律、培训提高等全方位做出了法律规定,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好《法官法》,才能建设好一支全面过硬的法官队伍、一个业务过硬的法院,更好地为人民司好法。为此建议法院,要以学习贯彻《法官法》为主要抓手,在近几年工作创新、争创一流法院已迈出坚实步伐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与管理。通过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把好用人进人关,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提高,切实把法官队伍建设好。

(二)积极努力解决人员偏少、编制短缺的问题。人员偏少,编制短缺,人案矛盾突出,法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既影响着法院当前工作,也影响到法院司法队伍可持续发展。适逢中央加大落实藏区政策,对加强藏区政法工作,放

宽藏区政法编制也有相应倾斜政策。建议县法院就此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专题汇报,主动协调;也建议县编办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积极协调申报,争取从根本上解决法院法官队伍建设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同时建议县政府在今后安置大学生工作中,也给法院适当事业编制安排,以解决法院行政、后勤、执行警察等岗位人员紧缺的问题。

(三)关于法官职级待遇和岗位津贴问题。鉴于法院正副科级岗位职数有限,只有极少部分资深法官有机会晋升到正副科级岗位,而一大部分法官虽然长期担任审判工作却享受不到相应职级待遇的实际,还有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的各法庭庭长、审判员,按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可否考虑给予相应职级待遇,建议县法院党组向组织部门积极汇报协调,也建议组织部门按实际情况给予调研考虑。今后配备法检两院班子副职,也建议尽量从法检两院内部或政法系统选拔任用。关于法官岗位津贴,既然有财政部、人社部明文规定,建议县政府克服财力困难,积极给予落实。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基层法庭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新审判楼建设项目已经审批立项,下达了项目资金。法院要积极主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征地工作,使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要强化基层法庭建设,除新建店子法庭外,新城法庭、王旗法庭的维修改造,还有一些项目需要继续投资建设,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要落

实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按现行机制办案经费和办公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后,法院办案经费基本有了保障,但由于县级财政特别困难,办公经费按比例无法足额落实,影响到一些基础性办公设施的改善。所以建议县政府克服财力困难,尽力给予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临潭县人大执法检查组

组长敏成林

副组长杨作兴苟立民

组员苏永麟俞凯民 2012年3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 XX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文件(XX)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8年XX月XX日在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XX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在全市范围内的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计划,2018年XX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教育法》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全市教育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XX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教育工作的系列活动之一。 本次执法检查,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检查我市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施《教育法》的有关情况。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教育局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的工作汇报,并实地检查了XX 高级中学、江苏省XX高级中学、XX中学、XX市第一中学、XX 市第一中学、XX市高级中学等六所学校。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连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目前,全市共有普通高中XX所,其中公办高中XX所、民办高中XX所。在校生XX万人,

其中公办学校XX万人,占比XX%,民办学校XX万人,占比1XX%。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达到XX%。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贯彻实施《教育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保障水平和办学条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提高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学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精神和《教育法》规定,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基础建设纳入“三重一大”和为民实事项目,不断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高中教育经费XX亿元,且每年呈增长趋势,20XX年高中教育投入比2018年增长XX%。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800元标准,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同时,各县(市)区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推进高中债务化解工作,减轻了学校发展的负担。其中,XX市在教育经费落实中实现了“四个倾斜”:即财政性教育经费注重向薄弱学校倾斜,财政性投入注重向农村学校倾斜,教师培训经费注重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贫困生生活补助注重向农村学校倾斜,认真落实政府投入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素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督促落实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举行教师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201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教育局针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配套措施。目前我市普通高中教师XX万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XX%,全市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比例为XX%,全市普高教师中级以上职称达XX%,教授级高级教师XX人,基本形成“以名优教

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6695-69 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自查报 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县法制办: 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查自纠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执法权行使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我局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单位,有着处罚自由裁量权,但我局始终保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始终站在保一方平安的高度,服务企业,做到了安商、亲商,至今从未滥用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谋取私利,

乱作为、乱罚款。对个别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罚款均由被处罚企业缴入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直接入国库,从未下达罚款指标,也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卷。 2、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我局及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行政许可流程图(再造)、申请书范本、收费标准(免费)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认真执行《定南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xx文件要求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政审批项目在办理结束后按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案卷进行了立卷归档。一直以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本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停止执行,不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5d8775922.html,)/实用范文/自查自纠报告 〔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第一篇: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百汇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州局专卖科: 根据州局"关于上报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百汇县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组织专人对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制度制定情况:我局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都严格按照国家局下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国烟专[20XX]513号)和省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烟办发[20XX]93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有效管理。因国家局下发的管理办法很实用,所以我局没有另行制定检查证的有关管理制度。 2、专人管理情况:我局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依照岗位职责的规定,已经落实在县局专卖股,由证件管理员按贵州省烟草专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流程进行核发和管理。

3、申请销毁情况:我局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申领、换领、补领都是按照贵州省烟草专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办理。相关手续符合规定,并统一造册备案、备查,旧证也及时收回由证件管理员妥善保管,没有对收回证件进行销毁。 3、年度审验情况:未开展对专卖管理检查人员的年度审验。 4、证件使用情况:我局持证管理人员按照要求保管、使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坚持先出示证件,再进行执法检查的规定,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不出示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执法和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等违规使用执法检查证情况。 5、监督检查情况:我局内管部门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对专卖执法人员的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 6、档案管理情况:我局对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采用计算机进行电子档案进行管理,纸质材料由证件管理员整理归档统一管理并保管。 百汇县烟草专卖局 *第二篇: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3篇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3篇 第一篇 根据监督法、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制定本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和时间 1、对《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安排在4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安排在10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检查对象和目的 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在全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的具体方案 负责实施执法检查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就其负责的执法检查项目制定出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并报请联系该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副主任审阅。

执法检查方案应包括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的时间和地点、检查的步骤和方式及检查组组成情况等内容。常委会办公室应当与各专门委员会加强沟通,对各专门委员会报送的执法检查方案进行统筹协调,避免各个执法检查组到基层检查的地点过于重复。 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审批后,由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及有关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并由相关专门委员会通知检查组全体人员。 四、检查的组织工作常委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由主任会议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中确定,并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长一般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担任。 五、检查的步骤和要求 1、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为执法检查做好准备。 2、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用听取汇报、询问、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调阅案卷、查看文件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研究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5月14日,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了具体的安排。在委托XX县、凤庆、永德、镇康、沧源、耿马六个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5月25日至26日,由常委会副主任代猛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围绕“通知”要求的四个方面的检查容,采取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XX区、双江自治县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XX区博尚镇大勐准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和双江南华糖业开展水污染治理情况、双江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情况,听取了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XX 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5月27日,检查组专题召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综合吸纳了各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5月29日,检查组召开会议,研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采取专题展板、节选《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容印制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6?5”世界环境日、“3?22”世界水日、“12?4”法制宣传日和经常性的普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排放水污染的企业组织《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讲座,组织监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考试。营造了公众学法、自觉守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十一五”期间,实施了制糖业酒精废醪液综合利用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实现了制糖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治理;2011年启动了全市制糖行业“源头节水与末端废水深度治理”工程,2014年全市16个制糖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了制糖行业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外排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天然橡胶行业推广“厌氧+好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废水治理技术,要求全市所有制胶企业在2015年必须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截止目前,全市橡胶加工行业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已通过环保验收3个,投入试运行3个,正在组织施工8个,已关闭2个,停产1个。通过强化落实“工程、结构、管理”三项减排措施,经国家环保部核

2019年执法检查自查报告4篇

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根据精神,我县积极行动,在全面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统计执法工作,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做好本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号),并成立了“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司法局、统计局、城调队、农调队等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中层干部担任。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务必高度重视,从全县的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急事认真抓紧抓好。各乡镇、各部门也均成立了相关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机构,自下而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明确责任、突出任务 为了确保本次大检查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我局向各乡镇、县直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县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实施方案》( 号),并制作了《年县统计执法大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自查问卷》、《年县统计执法大检查乡镇统计站自查表》、《年县统计执法大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自查问卷》和《年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调查对象自查表》,明确自查主体为乡镇政府、县直部门、乡镇统计站和统计调查对象四个层次,明确自查时限为年至年1—6月,同时根据不同的自查主体对自查内容也予以明确,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此外,县统计局还将本次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局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所涉及的统计调查对象的自查工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当地调查对象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全面配合,积极实施 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能全面配合,积极实施,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向县统计局报送了相关材料。从上报统计局的相关材料和自查报告中看,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健全,统计资料归档完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报表资料也基本完整,自查结果与上报数据基本一致。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个别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有6个工业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其中迟报5个;有2个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分别有1个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7个单位劳动工资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2个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自查还发现全县有人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再如,太华煤矿产品产量上报数为万吨,核查数为万吨,虚报万吨;该企业产值上报数为元,检查数为万元,二者相差万元。 从总体上看,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根据省政府《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反腐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能够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有关部门能够设立或指定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

浅议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议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地方人大执法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有关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在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汾阳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也不例外,但经过近三年的人大工作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法检查的效果与当前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仍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检查主体的综合能力薄弱。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数量多、专业性强,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主体监督能力提出了考验。然而,当前地方人大,尤其是县、乡级人大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拿我市的常委会全体机关人员与人大代表的结构看,机关共有专委会5个人,代表共有人但是懂法律的人只有1人。同时,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没有形成制度,这些因素与不断强化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人大执法检查“外行查内行”,效果不够理想。 二是执法检查的对象反客为主。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考虑到自身法律专业素质不高,但又不能因此而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常用的办法就是人大在组织执法检查时,一般会邀请相关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人员参加,有时甚至由其担任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成员,检查过程中有的还过多依赖执法部门的人员开展工作。由此,人大执法检查变成了执法部门自身的工作检查,致使讲成绩时洋洋洒洒,讲问题时遮遮掩掩、轻描淡写,提建议时含含糊糊、原则抽象,难以涉及并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未能达到监督“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执法的应有效果。 三是执法检查重形式轻内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一般很到位,但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做法比较多。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习惯于提前给检查对象打招呼,让其做好汇报材料准备和视察现场准备;习惯于听从检查对象的安排,工作缺乏主动性,有时陷入“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局面,不利于人大深入调查了解和全面掌握实情。 四是执法检查问效缺失。人大对执法检查阶段非常重视,检查前为此专门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检查中会深入调查,寻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之后,监督效果如何?改进是否如愿?就很少有人过问了。检查前后形成鲜明对比,检查阶段气氛热烈,整改阶段无声无息,基层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和人大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损害了人大的权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在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把握关键环节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 一、理顺两个关系,建立健全执法检查组织机制 理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保证执法检查质量的前提。“由谁检查”、“检查谁”看似简单,但容易被忽视。执法检查的主体应是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和承担者,即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专委会,客体应是法律法规实施的主管机关和具体的执法单位。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可以检查同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也可以检查下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或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执法检查的程序是在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人大不应与同级执法机关、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搞联合检查,以免混淆执法检查主休与客体的关系,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界限,防止检查对象变相成为检查主体,使人大的执法检查变成执法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的检查,降低执法检查的法律地位,损害执法检查的严肃性。 理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是保证执法检查质量的基础。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既是监督关系,又是业务指导关系,这就决定了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非常必要。上级人大开

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局作为《食品安全法》执法主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我局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食品监管资源及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据统计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食品监管对象4386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7家,食品包装材料企业23家,共获食品类生产许可证212张,2013年实现食品工业产值146.8亿元,是湖北省食品生产规模最大的县市,食品生产小作坊154家,食品经营户3155家,餐饮服务单位628家,早点夜市经营户292家。汉川市天韵餐饮有限公司(天恒大酒店)、汉川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和汉川市刁汊湖月色荷塘度假村、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分别被评为2013年度和2014年度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于2014年5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改革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我市初级农产品从种植到进入市场前的食品安全监管由市农业局负责,生鲜乳收购和畜禽养殖以及牲猪定点屠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水

产养殖食品安全由水产局负责,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包装容器质量安全由质监部门负责,除初级农产品以外的食品从生产到餐饮的全过程监管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此外,市教育局、粮食局、城建局、城管局相应承担学校食堂、粮食储存、建筑工地食堂和流动性食品摊贩的管理责任。 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日常监管及市场准入审核,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对信用等级低或者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及力度,确保市场规范;直属机构市食品稽查局对全市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大的、有争议的案件提请食品药品案审委员会进行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仙女山、开发区、马口、庙头、杨林沟、城隍、刘家隔、分水、沉湖、新堰10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对乡镇场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管。通过三块结合,层层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12年来,我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主动,稳妥进行机构改革工作。2014年,我市进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我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参与前期调查摸底、评估论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了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将原由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

执法支队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报告

执法支队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 对照这次自检自查各项要求,结合我的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功底不扎实。表现为: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系统性不强,效果不佳,存在以干代学的实用主义现象。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是学习缺乏钻研精神,针对性不强,现学现用,缺乏“挤”劲和“钻”劲,对政治理论的实质精神理解不够深刻。 三是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实际工作中未能融会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实践,有时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思想汇报 专题四是对政治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没有意识理论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深刻掌握邓小平同志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有力的理论武器,没有发

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群众意识不强,未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回想起自己在机动大队作为一名外勤人员时,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现在少了许多。遵守支队的纪律和规章有失标准,群众意识不够强,未能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表现为工作散漫、关心基层、深入基层不够,心系支队、服务大众的思想意识较弱。 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自觉开展调查研究少,对基层深入了解情况不够,只注重于组织安排解决的问题,很少主动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本职工作重点。缺乏主动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意识。 二是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主要靠听个别群众反应意见,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以及自我的工作体验,缺乏广泛深入的了解,没有系统全面的认识治超工作及内业管理工作。对支队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的不够严格,有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3、工作作风不深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岗位工作能力较差。 一是对工作任务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特别是时间紧、任务多的时候,一接到任务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有时存在简单应付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欠缺创新意识,不能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我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营造“三个环境”工作,有针对性的对涉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郊区工委与郊区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四进五化”教育活动,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市上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

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臵了

2020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5篇

2020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5篇落实自查责任制,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将档案管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那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0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南档〔20XX〕19号《关于做好迎接市人大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有关检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档案室基本情况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档案室现位于武鸣县两江镇明山路1号,建筑总面积34平方米,其中库房、工作间各17平方米。该室是集中统一保管全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发展形成的档案资料的综合性档案室。现藏有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资料1043卷(册)、9861件。 二、自查情况 (一)档案工作计划及经费落实 我局的档案工作已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近几年来,管理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把档案室的年度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档案工作经费落实到位,20XX年投入档案工作经费9000元,主要用于参加档案业务培训、购置档案柜、电脑及电风扇等;20XX年投入档案工作经费20XX0元,主要用于参加档案业务培训费、购置档案柜、空调机、打印机及泰坦管理软件等;20XX年已

投入档案工作经费120XX元,主要用于购置档案柜和档案业务培训费,计划下半年再购置空调机、复印机、扫描仪各一台。 (二)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档案工作是保护开发大明山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保护大明山生态资源和开发大明山旅游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局历届领导均十分重视,专门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正职局领导任组长,副职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上下均能充分认识加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配备专职档案员 目前,我局档案室配有专职档案员2名,都是由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好,档案工作管理经验较丰富,持有上岗证的同志担任,管理目标明确,专职档案员岗位较稳定。 (四)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及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我局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登记统计均按规定程序正常开展;同时制定了《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人员工作守则》、《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使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五)安全管理现状 我局高度重视档案的保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断改善库房保管条件并加强相应防范、抢救措施,以确保我局档案万无一失。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档案安全领导小组,制订了档案安全保管的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定稿)

邵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调查报告(2011年6月22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安排,我们于4月18日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调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寿生、蒋梅娥的带领下,我们分2个调查组,有选择性地对塘渡口镇、黄亭市镇、白仓镇、七里山场、霞塘云乡等乡镇的食品源头、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四个环节的全过程进行调查,共调查了5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学校食堂8家、餐饮单位15家、集体食堂1家、蔬菜基地2家、养殖场2家、屠宰场3家、食品加工企业2家、非法加工湿米粉厂1家、纯净水生产企业1家、蛋糕店2家、大型超市2家、批发部5家、小卖部10家。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协作,运用多种手段抓学习宣传,采取有力措施抓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和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县政府及时成立副县长任主任、

卫生、药监、工商、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出台文件规定,成立专门组织,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开展法律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渐入人心,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2011年5月5日,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农业局、畜牧局七部门联合开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周”活动,摆放宣传展板2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悬挂横幅50多条,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车辆8台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部门依法严格监管。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药监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既积极协作进行联合执法,又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等四个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环环相扣、一环不落。县农业局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一是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质量控制制度;二是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进购台帐;三是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四是抓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基地建设及管理;五是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定制度。县畜牧

执法检查汇报材料(多篇范文)

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目录 第一篇: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第二篇:综合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第三篇: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第四篇:乡劳动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第五篇:乡劳动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正文 第一篇: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临湘市地方税务局全体干部对各位领导来临湘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临湘市地处湘北门户,面积1754平方公里,人口50万。临湘市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95人,其中党员69人、大专以上学历83人,下辖7个科室、4个税务分局、1个税务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市23个乡镇、5383户纳税户的地方各税征管工作。今年税收计划任务8614万元,元至7月共组织入库地方各税5506万元,占年计划的64%,较上年同期增收1200万元,增长28%。近年来,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临湘市地税局严格按照“内外兼治、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治税方针,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监督方式、

提升执法效能”为切入点,积极打造执法工作新亮点,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措施与成效 (一)依托信息技术,在科技控管上求“实” 我局积极实施“科技兴税”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税收执法工作上水平。 一是严抓数据管理。建立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分级负责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检查、监督与维护。近年来,我局先后5次对基础数据进行了集中清理和质量整治,清理和注销空壳户229户,虚拟户5户,核销虚假欠税1328笔282万元,确保了征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狠抓软件应用。在进一步用好湖南综合软件的基础上,扎实抓好车辆税收“一条龙”、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等单项软件的推广应用。今年年初,我局还争取政府出资53万元,牵头开发了临湘市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软件,按照“先税后证”的管理要求,在地税与财政、房产、国土、政务中心之间搭建起了一个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到目前为止,该软件共收录国土信息61条,房产交易信息214条,入库房地产税收835万元,同比增加320万元,有效防范了房地产税收的流失。 三是重抓执法分析。综合利用征管信息,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执法互动体系,构建税收执法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局于8月中旬开始着手开展县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行政执法的准备,并对~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体行政执法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是对我们文体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于这次人大行政执法评议,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系统会议上进行过专题部署落实。在接到浙象人大 [~]23号《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公安局、建设局、文体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又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我们专门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县体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局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责任科室。在此基础

上,我们根据评议工作意见和调查组的要求,及时制订并行文下发了《县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评议的内容及时限、行政执法评议和“迎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于8月20日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竭力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调查组的工作,在调查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协作和服务。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实地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并向局行风监督员及有关县人大代表分别发放局机关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表,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9月7日晚,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夜市非法音像摊点开展集中清查,当场查获并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非法摊点和游商,同时有效规范了我县音像市场秩序。

最新银行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市行: 按照上级行要求,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并结合市行ⅩⅩ年度会计检查辅导实施方案,我行对近一段时期以及ⅩⅩ年度会计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重点对内控、支付结算、账户管理、资产、档案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据内控制度要求设立岗位,严格执行柜员制度。IC 卡、重要单证、印章、印鉴卡、重要物品账实相符,做到了“印、押(机)、证”分管。存放央行款项、同业款项核对相符。能够认真履行查库制度。尚未执行重要岗位轮换工作。 二、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审核票据、核对印章,严格执行资金支取审批制度,执行大额现金支取备案制度。支票业务,汇款业务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按照会计综合业务系统操作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 三、着重自查了对结算账户的管理,将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核对账户户数、账户户名、账

号,基本信息等,确保核对一致。对于结算账户印鉴卡的管理,我行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纳入钱箱管理,进一步防范了风险发生。对结算账户开户资料逐一进行核对,保证结算账户的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资料的齐全并且期限有效。 四、检查了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以及一些基础资料的打印装订。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了整改工作,希望市行领导对我行会计工作多做辅导工作,指出我行会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使我行会计结算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顺利进行,更上一个台阶。 **县支行

人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人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于4月20日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县传染病定点医院、县疾控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目前,我县建立健全了疾病防控“三大体系”,即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传染病监督管理体系,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开展了行政、卫生、教育三线防控工作。每年传染病流行季节,县政府均在全县范围深入动员,广泛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改水改厕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统一步伐,开展环境卫生“大清除”、“大消毒”行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法制宣传教育,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多万份,悬挂横幅18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2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传染病知识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近年来,

县政府也加大了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县疾控中心、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都储备了充足的传染病防治药械。通过中央、省、市、县投入资金**多万元,在我县疾控中心还建有全省县级最先进的实验室。二、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学习和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还不够广泛和深入。虽然近年来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但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计划性、经常性不强,部分群众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意识不强。 (二)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层单位人员不足、年龄老化,技术人员断层,与不断新发的传染病预防、救治及监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三)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尽管县政府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每年都有所增加,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传染病监测、重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健康教育等实际工作经费需求缺口较大,制约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四)医疗废弃物处理缺乏规范化,没有相对集中处置机构。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防控意识,为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传染病防控和救治体系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防治监督和执法监督水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工作部署,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广华生猪定点屠宰场、湖北加益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南泥湾畜牧有限公司、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及投入品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连续多年无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并于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 (一)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镇、村三级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覆盖投入品、养殖、检疫、屠宰、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体系。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审批和备案,对饲料生产和涉牧企业审批备案率达到100%,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监管率达98%以上。同时,坚决依法依规取缔兽药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门店。 二是狠抓检疫屠宰。严守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三道关口,在定点屠宰场设立检疫点,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屠宰加工环节。实施放心肉工程,取缔6家不符合标准的屠宰点,升级改造4家小型屠宰点,对屠宰场生产重点环节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私屠滥宰点进行抽查,确保上市猪肉的安全。 三是严格无害化处理。建成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落实收集人员7名,配套收集车辆8台,基本实现了全收集全处理。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对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等全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截止6月份,全市今年共处理病死猪43485头,从根本上解决了病死畜禽流向餐桌的问题。 (二)强化履职尽责,确保质量安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流程,初步建立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综合执法机制。上半年我市共立案28起,罚款金额9.179万元,其中涉及饲料案1件、兽药案27件,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一是难点问题监管常态化。将瘦肉精检测常态化,采取拉网检测与不定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把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检疫申报过程中的必备条件。上半年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样检测2250批次,屠宰环节抽检1752批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对私屠滥宰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