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一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

第三条除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之外,学校各专业均招收辅修专业学生。

第四条各专业所在学院应当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参照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初步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由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

第五条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学分均为课堂教学学分,包括专业必修课学分和专业选修课学分。

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课堂教学学分应当不低于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专业课学分的60%,不超过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专业课学分的80%,其中专业必修课学分一般应当占课堂教学学分的70%。

实施院内通识教育模式各专业的院内通识课视为专业课。

第六条全日制本科生第一学年已修课程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平均绩点在3.0以上;

(二)无重修课程。

每位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

第七条申请辅修专业者,应当于在校第二学期期中提出辅修专业申请,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当根据本学院教育资源及在校学生规模、学生需求、辅修专业学习要求等因素审查确定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辅修专业从学生在校第三学期开始学习,原则上随主修该专业的学生上课。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单独开班的,应当向教务处书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可以单独开班。

第九条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的,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当首先学好主修专业,未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的,不能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第十条学生辅修专业结业、学位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审查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学生辅修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且确实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可以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一)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

(二)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三)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二条学生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习任务的,可以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三条学生终止修读辅修专业或者主修专业毕业时未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可以申请将所修课程中及格成绩和相应学分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库。

报名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自动终止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可以申请将其所修课程中及格成绩和相应学分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库或第二专业成绩库。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西南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用西南科技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并新制定双学位制,在《西南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由该专业所在学院参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研究制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交教务处审核,经核准后实施。辅修/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应在4—6门,不应低于15学分,不超过20学分。辅修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5学分,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 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课程基础上增加5—8门,其中文科不低于55学分、理工科不低于60学分。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如下: 1、学生以网上选课方式选择自己该学期要修读的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2、对辅修/双学位学生超过20以上的课程,可单独组织开课。对辅修/双学位学生少于20人的课程,学生可到其它主修专业插班听课。 3、如果辅修/双学位专业必修课和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相同,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4、如果辅修/双学位专业选修课和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相同,学生不得选修。 二、学生选修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在校本科学生(专科起点本科除外)修满第一年全部课程后,成绩优良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学有余力,对某辅修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基础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成绩优良,且平均学分绩点达2.5及以上,并且未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可申请修读第二学位。 辅修/双学位一般应跨学科门类修读,即在我校现有的理学、工学、文学、经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考试必看(五)

5国际法第五章海洋法 主讲教师:周建海 第五章海洋法 本章首先应区分各种海域的概念以及各种海域法律地位的不同规定,这里要注意沿海国及外国在各种不同海域权利义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我国关于海洋方面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概述 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及其法律地位和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其主要内容有: 一、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 不同时期的海洋法对海洋有不同的划分。近代海洋法只将海域划分为公海和领海,1958年的海洋法四公约将海域划分为内海、邻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按照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划分,海域种类包括:领海、内海、群岛国的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二、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依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情况可将各类海域分为: 1国家完全管辖的海域,即完全受沿海国主权的支配和管辖的海域。如内海、领海和群岛国的群岛水域。 2国家部分管辖的海域,即沿海国在其中的某些方面享有一定管辖权的海域。如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3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如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各种不同的海域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也各有其不同的法律制度,因而各国在各种海域中拥有不同的权利。 三、明确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 主要指在各种海域中从事的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活动。 四、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对各国在不同海域的管辖权、航行权、资源开发和利用权、科学研究权以及相应的义务作了规定;并对如何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进行保护,如何划定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海域界限以及有关海洋的争端解决作出了规定。 第二节领海及毗连区 《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况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换句话说,邻海指邻接国家领陆、内水或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领海的特征有: 1.邻接着领陆或内水。 这就决定了拥有领海的只能是沿海国,内陆国不具有领海;还决定了领海不能远离海岸或内水,而应与海岸、内水相邻,从而确定了领海的内侧位置。如系群岛国,则可邻接群岛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考研试题

七月一日之前推出全国58所院校行政管理视频和资料,优惠价为1680元-2500元。越早越优惠!还赠送最后三套押题卷和公共课阅卷老师一对一的点评指导。 育明教育包揽2009-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考研状元! 第二节公共政策执行模型(书中也说,这部分只是简单介绍,所以了解即可,不要深究) 7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不同的公共政策执行模型 一、T·史密斯的政策执行过程模型 我看其实基本上是系统论的观点,把政府看作是政策输出系统,向目标群输出政策而产生社会张力,引发冲突。它说是政府设立新的公共事务机构改变原来的处理模式的复杂行动 影响政策成败的关键因素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类: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环境因素,强调要素之间的互动和与环境的反馈 微观缺陷:对执行人员的重要性关注不够 二、范·米特与范·霍恩的政策执行系统模型 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存在六大因素影响政策执行绩效 它们分别是:政策目标与标准:是否是清晰可行的目标;政策资源:包括所有运用于政策执行的资源;组织间的沟通与强制行为:规范,激励,惩罚;执行机构的特性;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执行者偏好。 此模型没有考虑目标群体 三、麦克拉夫林的政策执行互适模型 把政策执行看成是执行者与受影响者之间就目标和手段做相互调试的一个过程 强调由于执行者与受影响者的观点和利益不一致而带来的互动,使目标和手段富有弹性,不断地调试以赋予政策新的含义,双方都不是被动的。 此模型是个简化的模型。对其它因素忽略过多

四、雷恩和拉宾诺的政策执行循环模型 把政策执行看作是介于政策意向与行动之间的动态过程,由拟定纲领、分配资源和监督执行三个阶段组成,并不断重复循环 说明了政策环境对政策执行产生的基础性影响 强调政策过程重复循环的价值 抹杀了目标群体的存在 五、萨巴蒂尔和马兹曼尼安的政策执行综合模型 把在政策执行中起较大作用的主要因素分为三类,类似于多元流模型 政策问题的可处理性 政策本身定规制能力 政策以外的变量 六、爱德华的政策执行模型 把影响政策执行状况的因素分为:沟通,资源;执行者偏好,官僚组织机构 沟通:政策内容和知性方法能否准确地传达给执行人员 资源:人员;信息;设备;权威 执行者偏好:执行者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对执行的影响较大 官僚组织机构:标准作业程序和执行权责分散化 其中,官僚制的标准作业程序可能对政策执行的不利影响包括: 1、限制执行人员执行能力的发挥,无法适应环境 2、产生目标置换 3、抵制创新与变迁 七、高金的府际政策执行沟通模型 试图综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途径 分析重点在于政府间关系对政策执行的影响,突出地方政府的相对独立性 提出了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这在以前是容易忽略的 继承者将府际关系划分为四个类型:合作共事性;合作但维持地方自主型;逃避式各自为政型;争斗性各自为政型 八、萨巴蒂尔的政策变迁支持联盟框架 用“政策变迁”取代“政策执行”,意味着政策执行过程本身就是改变政策内涵,政策取向的学习过程 此模型作为政策分析的方法不仅仅用于政策执行分析 政策变迁最好以政策子系统的观念来诠释,而不是以政府组织的变迁来诠释。 政策子系统包含公私部门的行动者,政府官员,知识精英等,基于相同的价值和利益形成支持联盟,采用若干倡导策略,以便影响政策。策略的冲突需要政治掮客的协调 政策在政策子系统中得以形成并获得执行 要理解政策变迁,还要有相对稳定的系统参数和外生于子系统的事件 此模型重在理论解释,而不是为实践着提供指导 第三节: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与方式 如果前面所有的途径,理论,模型都是从理论上解释和研究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那么本节的内容则是在说明在实践中执行者是如何操作的,因此,政策执行的过程被分为三个阶段:政策执行的准备阶段,政策执行的实施阶段,政策执行的总结阶段 一、政策执行的过程 准备阶段:宣传准备;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制定执行计划 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认知 定义:政策宣传是指向社会公众宣布和传播政策的意图和内容,引导社会公众的行为向着宣传者所希望的

大连海事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制并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或双学士学位专业。为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是指已修读主修本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又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双学位是指已修读并获得主修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又修读并获得另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三)开办辅修专业、双学位种类 学校本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设立的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主要有:自动化、环境工程、物流管理、海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社会工作、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日语、应用物理学等专业(院、系可根据每年人才需求对所开专业进行微调)。教务处于每年四月网上公布所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招收名额。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设5—8门,辅修结业须取得25学分左右,不得低于22学分; 双学位专业课程可在辅修课基础上再增加3门左右,双学位毕业须取得4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36学分(含毕业论文环节10学分)。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所开课程和环节的相同部分,由学生提出免修申请。相同部分是指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教学大纲的要求都一致,经开课单位核准后准予免修。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由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单独排课。由开课单位组织学生上课。 三、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 杨帆 2012年春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 (2012年春) 授课教师:杨帆 目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1) 第一节导论 (1)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5)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5)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 (13) 第三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18) 第四节国际贸易支付 (21) 第三章WTO的法律制度 (26) 第四章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法 (32)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36) 第六章国际货币金融法 (38) 第七章国际税法 (42)

国际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导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1. 概念(广义):调整跨国经济关系(调整对象)的边缘性综合体(特点)。 2.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产生的关系为经济关系。 ——完备、传统贸易法 贸易知识产权贸易——重保护、轻贸易 服务贸易——滞后、侧重于市场准入 直接投资——国际投资法 投资 间接投资——国际货币金融法 税收——税收管辖权、冲突 横向交易主体:自然人、法人 纵向交易主体:国家、国际组织 3.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边缘性综合体 1)综合体: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及各国经济法等多个法律学科。 2)边缘性:并不囊括上述学科的全部,而只涉及部分。 例:国际私人投资 A 、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法(国内经济法) B 、投资保险——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或者多边投资担保(内国经济法或者国际公约) C 、外资企业的经营——东道国民商法、经济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国际私法 D 、税收征纳——东道国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涉外经济法以及国际条约) E 、投资争端解决——私人之间:国际私法;国家、国际组织之间:国际公法;私人和东道国:1965年《华盛顿公约》 二、国际经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行政管理心得体会范文

行政管理心得体会范文 记得我是从xx年年10月份开始选学校和专业的,人生最痛苦的就是选择了,经历过考研的人感触尤其深。考研路上的第一个选择就是专业问题,在专业问题的选择上我想兴趣还是最重要的吧,经过一番考虑,我最终选择了行政管理,定下了专业算是迈出了考研路上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最头疼的选学校问题了。 从xx年年11月份我就开始大量收集研招信息,主要有以下内容:1、找到所有招收行政管理专业的院校机构,2、对这些院校分省统计,3、找到这些院校的招生目录和参考书目,4、找到这些院校往年的报考录取比例及分数线,5、分区情况,211院校,985院校,34所自主划线院校,这个工作的任务量非常大,我花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然后根据以上收集到的信息结合自身情况最终确定了以下几条择校标准:第一,地理位置,毕竟是自己选择学校报考,当然要好好考虑自己比较喜欢哪些地方,根据个人喜好我最终确定了13个自己比较向往的省份;第二,必须是211,由于自身本科院校是个地方二本实在拿不出手,所以我当然不能再考个有这种感觉的学校(觉得考研是个难得的自我提升的机会,也是对高考缺憾的弥补吧),(个人感觉像行政管理这样的文科性专业学校还是比较重要的),现在看来当初的这个选择还是对的,经历过考研的同学都知道,万一分数过了国家线而没有进入复试需要调剂的话,很多学校都要求什么本科院校要是985的,211的,或者是第一志愿报考的是985或者211的院校;第三,招的人不能少于10个,越是好点的学校推免的比例越大(尤其是全国56个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推免比例最大,这点很多人不知道),减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减去单考生,再减去一些关系户(有些关系硬的不仅可以提前弄到专业试题,甚至还可以在试卷上做记号,此类人有,但很少),所剩给我们这些绝大多数统考生的名额就不多了,所以这点也必须注意;最后还有些需要参考虑的因素,比如1往年的报考录取比例,这个很多人是找不到的;2参考书的数目,对于准备太晚的人,或者选校后后期又打算换学校的人这点不可以不考虑;3考试的题型,有些学校出题基本全是按书上的回答就可以了,有些则不是,灵活度很大。根据以上标准我最终选择了一下几个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招14人);中国地质大学(2本书武汉40多人);中国石油大学(山东3本10人);中国海洋大学(山东4本参考书30人);华东理工大学(上海4本参考书30人);中国传媒大学(北京5本参考书16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5本30人左右);郑州大学(60人左右)。 有了这9个学校再选择就容易多了,下面要做的工作就是联系些这学校的同学,学长等,以了解这几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做出最终选择。这个过程同样很恶心人,我加过这些学校的qq群,论坛,校内上联系过学长,但结果并不理想,经常遭遇冷漠,经常是没有人理,经常被“请出”qq群,甚至还会有人打击你不考。当然了也不乏有好心人会给你些建议。我实在是受不了种种次次冷遇,甚至打算报一个没有怎么考虑过的郑州大学(不是说郑大不好,相反它的这个专业挺好的,只是我想去外省而已,因为有个非常好的哥们在这个学校,他本科就是行管专业的,以前也去过郑大,买了些书,复印了几本他们班一个推免生的笔记),不过回来后还是不怎么想考省内学校。现在看来,我觉得这个过程能做好就做,做不好也没有关系,自己的努力才是最重要的,并没有某些辅导班渲染的那么重要,毕竟那些辅导班的老师他们考研时的情况和我们现在已经不一样了。最终选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课考试命题范围409 专利法考试范围

《专利法》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专利制度、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专利权的授权和取得、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代理和管理,以及专利权的保护等几个重要而基础的专利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1.掌握 专利、专利权以及专利法的基本含义、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专利制度的作用 2.理解 专利权的基本特征、不同时期专利制度对促进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的不同作用 3.运用 分析专利制度与版权制度、商标制度的不同 专题二、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1.掌握 专利权的主体概述、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单位、外国人、专利权的客体类型和具体特征、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2.理解 我国专利权主体的种类、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和权利归属、我国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基本含义 3.运用 分析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 专题三、专利权的授权与取得

1.掌握 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 2.理解 不同类型专利权的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和审判的程序 3.运用 理解专利授权和取得中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题四、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掌握 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2.理解 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与权利限制 3.运用 专利权终止和无效的程序 专题五、专利管理与专利代理 1.掌握 专利管理、专利代理 2.理解 我国专利机关及其管理职能、设置专利代理必要性 3.运用 我国专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机制层面规范专利代理行为 专题六、专利权的保护 1.掌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2.理解 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对专利权范围的界定、专利侵权赔偿标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激发学生学习潜力,培养适应性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辅修专业的设置与申办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资源与平台,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文科专业总学时为450 至540 学时,总学分为 25 至 30 学分;理工科专业总学时为540 至630 学时,总学分为 30 至 35 学分。 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科学、规范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拥有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具备开办辅修专业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设辅修专业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包括人才培

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分委会讨论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第三章辅修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申请程序第六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已开课程的学习内容,学有余力并有兴趣爱好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每人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第七条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在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者; (二)未缴清应缴学费者。 第八条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定期公布招生专业并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学生自愿申报辅修专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提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填写学校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推荐、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章,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办理注册,并按照要求缴纳辅修专业学费。 第四章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第十条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属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各院(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 历年主观题简析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2010-2011(A) 名词解释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运费与时间长短无关,与航运距离有关。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拓展】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因此会约定停租条款等内容。 2.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对,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对象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和BOT等合作开发形式)和并购东道国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拓展】外国间接投资:外国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对象不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形式。 3.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拓展】: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拓展】:外国税收抵免:外国税收抵免是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内扣除。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拓展】:税收绕让抵免:税收绕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缴纳税款给予抵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真正由投资者享有,它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4.独占许可协议 独占许可协议是指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拓展】:排他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范围内内,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许可形式。 简答题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8)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军事法学 5.法与经济学 6.民商法学 7.诉讼法学 8.经济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刑法学 12.国际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侦查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0侦查学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司法鉴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1司法鉴定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法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20法医学综合一 ④820法医学综合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是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每年会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就业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您直接问一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讲义》《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题库》《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入的理解,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701 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 《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 《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参考书 公共管理综合一(709管理学原理、公共行政原理各75分) 《管理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刘俊生主编 《公共行政原理》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马建川、翟校义著 公共管理综合二(812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基础各50分) 《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张成福、党秀云著《公共政策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庆云著《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王浦劬 2015行政管理考研真题答题黄金攻略 名师点评:认为只要专业课重点背会了,就能拿高分,是广大考生普遍存在的误区。而学会答题方法才是专业课取得高分的关键。 (一)名词解释答题方法 【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名词解释最简单,最容易得分。在复习的时候要把参考书中的核心概念和重点概念夯实。 近5-10年的真题是复习名词解释的必备资料,通过研磨真题你可以知道哪些名词是出题老师经常考察的,并且每年很多高校的名词解释还有一定的重复。

专业课辅导名师解析:名词解释答题方法上要按照核心意思+特征/ 内涵/构成/案例,来作答。 ①回答出名词本身的核心含义,力求尊重课本。这是最主要的。 ②简答该名词的特征、内涵、或者其构成、或者举一个案例加以解释。如果做到①②,基本上你就可以拿满分。 ③如果除非你根本不懂这个名词所云何事,或者压根没见过这个名词,那就要运用类比方法或者词义解构法,去尽可能地把握这个名词的意思,并组织下语言并加以润色,最好是以很学术的方式把它的内涵表述出来。 【名词解释答题示范】 例如:“行政权力”。 第一,什么是行政权力(核心意思,尊重课本) 第二,行政权力的几个特征,不必深入解释。 第三,行政权力的5点内涵。 具体一点,如,“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政府及其构成主体行政官员(公务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 行政责任的特征包括:①行政责任是一种责任;②行政责任是一种义务;③行政责任是一种任务;④行政责任是一种理论;⑤行政责任是一种制度;⑥行政责任是一种监控体系。 【名词解释题答题注意事项】: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近年来,在职研究生教育发生了很多改革,原来的十月在职联考被取消了,很多考生都担心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会增大,所以对于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的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那么,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呢?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教育:本科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在原工作岗位上担任一定的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非脱产的学习,修满学分,获得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满足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之后,通过国家组织的每年五月份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研究生论文并答辩通过,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由于新大纲的影响,和往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考试对比,词汇没变,题型有所变化,多了一题型“短文完成”,当然分值也有调整。对于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难度--同等学力申硕英语水平考试比大学考试时四级水平高一级,但是也没有那么难,5500-6000单词量。 报考同等学力申硕是通过性考试,考生只要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即为通过。当然,不同专业的考试通过比率也是不尽相同的,而且每个学校的申硕通过率也各不相同。在全国范围看,每年的通过率大概处于30%-45%之间,但这是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名校的通过率比较高,如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通过率能达到70%以上。 因此,可以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不大,与现行的研究生考试形式相比,是难度最低的。再加上其可以先参加学习再考试,而且在成绩有效期内,还给予单科成绩保留,这样对于考生顺利通过两门考试进一步降低了难度。 同等学力申硕不同于其他考试形式,其他考试都是先考试再入学,考试不能通过就要等到下一年重新报名,而同力统考可以最少申硕四年,每年在三月份报名,五月份参加考试,四年内能累计通过两门考试即算通过。通过后完成论文答辩的考生,就能拿到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 总的来说,大家想要提高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率需要选择好专业并且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只要做到这样,大家都能顺利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对于这点,大家不用过于担心,暂时没有消息说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会有变化,大家可以放心报考、好好复习。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更好的落实四川大学双学位教学管理各环节工作,学校决定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质量保证 1.学校遴选各学科专家组成双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质量督查小组,负责指导双为学培养方案的制定、授课质量的评估督查等; 2.学校设立双学位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全校的双学位培养管理工作;开办 双学位学院设立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双学位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质量监控、学生评奖等工作。 第三条培养计划 双学位培养计划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研究制订,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教学方式 双学位的教学采取单独组班和跟班修读两种方式进行。 1.单独组班:部分专业对取得双学位学籍的学生采取单独组班,周末或晚上集中 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安排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双学位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应控制在50~80人。双学位所在学院要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修读双学位的学习管理。 2.跟班修读:未单独组班专业,学生可采取跟班修读方式完成双学

位学习。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取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第五条修业年限 双学位的学习须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完成,其修业年限为2~2.5年。即学制为4或5年的学生,应在第4~8学期内完成双学位(双学位学习,基本学制为5年制的学生也可在6~10学期内完成双学位学习。 对于出国或国内访学交流且保留主修专业学籍的学生,可以保留双学位学籍。但应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之前完成双学位学习。 第六条取得学籍程序 1.学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5年及以上学制的学生可在第五学期根据教务处通知提出双学位学习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申请表》,附已修课程成绩单交主修专业学院审查,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送交开办双学位的学院。 2.开办双学位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查,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公布最终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学生名单。 4.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学年的缴费手续。 5.已缴费学生在双学位学院办理报到注册,取得双学位学籍。 第七条工作职责及安排 双学位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和开办双学位学院负责。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审定,学生学籍资格、双学位授位资格审 2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APPLICATION FORM FOR ADMISSION

申请人保证: 1.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 2.在华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的、与本人来华学习 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3.来华后到既定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不无故要求变更学校和所学专业; 4.在学期间,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全力投入学习和研究工作。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 5.按规定期限修完学业,按期回国,不无故在华滞留; 6.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接受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惩处。 I hereby affirm that: 1. All information and materials given in this form are true and correct; 2. During my stay in China, I shall abide by the laws and decre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will not participate in any activities which are deemed to be adverse to the social order in China and are inappropriate to the capacity as a student; 3. After arrival in China, I shall register at the arranged university, and will not apply for making any changes in my field and institution of study without valid reasons; 4. During my study in China, I shall observe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nd will concentrate on my studies and researches, and will follow the teaching programs made by the university; 5. I shall return to my home country as soon as I complete my scheduled programs in China, and will not extend my stay without valid reasons; 6. If I am judged by the Chinese laws and decrees and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ies as having violated any of the above, I will not lodge any appeal against the decisions of the relevant authority. 申请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Applicant: 日期Date: (无此签名,申请无效The application is invalid without the applicant’s signature)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就业情况分析

育明教育 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 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 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线

2011年复试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1.押权并未成立。《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本案中,由于水泥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协议明为联营,实际上是借贷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借贷是非法的,属无效行为,因此主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自然也无效,抵押权不成立。 2.化肥厂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化肥厂明知主合同是有理疵的仍提供担保,应认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并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24房屋抵押权的登记制度 1.屋抵押权尚未生效。根据《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3)以林木抵押的;(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以上均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表明,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设定抵押权,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产生。因此,本案中;某甲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不产生。 2.工商银行可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虽然抵押权并未产生,但工商银行与某甲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成立的,工商银行可以基于合同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手续 案例25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 1.要求并不合理。《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案中,既然造成抵押物损失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小陈并无可归责的过错,因此,银行无权要求小陈提供新的担保。 2.银行可用该赔偿金作为担保。本案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是把握抵押物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属于一种价值权,因此,抵押物的形态或性质上发生变化时,只要仍能维持其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效力也就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银行可就汽车价值减少部分的赔偿金行使担保权。 案例26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1.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民事纠纷中,须赔偿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2.本案中,仓储公司赔偿彩电厂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对彩电厂的500台彩电进行折价赔偿,按成本价计算:1800×500=900000元;间接损失则包括彩电厂因此次火灾而负担的违约金损失和失去的本可获得的彩电销售利润,具体计算如下:违约金损失为2000×500×5%=50000元,本可获得的利润为:(2000—1800)×500=100000元。因此,仓储公司总共应赔偿彩电厂的数额为:900000十(50000十100000)=1050000元。 案例27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1.修理部占有电视机的行为是非法扣押。行使留置权以权人占有——定的财产为前提,但占有财产必须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本案中修理部强行扣押严某的电视机,已构成侵权行为,留置权不成立。2.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包括:(1)债权人必须占有一定的财产。债权人对于财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及存续的要件。(2)占有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的动产。占有人必须是因合同而取得债权。(4)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牵连关系。 案例28无因管理及其效力 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考研背诵笔记公共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广义(由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为实现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事务 实施共同管理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公共政策狭义(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通过对社会中各种利益进行选择与整合,在追求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公共事务(不仅包括人们公认的、涉及到所有或绝大多数人的共同事务,而且也包括那些可能转换为前者,但却与部分人,甚至个别人相关的事务) 社会公共事务(包括政治性公共事务、经济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等,其中“社会”是相对的,可划分为多个层次) 公共政策的本质(要解决利益的增进与分配问题,它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是政府对社会利 益进行的权威性分配。理解要点:1实实在在地增进社会利益;2对全社会的利益进行分配;3基于多种利益关系的有选择的利益分配;4通过整合各种利益矛盾后的利益分配;5要在实践中得到兑现的利益分配;6要在增社会利益中突出效率,在分配社会利益中突出公平) 政策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各种利益群体把自己利益要求输入到政策制定系统中,由政策主体依据自身利益需求,对复杂利益关系进行调整过程:1利益选择2利益整合3利益分配4利益落实)公共政策的基本特征(1阶级性2整体性3超前性4层次性5多样性6合法性7规范性) 公共政策的主要功能(1导向功能:正负导向;2调控功能:调控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物质利益关系,有直接的和间接的两种形式,表现出倾斜性,也有积极与消极之分;3分配功能) 公共政策分析(对政府为解决各类公共政策问题所采取的对政策的本质、产生原因及实施效果的研究;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政策、政策系统及政策过程的研究) 公共政策基本分析框架(麦考尔一韦伯分析模式:描述性分析与规范性分析;沃尔夫的分析模式:政策分析程序;邓恩的分析模式:从政策信息的转换过程去研究) 公共政策分析要素(1政策问题2政策目标3政策方案4政策模型5政策资源6政策评价标准:多元理性基本内容:技术、经济、法律、社会、实质理性7政策效果8政策环境9政策信息) 公共政策分析原则(1系统原则2预测原则3协调原则4分解综合原则5民主原则) 政府角色定位的基本理论框架(1在现代社会中,市场和政府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两种基本 途径2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基础性途径。但市场并不是完美的,市场的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依据。3政府也存在失灵的可能性,这将制约政府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发挥作用的空间。4应将的讨论拓展到包括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社区四者之间关系的讨论) 问题(泛指实际状态与期望状态之间的差距) 社会问题(社会的实际状态与社会期望之间的差距,一个问题要成为社会问题,必须是一个同时对许多个体发生影响并导致这些个体不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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