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场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场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场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场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场的机构设置及职能

1考场要设立中考体育考试应急工作领导组、考务办公室、保密组、保卫组、后勤组、医务组等机构。另设监考员休息室、纪检监察员休息室、医务室、检录处、茶水处、自行车存放处等。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

2、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区与备考区、考试项目的各个场地均要用警戒线分隔,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区,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应急工作领导组职责

(1)发现泄密等重大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报告市招生办。

(2)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违纪,扰乱考场秩序等恶性事件。

(3)处理考试期间考生、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

(4)协调治理考场周围环境。

4、考务办公室职责:

(1) 做好实施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2) 规划考场场地安排和布置宣传栏

(3)协助主考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4)负责考试成绩单的考生签名、监考员签名和成绩单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工作;

(5)负责整理违纪、缺考、缓考、免考考生登记表,统计每节的实考率。

5、保卫组职责:

(1)做好考场的安全、警戒工作。

(2)负责维持考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医务组职责:负责考试期间应急药品的准备和考生的一般性治疗,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协助做好救护和护送工作。

三、考前准备

(一)考场布置要规范,内容如下;

1横额:“中山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XXXX考场”。2.标语(中考时可以继续用):“欢迎你参加中山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遵纪光荣,违纪可耻”。

3、宣传栏标题:“中山市2010年中考体育考试XXXX考场宣传栏”。内容包括:

(1)学校平面示意图;

(2)考场平面图(标示各考试项目位置、检录处、进退场方向指示、考生签名确认成绩处等);

(3)考试流程图;

(4)中山市中考体育考试考场规则

(5)考生须知

(6)2010年中考体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7)举报电话88876103本考场电话XXXX;

4、成绩公布栏:用移动或固定黑板放在考试区外,分考试时间、考试项目、组别张贴成绩单。

5、指示路标:考务办公室、考试场地、休息室、医务室、茶水处、厕所。

(二)考场办公室必须准备好考试时需用的器材设备、纸张(A4打印纸)、5号电池(按每天24节准备计时设备和测距仪用)、装钉用具等。

(三)考试前一天,各考场主考组织副主考、考务组长、各学校带队老师以及工作人员集中开会,学习有关考试法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并对他们进行业务训练,如考生检录、进退场、签名确认成绩和考试成绩单的收集、整理、装钉、密封等都必须提出具体的要求;考试注意事项,要交代清楚。对可能发生的偶然事

故如何防止和处理,都要考虑周全,并订出预防和处理办法。特别是下雨天如何应对。

(四)各考场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考生生活物资供应和交通运输工作及安全教育,做好防台风、防暴雨、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必须保证考试期间考场不停电。考试期间考场还需配备医务人员,同时要注意饮食卫生。

(五)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在开考前的一天全部落实完成。

四、主考、副主考职责

主考是本考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本考场的考试负完全责任。其具体任务和职责如下:(一)在开考前一天检查、落实本考场的准备情况。

(二)检查应急工作组、考务组、保卫组、医务室、休息室、考生询问处、茶水处等是否安排妥当,人员是否全部到位。

(三)开好监考及工作人员会议,负责培训监考人员,宣布分工和各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四)负责考场考试成绩单的安全保密工作和处理考场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成绩单丢失、冒名顶替、考生生病等。如发现成绩单丢失等情况,马上组织人力追查,并立即报告市招生办。

(五)切实抓好考生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考风考纪。对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教育或适当的处分;对违纪考生,要及时张榜公布,以示教育全体考生。

(六)做好考场的其它管理工作和抓好每节考试结束后的小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考试结束后,必须向市招生办提交考试情况总结报告。

(八)副主考协助主考做好上述各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五、纪检员、监察员职责

1.检查考前的宣传、组织工作,以及考试场地的安排、布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督促和协助考场抓好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考前保密和纪律教育等方

面的工作

3.考察考场考风考纪以及监考人员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一些不符合考试部门规定的做法,纪检员应及时向考场主考提出改正的意见或建议。

4.监察员协助考场主考处理临场发生的问题。如发现有泄密事件应及时向市招生办报告,立即协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迅速查明原因。

5.在监察、巡视考场时,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及时告诉监考人员,并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对作弊考生按规定作出处理和记录好作弊情节,并保存好作弊考生的作弊证据。同时

亦要监督巡查考场所有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是否存在作弊行为,如有必须立即报告市招生办。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市招生办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6.监察完毕,应做出本次监察工作总结,填写《中山市2010年中考体育考试考场考评表》上交市招生办。

六、考务组长职责

1.协助主考副主考组织本考场的考试管理工作。

2.协调保密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开展各项工作。

3. 负责培训监考员,规范统一监考工作人员的操作、要求、考务水平及注意事项。

4. 协助主考副主考处理考场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5.规划考场、试室、考务办公室等场室的布置。

6.组织机动监考员做好试卷的验收工作。

7.协助主考做好每科考试结束后的小结工作、检查评价监考员的工作情况。

七、总监考员职责

1、全程负责本考场的全部监考工作,主要任务是监督考场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是否在岗位尽职、是否按技术要求规范操作,总监考员不担任具体的监考工作。

2、熟悉有关中考管理规定规则和工作制度。如考试规则、监考员的任务和职责、违纪考生处罚规定等。

3、全程管理考试监考工作,并协助纪检员对场地、器材进行审核(1.200米的距离测定;

2.实心球与篮球的重量;

3.计时仪和测距仪的精准度;4、器材的安全性等)。

4、与纪检员一起对考试过程中发生学生伤病情况进行认定。

5、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考或市教育局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6、考试结束后上交考场监考工作总结报告到市考务办。

八、监考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一)监考员的职责及要求

1、监考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20分钟检录),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挟带通讯工具,一经发现有接听手机或接、发短信者视为违纪,立即停止监考工作。

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2、考试时,监考员要在考试前认真检查核准场地和器材,要严格对照核准考生的身份,

校对秩序册上考生资料与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否相符。每项考试结束后,要准确登记考生的各项

成绩。监考员要在成绩单上签名,并经由监考组长和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经确认的成绩单应及

时送考务组保管密封,并做好成绩单的交接工作。

3、考生的成绩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更改,必须由当值监考员、总监考员及监察员签名认可,并在修改处按上相关人员的指模。

4、监考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监考员守则》,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对违

纪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监考员守则

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对监考工作认真负责。在考试过程中不吸烟,不谈笑,不接打电话。

2、考前要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考中要认真核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否与

秩序册相符;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加强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不徇私舞弊。严格按照《中山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

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要求,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考生,在规则允许

的范围内,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4、当发现考生违反考场纪律或舞弊时,应先提出口头警告,进行及时教育。对情节严

重、态度恶劣者,要立即报告纪检员和主考处理。

5、监考员不得收受镇区、学校送的“红包”、礼物,不得接受镇区、学校的宴请,更不

准参与“卡拉ok”及其他营业性娱乐活动。

6、非电子设备考试项目的监考员要用规范的正楷字体填写考试成绩单,各监考员要将在

考试成绩单签名确认考试结果。

7、总监考员要协助纪检员做好缓考审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监考员必须在考试当天上午8时前到达考场,交通和早餐自理;

2、每个考场派出一个监考组监考员16 人,每天监考具体分工由总监考员负责按考试

时段安排;

3、各监考组在领取监考用品及考试器材,含档案袋、文具、钢尺、实心球、毽子等;

4、所有监考员在每天考场签到时把个人手机交给本组纪检员,考试过程不得使用手机;

5、全体监考员各带监考用秒表一个,要检查落实秒表能否正常使用。

6、全体监考员必须全程参加由市考务办统一安排的监考工作,不得无故请假,更不得以回本校组织体育考试为由请假,如确因特殊的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必须经市考务办批准方可。

(四)考前准备

1、总监考员对监考组人员及考场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分工,并填写好人员分工登记表,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分工调整必须做好登记;

2、监考员检查考试场地布置及器材准备情况,要求考区与监考区要用警戒线分隔;总监考员要检查核实电子计时仪和激光测距仪,检查仪器的灵敏度和准确性,核准实心球量度线以及篮球投篮、踢毽子等考试区域线的准确性;核实200米起跑和终点线是否准确;

3、总监考员落实监控摄象机合理安排,保证能记录下选考和择考生的考试情况,确保每名考生所有考试项目均在摄象机监控下进行;200 米考试要对考生起点情况进行有效监控;没有摄像机监控的项目不得开考。

4、各监考组必须按照市考务办统一安排,根据《2010年中山市中考体育考试秩序册》开展考试工作,每场考试凡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考试时间的,由考场主考向市考务办报告,并一律以市考务办正式通知为准,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考试开始

1、所有考场统一按照考试秩序册安排考试,原则上采用电子设备测量的项目先进行考试,每名考生均在半天内考完两个考试项目,不得随意更改考试顺序;

2、200米跑安排监考员5人,其中起点2人(发令员1人,检查员1人),终点3人(终点员2人,计时员1人);立定跳远每组安排监考员2人,其他项目每组安排监考员3人。检录处安排监考员2人。

3、所有考生必须先在检录处检录后由引导员带入考试场地,检录时检录员必须检查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并在准考证相应考试项目旁签名确认,同时按考试组别收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装入密封袋,由引导员交考试场地监考员再次验证,无误方可参加考试。

4、200米跑的考生必须在检录处佩带号码布,号码布应佩带在裤子右大腿上,号码必须与道次号一致,考生上衣不能遮住号码布的数字。

5、200米考试检查员负责检查考生起跑是否违规,是否跑错道;

6、200米跑由组长负责在成绩单上签名,考完该项目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成绩,并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

7、立定跳远考试应注意考生起跳点必须每次一致;

8、一分钟踢毽子考试时要注意判断是否完成一次完整的动作;

9、监考实心球考试时要注意判断是否合乎规范要求;

10、除200米跑外,各项目监考员必须现场唱读成绩,考生在该项目考试结束后就地在

成绩单上签名确认成绩,并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

11、各项目每小组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在两张成绩单上千名确认,一张由考生签名确认,另一张交考务组即时公布成绩。考生签名确认的成绩单由考务组收集保管,并按考试时间段

(分上、下午)分电动测量项目和手工测量项目装入成绩单袋交纪检员带回市考务办处理。

12、任何人均不得在成绩单上记录无关内容,凡需更改成绩单已记录内容的,必须经当事人及总监考员、监察员、纪检员签名确认,并按上本人指模认可;

13、已第一次录入成绩的成绩卡由纪检员交回监考组长;

14、非电子设备考试项目每组考试安排三名监考员,其中两人负责监察考试数据,一人负责记录成绩,成绩登记员由组长指定监考员负责,考生考试结束后要在成绩单上签名;

15、所有项目的每次考试必须唱出成绩,实心球、立定跳远以及其他选考或择考项目必须把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在成绩单上;

16、考试项目中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和25米足球绕杆项目每人可考两次,跑类及其他项目类每人只考一次。

17、考生考试项目必须同时打印在准考证上且不得更改,考生必须按照秩序册上的项目参加考试,对于因特殊原因(如临时伤病等)需要临时更改考试项目的,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缓

考审批表,经审批通过后可安排在全市缓考时间补考,考试现场一律不安排更改考试项目;

18、考试时,监考员要严格对照核准考生的身份,特别要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

19、考试过程,监考人员要注意认准考场工作人员身份,不得随意与非工作人员接触,不得随意与无关人员交流考试情况;

20、临时有严重伤病的考生,可上交缓考审批表并出具镇区医院有效证明及相关检验报告申请缓考,缓考申请必须经总监考员及纪检员签字确认;

21、经审批可以缓考的考生于5月28日上午9 时在老师的带领下,持准考证到市一中高中部参加补考。缓考审批表要经监考组统一交市考务办,未经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缓考补考。

(六)成绩及数据处理

1、考试成绩单在监考员签名后由考务组统一在考场成绩公告栏公布;

2、考生可在5月底前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查询体育考试成绩;各考场要通知本考场所有考生及时查阅考试成绩,若对公布结果有异议的要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的书面申诉书必须经过所在学校校长及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领导签名确认后上交当天的总监考员,监考组若未离开考场的,在接到考生书面申诉书后要马上组织复核,并尽快做出合理答复,若已离开考场的,应把申诉书交纪检员送市考务办复核;

4、对于确实因监考原因造成失误的,监考组要实事求是地进行修正,并作出合理的答复和安排;

5、因监考失误等原因需要安排重考的,应经市考务办审查通过后进行,重考一般不在当天进行,统一在全市的缓考时间补考;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