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1、范围

为了规范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应急疏散的管理,保证应急疏散与紧急集合在应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紧急集合点的设置、使用、维护、检查及与应急疏散相关的主要内容。

紧急集合点是为人员应急疏散后重新集合预定的第一地点。应急疏散通道是为人员安全并尽快撤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预定的行走路线。

2、职责

2.1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与应急疏散相关的管理标准,对各部门与应急

疏散相关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2.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楼紧急集合点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办公楼应急疏散管理。

2.3各部室

2.3.1负责组织所属各部门建立紧急集合点。

2.3.2负责对所属各部门的应急疏散的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

2.4现场单位

2.4.1负责按照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固定紧急集合点。

2.4.2负责在应急抢险现场建立临时紧急集合点。

2.4.3负责将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纳入到本单位的应急体系中,按照本规定管理紧急集合点、

应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2.4.4负责在应急状态下使用紧急集合点。

2.4.5负责组织应急疏散相关程序的演练。

2.5现场单位的安全员

2.5.1负责落实建立本单位的紧急集合点。

2.5.2负责落实标识和检查应急疏散通道。

2.5.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应急疏散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2.5.4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2.5.5负责在应急抢险现场按照设置原则选定临时紧急集合点位置,并向现场指挥请示,并将经现

场指挥确认的紧急集合点通知到现场所有人员。

2.5.6负责组织各现场单位对应急疏散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2.6员工按照本规定和本单位应急体系要求使用、维护紧急集合点和应急疏散通道,执行相关的

应急程序。

3、内容

3.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应急疏散和使用紧急集合点:

3.1.1紧急集合点单位所在场所发生事故或险情。

3.1.2单位所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或险情,需要紧急集合的。

3.1.3抢险现场发生必须撤离在场全体人员的事故或险情。

3.1.4发生其他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必须立即向所在场所人员发出警报,并必须立即撤离全体人

员的情况。

3.2紧急集合点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3.2.1以下单位必须建立固定紧急集合点:

(1)公司办公楼;

(2)输气站场等有人值守单位;

(3)阀室等无人值守单位;

(4)其他具有潜在重大危险因素的场所。

3.2.2事故抢险现场必须设置临时紧急集合点。

3.2.3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空旷,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同时便于人员能迅速集中和撤离的地方。

3.2.4固定紧急集合点的设置要求:

(1)必须在生产区之外,便于人员集合并继续疏散,宜在以下地点:在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通往外部的路侧、较大的平地;

(2)紧急集合点必须安全,不得靠近排污池、放空区;

(3)在潜在事故发生地常年主导风向上风方向;

(4)人员紧急集合后不应阻碍交通;

(5)紧急集合点标志牌安装在墙上,高度为距离地面1.5m-2.2m,正对着紧急集合点,保证能清楚地识别;

(6)输气站场等有人值守站场的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站门内靠近大门处通往外部道路的路侧,同时设置风向标;

(7)阀室等无人值守站场的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路边,标志牌安装在路边醒目处;

(8)非危险场所的办公楼的紧急集合点应设在建筑物外,通往出口的道路处;

(9)24小时值班的场点,在值班室应放置报警器;

3.2.5事故抢险现场临时紧急集合点的设置要求:

(1)必须在生产区之外,便于人员集合并继续疏散,宜在以下地点:在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通往外部的路侧、较大的平地;紧急集合点必须安全,在抢险作业点的上风方向或在潜在事故发生地常年主导风向上风方向;

(2)人员紧急集合后不应阻碍交通;

(3)事故抢险状态下,在选定的紧急集合点处,要求明确标识;

(4)事故抢险现场的临时紧急集合点应设在远离事故发生点220米之外的疏散通道的附近。

3.2.6固定紧急集合点标识牌要求:附后

3.2.7临时紧急集合点标识牌要求:附后

3.3紧急集合点与应急疏散通道管理要求

3.3.1除非要更换设备或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急救,任何人任何时间都不得动用紧急集合点和应急用

品的任何东西。要随时保持应急物资完好、标识清晰。

3.3.2要随时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清晰。不得擅自给紧急出口、消防逃生门

上锁,不得在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应急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证防火门、消防栓、通风设施等应急设施的完好。

3.3.3紧急集合点的位置和应急疏散通道应在应急疏散图、平面示意图、消防力量分布图等与应急

相关的指示图上明显标注。

3.3.4危险生产场所必须不少于两个紧急出口,并做好标识。

3.3.5在进站管理程序中要向外来人员指示应急疏散通道和紧急集合点。

3.3.6所有紧急出口的门必须朝外开启。

3.3.7在超过10人的会议或聚会之前,主持会议(聚会)的人员必须在会前向与会者指示应急疏散

通道和紧急集合点。

3.4应急疏散程序:

3.4.1确认与报警:

(1)第一个发现险情或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应采取以下程序:

—立即向本单位的值班人员(干部)汇报,包括:位置、险情类型、受影响范围、发现时间等;

—协助值班人员(干部)确认险情和事故信息;

—如果险情已确认,但不能及时通知到值班人员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发出紧急疏散警报,并向赶到紧急集合点的现场指挥报告险情点情况。

(2)值班人员(干部)接到险情和事故信息报告后,根据信息来源和程度,组织确认和报警:—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和本单位应急指挥;

—外部事故信息要进行确认;

—将确认的情况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和本单位应急指挥;

—根据险情和事故的程度,按照本单位应急指挥的命令,启动相应等级的预案,发出紧急疏散警报。

(3)听见紧急疏散警报,全体人员立即应急疏散和紧急集合。

3.4.2 集合:到达紧急集合点的所有人员立即按照预定分组集合,保持安静。

3.4.3清点:以最快的速度清点应到的所有人员,完毕向现场指挥汇报----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缺席人员名单。

3.4.4 通报:现场指挥马上向大家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地点和性质,并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事故预

案。

3.4.5 搜救:组织联系和搜救缺席人员。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采用有利于保护伤者的方式将其送到

紧急集合点,交给救护人员处理。搜救结果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

3.4.6抢险:对事故现场进行扑救或立即按照相应预案准备并赶赴现场。

3.4.7救护: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或立即按照相应预案准备并赶赴现场。

3.4.8总结:对应急行动进行总结。

3.5应急疏散的措施

3.5.1根据出现险情的情况,疏散前,危险场所值班岗位人员应考虑以下措施:

(1)向公司领导及直接上级汇报站内现状以及准备采取的应急措施;

(2)隔离险情发生地的能源:电、气、燃料等;

(3)关闭相关的动力设备;

(4)为控制险情或减轻事故程度的放空;

(5)站关断。

3.5.2应急疏散时若条件允许应关闭办公场所内可能造成危险的电源、气源和门窗等,这将大大有

利于隔离火源和降低并发电气火灾的可能性。

3.5.3按照预案职责,将相应的应急物资、个人防护用品带到紧急集合点。

3.5.4火场的疏散顺序,应以先着火层,先以上层、再下层的顺序进行,以安全疏散到紧急集合点

为主要目标。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及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

3.5.5在人员较多、火势发展比较缓慢、疏散条件差时,应首先通知最不利区域内和出口附近的人

员,将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人员疏散。

3.5.6在疏散通道的拐弯、叉道等容易走错方向的地方,应设立“哨位”指示方向。

3.5.7要制止未受过训练和未配备防护用品的脱险者重返现场。

3.5.8几种疏导方法:

(1)口头疏散引导:疏导人员应指明各种疏导通道,同时用镇定的语气呼喊,使大家能够积极配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龙华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深圳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深圳市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案定义】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区范围内区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印发、备案、公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省、市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原则】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统筹规划】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预案分类】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预案构成种类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实际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完善。 第七条【管理主体】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区政府及其部门或派出机构、市直部门驻区单位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一)区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管理、指挥协调辖区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总体制度安排。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政府制定并管理; (二)区专项应急预案,是区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区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各专项应急指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编号:SM-ZD-97838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救援范围 第三条救援范围 施工生产中突发的各类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

人组成。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 (2)职责是负责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的协调与指挥和对外联系与求助。 2、成立救援队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位,维护现场治安,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干扰,参与救援。 3、成立救援队 (1)由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组织现场救援的实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 4、成立运输队 (1)由综合行政部、车辆运输单位及其他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和运输。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臵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臵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省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1—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州)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的需要。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性分析、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情况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车间。 三、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生产科执行,厂长监督指导。 四、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 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

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 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 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 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 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 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2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识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各个项目部也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应当报公司备案。 (二)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三)平时还要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四)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五)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

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 1 / 3

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Document No. 文件编号 Effective Date 生效日期2018-09-01 Revision 文件版本B0 Prepared 文件编制 Reviewed 文件审核 Approved 文件批准 有限公司 Revisions: 修订记录

1 目的 建立设备故障应急响应机制,能确保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效的组织抢修,最大限度的减少停机损失,降低维修成本,结合公司生产设备实际状况,特编制本预案。 2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唯一设备突发性停产的设备故障,包括设备故障的报警、处理、抢修、恢

复等全过程。 3定义 公司应急小组是突发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紧急状况做出应急处理安排。 4 职责 4.1设备主管应急职责 4.1. 1设备部主管担任现场应急抢修小组组长,负责设备故障的现场应急指挥;并向公司生产事业部经理汇报故障状况及抢修进展情况;负责对备品备件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确认及抢修物、料的申报和委外维修的申请。 4.1.2 负责组织抢修人员及时就位;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实施抢修作业,以及修后设备的检查、试运行。 4.1.3如有人员受伤,除必要的应急救治,设备主管第一时间与附近医务室取得联系,情况严重时要在在5分钟以内与市医院取得联系,保证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4.1.4 设备主管负责对设备故障应急响应预案的制订、审批,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修订。4.2 设备班长应急职责 4.2.1 加强抢修培训,开展故障预想,掌握故障发生的征兆、原因、后果和应急处理方法、步骤,以及在抢修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确保抢修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4.2.2 负责设备故障抢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协调解决抢修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2.3 负责故障抢修现场的安全监察,确保抢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2.4 设备故障抢修,必须全力协助车间机电维修工的工作。 5应急资源概况 5.1 人力资源 5.1.1主管1人、班长1人、机电工维修师3人。 5.2 物质资源 5.2.1 仪器仪表。 5.2.2 维修工具。 5.2.3 运输工具。 5.2.4 储备的备品备件,以及按急件采购程序采购配件。 6.故障分析 6.1 设备故障的性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 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3.1.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3.1.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3.1.2.1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1.2.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1.2.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1.2.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3.2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厂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厂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和《张家口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好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足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加工厂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框架图如图1、图2. 图1: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框架(略) 图2: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加工厂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框架图(略)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㈠、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目的:为积极做好事故预防,提供应急响应能力和速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应急救援准备与应急响应的管理。 第三条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3、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4、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四条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组织制定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的开展。

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车间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应急救援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部门/车间负责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成立部门/车间级应急救援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五条应急管理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始终把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救援管理的第一要务。 2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实行分级响应。 3、“响应迅速、科学、高效”,应急救援响应程序顺畅,救援方法恰当;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第六条应急救援组织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分管生产副总 小组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抢险小组 3、机构及成员职责 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在总指挥不能到场的

河北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奖惩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央驻冀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附件信息准确,并适时更新;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

社区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社区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本制度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二)基本原则。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应对措施具体,操作

性强;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三)应急预案体系。 我区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总体应急预案、区专项应急预案、区部门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6大类组成。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区专项应急预案由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制定,报区应急办审核后以政府文件下发;区部门应急预案由区有关单位制定。街道、乡镇应急预案参照区的有关做法制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相关应急行动方案。 (四)职责分工。 区人民政府负责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区政府应急办具体负责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全区应急预案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其应急管理办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净水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九)有与地方政府联动机制预案。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根据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突发事件,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的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幼儿园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幼儿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组长: (园长) 副组长: (副园长)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布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主要成员: 通讯人员: 职责:负责处理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保卫科长)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幼儿园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教导主任)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

职责:负责保障幼儿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园长; (二)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项目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项目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质总监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项目部专项预案包括: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隧道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施工队长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891-8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

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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