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兰小学教职工代表选举大会简报

茂兰小学教职工代表选举大会简报

茂兰小学教职工代表选举大会简报

2012年9月3日下午,茂兰小学全体教职工在六(2)班教室召开了教职工代表选举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潘文芹校长主持。会上,潘文芹校长宣读了教职工代表选举的办法,然后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分别是:韦祖月、覃桂秋、要凤渠、滕洪珊、蒙军利、何玉言、卢崇燕、朱柳红。这次会议选举韦祖月同志为教代会主席,滕洪珊韦组织委员,覃桂秋为宣传委员。并进行了委员分工。

最后,潘文芹校长着了重要讲话,他对新当选的教代会委员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同时也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委员要珍惜大家的信任,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团结一致,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集体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带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奋斗,积极努力。要经常深入到各部门倾听教师们的意见,组织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多提合理化建议,人人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同时要搭建好学校与教师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学校发展凝聚力量。

(完整版)职代会成立程序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 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厂级领导应分到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后的代表填写《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 1.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小组)的成员组成:在会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同级党委审批。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

延长县供电分职代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草案)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例》,结合延长县供电分公司工作实际需要,第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25人左右,占173公司职工总数的15%。各所属单位以职工总数的8-10的比例产生。正式代表中,操作人员代表占50左右;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占20。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也应占适当比例。 2、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负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要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肯为大家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有一定的威信。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积极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近几年中提出了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 (3)与本单位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4)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5)认真执行各项公司规定纪律,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2)、由各部门站所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组织召开部门及基层会议,传达厂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精神。 (3)、以所属各部门及站所为选区,由各主管部门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由各单位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基本满足职工代表条件后,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二、教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三、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一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事项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职称评定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

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依法行事,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开展工作。 八、教职工代表:学校全体教职工。 九、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十、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

教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

教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按照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必须获得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 2、凡学校中依法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4、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一线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职工,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含中层以及以上的管理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外地教师应占适当比例。 5、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设计特邀代表。其中2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比例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50%以上。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⑴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室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⑵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⑶教研组室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⑷选举单位(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并发给代表证。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⑴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 ⑶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批评; ⑷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⑸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

XXXXXX公司第一届一次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XXX公司第一届一次职工(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 法如下: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名额及分配 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XXX 公司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由XX人组成,占公 司职工总数的XX8左右。 本着群众性和广泛性的原则,职工代表中将覆盖公司领导、中基层管理者、骨干职工和普通职工。其中,女职工代表、少数民族以及其他方面人士将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名额的分配将根据各工会小组的职工数量和 工作需要确定,公司领导将直接作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二)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具体条件为: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法律、法规 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2、关心公司,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和集体责任感,在本岗位上表现较为突出; 3、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水平、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产生办法 (一)选举程序及要求 1、由公司工会筹备组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名额分配方案。 2、经过充分酝酿,下发关于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以各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组织职工进行选举。 3、各工会小组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和职工代表条件,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经过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如在选举过程中,有其他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提名,可一并参加候选人选举。 4、实际投票人数超过有投票权的工会会员的三分之二,则选举有 效。被选举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 名额;若得票数相等且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5、各工会小组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上报公司工会筹备组,由公司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

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7、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③讨论各种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④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⑤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称职代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凡我公司正式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代表受原选举部门职工的监督,必要时由原选举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 二、首届职代会的正式代表定为 人左右。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老中青的比例要适当,女同志也要有一定的代表。筹备组根据测算结果向各选举部门下达代表分配名额。 三、根据工作的需要,公司领导将推选适当的代表做为大会正式代表参加大会。 四、代表的选举以 一级部门(公司行政以办公室为部门)进行选举,并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少的部门联合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选举正、副团长各一人,负责本团的有关事宜。 五、根据职代会的任务和代表的职责,代表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关心公司的建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 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 5.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有一定的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胜任职代会的工作。 六、代表的选举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进行。各部门组成选举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选举工作。 七、代表选举的方法步骤 首先,以 店铺为部门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分配名额。领导小组集中各部门的意见,提出复议名单交全体职工讨论。在充

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部门候选人名单。然后,由全体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部门正式代表。 选举时可以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当选人按得票多少计算。 八、各部门要在 日前把选举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时要填写统一印制的登记表。当选代表要立即在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注:代表名额分配以2010年12月底各部门在册职工总数为依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 一是《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 《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用;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二是《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的地位。 与《暂行条例》相比,《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三是《规定》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 《规定》明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除了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如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一些地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制度,行使相应的职权。 四是明确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规定》规定:“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是《规定》赋予学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规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地一般程序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一、筹备阶段 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州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 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 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 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 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 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 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通过大会程序; 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 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介绍领导和来宾; 4、宣布大会议程; 5、致开幕词; 6、领导、来宾致词; 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 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 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 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 12、通过大会决议; 13、评议干部; 14、致闭幕词; 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届次教代会提案表 2、本提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实施部门。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于召开正式会议前一周报送市教育工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九款、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等有关条款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思想政治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加强团结,督促和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而努力。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依据《浙江省中小学教代会工作程序》。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五条遵照党和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民主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文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四项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 (一)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 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的发展规划(或校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书)、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和提高教师素质的举措等重大问题。 (二)审议建议权的特点: 一是审议建议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文件编号:200701 威海电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办法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职岗位上较为突出; (2)与公司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3)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4)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人,其中一线员工、科技人员代表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代表不低于30%。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要求。 (2)由工会传达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 (3)以所属车间、单位为基础,由各车间、各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举职工代表并上报公司工会。 (4)具体选举程序为:

A、由车间、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按:1比例推荐产生候选人,经工会同意后,按姓氏笔画填写选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B、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车间或部门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C、职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划写选票时,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职工代写,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 D、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当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一半。 (5)由工会对被选举的员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其代表资格。 (6)公司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7)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 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在本单位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6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 当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条件时,原选举车间、部门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2)公司工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3)撤换的职工代表经工会核准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车间或部门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代表的义务: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后赵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2)、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六、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七、教代会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及选票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及选票 一 、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例》,结合****** 实际需要,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120人左右,占**厂职工总数的34。各所属单位以职工总数的2-3的比例产生。正式代表中,操作人员代表占50左右;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占20。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也应占适当比例。 2、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的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负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要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肯为大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有一定的威信。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积极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近几年中提出了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 (3)与本单位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4)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5)认真执行各项厂规厂纪,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厂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2)、由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组织召开片区、科室、部门及二线队基层工会主席会议,传达厂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件精神。 (3)、以所属各单位及机关为选区,由各片区、科室、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由各单位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基本满足职工代表条件后,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 (5)、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本单位职工代表的选举。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向每名职工发放选票,人手一票。第四,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自己心目的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五,由各单位工会负责选票的统计,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票数时,方可当选。厂级领导分别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第六,各单位填写代表花名册,上报采油厂工会。 (3)、各单位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提交采油厂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张榜公布。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

桥头小学教代会制度

荷花池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以教师为主体,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教代会的基本工作任务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教代会的具体工作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教代会行使的重要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和通过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

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四、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 2、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好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联系群众,协助做好群众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五、召开教代会基本程序 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次数。开好教代会,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五个基本程序。 1、选代表 ①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基本条件:凡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教职员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得有附加条件、如文凭、年龄等。 相对条件:因为名额限制,因此要从三方面考虑:第一、责任心;第二、政策水平;第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②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中层以上领

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北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一条代表资格 职工代表产生办法规定,职工代表原则是在二级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中产生。 第二条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能准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是同岗位等方面的骨干,积极支持、参与改革和发展的排头兵; (4)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能履行代表义务,参加职代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代表的名额 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职工代表产生办法规定,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定为人,其中,

第三章代表的选举 第四条代表选举规定 (一)候选人应按所分配名额多于应选候选人15%的候 选人数推荐代表候选人。经会议提名推荐,名同志为候选人。 (二)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选举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当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职工代表。 (四)选举出的职工代表要符合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所分配的结构、比例,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其代表资格。 (五)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要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第五条代表选举具体规定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上标号格内画“○”;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既画“○”又画“×”的,选票作废。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人的为有效票,多于人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老河口市洪山嘴小学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

老河口市洪山嘴小学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四条教代会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制定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并由校长颁布实施。 3.审议决定教职工工会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4.监督和评议领导干部。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代会代表 第八条教代会代表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工会牵头,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并交纳会费的我校事业编制在岗在编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特点,其中教师应占全体代表百分之六十左右。同时,又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 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应是教代会代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请涂黑答题纸上对应答案的圆圈) 一、单项选择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由教育部第号令公布。 A 30 B 31 C 32 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规定执行。 A按照 B 不按照 C 参照 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的基本形式。 A民主管理 B 民主监督 C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4、教职工代表大会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A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 B 学校工会 C 学校校长 5、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A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 B相关问题 C 类似问题 6、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的方式做出。 A 提案 B 会议决议 C 举手表决 7、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A 有重点地 B 全面 C 积极 8、有教职工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A 80 B 50 C 60 9、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

A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 B 学校自主确定 C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10、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产生。 A推荐 B 直接选举 C 间接选举 11、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A 性别 B 年龄 C 选举单位 12、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A 50% B 60% C 55% 13、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的监督。 A 学校工会 B 学校领导 C 选举单位教职工 14、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A 3年 B 5年 C 3年或5年 15、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召开一次。 A 每季度 B 每学年 C 每学期 16、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A 2/3 B 半数 C 4/5 17、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当占。 A半数 B 多数 C 1/3以上 18、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主持会议。 A 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B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C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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