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联防协议

森林防火联防协议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相邻区域的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县政府护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本着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坚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要积极做好群众的联防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制定联防地段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二、发现森林公园周边有火警、火灾,必须及时上报。报警人必须告诉身份,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着火面积,火势大小,现场的地形,道路,水源,林地类型,有无居民住宅、爆炸物资、高压电线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

三、当发生火警、火灾,甲乙双方必须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甲方防火区发生火警,需要支援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就地组织人力、扑火器材及交通工具赶赴火警发生地,确保有效处置扑救火灾工作。

四、双方负责人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联防区域进行检

查,督促联防区域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景区24小时护林防火值班电话:

座机:

手机: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共2页),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

经办人: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2

武隆仙女山国有森林管护协议

甲方: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更好地保护武隆仙女山国有森林资源,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管护武隆仙女山国有森林,不得使国有森林遭到破坏,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二、如在护林地段内,杉木、银杏等植物被盗,乙方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如未报告,按活力木计算材积扣500元/m3;如当月向景区管理部报告:未结案扣250元/m3,已结案的不扣;发生火警一次扣管护费1000元;发生火警造成严重损失的,按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负责人和管护人员的责任。

三、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森林管护费用元(大写:)整。

四、本委托书有效时间为:年月日

年月日止。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