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及名单名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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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及名单

一、分类及工作职责

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类,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普通肺结核病的诊治,市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除负责部分市区的普通肺结核病诊治外,主要负责耐多药肺结核、重症肺结核的诊治。

(一)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2.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工作;

3.对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4.负责筛查耐利福平肺结核患者并将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疗;

5.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二)市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的耐药检测和诊断;

2.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住院治疗管理,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3.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后随访复查;

4.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相关报表的填写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工作;

5.负责重症肺结核及部分市区范围内普通肺结核的诊治,具体职责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市级儿童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儿童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2.负责儿童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工作;

3.对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儿童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和预防性治疗;

4.对儿童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二、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68所)

肺结核诊断标准2008

肺结核诊断标准ws 288—2008 肺结核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01-16发布2008-08-01实施)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告(2005年第146号),GB15987—1995《传染性肺结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剑君、成诗明、周林、邹级谦、屠德华、端木宏谨、高微微、赵雁林、潘毓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肺结核诊断依据、诊断原则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肺结核的诊断、报告。 2 诊断依据 2.1 流行病学 结核患者发病时,大多不易查出其传染来源。当易感者与具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时被感染。 2.2 临床表现 2.2.1 症状 咳嗽、咳痰≧2周,或咯血为肺结核可疑症状。 多数起病缓慢,部分患者早期可无明显症状,随着病变进展,患者可表现咳嗽、咳痰、咳血痰或咯血,盗汗,疲乏,间断或持续午后低热,背部酸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女性患者可伴有月经失调或闭经,部分患者可有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症状,儿童还可表现发育迟缓等。 少数患者起病急剧,特别是在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干酪性肺炎以及结核性胸膜炎时,多伴有中、高度发热,胸痛和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等。 当有支气管结核时,咳嗽较剧,持续时间较长;支气管淋巴瘘形成并破入支气管阻塞气道或支气管结核导致气管或支气管狭窄,可伴有气喘和呼吸困难。当肺结核合并肺外结核时,还可表现肺外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四、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疾控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 七、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时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2、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3、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育局。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昂区第一小学校

结核所岗位职责

结核所岗位职责

鞍山市结核防治所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所办公室: ㈠、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编写大事记,安排使用会议室,负责各种行政工作会议接待、记录及业务工作会议接待工作;公布行政会议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督促上级指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全所行政文件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督办、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各科室工作的协调;负责复印机管理及资料复印;负责法定节假日所领导带班安排及上报主管部门工作;负责外来办事人员接待工作;负责所长、副所长的所内外联络等工作;保管、使用公章、介绍信、所长名章;负责资质证件管理及年检。 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退休、死亡职工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结核病防治绩效考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保管和借阅等工作;负责对各科室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对档案的安全保卫和查(借)阅利用工作。 ㈢、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工作。制定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拟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政策宣传和工作反馈;负责信息收集和数据核查;负责货币化补贴金额计算、复核、公示、报批与发放工作。 ㈣、所务公开工作。制定所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审定重大公开事项,监督检查《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具体指导全所的所务公开工作;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查、决定公开的内容;及时答复所务公开监督小组所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 ㈤、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登记,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发生突发、异常、重大的群体上访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做好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注意收集情况,为有关单位提供信访工作参考。 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负责全所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落实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职工的奖励政策;保管各类计生档案资料并存档。 二、党务工作部(包括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 党委办公室工作: ㈠、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及文件;组织

32初治菌阴肺结核临床路径

初治菌阴肺结核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初治菌阴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初治菌阴肺结核。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乏力、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等。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 细菌学检查:痰涂片及痰培养阴性。 5. 抗结核治疗有效。 6. 临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7. 痰结核分枝杆菌分子生物学检测阳性。 8.结核菌素(PPD 5TU)皮肤试验强阳性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或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9. 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病变。

10. 支气管或肺部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性改变。 11. BALF(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出抗酸杆菌。 既往未经抗结核治疗或抗结核治疗时间少于1个月、肺内有病变且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或分枝杆菌培养阴性,同时具备1~9项中3项或10~11项中任何一项可诊断为初治菌阴肺结核。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1.药物治疗: (1)推荐治疗方案:2HRZE/4HR或 2H3R3Z3E3/4H3R3(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强化期使用HRZE方案治疗2个月,继续期使用HR方案治疗4个月。 (2)疗程一般6个月。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3)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剂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2.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初治菌阴肺结核。

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xx九年制学校____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富平(校长) 副组长:蔡睿智(政教主任) 成员:张元鹏冯玉龙张元鹏李王长袁文瑾任长洲各班主任 分工如下: 张富平: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 蔡睿智: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冯玉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张元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李王长: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袁文瑾任长洲: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核查和治疗;(4)在县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由班主任或生活管理员老师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 根据《指南》和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规诊断、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 (一)肺结核患者发现 1.检查对象 (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 (2)密切接触者 对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和邻居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检查。 2.问诊 对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胸痛、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结核病用药史、肝肾病史等),是否已在其他地区登记和治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容。 已诊断为肺结核患者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在疾控中心(结防所或防疫站、CDC、定点医院等)治疗过,是否服用过板式药品或其他抗结核药品,治疗是否超过1个月,治疗效果如何等。 对推荐或转诊来的患者要询问诊疗经过、诊断结果和治疗情况,并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 门诊医生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胸部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并按照我省结核病患者诊疗减免政策给予补偿。 3.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 凡初次就诊的患者都要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初诊患者登记本》由门诊接诊人员填写。 (二)肺结核患者诊断 1.肺结核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指南》和原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进行诊断。 2.肺结核诊断流程 (1)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 ①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 ②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 ③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①疑似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②临床诊断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

肺结核诊断标准

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肺结核诊断依据、诊断原则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肺结核的诊断、报告。 2、诊断依据 2.1 流行病学 结核患者发病时,大多不易查出其传染来源。当易感者与具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时被感染。 2.2 临床表现 2.2.1 症状 咳嗽、咳痰≥2周,或咯血为肺结核可疑症状。 多数起病缓慢,部分患者早期可无明显症状,随着病变进展,患者可表现咳嗽、咳痰、咳血痰或咯血,盗汗,疲乏,间断或持续午后低热,背部酸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女性患者可伴有月经失调或闭经,部分患者可有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症状,儿童还可表现发育迟缓等。 少数患者起病急剧,特别是在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干酪性肺炎以及结核性胸膜炎时,多伴有中、高度发热,胸痛和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等。 当有支气管结核时,咳嗽较剧,持续时问较长;支气管淋巴瘘形成并破人支气管阻塞气道或支气管结核导致气管或支气管狭窄,可伴有气喘和呼吸困难。当肺结核合并肺外结核时,还可表现肺外器官相应症状。 当肺结核合并其他病原菌感染时,多有中、高度发热,咳痰性状则会有相应变化,如咳黄、绿色痰等。 少数患者还可伴有结核变态反应引起的过敏表现,包括:结节性红斑、疱疹性结膜炎和结核风湿症等。 患者可以以一个或多个症状为主要表现,有少部分患者即使肺内已形成空洞也无自觉症状,仅靠胸部影像学检查时发现。 2.2.2 体征

早期肺部体征不明显,当病变为大叶性干酪性肺炎时,局部叩诊呈浊音,听诊可闻及管状呼吸音,有空洞合并感染或合并支气管扩张时,可闻及干或湿性啰音。 少部分患者延误诊治时间较长或合并一侧肺不张时,可表现气管向患侧移位,患侧胸廓塌陷、肋间隙变窄、叩诊为浊音或实音、听诊呼吸音减弱或消失;健侧胸廓饱满、肋间隙增宽、叩诊为过清音等。 当病情严重时,患者除呼吸系统体征外,还可表现面色萎黄,结膜、甲床和皮肤苍白以及消瘦等相应部位体征。 当肺结核合并结核性胸膜炎时,早期于患侧可闻及胸膜摩擦音,随着胸腔积液的增加,患侧胸廓饱满,肋间隙增宽,气管向健侧移位,患侧叩诊呈浊音至实音,听诊呼吸音减弱至消失。当积液吸收后,若有胸膜增厚、粘连,则气管向患侧移位,患侧胸廓可塌陷,肋间隙变窄、呼吸运动受限,叩诊为浊音,听诊呼吸音减弱。 2.3 胸部影像学检查 不同类型肺结核的典型胸部影像学表现如下: 2.3.1 原发性肺结核表现为原发病灶及胸内淋巴结肿大或单纯胸内淋巴结肿大。 2.3.2 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表现为两肺广泛均匀分布的,大小、密度一致的粟粒状阴影;亚急性或慢性者病变以上、中肺野为主,病灶可相互融合。 2.3.3 继发性肺结核胸片表现多样,轻者可仅在肺尖部呈现斑点状、索条状阴影或锁骨下浸润、或边缘清晰的结核瘤,重者可呈大叶性浸润、空洞形成、支气管播散、大叶或小叶性于酪性肺炎。反复进展至晚期病变,胸片常显示单发或多发纤维厚壁空洞及病龄不同的新旧支气管播散灶,多伴胸膜增厚、心脏气管移位、肺门上提、肺纹理呈垂柳状、代偿性肺气肿等改变。 2.3.4 结核性胸膜炎分为干性胸膜炎及渗出性胸膜炎。干性胸膜炎X线无明显阳性征象。渗出性胸膜炎可有小量胸腔积液,影像学表现为横隔阴影增厚、肋膈角变浅。若出现中等量或大量胸腔积液,可表现为外高内低分布均匀大片致密阴影。 2.4 实验室检测 2.4.1 结核分枝杆菌细菌学实验室检查:痰涂片检查(见附录A.1.2)及分枝杆菌分离培养(见附录A.1.3)是常用两种检查方法。每例初诊患者应至少涂片检查3份痰标本,有条件的单位应进行结核分枝杆菌培养检查。

肺结核诊断标准2018

1、肺结核定义的修改 中华医学会2004年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里面明确指出,呼吸系统结核包括喉、气管、支气管、肺、胸膜结核病。很明显,肺结核,就是肺的结核,不包括结核性胸膜炎,也不包括支气管结核等。教材也一直把结核性胸膜炎单独列开写一章。 然而,新版的诊断标准这样定义:肺结核(pulmonary tuberculosis),是发生在肺组织、气管、支气管和胸膜的结核病变。 查到一篇文献,刘建民, 何权瀛. 194例结核性胸膜炎合并肺结核情况的临床分析(摘要)[C]中华医学会全国结核病学术大会. 2000,里面提到,肺结核常合并结核性胸膜炎。中华医学会气管支气管结核诊断和治疗指南(试行),里面提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0%~40%合并气管支气管结核。 2、肺结核的确诊标准

诊断肺结核的金标准是什么?病理? 结核病的金标准不是病理,因为非结核分枝杆菌也会引起干酪性坏死,所以病理不能确诊肺结核,只能临床诊断;奴卡菌、非结核分枝杆菌,也会抗酸染色阳性,痰涂片更不能确诊结核。 教科书明确写了,结核病的金标准是培养到结核分支杆菌。然而,新版诊断标准,病理可以确诊肺结核,甚至部分患者,抗酸染色阳性可以确诊肺结核;甚至分子生物学检查阳性也可以确诊肺结核! 内科学第八版指出,痰培养不到结核分枝杆菌,也可以确诊菌阴肺结核。确诊菌阴肺结核,我觉得这不等于确诊肺结核。 菌阴肺结核:菌阴肺结核为三次痰涂片及一次培养阴性的肺结核。其诊断标准为: ①典型肺结核临床症状和胸部X线表现; ②抗结核治疗有效; ③临床可排除其他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④PPD (5IU)强阳性,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⑤痰结核菌PCR和探针检测呈阳性; ⑥肺外组织病理证实结核病变; ⑦支气管肺泡灌洗(BAL)液中检出抗酸分枝杆菌; ⑧支气管或肺部组织病理证实结核病变。 具备①~⑥中3项或⑦~⑧中任何1项可确诊。 新版诊断标准如何确诊肺结核? ■涂片查抗酸杆菌 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确诊:

结核病工作职责-方案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 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 2. 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 每次督导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4. 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结防所。 5. 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 6. 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交至乡镇卫生院,转送至县结防机构归档保存。

结核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核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为全球所关注。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结核病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点的重大疾病之一。本乡镇结核病疫情的波动有几个特征: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导致新发病例的增加、管理难度加大;二是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疗程;三是多耐药结核病的增加使结核病治愈变得更加复杂;四是结核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双重感染使结核病难以治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有效的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把结核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指导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卫生部门管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结核病人发现和结核病人定点治疗 工作 因地制宜、条块结合,落实病人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培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度和主动就诊意识。 (一)实行结核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控制传染源。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本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内涵质量。(三)完成本乡镇肺结核病人治疗任务。 三、工作指标 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讲课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村卫生室对可疑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归口诊治率达到95%以上;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5%。 (二)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村负责督导管理的覆盖率达到85%。 (三)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根据预防归口、功能对应、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不断加强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结核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充实和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防治技术水平。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谁治疗、谁管理”的防治工作原则,落实结核病病人资料的规范管理,执行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加强对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定期配药、定期复查及服药监测等管理工作,确保治疗效果。 开展辖区内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病人所在的单位也要督促病人及时就诊,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治疗。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做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保障人体健康,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带来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 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 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不得延误;但对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职责

晨光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东莞市清溪晨光学校 2017年3月2日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版)之欧阳家百创编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 欧阳家百(2021.03.07) (2012年版) 一、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ICD-10:A15.0、A15.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世界卫生组织耐药结核病规划管理指南(2008年紧急修订版)》等。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等。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痰液检查: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生物学等检查证实,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0年版)》等。 1.药物治疗: (1)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治疗方案:

①充分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以及当地耐药结核病流行状况; ②应当至少包括4种有效或几乎确定有效的药物,其中包括1种氟喹诺酮类药物,1种注射剂; ③根据体重确定药物的剂量; ④每天服用抗结核药物; ⑤注射剂至少使用6个月,或痰菌阴转后至少4月; ⑥治疗疗程应为痰培养阴转后至少18个月。 (2)推荐治疗方案:6 Z Am(Km,Cm)Lfx(Mfx)PAS (Cs,E)Pto /18 Z Lfx(Mfx)PAS(Cs,E)Pto方案(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Lfx:左氧氟沙星,Mfx:莫西沙星,Am:阿米卡星,Km:卡那霉素,Cm:卷曲霉素,Pto:丙硫异烟胺,PAS:对氨基水杨酸,Cs:环丝氨酸)。 注射期使用Z Am(Km,Cm)Lfx(Mfx)PAS(Cs,E)Pto 方案6个月,非注射期使用Z Lfx(Mfx)PAS(Cs,E)Pto方案18个月(括号内为可替代药品)。 (3)疗程一般24个月。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4)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2.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42-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A15.0、A15.1耐多药肺结核疾病编码。

【实用】肺结核病-诊疗规范

肺结核病 【诊断】 一、临床表现 (一)症状 1.全身症状:午后低热。乏力。盗汗,食欲不振,体重下降。月经失调或闭经;病灶急剧播散时可出现高热。 2.呼吸道症状:①咳嗽:多为干咳或少量粘液痰,病变范围大或支气管内膜结核时咳嗽较剧,合并感染时咳胺痰。②咯血:约1/3的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咯血。③胸痛:性质不定,固定性针刺样痛,随呼吸和咳嗽加重常提示胸膜受累。④气促:多见于广泛肺组织破坏。胸膜增厚。大量胸积液及并发气胸时。 (二)体征 取决于病变性质,部位。范围和程度。干酪性肺炎时病变部位叩诊浊音,可闻及湿罗音或支气管呼吸音。浸润型肺结核好发于上叶尖后段,可于肩胛间区闻及湿罗音。病变广泛纤维化或胸膜增厚粘连时,可出现胸廓塌陷。气管和纵隔移位和呼吸音减弱。 (三)特殊表现 1.“结核性风湿症”:多发性关节痛或关节炎以四肢大关节较常受累,结节性红斑和环形红斑好发于四肢伸侧及踝关节附近,多见于青少年女性。

2.无反应性结核:是一种严重的网状内皮系统结核病,见于极度免疫抑制的患者,表现为高热、骨髓抑制或类白血病反应。 3.“非寻常”实验室所见:某些严重结核可出现血细胞减少,类白血病反应、肝功能损害、电解质异常如低钠、低氯血症等。 二、检查 (一)X线检查原发型肺结核的典型表现为肺内原发灶,淋巴管炎和肿大的肺门或纵隔淋巴结组成的哑铃状病灶。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在X线胸片上表现为均匀分布于两肺野,密度和大小相近的粟粒状阴影。亚急性和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的结节大小和密度不一分布不均,可有融合,病变以中上肺野为主,继发型肺结核的X 线拓象是好发于上叶尖后段和下叶背段。肺结核空洞的洞壁一般比较光滑,液平少见或仅有没液平。病程较长者纤維组织增生明显,纤维收缩可致肺体积缩小、胸廓塌陷、气管和纵隔向患侧移位、肺门抬高、下野肺纹理呈垂柳状等。 (二)CT有助于发现隐蔽区病灶和孤立性结节的鉴别诊断。 (三)痰结核菌检查是确诊肺结核最特异性的方法。无痰患者或不会咳嗽的低龄儿童可在清晨抽取胃液检查结核菌。 (四)结核菌素(简称结素)试验将PPD(0.1ml)注入左前臂内侧上中三分之一交界处皮内,使局部形成皮丘。48?72h观察局部硬结直径:〈5mm阴性,5?9mm弱阳性(十), 10?19mm阳性反应(++),〉20mm 或不足20mm但有水痗或坏死为强阳性反应

结核病诊断标准及分类

结核病诊断标准及分类 1、肺结核诊断标准:按照新修订的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肺结核分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1)确诊病例:包括涂阳肺结核、仅培阳肺结核和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三类。 涂阳肺结核:凡符合下列三项之一者为涂阳肺结核病例 ① 2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 ② 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 ③ 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仅培阳肺结核: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者为仅培阳肺结核病例。 ①痰涂片阴性; ②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加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⑵临床诊断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涂阴肺结核)。 ①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②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③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性; ④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者; ⑤三次痰涂片阴性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经诊断性治疗或随访观察可排除其他肺部疾病者。 符合临床诊断病例的标准,但确因无痰而未做痰菌检查的未痰检肺结核按涂阴肺结核的治疗管理方式采取治疗和管理。 【注: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指:与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任一种肺结核病变影像学表现相符】(3)疑似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①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②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肺结核的诊断

肺结核的诊断 (一)诊断方法 1.病史和症状体征 (1)症状体征情况:肺结核患者的症状一般没有特异性,但明确症状的发展过程对结核病诊断有重要参考意义。体征对肺结核的诊断意义有限。 (2)诊断治疗过程:确定患者是新发现还是己发现病例。不少肺结核患者首次就诊多在综合医院,且接受治疗,应记录首次诊断情况特别是痰排菌情况、用药品种、用药量和时间、坚持规律用药情况等,这对将来确定治疗方案有重要价值。如果是复发患者,治疗史对判断耐药情况有参考意义。 (3)肺结核接触史:主要是家庭内接触史,对邻居、同事、宿舍等有无肺结核患者也应了解。记录接触患者的病情、排菌情况、治疗方案和用药规律情况、接触时间、接触密切程度等。 2.影像学诊断胸部X线检查是诊断肺结核的重要方法,可以发现早期轻微的结核病变,确定病变范围、部位、形态、密度、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病变阴影的伴随影像;判断病变性质、有无活动性、有无空洞、空洞大小和洞壁特点等。肺结核病影像特点是病变多发生在上叶的尖后段和下叶的背段,密度不均匀、边缘较清楚和变化较慢,易形成空洞和播散病灶。诊断最常用的摄影方法是正、侧位胸片,常能将心影、肺门、血管、纵隔等遮掩的病变以及中叶和舌叶的病变显示清晰。 CT能提供横断面的图像,减少重叠影像,易发现隐蔽的病变而减少微小病变的漏诊;比普通胸片更早期显示微小的粟粒结节;能清晰显示各型肺结核病变特点和性质,与支气管关系,有无空洞,以及进展恶化和吸收好转的变化;能准确显示纵隔淋巴结有无肿大。常用于对肺结核的诊断以及与其他胸部疾病的鉴别诊断,也可用于引导穿刺、引流和介入性治疗等。 3.痰结核分枝杆菌检查是确诊肺结核病的主要方法,也是制订化疗方案和考核治疗效果的主要依据。每一个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肺部有异常阴影的患者都必须查痰。 (1)痰标本的收集:肺结核患者的排菌具有间断性和不均匀性的特点,传染性患者查一次痰也许查不出,所以要多次查痰。菌阳患者1个痰标本涂片检查约80%阳性,2个痰标本涂片检查约90%阳性,3个痰标本涂片检查约95%阳性。通常初诊患者要送3份痰标本,包括清晨痰、夜间痰和即时痰,如无夜间痰,宜在留清晨痰后2-3小时再留一份痰标本。复诊患者每次送两份痰标本。无痰患者可采用痰诱导技术获取痰标本。 (2)痰涂片检查:是简单、快速、易行和可靠的方法,但欠敏感。每毫升痰中至少含5000-10000个细菌时可呈阳性结果。常采用的是齐-尼氏(Ziehl-Neelsen)染色法。痰涂片检查阳性只能说明痰中含有抗酸杆菌,不能区分是结核分枝杆菌还是非结核性分枝杆菌,由于非结核性分枝杆菌少,故痰中检出抗酸杆菌有极重要的意义。 (3)培养法:结核分枝杆菌培养为痰结核分枝杆菌检查提供准确可靠的结果,常作为结核病诊断的金标准。同时也为药物敏感性测定和菌种鉴定提供菌株。结核分枝杆菌培养费时较长,一般为2-6周,阳性结果随时报告,培养至8周仍未生长者报告阴性。常用的培养方法为改良罗氏法(Lowenstein-Jenseri)和小川法。近期采用测定细菌代谢产物的BACTEC TB460或BACTEC MGIT 960法,约2周左右可获得结果。 (4)药物敏感性测定:主要为临床耐药病例的诊断、制定合理的化疗方案以及流行病学监测提供依据。 (5)其他检测技术:如PCR、核酸探针检测特异性DNA片段、色谱技术检测结核硬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龙坝中学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侯立伟主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基本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一、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三、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指导和协助县区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五、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六、组织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八、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 九、负责对县级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十、配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

痰检医生职责 1、凡来卫生院就诊,胸片检查有异常阴影、结核症状为大于等于2周都要给做痰涂片的检查。 2、痰检医生应告诉病人留取合格痰涂片(即时痰、清晨痰、夜间痰)的方法,保证其提供的痰是肺深部咳出的粘性脓性的痰。 3、按时对病人进行复查,初治病人在2、5、6月,复制病人在2、5、6、8月。 4、规范痰检、按规定保留记录、痰涂片以备核实诊断和质量控制考核。 5、对于儿童胸片检查异常、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或其它疾病鉴别诊断的病人要做结核菌素试验。 6、对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一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机构及职责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和门诊诊疗规范为全县结核病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诊断与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3.设立结核病药品专柜,并按抗结核药品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抗结核药品管理。 4.负责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 5.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机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 6.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7.定期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的患者信息等传递给辖区疾控中心。 8.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督导。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生局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认真开展季度督导和年终考核.

2.积极协调定点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掌握我县肺结核患者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制定年度药品需求计划,确保国家结核病项目免费药品的及时供应。 6.负责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患者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7.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 8.组织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9.对实验室痰检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 10.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12.其它上级规定的相关工作。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 1.建立院内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要求填写疫情报告卡、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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