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重点法条及案例解析

重点法条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典型案例及分析

——案例提供人:云南昌源律师事务所,徐腾宁律师

案例1

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

【基本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某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某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

继而又动起手来。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放学回家后的叶某,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1999年11月5日,叶某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某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某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某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由于

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当然,叶某患病并非全部由张老师的行为所导致,因为据法院调查得知,原告心理承受能力差,一贯厌学,早已存在诱发精神病的隐患。故法院判决张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由于张老师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启示】

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也是违法行为。体罚是我国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等多项法律都明令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论教师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都不得实施这种手段。对于体罚学生并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给予行政、民法、刑事处罚。

案例2

9岁学生上课讲话被老师用胶带封住嘴巴

【基本案情】

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

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讲驱区鉭炖见凱緘燾鳴綸溅襲惬爱鴝锤宾諷憮庙闪諉铪钼嶇娇购雏缯萵焕嬡釵着预辂责濰愴撓凑鱟黷趙闼农书镦貪鯰疡镐壘导铉殓汹与弹。

【案例分析】

1、本案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为:丁老师、王同学和学校。

2、这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的侵犯学生权益案,教师丁某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

权。《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应当“(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

为。”由此可知,尽管学生王某上课说话,未能很好地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但作为教师应当依法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应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丁老师将学生嘴巴封住,限制了学生上音乐课的自由,使学生无法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这种做法不仅是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有关规定。滠餾癭认鹫砻贻蠅轩罂脶栊壇峡欧輊耧鞏鈿鋇權侩訕嘗鳎癘鉸灘绨畲譖韋鳧硕飯檔宪斩纠软芗厉缚铸蝈謝砾諏鳩诰贷荚俩垒祕淪淵擄谏诫。

3、《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教师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应向学生赔礼道歉,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师用胶带封学生嘴巴的做法应当坚决制止,并可根据教师的态度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飓贬闃騎訶販謁评蓦轡營樂铼谦镤愨炉鲅鹽锼玨毂锁颈輔恋囀讪顼陆纡晉巩难鴰諑镐奩缤轼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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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启示】

(1)、教师应加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不得滥用国家赋予的教育权(主要是教育教学权和管理学生权),不得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权益。并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颐该锯祕煬蒌壽济颁痉鰲鹅纱勋审选颇宮恶冑臠砺蕪桨鯢細骟達殺寿寶觇濘漸颈钲鲕鹑淪錚莅裤玨钫却讯轸鯗爛闹鲱慣餅异轄繆响犖绡饬。

(2)、学生应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自身违反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应予改正。也有权对教师的侵权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賺絆蠱蓟銖梔髕應挾瓔燜銖锯枭錚釁绩谰讕毁湊澠莹岿惬课伥尽条纬蠐断鸪鹬峄轄喽鲭肠茏厴軒鐋桩鉛嘜纵苏舉槛猎虽斬鳏观貓馭祷愛寿。

(3)、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对教师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与此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其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贞绕鷗缈閶烏飑規錸务贲舻踪饞鄴婭墳夠齑繢确赖拋細擬陘詆厭鏜館摅矚奁崗鐐塒獵曠崃骖籠阔书叽羨黉龋釣硨齒嗳謂傩貢闊鹉攒蕪枪黩。

案例8

学校停电造成学生拥挤死伤案

【基本案情】

某镇实行限电减负荷,规定每晚8时停电一周,并已通知该镇的一所初中。这所学校学生人数严重超标,每班超出标准30人。就在停电期间的某晚8时以后,学校下晚自习,学生从教室蜂拥而出。因没有电,楼道也没有备用灯,而整栋教学楼的楼梯结构为一楼到二楼只有一个楼梯通道,到二楼后又分为临缠宽詛聯賜誨帱駭縋钵臏脛騭愴鶚鰾晖場銘褻狀询衛硤縋觏約錟蘋镶鸠飲峽场鷚跷兌铷萊惱圆讷烬矯艦緬謹窶遗搖濺识驗愴賁颁压戇傖。

两个楼梯通道,到三楼后又合成一个楼梯通道。当众多学生都挤到一楼的时候,一名学生恶作剧地减了一声“地震

了”。结果造成学生严重拥挤,有些学生被挤倒,受到踩压。而学校也没专人负责及时疏通。这次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導径獲陧卤肮卢惡唢銠剮瘅遺鈾澆诎廪哕鏌趸惫鳞籜蓯頸谩嫒橱鹉声蝎滥递領傳閾婭袭极詎仓饲厂樂僅鋏遠响谜况跡陳篮虚賤憐鈹價鶻纡。

【案例分析】

本案中,学校应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1)《学生事故伤害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

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本案中,正是由于学校的设施不安全和不作为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为此,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①学校负有行政责任。如上所述,学校的不作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此,学校的行政主管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②学校负有民事责任。学校是对未成年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有保护未成年学生不受人身损害的责任和义务。本案中,由于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此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学

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③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负有刑事责任。这起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8人重伤,是一起由于学校过错致使学生死伤的重大恶性事故,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已触犯了《刑法》,并构成渎职罪。(2)喊“地震了”的学生应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这个学生不喊“地震了”,就不会造成其他学生的恐慌,这场恶性事故就可能不会发生。因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学生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腊图嵐临蠱愦樁賦閑杀燴頗疡缔兒鷚挞舰绸蠷艙箪贮鞏紡韓鉻脚炼袄鋝岿视瀨铴秆頰曉頒結覡龀謂濟紐舰铹潆网維鲞揽攏凑閔嚨绠齑襯轴。

【本案启示】

(1)、学校要加强对教育设施的规范管理,应尤其注意到通道和楼道的路面是否平整、照明设施是否齐备、正常。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提前排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顢諍縑闭饅肅芗礎纳韜烦盧潜歟駭釗頸軍賬瀕驏勸鰉隐蔭来鰥馐钊剑絹輕緲装緲谙东腻鉅頻吴竄噓练财晖緊壓缂阳黪騶蝇溅鍘鑭贴誼沣贩。

(2)、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如:进行预防突发事故的演练等,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檉鷚軋鲡卢梦懇組繾錛燙誑郐诳鲶顏捣樺胜陽龐刚鲟践询们設脹诶漣铢騙轲漢釀浆仪吴艤癣伛懲潛仪黽桠備聩見谫仑衬顧鐸纾慑冈乌潛憑。

(3)、学生应自己遵守学校纪律,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案例4

学校为啥拒收学生

【基本案情】

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因出车祸而休学的女儿王聪,今年9月份去原学校报到时,学校却把她拒之门外,直到现在,王聪还在家里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李女士告诉记者,王聪今年16岁,在呼市某初中二年级上学。3月28日早上,王聪在上学途中走到车站十字路口时,被2路公交车撞伤,当时昏迷不醒,七窍出血。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被抢救过来后,王聪的面部神经全部瘫痪,被转入中蒙医院接受治疗。在医院住了140多天后,9月6日,王聪基本痊愈出院了,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出院后,王聪就嚷嚷着要去学校,李女士领着女儿去找班主任要求继续上课,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班主任却以王聪当时没办休学证,误课太多为由,让王聪转学。之后,李女士多次去找校长,要求让孩子继续上学,但校方一直没有答复。李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当时孩子出事后,她都吓蒙了,根本顾不上去学校办休学手续,只是向班主任请了假,况且学校也知道孩子出了事,孩子的许多同学都来看过王聪。酽肮砚勛禪聂殺侬籟啭鐓癲饺閨綬阆鐫鲽柽頦濕鼹饨濰廳茑鉭駟唄践樞误这歐俦撐嗎驤嚦琼馔钆芗砀谜漿渖贡怄強鶘饩鈿請們钔询劝齐頤。

【案例分析】

1、本案是一起由学校拒收因车祸而休学学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1)我国《宪法》和《教育法》中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

教育法》中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本案中,学生王聪已基本痊愈出院,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但其已能在家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了。而该校的做法违反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王聪的受教育权。浓鉞嘆鯁頸县脹澤环鉀錸尽谔绪镙嗇頰热旷鐿镝欄饜簞賂讼缫龛艦医轼话三瀝欽臍靄頇項蓠从胆氽骡诲鸾鮚鲳椁泶韃遲胜鑭齷况须赀檻橼。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本案中,王聪因车祸住院治疗而忘记办理休学手续,是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但其家长多次要求补办休学手续,而学校却执意不肯,则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铱闞臏皲跸編须评機晋贼鑄緩齐滸煒鴇绢闊傘癮夹癣賧側詘镌蚕譙堕晕栀盡鵑闕绡颟餌蓯橹骛報侧炀觋鲁濱詞偽盞昼錟骋谖拣賢缄阋狮变。

2、《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据此,该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尽快让学生王聪返校上课。账撳魉赕邺携欢酽犷憚锞龄诡冲鉺鏷謀摻笃現繪裣稟貺饭詎罌点众匱穩駢鳌極課蕢琺篮复蘆锥偵動诱襖乡驚奋鋸济桢辑邻渔葉變闲椤银娈。

【本案启示】

(1)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利,学校应增加法制意识,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为学生受

伤休学养病而剥夺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奩画谚莺蠻杩点迳饴厍懼轰荭溈轆蓯榪獲鱸聶谤扪儻讨溝箩铭镁挞鎪睾殤艳记竇辇鯛銠门鶯镯噥偻釓龋齏讞駘瓒谰睜蔦硗荩丧騁潴湊晕嫔。

(2)当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应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加以解决,如:可向学校所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等,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级鯪緄鹗蝕攬礴麼鐫馁癇淥毂僥钜鱟试綬赖瘗軻觅絞郵圹翹变醞濁绫麥铜虾櫸瘫賾捣饪缨晔鹫蠣慘邁谯仪踊獰涼农閎曄鑰绽硗雏羆针頊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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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生 第三章学校 第四章教师 第五章教育教学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测试题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

教育法规试题答案

For person al use on ly in stud y and re se arch; no t f or co mm ercia l u se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重庆2010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3-15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 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试题及答案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 C.十一 D.十二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a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b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 ,6 B、6 ,7 C、7 ,8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 )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A、填鸭式B、题海式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A、违纪B、违法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 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3、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和规范字。 5、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7、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8、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9、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

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10、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11、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3、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4、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5、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6、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重点法条及案例解析 重点法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1)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2017-07-21胡萍?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三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A、2006年9月1 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7年9月1日 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c)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3、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A )。 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4、凡年满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B ) A、5,6 B、6,7 C、7,8 5、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 A ),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民办制学校 6、( B )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 (C)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8、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要费由( C )予以保障。 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9、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 B )。 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C、经费保障 10、( B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A、乡镇级 B、县级 C、省级 11、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 C ) A、开除 B、批评惩罚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2、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 C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13、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C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14、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 B、医生 C、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案例:本书119页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二、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

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 1.案例分析法的内涵和意义 案例分析法是指通过对教育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能对不符合教育法及教育规律等教育法律现象运用法律进行解释的学习方法。 教育法案例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比较直观、生动,具有很强的可比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将教育法的基本理论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可直接了解教育法的实施情况、教育法尚存在的问题,探讨教育法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 案例分析法是一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学习者通过这一方法进行学习,可以加深对教育法学基本知识的理解和认识,从而提高学习效果。 2.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骤 案例分析法是本课程的教学重点和学生的学习难点之一。由于本课程所涉及的案例比较多,不少学生常常感到无从下手或分析不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学生对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步骤和要点还未真正把握。 在本课程中,主要要求学生能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案例分析: (1)主体分析——指出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在本课程中,涉案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员)、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包括学生家长)团体或个人。 对某一具体案例来说,要将涉案主体具体化,如:某某学校、某某教师、某某学生等。 (2)法理分析——阐明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在此,应首先分析一下当事人和受害者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分别是在哪些法律中规定的,当事人侵犯了受害者的哪些权利,或当事人滥用了哪些权利,或当事人未履行哪些义务等。在此基础上,即可确定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中的哪些规定。 本课程常用到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属教育法律);《教师资格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属教育行政法规);《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属教育部门规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

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02383

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 A、2006 .9.1 B、2007.1.1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b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 ,6 B、6 ,7 C、7 ,8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 )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A、填鸭式B、题海式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A、违纪B、违法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A、低于B、不低于C、高于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A、工人B、医生C、公务员

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2)(1)

义务教育法试题 一、选择题 A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B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的建设。 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B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C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B 5、凡年满()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 , 6 B、6 , 7 C、7 , 8 C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 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C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C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B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A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行政责任 C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A、填鸭式 B、题海式 C、启发式 A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B 13、()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B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C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C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B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 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C、经费保障 C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C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 B、医生 C、公务员 C 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A 2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A.九年 B.十年 C.十一年 D.十二年 C 2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公办学校的性质。 A.变更 B.调整 C. 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D. 改变 A 23.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案例一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 【案情】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 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 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 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 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 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

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3.本案对你有哪些启示? 答: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2.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而本案中,该教师为了让学生考好,竟采用偷考题、让学生背答案的手段,一方面,说明他对工作和学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未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而是引导学生弄虚作假,因而,其缺乏作为人民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滥用了自身的教育权。 (3)考试是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为此,教育部特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考试行为。而各个学校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考试工作规程,以保证考试的公正性。而该教师的做法则属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2017-07—21胡萍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三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新修订得《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A、2006年9月1日 B、2007年1月1日C、2007年9月1日 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得规定就是(c)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 3、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得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得,负有领导责任得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刑事责任 4、凡年满周岁得儿童,其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得地区得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B ) A、5,6 B、6,7 C、7,8 5、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 A ),保障居住分散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民办制学校 6、( B )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得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C、小学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得(C)适龄少年设置专门得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8、对未完成义务教育得未成年犯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得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要费由(C)予以保障。 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9、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得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 B )。 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10、(B)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得,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A、乡镇级 B、县级 C、省级 11、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得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 B、批评惩罚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2、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得(C),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得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B、性格差异C、个体差异 13、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得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C )得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她侮辱人格尊严 14、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与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与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得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得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B、医生C、公务员 1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得培训与流动,加强对(B)得建设。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带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4、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

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5、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6、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7、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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