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目录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2)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5)

车辆维护制度 (6)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7)

营运车辆报废制度 (9)

车辆“三检”制度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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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及随车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

1、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实行维修、强制维护制度。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维护保养,超长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每一个趟次必须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普通班车每月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作业,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其它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0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行驶三个月但里程不足8000公里也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2、根据超长及其它客运车辆运行现状及二级维护周期,严格按照国标

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国标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按车况的优劣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按期发出二级维护通知单,按时维护。

3、车辆的技术管理由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负责,要经常对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及大修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建立车辆台帐和车辆技术档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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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维护计划执行情况。

4、二级维护必须在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经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汽车维修厂出具二级维护合格证,严禁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业户维护。

5、对未按计划进行二级维护、二级维护检测、定期检测的车辆,公司应收回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并由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维护和检测。

6、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作好营运车二级维护管理,不留隐患。

7、公司依据国家对机动车等级性能标准新的规定要求,强化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管理。依据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制定车辆大修计划。营运客车大修必须到一类维修企业进行。

8、建立车辆大修台帐登记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台帐包括:入户日期、大修时间、大修厂名、合格证等,随时检查大修执行情况。

9、公司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维护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收集整理维护资料存档备查。

10、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营运。

二、随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1、按规定配备车辆安全随车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关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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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车型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按规定车型配备防滑链、应急锤和安全带;

4、按规定配备三角木和警示牌。

对车辆安全随车设施、设备公司要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技术档案是车辆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前提,为增强车辆完好率,预防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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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行驶里程、耗油指标、月实际耗油、月节、超记录、节、超年累计。

5、车辆机损事故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车辆、货物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6、车辆保险情况记录: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1、公司要落实专人负责对车辆技术档案进行管理。

2、车辆技术档案要确保真实性和及时性,不得损毁、涂改、伪造,要及时对车辆变更情况、年审情况相关资料进行更新。

3、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4、档案更新后,过期的档案至少保存2年。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为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道路交通法》关于车辆安全性能的规定,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车辆性能和技术等级的规定,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不发生机械事故,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

我公司所有参营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两项国家强制性的技术标准。5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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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进行一次检测,超过5年的车辆每六个月按照这两项标准进行一次检测。

二、营运车辆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

我公司所有参营车辆,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在进行车辆行驶证定期审验的同时,到宜宾市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的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三、审验要求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未通过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2、按照营运车辆行业管理规定,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3、安全性能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相关资料,按照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档。

车辆维护制度

为了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车辆具有良好的使用性和可靠性,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道路旅客有年数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营运车辆要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二级维护。维护作业项目必须符合《汽车维护、监测、诊断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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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或原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必须做到无漏项无减项作业。

二、所有车辆的维护按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的项目和标准进行维护。

1、一级维护指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车辆维护作业。

2、二级维护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臵等的车辆维护作业。

三、车辆的定期维护应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具有维护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护作业。

四、日常维护主要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一级维护一月三次,二级维护一年四次。

五、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维护的车辆不得运行。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为有效规范企业的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以及运输组织,防止车辆非正常运行,强化企业的车辆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牌照统一管理,科学合理调派车辆,实现公司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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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严禁驾驶人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承揽运输业务,防止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人出私车,带私货,或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二、班线客运车辆经公司安全科审查驾驶人证照后,方可将牌证交予该车主车驾驶人或机动驾驶人,主车驾驶人要按规定进站安检,按核定的班次、时间、线路运行,严禁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三、临时包车应将班线客运线路牌交回企业,由客运站安检员或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发班前,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安全科对驾驶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合格后方可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并进行详细登记。

二、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及时上缴派车单和运营单证,否则不予派车。

三、派车单的主要内容

1、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

2、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四、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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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报废制度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报废,严禁用报废车辆从事道路营运性运输。凡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必须报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客运车辆必须强制报废。

1、累计行驶50万公里。

2、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三、报废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将车辆送回收公司,按下列程序办理。

1、完清在我公司一切经济手续和法律手续,包括:按揭、标的、安全、保险等项目内容。

2、取得国家认可的报废车辆回收入库及回收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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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公安交警微机下户手续,取回相关凭证。

4、将报废相关手续和营运证、线路标志牌5日车辆管理相关制度于2013年8月10日修订

车辆“三检”制度

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督促驾驶员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13号令)、(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定车辆“三检”制度如下:

一、驾驶员每趟次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出车前的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臵、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带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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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绕车辆一周,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机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臵和车辆号牌清晰。

4(检查燃油箱储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曲轴箱内机油量、制动液量(液压制动车)、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有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胎间及嵌入胎纹间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放臵要牢靠。

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横、直拉杆等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旷。

8(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9(检视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臵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刮水器、室内镜、后视镜、门锁与升降器手摇柄等是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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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情况是否正常,离合器踏板与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正常规定值。注意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得超过30?。

11(起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察看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二、驾驶员在行车中应密切注意车辆状况,发现车辆异常(异响、方向跑偏、制动疲软等)立即停车检查,及时确定异常原因,消除隐患,无法消除时,报告安全技术部门联系维修厂家进行应急处理,同时通知经营部门安排车辆及时疏散旅客。行车途中的检查包括:

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察看车上各种仪表,擦拭各种驾驶机件,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3(车辆行驶涉水路段后应注意检查行车制动器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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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驶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致发动机过热所致(注意水温高时不准打开水箱盖)。

5(行驶中方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6(检查冷却液和机油量,有无漏水、漏油,气压制动有无漏气现象。

7(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拖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8(检查轮毂、制动毂(盘)、变速器、分动器和驱动桥温度有无异常。

9(检查转向、制动装臵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三、驾驶员完成当天营运任务收车后,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重点是安全部位的检查),发现异常安全技术部门立即安排维修厂家进行维修,无法及时修复时通知经营部门安排车辆顶班。收车后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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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滑移,发生危险。

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熄火后,观察电流表是否有反向漏电的指示(若电流表指针偏向“一”侧,则说明存在漏电现象)。

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的杂物。

5(检查油水分离器中是否有积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净。

6(对于气压制动装臵的车辆,应将贮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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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排尽余水,然后关好放水开关。

10(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附件,并切断电源。

11(打扫车厢和驾驶室,清洗底盘,擦拭发动机、各部附件和清洁整车外表。同时察看各部有无破损。

12(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作好准备。

四、驾驶员每天对“三检”情况作好记录,并在每月30日前将检查记录表交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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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

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履行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技术条件及管理 第一节车辆技术条件 第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以燃气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货车和危货专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应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或《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4、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类型等级应与其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应依据第八条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定期发

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和台帐资料大全

道路运输企业 管理制度和台帐资料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注册地址、邮编、注册资金、经济类型、场地面积、人员结构情况、车辆情况、法人姓名、企业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拟设置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及组成人员明细表及通讯方式);2、企业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3、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4、安全员岗位工作职责;5、驾驶员岗位工作职责; 6、企业各部门工作职责; 7、GPS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车辆、场地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制度;3、行车记录设备应用管理制度;4、事故统计报告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会议制度;6、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7、企业安

全责任奖惩制度;8、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9、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0、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1、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2、GPS使用管理制度。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领导、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合格证书; 二、道路运输管理文件汇总 主要内容:将各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分类登记造册,以备查阅。 三、安全会议记录 主要内容:按要求填写会议各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要记录会议主要内容,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主要内容: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活动各称、参加对象、地点、

(201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

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9278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道路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草稿-提供给修订工作组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注:发布此部令时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的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配发《运输证》,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以及用于汽车租 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第四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以及对其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的审查和车辆技术性能定期审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各类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六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 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及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的营运车辆技术要求。 第八条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由车辆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所属车辆较少的,应当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车辆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的评估; (二)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四)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落实,向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报表。 (五)开展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 (六)落实营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车载gps设备的应用与监管工作; 第十条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要制度: (一)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定期记录与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四)车辆视情修理与定期维护管理制度; (五)车辆行驶记录仪与车载gps监控系统监管制度。

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8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8.1 企业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 2.8.2 安全会议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驾驶员安全会议(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应随时召开有关会议。 2.8.3 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针对企业或外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2.8.4 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违章情况进行公告。 2.8.5 安全考核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安全考核。 2.8.6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企业安全考核要求和运输重要季节的需要,适时组织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活动。

2.8.7 奖惩激励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予以惩处。 2.8.8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8.9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企业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年度及长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2.8.10 行车日志制度 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按班次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负责填写,企业专人负责管理。 2.8.11 驾驶员告诫制度 对驾驶员出车前要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第3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发布此部令时,国家对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辆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 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 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运输经营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从事营业性客运、货运的车辆以及用于汽车租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本规定所称运输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等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营运车辆维修、检测的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营运车辆维护质量和检测结论的真实性。 第五条国家鼓励运输经营者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节能降耗达标 车型;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多轴重型车以及采用集装箱、甩挂运输方式的货车。 第六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履行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营运车辆的监督工作,应当采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第八条非个体经营的运输经营者应当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或 指定专人负责,对所属车辆实施技术管理工作。 企业等级为三级以上(含三级,下同)的客运经营者和企业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下同)的货运经营者,必须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车辆技术管理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其它运输企业及三级以上客运企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注意事项 第一条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使用性能,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 第二条对车辆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正确使用、合理润滑、精心维护、定期保养、计划检修、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原则。实行定人、定任务、定台账。督促教练员自觉做好“三检”制度(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和爱车例保工作,要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第三条车辆管理科必须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主要装备、性能、运行使用和故障记录等情况。 第四条教练员要遵守车辆管理和保养制度,努力学习和熟悉掌握车辆使用、维修、操作知识和技术性能,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使用,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一)每次发车前,教练员必须前后绕车巡视一周,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轮胎、气压、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等关键部位的重点检查。对机油、燃油、灯光和雨刮器要认真检查,决不能让车辆带“病”出车。 (二)车辆早上起动时应做到预热运动,低缓速升温,低档稳妥起步。起步前必须检查制动气压,冷却温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其他仪表是否正常。 (三)车辆行驶中教练员要随时注意观察各仪表显示数据及信号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检查。 (四)教练员要按规定时速行驶,急加速、急刹车都会给学员及车辆带来损伤和恶果,保持车辆安全距离,车辆下坡时严禁熄火及空档滑行。 (五)教练员要使车辆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等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漏水、漏电、漏油、漏气。 (六)车辆运行结束回场后,教练员要配合学员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负责把车辆在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检验员,以便及时维修保养,

道路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运输管理制度 汇编

道路运输管理制度汇编榆林市绥德县创力商贸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 第二部分运输企业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8) 第三部分运输企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5) 第四部分安全学习制度及从业人员技术培训计划 (19) 第五部分劳动防护及车辆清洗消毒制度 (20) 第六部分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3)

榆林市绥德县创力商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安全委员会 (一)主任:郭建军 副主任:曹建波 成员:郭喜春 (二)安全委员会调整后,应报上级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颁布的安全防火有关法令、法规;贯彻上级关于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的各项指示。 (二)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法规、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组织开展安全防火工作的检查。 (四)监督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五)负责研究制定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及预算、划拔,并负责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 (六)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毒害等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七)监督与检查本企业安全、保卫、消防、环保、职业病菌防治工

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的实施与完成情况。 (八)对本企业各种运输车辆做好定期检查,做好车辆保养、年检工作。 (九)定期研究分析和改进职工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现场急救用品,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措施。 (十)负责本企业安全工作奖励与处罚。 三、企业安全管理 (一)企业领导必须按照国家对易燃液体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选定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并按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保障运输车辆、装卸设备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按规定悬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发放的标志灯、标牌,车厢和底盘必须平整完好,栏板牢固,并携带性能相关的灭火器材,配备导除静电设备和装有防火帽。夜间运输气体货物时,必须接通三角顶灯电源。罐(槽)车口盖必须关严,防止明火。罐(槽)内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强碱残留物。 (三)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关闭通讯工具。装货过程中如设备失灵、易燃液体溢出时,应擦净后人工将车推出作业区,禁止使用起动机发动车辆。 (四)装卸过程中,车辆熄火,切断电源。钢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

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doc

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客运驾驶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 第三条.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 第四条.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第五条.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信息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第七条.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 (4).有超员20%违法记录的; (5).有超速50%违法记录的; (6).12 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第二节驾驶人准入程序及岗前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由承包人及驾驶人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由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 第二条由公司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经历等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同时在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交警队查寻出具)。 第三条由公司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考试。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行车知识; (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职业道德; (五).安全告知知识; (六).应急处置知识; (七).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 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 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 、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行。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播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按种车辆接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接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

客运企业车辆的管理制度汇集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2)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5) 车辆维护制度 (6)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7) 营运车辆报废制度 (9) 车辆“三检”制度 (10)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及随车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 1、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实行维修、强制维护制度。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维护保养,超长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每一个趟次必须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普通班车每月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作业,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其它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0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行驶三个月但里程不足8000公里也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2、根据超长及其它客运车辆运行现状及二级维护周期,严格按照国标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国标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按车况的优劣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按期发出二级维护通知单,按时维护。 3、车辆的技术管理由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负责,要经常对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及大修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建立车辆台帐和车辆技术档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维修合同、结

算清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附车辆检测报告)、类型等级核验记录(限营运客车)、行驶里程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并随时检查维护计划执行情况。 4、二级维护必须在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经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汽车维修厂出具二级维护合格证,严禁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业户维护。 5、对未按计划进行二级维护、二级维护检测、定期检测的车辆,公司应收回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并由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维护和检测。 6、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作好营运车二级维护管理,不留隐患。 7、公司依据国家对机动车等级性能标准新的规定要求,强化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管理。依据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制定车辆大修计划。营运客车大修必须到一类维修企业进行。 8、建立车辆大修台帐登记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台帐包括:入户日期、大修时间、大修厂名、合格证等,随时检查大修执行情况。 9、公司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维护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收集整理维护资料存档备查。 10、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营运。 二、随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

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3车辆技术管理 3.1新车采购后,应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申请机动车号牌,同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车辆购置税证复印件、罐体合格证复印件等各种证件的复印件;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参数、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驾驶员记录、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异动记录等各种必要的记录。3.2新车在接收使用前应做到: 3.2.1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 3.2.2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 3.2.3新型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应组织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在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方可使用; 3.2.4新车在投入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 3.2.5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3.2.6在索赔期内,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做出技术鉴定,属于制造厂责任的,机车管理部配合市场采购部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4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4.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机务部门

必须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 4.2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5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 5.1公司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工作; 5.2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应每半年进行一次。 6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 6.1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40万公里以前,汽车各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6.2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低于完好车的要求或行驶里程高于40万公里,但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6.3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6.4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7车辆维护管理 7.1公司营运车辆维护执行“定期检测、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7.2公司营运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个类别。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实施,一、二级维护由修理工实施。 7.2.1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维护,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的“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和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详细的检查登记记录。 7.2.2日常维护要求: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位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济南乾禄经贸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5日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被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0)按照相关规定报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简称“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11)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

听取和积极采纳公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5)负责对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及时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 (5)负责对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贯彻实施的检查。 (7)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经理汇报。 3、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货运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货运安全生产,提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惯性事故、事苗的发生,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2)发现货运事故进行现场勘查,编制货运记录调查处理,及时处理好各种货运事故案卷,做好货运事故的受理、赔偿工作。 (3)做好货运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保管有关资料。定期召开事故分析会。

客运运行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驾乘人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一、车辆服务标准 1、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等级必须达到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车辆配备由公司统一招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驾、乘人员,并具备相应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保持清洁,车辆标志、车牌号、投诉电话明显清晰,车内头套、窗帘保持清洁,车内配备旅客意见薄、晕车药、针线包等便民设施,在明显位置张贴企业服务承诺。 3、车内配备完好、清晰的话筒。车载视听设备完好,空调调节钮、座椅 扶手、安全带完好,车内消防灭火器材安全有效。营运线路里程在100公里以上的客车,免费向旅客提供报纸、杂志和小包纸饮用水。 4、车辆按规定站点、班次、时间、线路营运、正班、正点率达98%以上。不在站外揽客,严格按规定票价收费,不随意涨、跌票价,不宰、甩、倒卖、 强拉旅客。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乘客,热情为乘客排忧解难。 5、见义勇为,敢于制止,打击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和客运秩序。 二、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在行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状况是否完好,车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做好车辆燃油料、水、轮胎气压、发动机、空调、麦克风、电视等方面的检查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发车前,车辆驶入站台,在乘客进入发班站台前打开行李舱,站在行李舱前做好行李放置准备;驾驶员在向旅客提供服务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与

乘客进行交流服务 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接听电话。对旅客合理要求不得无理拒绝,车辆运行1.5 —2个小时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驶服务区休息。 4、驾驶员在车辆运行途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超载、超速、超时驾驶,严禁“三品”上车。 5、行车途中,车辆意外肇事、抛锚,驾驶员应在车后方200米处设置安全标志,确保旅客安全,同时及时做好抢救、安置工作。并马上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应妥善及时作出安排转送旅客,把旅客及时送达目的地。路遇车匪路霸,驾驶员应沉着机智,及时报警,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6、车辆安全到达终点站后,驾驶员应及时打开行李仓,核对行李签号,帮助旅客领取行李物品。驾驶员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若有故障必须立即予以修理、报修或更换。检查完毕后,驾驶员必须有将车辆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停放在指定位置, 7、服从领导指挥,遵守调度纪律,执行营运计划,确保正班正点,遵守稽查条例,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尊客爱车,一切为乘客服务、与乘务员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搞好优质文明服务工作。 三、乘务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车上的服务设施,并细心保管维护。并对车辆内部的服务设施熟知。乘务员在应班前应在做好车辆清洁卫生后,检查车内洗用水、饮用矿泉水、便民服务设施、报刊杂志以及清洁袋等随车物品时候充足。 2、乘客上车时,主动引导乘客上车并给予老、弱、病、残、孕乘客上车入座提供特别的帮助,车辆检票结束时,应按照结算单清点旅客人数。提醒乘客注意乘车安全,车内禁止吸烟和注意保持车内清洁。完毕后,乘务员应检查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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