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的功能

交易所的功能
交易所的功能

交易所的功能

市场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市场是配置资源、分散风险的工具,是交换关系的总和。而交易所则是市场的高端形态,是权益和大宗商品的高效率交易市场。交易所在中国并非完全创新事物,上个世纪的20年代,中国就出现了初期形态的交易所。

交易所的成立需要具备几个要素:首先要有大量可供交易的标的;其次交易主体要足够多,三、五个人或十几笔交易不需要专门来设立交易所去完成;此外还要有有活跃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因此交易所是介于买方、卖方、中介方之外的“第四方”,为各方提供交易环境、交易体系、交易机制。

交易所的核心功能就是发现投资人、发现价格,再进一步,交易所还具有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公开透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预防腐败、促进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功能。交易所的社会职能远大于它的经济职能,交易所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公器”,要承担相当多的社会职能,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一旦运用不当,就可能引发诸如助长社会投机情绪,损害弱势群体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等严重问题。

中国的交易所市场在近二十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但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近十多年来还组建了一批产权交易所和其他新型地方交易所,这些交易机构为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但是近几年来,尤其是近一、二年,各种各样的交易所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乃至产生了龙蛇混杂的现象。一些新成立的地方交易所,往往未经前期市场准备,便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仓促上马,并开始大张旗鼓进行“业务创新”,这些交易所所谓的“创新”突破了产权市场业务边界,与监管要求背道而驰,出现了一些人们不愿看到的乱象:如个别地方交易机构在股权、艺术品、贵金属等交易中,采取了拆细、连续交易和面向不特定公众等明显带有证券化交易特征的交易模式,

给市场监管带来极大隐患;一些交易机构甚至还存在投机炒作、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也影响到整个产权市场的声誉。为此,国务院11月11号正式出台文件,要求对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

客观来看,这次清理整顿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它是为更好地发展中国的交易所市场而进行的一次“刮骨疗毒”。正如同前些年国家清理整顿小煤窑进而带来了今天煤炭业的大繁荣、大发展,今天对那些不合格交易所的清理整顿,也是为了让整个交易所市场能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发展,使其真正承担起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任。应该明白,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交易所,中国的社会转型需要交易所,中国的公众投资也需要交易所,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交易所不是发展太多,而是发育不足。在政府的规范治理下,中国的交易所市场会逐步走向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交易所乱象之所以产生,里面还有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我国市场体制的不发达,规则的不完善,很多本应由市场承担的功能都交由各级地方政府来掌管,各地政府在发展冲动的驱动下,违背市场规律大建快上交易所,以至于出现了行政主导、条块分割、追求表面政绩的现象。殊不知交易所本身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业态,它需要相当多的资源环境做条件,在地方政府的发展冲动与监管能力严重不匹配的情况下,交易所的大量出现隐含着很大的市场风险。

产生乱象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部分交易所的逐利倾向。很多人把交易所当作了一个赚钱的工具,而交易所作为社会公器,其首要职能是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企业文化中就有很重要的一条,叫“社会效益为首、经济效益为本”,其前后顺序是不能颠倒的。

在中国的交易所市场体系中,包括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内的60多家从事国有产权交易的交易所,承担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的重要职能,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看做是交易所业态中的“标杆”。

首先,中国的产权交易所基本都理清了与政府的关系,例如产权交易所与国务院国资委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大用户”与“交易平台”的关系——当年正是国资委这个“用户”,选择了产权交易所作为其所管理国有资产的交易平台。

第二,产权交易所都有完整的交易规则。现在全国产权市场的交易规则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完整的体系,同时有一套完整的信息化交易系统,把交易规则体系完全嵌入其中,保证了交易的质量控制。

第三,产权交易所的市场中介体系已经比较成熟。以北京产权交易所而言,它有各类会员机构近三百家,包括经纪机构、拍卖机构、招投标机构等等。

第四,产权交易所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监管体系。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做到了权力被切碎,一切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应该说产权市场已经成为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有效平台,成为政府管理经济的市场化工具,成为资本市场的“中国创造”。

第五,产权交易所的业务定位是清晰的。产权交易所一直将自身定位于非标准化权益交易的、基于互联网的、中立第四方的市场平台,业务无论如何创新都不会动摇这一定位。

总的来说,国务院此次出台38号文件,让产权交易所更加明确了自身的业务创新底线,即:股权拆细交易的不能碰、连续交易的不能碰、面向公众投资人的不能碰、集中竞价与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的不能碰——这将成为今后中国产权交易所发展的四条“铁律”。同时,这些规则的出台,将会在清理整顿一部分急功近利、为追求短期效益而敢于铤而走险的交易所的同时,也让那些守规矩的、在市场中真正秉承“服务市场、服务监管”理念的交易所也有了护身符。

中国的交易所发展到今天,凝结了各级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凝结了业界的辛勤汗水,来之不易。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看作是交易所在成长过程中

所面临的阵痛。应该看到,近年来市场上的交易所出现违规越线问题只是极少数行为,远远不是我国交易所的主流。在合理监督、有效指导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对于各种金融创新仍应抱有包容态度。在尊重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改善监管和法律环境,令各类市场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引导其走上健康发展的正轨。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四)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五)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六)对会员进行监管; (七)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九)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新闻出版业; (二)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证监会令第136号 【颁布时间】2017-11-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四)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五)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六)对会员进行监管; (七)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九)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新闻出版业; (二)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推动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创新。 第十条证券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业务规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证券部岗位职责

证券部各岗位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0、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证券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1、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协助董秘处理公司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有关公司上市筹备事宜; 2、负责编制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筹备等事项; 3、提出股东大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大会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组织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精)

实践周课程论文(报告、案例分析 院系经济学院 专业金融学(证券期货方向 班级 09940121 学生姓名张云平 学号 0994010317 任课教师朱才斌 2012 年 01月 25日 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90 年代开始的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趋势,已经使公司制成为当前全球证券交易所的主导治理模式。鉴于公司化改革可以强化证券交易所的自治地位,改善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建议大胆借鉴国外证交所公司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股份化和最终上市。在证交所公司制改革以后,还要强调证交所在发挥自律监管职责方面的社会责任,并推出具体的制度设计与措施保障。 证券交易所在一国的证券制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因为它不仅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还对整个证券交易市场进行组织和监管。从组织形式上来看,证券交易所主要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在证券制度开始发展到逐渐繁荣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一直占有主体的地位,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交易所纷纷从会员所有的互助交易所变成股东所有的营利性公司,这一过程被称为证券交易所的“非互助化”。这种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浪潮给全球的证券市场

注入了新的变革力量,加强了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已经日渐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当中,在全球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的席卷下,我国的证券交易所该何去何从?中国是否有适合公司制交易所存在的土壤? 以组织结构为标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传统的交易所大多为会员制交易所。公司制交易所和会员制交易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在所有权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由会员所有,而公司制交易所由股东所有,股东并不一定是会员。(2在治理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属互助性组织,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而公司制交易所则实行公司制,引入普通商事公司的治理结构,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多数决原则。 (3在经营目标上,会员制交易所通常是非营利性的,而公司制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交易所运营的重要目标。 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制的外部因素在于随着技术的进步,证券交易的电子化、无中介化、国际化使交易所面临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交易所必须提高运营的效率。交易所公司制改制还有其内在动因,即传统会员制交易所的缺陷以及公司制改造可能带来的优势。交易所的公司制改制有助于减少会员制交易所中会员对交易所的过分控制,使交易所的管理层以交易所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不是追求某一会员或者利益团体的利益。交易所变成公司制后,由于股票流动性的加强,便于交易所的联合和并购,并且有利于实现股东的利益。成为交易所的股东之后,原来的会员享有股东的权利,可以通过转让股份或者分配盈余实现股东的价值。此外,交易所成为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有助于交易所广泛筹措资金,用于技术的更新或者投资于其他商业领域。 而且,交易所实行公司制以后,可以将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全面引入交易所,改善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由于交易所的股权变得分散,经纪商在董事会的影响也会减少。通过改制,在很多交易所,经纪商在董事会的投票权已经下降到50%以下,董事会变得更有代表性,董事会的组成和运行将变得更有效率。此外,由于很多交易所本身

[股票市场]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证券交易所汇总

[股票市场]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证券交易所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规模最大的买卖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创立于1792年,设在纽约的华尔街和威廉街的西北角,后几经搬迁,现定址于华尔街11号。交易所的交易市场是一个大厅,厅内设有19座马蹄形的交易台。其中12座平均每台交易10种以上的股票;6座平均每台交易70种以上的股票; 另有一座专门经营200余种优先股股票,它以10股为一成交单位(一般的股票是以100股为单位)。交易时间每天5小时。 该所规定,只有会员才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其会员分为四类:(1)佣金经纪人,专门代客买卖,在交易中收取拥金。 (2)次经纪人,在交易频繁时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交易。(3)专家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而经营业务。它与次经纪人的差别是,他专驻在某一交易台旁,专门研究和等候所委托的股票的行市涨落,以期在适当时候进行买卖。(4) 零股经纪人,专办零股交易,委托经纪人进行交易。 如按有效期限分类。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委托方式通常有四种情形:①当日有效,即在当天交易收盘前有效,如行市不符合委托人的要求而未成交,委托即告失效;②周内有效,即规定在本周末中午12时以前有效;③月内有效,即在本月最后交易时间终了前有效;④取消前有效,即未取消前或另行委托前均为有效。 一个公司的股票要取得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必须向该所注册。在美国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中,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注册条件最为严格。它规定一个公司要具有相当规模才可以申请将其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且年净利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并且至少要有1500股,财产以普通股计,不得少于800万美元。因此,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布的股票只是一小部分,大约有4万多种股票没有在交易所正式上布,而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由于股票交易的投机性很强,为监督股票交易,美国政府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所有证券交易所、股票经纪人和上市的股票均需在委员会注册并接受其监督。为减少过度利用信贷进行股票投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对购买或持有股票的借款规定了法定保证金比率。 二、伦敦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设在英国伦敦市中心,它成立于1773年,1802年获英国政府正式批准,1812年颁布了英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条例。伦敦证券交易所由169家证券经纪商和21家证券交易商的3600个会员组成,目的在于汇集国内外存储的资金并安排其投资去向。 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证券近一万种,居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之首,其中40%为外国证券,日成交额达7亿多英镑。该所按证券性质分设市场,主要有政府统一长期公债市场、英国铁路证券市场、矿业证券市场、一般外国证券市场、美国股票债券市场等,并按不同类型的证券业务分为16个交易点。该所设有理事会,负责经营管理、吸收新会员、制定交易章程、决定佣金比例以及仲裁有关纠纷,理事会设有总裁一职,主持交易所的日常工作。该所会员分成两类:证券经纪人和证券交易商。交易商专门经营某些证券,如有的专营政府债券,

全球著名的十大证劵交易所

全球著名的十大证劵交易所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 1、机构简介 纽约证券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1-2],IPO 数量及市值第一[3-4],交易量第二的交易所[5],有大约2,800间公司在此上市,全球市值15万亿美元。至2004年7月,三十间处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中的公司除了英特尔和微软之外都在NYSE上市。2005年4月末,NYSE和全电子证券交易所(Archipelago)合并,成为一个盈利性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百老汇大街11号,在华尔街的拐角南侧。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组成纽约泛欧证交所(NYSE Euronext)。 2、发展历史 在美国证券发行之初,尚无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大都在咖啡馆和拍卖行里进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92年5月17日,当时24个证券经纪人在纽约华尔街68号外一棵梧桐树下签署了梧桐树协议,协议规定了经纪人的“联盟与合作”规则,通过华尔街现代老板俱乐部会员制度交易股票和高级商品,这也是纽约交易所的诞生日。1817年3月8日这个组织起草了一项章程,并把名字更改为“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1863年改为现名,纽约证券交易所。从1868年起,只有从当时老成员中买得席位方可取得成员资格。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第一个总部是1817年一间月租200美金,位于华尔街40号的房间。1865年交易所才拥有自己的大楼。坐落在纽约市华尔街11号的大楼是1903年启用的。交易所内设有主厅、蓝厅、“车房”等三个股票交易厅和一个债券交易厅,是证券经纪人聚集和互相交易的场所,共设有十六个交易亭,每个交易亭有十六至二十个交易柜台,均装备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和通讯设施。交易所经营对象主要为股票,其次为各种国内外债券。除节假日外,交易时间每周五天,每天五小时。自20世纪20年代起,它一直是国际金融中心,这里股票行市的暴涨与暴跌,都会在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股票市场产生连锁反应,引起波动。现在它还是纽约市最受欢迎的旅游名胜之一。 交易所在一战发生后不久(1914年7月)就被关闭了,但是这一年的11月28日又重新开放,使得各种债券自由交易支持作战。1929年10月24日,“黑色星期四”,美国股票市

证券交易所是如何工作的

证券交易所是如何工作的 在我们做股票交易时,我们要先了解一下证券交易所是如何工作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我们的交易委托是如何在交易所成交的。 证券交易所是人们交易证券的市场。在证券交易所的早期,这个市场和我们生活中的小商品市场没什么不同。 Beurs,十七世纪的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于16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是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从图中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可以看到这里股票交易非常热闹,人们拿着自己的股票来这里的露天广场买卖。在这里露天交易一年中冬天或雨雪天都不是很舒服的日子。人群中最活跃的人是经纪人,或者说是券商。当年的券商远没有现在的券商的规模,一般都是一个人的生意,其中大多数是犹太人。 最早在这里交易的股票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这家公司是为从事航海香料贸易而于1601年成立的。现在的公司上市都需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财务条件,比如过去几年的资产负债,盈利等。在东印度公司发行股票时,这家公司还没开始运营,也谈不上收益。按现在的要求连柜台交易(OTC)的资格都没有,更像是集资+风险投资。但当时的人们对东方香料贸易两眼发红,顾不得航海贸易中的巨大风险。事实上公司经营的前十多年都没分过红,在最初的几次分红分的都是香料而不是现金。在十多年后公司经营渐入佳境,最高的一次分红达到股票面值的75%,在近两百年的经营中平均分红达到了18%。这样的分红实现了投资的价值,股东切实得到了回报,也使得公开出让股权这种初生的融资形式有了个闪亮的开始,渐渐流行开来,成为很多企业的一种比发行债券更受宠的募集资金方式,也发展成金融行业的一种全新的金融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于1601年开始发行股票,但直到1611年交易所才建成。在建成之前的十年间这些股票是没有固定的交易地点,一个结果就是股票交易的价格会完全没有规律。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交易股票基本上是联系一个股票券商在在一个地点碰头,商量交易价格。股票交易人会根据自己打听到的行情报出一个心理价位,券商为了促成交易,会尽量压低卖出价或提高买入价。如果券商手里已经有另一方的委托,并且价钱合适,那交易就做成了。否则就会把这个委托记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去找下家。这个小本子很重要,现在人们叫它委托账本(OrderBook),它是现在证券交易所的核心,我们后面要详细介绍它。 3000银币对当时的中产阶级是很大一笔钱,这张股票属于当时阿姆斯特丹的一位市长助理,他花了很多年分期付款来买这股股票。东印度公司共募集了6百万银币的资金,也就是卖出了大约2000股。比起现在的企业动则上千万的股票,2000股真是很小的数字。其实一直到二战前每个企业发行的股票数量都不大。股票数量少的坏处是很多普通人的财力都无法参与,而且涉及金额大,交易困难,很多人买了后就再也没卖掉,一直传给下一代。把股票买卖当成普通人可以赚钱的游戏是很新的游戏,很大程度上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荷兰股票交易市场1911年建成后,人们就可以到这里去买卖股票了。在当年,股票的买卖者到市场上打听价格,如果遇到出价合适的经纪人,就买入或卖出。这种交易方式和我们提着篮子到市场上卖菜差别不大,券商就像是菜场的菜贩。因此买卖股票同买菜一样,价格会和个人的讨价还价的技巧有关,这就是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但荷兰股票交易市场还是实现了股票的集中交易和清算。 股票的集中交易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集中交易最重要的作用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

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览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通知2013-12-27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0年11月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上证发字〔2010〕3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 (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发行人通过本所系统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业务及各参与人相关行为,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证券是指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等有价证券。 基金份额发售、上市业务不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证券发行 第三条证券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及时联系本所相关部门申请证券代码与证券交易简称,并沟通发行与上市申请相关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业务与本所发行上市部联系,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相关业务与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联系,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业务与本所债券业务部联系。 第四条证券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及时联络本所提交发行计划与发行方案。 第五条发行人在取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先向本所申请其股票发行的,本所将先予安排;但如果发行方案与原先协商本所的发行方案不一致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应与本所充分协商,在获得本所同意后,另行确定发行日期。

第一章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第一章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会员制度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且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证券交易所要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制定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内容包括总则、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等。 (一)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普通会员特别会员 会员资格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 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 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 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依法设立且满1年。 (2)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 交易所监管。 (3)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 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4)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年 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 形。 会员权利 (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 (1)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2)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 (3)接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会员义务(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 动。 (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 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 (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 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 定)。 (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 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 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 账册。 (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 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接受证券交易所年度 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变更报告。 (3)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 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 (4)按证券交易所规定交纳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 用。 (二)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证券公司应报送一系列材料,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同意接纳的,向该证券公司颁发会员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三)日常管理

第三章证券交易所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 1996年10月19日,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会员投票改变交易所的组织方式,决定由会员制约构转向公司制结构,不再要求交易所的交易权与它的所有权之间有任何联结关系。1998年10月,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在其自己的市场上上市。 经过立法和行政的协调,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保留了所有的自律监管功能。当然,由于要求对交易所监管活动做出正规的年度报告,交易所执行这些功能所应负的会计责任被大大强化了。 监管结构方面的主要变化,是由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在自己交易所上市带来的。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不再适合按照上市规则监管它自己的上市活动,或者执行它自身证券的市场交易监管。依照适应交易所结构变化的立法,有关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上市监管,授权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来执行。根据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之间的备录,双方将在如下领域着手分工和合作: (1)上市程序;(2)现行的上市要求;(3)费用;(4)公司公告程序;(5)上市规则弃权程序;(6)监督程序;(7)电子化股份登记程序;(8)交易与结算程序;(9供应信息。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已经发现,股票交易所作为在自己市场上的上市实体受到监管,存在着一些立法制度上的局限。法律反复考虑过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但这种考虑仅仅是从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证券能够在其自己交易所交易的角度出发的。然而,潜在的冲突已经出现,表现在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公司目标和经营利益与其他上市实体的目标和利益之间冲突,而不是在股票的交易方面。例如,新上市的澳大利亚交易所出价收购悉尼朗货交易所时,计算机股份公司(一个股份登记和软件公司)也做出了竞争性收购,引起了交易所作为投标人的利益和作为有关计算机公司上市规则的监管人的责任之间的冲突。对此,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股票交易所和计算机公司已着手解决。 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和悉尼期货交易所合并的意图,遭到竞争管理当局的坚决反对。随后,计算机公司因为商业原因撤销了收购。悉尼期货交易所经议会批准已经完成它的股份化。它的股票在一个为此目的而建立的临时市场上交易。另外,按照法律,一个人不可能拥有超过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5%以上的股份。澳大利亚法律对交易所的所有者没有“恰当与合适的”要求。并且持股限制的设计,是为了确保一些控制措施被用来维持在交易所中的重大所有权利益。澳大利亚的经验就是,在股份化时分得股票的会员紧紧抓住它们的股票不放。2000年10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持股限制提高到15%,并且一项恰当与合适的测验将提供给交易所的控制者和董事。2000年11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证券投资委员会应该被给予足够的权力审计其管理的交易所和清算公司,并向政府报告它们是如何执行其监管功能的。同时,澳大利亚交易所宣布将成立澳大利亚交易所监管审查部。这个新机构拟建立一个包括大部分独立董事的委员会,使澳大利亚交易所的监管活动在严格的审查之下进行。政府的这些意图,将包含在《金融服

上海证券交易所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地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二条会员应当切实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将证券知识宣传教育、证券市场风险揭示工作融入开户、交易、业务拓展等环节,持续对客户开展创新产品及业务地风险揭示工作,提高客户判断自身投资风险地能力,引导客户理性、规范地参与证券交易.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三条会员应当遵循“了解自己客户”原则,对客户地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引导客户树立法制观念和理性投资意识,规范、约束客户地异常交易行为,有效配合本所市场监管工作.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四条会员应当依法加强客户经纪业务管理,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地规定,履行因客户交易而发生地相关法律责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会员应当建立相应地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客户因交易等业务所产生地信访、投诉,及时化解相关地矛盾纠纷. 第五条会员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提高客户服务与管理水平,提升执业质量,在市场自律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二章规则介绍及风险提示 第六条会员应当全面、及时地向客户详细介绍本所发布地与证券交易等业务相关地各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则”).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七条会员应当及时在营业场所地显著位置张贴本所规则,并将之刊登于公司网站. 会员对本所发布地紧急通知、风险提示、盘中临时停牌公告等重要文件,除按照前款规定张贴、刊登之外,还应当根据需要通过行情分析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电话语音系统、现场广播、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及时予以发布、提示.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八条会员应当对其与客户交易相关地管理、业务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充分了解本所规则. 第九条会员应当设置咨询电话,并在公司网站上开设专栏,及时答复客户有关证券交易地咨询. 第十条会员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应当当面向其解释协议条款、揭示证券交易风险,并要求客户签署证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相关书面文件.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一条客户委托他人代为从事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业务,会员应当要求客户本人及受托人到会员营业部当面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有效期限和授权范围,但客户已提供经公证地书面授权委托书地除外.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在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中与客户约定,如果客户违法违规使用账户,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地异常交易行为,会员可以拒绝客户委托,或终止与客户地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十三条会员在提供权证、融资融券等高风险产品或业务地交易服务前,应当向相关客户详细讲解和揭示其中所包含地特殊风险,要求客户书面签署相关风险揭示文件,并持续做好风险提示工作.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十四条会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时,提供地相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相关分析和结论应当客观、公正,并充分揭示交易风险.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三章交易行为地监督 第十五条会员应当督促客户遵守与证券交易相关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规则. 第十六条会员应当加强客户交易行为地合法合规管理,指定专门部门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监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精

实践周课程论文(报告、案例分析 院系经济学院 专业金融学(证券期货方向 班级 09940121 学生姓名张云平 学号 0994010317 任课教师朱才斌 2012年01月25日 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90年代开始的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趋势,已经使公司制成为当前全球证券交易所的主导治理模式。鉴于公司化改革可以强化证券交易所的自治地位,改善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建议大胆借鉴国外证交所公司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股份化和最终上市。在证交所公司制改革以后,还要强调证交所在发挥自律监管职责方面的社会责任,并推出具体的制度设计与措施保障。 证券交易所在一国的证券制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因为它不仅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还对整个证券交易市场进行组织和监管。从组织形式上来看,证券交易所主要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在证券制度开始发展到逐渐繁荣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一直占有主体的地位,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交易所纷纷从会员所有的互助交易所变成股东所有的营利性公司,这一过程被称为证券交易所的非互助化”。这种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浪潮给全球的证券市场注入了新的变革力量,加强了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已经日渐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当中,在全球证券交易所公

司化浪潮的席卷下,我国的证券交易所该何去何从?中国是否有适合公司制交易所存在的土壤? 以组织结构为标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传统的交易所大多为会员制交易所。公司制交易所和会员制交易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在所有权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由会员所有,而公司制交易所由股东所有,股东并不一定是会员。(2在治理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属互助性组织,发扬民主, 实行一人一票,而公司制交易所则实行公司制,引入普通商事公司的治理结构,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多数决原则。 (3在经营目标上,会员制交易所通常是非营利性的,而公司制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交易所运营的重要目标。 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制的外部因素在于随着技术的进步,证券交易的电子化、无中介化、国际化使交易所面临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交易所必须提高运营的效率。交易所公司制改制还有其内在动因,即传统会员制交易所的缺陷以及公司制改造可能带来的优势。交易所的公司制改制有助于减少会员制交易所中会员对交易所的过分控制,使交易所的管理层以交易所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不是追求某一会员或者利益团体的利益。交易所变成公司制后,由于股票流动性的加强,便于交易所的联合和并购,并且有利于实现股东的利益。成为交易所的股东之后,原来的会员享有股东的权利,可以通过转让股份或者分配盈余实现股东的价值。此外,交易所成为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有助于交易所广泛筹措资金,用于技术的更新或者投资于其他商业领域。 而且,交易所实行公司制以后,可以将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全面引入交易所,改善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由于交易所的股权变得分散,经纪商在董事会的影响也会减少。通过改制,在很多交易所,经纪商在董事会的投票权已经下降到 50%以下,董事会变得更有代表性,董事会的组成和运行将变得更有效率。此外,由于很多交易所本身已经变成上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交易所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条件的要求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包括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这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制度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制度 导语: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制度主要?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且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公司那么特别会员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会员制度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度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且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公司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 易所的特别会员 (一)会员资格 证券公司要成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证券交易所是从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入会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此的规定基本相同主要有: 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备上述条件的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文件经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的权利 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1)参加会员大会;(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2.会员的义务 会员的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例1—12(XX年3月考题·判断题) 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是沪深证券交易所会员的义务( ) 【参考答案】× 【解析】在证券交易所会员承担的义务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此项规定 (三)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发展趋势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发展趋势 证券交易所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是证券 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世纪之交,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 展和经济、金融世界化进程的加速,交易所的运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 变化,步入了一个大变革、大分化、大重组的时代,突出表现之一就 是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 潮给世界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增强了交易所的竞争力, 巩固了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世界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传统上,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的商 业互助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是:(1)组织的所有权、控制 权与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相联系;(2)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3)会员集体决策机制,一般为每个会员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 的业务份额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另一种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由分散股东控制的公 司制。在公司制下,企业控制者和决策者能够不购买或使用企业产品,所有权、控制权与交易权不挂钩。交易所允许客户之外的市场参与者 和非市场参与者对企业有投票权,也允许非会员成为其客户。交易所 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润于企业之内,绝绝大多数利润通常是分配给股 东的。公司制的目标理想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从内容上看,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 层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权,除向原有会员配售股票外, 其余的股票将发售给新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上市公 司和投资大众,使交易所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能充分反映更广泛的市 场使用者的利益。 其次是分离所有权和交易权,任何符合资金和水平标准要求的国内外 机构均能直接进入交易系统,从而使交易所所有者和市场使用者之间 的利益正式分离。

[证券常识]证券交易所的种类汇总

[证券常识]证券交易所的种类 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制企业中的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年度报告,其中,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就是一项很重要的公告内容。 一、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填列 1.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2.营业成本指企业已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3.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各项销售费用。如广告费。 4.管理费用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5.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金融机构手续费。 6.进货费用指商业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物、保险费等。 7.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应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负担的税金,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营业税金。 8.主营业务利润指以上1项-2项-3项-4项-5项-6项-7项的合计数。 9.其他业务利润指企业除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和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如为净支出应以-号表示)。 10.营业利润指8项+9项之和。 11.投资收益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得取的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以及认购的股票应得的股利等。 12.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业务经营以外的收入和支出。 13.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所以,利润总额指10项+11项+12项的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合计数。 14.年初未分配利润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 15.上年利润调整指企业年度结账时发现前年度的会计处理上有误需调整的损益。如:本年一结账,审核发现上年度销售费用少汇或多记××元,因此,要进行上年利润的调整。如减少利润用负号表示。(注:按新制度此项已取消,为方便起见,暂保留)。 16.公积金转入数指企业按规定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及用公积金分配的股利数。 17.可分配利润指企业可用于最后分配的利润。 18.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税率正常情况下为33%。 19.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比例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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