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9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84号)、《关于省属驻长沙地区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62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绩效分配为导向,以鼓励教职工比能力、讲奉献为核心,以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以人为本,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完善以岗位为中心的竞争激励机制。

二、分配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原则;坚持“按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坚持“限高、托低、稳中”原则;坚持“倾斜重点,兼顾公平”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重点向教学一线岗位、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实施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3、离退休人员实施离退休补贴。

四、清理核查津贴补贴

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同时进行。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人社厅、财政厅、审

计厅《关于开展省属其他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湘纪发[2012]9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2012年10月《关于绩效工资实施中有关操作问题的说明》规定:“省里统一出台的项目、按湘人发[2002]118号文件精神由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立的项目,均归并纳入规范后绩效工资,不再另行发放。”学院清理核查津贴补贴中,归并纳入规范后绩效工资的具体项目包括:1、1993年工改保留津补贴;2、教护贴;3、误餐费;4、生活补贴;5、节假日补贴;6、过渡性绩效工资;7、过渡性津贴补贴;8、职称津贴和岗位津贴等。按规定可保留的津贴补贴项目包括:1、改革性补贴: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补贴等;

2、困难职工补助、遗属生活补助;

3、女职工卫生费。

五、绩效工资的总量、构成及政策依据

1、绩效工资总量。根据湘人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特殊岗位按国家规定比例提高基本工资的部分)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绩效工资总量于每年一季度核定(单位申报总量时须一并提供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上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后的当年一般不再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由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湘人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履行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70%掌握;高校、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学院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确定为70%。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月发放。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应予以扣减。

(2)奖励性绩效工资。学院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后,余下的30%部分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工资分配的项目和标准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参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规定的“省属驻长外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2014年起执行)”中相应级差,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表1)。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在省人社厅备案的岗位类别、等级套入相应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如遇标准变化,则对应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新标准参照执行。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包括:(1)、岗位津贴;(2)、职务津贴。

(1)岗位津贴:按专技岗(教学专技、其他专技)、管理岗、工勤技能岗按实职岗位分别执行相应岗位津贴标准(表2)。表2:岗位津贴标准表:(元/月)

“教学专技岗”: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在教学一

线、以教学课时量为主要考核依据并在省人社厅岗位类别中备案为“专业技术岗”的专职上课教师和教学系(部)主任、副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走专技线的)。

“其他专技岗”:指在省人社厅岗位类别中备案为“专业技术岗”的教学专技岗以外的人员(含机关处室、教辅部门专业技术岗人员,学生辅导员、干事等专业技术岗人员)。

“管理岗”:指在省人社厅岗位类别中备案为“管理岗”的人员。

“工勤技能岗”:指在省人社厅岗位类别中备案为“工勤技能岗”的人员。

学院按教学系统和非教学系统对各单位进行分类综合考核。每学年评出A类单位4个,(教学系统2个,非教学系统2个),A类单位人均增加岗位津贴100元/月。各单位建立健全职工内部考核办法,制订量化考核制度,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考核分A、B 、C等,比例为3:5:2,A等岗位津贴增加150元/月,C等岗位津贴减少100元/月。每学年考核按学院统一部署,教学系统的职工考核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非教学系统的职工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每学年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多退少补。

(2)职务津贴:区别履行岗位职责不同和责任大小,担任实职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按考核等级享受不同档次职务津贴(见表3)。

七、相关政策说明

1、根据湘人社(2012)8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原则上按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5至2倍的幅度掌握”,学院主要领导(党委书记、院长)“控制在2倍内计算”。

2、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其绩效工资应予以扣减。专职上课教师完成基本课时量享受全额绩效工资,未完成基本课时量按比例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学期病假10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的按日核减绩效工资。

3、“日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月岗位津贴+月职务津贴)/21.75个工作日。

4、教职工经批准赴企业顶岗实践、公派外出进修和培训学习、借调或挂职等,视同完成所在岗位标准工作量,发放对应岗位的标准绩效工资,此期间发生的实际课时可计为超工作量。

5、教职工岗位异动,其绩效工资从异动次月起按新岗位的标准执行。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7、实施绩效工资后,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政策继续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8、本分配办法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八、具体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按合格标准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进行增减。职务津贴按中间值按月发放,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多退少补。

2、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离退休人员补贴

在实行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1、离退休人员补贴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见(表5)。如遇标准变化,则对应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新标准参照执行。

表5:省属驻长沙地区外事业单位离退休补贴标准表(元/月)

2、离退休人员按其执行基本离退休费所对应职务(岗位等级)发放离退休补贴。

3、此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如遇标准变化,则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新规定的省属驻长沙地区外事业单位离退休补贴标准执行。

十、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院原制定的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办法,同时废止。

十一、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办法(公示版)

兖州市第十一中学 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按照鲁政办发【2009】63号文件、济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落实市教体局要求,我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确保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确保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三个体现、促进教育改革”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办教职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离岗、提前休息的教职工不实施绩效考核,按原渠道发放。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来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年,每月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出现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病事假不含节假日); ②解除聘用合同的; ③停发工资的。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方案 ●应体现的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提倡奉献精神和落实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原则。 3、核编定员,因岗设人,依岗定量的原则。 4、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贡献 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5、实施绩效考核,改善管理的原则。 6、确保稳定,强化激励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项目 1、工作量奖励 2、出勤奖励 3、教育教学业绩奖励 4、荣誉、科研奖励奖 5、师德奖励 6、其它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容 关于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发放和奖励规定

表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的周课时数(1个标准量) 二、行管人员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1、一般行管人员(指校不担任中层及中层以上党政职务的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原则上,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0.7;个别因工作量过大的行管人员,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0.8---1.0)。 2、行政干部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行政干部是指担任中层或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校长、书记除外),中层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1进行核算,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2进行核算,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3进行核算;若兼任两项及两项以上行管职务,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3,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4进行核算;若兼课则课时减半计入课时工作量;带班主任按450元每月的标准计入总量。 三、教师及行管人员兼职,其工作量核定方法: 身兼两项或两项以上职务,最多只取两项兼职计算工作量。其办法为,取最高的一项全量计入,其余兼职取半。安排工作时应尽量避免兼职过多。(兼职是指:行管人员兼课;教师兼职是指:兼任行管工作) 四、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 1.05倍;支教援教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用版

YF-ED-J881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3、体现晋升看业绩、上岗凭技能、收入靠贡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岗同薪的原

则。 4、废除原有的岗位技能工资发放办法,按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工资发放,并逐步向年薪制过渡。 二、岗位绩效工资设置及发放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目前实际岗位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3类10个岗级工资标准。 (1)重要岗位。设A2、A3三个岗级,分别对应月薪为: A2岗级公司总经理岗位工资 A2=5000元 A3岗级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工资

XX学校绩效分配办法

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A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市属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委人[2013]2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坚持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筹,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职工收入结构 (一)总额结构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绩效工资实施后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才奖励金三部分组成,分别占绩效工资的56%、24%和20%。 (二)分配结构 为便于考核发放,将工资总额按激励作用的不同分为基础薪金和绩效奖金和专项奖金三部分。基础薪金包括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奖金包括奖励性绩效和50%的人才奖励金。专项奖金总额为50%的人才奖励金。 三、发放依据及标准 (一)基础薪金 基础薪金是教职工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的基本薪酬,按照职务、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人社局备案的岗位设置等级兑现发放。 1.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人[2007]32号)执行。 2. 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包括:保留物价补贴、回民补贴、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住房补贴、加班费。 2.基础性绩效工资 同比例放大《市属高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指导性标准》后制定我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与员级按照1.8:1的垂直

压缩率确定;管理人员三级职员与十级职员按照1.9:1的垂直压缩率确定;工勤人员技师与初级工、普通工按照1.25:1的垂直压缩率确定。 表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二)绩效奖金 1.按承担责任不同,将校内机构划分为一线部门和二线部门,分别实施不同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和标准。一线部门指主要办学和教学部门,包括教学部、直属学院、滨海学院、国际学院、教材中心等。其他校内机构均为二线部门。 2.一线部门根据教学业务和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奖金额度,部门内自行确定分配办法,学校对部门总额限高。总额限高计算办法为: 一线部门绩效奖金总额=绩效奖金总额/(一线部门人数+二线部门人数×0.8)×一线部门人数 3. 二线部门绩效奖金的平均额度依据一线部门的80%核算,具体执行标准按照校内实际聘岗等级确定(见表2),不再与人社局岗位设置级别直接对应。发放时按照死分活值的计算办法,每学期参照一线人员绩效奖金数额进行折算。 表2:绩效奖金标准表(约算值,具体测算需等待部门编制和岗位设置)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教师注重师德,为人师表,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办发[2009]84号《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教人[2009]24号《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涟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方针,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科学规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讲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 ⒈全年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 ⒉全年非单位选派,但经批准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⒊全年无故旷工(课)累计超过15天的; ⒋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⒌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的。 四、考核办法 Ⅰ.教学人员 (一)基本工作量(每学年180分,每学期90分) ⒈个人总得分折算: ①每学期个人总得分=课时折算数÷课时折算平均数×90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例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打破效益工资分配中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建立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努力完成2003年生产经营任务和经济责任制制定的各项目标,在职工基本工资不变的前提下,重新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条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公司每月奖金及年终奖兑现的分配。 第二条原则 1、改变以往全公司奖金与施工队经营状况挂钩的方法。机关奖金兑现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业绩挂钩,项目部奖金兑现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按产值提奖,按责任目标考核。工程处的月奖金由产值结合效益确定,年终由效益确定。 2、突出激励的原则,向责任重大的关键岗位、贡献突出的企业员工倾斜。 3、与经济责任目标挂钩的原则。 4、与安全质量责任挂钩的原则。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否决奖金。 5、技术职称与岗位系数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分配体系 按公司人员工作性质不同,将公司员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定为五类,分配方案如下: 1、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实行月奖金与每月产值挂钩,年终奖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分配方案。 2、项目部的绩效工资实行月奖按机关平均水平预支,管理费用控制;兑现按产值提奖,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分配方案。 3、施工处的绩效工资实行月奖与完成产值挂钩、年终奖与经营情况挂钩的分配方案。 4、检测部门、物资经营部门,实行独立核算,月奖预支,确保上交,节余全留,自主分配的分配方案。 5、其它各经营实体,实行责任或集体承包,自负盈亏。 其中,铝塑门窗厂、预制厂、木器厂、装潢队实行个人承包,确保上交,节余全留,自主分配的方案。 租赁部实行月奖按机关平均水平预支,年终兑现与可变费用控制情况挂钩的分配方案。 6、检修分公司 (1)大修项目部实行月奖予支,确保上交,兑现按创收提成的分配办法。

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XX有限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加快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双鲸药业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工资的构成中,调减固定部分,扩大活的部分,在岗位级差上合理拉开差距并突出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绩效的考核,将员工的收入与工作成果挂钩,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既反映不同岗位的责任差考核,又反映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的业绩,体现岗位技能与责任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钻研技术业务的自觉性和生产工

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实施原则 1.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人均收入的增长低于员工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2.员工工资收入与个人贡献挂钩,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3.工资构成上固定部分要小,活的部分要大。 4.坚持按贡献分配的原则,适当拉开岗位工资的档次。 5.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以岗定薪,破除平均主义和论资排辈的现象;以岗位定工资,充分体现同岗同酬,多劳多得,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工资分配办法。 6.工资分配要向知识和创造价值倾斜,向科技和销售岗位倾斜,向责任风险大的岗位倾斜。 7.建立企业实际的双重岗位划分标准,具体分为:管理类、技术类、研发

类、生产类、辅助生产类、后勤服务类。 二、分配形式 1.公司领导根据公司规模和效益实现情况,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其计算公式为:经营者年薪收入=经营者基薪收入+经营者绩效收入 2.公司各部室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浮动计算收入。其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年功收入+岗位工资×公司绩效系数+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系数 3.生产一线关键岗位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生产片区为考核单位,每生产片区按完成产量与生产计划完成率、产品出成率、质量优级品率、安全情况等指标当月完成情况挂钩浮动计算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收入=年功工资+岗位工资×生产片区月考核指标系数+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系数其中,关键岗位工资实行岗

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杠杆,完善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 坚持“劳有所得、优有所奖、劣有所罚”的原则。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2.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3.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后勤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1.师德行风。(20 分) 2.履职情况。(30 分) 3.正常出勤。(20 分) 4.工作实绩。(30 分)

五、考核标准 1.师德行风( 20 分) 主要考核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教科局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考核职工执行规范和爱岗敬业的情况。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1)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 0.5 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 1 分。 (2)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 1 分。 (3)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 1 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4)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发现一次扣 2 分。第二次则扣 4分,依次类推。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直接定为0 分。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 扣 2 分; (6)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7)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 1 分。 (8)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 2分

绩效考核办法公示版

兖州市第十一中学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按照鲁政办发【2009】63号文件、济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落实市教体局要求,我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确保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确保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三个体现、促进教育改革”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办教职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离岗、提前休息的教职工不实施绩效考核,按原渠道发放。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来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年,每月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出现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病事假不含节假日);

2018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8年绩效奖励实施方案(暂行)为提升企业和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绩效奖励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实现竞争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绩效奖励分配xx: 绩效奖励是根据公司利润额、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本着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对企业贡献大的员工的奖励政策。 三、考核时间范围:2018年08月01日-2019年1月31日。 四、考核的通用规定: 1、为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公司将加班列入绩效奖励分配的重要考核因素。加班将核实实际打卡与《加班申请单》审批件,确定加班时间,出差加班按发定位和现场小影像的时间计算(具体分值详见考核表)。 2、为了严格公司考勤制度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故员工有下列情况者,当月直接减分或不参与打分: 2.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5次及以上。每增加一次减3分。 2.2病假、事假、旷工、婚假、丧假累计为4天(含4天)以上、7天以下,当月的分值减半; 2.3病假、事假、旷工、婚假、丧假累计超过7天(含7天),当月不参与打分。 3、试用期员工参与打分,但试用期间主要以学习熟悉为主,故试用期分值由领导根据其上手程度进行调整。 五、考核标准及相关政策

(一)公司业绩指标与绩效奖励基数 1、绩效奖励是给对企业贡献大的员工的额外奖励,公司领导层在年底将根据每个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工作态度等决定绩效奖励发放人员名单。 2、根据年初下发的《提成制度》,将每个人的提成作为绩效奖励的基数,平均分配至每个月。 3、在考核期内,根据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绩效打分,计算出当月应拿绩效奖励的比例。 3.1当月分数在110分及以上,全额绩效奖励;低于110分,将在分数的基础上减十作为该员工绩效应拿比例,例如某员工当月分数90分,他绩效应拿比例为80%;低于70分(含70分),当月无绩效奖励。 3.2绩效奖励未分配部分将根据绩效打分,奖励给月平均分在120分以上的员工。分配依据分数所占比例进行。 3.3公司若超额完成1000万的任务量,将额外给员工发放贡献奖励。发放依据当年员工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具体发放人数和金额由总经理确定。 4、公司全年的任务量为540万,外加工300万,合计840万。完成400万以上将按相应比例发放绩效奖励。全年任务达不到400万,所有人无绩效奖励。 5、考核期以外的月份,由总经理、设计总监会同部门负责人对各员工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决定绩效奖励的应拿比例。 6、员工当年未入职月份无绩效奖励,将按平均至每月的数额进行核减。 7、全年出现的质量问题,将在年底进行追责,损失额超2万,相关责任人无绩效奖励;损失额在1万至2万,相关责任人绩效奖励减半发放;损失额在5000元至1万元,相关责任人绩效奖励发放80%;损失大于100元小于5000元的在绩效考核表中的“成本意识”扣分体现。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本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间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投诉。 ⑦带小孩上班。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绩效工资方案与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及考核办法 1.目的:为处理好公司和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做到双方利益兼顾,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智慧和能力的发挥,完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经营目标,特制订《绩效工资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3.定义: 3.1月收入:是指当月,该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应该得到的工资和福利。 3.2工资:是指该职工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内应该得到的报酬。本办法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3.3福利:是指该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应该得到的利益。本办法包括电话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午餐费补贴、全勤奖金。 4.工资: 4.1工资的组成及计算公式: 理论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岗位等级基数×a (1) 实际工资=(1)÷月标准工时×月实际工时 (2) 4.2说明: 4.2.1公式(1)中的基础工资,2009年定为1000.00元。自2010年起,依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的作调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基数×a(a—绩效系数a≦1.0)。 绩效系数,由公司对该职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做出的综合评定而得出的数据。 4.2.2岗位等级基数: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的等级设定为8级,对应的基数见下表。 岗位工资等级的设定,是依据该岗位或该职务对应的工作量、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大小等要求所确定。 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办法:依照招聘时确定的岗位或职务(职称);岗位发生变动。当岗位发生变动后,从变动后的当月起即按新岗位的工资等级基数计算。 试用期人员的岗位工资,为该岗位等级基数的80%,即:岗位等级基数×a×0.8. 兼职人员只享受本职岗位的工资。对于兼职工作量大、工作态度好、工作效果明显的,经总经理审核后,不定期的予以奖励。 4.2.3公式(2)中的月标准工时为:167小时/月或者为21天/月(已经扣除了双休日和节假日)。月实际工时,是指当月出勤(上班)的时间。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 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 全年月考勤奖43XX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

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 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 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2011〕22号)的文件精神,为调动全院各类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本着“量入为出、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以平时过程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目标考核为参考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年终分配办方案。 一、考核时间范围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和学年目标考核需要,绩效工资年终奖发放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度的9月至本年度的8月。 二、年终奖发放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院考勤在册的教职工(含借调在外、外聘、劳务派遣,不包括兼职和实习人员)。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者,不计发年终奖,下列情形者除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离职的在编教工; 2、因工作需要由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在编教工。 三、学院年终奖构成 学院年终奖总额=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 学院平时考核部门结余部分 + 各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部分 其中:学院年终奖配给额= 学院年终奖预留结余部分+ 培训及其他收入可用于发放年终奖部分 四、年终奖分配办法 (一)学院年终奖总额划分办法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按照《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2011〕22号)制定的分配原则,按照职能部门和教学机构总人数,以人均分配的形式分成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和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两大部分。 1、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 学院考核职能部门结余金额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 =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校卫等无奖金系数人员的年终奖额度) ÷ 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各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 该部门岗位系数 × 该部门年终考核百分数% + 该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 +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站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水平的30%和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具体数额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外 的部分。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划分办法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础工作量奖和超额工作量奖。 (一)基础工作量奖 根据****人均水平测算,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一部分

作为基础工作量奖,职工在完成规定的本质任务后领取与个人岗位相对应的基础工作量奖。基础工作量奖基数定为**元,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系数。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部作为超额工作量奖发放。 (二)超额工作量奖 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对超额完成工作部分发放超额工作量奖,具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五、绩效考核 **成立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任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奖惩管理工作。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完善公司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赢的目标,公司决定开始实施绩效考核。 一、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恒元公司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返聘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实习生。 二、绩效工资分配的主导原则 1、严格的“关联性” 员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联的同时,也与所在部门的工作效果和个人的工作质量相关联。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确定部门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收入。 2、严格的奖惩原则 实施严格的业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该奖则必奖,该罚则必罚。 3、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严格与工人工资挂钩,并作为员工晋升、轮岗、降职的重要依据。 三、工资结构 月收入基本工资(固定)绩效工资(浮动) 四、绩效工资额度核定 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月员工收入20% 部门月绩效工资额度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n为部门人数) 五、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1、生产部部门考核办法 表格略

2、绩效工资计算 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额度(0.5l10.5k6) l1:公司生产经营效益系数;范围0-1 k6:部门考核系数;范围0-1 六、其他 1、试用期人员工资 试用期人员包括新招入应届毕业生和根据工作需要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只发给相应岗位的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定为1至3个月。试用期内只计发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再行补发绩效工资。 2、实习人员工资 实习人员是指计划聘用的提前到公司实习的未毕业学生。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实习人员拿到毕业证并被正式录用后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3、其它奖惩 其它奖励为突出贡献奖,其它惩罚包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具体考核办法另外由相关考核部门规定。 4、工资发放 工资发放分两次进行,每月5日前由企管部做表,发放员的工月基本工资;每月20日由各基层单位做表,上交企管部汇总,发放员工的月绩效工资部分。 5、本文件自发放之日生效,解释权归企管部。 方案二:XXXXXXXX有限公司绩效挂钩考核方案 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资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个性化成长空间。坚持以岗位价值为导向,以员工对企业贡献为依据,提高员工绩效、能力与薪酬的匹配度,逐步构建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分配制度一体化原则。提高公司薪酬分配管控能力,公司总部和下属公司实行一体化分配制度,保持制度纵向一致性,实现分配制度高效统一。 2、坚持分配导向价值原则。明确分配价值导向,员工薪酬以体现岗位价值为核心,同时体现能力和工作绩效的全面提升。合理确定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的员工薪酬水平,通过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创造更高价值的薪酬理念。 第四条实施范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相对价值确定岗位档级,以能力与绩效确定薪酬水平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四个单元构成,即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种工资。 即员工应发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种工资 第七条工龄工资是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累计贡献所给予的承认和补偿。工龄工资按员工工资 30 元/年确定,工龄工资不超过300元。 第八条岗位工资以岗位评价为基础,主要体现岗位价值差别。岗位工资=基额*岗薪系数。基额为300。 第九条绩效工资 技术、管理类人员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设定目标绩效工资,并结合月度绩效考评结果综合确定实际绩效工资;营销类人员、加油站员工、驾驶员的绩效工资与业绩进行挂钩。 第十条特种工资是指针对部分群体的特殊工资,主要包括加班工资、班组长津贴、通讯补贴、餐贴、全勤奖、其他专项奖励。其他项目须报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工资体系 第十一条岗薪档级 1、岗薪档级(简称档级)包括岗薪档别和岗薪级别两部分。 2、岗薪档别(简称档别)是岗位相对价值的反映,划分为1~10个档别,1档为最低档,10档为最高档别。 3、岗薪级别(简称级别)是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及技能素质价值在薪酬上的具体体现,每一档划分为10个级别,1级为最低级别,10级为最高级别。

月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月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月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体现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性,结合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在编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遵循及时、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组织:公司办公会为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总体策划、评估、审议;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协调、审查、执行、数据汇总部门。 第二章绩效考核实施 第五条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洛阳除外)总助(含)以下各岗位在职员工。 第六条考核关系: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分管副总复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员工由分管副总考核、总经理复核。 第七条考核指标:每月底,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利润预算目标、下月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目标,与各岗位员工确定相关考核指标,明确各项考核指

标的定义或计算方法、评分方法、权重,制定各岗位《月 度绩效考核评分表》(附表2),报主管副总审核后传递给 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月度各岗位绩效考核的依据。 (一)业务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部门负责人:部门月度利润目标完成率60%,收入增长、管理人数规模等拓展指标30%,部门日常管理指标10%,设“否决项”; 部门成员:部门月度利润目标完成率40%,收入增长、管理人数规模等拓展指标以及事务办理指标55%,日常行为规范5%,设“否决项”。 (二)职能部门各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部门负责人:公司月度利润目标完成率20%,部门日常管理指标20%,其他管理指标占60%,设“否决项”; 部门成员:公司月度利润目标完成率占20%,事务办理指标75%,日常行为规范5%,设“否决项”。 第八条绩效数据:绩效考核有关的数据提供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准确的收集、汇总相关考核数据,于每月 20日前将数据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整理、 汇总后提交各主管副总、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考核评分:每月20日,由主管副总、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分,填写《月度绩效考核 评分表》,汇总绩效考核成绩报分管副总审核后交人力资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综合信息网控中心: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10〕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11〕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04〕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10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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