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

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

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处理

1、接报

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场。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清理无关人员。

2、丢失被盗现场调查

①勘察、记录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②了解记录有关时间、地点及接触人员、发现人员情况。

③了解保管押韵制度、措施、交接手续、丢失过程、丢失品种、数量、之情人情况。

④从管理角度查明原因,找出漏洞。

⑤配合专门机关侦破案件。

⑥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现场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投毒、中毒事故现场调查

①调查当事人和知情人,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发案的原因和现场目睹情况。

②收集残留物,寻找其他可疑物品。

③协助刑侦部门查破案件,提供管理情况和技术数据。

④了解保管、使用、运输、安全措施各方面详情,找出问题,研究改进工作。做好全面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写出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制度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制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易制爆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试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

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的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规则

第一条发现有人中毒或受其它伤害,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卫生所。

第二条救护人员佩戴好自身的防护器材,以两人为一组相互照顾,进入毒区抢救中毒者。如进入酸区,必须穿戴好防酸衣靴和手套。

第三条迅速将受害者抬到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处,解开领口、腰带,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清楚呼吸道异物,注意保暖, 毒物的性质和中毒的程度予以急救。

第四条受害者在塔、罐、容器内部中毒,如一时难以救出,应先给其带上防护面具,以防进一步中毒,再设法和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急救。第五条在发生多热中毒和伤害时,救护人员须听从当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处理机器、设备事故时,必须听从从车间意见,不得瞎指挥和擅自操作,以防事故扩大。

第六条在抢救工作中,救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自己使用防护器材情况,若感到身体不适和呼吸困难,空气瓶压力降到40公斤/平房厘米,应立即撤出毒区,有病者不准参加抢救。

第七条在救护骨折、烫伤患者时,应细心加以保护,用担架转移患者以免伤势加重,从空气中转移患者时,用救生带捆好,严防碰撞,摔伤。

第八条麻醉性、窒息性气体中毒时,若中毒者已经停止呼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强制输氧,不得中断,直至患者呼吸恢复正常,或经医生确认死亡方可停止。

第九条对氨气、氯气、硫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刺激性毒物中毒时,除电击式外的停止呼吸外,一般情况禁止施行人工呼吸,只能给予输氧,并尽快送医院处理。

第十条对于呼吸转弱和面色青紫的缺氧患者,应迅速给予自主输氧,一氧化碳中毒者,最好给予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并应予以较长时间的自主输氧。

第十一条当眼镜、皮肤为液体酸、碱、氨水等引起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水冲洗,但被浓硫酸灼伤时,且不可用水直接冲洗,应迅速将酸液擦去再用大量水冲洗,以免发热过大,引起更大的痛苦。

第十二条当苛性碱溅入眼内时,要用3%的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净水冲洗,当酸类物质溅入眼内时,要用4%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净水冲洗。

第十三条当眼镜被电弧光灼伤时,用纱布沾上硼酸水覆盖眼上再送到医院处理。

第十四条凡被液氨低沸点液态气体引起化学冻伤时,应立即送医院处理。

第十五条凡被蒸汽、热水、热油或热设备管道烫伤时的急救方法为:

1、一度烧伤:症状为皮肤发红,稍有发肿,可涂凡士林油或烫伤膏;

2、二度烧伤:皮肤起水泡,周围发红,有疼痛感,应防止弄破水泡防

止感染,可涂凡士林油和龙胆膏、烫伤膏,再用消毒纱布包扎伤口;

3、三度烧伤:皮肤上下组织完全坏死,形成感觉丧失,其周围发红疼痛形成水疮。禁止涂任何油类膏类,用碘酒或双氧水将周围健康皮肤施行消毒,复以纱布,并立即送医院医治。

第十六条抢救触电伤者,应先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的竹竿和干燥木棒等挑开电线,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伤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如同第三十二条所述。

第十七条抢救空中摔下及头部受打击而脑震荡,昏迷不醒者,应解开衣服,将头及上身稍置高处,而使仰卧,若脸色苍白时须使其头低下,头部施行冷敷法,若同时兼有创伤,骨折和脱臼,立即送医院治疗。第十八条抢救高温中暑者,应使其仰平卧于空气流通处,松开领口,腰带等处,使呼吸得以自有。并高置头部,频频挥扇送风于中暑者旁侧。使头部、胸部冷却(可用湿毛巾盖复面部)摩擦其上下肢。如停止呼吸,可施行人工呼吸,如以苏醒,可让患者多饮冷开水,防止心脏再次衰弱,醒而复眠,恐有生命危险,应注意监护。

第十九条抢救溺水假死者,须脱掉衣服,移置温暖处。如溺水者已大量吸水,可将其腹部俯卧于卷成圆形的被服上,将其腹部俯卧于抢救者的膝上,而使其上体向下而俯其头,用手掌扶溺水者额部,略抬其头,以拳轻轻捶背或以手掌自腰向背强力压迫,务必使其吐水,并立即使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进行急救。如同八条所述。

“五双”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

易制爆品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使用签批制度

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

2、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4、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5、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6、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7、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8、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xx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品管部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品管部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品管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品管部及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4 职责 4.1 品管部是负责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品管部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 4.2 生产技术部负责品管部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品管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品管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品管部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品管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品管部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品管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品管部负责联系环境保护部门,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三、生产、采购、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 采购部、仓库、车间。 四、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定。 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 2、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予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

4、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所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本上签名。 8、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理解报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仓库讨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10、充装时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易

最新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资料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易制爆管理规定范文

惠阳广晟化工有限公司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 号)和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 年版)规定,为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阳广晟化工有限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易制成爆炸品的化学品,包括强氧化剂,可/ 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公司内使用的化学品属易制爆化学品范畴的包括: 3.1 硝化纤维素(含30%乙醇固体)或30%的硝化棉溶解液 3.2 本公司实行硝化棉进厂立即溶解库存制度,强制要求所购固体硝化棉,按需求定量采购,进厂立即溶解成30%溶液来进行使用,半成品采用密封包装桶贮存,做成涂料产品后立即出厂销售,厂内硝化棉半成品溶液和硝基漆成品,在厂内的长期库存量不超过100公斤。 3.3 涂料用颜料铝粉浆(》35%矿物油)和铝粉 4. 职责和权限: 4.1 采购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及出入库管理。 4.2 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验收。 4.3 安全生产管理综合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 4.4 生产使用部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及使用安全。 4.5 所有存储、使用和管理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需在惠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备案。人员变更时由安全生产管理综合部代为变更备案。 5. 程序 5.1 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 5.1.1 使用部门填写“易制爆化学品采购申请表” ,从严申购,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制度,需经部门负责人、动力装备部负责人、采购部部负责人签字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购。 5.1.2 安全生产管理综合部应按政府要求,先到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购用证明,获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严防暴力恐怖分子利用化学原料配置爆炸物品制造恐怖事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国务院591号令)和公安部制定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的要求,针对公司经营的品种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所有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人员在经营制爆危险化学品时,首 先应严格遵守本公司所有各项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有关犯罪记录。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给市行政区内未依法取得市安监部门许 可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3、必须严格执行凭身份证购买化学品制度。销售时,销售人员必须查 验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购买人员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的,一律禁止向其销售。 4、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登记制度。必须建立 销售台账,销售时,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及所购买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日期(时间)、用途等情况,并连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存档,保存2年备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每月报送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存 档,以供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安监部门对销售情况、购买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选择委托取得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运 输、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存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查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储存备案证明,并查验所委托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委托,以保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的安全性。 7、督促、配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单位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的运输和储存设施和人员的管控,严格实行“双人双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收发记录存档保存。 8、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丢失、被盗、被抢的,有关人员和安 全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9、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丢失、被盗、被抢的,主要法人、总 经理等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等。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 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的公司。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 年版。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生产厂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严防暴力恐怖分子利用化学原料配置爆炸物品制造恐怖事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国务院591号令)和公安部制定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的要求,针对公司经营的品种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所有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人员在经营制爆危险化学品时,首先应 严格遵守本公司所有各项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有关犯罪记录。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给市行政区内未依法取得市安监部门许可的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3、必须严格执行凭身份证购买化学品制度。销售时,销售人员必须查验购 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购买人员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的,一律禁止向其销售。 4、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登记制度。必须建立销售 台账,销售时,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及所购买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日期(时间)、用途等情况,并连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存档,保存2年备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每月报送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存档,以 供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安监部门对销售情况、购买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选择委托取得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运输、储 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存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查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储存备案证明,并查验所委托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委托,以保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的安全性。 7、督促、配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单位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运 输和储存设施和人员的管控,严格实行“双人双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收发记录存档保存。 8、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丢失、被盗、被抢的,有关人员和安全管 理部门应当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9、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丢失、被盗、被抢的,主要法人、总经理 等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等。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 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

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 管理规定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浙江五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Q/WYKJ-G-AQ-027-2016 1. 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本公司易制爆化学品有:硝酸钠、乌洛托品、氯酸钠、双氧水、硝酸镍、硝酸锌、硝酸钙、氯酸钾、硝酸银、高锰酸钾 3. 内容与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运输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车(船)。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实施双人双锁。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盛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生产管理员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剩余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报废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2018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2018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程序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部门,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Purpose: 为了加强公司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此类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

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Scope: 适用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危化品处理及应急处理等安全管理过程。 3.名词定义Terms Definition: 3.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 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此类化学品必须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3.2【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种类见《易制 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 权责Accrual: 4.1企管中心环安部 4.1.1制订《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必要及时的修订。 4.1.2负责全厂使用的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MSDS审核、及使用部门的安全评估。 4.1.3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危害交流及应急防护知识培训。 4.2 采购中心 4.2.1负责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 合格并取得政府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4.2.2要求供应商必须将MSDS随采购的化学品一同(或在送货前)送至(传真)企管中心环安部文控 4.2.3负责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审核其资质,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生产许可证》,确保其资质内审批的经营范围和时效是合法的,并留存其复印件至企管中心环安部。 4.2.4负责对于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需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购 买备案证明》,并将备案证明交由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货运企业承运(条款可列入《环安协议》或各次采购合同中),禁止供货商通过快递的方式送货。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 4.3 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 4.3.1 负责各自区域、工序的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安全存储的日常管理。 4.3.2组织组织必要的培训,确保本部门员工具备相关操作技能,确保操作现场必须配备与化学品特性相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 3.1.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相关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3.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 3.2.1 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3.2.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实施双人双锁制度。 3.2.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

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2.4在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 3.2.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2.6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2.7要随时了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3.2.8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2.9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的进出,相关材料保存两年备查; 3.2.10 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上报给公安机关。 3.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3.3.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易制爆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要求,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防止易制爆化学品被制作成爆炸物品,我校特制定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3-2012)等有关规定,防止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校易制爆化学品按以下程序采购: 1.我校易制爆化学品统一由区公安局指定地点采购,并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储存、领用易制爆化学品。 2.学校定期对接触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员、教师进行政审,学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实验员要根椐易制爆化学品使用量编制采购计划交与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落实采购工作。 4.所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本校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采购手续。 三、管理 1.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学校后,总务处要指定人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实验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上签名。 2.易制爆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人双锁、双本台账,确保出入库台帐登记清

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爆化学品仓库。教务. 处负责人和实验员应每学期二次盘点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数量和库 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将盘点情况反馈给学校教学校长。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给教学校长,由教学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和实验管理员共同核查。如发现被盗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教师须开具易制爆化学品领用单(演示、学生实验单),向仓库领 用易制爆化学品。出库时实验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上签名。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两人才能领用出库,一人不可领用易制爆化学品。 4.教师领用易制爆化学品后,要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易制爆化学品无异常流失。 6.公示和落实易制爆化学品操作规程。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教务处负责人应落实公示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易制爆化学品使用人员(教师)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使用知识。 新登中学 月5年2016.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定义 易制爆化学品为收录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试剂 四、职责 4.1实验室主任 负责实验室化验分析用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 4.2实验室采购员 4.2.1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

4.2.2 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易制爆化学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每月汇总后上报技术部; 4.2.3采购新增易制爆化学品时,及时通知保卫部; 4.2.4 负责对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货台帐、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以便备查;负责在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3实验室技术部 4.3.1负责制订、修订公司级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3.2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在使用、储存、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3.3负责学校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3.4负责作业人员培训纪录等档案的管理。 4.3.5对实验室化验分析用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的使用和储存进行统一协调。 4.3.6对实验室化验分析用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的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指导。 4.3.7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修订实验室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类的应急救援措施与预案。 4.4实验室安全员

最新整理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操作流程资料讲解

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文档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 实验室各人员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易制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经常接触浓酸浓碱的人员应佩戴胶皮手套及工作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内饮食。 3.严禁用嘴尝试识别易制爆、易制毒及其他危险化学药品,如需用鼻子嗅,需将装有化学药品的器皿远离鼻子,用手轻轻扇动,闻气味即可,严禁用鼻子直接接触器皿。 4.用水稀释硫酸时,必须在耐热容器中操作,必须在容器内先注入水而后缓慢将浓硫酸注入容器内,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浓盐酸、浓硝酸具有挥发性,并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高氯酸具有强氧化性,因此在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和口罩,以免吸入酸性气体,灼伤呼吸道。若将盐酸、硝酸等其它酸性危险化学品溅在皮肤上时,要立即用大量流动性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 5.甲苯是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易挥发液体,易燃,其蒸汽有毒,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故操作时要注意佩戴安全防毒面罩,避免其与明火直接接触。 6.丙酮易挥发,有特殊性辛辣气味,人体吸入后可引起头痛,支气管炎等症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操作时应避免接触明火,并佩戴防毒口罩和手套。 7.高锰酸钾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实验时应佩戴橡胶手套以作防护。其见光易分解,避光保存于阴凉处,严禁与易燃物、金属粉末、还原剂、硫、磷等同放。 8.操作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或粉尘的操作,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柜内进行。 9.手上有伤口,不准沾染与操作危险化学品. 10.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将实验试剂及实验室整理完毕后方可离开实验场所。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 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 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处理 1、接报 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场。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清理无关人员。 2、丢失被盗现场调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015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015

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 发布

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 年版。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生产厂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样本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 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 并根据易制 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 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 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 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 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 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 堆垛, 间距符合有关规定, 不得超量储存; 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 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④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 并做到账目清楚, 帐物相符。 ⑤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 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 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⑥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 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 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 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 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 要严格出入制度,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 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 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 才能上岗操作。 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处理 1、接报 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 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 场。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 清理无关人员。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浙江五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Q/WYKJ-G-AQ-027-2016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2.3 本公司易制爆化学品有:硝酸钠、乌洛托品、氯酸钠、双氧水、硝酸镍、硝酸锌、硝酸钙、氯酸钾、硝酸银、高锰酸钾 3.内容与要求 3.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3.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3.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3.2.2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运输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车 (船)。 3.2.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3.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3.3.1 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3.3.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实施双人双锁。 3.3.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3.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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