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制度

芦花镇寺庙管理制度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属地政府的领导和各级政府民宗、文物、园林、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指导。

2.寺庙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众自己管理;在教内,寺庙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3.寺庙是僧人修学、寺管会主任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庙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4.寺管会主任,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寺管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除特殊情况外,寺管会成员一般不宜兼任。

5.寺庙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的佛教基本教义水平及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

6.佛教活动须在寺庙举行,寺庙举行重大的宗教活动,须向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及佛教协会汇报。寺庙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7. 寺庙应安排时间,建立制度,组织僧人学习宪法和法

律,学习时事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爱国守法观念。

8. 寺庙可以接受信徒自愿的布施(包括佛事收入),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向信徒勒捐。寺庙应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向寺庙摊派财物。

9.寺庙在涉外活动中坚持爱国爱教、独立自主的原则。寺庙原则上不聘请外国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的佛教界人士担任职务或名誉职务。

10. 寺庙文物,包括经像、法器、供具、古建、碑碣、灵塔、壁画以及字画古玩等,均应登记造册,确定级别,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有重大价值的文物,应采取特殊措施,避免香火薰染和人为损坏。

11. 寺庙的文物、树木等属寺庙经管,不接受任何单位占用。

12.寺庙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帐目,接受大众监督。 13.寺庙根据国家治安条例,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寺庙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寺院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人员寺规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把本寺的事情办好。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威仪不整、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石鼓山岩泉寺理事会

香客注意事项 1、不要穿着短裙、短裤、露背、露脐的衣服、剪奇怪发型、染奇怪头发、化浓妆进寺烧香;宽领、短衣、低腰裤也最好不要穿,以免在礼佛时露出不雅之态。 2、不要在寺庙内抽烟、嬉笑、拍照摄影、说对佛菩萨不敬的言语。 3、进寺院门,游客进寺院门应尽量走两边,走右边门先迈右脚,走左边门先迈左脚,不要跨中间门槛,更不可站在或坐在门槛上,那是对佛和菩萨的不敬。 4、跪拜礼佛的规范动作:游人,香客先要将身上背的,手里提的包放在旁边,然后在佛像前两边的蒲团上跪拜(中间蒲团是留给出家师傅们跪拜的),先右手抚住蒲团中心,左手前伸,右手并齐,然后双手掌心反向上观想托着佛足,头叩下的位置在两臂之间,蒲团正中心的位置,抬头时翻掌向下,回收两手,左手先起右手伏蒲团,起身,再合十再拜。 5、香客上香以心诚为主,烧香时见香不着不能用嘴吹,不着时占点烛油再点。上香前要平举香与眉心齐高,可以冲四方礼拜,也可以只对佛的方向礼拜。香要尽量插端正,不能随便一扔。 6、寺院里可能随缘吃素斋,入斋者应自觉在佛堂功德箱内投入一些香火钱,以示乐施的诚意。 7、举止有礼 在寺院中见到僧尼,要合十施礼,经堂法器,香案蜡烛,供品不可随意乱动。 8、注意寺庙的环境卫生,在指定地点燃放花炮,注意安全。

寺庙实施方案

2010年寺庙法治宣传实施方案 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乡进一步完成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寺庙,管理好各项工作,使之服从并服务于我乡经济建设,保证全乡政治稳定、经济建设顺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稳控、宣传、摸底调查、清理整顿等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现将2010年宗教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五” 普法规划,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健全专卷 2010年我乡将遵照县委、县府、县统战部、县宗教局的安排部 置,把统战宗教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治理寺庙,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乡在年初集中整顿扎拉寺的寺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专卷。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全局抓起,建立了我乡民族工作结构,重视和支持了民族工作, 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稳控工作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民族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乡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搞稳控,切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稳控工作,要求全乡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不离岗、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与村级“四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到各辖区内生产生活情况及内部思想动态。要做到决不让局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阻碍我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步伐;决不能因此分散我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影响我们抓发展的良好势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 四、宣传工作 我乡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特成立宣传工作组,加强宣传教育和正 面引导,向广大群众及寺庙僧尼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惠民富民”政策,使他们体会到党的关爱并对党的恩泽心存感激。同时,乡党委政府按照层层分工的形式要求各包村干部下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挨家逐户的了解群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长期的思想教育,本乡牧民群众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摸底调查

寺院僧人管理制度

寺院僧人管理制度 天祝藏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制度探究 ——以天堂寺为例 【摘要】寺院是传播佛教文化的中心,藏传佛教文化的传承发扬 取决于藏传寺院的兴盛与否。而天堂寺在华锐地区的建立与繁荣,是藏传佛教在华锐地区更好的传播。因此本文以天堂寺为例,文中就其天堂寺的的建立及寺院改为格鲁派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入寺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寺院管理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就其这种改变总结出了新时期寺院管理特点,为新时期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和藏传佛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制度 提供实践和理论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藏传佛教;格鲁派;天堂寺;寺院管理 史书记载:“藏传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后与古代藏族文化相交融 而发展起来的一个佛教支派。公元7世纪左右,佛教从印度和汉地传 入西藏,经过与传统苯教的长期冲突、融合,逐步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佛教在西藏地方势力的支持下,先后形成宁玛、萨迦、噶举、格鲁等众多派别,开始在全国各地弘扬佛法。宋、元年间,藏传佛教宁玛、萨迦、噶举等派先后在甘肃藏区及藏区边缘地区也开始弘

法,创建了自己的寺院。”表,其对天祝藏区的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天堂县志记载:“天堂寺,藏语称却典堂扎西达吉琅,汉意为宝塔滩吉祥兴旺洲,是天祝藏区的第一大寺院。寺址在县南90多公里的天堂乡,其前身是唐宪宗(806—822年)时所建的藏族苯教寺院,当时称阳庄(臃肿)寺。”500年后,到元至正十二年(1360年),臧传佛教噶举派噶玛噶举第四世黑帽系活佛噶玛·若贝多吉(1304—1383年)进京路过此地,接受当地群众的要求,降伏大通河中的“毒龙”,在扎西滩建镇龙塔108座,遂得名“却典堂”,意为宝塔滩。明、清是音译为“朝天堂”(藏语却典堂之转音)寺,后直称“天堂寺”沿用至今。自噶玛大师建塔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黑帽系便在此兴盛起来。古老的苯教寺院逐步转变为藏传佛 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多识活佛著:《天堂寺志》,天祝县教育出版社,xx年7月第一版,第40页① [1]而在天祝藏族自治县的天堂寺建立,更是藏传佛教在天祝藏区的发展的代 教的噶举派佛教寺院,此后噶举派噶玛噶举红帽系也在大通河南岸建琼檫寺,与黑帽竞相弘法。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篇一:寺院制度 东初寺“两务”公开办法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东初寺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 (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物以及耕地、草尝牲畜的均属寺院资产。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最新)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把本寺的事情办好。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 威仪不整、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仓库的管理和制度 1、仓库管理员须深信因果,了知此岗位责任,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商品、结缘品、耗用品及其他常住物品。 2、所有到库商品必须即时验收,出具入库手续。 3、所有商品的存放要有条理,分类保管,库房保持干净、整洁。 4、流通处所领商品必须凭领料单出库。 5、所有结缘商品必须凭手续支取,手续要有师父签字方可生效。

寺庙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制度V1.0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立景区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对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岗位职责 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德箱、功德薄等收入; 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的财物安全及游客秩序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景区管理者沟通汇报; 景区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尽力配合寺庙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寺庙收入统计交接程序 寺庙内的香火收入管理,与公司制定的出入库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相匹配,香火的采买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制度,由寺庙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经景区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由景区库管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相关手续。香火收入由寺庙管理员收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交接入账(交接时间以每半月为准,亦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及时沟通确定时间); 寺庙的功德箱,寺庙管理员和景区指定的专人各保管一把钥匙,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其收入一般每月收取一次为宜,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财务部确定,法定长假等收入高峰期,可根据情况及时收入并交接入账; 功德薄收入应于行善游客当面记录,游客确认无误后署名,每月由财务部与寺庙管理员进行交接入账。 第五条香火库存管理 寺庙管理员与库房管理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香火库存量的盘点核对,确保香火收入账目与库存香火数量一致。 第六条游客秩序维护 寺庙管理员有义务协助景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游客秩序进行协调帮助。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 管理办法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1993年10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代表会议经过) 前言 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院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道风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有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

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 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

寺庙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汇编

治安管理制度 一、根据《某事务条例》、《中华人民某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制订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X设施。 四、本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确保参加某活动信众安全,防止破坏和被盗等某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须经寺院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某活动,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某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大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X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某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东初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制订有关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某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X 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某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并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防X措施,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全因素。 五、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其应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台帐工作。 七、组织僧众、职工、临时工学习,讨论有关消防安全条例规

寺庙的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制度80 汉中绿色田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寺庙管理制度V1.0;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第三条岗位职责;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景区其他岗位工 汉中绿色田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寺庙管理制度V1.0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立景区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对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岗位职责

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德箱、功德薄等收入; 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的财物安全及游客秩序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景区管理者沟通汇报; 景区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尽力配合寺庙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寺庙收入统计交接程序 寺庙内的香火收入管理,与公司制定的出入库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相匹配,香火的采买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制度,由寺庙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经景区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由景区库管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相关手续。香火收入由寺庙管理员收取,定期与公司财 汉中绿色田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务部门进行交接入账(交接时间以每半月为准,亦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及时沟通确定时间); 寺庙的功德箱,寺庙管理员和景区指定的专人各保管一把钥匙,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其收入一般每月收取一次为宜,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财务部确定,法定长假等收入高峰期,可根据情况及时收入并交接入账; 功德薄收入应于行善游客当面记录,游客确认无误后署名,每月由财务部与寺庙管理员进行交接入账。 第五条香火库存管理

寺院的财务管理-新版.pdf

关于寺院的财务管理 寺院管理 2009-07-04 08:39 阅读148 评论0 赵朴初会长今年2月在中国佛教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级佛教协会工作座 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国佛教为社会主义服务取得的重大成绩之后提出“佛教内部还存在着忧患”、“突出表现为信仰淡薄,道风不正,戒律松弛,学修不讲,追逐名利,这 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维护佛教纯洁,保持道场清净,坚持正信正行,制 止社会不良之风的侵袭”。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法师来湖南省佛协主持工作还不到一 年,就作了大量的工作,效果很好,改变了湖南佛教的面貌,僧众的宗教生活走上正轨,佛 教刊物《正法眼》已经发行,寺院执事进修班第二期即将结业,培养了爱国爱教的管理人才 和研究骨干,促进了佛教事业的发展。我在中国佛教协会做佛教财务管理工作四十多年,成 为高级会计师。我很荣幸受湖南省佛教协会的邀请,写湖南省佛教协会执事进修班讲稿,提 供参考意见,乞望有助于寺院财务管理。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拜金主义,亨乐腐化思想造成道风败坏,沾污了佛教的声誉,违反了佛教的法规,少数佛教内部人员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严格损害佛教的利益, 是寺院财务管理混乱造成的。 寺院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基础,寺院财务搞的好坏,直接影响佛教事业的)1:展,影响教徒的生活和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此,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81)178号文件和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都作了“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经 济民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现行财务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结合寺院的特点,对如何进行寺院财务管理作简要的阐述: 第一:加强寺院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寺院财务管理必须贯彻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这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有悠 久的历史。 例如:我国最早的会计档案,已经发现了唐朝的档案。苏州大学历史系将卫荣在《档案 工作》1990午七期撰文介绍,经中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从三、四万件(确切数字无法统训,,有的尚在整理之中)的唐代档案文献中,整理数十件唐代会计文书,这是我国现在最早的会 计档案,(大多为纸的)原件主要有: l、开元九年(721)年于阗(填)某寺支出簿; 2、斯坦文书五七五三号口口寺硙(畏)课等帐; 3、斯坦文书四七八二号乾元年间口口寺则:物收支帐目; 4、中和四年(884年)正月沙州上座比丘口园等会计牒; 5、后唐敦煌寺院三件寺院三件会议文书等等。 其中8至13件系法国人伯希和窃走的一组较完整的会计文书,现藏法国巴黎国立图书 馆。 宋朝比较软弱,有西夏、辽金的军事压力,面临强敌,时刻都有覆灭的危险。朝廷为了 巩固它的江山,对国内进行整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帐、证、实、核算的规范化,以 巩固它的统制,宋以前的帐,用骨、竹、木、帛及部分用纸。因此,必然影响寺院财务管理。 元朝德辉法师编写的《百丈清规》,对寺院则务加强管理,是长期延续和积累起来的经 验总结。当时有财务副司、库头、库司、司帐等是掌管常住钱、粮、布生活用品的,有进行 系统核算的组织领导,相当于现在的会计主管,会计人员、出纳、保管员等各司其职。并有

近代佛教寺院职务

近代的各职班首执事: (1)寺务行政方面: 监院一位.或数位.他是职掌全寺内外寺务行政.旧制称为寺主.他与维那.首座.为丛林三纲职司之一.监院俗称叫作[当家师".如为二位.便分内当家与外当家.三四五位.便分大当家二当家等等.分别管内管外.管钱管账各等职务.如果是小丛林.大多都只有一位. 副寺一位.或数位.他等于副当家.分理监院的事务.并执掌财务和山林田产.旧制副寺十日一算费用.记之纸端者.谓之旬单. (2)经济财务方面: 库头一位.或数位.旧制此即副寺的职称.又称谓[都仓".掌出纳之役.他执掌储藏应用物品.和食粮食物财务等事.又等于现代的仓库主管.俗称[库头师".所有储藏农食等物.都应负保管.保养.防护.晒洗等责任.据<清规>记载:[其上下库子.须择有心力.能书算.守己廉谨者为之."又云:[副寺者.古规曰库头.今诸寺谓柜头.北方称财帛.其实皆一职也." (3)监察方面: 都监一位.旧制称为[都寺".别名[都管".他负责监察寺务行政.经济.人事等事.大多任此职者.都聘请前任监院任之.后世把这一职务.也有变成了闲曹.等于政府的升迁.同时又相似降职.旧制它的职位.在监院之上.因都总诸临寺故名[都监".又叫作[都总".又叫[都守". (4)应接及外务方面: 知客一位或二三位.旧制又统称谓[典宾".[知浴".[知库".[知殿"等.他对外执掌待客应酬.负责交际等事务.并接受替人念经作佛事等事.如为两位.便分别叫作大知客.二知客.所以知客师一席.又等于是外当家.或副寺.每日来往的收入.到了晚上.便统计交与库房.库房存款有余.便交方丈处理.现代便有转存于银行的.而且必须选拔德威并济.才能干练的担任.每每注重修持节操的.便推辞避免这个位置.但遇无其他适当人选.又必须为了常住.而发心担任之.等于为了大众必要.愿来跳火坑一样. 照客二位或数位.旧制称为[请客侍者".或[客头行者".隶属于知客之下.辅助知客.听其指挥作事.亦有选青年沙弥.聪明伶俐者任之. (5)教育方面: 首座一位.旧制也有称谓[座元".乃僧堂的元首之意.与监寺.维那.统称为三纲之 一.他辅助和尚弘宗说法.大多是诸方公认的善知识.或在和尚的得法弟子中选有高深造就者任之.同时也可作和尚的储贰.他可代住持秉佛子上法座.开示大众.旧制和前堂首座.后堂首座.东藏主.书记.又称[秉拂五头首".为各有秉拂之资格者.故又统称作[秉指寮".旧制有前堂首座.后堂首座.立僧首座.名德首座.却来首座等各项分别职司. 堂主.后堂.西堂.都可以请一位或数位任之.旧制的[堂主"是一通名.例如水陆堂主.罗汉堂主.延寿堂主.都自各守一堂.虽然叫作堂主.并非如后代的专指禅堂的堂主.这里所称的.都是属于专管禅堂清修的堂主.旧制称[方丈和尚".也有便称为[堂头和尚".堂主乃主持僧众实地修行的禅堂指导者.同时亦可代理和尚说法.所以后世便把堂主说法.也叫作[小参".堂主必须选有真实修持.有实际学问修养者任之.近代的制度.堂主进升为后堂.后堂进升为西堂.两堂进升为首座.首座可以代理和尚上殿.过堂.说法等事务.堂主们年老退职闲居.便可以不问寺务了. 禅堂内.又有监香.悦众.及单头等职司.旧制单头又称为[寮长".也叫作[席头". 书记一位.或数位.他执掌文墨.等于行政机关的秘书长.凡有关于寺务的文牍.都由他职掌.旧制写作佛事文书例如疏启一类.多采用用六字句的骈文体.这个职位.后代又改变有[写法书记"的名称.他等于中国古代帝王左右的史官.所谓[左史记行.右史记言"一样.他集二者于一身.书写记载住持和尚的说法的法语和言行.故须选善于文翰者任之.又有把这个职位.用作犒赏劳职之用.选拔清众当中.有多年苦行的任之.使他得到一个独居静处的寮房.书记可进升为堂主.旧制也又有称为[记室"的. (6)纪纲司法方面: 维那一位.乃全寺三纲之一.与监院.首席并列为上首.纲即纲维之意.就是纲领寺内维持佛寺者.禅宗与律宗.都称[维那".教宗便称谓[都维那".旧制又别称为次第.知事.悦众.寺护等名.其实.[维那"一辞.实在出于律部的名称.<僧史略>谓:[东西域知事僧.总曰羯磨陀那(即梵语羯磨师之别译).译为知事.亦曰悦众.谓知其事.悦其众也."大凡诵经诵律.举行佛事.都由他领头.或僧众犯戒.触犯丛林清规.也由他执行.如摈斥出院等(戒律叫[斥逐作摈".丛林术

寺庙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治安管理制度 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制订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确保参加宗教活动信众安全,防止破坏和被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须经寺院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大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制订有关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以“水主管,水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并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因素。 五、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其应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台帐工作。 七、组织僧众、职工、临时工学习,讨论有关消防安全条例规定、文件及消防安全知识。

宗教活动场所八项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主要指其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各类设施、土地、文物、企业资产,门票收入,各类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拥有的资产和收入。 2、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3、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财产管理组织,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内的各类财产。 4、购置重大物品由场所管理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5、财产管理要求帐、物分管,财产帐册、实物分别有两人负责管理,定期核实。 6、场所内购置的物品,应与财产管理人员核对后方能入库,并登记造册。 7、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必须逐件编号、登记造册。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制度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1、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安全消防小组,小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场所内要确定长期值班或轮流值班人员。 2、宗教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消防小组人员要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3、宗教活动场所严禁随意堆放易燃物品,场所内因宗教活动使用明火时,必须指定地点,必须专人看管。 4、经常或定期检查火险隐患、电器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鉴定、更换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工作台账。 5、自觉接受安全、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安全、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6、宗教活动场所内如有被盗、失火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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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寺院的财务管 理

关于寺院的财务管理 寺院管理2009-07-0408:39阅读148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赵朴初会长今年2月在中国佛教协会六届壹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级佛教协会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国佛教为社会主义服务取得的重大成绩之后提出“佛教内部仍存在着忧患”、“突出表现为信仰淡薄,道风不正,戒律松弛,学修不讲,追逐名利,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维护佛教纯洁,保持道场清净,坚持正信正行,制止社会不良之风的侵袭”。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法师来湖南省佛协主持工作仍不到壹年,就作了大量的工作,效果很好,改变了湖南佛教的面貌,僧众的宗教生活走上正轨,佛教刊物《正法眼》已经发行,寺院执事进修班第二期即将结业,培养了爱国爱教的管理人才和研究骨干,促进了佛教事业的发展。我在中国佛教协会做佛教财务管理工作四十多年,成为高级会计师。我很荣幸受湖南省佛教协会的邀请,写湖南省佛教协会执事进修班讲稿,提供参考意见,乞望有助于寺院财务管理。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拜金主义,亨乐腐化思想造成道风败坏,沾污了佛教的声誉,违反了佛教的法规,少数佛教内部人员和社会上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严格损害佛教的利益,是寺院财务管理混乱造成的。 寺院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基础,寺院财务搞的好坏,直接影响佛教事业的)1:展,影响教徒的生活和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此,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81)178号文件和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都作了“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经济民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现行财务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寺院的特点,对如何进行寺院财务管理作简要的阐述: 第壹:加强寺院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壹、寺院财务管理必须贯彻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这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有悠久的历史。 例如:我国最早的会计档案,已经发现了唐朝的档案。苏州大学历史系将卫荣在《档案工作》1990午七期撰文介绍,经中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从三、四万件(确切数字无法统训‘,有的尚在整理之中)的唐代档案文献中,整理数十件唐代会计文书,这是我国当下最早的会计档案,(大多为纸的)原件主要有: l、开元九年(721)年于阗(填)某寺支出簿; 2、斯坦文书五七五三号口口寺硙(畏)课等帐; 3、斯坦文书四七八二号乾元年间口口寺则:物收支帐目; 4、中和四年(884年)正月沙州上座比丘口园等会计牒; 5、后唐敦煌寺院三件寺院三件会议文书等等。 其中8至13件系法国人伯希和窃走的壹组较完整的会计文书,现藏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 宋朝比较软弱,有西夏、辽金的军事压力,面临强敌,时刻都有覆灭的危险。朝廷为了巩固它的江山,对国内进行整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帐、证、实、核算的规范化,以巩固它的统制,宋以前的帐,用骨、竹、木、帛及部分用纸。因此,必然影响寺院财务管理。

寺庙年度工作总结

寺庙年度工作总结 xx年XX镇寺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统战部、县民宗局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和谐寺庙工作上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了加强我镇辖区内寺庙的管理工作,我镇不断加强对寺庙僧尼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寺庙僧尼自我管理的自觉性,一是形成了由广大僧尼自己给自己定制度、立规矩,自己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各项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把制度作用延伸到了寺院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三是经过僧尼讨论和上级指点,加深了广大僧尼对各项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四是总结过去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定、制度的得失经验,在制度的制定上较好地实现了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五是明确了镇政府管理与寺院内部管理的关系,在具体操作中,落实了责任到人。 建立了“三项机制”,实现了“四个目标”、“一个责任”落实了民管会民主管理下的主任责任制,其他成员协助主任分别负责的寺院民主管理“两项工作”。 在创建和谐寺庙工作中,我镇一是狠抓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僧尼的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解决寺庙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寺庙僧尼排忧解难;三是建立 __

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管理机制;四是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制定了民管会民主管理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信教群众脱贫致富为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消 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 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高举民族团结旗帜,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在寺庙管理工作中,我镇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寺庙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寺庙管理。二是明确了镇寺庙工作分管领导和一名民宗干事。三是加强对寺庙僧尼的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xx年以来共 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并完善了寺庙僧尼管理制度。四是为 了加强寺庙文物管理工作,我镇出资1.5万元为日喀寺安装防盗门窗。五是为了安定寺庙僧尼,我镇联系各有林业资源的村庄为寺庙解决了 3车柴火。六是为了广大信教群众及日喀寺僧侣的交通安全,我镇联系相关部位,争取资金20万元修建了日喀寺公路,目前该工程已经 完工。七是为解决日喀寺僧宿的危房改造,我镇组织干部职工为寺庙捐款1.1万元。八是加强寺庙在各大节日和各种维稳敏感期内的值班安排。九是为了加强寺庙消防安全,我镇还为寺庙配备了消防设施。 XX镇人民政府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篇一:寺院制度 XX乡寺院“两务”公开办法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 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 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 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 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XX寺寺院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 (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物以及耕地、草尝牲畜的均属寺院资产。

寺院的组织、管理体系

寺院的组织、管理体系 核心提示:1.道场行事道场是修学佛道的所在,负有接引信众学佛的使命;在此前提之下,僧团必先健全,始能发挥弘法度众的功能。是以道场日常行事中,除了举办法会、庆典,其他如禅七、佛七、朝山、讲座,乃至现代的佛学会考、短期出家、夏令营、讲习会等各种活动,提供信徒闻法共修以外,更有许多重要的寺务行政,从中可以看出僧... 1.道场行事 道场是修学佛道的所在,负有接引信众学佛的使命;在此前提之下,僧团必先健全,始能发挥弘法度众的功能。是以道场日常行事中,除了举办法会、庆典,其他如禅七、佛七、朝山、讲座,乃至现代的佛学会考、短期出家、夏令营、讲习会等各种活动,提供信徒闻法共修以外,更有许多重要的寺务行政,从中可以看出僧团的组织严谨,制度健全,十分合乎现代化的管理学。 过去丛林在人事方面有所谓“四十八单”职事,四十八单又分为“序职”、“列职”。序职代表的是道德、学问、阶位,大都是老成持重,长于道德修行者担任,虽然有名、有职,但无实权,譬如军队的上将、上校等;“列职”,代表的是行政能力,是职务,譬如团长、总司令等,握有实权。 丛林的“序职”,包括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悦众、知藏、祖侍、烧香、记录、参头等;“列职”分别为都监、监院、副寺、维那、知客、纠察、典座、衣钵、汤药、庄主、化主、寮元等。大部份僧众有了序职以后,又领有一份职务,正如军中所谓的上将总司令、上校营长等,亦即序职、列职兼具。 此外,也有专于一务者,如:饭头、水头、菜头、粥头、门头、净头、园头、鼓头、茶头等,这些行单不需要序职即可担任。因此,四十八单职事不一定是四十八个人,有时一人兼具序、列职;有时一个职务有多人负责,例如序职的堂主,多则十几人,少则七、八位,而书记则有三、五十,乃至百位之多,愈多表示寺院愈大。 序职代表资格、身分、地位,除非违犯清规,否则如同国家颁授的少将、中将等阶位,是终身荣誉,永远保留,然而职务(列职)则可随时因所需而异动,有其一定的任期。 丛林的任期制度,对于人才的养成与流通有很大的助益。每年一到“期头期尾”职务调动时,凡任期圆满者,必须分别向大和尚或客堂请辞,经过大和尚邀约全山长老开会安排后,完成“请职圆职”的新任命。而住持和尚也有一定的任期,因此晋山住持、传法传贤也是丛林重要的行事与典范。

寺庙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寺庙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治安管理制度 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制订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确保参加宗教活动信众安全,防止破坏和被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须经寺院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大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制订有关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以“水主管,水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并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因素。 五、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其应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台帐工作。

宗教知识

178.对佛道教组织实行领导应注意哪些问题? 179.如何处理信教群众自发修建的寺院? 180.以开发旅游、发展经济为目的修建的寺庙应如何处理?181.对非宗教组织乱建寺院和露天大佛有什么政策规定? 182.佛教界对非宗教部门乱建寺院大佛应持什么态度? 183.非宗教团体修建的寺院聘请僧人住寺并从事宗教活动怎么办?184.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的房产及土地如何登记? 185.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时要收取哪些费用? 186.宗教活动场所每年应向县级统战部(县宗教事务局)交纳管理费吗? 187.寺院使用的房屋和土地能享受免税待遇吗? 188.未经批准新建的寺院能进行宗教活动吗? 189.未经批准新建成的规模寺院如何处理? 190.未经批准新建成的露天佛像如何处理? 191.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近几年来建成的为数众多的农村小庙?192.为什么对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要进行专项治理? 193.对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要进行专项治理是否意味着宗教政策收紧了? 194.在专项治理中对农村新建成的众多小庙是否要一律拆毁? 195.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的佛道教寺观,可以收取信徒的布施、捐献和出售宗教用品吗? 196.寺院自行印刷流通经书和生产、经售宗教用品有什么政策规定?197.寺观的维修经费应如何筹措? 198.汉传佛教寺院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199.寺院的住持如何产生? 200.《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201.如何正确处理和对待佛像开光和方丈升座的活动? 202.住持道风不正的应如何处理?

203.如何处理年轻宗教教职人员同年老宗教教职人员的关系? 204.寺院僧人圆寂后的遗产,其俗家亲属能继承吗? 205.人民法院如何参照和依据佛教的传统习惯处理僧人的遗产纠纷? 206.寺院住持的职责是什么? 207.寺院的佛事活动如何按排? 208.要求出家须具备哪些条件? 209.汉传佛教寺院收徒有哪些规定? 210.汉传佛教寺院传戒有哪些规定? 211.中国佛教协会对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最新规定是什么?212.什么样的寺院能够具备传授三坛大戒的资格 213.传戒师承的条件和资格认定是什么? 214.受戒人员的资格如何审定? 215.违反《传戒管理办法》有什么处罚措施? 216.如何办理外国人和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来国内和内地求戒事宜? 217.住寺僧人如何管理? 218.寺院如何培养僧才? 219.寺院可以举办哪些自养事业? 220.寺院自产的香菇、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是否应交纳税款?221.寺院内可以设立商业网点吗? 222.寺院接收的布施和捐赠应如何使用? 223.佛教事业发展经费如何筹措? 224.寺院在涉外活动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225.寺院如何做好文物保护与园林管理? 226.寺院可以承包、租赁、合资、实行股份制吗? 227.如何建立寺院的财务制度? 228.如何管好寺院的资产? 229.怎样做好寺院的治安与消防工作? 230.《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有几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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