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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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论文:

论温州信贷危机

内容摘要:温州信贷危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经济形成了动荡的局面。政府必须制定相对的经济政策,挽救温州的信贷危机,维护社会的经济稳定的局面。管理和制约混乱的民间借贷市场,通过正规的信贷机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有序的发展。而这一次,温州信贷危机,也给了温州人乃至全国人民敲响了警钟。唯有踏踏实实的实业才能保证个人利益稳定的增加,一意孤行的投机的行为,最终只能给自己和国家造成巨大的伤害。

关键字:温州模式信贷危机经济发展

常说温州人是中国的“犹太人”,个个精明过人,精于投资,温州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温州经济发展速度在中国也是名列前矛。一直有民间资本“晴雨表”之称的温州,现今正经历一场罕见的民间金融“风暴潮”。从今年3月起,温州已经陆陆续续发生企业老板失踪、公司破产、员工讨薪事件的事情。这是一场由民间借贷风险传导至实业的危机正在爆发,影响深远。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导致了这场严重的信贷危机呢?

(一)、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仍然极为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国际金融危机四伏,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各国经济不景气,粮食、石油、天然气等价格持续上涨。改革开放,温州走向了对外交往的前列,温州对外交往频繁。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也是温州中小企业迅猛发展的温床。然而面对严峻的国际经济环境,这些长期依赖对外交易的温州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困境。不景气的国际经济,导致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对外订单减少,对应收入也是减少。这样对这些中小企业是沉重的打击。

(二)、不容乐观的国内经济环境。从国内看,虽然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国际环境好,但面临的挑战也不少。主要是物价上涨比较快、通胀预期增强,房地产

市场过热发展,多数城市房价还在不断上涨,国家宏观调控一直处于较大压力之中。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的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温州这些原本依赖中低端产品生存发展的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导致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许多企业甚至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只能借贷度日。

(三)温州人的盲目自信的投资。改革开放一直以来,温州人出色的预判力,高瞻远瞩的目光,富有拼搏创新精神的他们。总是走在社会发展的前列,各种实业、投资总能收到很好的效果,更是因此取得了很多利益收益。这样的长期成功,温州人自信心无比的膨胀。以至于他们过于可定自己的能力,越来越敢于投资,就是这种盲目的自信,一定程度上导演了这场危机。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金融环境,温州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已必须通过资金的借贷,来维持生存与发展。这里所说的借贷指的是非正规的信贷,即不通过银行的借贷。

为什么温州的中小企业不通过正规的银行借贷呢?这里有若干原因: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地方的非正规金融体系像温州这样根深蒂固。作为民营企业的摇篮,温州的制造业规模小、分散经营的特点,导致了温州的制造业和正规的国有银行缺乏互信。而国有银行等正规信贷,信贷手续繁琐,灵活性、周转性较差,故此,正规的银行信贷不是温州制造业企业主的首选。非银行信贷,资本来自民间各团体、个人的融资,虽然资金来源方面不是很透明,但是方便,周期短,灵活性强,特别是灵活性较强的优势明显,特别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能解决实际的问题。加上长期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建立较为互信的系统。随着这二三十年的发展,这种民间信贷体质也日益完善,趋向正规化、合法化,各种“担保公司”相继成立,形成规模化了。民间信贷也成了温州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最主要的链条。

那么,温州的信贷危机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与当今的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紧密联系的。

改革开放初期,具有改革创新的意识温州人,敏锐的发现了机遇,率先崛起。勤劳、富有勇敢拼搏精神的温州人创办了若干中小企业,率先实现了富裕,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温州人也发觉,实业积累是缓慢的。而后,最近十来年,温州人又发现了另一个商机,他们带着积累的资本,进行各种的投资,温州的炒房团闻名内外,更是迅速挣了个是盆满钵满。他们的资本又是进一步的增加了,这

也坚定了他们投资的信心,忽视了实业发展。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往往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机构贷款,继续追加投资。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黄金白银等期货一片“繁荣”,温州人就把更多的钱投入其中。他们已经做好了“黄金帝国”的美梦。

然而,国内外经济都是不景气,政府为了稳定国家的经济,防止房地产泡沫经济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也制定了许多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这样就限制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的干预下,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果不其然繁荣的局面有所下降。而此时,国家经济手段实施,银行信贷收缩政策,这样通过银行信贷的资金渠道减弱了。资本大力投入在期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温州人,资金被套现或者亏损严重,开始大规模进行借贷,更多的只能是转向民间借贷。在供求矛盾的影响下,高利贷的利息也更是水涨船高。有的企业更是借新高利贷偿还旧债,陷入了周而复始的循环,艰难的维持着市场的表面的繁荣。于是乎这种信贷方式,演化成金融传销的炒钱活动,大家都在做着黄金王国的美梦。殊不知,这个金字塔尖摇摇欲坠。

今朝,梦碎了,神话也随之破灭了。房地产市场冷却了,金银期货市场随之大跌了,处了金字塔尖的上头倒了,如同多米若骨牌一般,连锁效应。借债人跑了,人间蒸发一般,更有甚者选择了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场金融传销的击鼓传花游戏,也就随之中止了。巨额的高利贷资金链断裂了,于是,温州最大的金融信贷危机开始了。

这场危机没有胜利者,处于这个经济链条上的各端的人都是受害者,整个温州经济出现了震荡。据有关统计,自今年年初开始,已有90多位温州老板负债出走。无论是频发的老板路跑,抑或偶发的事主跳楼,都足以令人对温州高利贷乱象痛心疾首。

温州信贷危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经济形成了动荡的局面。政府有关部门为了稳定这一局面,着手制定政策,拯救危机的局面。有人说温州信贷危机是温州人贪婪所造成的,应当让他们自食其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救济。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偏颇的,是对国家经济不负责的说法。

首先,温州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初期,沿海率先开放,

经济走在时代的前列,迅猛发展,建立了一大批的早期企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如今现阶段,温州经济出现了问题,我们过不能坐视不理。那是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表现,是对历史的不负责的态度。同时,部分制约着整体的发展,温州经济动荡局面继续放任,会对我国整体的经济造成制约性的影响。

其次,温州危机在温州爆发了,而且愈演愈烈。然而温州危机又仅仅只限于温州地区么?温州的民企对实业缺乏兴趣而热衷于投机,其实全国其实地区也在纷纷效仿,民间信贷也是“蒸蒸日上”的局面,“温州模式”现象其实就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缩影。温州是中国经济最敏感的地方,温州信贷危机的爆发,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中国的经济环境在变糟。如果继续放任自由,最终只会在全国性的危机。挽救温州信贷危机,其实就是未雨绸缪,挽救中国的经济局面。

政府必须制定相对的经济政策,挽救温州的信贷危机,维护社会的经济稳定的局面。管理和制约混乱的民间借贷市场,通过正规的信贷机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有序的发展。

而这一次,温州信贷危机,也给了温州人乃至全国人民敲响了警钟。唯有踏踏实实的实业才能保证个人利益稳定的增加,一意孤行的投机的行为,最终只能给自己和国家造成巨大的伤害。

温州信贷危机给我们教训是宝贵的,我们应当汲取经验,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贡献。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内容摘要】证券市场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进程,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许多国家证券立法的宗旨之一,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国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国际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表现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资金以证券形式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在国际范围内的自由化,原来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成为世界性证券市场的一部分。①从证券市场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来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应该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金融品种和金融制度的国际化。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括这样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国发行证券和本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证券,也即证券筹资国际化;二是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证券和本国投资者购买外国证券,也即证券投资国际化;三是本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进出本国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向国外发展的有关规定,也即证券商及其业务的国际化。 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各国竞相建立创业板市场、各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大联盟。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有429家外国公司;纽约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国公司;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0%,外国公司的市值占全部上市公司市值的66%;其他市场外国公司的比例分别为阿姆斯特丹40%,布鲁塞尔42%,瑞士42%,新西兰34%。欧洲的巴黎、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三大交易所一直在寻求结盟;伦敦、法兰克福、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也在探讨合并;新加坡交易所与美国证交所的合作也在拟议之中。而中国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受整个国际形势的影响,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在B股的对内开放和证券投资基金业的逐步发展,现在加入WTO以后,这种国际化的进程必将大大加快。 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配置资金,使得资金稀缺者和投资市场稀缺者互通有无,从而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世界经济的共同繁荣。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需要严格和有效的立法和监管,从而避免盲目开放市场损害国家的金融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国际化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是一国证券立法和证券市场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交易的复杂性和证券欺诈的隐蔽性都在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要求就显得更为迫切。本文所称的中小投资者,既包括上市公司中的中小股东,也包括证券市场中的中小股民,采取比较广义的概念。 (一)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性 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是证券市场的生命之源。实际上一个股市是否能有持久的活力,是否能实现配置社会资源的功效,主要是看中小投资者是否活跃。②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 ①王开国着:《中国证券市场跨世纪发展思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5页 ②陆郑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关法律制度的思考”,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9期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 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 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

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2、章程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我国将上述登记合并进行(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九、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的情形都有哪些 变更登记:合并、分立、增撤分支机构、住所变更、登记事项变更等(办理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依法被撤销、破产、解散等。(办理注销登记) 十、市场规制体系中的法律规制体系是指什么市场规制法的调整范围包括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归属 法律规则体系是由市场主体法、市场交易法、市场规制法和市场监管法四个子系统所构成。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范围包括:1、市场竞争关系2、产品质量关系3、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4、价格关系5、广告管理关系6、计量关系与标准化关系

90后的创业案例

90后的创业案例 高学历、有想法、有能力的青年们,越来越多投入传统行业中门槛较低的“勤行”,开始对中国几千年来蔑视“引车卖浆之流”的 陈旧观念进行颠覆——这是餐饮创投领域激动人心的趋势,年轻创 业者们与互联网相结合,正在带来变革,激发创意。 曲博:“叫个鸭子”以后会成为一个外卖品牌 曲博认为,好品牌、好产品、好服务,这就是他们理解的互联网思维。 我在百度负责大事件及节日营销,在世界杯前期我们做了很多市场调研,因为一直在做人与服务的链接,当时就想策划一些跟人与 服务相关的活动,也了解了一些餐饮方面的市场。我有一个朋友上 一届世界杯的时候自己做了个酒吧,赚了不少钱,所以我觉得今年 是不是也可以自己做点事儿。 我之前学过厨子。我有一个叔叔是白洋淀人,他17岁开始出去 去湖南、湖北那去做生意,很擅长做烤鸭,但他对于单品的营销没 有太多的经验,我去跟他聊了聊这些东西,他很感兴趣然后就决定 一起做。正好我们有这样的资源和配方,跟几个朋友聊了聊大家觉 得还不错,于是开始做一些尝试。 当时除了鸭子也想过其他东西,比如羊肉串之类的。但羊肉串的问题是,如果不是现烤出来现吃就不好吃。北京烤鸭在外卖上有很 大的弊端——刚出炉的时候是最焦的。我们的产品跟它有一些差异,而且比它简单,不需要卷饼、蘸酱这些复杂的过程,拿起来就可以 直接吃;它还可以隔夜再食用,只需要简单的加热就可以。 在产品还没出来之前,我们就在秘密里做了一些推广,发现效果很不错。产品出来后,更多人开始关注我们。

我们跟黄太吉不太一样,黄太吉主要在线下铺设店铺,但我们不会,做的很轻。我们的做法就是自提或者外送,在店里可以直接设 置透明厨房。之前我们做外卖,后来发现很多单都送不过来,一是远,而是饭点的时候单比较密,也有很多顾客会说能不能直接去拿取,我们结合这样的需求开了一家自提点,就在黄太吉的店铺旁边。当时我也找赫畅聊了聊,赫畅当时是说想把那条街做成互联网思维 的一条街,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在鸭子制作这块,我们按照比例去调配料包,再统一送到工厂去腌制,腌制完之后就拿回来自己烤,由大厨控制火候。 现在我们大概每天能接到100只左右的订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是主要的传播渠道,未来可能会自己做一个官网。自提店开设了之后,一天的产能有400到500只。我们也在做鸭子周边的产品,比 如鸭脖子、鸭舌这些,这些出来之后,可以提高用户的黏性。 做所有东西产品肯定是最优先的一块。我们现在的回单量在60% 以上,基本上吃完了大多数人都会再吃,我们的微信一开始是个人号,5000往上就不能再加了,现在慢慢转向服务号。 现在我们还处于一个丰富产品的阶段,通过重复购买的顾客反馈进行产品迭代和完善,先抓住核心用户。未来我们也在想是不是可 以去建立一些顾客体系,比如说望京这一块,用户的点单量非常高,未来或许可以把这些人拉到一起做一些社交,包括线下可以在望京 去选出一个鸭王,让他就负责搜集这块区域的需求。 目前团队有28人,配送有10个左右,用户运营那有5个人,接下来还会继续招配送人员。我觉得顾客的第一手信息对我们来讲非 常重要,包括我们的服务T恤都有“鸭子走了”“跟鸭死磕”这样 的产品文化,有很多专门做配送的公司找到我们,但我们在前期都 没用,未来可能会考虑跟配送公司尝试着去合作。 我们前期主要专注做鸭子,在后期,“叫个鸭子”有可能成为一个外卖品牌。因为现在外卖的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后“叫 个鸭子”有可能就是送个外卖的意思。

金融法专业方向

金融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1) 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 (4)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5)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6) 第六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7)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个以金融法律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机构。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货币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为国内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金融法律培训和咨询。此外,中心还接受国际经济组织和国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研究。迄今为止,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和国家社

科基金、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和部委课题,并承担了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多项科研项目。 中心经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学术机构、法律实务界共同举办金融法律学术研讨会。例如,1998年4月顺利举办“海峡两岸银行实务与法律研讨会”;1999 年11月与日本森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中日证券法律研讨会”;2001年5 月成功主办首届“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2002 年 3 月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及亚洲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国际研讨会”;2005年5月举办“2005年春季论坛公开讲座暨诺顿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授予仪式”,等等。 除了项目研究和研讨会以外,自 1998 年起,中心与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合作,定期出版《金融法苑》和其他学术专著。目前已出版了《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央银行法制》、《商业银行法务》、《金融法的“四色原理”》、《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犯罪学原理》、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5×1分=15分) 1.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0% B、15% C、20% D、30% 3、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4.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 A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B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 C货币政策实施的监督机构D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5.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C行政监管部门D行业协会 6.我国调整财产信托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是() A、《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D、《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定》 7.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该() A、在第三者无力赔偿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B、在查明第三者尚未对投保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C、保险方不予赔偿 D 保险方先予以赔偿,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 8.犯罪嫌嫌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金额较大的,处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9.发现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A中国人民银行B银监会C财政部D国家计委 10.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发行的银行B银行的银行C企业的银行D政府的银行 11.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12.一个买卖合同,既有人的担保,也有物的担保,当主合同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时,()。 A、采取物保优先的原则 B、采取人保优先的原则 C、二者没有先后顺序 D、债权人有选择权 13、下列不属于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A、汇票 B、公司债券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D、商标权 14.金融市场按照融资的期限,可分为()

银行法重点整理

银行法(金融法) 一、概论 1、金融法律关系(基本原则、概念、调整对象) 金融法:调整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监管关系;金融调控关系 基本原则:1)促进金融业发展原则;2)适度竞争原则;3)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4)监督管理和经营分离原则;5)分业经 营、分业管理原则;6)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 二、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1、中央银行性质: 1)中央银行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 2)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2、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独立性问题,是否独立于政府,是否应完全独立) 1、是独立的法人,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3、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执行国家货币政策,不受地方政府等干涉; 4、是国务院领导下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国家机关; 5、我国中央银行里属于政府,与财政部并列。 3、中央银行是政府机构还是金融机构: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首先是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责;其次它又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

统领全国金融业,并履行作为银行的职责。 4、中央银行组织形式 1)单一中央银行制;2)复合中央银行制;3)区域性国际中央银行制;4)准中央银行制 5、中央银行职能 1、发行的银行。这一职能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一国之内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2、银行的银行。所谓银行的银行主要是针对中央银行对于商业银行的有用性而言,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存贷款及结算的便利,并充当资金困难的商业银行最后可以求助的贷款人。 3、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与本国政府有密切联系,服务于政府,代表政府处理有关的金融事务。 4、金融调控和金融管理的银行。通过制定和执行货信用政策,影响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基础和能力,实现货币供应总量的调解和控制,并引导资金的流向,促进产业和产品的合理化,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6、货币政策(工具3个、目标4个) (一)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1、存款准备金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经营存款的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将自己吸收的存款的一部分缴存至中央银行的制度。 2、再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是以票据市场中的贴现行为为基

金融法体系的建立对金融安全的作用

金融法体系的建立对金融安全的作用 金融法论文独家整理范文10篇之第五篇:金融法体系的建立对金融安全的作用 摘要:金融安全关乎着国家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保障金融安全对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为了保障金融安全,国家相关部门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金融法,并逐步建立起金融法体系。该体系主要围绕金融法安全,出台和完善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解决金融问题、保障金融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法律体系;金融风险; 一、金融安全概述 金融安全的概念就是金融行为活动中的安全,对外界因素的干扰具有抵抗性,也就是整个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在金融经济学领域,金融安全问题是一个核心问题。在当今社会,金融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金融安全、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三者密不可分。 二、金融安全的相关影响因素 1. 内在因素分析 金融安全与国家经济实力密不可分。一个国家若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国际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拥有丰富的行政资源与经济资源,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金融安全问题,当金融危机刚刚露出苗头时,就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稳定局面,化解金融危机。与此同时,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将金融危机的危害控制

到最小,防止其进一步扩大,这一切都归功于国家的经济实力。金融安全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金融体系为金融安全提供了理论制度保证,唯有完善的金融体系,并不断做到查漏补缺,才能及时发现金融安全问题,防控金融危机,避免出现金融不安全问题。 2. 外在因素分析 所谓外在因素,指的就是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一个国家所处的位置。倘若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一个国家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甚至发挥主导作用,那么可以说这个国家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就具备很大的影响力,那么其国家政策能够影响到国际金融市场,改变整个市场格局。最关键的是,当爆发金融危机时,能够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完成金融调控,进而控制、化解金融危机,保证不被其他国家掣肘,并能制定出更为国家化、更具稳定性的政策。此外,因为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国际游资具有较强的抗干扰性,可以保护自己国家的金融安全稳定,抵抗其他国家的金融问题对本国所产生的影响。 三、我国金融安全存在的问题 金融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我们国家的重视,我国致力于不断建立并完善金融法体系。该体系能够尽可能地解决国家金融安全问题,维持国家稳定。但是,我国的金融安全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 金融管理创新程度较低 无论在哪个领域,创新都可以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这在金融行业也不例外。目前,我国的金融安全最大的弊端就是管理

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专业:法学 年级:2012级法学六班 学号:20123301140649 姓名:钟伯毅 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我国的“老大难”问题,而2011年3月到目前为止的温州民间借贷风波更是将中小企业融资推向了风口浪尖。在目前国家实行货币紧缩的大宏观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劣,贷款无门而致使资金链断裂,引发了一系列的中小企业倒闭潮;而另一方面,民间资本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但是高额的利息压力却使温州企业频现“跑路”老板。面对这些异常活跃的民间融资行为,相关部门在其运行规则、利率标准、风险防范等方面却往往监管不能到位,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面对接连不断的跑路风潮,我们该做哪些反思,民间资本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一、中国民间融资的现状: 中国民间融资的形式多种多样,百花齐放,主要形式有:1、个人之间民间借贷行为:农村和城镇居民为解决住房、子女上学、购买大件消费品等具有消费性质的民间融资。2、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此种借贷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少至几十万,多至上千万,其借款原因一般是流动资金短缺或是投资资金的缺少。3、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此种形式一般借款人和企业主有着熟人朋友或亲戚关系,利率要比银行高。 温州的民间融资风波。从2011年3月份到现在,江南皮革、三旗集团等温州当地的一些知名民营企业突然就人去楼空,之后媒体公开报道的失踪的温州业

主就达到了10多位。这一连串“跑路”事件的背后其实反映的是民企资金链断裂问题。温州素有民间资本晴雨表之称,此次接二连三地出现企业主失踪不禁引发一系列的思考,一直被猜测的民间高息借贷会不会因此出现崩盘?温州政府又将如何应对?中国的金融机制又将面临怎么样的发展与改革? 二、中国民间融资盛行的原因: 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下,一方面,大型金融机构的融资门槛较高,且往往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或者有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有着天然的偏爱,大部分的信贷资源给了他们。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企,由于受到规模、产权、信息、管理等诸多因素的限制,绝大部分根本无法指望从正规的银行机构中获得任何信贷额度。此外,由于官方对金融的严格监管,使得小型的、地区性的金融机构又有着诸多的政策限制,许多急需资金救命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的主流金融体系获得资金。 三、民间借贷错综复杂,危险环生: 温州民间融资历来存在,而随着近年国家控制通胀、流动性不断收紧的影响下,民间借贷空前活跃,借贷利息一路疯涨。同时,民间借贷规模相比以前也明显增加;此外,民间融资涉及行业广泛,随着大量融资机构的产生,非法金融现象有所“抬头”,导致融资关系错综复杂,民间借贷险象环生。 第一,民间借贷规模庞大。民间借贷由于过高的利润,这个巨大的市场吸引着各路资金。总体来说,温州民间借贷资金来源涉及温州几乎每一个家庭和个人。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最新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极其活跃,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目前温州民间借贷规模高达1 100亿元。庞大的民间资金客观上为温州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但错综复杂的资金关系同时也埋下了高风险的隐患。 第二,民间借贷利率高。民间借贷市场利率差比较大,一般来说,普通社会主体之间的借贷利率可达到18%,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利率为20%左右,而社会融资中介的利率则可达到40%左右。根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6月份,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6分,有的则高达1角,甚至1角5分,折合民间借贷综合利率水平为24.4%,折合月息超过2分,比2010年6月上升了3.4个百分点。

金融法论文

从金融危机中谈国际金融法的缺陷 学院:商学院 专业:国际商务 姓名:王蕾 学号:2014814031 年级:2014级

科学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球经济迅速发展,21世纪我们将面临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对外开放经济渐渐连成一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任何国家都不能脱离其他国家而生存下去,而伴随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是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近几年来,在国际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国际金融法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已经变成了国际金融全球化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国际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这一新时期的背景下,国际金融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发展,其对世界经济以及世界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巨额的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的管制在全球进行转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愈发的激烈,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导致发生在某些重要国家的金融危机迅速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压力与挑战。但是正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的下,国际金融法的漏洞初见端倪。在新的形势下对世界金融危机的成因进行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救济治理金融危机的实践,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现行的国际上所运行的金融法,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已经严重滞后于金融、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发展的实况。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金融法暴露出众多的缺陷,存在着种种不足。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跨国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其对象主要是国际金融,即在法律范围内对国际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交易作出必要的规定,以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内容上,它涉及国际货币体系、资本跨国流动、各种融资交易、银行、证券等金融市场的监管。国际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交易,依据其性质来划分,主要分为三个领域:国际支付系统领域,国际信用领域,国际金融投机领域,包括外汇走私交易以及国际洗钱活动等。此外,国际金融交易还可以依据交易的种类划分为三个领域:银行类的金融交易;证券市场类的金融交易;混合类的金融交易,包括各种衍生金融交易等。同时,国际金融法又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法和投资法息息相关。在现代跨国经济关系中,离开国际金融法所形成的秩序,各类国际贸易活动、投资活动和各种经济活动将难以合理、顺利地进行;而国际金融法的成熟和完善,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贸易、投资以及其它各种国际经济活动的方向和效率。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频繁出现金融危机。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尤其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迅速蔓延到整个世界,导致全球性的金融和经济危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世界经济一轮黄金增长期结束,开始进入一个较长时间的

财务管理学期末论文

西南财经大学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初级财务管理学期末作业 浅谈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 姓名:张汉诚 学号:41206036 专业:法学 选课时间:上午 授课老师:江涛

通过一个学期对初级财务管理学的学习之后,从最开始对财务管理知之甚少到最后对财务管理有了一个整体性的认识。我认识到了财务管理的对象是上市公司,研究的是上市公司的筹资、投资、分配利润的过程,现在的财务管理理论结合了诸多经济学上的假设和学说,运用数学将公司做的财务活动进行一个量化的分析,最终使得财务活动的结果能够得到一个相对数的指标并且通过这个指标来指导公司做出相应的财务行为进而最终能够使公司获利,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然而在当今市场经济中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的增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或是缺陷也不断的暴露出来,所以接下来笔者将尝试着论述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至今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为了实现最大经济效益,保障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加强上市公司预算管理、降低财务风险,实现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上市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概述 1. 财务管理内涵 财务管理是指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对企业资产的购置(投资),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资本的融通(筹资),以及利润分配等诸多方面的管理[1]。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简而言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就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公司财务关系的一项复杂的经济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理念 企业财务管理理念的形成,有助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企业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形成正确财务管理理念,就必须要求财务管理者在处理财务管理工作时,具备较高水平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并且能够与财务工作指导相结合。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在保障企业财务管理实施效果时,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遇到问题要灵活多变,时刻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努力做到积极解决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抓住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经营中的优势和积极作用。总而言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理念必须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其内外部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这有助于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资本健康、稳步运行,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3.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我们常将财务管理目标,称之为企业理财目标,它是指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工作所要达到的根本目标,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检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合理性和方向性的重要标准[2]。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和公司发展的长远目标相一致,因此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层次性、多元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在企业规模上和科技含量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深入研究不难发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依然很低下,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落后的财务管理水平严重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财务治理机制不完善 财务治理机制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机制上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比如企业的董事会并没有真正独立于股东和经理层,出现了董事会和经理在岗位上的重叠现象,这就直接导致了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被控制在少数几个人的手里;而所谓民主的股东大会成为一种形式和摆设,并没有发挥其正在的作用。二是缺乏约束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相关机制,使得部分上市公司

暨南大学金融双学位《金融法》期末考复习

14级双学位《金融法》考试复习资料 题型:名词解释、单选、填空、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商业银行法适用范围? 金融法对存款人的保护? 票据的职能有哪些? 为什么说中国人民银行是独立的法人? 票据的性质有哪些? 对商业银行接管的目的和条件是什么? 金融法及其特征?金融法的渊源?金融法的主要作用? 人民银行的监管的目标、依据是什么? 金融关系的构成? 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人民币与发行基金的区别 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的区别及其意义 国内票据与国外票据的区别与意义 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后果 人民币的发行原则? 人民银行的业务禁止? 一般票据和变式票据的区别? 《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分支机构时的特别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相关规定? 人民银行贷款的用途? 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 金融法律关系保护?保护方法?保护机构? 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的区别? 金融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原因? 审贷分离制采用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 国际惯例的构成? 商业银行的严格准入制的意义 为什么汇票中有承兑制度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业务禁止? 对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方法? 对商业银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接管的期限? 人民银行的领导体制? 商业银行破产基本程序? 仲裁的特点 一般汇票中的常见种类? 金融法中如何规定优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西方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常用审查方法?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法律角度对票据的分类以及主要特点? 设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的相关要求?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违反《人民银行法》承担责任主体? 支票支付的保障方式有哪些? 设立商业银行的基本程序? 商业银行的变更的内容?

浅析我国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

浅析我国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 长期以来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问题在金融法体系中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对比其他国家,距离监管的系统化、法治化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本文从分析我国民间融资的现状入手,发现主要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标签:民间融资法律监管 1 我国民间金融法律监管的现状 我国政府对民间融资的政策转变经由了“限制”到“默许”再到“规范引导”这样一个过程。之所以有这样的转变是因为民间融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与民间融资蓬勃发展相对应的融资法律监管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起来。长此以往很多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民间融资方式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或相关案件则会给全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2 我国民间金融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广泛存在于市场之中,与正规的金融活动受到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相比,民间融资没有得到法律法规及其它形式认可,但是出于市场经济主体资金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民间融资是一种必须的资金融通活动。目前,我国在民间融资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急需解决。 2.1 地位不合法 很久以来民间融资的概念争论仅存在于理论上,我国还未从法律层面上给予解释和规范。理论界对民间融资以非正规融资和非法融资加以区分,前者通常是对社会有益的,后者则对社会有害。但是二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没有合法的主体地位。这会有两方面的不良影响:其一,民众出于对民间融资法律地位的顾虑,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其发展空间;其二,这种似是而非的性质使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金融监管时无从下手。有法可依是一切法制建设的基础,应尽快完成民间融资的立法工作,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2.2 落后的相关法规 现有的法律法规落后性体现在:①不适性。如: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产物,其处理办法以取缔为主,而现在的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正规融资已占主流,所以该办法已不适应现今的经济发展。②模糊性。如:《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无法有效区分非正规融资和非法融资,而只是简单的以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作为区分的标准,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的民间融资被披上了非法的外衣。

互联网金融结课论文

入门互联网金融之浅见 摘要:从第三方支付、众筹两方面谈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影响;划分两个层次——利用现有渠道、开创新的道路谈及我们在互联网金融浪潮下能做什么;最后,作者表达了自己在8周互联网金融入门之旅的感想和收获。 关键词:影响;第三方支付;众筹;P2P 网贷;道路;感想。 一、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变革和影响 当技术成熟到一定阶段,技术之间就会相互融合成为新兴产业,给社会带来1+1>2的效果。互联网金融正是如此。它发展时间虽短,却有宽广深入的影响,不得不令人啧啧称奇。 这首先要谈到的,便是影响最深广的第三方支付。 最初, 移动技术 还没那么 成熟。第三 方支付的 最普遍影 响通过网 络交易发挥出来:第三方支付的代表者——支付宝,给原本风险极大的网络交易提供了信心。隔着电脑屏幕进行钱货交易,卖家担心货到了钱没来,买家则担心钱交了没有货。而支付宝就起到了中介和担保作用,它提供了第三方中介信用,完成了资金的转移。这也为电商的高歌猛进剔除了一大障碍,使得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人们买东西更为方便,就有了时间做更重要的事,生活节奏随之越来越快。 后来,随 着智能手机、 二维码、移动 通信技术等的

发展,第三方支付更多的用它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能够在许许多多商店看到微信、支付宝的支付二维码,甚至连西门的小吃摊都有;我们能够将钱包放在家中,只拿着手机出去吃喝玩乐;我们能够隔着千里,实现0手续费的快速转账和缴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力,已经从网络交易扩展开来,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当然,除了对个人的影响,第三方支付也以其迅猛的发展带给传统银行危机感,使得银行业做出许多改变:比如开发更快捷方便的网上银行服务以抢占网络金融流量,比如改善服务赢得顾客好感…… 其次,我想谈的便是众筹。2013年,《大鱼海棠》发起众筹并以45天里获得超过158万元资金支持创下中国众筹融资的记录。这是一次极为成功的众筹,也成为许多创业人走上众筹路的信心来源。然而现实并不乐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众筹网站上的许多项目都以失败告终。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种公益众筹逐渐显露并带给社会不同的风气。 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例成功的公益众筹:女孩家中困难却在不久前诊出严重的病,为了筹钱做手术,她在我筹吧发起众筹,后通过社交软件在圈子中传播开来。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伸出了援手,短短几天就筹到了足够的钱。 也许创业众筹成功率不高,也许众筹网站利润并不大。但众筹确实带给我们改变——它给了这个隔着屏幕交流的时代以温暖。这是一个产业最难能可贵的社会影响。 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我们能做什么 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使不少人积累了大量财富,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该思考:我能在这浪潮中做什么事情、扮演什么角色? 最基础的,利用以形成的渠道积累财富。 第一种,使用余额宝类互联网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具有灵活性和低门槛,支持小额理财,同时能高频率结算、自由转入转出。我身边的许多同学包括我在内,就在使用余额宝。我们尚且没有收入及足够的投资知识,但通过余额宝,能使每月闲钱得到充分利用,何乐不为? 第二种,在P2P网贷中扮演出借人。一次成功的P2P网贷是一件对出借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案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 案

《金融法》综合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 1.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称为() A.转贴现 B.再贴现 C.重贴现 D.二次贴现 【答案】B 2.利用涂改、粘贴、拼接等手段无中生有或者以小变大的非法改变货币的外形或面额的犯罪行为定为() A.变造票据罪 B.伪造票据罪 C.变造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 【答案】C 3.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是人民币() A.1亿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答案】C 4.我国的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 A.全体社会成员 B.特定社区成员 C.企业集团成员 D.企业工会成员 【答案】C 5.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A.4% B.7% C.8% D.10% 【答案】D 6.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权批准贷款人豁免贷款的机构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审计署 【答案】C 7.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答案】C 8.关于票据权利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按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持有票据者即享有票据权利 C.只有支付对价者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以偷盗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D 9.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答案】D 10.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A.4000万 B.5000万 C.1亿元 D.2亿元 【答案】D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欺骗客户行为有()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B.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D.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信用卡预授权纠纷案的法律思考

信用卡预授权纠纷案的法律思考 【摘要】根据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联)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预授权类交易笔数占POS机成功交易的比重呈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但占POS机交易的比重相对较低,预授权业务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由于预授权业务还尚未为大众所熟知,其一般仅用于酒店宾馆类消费,而银行也未在客户开通信用卡业务时进行必要宣传,笔者在《中国银行信用卡章程》中甚至没有明确涉及预授权相关业务的条文。本文通过一信用卡预授权纠纷案例,引出关于现阶段预授权交易过程及规则的一些法律关系,并进一步分析了信用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问题。 【关键字】信用卡;预授权;信用卡预授权;信用卡纠纷 一、典型纠纷案例 谢某与工行一支行签订《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申领了卡号为427030004411xxxx牡丹贷记卡一张。在申请表申请要求中的“消费密码选择”一栏中,谢某选择“消费使用密码,输密限额0元(含)以上使用密码”。2010年8月14日,谢某通过携程公司客服电话预订了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三间江景房,入住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至8月18日,入住天数为一天,房费为人民币2,013元(以下币种同)一间(含早餐),合计6,039元,支付方式为前台现付,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信用卡使用类型为:担保,订单号为:75491278。携程公司客服人员明确告

知谢某“此订单一经确认预订成功之后您不能取消,也不能更改。如果没按照约定入住,我们将会扣除您一天的房费,一共是6,039元;如果3间房您有部分没有住,我们将扣除您没有住的每间房费2,013元。”同时,谢某同意以卡号为427030004411xxxx的牡丹贷记卡进行担保,并向携程公司客服人员提供了卡号、发卡行、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CVV最后三位校验码、持卡人姓名以及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010年8月17日,谢某致电携程公司客服人员,要求取消订单,携程公司客服人员告知其经和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协调后不同意谢某要求,当天如果不入住将会按照预订房间时的约定,扣除3间江景房房费合计6,039元。谢某遂致电工行客服热线,要求拒付,工行客服人员明确表示由于卡未作冻结,建议做挂失处理并与商户协调。2011年8月24日,谢某系争信用卡被扣划6,039元。根据牡丹贷记个人卡对帐单,该笔款项的交易类型为“预授权确认”,金额为6,039元。嗣后,由于谢某为该笔款项进行交涉,延期支付该笔款项,产生了利息和滞纳金,各方当事人确认该笔款项产生利息为101.19元,滞纳金29.78元,谢某已经向工行一支行归还上述款项合计6,169.97元。 2010年9月9日,携程公司汇划订单号为75491278、金额为6,039元的款项至“外滩茂悦大酒店”账户。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认可房费已按双方协议扣除6,039元,同时载明“根据携程公司与我司的合作协议,凡携程公司提供担保的订单,在世博会期间,客人没有实际入住仍按协议收取房费”。 因协商无果,谢某一纸诉状将工行一支行和携程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上诉人谢伟在申领系争信用卡时,在申请表上明确选择“消费使用密码,输密金额0元(含)以上使用密码”。两被上诉人进行信用卡扣款,应当遵循该约定。两被上诉人在未事先告知持卡人的情况下进行“无密扣款”侵害了持卡人的财产权益,应赔偿其损失。一、被上诉人工行一支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谢伟损失人民币130.97元;二、被上诉人携程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上诉人谢某其他诉讼请求。 二、案例的相关问题分析 本案是一起由信用卡预授权引发的典型案例。工行一支行与携程公司联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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