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最新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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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污泥处理与处置、污水排放监测、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泥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23858 检查井盖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43 埋地塑料管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DB36/ 852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T 419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给排水图集 06MS201

塑料排水检查井图集 16S524

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S217-8-6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集中居民点)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分散型污水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少、污水排放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等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污水管网的情况,以单户、联户为单位进行就地污水处理的方式。

集中型污水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多、污水排放量较大、分布较为集中的情况,对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较大范围的管网进行收集,输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理的方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型或集中型处理的设施,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总体要求

工程类型及规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分为单户型、多户型、农村聚集性型等处理工程类型,各类型划分按表1执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及运行管理服务设施。

选址要求

应符合不同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农村环保专项规划的要求。

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

应考虑自然背景条件及特点,包括土地面积、地形、气象、水文以及动植物生态因素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勘察。

场址应不受洪水或内涝的威胁,且不影响行洪安全,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再利用。

污水处理厂(站)选址应在居住区下风向、居住区下游和通风条件较好的地方。

总平面布置

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按构(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地质条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因素,合理安排,紧凑布置。

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石方的要求。

应综合考虑系统的轮廓,不同系统单元的搭配、水生植物的配置、景观小品设施营建因素,使工程达到相应的景观效果。

建设要求

应以批准的农村规划为主要依据(含自然村庄),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因地制宜地选择投资较少、管理简单、运行费用较低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做到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经济合理,成熟可靠。

应参照基建程序进行,设计和施工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

水量和水质

水量

用水量

主要参考DB36/T 419来确定用水量,由于农村生活用水量因区域、生活习惯差异等因素波动较大,九江市农村地区生活用水量可按表2选用。

污水处理工程的水量排放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水量的设计值应以农户实际产生的污水排放量为依据,没有实测数据的应参照DB36/T 419或相似工程经验,并考虑当地排水系统建设程度、用水习惯和用水条件等因素;

当采用表2定额作为污水水量计算的参考依据时,通常情况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P=Y×Φ (1)

式中:

P ——排水量,m3;

Y ——用水量, m3;

Φ——排放系数(取值0.4~0.8)。

水质

设计水质

设计水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水质的确定建议采用实测,并充分考虑各种引起水质变化的因素,包括季节性人口出入变化、用水习惯等;

当不能获取实测数据时,可参照GB 50014和CJJ 124的相关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水质取值惯例,污水水质平均参数可参照表3。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范围参考表单位:mg/L

5.2.2.1排放要求

污水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出水用于农业灌溉的,执行GB 5084的规定;出水用于养殖或排入渔业水体的,执行GB 11607的规定;出水用于景观环境的,执行GB/T 18921的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执行GB/T 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

农家乐餐饮污水应做预处理,达到 GB/T 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后方可纳入处理。

5.2.2.2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和污水处理规模,其排放标准主要参考DB 36/ 852表1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到湖体核心保护区排放限值和DB36/ 1102排放限值,具体执行情况见表4。

基本要求

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农村,宜采取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对于人口相对分散、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参考GB 50289要求。

污水收集系统管网设计要求参考GB 50014及GB 50015,其中雨水系统设计参考GB 50014,污水系统设计参考GB 50014及CJJ 124,管道设计参考GB 50014、GB 50015、GB 50268、CJJ 124。

检查井设计参考GB 50014、CJJ 124,检查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盖及配套井座,检查井井盖强度参考GB/T 23858,检查井的选型参考国家标准图图集16S524和06MS201。

管道沟槽回填设计参考CJJ 143,管道维护参考CJJ 68,泵站设计参考CJJ 124。

收集纳管原则

符合下列两种条件之一的自然村庄,生活污水应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集中处理:

村庄有市政污水管道直接穿过(图1区域A);

生活污水可以依靠重力流直接流入市政生活污水管道(图1区域B)。

难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农村,应建设单独的污水收集系统,就地处理后达标排放(图1区域C),农家乐等单独经营场所排放的污水可以纳管处理,也可以单独或与周边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后达标排放。

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水体制的选择应结合乡村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征、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习惯、原有排水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和利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同一乡村的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以适应工程实际需要;

新建农村宜采用有污水排水系统的分流制,当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时,严禁雨、污水管渠混接;

污水进入污水管道以便于集中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和处理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雨水通过已建沟渠或地表径流排放。

单户收集系统

单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1.5m3/d,单户收集系统参见图2。

若涉及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农户,可不设隔油池,下同。

多户收集系统

多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10m3/d,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村落中;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多户收集系统参见图3。

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服务人口100人以上的村庄,服务家庭户数25户以上;管网设置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参见图4。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整村、联村或新建农村生活小区生活污水收集。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污水处理要求

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以及九江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经济、有效的技术。

污水处理工艺选择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进水水质特点和排放要求选择合适的

工艺或者适宜的组合工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规模可分为散户(单户或多户)和村庄污水治理,在进行技术选择时宜根据污水处理规模选择适宜的技术。对于

便于统一收集污水的村落,通过技术经济对比后,宜采用村落集中污水处理站。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与组合,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单项技术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结合当地土地资源、经济状况、进水水质、水环境现状、出水排放要求、当地地形气候等环境条件进行选配。

以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目的,非旅游区,人口居住密度低,水环境容量较大,污水处理主要以去除有机物CODCr和悬浮物SS为主。

针对重点河流、湖泊、水源地、旅游景区村落,污水处理除了COD

Cr和SS之外,还要考虑去除氮和磷等营养元素。

位于城市郊区、县城周边以及工业园周边,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农村地区,优先采用接管方式,通过铺设污水管网收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送至城区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预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预制设备处理后,污水处理能满足相关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预处理

7.3.1.1隔油池

隔油池设计参照HJ 554的要求和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17-8-6。

7.3.1.2化粪池

化粪池具体结构设计详见附录A。

7.3.1.3格栅

格栅设计应符合GB 50014的有关规定。

7.3.1.4调节池

调节池设计参照CJJ 124的有关规定。

生物处理

7.3.2.1生物接触氧化池

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B。

7.3.2.2A2/O

A2/O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C。

7.3.2.3厌氧生物滤池

厌氧生物滤池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D。7.3.2.4 膜生物反应器

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E。生态处理

7.3.3.1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F。

7.3.3.2稳定塘

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G。

7.3.3.3土地处理系统

土地处理系统技术设计详见附录H。

处理技术比较

各处理工艺的特点、适用范围等见表5。

不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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