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验收规范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验收规范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验收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系统安装/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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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编号;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本规范;

3.2 技术部负责在信息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过程的质量控制;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外观检验

各设备包装完好齐全,封条完好,所附装箱单与设备一一对应无遗漏。

各设备的表面涂敷应均匀、光滑、满足防腐、防锈的要求;所有喷漆(塑)零件的表面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划痕等脱离和破损,电镀零件的表面应有金属光泽,无裂纹、斑点、毛刺和缺陷。

见<外购设备验收记录>

4.2单设备性能测试

对单个设备按照生产厂家出厂说明书中所具备的各种功能测试,要求设备所具有的功能应与系统要求相符合。

见<项目日志>及<验收报告>

4.3.线缆安装、测试指标标准

●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信号线缆与强电线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线缆的布放应平直,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

●室外埋地的弱电配管,应该套钢管敷设,埋深应不小于0.8m,并作外防

腐处理,结构内预埋管可用PVC管敷设时,每隔0.8m处应同钢筋网绑

扎牢固;

●控制线缆长度如果超过该设备允许的距离(通常100m),则增加补偿器;

●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电路应采用铜芯屏蔽电缆,电源线尽可能远

离弱电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

4.4系统联机检测

系统检测时,我公司将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有关在何处、何时进行某系统、的何种检测。

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工程规定时,我公司将依照建设方的指示作无偿改善,并且由此引起的延误,不得作为延期的理由。

当建设方对设备的测试、检验感到满意时,应用书面认可通知我公司。如果测试、检验未能通过,我公司将组织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在测试、检验项目完成后的3日内,我公司会将测试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建设方。我公司负责提供检验的现场条件、设备和相关专用工具。

4.5系统初步验收

我公司将在初步验收之前提供下列文档:

●系统的施工日志

●系统的操作手册

●产品手册

●系统的调试报告

●系统竣工图

5.相关文件

5.1

6.相关记录

6.1 <项目日志>

6.2 <工程竣工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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