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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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告

黄环站(检)字[2015]第071号

项目名称: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

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

委托单位: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市环境监测站

二○一五十二月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监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起七天内向本站查询。

3、本报告未经同意请勿部分复印,涂改无效,复印后无红章无效。

4、本报告无本单位监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本机构通讯资料:

单位:黄骅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黄骅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317)5313023

传真:(0317)5239686

邮编:061100

承担单位:黄骅市环境监测站

报告编写:

报告审核:

报告签发:

监测人员:吴杰兰、窦玉兰、刘丽、黄月红、王风景李述昱、杜斌、孔德梅、高永斌

目录

前言 (3)

1、验收监测依据 (4)

2、项目工程概况 (4)

2.1项目概述 (4)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5)

2.3工程原辅材料消耗 (6)

2.4主要生产设备 (6)

2.5公用工程 (8)

2.6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8)

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3)

3.1废气 (13)

3.2废水 (14)

3.3噪声 (15)

3.4固体废物 (16)

4、环评主要结论 (16)

4.1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16)

4.2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6)

5、环评批复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16)

5.1、废气 (16)

5.2、废水 (17)

5.3、噪声 (18)

5.4、固体废物 (18)

6、监测技术方案 (18)

6.1监测验收标准 (18)

6.2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19)

6.3监测分析方法 (20)

6.4质量控制 (21)

7、监测验收内容、结果和分析评价 (22)

7.1 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 (22)

7.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22)

7.3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及评价 (26)

7.4无组织氨气监测结果 (28)

7.5无组织硫化氢监测结果 (29)

7.6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30)

7.7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2)

7.8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33)

8、环境管理检查 (33)

8.1环保审批手续与“三同时”执行情况 (33)

8.2固体废物排放、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 (39)

9、结论与建议 (39)

9.1验收监测结论 (39)

9.2建议 (41)

前言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经黄骅市环境保护局批准,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冀环管[2000]113号)的有关规定,受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黄骅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12月23日-12月24日对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为其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12。

黄骅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2月9日黄环批字【2015】31号《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

2、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概述

表2-1 工程概况一览表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包括:350万吨/年重交沥青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

表2-2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2.3工程原辅材料消耗

350万吨/年重交沥青装置原料主要为重油。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清单

2.4主要生产设备

拟建工程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

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2.5公用工程

2.5.1给、排水

①给水:项目用新鲜水由沧州渤海新区聚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提供,其中包括生活用水,循环水系统补水,脱盐水制备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和洗灌用水。

②排水:项目综合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脱盐水站排水、水洗罐排水及地面冲洗水。酸性废水经汽提处理后回用于重交沥青生产工艺。综合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③初期雨水及消防废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批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如果发生消防事故排放有毒物质的水均沿厂区设置的消防水收集系统进入事故水池,消防废水不得直接外排,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5.2供电

利用现有工程专用供电线路供电。项目设配电所1座,用于主要工艺装置供电,变电所设变压器及配电装置,项目的供电有可靠保证。

2.5.3供热

项目蒸汽由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负责供应,能够满足项目用热需求。

2.6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2.6.1 重交沥青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分析

a、重交沥青生产工艺

主要有原料预处理和分馏两部分,其中原料预处理包括脱盐、脱水、升温预处理,分馏包括初馏和深拔优化重油两部分。重交沥青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5。

b、排污节点分析

本工程污染源,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加热炉烟气G2-1、初馏塔塔顶不凝气

G2-2、深拔加热炉烟气G2-7、深拔分馏塔顶不凝气G2-12、无组织排放废气G2-3、G2-4、G2-5、G2-6、G2-8、G2-9、G2-10、G2-11;废水主要为脱盐工艺产生W2-1、初馏塔顶回流罐酸性水W2-2、深拔塔顶水封罐W2-13、含油污水W2-3、W2-4、W2-5、W2-6、W2-7、W2-8、W2-9、W2-10、W2-11、W2-12;碱洗过程产生碱渣(S2-1、S2-2、S2-3、S2-4、S2-5);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等。

2.6.2硫磺回收及排污节点

a、硫磺回收装置及其配套酸性水汽提、气体脱硫、溶剂再生装置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6。

重交沥青生产工艺流程图2-5

图例:G废气,S固废,W废水图2-6 硫磺回收装置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

b、项目各装置主要排污节点见表2-7。

表2-7 各装置主要排污节点一览表

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3.1废气

3.1.1有组织废气

项目产生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加热炉烟气、深拔加热炉烟气、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吸收塔尾气及工艺废气。

(1)预处理加热炉、深拔加热炉烟气

预处理加热炉及深拔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直接经59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加热炉、焚烧炉均所用的燃料均属于清洁能源,并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2)焚烧炉烟气

本项目尾气吸收塔产生废气进入焚烧炉燃烧,燃烧过程需要通入天然气,经1根80m高排气筒排放。

(3)工艺有机废气

工艺废气主要为初馏塔塔和深拔塔不凝气,尾气吸收塔尾气。

项目初馏塔及深拔塔不凝气主要成分为含硫烃类,经过脱硫处理后,并入厂区燃气管网。硫磺回收装置液硫池废气及加氢反应器废气经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管道输送至焚烧炉焚烧,最后经80米高烟囱排放。

(4)污水处理站废气

现有污水处理站气浮池及生化池密闭处理,处理有机废水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气中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碱洗加火山岩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1.2无组织废气

生产装置的跑冒滴漏及储罐的“呼吸”损失。

在设备设计及安装时,确保做好设备的密闭性,对易损部件及时进行更新。同时根据不同物料性质,选用相应储罐类型,并做好储罐保温措施。生产中做好工艺指标控制,保证生产稳定有序进行,消除及避免潜在的事故隐患,减少无组织排放。运行期间加强设备巡检,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用补救措施,制定严格的内部化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管理,杜绝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的跑

冒滴漏,使生产设备和设施达到化工行业无漏企业的标准要求。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如装置区、罐区、装车设施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及毒性气体检测器,一旦发现物料泄漏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2)酸性水处理装置无组织排放的H2S、NH3、臭气

本项目污水汽提工艺采用的是单塔常压汽提不回收氨的工艺,因此酸性气为含氨酸性气,硫磺回收装置燃烧炉带专用烧氨火嘴,使氨在高温(1250℃以上)下分解生成氮。此外工程设计设备、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较好的石墨材质密封环;同时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减少跑冒滴漏,同时酸性水处理装置采用密闭设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大大降低H2S、NH3无组织排放量。

3.2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4.56m3/d,主要污染物pH、COD、SS、氨氮,进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2)生产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外排水约30.36m3/h,包括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水、脱盐水排水、工艺含油废水、洗罐废水。其中工艺含油废水主要为电脱盐工序、碱洗工序产生的含油废水。

工艺含油废水:主要包括初馏塔顶回流罐酸性水排水、深拔塔顶水封罐酸性水排水、硫磺回收系统造粒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氨氮、COD等。

地面冲洗水: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氨氮、COD,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

清净下水:主要来自循环冷却水排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入厂区污水站处理。

脱盐水设备:脱盐水设备产生浓排水,主要污染为盐类,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站处理。

含油废水:主要为初馏装置产生的电脱盐、碱洗等产生的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等。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3-1。

图3-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3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有加热炉、空冷器、风机及各种泵类等设备噪声。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从降低噪声源、控制传播途径、车间合理布局三方面考虑,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空冷器采用减震基础;

②各种风机、泵类在室内布置并做减振基础,进风口加装消音器;

③加热炉采用吸声材料隔声罩,减振基础。

3.4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碱法工序碱渣、硫磺回收的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站油泥、污泥、碱渣暂存于厂区内,定期送送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评主要结论

4.1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征土地,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2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SO2:5.152t/a;NOx:33.472t/a;COD:29.232t/a;氨氮:7.308t/a。

5、环评批复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

5.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预处理加热炉、深拔加热炉烟气经59m高烟囱排放,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中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经1根80m高烟囱排放,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标准要求;初馏塔和深拔塔不凝气经脱硫处理后送至可燃气管网;硫磺回收装置液硫池废气及加氢反应器废气经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管道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加氢加热炉属于以新带老,经低氮燃烧+40m 高烟囱排放,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在设计及安装时,确保做好设备的密闭性,生产中做好工艺指标控制,保证生产稳定有序进行,消除及避免潜在的事故隐患,减少无组织排放;对有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现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及毒性气体检测器,一旦发现物料泄漏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装车采用鹤管浸没式液下装车方式,有效降低装车损失,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5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的要求;其中,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二级标准值。

(3)污水处理站废气:设备属于以新带老,气浮池、A/O池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洗+火山岩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标准要求。

5.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初馏装置产生的脱盐废水、碱洗废水、水洗废水、初馏塔顶回流罐酸性水排水、深拔塔顶水封罐酸性水排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水、脱盐水制备排水。初馏塔顶回流罐酸性水排水、深拔塔顶水封罐酸性水排水,经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回用于重交沥青生产工艺;电脱盐废水,碱洗废水,水洗废水、洗罐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水和脱盐水制备排水等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渤海新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两级气浮+A/O生化处理+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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