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1、设置原则

(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水泵房、观众厅、展览厅、商业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地下室,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 m的内走道,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

(2)商场、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开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外,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需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3)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拉开”标志。疏散门应设“禁止锁闭”标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禁止阻塞”标志。

(4)除二类居住建筑外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设置要求

(1)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2)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1.00 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 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 m.

(3)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小应小于0.50 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 m.

(4)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1.50m之间。

(5)悬挂在室内大厅或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 m.

3、疏散用应急照明

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 lx.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 min;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 min.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仍应保持与该部位平时工作面上

的正常工作照明的照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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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 2.0.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2.0.2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0.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2.0.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 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2.0.5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2.0.6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2.0.7 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盒 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 naire

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1.4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认证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 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4.2 型式试验 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送样原则 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

表性的样品。 4.2.1.2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3。样品必须是近10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4.2.1.3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检验机构 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2.3检验程序 4.2.3.1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核查。 4.2.3.2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附件3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 抽样 方法和判定规则。 4.2.3.3检验结束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4.3 初始工厂检查 4.3.1 工厂检查人员 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2名。 4.3.2 工厂检查时间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4个人日。 4.3.3工厂检查内容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3.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工厂检查人员对生产厂按照附件4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同时,还应

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第 1 页共 1 页序号名称金额(元) 1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48534.29 1.1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48534.29合计(结转至工程项目总价表)48534.29

项目名称: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第 1 页共 1 页序号名称金额(元) 1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48534.29合计(结转至工程项目总价表)48534.29

单位工程预(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金额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41372.88其中:人工费8980.92 其中:材料费32391.96 其中:机械费 二措施项目费用(费率措施费)1216.92三企业管理费2889.16四利润1641.71五价差调整 人工费调整 材料价差 其中:实物法材料价差 其中:系数法材料价差 机械费调整 六规费 其中:社会保险费 其中:住房公积金 其中:工程排污费 七税金1413.62八工程造价48534.29 注:汇总内容视不同需要选择填写

费用计算表 工程名称: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工程第 1 页共 1 页序号费用项名称费用代号费率(%)计算式费用金额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A工程量×基价41372.88其中:人工费A1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8980.92其中:材料费A2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32391.96其中:机械费A3机械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二措施项目费用(费率措施费)B人工费×费率1216.92三企业管理费C32.17人工费×费率2889.16四利润D18.28人工费×费率1641.71五价差调整E 人工费调整E10人工费×调整系数 材料价差E2 其中:实物法材料价差E21按照实物法调差规定计算 其中:系数法材料价差E220定额材料费×调整系数 机械费调整E30机械费×调整系数 六规费F 其中:社会保险费F10人工费×费率 其中:住房公积金F20人工费×费率 其中:工程排污费F30人工费×费率 七税金G3(一+二+三+四+五+六)×费率1413.62八工程造价H一+二+三+四+五+六+七48534.29

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说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安装规范 深圳市共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11、下面我们来了解共安智能疏散系统和共安应急照明指示系统的安装做个了解 消防应急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规定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2、标志灯严禁安装在门扇上。顶棚高度低于2.0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3、标志灯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安装距离不应大于10m。疏散走道内高位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 5、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宜安装在本层墙上。地上首层与地下室合用楼梯时,指示出口的标志灯应安装在首层出口内侧。 6、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在安装时,标志灯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消防应急照明灯(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安装规定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最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 计和使用(最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最新版)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是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之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对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位置和方式、布置间距和亮度要求以及控制方式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工程实践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从电源上分为使用消防电源、集中蓄电池电源、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等系统,从功能上分日常与事故兼用应急灯和专用应急灯等两种。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发光标志牌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带灯光的指示标志带有备用蓄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控制方式。 1.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电源和控制方式的设计方案

——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消防供电达到一级负荷的场所,应急照明电源选用消防电源,具有电源可靠、经济实惠、环境协调、管理方便、使用维护费用低等优点。疏散走道及楼梯等部位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宜选用消防用电专用供电回路作事故应急电源,用普通灯具作应急灯平时与事故时兼用。设在消防控制、消防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要正常工作的房间的应急照明则应当接在消防电源上。控制方式可采用普通开关和中间继电器并联控制灯的开闭,平时使用中继器常开触点,由普通开关控制灯的开闭,事故状态下通过有关信号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自动打开应急灯。中继器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由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控制模块触点控制,当发生火灾时通过控制模块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二是用非消防电源220V控制电源,当发生火灾联动或手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时,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这种方式很适合于隐患整改工程。 ——选用集中蓄电池作电源。在无消防电源而占地面积大、空间大的场所,应急灯宜选用集中蓄电池供电,通过单独配电线路送到各应急灯,灯具为普通型。集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为普通电源,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 7000.1-2007 灯具第1部份:一般要求与实验(IEC60598-1:2003,IDT)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neq ISO6309:1987) GB 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3.2.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中,发光部分为便携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称为疏散用手电筒。 3.2.2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 b) 指示疏散方向; c) 指示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及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3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4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5消防应急灯具用应急电源盒 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灯具内部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6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son & mother type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其工作状态受母灯具控制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7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ie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8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9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0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3.11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 maintained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 3.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4消防应急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 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 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5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 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6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7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盒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壳体内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8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anothe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battery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9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another one 由母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子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10终止电压Exhausted voltage 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消防应急灯具不再起应急作用时电池的端电压。 3.11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y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12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13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4 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

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施工解决方案.doc

世嘉岭秀住宅小区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施 工 方 案 四川天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013-5-27 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世嘉岭秀住宅小区一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 二、施工方法 1 材料要求: 1.1 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1.2 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其最小线芯截面应符合下表所示的要求。 线芯最小允许截面 2 操作工艺 2.1工艺流程:检查灯具组装灯具安装灯具通电试运行 2.2 灯具检查: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 2.3 灯内配线检查: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2.4 特征灯具检查:(a)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b)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c) 方案

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2.5 灯具组装: a 首先将灯具的托板放平,如果托板为多块拼装而成,就要将所有的边框对齐,并用螺丝固定,将其连成一体,然后按照说明书及示意图把各个灯口装好。 b 确定出线和走线的位置,将端子板(瓷接头)用机螺丝固定在托板上。 c 根据已固定好的端子板(瓷接头)至各灯口的距离掐线,把掐好的导线削出线芯,盘好圈后,进行涮锡。然后压入各个灯口,理顺各灯头的相线和零线,用线卡子分别固定,并且按供电要求分别压入端子板。 2.6 灯具安装:应急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B、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C、疏散照明由安全出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D、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 E、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的其他标志牌等。 F、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G、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方案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3504-83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 使用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是重要的安全疏散 设施之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对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 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位置和方式、布置间距和亮度要 求以及控制方式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工程实践中,火灾事故 应急照明从电源上分为使用消防电源、集中蓄电池电源、带 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等系统,从功能上分日常与事故兼用应急 灯和专用应急灯等两种。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发光标志牌 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带灯光的指示标志带有备用蓄 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控制方式。 1 ?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电源和控制方式的设计方案 ——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消防供电达到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1施工 1主要设备规定 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2安装 1系统的安装规定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2消防应急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规定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一、系统分类与构成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

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一、系统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

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一)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10.3.7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

应急照明: 接线方式:各应急灯具宜设置专用线路,中途不设置开关。二线制和三线制型应急灯具可统 一接在专用电源上。各专用电源的设置应和相应的防火规范结合。应急电源与灯具分开放置 的,其电气连接应采用耐高温电线,以满足防火要求。 二线制 该接法是专用应急灯具常用接法,适用在应急灯平时不作照明使用,待断电后,应急灯自动 点亮。也适用于微功耗应急灯平时常亮,待遇断电后,转为应急持续点亮。 三线制 该接法为应急灯最多的接法,可对应急灯具平时的开或关进行控制,当外电路断电时不论开 关处于何种状态,应急灯立即点亮应急。K为平时照明开关。 产品保证 蛟川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54-93的要求。产品保证使用一 年(非人为故障免费保修);全过程提供服务,超过一年保用期,优惠收取材料费,外地加 收旅差费或将产品送回,本厂承担维修服务。 订货及使用注意事项: 1、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标志面板种类代号、数量、非标志面板请设计要求或 提供图样。 2、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数量和光源种类;如果需要增加应急时间,均须注明; 此外,15W至 40W的荧光疏散照明灯及其它各种应急电源均不包括灯泡、灯管,由用户自备。8-12W的应急荧光灯和白炽灯,随灯一次性免费赠送灯管或灯泡。

3.产品在安装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样本资料 疏散指示灯: 消防疏散指示灯,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是消防应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照明工具,应急时间长,高亮度具有断电自动应急功能。消防疏散标志灯具有耗电小、亮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边上设计有电源开关和指显灯,适合工厂、酒店、学校、单位等公共场所以备停电作应急照明之用。消防疏散指示灯是选用工业塑料和高亮度的灯泡制成,颜色以白色为主,表面有两个箭头,材料不老化、散热快、抗冲击等特点。消防疏散指示灯具有壁挂式、手提式、吊式安装方式。 消防疏散指示灯功能特点: 1. 采用优质铝材、金属喷塑,超薄设计,外形新颖美观消防 消防疏散指示灯 应急指示灯 2. 采用优质超高亮LED发光,表面亮度≧15cd/㎡,均匀、柔和、穿透力

什么是智能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

什么是智能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现在很多的产品都采用了智能的成分,中智盛安的集中控制型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它有智能的效果。下面中智盛安技术人员来告诉你什么集中控制型智能疏散指示系统。 智能疏散系统是一种用于公共场所的智能消防疏散指示系统。它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消防联动,自动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然后通过系统主机调整应急标志灯指示远离火点的最佳疏散路线,并以声音提示火灾现场中的人员安全疏散。 智能疏散系统将地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库系统相结合,通过远离火点疏散的原则,自动在控制中心的电子地图上显示出着火点,并通过发出声、光、图象、文字等不同形式的报警提示,指导人们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本身具备对应急标志灯的实时巡检,保证灯具在任何时候的有效性。本系统采用LED光源,并实现了集中计算机管理、实时巡检和疏散路线动态指示,有效地降低了火灾带来的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消防安全。 下面就来看看智能疏散系统特点都有哪些: 1、对所有应急指示灯及照明灯实施全天候无间断的实时巡检,并在第一时间以声光报警方式提示并显示故障灯的位置及工况。 2、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时,增加闪烁及声音提示,如“这里是安全出口”,以免逃生人员错过出口延误逃生时机。 3、在确定火点位置后,系统立即下达指令,使所有应急疏散诱导灯按照合理的逃生逻辑调整指示方向,其原则为:远离火点疏散。 4、与消防预警、报警系统联动,准确判断火点位置。 中智盛安智能疏散系统从疏散理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大大提高了逃生机率。引入了计算机集中管理控制,减少了漏检的失误,从而在节省人工的前提下提升了巡检效率,完善终端的功能,使用声、光等动态提示,加强了人员的反应速度。 中智盛安拥有国内一流的技术研发团队,并与国内外多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公司拥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问答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问答 GB 51309 - 2018 问答| 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一) 问题1:GB 51309 - 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第3. 3. 7 条要求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防烟楼梯间闭楼梯间应急照明配电箱应/ 宜独立设置,集中电源是否也应如此设计?解答:蓄电池电源是就地电源,被认为是最可靠的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电源来自于变电所,可能经过了2 级或3 级配电,其输入电源一旦失去,则所有的支路都同时失电。集中电源的每个支路都相当于1 级配电,其可靠性高于配电箱。所以,一台集中电源可以为不同疏散单元内设置的灯具供配电,但是配电回路的设置需符合《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问题2:同一防火分区内楼梯是否可以共用一台应急照明配电箱?如果不行,剪刀梯是否应设两台配电箱? 解答:① 按照建筑安全疏散的设计要求,一般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人员至少应利用 两个不同部位的竖向楼梯间进行疏散,竖向楼梯间分为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 及防烟楼梯间等几种形式。当采用防烟楼梯间时,楼梯间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 电箱;当采用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敞开楼梯间时,敞开楼梯间可以与位于同一防火分区的一个楼层或几个楼层共用一个应 急照明配电箱,但配电回路的设置需符合《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间是一种结构形② 剪刀楼梯

式比较特殊的楼梯间,从安全疏散设计的角度而言,应按两个独立的楼梯间考虑,因此,不同的楼梯间内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问题3 :《技术标准》3. 3. 7 条第4 款2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可以跨越8 个防火分区,这样理解对否? 解答:《技术标准》中不允许系统的配电回路跨越防火分区,即同一配电回路不能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为相应防火分区内的灯具供电。电气竖井在建筑结构上与不同楼层的防火分区间有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且不属于任何一个防火分区。配电回路沿电气竖井垂直敷设为不同楼层(防火分区)的灯具供电,不能理解为跨越防火分区。 GB 51309 - 2018 问答| 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二) 问题1 :GB 51309 - 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3. 8. 2 条第1 、第2 款联合起来理解:是否可理解成备用照明可以用普通灯具,正常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切换期间可以不保证正常照度?此条的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的电源是EPS 还是发电机? 解答:《技术标准》中明确规定备用照明可以采用普通灯具,并采用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互投后为灯具供电,平时灯具采用正常照明电源供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后,互投装置 会自动切换到消防电源供电。一般这种 250 ms ,互 互投装置的动作时间为100 ms ,而人眼对光源熄灭的识别时间为投期间不会对 人员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4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区别法:有应急照明控制器就是集中控制,有集中电源就是集中电源。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1.标志灯具 1)顶部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 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 2)低位安装,应安装在距地(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平行,突出墙面的部位不应有尖

锐角,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 3)安装在地面上,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差不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大于 1mm。 4)箭头指示向应与疏散向一致。 2.照明灯具 1)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墙上。 2)在侧墙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不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凸出墙面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侧墙上。 3)吊装时,要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 3.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

1)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 2)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0m。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求。 5.应急照明控制器 1)在墙上安装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2)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禁使用电源插头;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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