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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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9条(多篇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

务中有各种意见。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该〈〈意见》第29条规定: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采取最为广

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

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

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个第3款没有必要规定。不过,仍大抵上

理解为,进一步明确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也可以解除。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XX)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

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又给出了具体答复: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

第25条第4项规定(博主注:对应〈〈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 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复函》直接排除了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应该说,这是对1994年〈〈通知》的修正。

接下来的问题是,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此种情

形能否解除呢?XX年的〈〈复函》没有明确,按照1994年〈〈通知》的规定,仍应属于可以解除的情形。

简单归纳一下,“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因情节轻微等)免予刑事处分的”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 款(犯罪情节轻微等)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说明一下,基于人权观念的时代发展、体现教育优先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场,对“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于免于刑事处

分的”,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也应排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但此仅作为立法建议之参考。相关法律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

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XX]367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依据问题的请示》(滇劳社厅办[XX]35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其行为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00三年七月三^一日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42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

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XX)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

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199钧

第37条(原〈〈刑法》第32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XX)

第二篇:看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看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篇:劳动合同法解读39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九:过失性辞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的;

劳动合同法选择题

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A)通过,()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C)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B.用人单位C.劳动者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C)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B.监事会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D)、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B.公认C.公开D.公平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C)。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C)。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7、用人单位自(A)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D)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B)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可以 B.应当 C.需要 D.无须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B)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C)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1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A);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D.给予警告 13、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B);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解读资料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在适用该条时,需注意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的,用人单位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解除劳动合同,还得具备一个条件,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未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重大损害”呢?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无统一标准可供参考。《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5条第3款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典型案例】案例一:钟先生于2001年3月份入职深圳某公司品检部担任产品检验员职务,公司与钟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3000元/月。2005年10月,公司以钟先生工作严重失职本应抽检50件产品只抽检30件产品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钟先生的劳动合同。钟先生辩称,虽然少抽检了部分产品,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误为由将他辞退显然是想辞退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找的理由,如果公司坚持要辞退,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他们辞退钟先生是因为钟先生工作的严重失误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失,现在只将钟先生辞退而没有要求钟先生赔偿损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对于钟先生要求给予他经济补偿,该公司坚决不同意,只同意支付当月工资。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钟先生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庭认为,公司以钟先生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重大损失。因此,公司单方面解除与钟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具体内容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 本条是关于在劳动者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包括:第一,用人单位招聘该劳动者时,有明确的有文字记载的录用条件。第二,劳动者各方面的表现与录用条件的要求不相符合。第三,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合法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果超过法律规定试用期的上

限,则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为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以下含义:一是“规章制度”必须是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的有效的规章制度;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劳动者没有遵守本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四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从程度和影响来判断,属于“严重违反”。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严重失职,二是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即可无需事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本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即使没有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但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改正,而劳动者拒绝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书范文

个人劳动合同书范文 简单个人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如 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长,由甲乙双方再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地点:遵义县三渡镇。 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鱼塘、养殖及其它事务。 三、 (1)劳动报酬:乙方每月工资为元。吃、住由乙方自行 解决,经乙方同意,乙方工资每3 个月发 1 次。工资发放的具体时 间为每三个月的第日劳动用工合同书(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有权根据 乙方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给予乙方奖罚,具体奖罚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 商定,乙方承诺:经甲乙双方商定的奖罚制度属于本合同的附属部分,具 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奖罚制度单独形成文本,由甲乙双方签字 确认) 四、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养殖计划和任务,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旷工、怠工、早退等;有特殊事情离开养殖岗位,需经甲方同意,一年内请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乙方必须全心 全意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布置的养殖任务,乙方如不能履行 职责,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违反合同的情形依据甲乙双方确定之《劳动纪律》、《奖罚制度》的约定,扣除或不发乙方工资。(劳动纪律需单独形 成文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五、乙方在从事养殖作业中,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 养殖场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违规操作,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与甲方无关。(此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建议删除)建议改为:乙方 在从事养殖作业中,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违反养殖场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 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乙方违规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操作规程》需单独形成文本,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六、天然鱼塘均未设立安全栅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与养殖场 无关的人带入场内,尤其是小孩,如有违规,在养殖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造

2020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提醒点击:返回《劳动合同法》目录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相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本条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z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0.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1.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87.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不便于在全国对其作统一解释。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损害程度等情况,对企业规章中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在下列情况下,私营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录用后职工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菅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手应予辞退的; 第十三条私营企业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2019年7月3日) 六、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工厂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最新版

合同编号:_ 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_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

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劳动合同法题库

劳动合同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答案:A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答案:C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工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C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 B.公认 C.公开 D.公平 答案:D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答案:C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答案:C 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答案:A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答案:D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可以 B.应当 C.需要 D.无须 答案:B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该《意见》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个第3款没有必要规定。不过,仍大抵上理解为,进一步明确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也可以解除。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2014)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 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又给出了具体答复: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 第25条第4项规定(博主注:对应《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复函》直接排除了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应该说,这是对1994年《通知》的修正。 接下来的问题是,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此种情形能否解除呢?2014年的《复函》没有明确,按照1994年《通知》的规定,仍应属于可以解除的情形。 简单归纳一下,“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因情节轻微等)免予刑事处分的”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 第一篇:《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该《意见》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个第3款没有必要规定。不过,仍大抵上理解为,进一步明确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也可以解除。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2014)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 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又给出了具体答复: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 第25条第4项规定(博主注:对应《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复函》直接排除了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应该说,这是对1994年《通知》的修正。

江苏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2008江苏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 本资源为doc格式,用word即可打开编辑。 本站提供的为rar压缩包格式; 解压密码: 下载地址:点击本链接下载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1 / 18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1) 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2) 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3) 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4) 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 企业 2) 用人单位 3) 劳动者 4)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1) 董事会 2) 监事会 3) 工会 4) 职工代表大会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1) 公道 2) 公认 3) 公开 4) 公平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1) 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2)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3) 宣布废止 4) 不遵照执行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1) 人身关系 2) 财产关系 3)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4) 经济关系 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 用工之日 2) 签订合同之日 3) 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4) 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 可以 2) 不应 3) 应当 4) 不得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 可以 2) 应当 3) 需要 4) 无须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 十五日 2) 一个月 3) 二个月 4) 三个月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 1) 解除 2) 续订 3) 终止 4) 中止 1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2) 责令改正 3)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4) 给予警告 13、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责令改正 3)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4) 给予警告 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1) 解除 2) 续订 3) 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39条_0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提醒点击:返回《劳动合同法》目录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相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本条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z条免予刑事处

个人劳动合同范本

个人劳动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以下是由小编为你带来的”个人劳动合同范本”. 个人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聘用乙方担任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资 乙方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三种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因以上三种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种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实际损失(包括培训费用,经济损失等)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四,规章制度 甲方已经制定详尽的内部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体的内容,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已对此规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 一、《劳动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的试点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这一市场经济国家确定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加以了肯定,但该《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仅仅适用于国营企业新招聘的职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该法于1995年l月l日起施行。《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效力,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等主要问题,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法》颁布实施了十多年,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使得劳动关系由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地位平等的合同关系,双方真正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也发挥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机制,劳动者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按需用人,促进了劳动力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合理配置,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原有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和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第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存在许多空白,不能适应对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有效调整的需要。 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文比较简单,总共才17条,远远不能适应市经济条件下对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需要。《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效力,合同条款,合同期限,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以及合同的责任等作了规定,但基本上都是原则性、纲要性的,不能对实践中的劳动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自我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劳动合同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比较低。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法律义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使得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难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解读

地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地.”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地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地义务,有未尽职责地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地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地程度. 在适用该条时,需注意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地,用人单位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解除劳动合同,还得具备一个条件,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地.未造成重大损害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重大损害”呢?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无统一标准可供参考.《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地说明》劳办发[]号第条第款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地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地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地重大损害进行认定.顾问列举两个典型案例,如下: 【典型案例】案例一:钟先生于年月份入职深圳某公司品检部担任产品检验员职务,公司与钟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元月.年月,公司以钟先生工作严重失职本应抽检件产品只抽检件产品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钟先生地劳动合同.钟先生辩称,虽然少抽检了部分产品,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误为由将他辞退显然是想辞退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找地理由,如果公司坚持要辞退,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他们辞退钟先生是因为钟先生工作地严重失误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失,现在只将钟先生辞退而没有要求钟先生赔偿损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对于钟先生要求给予他经济补偿,该公司坚决不同意,只同意支付当月工资.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钟先生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庭认为,公司以钟先生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重大损失.因此,公司单方面解除与钟先生地劳动合同地理由不成立,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地经济补偿金.

个体-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聘用乙方担任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资 乙方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三种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因以上三种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种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实际损失(包括培训费用、经济损失等)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四、规章制度 甲方已经制定详尽的内部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体的内容,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已对此规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签字:

文档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三十九条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析】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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