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公共交通特惠(学生)卡个人办理事项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市民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市民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6•【字号】甬政办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市民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生活、减少重复投资、促进智能卡产业发展、优化电子商务环境,根据原国家计委《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2001]1928号)、《全国IC卡应用总体规划》和《宁波市市民卡规划》和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市民卡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民卡的定义、功能和发放对象第一条宁波市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是市政府授权发放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有关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由本市有关商业银行与市政府授权的市民卡机构合作发行的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标准的银行联名卡。
第二条市民卡具有信息服务和交易支付等基本功能,是现行银行卡的有益补充,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九个国家有关部门鼓励发行的金融IC多应用卡。
其中信息服务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信息服务和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交易支付是指可在市民卡内设置银行电子钱包、银行卡借记功能、银行卡贷记功能,并以此进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以及商业、社会公共领域的定额和非定额小额支付;市民卡的银行电子钱包支持现金充值或银行账户圈存交易,并根据用途设定单笔支付最高限额及卡内最高现金限额,具体标准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市民卡支持接触式或非接触式使用;市民卡的功能随着市民卡工程建设的进展扩充,申领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市民卡的某一种或几种功能。
第三条市民卡发放对象包括户籍在本市和不在本市的居民。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甬资交管办〔2020〕8号•【施行日期】2020.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版)》,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办制定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让、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等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的信息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是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决策、交易、监管、服务、交易主体信用记录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决策信息是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资源交易决策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等;交易信息是指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平台交易到成交的全过程信息,包括交易公告信息、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和变更信息等;监管信息是指行政监管事项信息和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投诉(举报)处理信息、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等;服务信息是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交易平台办理各类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数据统计信息等;交易主体信用记录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等。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奖学助学力度,推进教育公平,按照“整合、扩面、提标”的原则,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我市推行“525”学生资助体系,具体是指“五类对象、两个系统、五大内容”。
所谓“五类对象”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五类受助学生组成;“两个系统”包括政府和社会两个实施系统,其中以政府实施系统为主;“五大内容”指“奖、助、贷、免、补”五种资助内容,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我市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一条对象范围宁波户籍和非宁波户籍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小学学生以及宁波市属高等学校学生,其中非宁波户籍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小学学生特指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幼儿和中小学生。
第二条学校界定本办法所称各类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小学、初中、特教、高中(职业学校)和大学,以及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
第三条认定标准上述对象范围内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下简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宁波市学生资助相关政策:(一)持有宁波市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家庭的子女;(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三)革命烈士子女;(四)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六)扶贫办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含市级经济欠发达的19个乡镇和片区的低收入农户子女);(七)其他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但符合下列五种情形的,可酌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相关学生资助:1、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3、家庭子女中有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4、因监护人员缺失,比如父母离异,亡故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5、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4•【字号】甬政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公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总称。
行政审批服务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实施机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正、高效便民原则。
第四条从事行政审批服务,应当建立便民的场所、透明的环境、高效的机制,实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市、县(市)区政府应设立综合行政服务平台,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以下简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统一为行政服务中心,其管理机构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派出的行政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对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服务履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职能。
下级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接受上级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市、县(市)区政府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后学生卡发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后学生卡发
行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勤办[2006]2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2.22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交票制票价调整后学生卡发行工作的通知
(京教勤办〔2006〕22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关直属单位:
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公交票制票价进行调整。
现将此次调整涉及学生卡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卡发行范围和使用方法
公交票制票价调整后,取消学生月票卡,发行学生卡(学生卡具有储值后刷卡消费功能)。
学生卡发行范围仍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学生IC卡月票发行工作的通知》(京
教勤〔2006〕5号)规定执行。
已办理学生月票卡的学生持原学生月票卡付费充值后作为学生卡继续使用。
学生持学生卡刷卡乘坐市区公交线路享受2折优惠;刷卡乘坐原月票有效分段计价线路“打折封顶”,学生卡每乘次0.2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生IC卡月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生IC卡月票发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京教勤[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生IC卡月票发行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06]5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关直属单位: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交通资源,方便乘客出行,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5月1日起,采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一卡通IC卡共五种,包括学生IC卡月票)。
现将做好学生IC卡月票(以下简称“学生月票卡”)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月票卡发售范围和使用方法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后,原市学、通学月票合并为学生月票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各级各类学校中无工资收入的学生均可购买、使用学生月票卡。
学生月票卡的使用方法按照市交通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运输管理局《关于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的通告》和《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月票卡的发行办法(一)已领取市教委统一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小学生,于4月1日起持“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办理储值手续。
储值后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可作为学生月票卡使用。
(二)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需购买学生月票卡的小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持学生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于4月1日起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学生月票证件卡卡样见附件1),同时办理购买学生月票卡和储值手续。
(三)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需购买学生月票卡的中学生,由所在学校统计人数、各区县教委汇总所需学生月票证件卡数量并于3月27日至31日报公交集团运营部(联系方式见附件2),公交集团运营部按所需数量送至区县教委,区县教委下发学校,由学生粘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并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及有效期,经学校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学生本人持学生月票证件卡于4月4日至16日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办理购买学生月票卡和储值手续。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甬政发[2012]84号•【施行日期】2012.10.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2〕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3日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稳定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重点高层次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成的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配套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协商解决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在市人力社保局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制定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措施,召集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高层次人才在甬工作期间存在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
第三条妥善解决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工作,作为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配套服务的重要内容,列入每年市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
考核成绩将作为人才工作年度先进县(市)区、开发区评选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81号)认定的创新型领军拔尖人才;根据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和宁波市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认定的人才或人才团队主要成员;从市外引进的符合宁波产业发展导向,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做出突出贡献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
公交IC卡办理、刷卡指南

公交IC卡办理、刷卡指南一、公交车收费受理种类目前推出的常规公交IC卡卡种有:交通联合一卡通、普票卡、学生优惠卡、成人月票卡、学生月票卡、老人免费乘车卡(简称老年卡)、爱心免费乘车卡(简称爱心Ⅰ卡)、爱心优惠乘车卡(简称爱心Ⅱ卡),以及“安庆掌上公交”APP中的“云公交卡”;同时我们还支持银联云闪付、美团乘车码、支付宝(预计2019年底前开通)乘车码等。
二、办理1.办卡证件资料、押金费用及办理对象①交通一卡通、普票卡:不需任何证件即可办理。
办卡时缴纳卡押金10元,(卡套费1元自愿购买)。
办理对象不限。
②成人月票卡: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一寸免冠近照1张办理。
办卡时缴纳卡押金10元,(卡套费1元自愿购买)。
办理对象不限。
③学生优惠卡: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1张办理,如果在安徽省在籍学生查询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材料。
办卡时缴纳卡押金10元,(卡套费1元自愿购买)。
办理对象年龄为19周岁以下(含19周岁)。
④学生月票卡: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一寸免冠近照1张办理,如果在安徽省在籍学生查询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材料。
办卡时缴纳卡押金10元,(卡套费1元自愿购买)。
办理对象年龄为19周岁以下(含19周岁)。
⑤老年卡: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张办理。
初次办卡,免收IC卡押金;因遗失、损坏等原因,二次或二次以上办卡,应缴纳IC卡押金10元,(卡套费1元自愿购买)。
办理对象为安庆市城区70周岁及以上老人。
(如果户口不是安庆市的,请到安庆所住地居委会开常住证明)⑥爱心Ⅰ卡: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张办理。
初次办卡,免收IC卡押金;因遗失、损坏等原因,二次或二次以上办卡,应缴纳IC卡押金10元,(卡套费1元自愿购买)。
办理对象为残疾军人、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
(如果户口不是安庆市的,请到安庆所住地居委会开常住证明)⑦爱心Ⅱ卡: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张办理。
宁波学生公交卡理流程

宁波学生公交卡理流程
宁波市采用学生公交卡,为学生提供方便乘坐公交的环境。
申请宁波学生公交卡需要以下流程:
1. 准备您的有效学生证。
只有现持有有效的学生证的学生才能申请学生公交卡。
2. 选择申请学生公交卡的窗口。
您可以在学校门口或者市内各公交公司设立的客服中心申请卡。
3. 填写申请表。
工作人员会提供申请表,您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校、学号等。
4. 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学生证一起提交给工作人员。
5. 等待审核通过。
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信息与学生证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您的卡即可生效。
一般3个工作日内可以取卡。
6. 领取公交卡。
您可以到之前申请的窗口领取已经激活的公交卡。
使用时刷卡上下车,每次乘车扣费2元。
7. 注意补办。
学生证到期需要及时补办,否则公交卡将无法继续使用。
希望这个流程能为宁波的学生朋友提供乘坐公交的参考。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工作人员。
个人公务卡的管理与使用说明

个人公务卡的管理与使用说明公务卡制度主要内容1、公务卡概述(1)公务卡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
既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功能,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功能。
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工作人员应在单位组织下,以个人名义向发卡行申请开立公务卡。
(2)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3)通过公务卡结算,只改变现金支付的结算方式,不改变预算单位原报销审批权限和程序。
预算单位日常公务性支出,凡满足刷卡条件的,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4)公务卡发卡银行:为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开户行。
我校教职工只能做工行公务卡。
(5)公务卡免年费、挂失手续费、损坏换卡手续费、溢缴款本地取现手续费和短信服务费。
(6)公务卡先消费后还款,无需预先存款,享有20-50天的免息还款期,与银行的贷记卡(消费卡)相同。
比如,您的账单日是7日,如果您在本月8号消费,您的透支金额在下个月的7号才出账,在账单日后20天以内,您仍然享受免息,所以您的免息天数是50天。
但如果您在本月6号进行消费,本月7号是账单日,之后的20天内您享受免息。
(7)公务卡信用额度,根据持卡人的资信情况核定信用额度(为2至5万元)。
2、公务卡报销还款流程(1)公务消费刷卡结算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得发票和银联小票。
(2)持卡人办理报销手续持卡人应早于发卡行规定的还款期限5个工作日以上,凭发票和银联小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银行将款项划到公务卡账户。
3、公务卡启用时间2009年12月2日可以领用公务卡,持卡人可以凭身份证到宁波市内任一工行网点启用公务卡,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完成开卡程序,设立密码(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
从2009年12月5日起实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甬交科〔2018〕109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交科〔2018〕109号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委管委属单位,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特制定《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2018年5月2日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办规划〔2017〕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15]18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甬科计〔2013〕98号) 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47号),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是指列入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并依据科技项目执行合同进行管理的项目,本办法所称的资金是指纳入财政预算且专项用于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科技项目由重大类科技项目、基础与公益类科技项目、市场主体和依托工程类科技项目以及其他类科技项目构成。
(一)重大类科技项目。
是指该项目涉及交通工程、运输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应用、管理决策(软科学)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投资大且实施周期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行业的技术集成、成套技术以及标准的形成,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等领域的技术、管理水平有重大提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甬财政库[2010]1511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0〕1511号)市级各预算单位、各有关银行: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和方便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托收业务,根据《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甬政办发[2007]118号)、《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制定了《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和方便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托收业务,根据《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甬政办发[2007]118号)、《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
现就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位卡的性质单位卡是指以预算单位名义申请的贷记卡。
单位卡账户按照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不办理实体卡片,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并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控。
二、单位卡的发卡银行预算单位应选择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作为单位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
宁波公交IC卡服务网点工作时间表教学内容

福明路525-1号,公交新东站一侧。
8:30-11:30
12:00-16:30
周三周六休息
江北区
人民路营业厅
人民路336号,1、4、331、332、339、341、343、370、384、541路白沙站下。
7:45-11:30
12:00-16:30
双东坊服务点
环城北路和翠柏路叉口,5、13、15、330、333、337、339、345、515、517、523、806路双东路下。
桓村老年活动中心一楼
每月14日
横溪服务点
横溪工业办公室,永茂路48号
每月11日、29日
梅山岛服务点
梅山岛汽车总站候车厅
每月12日、28日
莫枝服务点
东钱湖旅客服务Leabharlann 心,961、966终点站每月5日、7日、25日
7:40-12:00
8:30-11:30
12:30-15:30
庄市服务点
镇海庄市西陆路路口,工商银行附近
每月9日,19日
9:00-11:30
12:00-15:00
古林服务点
625路古林终点站1路车路林终点站
每月17日、27日
鄞江服务点
鄞江镇政府党员活动中心
每月9日、18日
7:50-12:00
9:00-11:30
12:00-15:00
宁波大学服务点
锦绣学生活动中心
每月15日、30日
镇海炼化服务点
公交380路镇海炼化终点站
北仑区
北仑新碶服务点
新碶 新建路2号 新碶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8:00-16:30
(双休日休息)
北仑大碶服务点
大碶 新大路大碶段 1587号, 756、750、782路等明港中学站下。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我市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本通知适用于在宁波市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以及符合省内居住证和积分互认条件的流动人口。
二、积分指标组成(一)积分指标。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和区(县、市)个性指标组成,总分值300分。
其中,省级共性指标分值100分,市级共性指标分值150分,区(县、市)个性指标分值50分。
1.省级共性指标。
设“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等5个指标项,总分100分。
省级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
2.市级共性指标。
设“就业”“住房”“紧缺岗位”“投资纳税”“带动就业”“发明创造”“表彰奖励”“参与公益”“无偿献血”“无偿捐献”等10个指标项,总分值150分。
设置“违法失信”“违法犯罪”等2个扣分冻结指标。
市级共性指标得分全市通用、跨区互认。
3.区(县、市)个性指标。
总分值50分。
各区(县、市)政府可设置省级指标和市级指标外的个性指标,也可对省级指标和市级指标再赋分。
个性指标得分仅限于申请人所在区(县、市)应用。
(二)积分规则。
宁波公交IC卡服务网点工作时间表

12、中国邮政梅山邮政支局(梅山乡里岙村)
13、中国邮政春晓邮政支局(春晓镇合宅村下宅甲152号)
14、中国邮政清水邮政所(大碶街道清水村河下118号)
15、中国邮政新碶邮政支局(新碶镇小路1号)
16、中国邮政柴桥邮政支局(柴桥街道)
17、中国邮政算山邮政所(算山码头内)
9、中国邮政庄桥邮政支局(庄桥大街33号)
10、中国邮政洪塘邮政支局(洪塘中路147号)
11、中国邮政洪都路邮政所(洪都路57-59号)
12、邮政便民服务站凸点便民服务站(宁馨园)(江北区榭嘉路)
13、邮政便民服务站凸点便民服务站(汇嘉南区)(江北区汇嘉新村南区)
镇海区:(26个)
1、交通银行骆驼支行(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北路113-119号)
16、中国邮政蟹浦邮政支局(兴业东路20号)
17、中国邮政河头邮政所(九龙湖镇河头村)
18、中国邮政西经堂邮政支局(九龙湖镇西经堂)
19、中国邮政贵驷邮政所(贵驷贵安路20号)
20、中国邮政湾塘邮政所(湾塘村)
21、中国邮政后施邮政所(镇骆路296号)
22、中国邮政俞范邮政支局(炼化市场东路2号)
23、中国邮政虹桥邮政所(镇宁东路237号)
每月15、16、17日
8:00-12:00
9:00-11:30
12:30-15:00
樟村服务点
637路直达,新江厦超市边
每月19日、20日、29日
9:00-11:30
12:00-15:00
陈婆渡服务点
石家村新101路终点站
每月26日
7:30-12:00
8:30-11:3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06•【字号】甬政发〔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甬政发〔2019〕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年5月16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年5月16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全力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为民勤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事求是、务实高效、廉洁廉政。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第四条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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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般性学习考察团组偏多,存在同一部门出访任务重复、多头组团、出访人员身份与出访任务不相符等情况,出访成效不明显;部分培训团组缺少实质性内容,在外实际培训时间少,考察天数多;申报出访热点控制国家的团组呈不断上升之势,部分团组在出访国家的安排上缺乏针对性,有借公务之名公款境外旅游之嫌;部分单位存在将出国(境)作为一种待遇轮流安排、照顾出国等情况;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等违纪违规情况偶有发生。
这些现象的存在,有违因公出国(境)初衷,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贯彻落实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有关文件和省委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外办《关于坚决制止因公出访中不正之风的通知》(省委外领办发〔2007〕1号)精神,按照“作风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和市领导意见,为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现将因公出国(境)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在因公出国(境)问题上要亲自带头,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大力压缩一般性考察团组出访。
考察团组必须目的明确,有实质性内容。
对列入总量控制范围且符合年限规定的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其身份、工作职责与出国(境)任务不符的,一般不予审批。
理学生公交卡的流程

理学生公交卡的流程1.申请理学生公交卡需要前往学校的指定办公室办理。
To apply for a science student bus card, you need to go to the designated office at the school.2.在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submit the required materials at the office.3.所需材料包括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The required materials include student ID, photocopy of ID card, and so on.4.工作人员会核对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The staff will check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conduct an initial review.5.审核通过后,缴纳一定的费用办理公交卡。
After the approval of the review, pay a certain fee to apply for the bus card.6.可以选择一定金额的充值作为公交卡的初始金额。
You can choose a certain amount of recharge as theinitial amount of the bus card.7.办理完成后,会接收到一张个人公交卡。
After the application is completed, you will receive a personal bus card.8.公交卡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The bus card usually takes 5-7 working days to process.9.拿到公交卡后可以在指定地点进行充值和查询余额。
2024年公交车卡使用管理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公交车卡使用管理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公交车卡1.2 用户1.3 发行方1.4 服务方1.5 合同有效期内第二条:公交车卡的种类与发行2.1 发行种类2.2 发行条件2.3 发行程序2.4 发行数量第三条:用户使用公交车卡3.1 使用范围3.2 使用方法3.3 使用时间3.4 使用限制第四条:费用与支付4.1 卡片工本费4.2 充值方式4.3 充值优惠4.4 费用查询4.5 费用退还第五条:服务与维护5.1 客服咨询5.2 卡片挂失5.3 卡片损坏5.4 系统升级5.5 数据保护第六条:用户权益与责任6.1 用户权益6.2 用户义务6.3 违规使用6.4 责任免除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合同变更7.2 合同终止7.3 合同终止后的权益处理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程序8.3 法律途径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发行方违约9.2 服务方违约9.3 用户违约第十条:隐私保护10.1 用户信息保护10.2 信息使用规则10.3 信息安全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1.3 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变更或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修改程序12.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附则13.1 合同的解释权13.2 合同的适用法律13.3 合同的生效日期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服务14.2 合作方权益14.3 行业规定遵循14.4 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公交车卡:本协议所指的公交车卡是指由发行方发行,供用户在本市范围内公共汽车上使用的智能卡片。
1.2 用户:本协议所称用户是指购买、使用公交车卡的个人或机构。
1.3 发行方:本协议所指发行方是指负责发行、管理公交车卡的国有企业。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甬卫发[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卫发〔2013〕89号)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将《宁波市卫生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2013年8月16日宁波市卫生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为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验收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验收工作专项会议精神,特制定《宁波市卫生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协调各单位工作、确保验收工作进度,宁波市卫生局成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长:邹鸣飞组员:邬骏跃、俞志利、肖国兵(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主任:肖国兵副主任:蒋帆、边国林、李国炜成员:王群利、冷朋波、彭升友、胡荣华、丁红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制定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卫生学专项验收工作方案。
2.组织工作方案的实施,追踪工作进度并向市卫生局领导小组或相关工作部门反馈。
3.做好与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的协调工作。
(三)成立验收组、行政审批组和监察组。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督促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二)指导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卫生学评价委托工作。
卫生学评价内容包括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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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公共交通特惠(学生)卡个人
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市经信委、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社局和宁波市交通委联合印发的《宁波市公共交通特惠(学生)卡办理规定》通知(甬经信信推〔2014〕315号)的相关要求,为方便学生个人办理特惠学生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学生因未能参加集体办理或出现丢失、有效期过期等需要个人前往市民卡公司网点办理特惠学生卡的,新规定要求学校出具相关证明(附件1)。
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前往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个人证明。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