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确保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保护设置场所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2.1.1.1 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1.2 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2.1.1.3 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2.1.2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2.1.2.1 防护区和灭火剂贮瓶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2.1.2.2 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2.1.2.3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2.2 系统组件检查

2.2.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1 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2.1.2 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2.2.1.3 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2.2.1.4 铭牌清晰,其内容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的规定。

2.2.1.5 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2.2.1.6 气动驱动装置的气体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2.2.2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2.2.2.2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

2.2.2.3 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贮存压力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注:本规范中未注明的压力均指表压。

2.2.3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

3.1 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

2.2.

3.2 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2.2.

3.3 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试验时宜将系统组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2.2.

3.4 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

2.2.4 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4.1 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2.2.4.2 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2.2.4.3 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3 施工

3.1 一般规定

3.1.1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需要进行修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3.1.2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内容做好施工记录。防护区地板下、吊顶上或其他隐蔽区域内的管道应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内容做好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本规范附录B和附录C的表格形式可根据气体灭火系统的结构形式和防护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1.3 集流管的制作,阀门、高压软管的安装,管道及支架的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的吹扫、试验、涂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中的有关规定。

3.2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

3.2.1 贮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与增压宜在生产厂完成。

3.2.2 贮存容器的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3.2.3 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3.2.4 贮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3.2.5 贮存容器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

3.3 集流管的制作与安装

3.3.1 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宜采用焊接方法制作。焊接前,每个开口均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制作。

采用钢管制作的集流管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镀锌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3091的有关规定。

3.3.2 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按本规范第2.2.3条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3.3.3 非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其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可与管道一起进行。

3.3.4 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3.3.5 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3.3.6 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3.3.7 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3.4 选择阀的安装

3.4.1 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3.4.2 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

3.4.3 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3.5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3.5.1 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3.5.2 拉索式的手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5.2.1 拉索除必须外露部分外,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

3.5.2.2 拉索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导向滑轮。

3.5.2.3 拉索末端拉手应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

3.5.2.4 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靠。

3.5.3 安装以物体重力为驱动力的机械驱动装置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行程应超过阀开启所需行程25mm。

3.5.4 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5.

4.1 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3.5.

4.2 驱动气瓶正面应标明驱动介质的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3.5.5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5.5.1 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平行管道或交叉管道之间的间距应保持一致。

3.5.5.2 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管道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0.6m。

3.5.5.3 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夹固定。管夹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一个管夹。

3.5.6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3.5.6.1 采取防止灭火剂和驱动气体误喷射的可靠措施。

3.5.6.2 加压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

3.5.6.3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n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化。

3.6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

3.6.1 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已镀锌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

3.6.2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应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3.6.3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6.3.1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支、吊架之间的最大间距表3.6.3

3.6.3.2 管道末端喷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嘴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500mm。

3.6.3.3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

3.6.4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道的三通管接头的分流出口应水平安装(图3.6.4)。

3.7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吹扫、试验和涂漆

3.7.1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3.7.2 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3.7.2.1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管道的试验压力应按3.7.2-1式确定:

P1211=1.5P0V0/(V0+VP) (3.7.2-1)

式中 P1211-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MPa,绝对压力);

P0-20℃时卤代烷1211灭火剂的贮存压力(MPa,绝对压力);

V0-卤代烷1211灭火剂喷射前,贮存容器内的气相体积(m3);

V p-卤代烷1211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内容积(m3);

3.7.2.2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按3.7.2-2式确定:

(3.7.2-2)式中P1301-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MPa,绝对压力);

P s-卤代烷1301的饱和蒸汽压,取1.4MPa(绝对压力);

P-20℃时卤代烷1301灭火剂的贮存压力(MPa,绝对压力);

V0'-卤代烷1301灭火剂喷射前,贮存容器内的气相体积(m3);

V p'-卤代烷1301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内容积(m3)。

3.7.2.3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MPa。

3.7.3 不宜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防护区,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0.8倍。试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7.4 进行管道强度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检查管道各连接处应无明显滴漏,目测管道应无变形。

3.7.5 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的加压介质可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后,3min内压力降不应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且用涂刷肥皂水等方法检查防护区外的管道连接处,应无气泡产生。

3.7.6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

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脏物出现。

3.7.7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每个防护区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3.8 喷嘴的安装

3.8.1 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3.8.2 喷嘴安装时应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调试

4.1 一般规定

4.1.1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宜在系统安装完毕,以及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

4.1.2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前应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2.1.1条和第3.1.2条的规定。

4.1.3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

4.1.4 调试前应按本规范第2章和第3章的要求检查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系统安装质量,并应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4.1.5 调试后应按本规范附录D规定的内容提出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的表格形式可根据气体灭火系统结构形式和防护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4.2 调试

4.2.1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对每个防护区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和备用灭火剂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

4.2.2 进行调试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避免灭火剂的误喷射。

4.2.3 模拟喷气试验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进行。氮气贮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用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应一致,充装的氮气压力和灭火剂贮存压力应相等。氮气贮存容器数不应少于灭火剂贮存容器数的20%,且不得少于一个。

4.2.3.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贮存容器数应为防护区实际使用的容器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一个。

4.2.3.3 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控制。

4.2.4 模拟喷气试验的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 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且应能从被试防护区的每个喷嘴喷出。

4.2.4.2 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4.2.4.3 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4.2.4.4 贮瓶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内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4.2.5 进行备用灭火剂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时可采用手动操作,并应按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准备一个氮气或二氧化碳贮存容器。

试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规定。

5 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 气体灭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建设、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

5.1.2 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5.1.2.1 经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1.2.2 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1.2.3 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5.1.2.4 竣工报告。

5.1.2.5 设计说明书。

5.1.2.6 调试报告。

5..1.2.7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5.1.2.8 系统组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附件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5.1.3 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场所和设备:

5.1.3.1 防护区和贮瓶间。

5.1.3.2 系统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

5.1.3.3 与气体灭火系统联动的有关设备。

5.1.3.4 有关的安全设施。

5.1.4 竣工验收完成后,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的表格形式可按气体灭火系统的结构形式和防护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1.5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气体灭火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2 防护区和贮瓶间验收

5.2.1 防护区的划分、用途、位置、开口、通风、几何尺寸、环境温度及可燃物的种类与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5.2.2 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2.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5.2.2.2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5.2.2.3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5.2.2.4 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5.2.2.5 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5.2.3 贮瓶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及地下贮瓶间机械排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5.3 设备验收

5.3.1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灭火剂的充装量和贮存压力,以及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2 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应按实际安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总数(不足5个的按5个计)的20%进行称重抽查。

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贮存压力应逐个检查。

5.3.3 集流管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和集流管上泄压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4 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气动驱动装置中驱动气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气动管道的规格、布置、连接方式和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5 选择阀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固定和标志及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6 设备的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名称的耐久标志。

手动操作装置均应有加铅封的安全销或防护罩。

5.3.7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和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油漆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3.8 喷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喷孔方向,固定方法和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2章与第3章的有关规定。

5.4 系统功能验收

5.4.1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下列试验:

5.4.1.1 按防护区总数(不足5个按5个计)的20%进行模拟启动试验。

5.4.1.2 按防护区总数(不足10个按10个计)的10%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5.4.2 模拟自动启动试验时,应先关断有关灭火剂贮存容器上的驱动器,安上相适应的指示灯泡、压力表或其他相应装置,再使被试防护区的火灾探测器接受模拟火灾信号。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2.1 指示灯泡显示正常或压力表测定的气压足以驱动容器阀和选择阀的要求。

5.4.2.2 有关的声、光报警装置均能发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信号。

5.4.2.3 有关的联动设备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5.4.3 模拟喷气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和第4.2.4条的规定。

5.4.4 当模拟喷气试验结果达不到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时,功能检验为不合格,应在排除故障后对全部防护区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5.5 维护管理

5.5.1 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5.5.2 气体灭火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5.5.2.1 本规范第5.1.2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5.5.2.2 系统的操作规程。

5.5.2.3 系统的检查、维护记录图表。

5.5.3 应按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5.5.4 每月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5.5.4.1 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5.5.4.2 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应小于设计贮存压力的90%。

5.5.4.3 气动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压力的90%。

5.5.5 每年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检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5.5.5.1 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5.5.5.2 灭火剂贮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5.5.5.3 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本规范第2.2.3条规定,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5.5.5.4 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5.5.5 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

5.5.5.6 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则应按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5.5.5.7 按本规范第5.4.2条规定,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附录A 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贮存压力

A.0.1 不同温度下卤代烷1301的贮存压力,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A.0.2 不同温度下卤代烷 1211的贮存压力,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A.0.3 不同温度下二氧化碳灭火剂的贮存压力,应符合表A.0.3的规定。

附录B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

B.0.1 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B.0.2 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试验记录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B.0.3 灭火剂输送管道试验记录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附录C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附录D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报告

附录E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表E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

系统名称

建设单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验收日期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方案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方案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6.1. 方案简述 (2) 6.2. 前提条件 (3) 6.3. 系统方案设计 (3) 6.4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介绍 (4) 6.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介绍 (10) 6.1. 方案简述 *****机房工程主要是由主机房、操作间及配电机房组成。机房设计吊顶高度 2.8米,活动地板高度0.3米,机房设计净高 2.5米。 本次消防自控系统工程由两部分组成: 主机房: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单元独立自动灭火系统方式,机房消防自控系统分为一个相互独立的保护区; 操作间:配置手持式干粉灭火装置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配电机房: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单元独立自动灭火系统方

式,机房消防自控系统分为一个相互独立的保护区; 七氟丙烷组合分配灭火系统特点: ?灭火力强,灭火时间短,能灭A、B、C型火灾; ?灭火后无污染、腐蚀作用,不导电没有残留物,对臭氧层无破坏; ?低浓度灭火,液态储存,药剂占地面积小; ?毒性低,能够应用于有人值守场所; ?系统具有扩展性。 6.2. 前提条件 ?消防报警控制器安装在本层过道 ?大楼消防电源已具备 6.3. 系统方案设计 本系统设计采用七氟丙烷柜式气体灭火系统。 当前气体消防主流产品有:CO2自动灭火系统、卤代烷1301自动灭火系统、INERGEN(烟烙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CO2是一种适用于计算机机房的灭火剂,但CO2一般只能适用于那些无人值守或较少时间有人在内的机房。 卤代烷1301有一定毒性,但其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作用,成为一种被逐渐淘汰的产品。 INERGEN(烟烙尽)是一种比较新的气体灭火剂,但由于当前主要依靠国外技术,投资量大,维护费用高,还未普及推广使

气体灭火资料

1 前言 ●感谢贵单位选用了本公司生产的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 该系统到交付使用已经历了下列程序: 1、参照美国消防标准NFPA2001《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和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七氟丙烷 (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2、根据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的Q/HSB07-2001《七 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和ISO/CD14520-15(1997年第3版)《气体 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国际标准的指标和要求组织生产 和检验。 3、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控制系统组成完整的自动灭火系统。 4、具备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资质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5、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测试合格。 6、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以上每一程序均有书面资料,使用单位应妥善保存,管理人员应熟 悉这些资料,并认真阅读说明书。 ●一个好的产品需要有一个好的用户,有一个好的维护和保养。贵单 位在维护保养中有困难,本公司将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2灭火系统简介

●灭火特点 1)保护环境。七氟丙烷是无色、无味的气体,其臭氧耗损潜能值 (ODP)为零,在ISO认可的洁净气体灭火剂中,其洁净性最好,具有清洁、低毒、电绝缘性能好、灭火效率高的特点。 2)保护生命安全。七氟丙烷的未观察到不良反应浓度NOAEL值为9%, 而一般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为10%以下,对人体基本无害。 ●灭火机理 通过惰化火焰中的活性自由基,实现断链灭火。 ●适用范围 A类——固体表面火灾;B类——易燃液体火灾,包括一定量的庚烷火灾;C类——电气设备火灾,主要用于电子计算机房、电信通讯设备、过程控制中心、贵重的工业设备、图书馆、博物馆及艺术馆、机器人、洁净室、消声室、应急电力设施、易燃液体储存区、也可用于生产作业火灾危险场所,如喷漆生产线,电器老化间、轧制机、印刷机、油开关、油浸变压器、浸渍槽、熔化槽、大型发电机、烘干设备、水泥生产流程中的煤粉仓、以及船舶机舱、货舱等。 ●产品特点 本公司精心研制开发的ZH系列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设计合理、先进,关键部位采用新材料,产品性能可靠,其主要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各项指标均符合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技术委员会审查的Q/HSB07-2001《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标准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 充装技术文件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电四川(江边)发电有限公司江边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批准: 审核: 初审: 编制: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一、工程项目概况 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南部九龙县,是以发电为主的高水头引水式电站。电站闸址距九龙县城约62km,距州府康定308km,至凉山州冕宁县 148km,至成昆泸沽火车站183km,闸址和厂址边均有215 省道通过,对外交通比较方便。 配套特种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分别安装于地下厂房中央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营地中央控制室共3套IG541钢瓶灭火系统;四号主变室、营地电气库房、弱电机房、档案室共配置5套七氟炳烷预制灭火系统。消防钢瓶设备于2011年安装至今,未进行过气体钢瓶检测。依据国家质技监局颁发的《气瓶检测监察规程》中第69条规定,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IG541气瓶、二氧化碳气瓶、七氟丙烷气瓶)消防中常用三大气体钢瓶属于其中。为防止气瓶出现不安全事件,需要对特种消防钢瓶进行检测。 二、服务范围 地下厂房、营地区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气瓶及启动瓶检测充装 三、技术标准 本次检测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规范的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行政法规))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0004-2009 6.《特种设备安全法》; 7.《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0.消防用无缝钢瓶检测相关标准及规定; 四、服务内容 1.本规范书提出该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项目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检测项目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检测前,应挨个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2.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如果供方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投标方应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施工技术标准。 4.供方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供方方须在报名后第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方索取钢瓶技术参数,及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6.供方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性文件进行了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国家质技监局颁发的《气瓶检测监察规程》中规定正规报告

机房气体消防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机房气体消防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机房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一概述 (3)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特性: (3) 三、气体灭火应用场所有: (4) 四气体消防系统 (4) 五消防气体灭火系统说明 (5)

一概述 机房气体灭火目前常规的做法是先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也叫FM200来进行保护,它分为有管网和无管网二种型式,即小的机房或独立的保护区我们一般用一个柜式的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也叫七氟丙烷无管网灭火装置来保护;若是区域较大或较多,而且比较分散我们一般会用管网式的组合方式来进行保护,这样可以充分的利用资源,节约成本。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特性: 1.对环境无污染,是安全有效的灭火系统。

2.灭火速度快,能在十秒内迅速灭火。 3.对敏感设备无损害。 4.优异性能,是其他灭火系统无法比拟的。 5.经全面的测试,无毒性。 6.灭火时候不用屏住呼吸,气体灭火对人体更安全。 7.节省时间,快速无比,当贵重的财产面临危险,每一秒钟都至关重要。 8.解除隐忧,解决后顾之忧。 9.价格优势,与火灾造成的财产与资料损失相比,气体灭火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三、气体灭火应用场所有: 配电房、配电室、无人配电房、无人配电室、无人值守配电房、无人值守配电 四气体消防系统 气体消防系统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省投资的原则。采用FM200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系统最大保护区建筑

面积约500平方米,最大保护容积为2000立方米。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采用有管网组合分配系统,即系统可以在气瓶间按最大保护设置灭火药剂瓶组,通过组合分配原理最大可以设置8个防护区域,某个发生火警的区域系统能自动选择启动释放药剂灭火,可以节省投资。根据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23-1999)要求:当系统为组合分配系统时,系统设置用量中有关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的部分,应采用该组合中某个防护区设计用量最大者替代。用于需不间断保护的防护区的灭火系统和超过8个防护区组合成的组合分配系统,应设七氟丙烷备用量,备用量按原设置用量的100%确定。 数据中心全部气体灭火防区为4个,每组按最大防区的容积设置气量。 主数据中心区间,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按8%进行设计。 灭火钢瓶集中放置在气瓶室,以钢管道连到各保护区间,气体容积需考虑天花层、工作层及地板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每个防护区内设置烟感回路和温感回路。该系统的控制同时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电气)、紧急手动操作和紧急停止放气操作等控制与操作方式。 五消防气体灭火系统说明 每个保护区的地板下、室内空间层及吊顶天花内需设置喷嘴、烟感探

气体灭火系统规范及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25972 -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及构成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和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灭火剂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 IG-01(氩气)灭火系统、IG-100(氮气)灭火系统、IG-55(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手动操作要求 容器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按6.16 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急启动手动操作试验,应符合下列要 求: a) 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 N; b) 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 N; c) 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 N; 1

b 指充装密度为950 kg/m3 时。 系统喷射时间 灭火系统的最大喷射时间为: a)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10 s; b)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10 s; c)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60 s。 5.1.2 系统构成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 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回馈装置、安全泄放装 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不适用于直接驱动灭火剂瓶组的系 统)、单向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 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 件等部件构成。 同一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 查和维修。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 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指导对灭火器的检查,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完善灭火器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参考国际标准ISO11602-2:2000 (E)《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科技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宇、钱涛、赵伦元、王万能。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检查与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水压试验、检验规则、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90 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 GA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能力的人员 competent person 受过必要的培训,有经验的,带有必不可少的工具、设备、零件和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服务手册),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和再充装的人员。

3.2 检查 check 为确保灭火器是能用的和可操作的而进行的简单的检验。 3.3 维修 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操作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彻底检查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4 再充装 recharge 更换灭火剂。 3.5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压力计量器或压力表上显示的和贮压式灭火器铭牌上指示的、在20℃时的正常操作压力;或20℃时在气体从贮气瓶到灭火剂储存容器的释放过程中贮气瓶式灭火器中所产生的压力。 3.6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方案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6.1. 方案简述 (1) 6.2. 前提条件 (1) 6.3. 系统方案设计 (2) 6.4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介绍 (2) 6.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介绍 (7) 6.1. 方案简述 *****机房工程主要是由主机房、操作间及配电机房组成。机房设计吊顶高度2.8米,活动地板高度0.3米,机房设计净高2.5米。 本次消防自控系统工程由两部分组成: 主机房: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单元独立自动灭火系统方式,机房消防自控系统分为一个相互独立的保护区; 操作间:配置手持式干粉灭火装置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配电机房: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单元独立自动灭火系统方式,机房消防自控系统分为一个相互独立的保护区; 七氟丙烷组合分配灭火系统特点: 灭火力强,灭火时间短,能灭A、B、C型火灾; 灭火后无污染、腐蚀作用,不导电没有残留物,对臭氧层无破坏; 低浓度灭火,液态储存,药剂占地面积小; 毒性低,可以应用于有人值守场所; 系统具有扩展性。 6.2. 前提条件 消防报警控制器安装在本层过道

大楼消防电源已具备 6.3. 系统方案设计 本系统设计采用七氟丙烷柜式气体灭火系统。 目前气体消防主流产品有:CO 2 自动灭火系统、卤代烷1301自动灭火系统、INERGEN(烟烙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CO 2是一种适用于计算机机房的灭火剂,但CO 2 一般只能适用于那些无人值守 或较少时间有人在内的机房。 卤代烷1301有一定毒性,但其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作用,成为一种被逐渐淘汰的产品。 INERGEN(烟烙尽)是一种比较新的气体灭火剂,但由于目前主要依靠国外技术,投资量大,维护费用高,还未普及推广使用。 七氟丙烷气体则完全摒弃了CO2、卤代烷1301、INERGEN的缺点,毒性低,价格较便宜,已经为当今计算机机房首推的气体灭火剂。 根据以上四种灭火系统的比较并结合计算机房特有的情况特点和防火等级,参考业主的消防需求,我们设计采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6.3.1 消防系统保护区的设置 因本次工程设计的灭火工作区域被操作间隔开,我们设置 2个相互独立的气体保护区。 七氟丙烷柜式气体灭火系统可以组成两种形式的灭火系统,即组合分配式系统(有管网系统)与单元独立系统(无管网系统)。本消防工程存在多个需要保护的区域,因此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单元独立式柜式气体灭火系统。 6.3.2 消防系统组成 本工程消防系统以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消防为主。本层机房区的气体消防系统是由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两部分组成,构成一个完整的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 6.4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介绍 本方案中单元独立式系统中共有两个保护区,火灾气体喷嘴布置形式: 机房保护区的火灾喷嘴安装在天花板向室内的一侧。当一个区域发生火灾时通过该区的释放阀,继而打开系统七氟丙烷的供该区的储瓶,并向该区释放七氟丙烷进行灭火,而其他区域的储瓶则被其单向阀阻止而不打开。 本层保护区的设计灭火浓度为8%,通过智能灭火控制器的逻辑编程,来实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标准号:GB 50370- 发布日期:年 03 月 02 日 实施日期:年 05 月 01 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摘要: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 ]269 5- 文《——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分六章内容包括 : 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 其中,第 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 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 等条为强制性条文。 1 总则 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 IG541 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1.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2.1.2 全淹没灭火系统 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 收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G 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7–01–24发布2007–07–01实施 其中,第、4.2.1、4.2.4、4.3.2、5.2.2、5.2.7、5.4.6、5.5.4、 6.1.5、 7.1.2、 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8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条文说明 4.2.1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4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 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4.3.2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 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2.2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 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5.2.7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4.6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5.5.4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6.1.5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 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1.2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进 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8.0.3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做好 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气体灭火设计方案详细案例

气体灭火设计方案详细案例 QQ空间发表日期:2013-10-08 14:45:58 浏览次数:2231 “我们经常会遇到做个《气体灭火设计方案》给到客户-业主、甲方、总包审核、沟通、商讨确认方案的可行性等,从而进入施工阶段”本文以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做个详细案例供大家参考!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某商业大厦地下二层气体消防工程,首先明确建筑物本身的建筑特点和功能特点,了解该建筑地下二层的防火工程设计中其它专业的设施及对消防专业的设计要求,然后根据有关规范对建筑物定性,确定系统的总体结构。按照气体灭火设计规范,该楼层配电房、发电机房、油库不能应用水喷淋灭火系统,因此选用气体灭火系统方案,以确保消防灭火的可靠性 第二部分:地下二层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版; 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4、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及资料; 5、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图纸及资料。 二、设计原则 1、该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按整体建筑同一时间内发生一次火灾考虑。 2、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保护形式,用组合分配系统对各防护区进行保护。 设计灭火浓度:按保护对象定为9%。 系统额定增压压力:4.2Mpa(表压)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20℃。 三、系统设计: 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组合分配系统;系统设计技术参数及详细计算过程见《设计计算书》。 四、系统启动方式: 控制系统有以下三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手操电动)、紧急机械控制;在有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形式,在手动/自动控制故障时采用机械应急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方式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公告 第56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的公告 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4.2.1、4.2.4、4.3.2、5.2.2、5.2.7、5.4.6、5.5.4、6.1.5、7.1.2、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50263-97同时废止。 本规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前言 本规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 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 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共分8章和6个附录,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胜捷消防企业集团 天宵消防安全技术 威龙消防设备 市公安消防支队 卫保消防工程 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马恒纹石守文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G B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GB 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01 –24 发布2007 –07 –01 实施 其中,第、、、、、、、、、、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 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条文说明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 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 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并合格。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 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 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 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 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 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室内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安装规范

室内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安装规范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 2施工准备 2.1接到任务后,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对照装修图并结合施工现场检查管路及喷嘴位置是否相吻合,如存在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协商解决并办理洽商手续。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方法,配备所需各项资源。 2.2设备材料: 2.2.1消防气体灭火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符合6一1“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主要设备:灭火剂储存容器及系统组件包括单向阀、容器阀、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和喷嘴等。这些系统组件均应给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 2.2.3一般常用材料:管材及连接件,型钢,焊条,氮气,氧气,乙炔,聚四氟乙烯胶带,膨胀螺栓,螺栓,螺母,密封垫;机油,防腐漆,稀料,小线,铅丝,电池等。 2.3主要机具:锯管机,套管机,台钻,手电钻,射钉枪,电焊机,空气压缩机,专用弯管机,步话机,管钳,压力案子,手锯,手锤,调管专用支架,钢锯,锉刀,板牙,扳手,活扳手,改锥,榔头,錾子,钢卷尺,平尺,角尺,油标卡尺,水平尺,线坠,白绸或白纸,石笔,粉笔,铅笔等。 2.4作业条件: 2.4.1预留预埋应配合结构施工进行。 2.4.2管网安装所需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吊顶内管道应在封吊顶前完成。 2.4.3设备安装应在设备间完成粗装修后进行。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及配件安装→系统调试及功能验收 3.2安装准备: 3.2.1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走向,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研究解决。检查预留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土建协调好。 3.2.2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整洁,无缺损、变形及锈蚀,镀锌或涂漆均匀无脱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完好无损伤;充压药剂钢瓶压力表指针应在指定范围内。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逐个水压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结果,应满足施工规范规定。 3.3管网安装: 3.3.1气体灭火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或贮存压力选用,一般采用冷拔冷轧精密无缝钢管并内外镀锌。 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当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丝扣及法兰连接件应满足试验压力要求并内外镀锌。对镀锌层有腐蚀的环境可采用不锈钢或钢管等。 3.3.2管道安装前应进行调直并清理内部杂物。采用法兰连接时,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要做好防腐处理。丝扣连接时,丝扣填料应采用聚乙烯四氟胶带。切割的管口应用锉刀打净毛刺。 3.3.3气体灭火管道必须固定牢靠。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安装最大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6580100150 最大间距(m):1.51.82.12.42.73.43.53.74.35.2 3.3.4干管安装时,出瓶室的一段管应先安装好,找准尺寸后固定牢靠,管与管之间的距离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确定,确保设备安装尺寸,然后再顺序安装其它管道。所有管道的安装尺寸应与设计图纸一致,严禁任意改变管道方向和长度。 3.3.5卤代烷1301和二氧化碳系统管道的三通接头的分流出口应水平安装。 3.3.6吊顶型喷头支管安装前,应按照图纸在现场确定出喷头位置,有条件的可以配合吊顶装修进行,但封吊顶板前应完成系统压力、严密性试验。喷头支管应加固定支架,支架与喷嘴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500mm。 3.3.7管网安装完应进行强度试验,如采用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如采用气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倍。在试验压力下稳压5min,无明显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MPa。 3.3.8强度试验后,管网应进行吹扫。吹扫时管道末端应保证20m/s的流速,采用白布进行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它赃物出现为合格。

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要求

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 一、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二、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 1.清水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应卸下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气瓶的防腐层有无脱落和锈蚀状况。轻度锈蚀的及时补好,明显锈蚀的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二是检查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若重量减少10%时,应进行修复充足;三是检查灭火器筒体有无明显锈蚀,有明显锈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四是检查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五是检查灭火器内水的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水量不够的补足,水量超过的排出;六是检查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各项要求合格者应按规定装配好。 2.泡沫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拆开灭火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滤网安装是否牢固,滤网是否堵塞;二是检查灭火器盖的密封橡胶垫是否完好,装配有无错位现象;三是检查瓶盖机构,在向上扳起后,中轴是否能自动弹出:四是推车式灭火器应检查行驶过程中有无药液渗出现象;五是推车式灭火器检查瓶口密封圈是否腐蚀,喷枪、喷射软管及安全阀有无堵塞,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在转动部位加注润滑脂;六是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剂,主要检查药液的发泡沫倍数和泡沫消失率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3.干粉灭火器检查内容:一是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达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二是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筒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三是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四是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4.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喷嘴和喷射管道是否堵塞、腐蚀和损坏。二是刚性连接式喷嘴是否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停留在任何位置。三是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加注润滑脂。四是每年至少称量一次重量,手提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检修后按规定充装量重灌。 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是什么?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

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解决设计方案

通信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解决方案 一、机房火灾危险主要因素 (1)机房电气的消防安全,必须在设计时就要充分考虑,但是就目前机房建设而言,许多项目业主都以总包的形式包给专业的机房建设公司,合同中涵盖所有装修、主设备、软件以及消防设施,基本达到交钥匙工程,业主对消防的要求基本上是“消防部门验收过关,万事大吉!”,这种消防观念基本上是停留在被动消费层面,我国的消防管理力量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是非常薄弱的,消防部门不可能每个工程都监管的无懈可击。利润最大化驱使消防投入在总包合同中艰难前进,投资不足这只是其一; 其二,机房主设备大多数是高精尖设备,但消防设施还停留在“通过验收就行!”的层面,使损失减少到最小可能是每个消防设计人员最想达到的设计境界,目前市场上的不少消防产品可以做到,但大家一提到此问题立刻出现一个问题:钱不够!;其三,机房建设公司在计算机和装修方面是很专业的,但对消防应用科学都很陌生,往往在估计投资时过于克扣,使得很多项目估价不足,机房建设公司应该与消防公司经常进行交流,并确定三到四家消防和作单位进行长期合作,这样一来可以降低造价而提高消防工程的性能。 (2)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等引发火灾事故; (3)静电产生火灾。通信设备的运行及工作人员所穿的衣服等都能产生静电。如果电信机房接地处理不当,产生的静电负荷不能很快导人大地而是越积越多,一旦形成高电位,就会发生静电导电现象,产生火花并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 (4)雷击等强电侵入导致火灾。雷电放电时所产生的电效应,能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足以烧毁电力线路和设备,引发绝缘击穿,发生短路引发火灾。雷电放电时所产生的热效应、静电感应以及电磁感应都可能引发火灾;

消防工程竣工报告(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眉县恒兴君逸大厦工程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恒兴君逸项目部 二0一五年五月 恒兴君逸大厦 消防工程竣工自评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恒兴君逸大厦 工程地址:眉县迎宾路与平阳街交汇东南角, 建设单位:陕西昊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

监理单位的: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勘察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勘测 施工单位:四川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35679㎡ 建筑层数:地上25层、地下2层 建筑高度:79.8m 耐火等级:一级 火灾危险性类别:中危一级 二、消防设计概况 本工程消防系统为: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该楼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五层设计,建筑面积35679m2,;屋顶设有19.7m3消防专用水箱,并设310 m3的地下消防水池两个。 室内消火栓系统由4路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从地下室环形主管与屋顶消防水箱并联供水,在每层设双口室内消火栓:标准层3个,商铺11个,地下室26个。每个消火栓箱的对应地面均放2具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系统在室外地下设2个地下式水泵结合器。由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引至消防水泵房消火栓泵组。 自喷系统由3路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从水泵房分别引至[-1P-(-2P)]、(1P-2P)、(3P-4P)至各层接入自喷泵组入室管路,该管路为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采用沟槽卡箍连接形式,另1路由屋顶消防水箱与室外水泵结合器和泵房联通.自喷系统分别在-2F、1、3层处设置末端试验阀组,在屋顶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在地下室水泵房设置3套自喷系统湿式报警阀,在水泵房外设置1处3个水泵结合器与系统相连。从水泵房由DN350无缝钢管引至室外消防水池引至室内接入自喷系统泵组。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在1#楼负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置集中报警控制器。系统采用微电脑全智能型,具有独立处理信息,点对点相互通信的技术,控制主机为双CPU工种的两线制闭合环路控测系统。消防主机仅对报告新情况的设备作出响应,再由此发出信号,联动控制各个消防设备。在电气竖井内设有消防专用的敷线线槽及各层接线端子箱,采用总线型集中报警联动控制系统,设感烟探测器653个,感温探测器203个,消火栓按钮221个,火灾声光报警盒227个,控制模块257个,手动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43个,系统通过火灾

005室内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安装工艺_secret

室内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 2 施工准备 2.1 接到任务后,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对照装修图并结合施工现场检查管路及喷嘴位置是否相吻合,如存在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协商解决并办理洽商手续。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方法,配备所需各项资源。 2.2 设备材料: 2.2.1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符合6一1“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 主要设备:灭火剂储存容器及系统组件包括单向阀、容器阀、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和喷嘴等。这些系统组件均应给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 2.2.3 一般常用材料:管材及连接件,型钢,焊条,氮气,氧气,乙炔,聚四氟乙烯胶带,膨胀螺栓,螺栓,螺母,密封垫;机油,防腐漆,稀料,小线,铅丝,电池等。 2.3 主要机具:锯管机,套管机,台钻,手电钻,射钉枪,电焊机,空气压缩机,专用弯管机,步话机,管钳,压力案子,手锯,手锤,调管专用支架,钢锯,锉刀,板牙,扳手,活扳手,改锥,榔头,錾子,钢卷尺,平尺,角尺,油标卡尺,水平尺,线坠,白绸或白纸,石笔,粉笔,铅笔等。 2.4 作业条件: 2.4.1 预留预埋应配合结构施工进行。 2.4.2 管网安装所需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吊顶内管道应在封吊顶前完成。 2.4.3 设备安装应在设备间完成粗装修后进行。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 3.2 安装准备: 3.2.1 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走向,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研究解决。检查预留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土建协调好。 3.2.2 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整洁,无缺损、变形及锈蚀,镀锌或涂漆均匀无脱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完好无损伤;充压药剂钢瓶压力表指针应在指定范围内。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逐个水压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结果,应满足施工规范规定。 3.3 管网安装: 3.3.1 气体灭火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或贮存压力选用,一般采用冷拔冷轧精密无缝钢管并内外镀锌。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当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丝扣及法兰连接件应满足试验压力要求并内外镀锌。对镀锌层有腐蚀的环境可采用不锈钢或钢管等。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设计规范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设计规范 1、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国家标准CB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国家现行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规则等。 2、设计条件 1 )保护对象(用于按照有关规范选定灭火设计浓度C1); 2)防护区的尺寸(用于计算防护区的净容积 V); 3)防护区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用于计算七氟丙烷灭火剂的蒸汽比容S); 4)防护区所处的海拔高度(选定海拔高度修正系数K)。 3、设计过程 1 )提出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2)根据保护对象确定灭火浓度; 3)计算防护区净容积; 4)计算灭火剂设计用量; 5)确定装置灭火喷放时间; 6)选定灭火剂储瓶规格及数量; 7)选定装置的型号及数量; 8)计算灭火剂存储用量及储瓶的充装率; 9)计算防护区泄压口面积。 4、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上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 一个防护区。

2)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 500卅,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用。 3)防护区应实行完全的防火分隔。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 0.5h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当防护区的相邻区域设有水喷淋或其他灭火 系统时,其隔墙或外墙上的门窗的耐火极限可低于0.25h,但不应低于 0.25h。当吊顶上和工作层划为同一防护区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做要求。 4)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 5)防护区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并安装自动闭门器,以保证在气体喷放时能够处于关闭状态。但亦应保证用于疏散的门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从防护区内部打开。 6)防护区内影响气体灭火效果的各种设备都应能保证在喷放气体前联动停止或关闭,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自动关闭。 7)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8)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和气体释放指示灯。 10)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风换气的次数按照不少于每小时5次考虑。有可开启外窗的防护区,可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方法进行通风换气。 11)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应设置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且宜设置在外墙上。当防护区不存在外墙时,可考虑设置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12)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C。 5、灭火浓度及灭火设计浓度的确定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 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 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附表1取值,惰化浓度可按附表2取值。 3)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数据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4)油浸变压器、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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