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7篇模板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7篇模板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7篇模板老师沟通轮岗工作方案模板【篇1】为实行校长老师沟通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老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有效提升城乡教育进展水平,依照《关于深化推动中学校校干部老师沟通轮岗的实施意见》(鄂教人〔20__〕147号)《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干部老师沟通轮岗的通知》、溪教字[20__]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学校校老师支教、沟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依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以促进教育公正、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中意教育为宗旨,着力破除阻碍和制约城乡教育均衡进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究建立“县管校聘”的老师治理和师资均衡配置制度,以此增加干部老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进展,推动老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干部老师在城乡学校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间合理有序流淌,力争到20__年实现县河镇中学校干部老师沟通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为提高我镇城乡教育统筹进展水平、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镇供应坚韧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沟通轮岗目标通过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的沟通,进一步激发干XXX伍活力,优化干XXX伍结构,提高干XXX伍力气,推动学校干XXX伍建设,为学校进展供应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完善老师沟通轮岗机制,均衡老师资源配置,优化老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促进全镇老师专业成长。

利用五年时刻逐步实现全镇老师队伍结构合理,着力解决老师队伍中“职业倦怠”和进展后劲不足等询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老师的工作热忱,提升老师教育教学力气。

三、差不多原则依据“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加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进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老师轮岗沟通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老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老师轮岗沟通机制与老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老师轮岗沟通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治理相结合。

校长轮岗教师轮岗制度范本

校长轮岗教师轮岗制度范本

校长轮岗教师轮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

第三条校长轮岗和教师轮岗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校长轮岗和教师轮岗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益。

二、校长轮岗第五条校长轮岗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

第六条校长轮岗的原则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的,并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6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

第七条校长轮岗的形式包括区域内校长交流轮换、跨区域校长交流等。

第八条校长轮岗的程序:(一)制定校长轮岗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二)根据计划,进行校长选拔和任用;(三)对轮岗后的校长进行培训和指导;(四)对轮岗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三、教师轮岗第九条教师轮岗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第十条教师轮岗的原则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的,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第十一条教师轮岗的形式包括区域内教师交流、跨区域教师交流等。

第十二条教师轮岗的程序:(一)制定教师轮岗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二)根据计划,进行教师选拔和任用;(三)对轮岗后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四)对轮岗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四、保障与激励第十三条对参与轮岗的校长和教师,应给予相应的待遇保障,确保其权益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对在轮岗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五、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校长轮岗和教师轮岗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十六条定期对校长轮岗和教师轮岗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8篇)

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8篇)

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8篇)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通用8篇)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方案篇1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

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

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一)交流轮岗范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

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岗位人员轮岗制度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根据旬教体发〔20xx〕138号文件《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的原则。

2、遵循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个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二、范围要求。

1、轮岗范围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具体是: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教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

2、交流轮岗每学年安排一期,每期交流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3、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拟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如本人愿意参加轮岗,可以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轮岗)。

4、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拒不接受轮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调离本校。

三、工作程序。

1、动员部署。

学习宣传轮岗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

根据方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人数,由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确定初步轮岗人选。

学校推荐符合轮岗条件人选的先后顺序是:富余学科教师优先安排轮岗,同等条件下,年龄小教龄短的教师优先安排轮岗。

3、确定名单。

学校上报初定人选,待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正式轮岗人员后年,学校负责通知到人。

4、正式到岗。

轮岗人员应准时到轮岗学校报到,接受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四、优惠条件1、交流轮岗到外乡镇工作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每学年由服务学校核销交通补贴1500元,交流轮岗到镇内完全小学的每学年核销交通补贴1000元。

2、交流轮岗教师在本校的住房保留。

3、交流轮岗教师职称晋升时综合考核每年加1.5分。

4、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期满回校后业绩突出的,优先评优、提职。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各区县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管委会: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陕教规范[2014]5号)、《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铜发[201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交流轮岗方案要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3、积极稳妥。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二、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县域内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103号),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17〕6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县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

按照“县域统筹、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覆盖面,不断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统筹管理,积极探索“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管理体制障碍,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二)具体工作目标。

全县每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数的5%,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以及纳入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上述人员简称“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2020学年度教师与校长互动轮岗行动计划

2020学年度教师与校长互动轮岗行动计划

2020学年度教师与校长互动轮岗行动计划背景为了提高教师与校长之间的互动和相互了解,促进校长更好地了解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并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成长机会,我们制定了2020学年度的教师与校长互动轮岗行动计划。

目标通过轮岗,促进教师与校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增进双方的了解与信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行动计划阶段一:准备阶段1. 成立互动轮岗行动计划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2. 确定轮岗的时间安排,确定轮岗的周期和频率。

3. 宣传解释轮岗计划,让教师和校长了解该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阶段二:轮岗准备1. 校长和教师进行个人自我评估,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发展需求。

2. 校长和教师进行互选,根据个人意愿和能力进行匹配。

3. 安排轮岗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培训计划,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完成轮岗任务。

阶段三:轮岗实施1. 教师担任校长一天,参与学校管理层会议、决策和日常工作。

2. 校长担任教师一天,亲身体验教学工作,与学生互动并给出指导。

阶段四:轮岗总结1. 教师和校长相互交流心得体会,总结轮岗期间的收获和问题。

2. 教师和校长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轮岗计划的效果和价值。

3. 将总结和建议向学校领导汇报,以便今后改进和优化轮岗计划。

评估与调整根据轮岗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师、校长的反馈意见,定期对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轮岗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持续改进。

结论通过2020学年度的教师与校长互动轮岗行动计划,我们将促进教师与校长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成长机会,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XX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XX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XX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4〕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市)县域内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意见》(成办发〔2012〕35号)要求,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调配机制,促进我市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我市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特制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一、交流范围
XX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含副校长)、教师。

二、交流条件
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9年。

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期满6年,且当年9月1日前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三、交流目标
校长、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同级骨干教师人数的20%。

四、交流形式
(一)转岗交流:通过竞聘上岗后教师的合理流动。

(二)项目交流:通过学校结对帮扶、“跨校走课”,选派教师支教、上挂学习等方式进行交流。

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年,交流期满回原单位任教,农村教师补贴按原学校标准执行,参加岗位所在学校绩效考核。

(三)刚性交流:校长交流时间原则上为9年,校长交流由市教育局党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学校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考察和任命。

教师交流时间原则上为6年,交流后,交流教师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享受岗位所在学校农村教师补贴,参加岗位所在学校绩效考核。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旨在促进教育领域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与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校长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a.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培养校长的教育视野;b.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教师的职业发展;c.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共同发展;d.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培养人才。

2.原则:a.自愿原则: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应基于自愿,任何人不得强制参与;b.确定岗位原则:交流轮岗工作要考虑校长和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实际需要,为其确定适合的轮岗岗位;c.平等对待原则:交流轮岗工作中,所有参与者应受到平等对待,享有相同的权利和待遇;d.交流互助原则:校长和教师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应相互配合,互帮互助,共同成长;e.保障安全原则:在交流轮岗工作中,要确保校长和教师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与保密。

三、流程与安排1.确定参与者:a.可参与的人员:全校校长和教师,根据自愿原则选择;b.交流轮岗周期:校长每年轮岗一次,教师每两年轮岗一次。

2.岗位分配:a.参与者填写参与交流轮岗的申请表,并注明轮岗期望的岗位;b.学校根据申请表中的信息,结合参与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最终的轮岗岗位;c.轮岗岗位的选择原则:根据参与者的专业背景、教龄、责任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交流轮岗模式:a.校长交流:校长之间进行跨学校的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b.教师交流:教师之间在学校内部进行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为一个学年。

4.交流轮岗内容:a.校长交流:校长之间进行管理经验的交流,包括学校管理、领导力、教育政策等方面;b.教师交流:教师之间进行教学经验的交流,包括教学设计、教育技术应用、课堂管理等方面。

5.交流轮岗记录与总结:a.参与者在交流轮岗结束后,需填写交流轮岗心得体会和交流成果;b.学校组织交流轮岗总结会议,参与者分享心得体会和交流成果,并对交流轮岗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每个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是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本方案旨在通过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校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推进义务教育的质量提升和均衡发展。

二、实施内容1.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的建立(1)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明确交流轮岗的时间、方式和具体流程。

(2)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管理办法,包括岗位职责、交流要求、培训安排等内容。

(3)设立专门的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

(1)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计划,明确每个学校交流的时间和对象。

(2)组织开展交流轮岗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讲、交流岗位的背景介绍等。

(3)进行交流轮岗,确保教师和校长能够真正融入到新的环境中,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

(4)开展交流轮岗后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3.支持措施(1)加强交流轮岗中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享教育资源,提高学校人员和教育教学水平。

(2)对参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学校采取激励措施,如资金扶持、优先晋升等,以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

(3)加强交流轮岗期间的督导和指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1.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负责提供的基本教育,包括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

2.优质教育:指教育质量高、内容丰富、教学方法先进的教育。

3.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指学校教师和校长之间的工作岗位交换,以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和管理经验互补。

4.学校资源优化配置:指将学校的各项资源按合理的比例进行配置,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完整word版)学校轮岗交流制度

(完整word版)学校轮岗交流制度

**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一)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 我校制定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二)轮岗交流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 均应交流;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 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8年的, 均应交流。

3.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 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4年)。

4.到2020年, 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轮岗对象的10%, 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5.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 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可暂不参与交流, 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实施范围。

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则, 在本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

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 骨干教师交流以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为主。

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 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

在此基础上, 不断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工作机制, 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

(三)实施形式。

1.校际联盟。

联合周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结对, 教师校长交流在联盟学校内进行。

2.对口帮扶。

做好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

要着力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方面对薄弱学校的引领和扶持作用。

3.教师走教。

以联盟校的中心校为中心, 安排教师在农村教学点走教, 也可安排一些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进行走教,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一是确立健康有序的流动机制。

师资调配工作是一项严谨科学的工作, 科学流动必须做到谋划在先, 统筹考虑区域内各校对管理干部和各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

同时, 在师资调配过程中, 既要做到按章办事, 体现工作的严肃性, 又要根据基层学校的实际需求, 体现工作的灵活性, 从而使区域内师资结构更加优化。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教育的深入推进,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已经成为了当前教育发展的关键目标之一、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推动教师的个人发展和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二、工作内容1.校长参与教学工作:校长每学期将参与一至两节教学课程,并在交流工作前就相应课程进行学习和备课。

2.教师参与管理工作: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参与学校一项管理工作,如组织活动、制定规章制度等。

3.校长和教师交流时间:每学期安排1-2天的时间,校长和教师互相交流工作心得、经验和问题和建议。

4.交流记录和总结:交流工作结束后,校长和教师分别进行交流记录和总结,归档保存供参考。

三、工作流程1.确定参与人员:校长和教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轮岗交流的人员名单。

2.制定交流计划:校长和教师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制定交流计划,包括交流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3.学习备课:校长在交流工作前,对即将参与的教学课程进行学习和备课;教师在参与管理工作前,了解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准备。

4.实施交流工作:校长和教师按照计划进行交流工作,校长参与教学,教师参与管理工作,并相互交流经验和问题。

5.交流记录和总结:交流工作结束后,校长和教师分别进行交流记录和总结,记录交流的内容、体会、问题和建议等。

6.交流成果分享:校长和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分享交流的成果,向其他教师介绍交流的经验和心得。

四、工作保障1.时间安排:学校领导应合理安排校长和教师的工作时间,确保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源支持: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管理支持,为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3.培训和指导:学校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能力和专业素养。

4.激励机制: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校长和教师参与交流工作,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小学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九篇】

小学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九篇】

小学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九篇】百度百科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网络百科全书,旨在创造一个涵盖所有领域知识,服务所有互联网用户的中文知识性百科全书。

在这里你可以参与词条编辑,分享贡献你的知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小学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__〕1号),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__〕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__﹞44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__﹞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一)教师竞聘上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在我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农村教师已经在城区学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则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区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继续交流到城区工作的,不再享受农村岗位津贴。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汇总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汇总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汇总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23〕14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31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

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

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

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

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

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郸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师[2015]1号)及县教育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2015]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县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全县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全县每年义务教育队伍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5%,县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校长教师管理模式,引导县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校长和骨干教师一般应在县域范围内进行交流。

2、公开规范。

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

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四、交流轮岗的对象范围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岗位任职满2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可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3、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可暂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延迟进行交流,但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1)曾在本县2所以上其他公办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每所学校均工作2年以上)的校长教师,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的城镇学校校长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或患有严重疾病且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3)正在现学校承担县级以上重要教科研项目的校长教师。

4、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本人申请进行交流的,也可以进行交流。

五、交流轮岗方式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先分片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1、调整性交流。

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

由教育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数和实际所需教师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

2、镇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

镇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政府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各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及县镇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

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

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乡学校之间交流。

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育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育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5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跨单位交流轮岗人员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

六、交流轮岗时间从2015年9月启动,2018年全面实施,每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

2015年秋季进行试点。

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定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 2016年、2017年扩大推进,在全县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 2018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

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

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本校《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

校长交流轮岗由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1、校长提拔任用。

提拔任用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经历,直接提拔至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除外。

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

2、职称晋升与岗位聘任。

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

在农村学校任教3 年以上(含交流轮岗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职务及岗位等级聘用。

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教师,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3、评先评优。

优先考虑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对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

从2016年9月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省级评选表彰,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长期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教师除外。

4、培养培训。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美术、英语、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

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县镇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5、工作考核。

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6、县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

7、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学年度交流轮岗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

县镇学校交流轮岗教师2个学年度交流轮岗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期满可返回原校工作。

否则,将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九、部门职责1、县教育局根据省县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

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县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3、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4.县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