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及要求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及要求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及要求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国家标准要求依据(GB21861-2014和GB7258-2012)

机动车检测站(申请书)

德钦顺达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建设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申请 德钦县发改委: 德钦县县拥有各类机动车3757辆,其中进口54辆,公路客运24辆,出租车54辆,货运1204辆。按近年来我国汽车销售增长20℅的速度预测,德钦县到“十二五”末汽车保量将达到4508辆。 长期以来,我县众多车辆安检时,必须往返于374百公里的香格里拉与德钦之间。这不仅给交通造成拥堵,特别是广大驾驶员误工费,在油价不断上涨的今天,增加了他们的负担。造成不必要的支出。广大驾驶员急切地盼望着在德钦设立有一个安全技术检测站能够在德钦检测车辆。《交通法》提出了“政企分开”的要求,检测机构要走社会化、企业化、便民化服务的道路。 近年来,随着德钦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市场份额逐渐扩大,相应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逐渐加强,特别是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技术已由国家立项,该技术是应用检测线的检测系统对在用机动车的维修质量和车辆技术等级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安全性、废气、噪音等实施检测鉴定与监控,以保证维修质量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由于场地和资金的原因,致使德钦县在交通运输工具检

测系统空白,严重制约了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交通运输部明确各地要建立安全技术检验站,负责本地的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工具检测系统,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警队转发《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自2011年7月1日起,未实现联网的安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公安机关不予受理。2011年4月12日,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相关业务的决定》(迪公交【1997】10号),由于德钦无机动车安全检测线。按照规定要求县级车辆管理所只负办理本辖区内国产小型汽车(免检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相关业务、为方便辖区群众办理车辆业务。 因此,拟建升平镇巨小村日英卡村民小组在建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占地面积20亩、检测能力5000辆、劳动定员15人。总投资5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34.8万元,流动资金139.6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建设期限2012年5-10月。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日检测机动车辆20辆×250天(按

最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作业指导书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辅助文件编号:SDYD ZD03—15 (01)作业指导书机动车人工检验批准: 编制:第1版第1次修改共3页 一、机动车人工检验 (一)、检测目的 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有关零件将不同程度地产生磨损、腐蚀、疲劳、变形、老化或因意外事故而损伤,其结果不但使技术状况逐渐变坏、动力性下降、可靠性恶化、经济性变差,而且还会影响车容市容,甚至影响行车安全。为了使车辆外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车辆的完好状况,外观、底盘检测员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外检项目进行认真检测。 (二)、判定标准 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 GB25990-2010 车辆尾部标识板 GB23254-2009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 (三)、人工检验主要项目 1.车辆唯一性检查 (1)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2)车辆品牌/型号(3)车辆识别代码(或整车出厂编号) (4)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5)车辆颜色和外形 2.车俩特征参数检查 (1)外廓尺寸(2)轴距(3)整备质量(4)核定载人数(5)栏板高度(6)后轴钢

板弹簧片数(7)客车应急出口(8)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9)货厢 3.车辆外观检查 (1)车身外观(2)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3)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4)轮胎(5)号牌及号牌安装(6)加装/改装灯具 4.安全装置检查 (1)汽车安全带(2)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3)灭火器(4)行驶记录装置(5)车身反光标识(6)车辆尾部标志板(7)侧后防护装置(8)应急锤(9)急救箱(10)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11)防抱死制动装置(12)辅助制动装置(13)盘式制动器(14)紧急切断装置(15)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16)手动机械断电开关(17)副制动踏板(18)校车标志灯和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19)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 5.联网查询车辆事故/违法信息 6.底盘动态检验 (1)转动系(2)传动系(3)制动系(4)仪表和指示器 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1)转动系部件(2)传动系部件(3)行驶系部件(4)制动系部件(5)其他部件 (四).检验方法 1.车辆唯一性检查 目视比对检查,目视难以清晰辨别时使用内窥镜等工具;有条件时,可使用能自动识别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的仪器设备。 2.车俩特征参数检查 (1)外廓尺寸: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应使用自动测量装置 (2)轴距: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有条件时,可使用自动测量装置。 (3)整备质量:用地磅或轴(轮)重仪等装置称量 (4)核定载人数:目视检查,目测座椅宽度、深度及驾驶室内部宽度等参数偏小时使用量具测量相关尺寸。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doc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一、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编号):车辆类型:使用性质:里程表读数:km 车辆出厂日期年月日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检验日期:年月日二、检验结果 序号检验项目判定序号检验项目判定 1 车辆 唯一 性 检查 ①号牌号码/车辆类型 4 安全 装置 检查 (续) ○27车辆尾部标志板 ②车辆品牌/型号○28侧后防护装置 ③车辆识别代号 (或整车出厂编号) ○29应急锤 ④发动机号码 (或电动机号码) ○30应急箱 ○31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 ⑤车辆颜色和外形○32防抱死制动装置 2 车辆 特征 参数 检查 ⑥外廓尺寸○33辅助制动装置 ⑦轴距○34盘式制动器 ⑧整备质量○35紧急切断装置 ⑨核定载客人数○36发动机舱制动灭火装置 ⑩核定载质量○37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11栏板高度○38副制动踏板 ○12后轴钢板弹簧片数○39校车标志灯和校车停车指示

标志牌 ○13客车应急出口○40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 ○14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41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15货厢 5 联网查询车辆事故/违法信息(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 3 车辆 外观 检查 ○16车身外观 ○17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 ○18外部照明和信号灯具 6 底盘 动态 检验 ○42转向系○19轮胎○43传动系 ○20号牌及号牌安装○44制动系 ○21加装/改装灯具○45仪表和指示器 4 安全 装置 检查 ○22汽车安全带 7 车辆 底盘 部件 检查 ○46转向系部件○2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47传动系部件 ○24灭火器○48行驶系部件 ○25行驶记录装置○49制动系部件 ○26车身反光标识○50其它部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续) 序号不合格项(填写编号和名称)不合格项目说明备注

机动车检验报告和仪器设备检验表

(式样1)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使用 表G.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编号:201513××××× 检测机构地址:XX县(市、区)XX镇(街道) XX路XXX号检测机构电话:XXXX-XXXXXXXX 注1、注2、注3三个检验项目仅适用于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

(式样1)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使用 说明:1.检验结果栏目中有英文字母标记的,为要求检验的项目参数。 2.B1即驻车制动仅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要求检验。 3.B2制动动态轮荷仅在使用平板制动台检验时,需打印检验参数,按左/右格式打印。 4.项目判定标记:合格为“○”;不合格为“×”;不要求检验为“—” (式样2)其他类型载客汽车使用(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除外)

表G.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201513××××× 检测机构地址:XX县(市、区)XX镇(街道)

(式样2)其他类型载客汽车使用(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除外) 注:1.前照灯检验项目中红色字体参数,仅相应条件时需检测,如四灯制、远光光束能单独调整等。 2.项目判定标记:合格为 “○”;不合格为 “×”;不要求检验为“—” (式样3)载货汽车、专用作业车使用 表G.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编号:201513×××××

检测机构地址:XX县(市、区)XX镇(街道) 注1:加载轴制动率/不平衡率仅适用于三轴及三轴以上的多轴货车(检测过渡期至2017年3月1日)。(式样3)载货汽车、专用作业车使用

注:1. 制动性能检测中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的多轴车第一轴和最后一轴不进行加载制动检验。 2. 前照灯检验项目中红色字体参数,仅相应条件时需检测,如四灯制、远光光束能单独调整等。 3. 项目判定标记:合格为“○”;不合格为“×”;不要求检验为“—” (式样4)路试车辆使用(以其他汽车类型为例) 表G.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编号:201513×××××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栏 机 姓名/名称邮政编码 动 车 牌邮寄地址 所 有 手机号码固定电话 人 代 理 姓名/名称手机号码 人 申请业务事项 号牌种类号牌号码 申请事项申请原因及明细 □补领□丢失□灭失□前号牌□后号牌 号 牌 □换领□前号牌□后号牌 行 □补领□丢失□灭失 驶 □换领 证 □申领 登 记 □补领□丢失□灭失□未获得 证 书 □换领 检 □申领□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登记地以外车辆管理所申请 验 合 □补领□丢失□灭失 格 标 志□换领 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 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号牌”栏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 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签字,填写姓名/名称、手机号码; 5、“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 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6、“登记证书”栏,“未获得”是指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 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 未向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形。

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word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4315 校车标识 GB 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 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 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267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GA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 802 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 GA 8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GA 118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检测线号:01 资格许可证号:XK2014018 一、基本信息检测类别注册登记检验 检验报告编号2011206-0039检验机构名称襄阳金华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号牌号码注006554所有人徐建林 车辆类型轻型普通货车品牌/型号王牌牌CDW3040N使用性质 注册登记日期2014-12-06出厂年月2014-10-08检验日期2014-12-06驱动形式前驱动前照灯制2整本质量2600 kg 车辆识别代号(或出厂编号)LJVN34D77ET006554 发动机号码 (或电动机号码) 00890438 二、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授权签字人 检验资料1单位名称(盖章):襄阳金华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三、人工检验结果检验员陶化敏序号检验项目结果判定具体不合格项目情况备注1车辆唯一性检查合格无 2联网查询合格无 3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合格无 4车辆外观检查合格无 5安全装置检查合格无 6底盘动态检验合格无 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合格无 四、仪器设备检验结果检验员唐飞序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标准限值结果判定备注8一轴制动率/不平衡率≥60%/≤20%合格/合格 9二轴制动率/不平衡率≥35%/≤24%合格/合格 10三轴制动率/不平衡率—/——/——/— 11四轴制动率/不平衡率—/——/——/— 12五轴制动率/不平衡率—/——/——/— 13六轴制动率/不平衡率—/——/——/— 14驻车制动率≥20%合格 15整车制动率≥60%合格 16前照灯左外/内灯过光发光强度30500/—≥18000cd/—合格/— 17前照灯右外/内灯过光发光强度20300/—≥18000cd/—合格/— 18前照灯左外灯远/近光垂直偏移—/~—/合格 19前照灯左内灯远/近光垂直偏移—/——/——/— 20前照灯右外灯远/近光垂直偏移—/~—/合格 21前照灯右内灯远/近光垂直偏移—/——/——/— 22前照灯总发光强度50800<225000cd合格 23车速表指示误差~40km/h合格 24转向轮横向侧滑量-5~5m/km合格 25路试制动性能--- 26路试驻国坡度性能---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试题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试题(网络维护员) 单位:姓名:_______ __ 分数:___ __ 一、填空:(每题2分共20分)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2、从物理分布连接形状分类,可分为星形连接网、环形网、总线网、树形连接网、 完全连接网、(交叉环形网)以及不规则形状连接网。 3、检测线常用的信号主要包括(模拟量信号)、开关量信号和数字传输。 4、从网络传输信息所采用的物理信道来分类,计算机网络可分为(有线网络)与无线 网络。 5、当前检测线的普遍安装联网控制系统,实现了检测车间内部设备的连接,并统一 控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从检测车辆进线检测到检测完毕整个过程。 6、分布式控制系统是由(主控)机、注册机、工位机及外围设备构成。 7、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基本硬件配置包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网络设备、(数据采 集设备)、监控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 8、分布式检测系统具体可分为三层结构:检测设备层、(工位控制层)、主控调度与 数据管理层。 9、按照网络中计算机分布区域的远近分类计算机网络可分为(局域网)和广域网 10、从主机之间传输信息的基本技术或方式来看,计算机网络又可以大体分为两大 类:广播式网络和(点到点网络)。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 20分)正确请在()内划√,错误的划 X 1、峰值大于100毫伏的模拟信号传输导线长度不得超过10米。 ( X ) 2、网络系统中的网络通信电缆又称网线,通常有同轴电缆和双绞线两种。(√) 3、前照灯检测仪自身带有数字通讯接口,检测数据以数字量的方式可直接传输给计 算机。 ( √) 4、目前,双绞线可分为非屏蔽双绞线(UTP)和屏蔽双绞线(STP)。我们平时一般接触 比较多的就是STP线。 ( X )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申请书

附件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申请书 机构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类别: 资格证号:(仅申请换证时填写)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1

一、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机构住所省市(地) 区(县) 乡(镇) 路(街道) 号检测场所地址省市(地) 区(县) 乡(镇) 路(街道) 号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企(事)业代码号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固定资产(万元)注册或开办资金(万元)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检验技术 人员总数 从业人员总数成立日期经营期限(如有)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2

二、申请检验车型的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 大型车检测线数量设计年检验能力(辆) 小型车检测线数量设计年检验能力(辆) 两轮摩托车检测线数量设计年检验能力(辆) 三轮摩托车检测线数量设计年检验能力(辆) 其他形式检测线数量及 说明 其他车型检验能力(辆) 车型名称车型代号申请检验车型范围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A1、A3 大型货车B2 牵引车A2 中型客车、小型汽车、 B1、C1、C2 小型自动挡汽车 低速货车C3 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 C4、D 托车 摩托车E、F 轮式自行机械车M 3

三、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检验技术人员情况 序号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所学专业 从事机动车 检验年限 工作岗位 4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和相关校准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 不确定度(准确 度、精度等级) 完好状态生产企业购置日期 检定(或校 准)有效期 5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和相关校准设备清单(附页)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 不确定度(准确 度、精度等级) 完好状态生产企业购置日期 检定(或校 准)有效期 6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上海租赁企业 运输事业部 车辆技术检验管理规程文件编号WYS03--2014 修改状态 1 页码第1页共5页 1.0目的 为规范车辆技术检验程序与制度,符合国家车辆技术检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租赁企业运输事业部所属车辆。 3.0 职责 3.1驾驶员负责严格执行本规程,掌握所驾驶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检验规定。 3.2部门安全员负责监督部门所属车辆的技术检验执行情况与管理,并记录《车辆年检统计表》。 3.3部门经理负责制定与修改本规程,全面监督管理本规程的实施情况。 4.0 工作程序 4.1 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 4.1.1 载客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按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1.1.1载客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1.1.2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1.2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驾驶车辆证照有效性,必须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到期前1个月,向部门安全员提出检验申请。 上海租赁企业运输事业部文件编号WYS03--2014 修改状态 1

车辆技术检验管理规程页码第2页共5页 4.1.3 凡因工作疏漏造成所驾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超期未检,视情节扣罚驾驶员当月考核工资50~200元。 4.1.4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秉着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实行委托定点检验,统一结算的方式。 4.1.5 载客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办理程序: 4.1. 5.1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由驾驶员提出检验申请,部门开具《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注明办理验车,并提供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及要求驾驶员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1. 5.2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车辆行驶证、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至委托检验站办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登记。 4.1. 5.3车辆检验合格后,由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至缴费处打印单据,并办理行驶证登记及领取车辆检验合格证。 4.1. 5.4车辆检验完毕归队后,驾驶员需将车辆行驶证(包括附页)复印件交至部门安全员负责存档。 4.1.6 本规定所指委托检验机构为“上海市第二十六机动车辆检测站”。 4.2 载货汽车技术检验 4.2.1 载货汽车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下列要求检验及年审: 4.2.1.1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验车) 载货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2.1.2货运车辆等级评定检测(以下简称:评定检测) 上海租赁企业运输事业部文件编号WYS03--2014 修改状态 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GB--标准宣贯试题含标准答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GB--标准宣贯试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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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GB 7258-2017标准宣贯试题 题目 一 二 三 四 总分 分数 一、填空(每题2分共20分) 1、GB 7258-2017规定: 为发动机大净功率(或 0.9倍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 0.9倍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与机动车大允许总质量之比。 2、GB 7258-2017规定: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等于 mm 。 3、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花纹上的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mm ,摩托车轮胎胎冠花纹上的 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0.8mm ;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1.6mm 。 4、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 或 。 5、 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发动机舱内能防止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或打刻在车门立柱上,如受结构限制没有打刻空间时也可打刻在右侧除行李舱外的车辆其他结构件上。 6、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 mm ,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 7、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在驱动电机 上打刻电机型号和编号。 8、所有货车( 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 大允许牵引质量)。 9、冷藏车还应在外部两侧易见部位上喷涂或粘贴明显的“ ” 字样和冷藏车类别的英文字母。 10、 系统的各种杆件不应与其他部件在相对位移中发生干涉、摩擦,以防杆件变形、损坏。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评卷人 得分 评卷人 得分 所属部门 姓名 日期 封 线 内 不 准 答 题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的要求,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计划编号:20173643-Q-312)的修订工作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参加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现改名为“中国安全防伪证件研制中心”)。 2019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抓紧推进“三检合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函〔2019〕143号),明确组建新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起草组,并要求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继续按照国家标准GB21861修订计划(计划号:20173643-Q-312)推进。 2、起草单位情况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交通科研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安全防伪证件研制中心。 3、主要工作过程 2017年12月,为配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GB 21861标准修订计划。国家标准GB 21861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3月,起草组先后在无锡、西安召开了5次标准修订研讨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按照2019年4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抓紧推进“三检合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函〔2019〕143号),经相关部委推荐,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增加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5位专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 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 安检机构获得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 法人资格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依法经营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其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涵盖机动车安检。 3. 计量认证 安检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合格,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认证合格范围内从事安检活动。

4. 人员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安检机构应设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或称“主任检验员”、“总检”),同时还应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从事安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汽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人,摩托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应不少于6人。 4.2 安检机构上述岗位人员要求。 4.2.1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2.2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⑴熟悉安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⑵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⑶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 ⑷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 ⑸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4.2.3 检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⑴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⑵了解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 ⑶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⑷了解本机构的检验工艺流程及相关标准。掌握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 ⑸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登录员应能熟练使用、管理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 ⑹引车员应持有与检测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修订主要内容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14年7月29日

管理文件主要精神 ①严格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管理所要严格按照《机 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标准,加强对大 中型客货车检验监管工作。大中型客车重点检验轮胎磨损状态、 座位数、配备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和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 大中型货车重点检验外廓尺寸、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 部防护装置等。对大中型客货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不按规 定安装配备安全设施,不予通过检验。 ②严格货车注册登记查验。各地在办理货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标准,做到:车辆外廓尺寸必查,侧后部防护装置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公告与合格证技术参数必查。对货车和挂车超长、超宽、超高,未列入《公告》,非法改装或加装,车厢为可伸缩结构,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③严格货车定期安全检验。要加强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管,督促安检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21861)国家标准,重点检验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安全项目。

④严格安检机构的监管。要通过网络监控、抽查档案、巡回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货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或者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的,一律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以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或者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GB21861-2008第1号修改单的技术要求整合到标准文本中。 (2)参照GB24407-2012,增加并细化了车辆外观检查和安全装置检查时对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相关规定。 (3)调整了标准的部分章节,修改后的主要章节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技术要求”、“检验结果”等。 附录包括:外廓尺寸测量、整备质量测量、制动性能检验、前照灯检验、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式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图文(精)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 一、 检验方式和检验项目 四轮及四轮以上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方式和检验项目见表 1,二、三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方式和检验项目见表 2。

二、检验流程和对送检机动车的基本要求 (一)检验流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流程见图 1。

图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图 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图 1 所示的检验流程适当加以调整。 (二)对送检机动车的基本要求 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怠速应正常。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和地沟检查检验项目 表B.1 车辆外观检查项目

表B.1 车辆外观检查项目(续)

表B.2 底盘动态检验项目 表B.3 地沟检查项目序号 1 2 检验项目转向系传动系转向各部件转向器固定变速器及分动器支架传动各部件钢板吊耳及销中心螺栓、U 型螺栓 3 行驶系车桥移位车架纵梁、横梁悬架杆系制动系部件、结构改动制动主缸、轮缸、气室漏气、漏油制动软管老化制动管路固定电器线路检查发动机固定排气管、消声器燃料管路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内容备注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否决项 4 制动系电器线路底盘其它部件 5 6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二、三轮机动车人工检验项目表C 二、三轮机动车人工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后视镜前风窗玻璃及其它风窗玻璃、刮水器货厢、安全架漆面仪表前照灯(远、近光)转向信号灯(前、后)后位灯、后牌照灯、制动灯、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喇叭(功能性检测) 1 外观检查轮胎型号/规格胎冠花纹深度,胎面破裂/割伤/磨损/变形轮胎螺栓前、后减振器转向上下联板、方向把座垫、扶手(或拉带)、脚蹬和挡泥板仪表数量和类型车辆标牌整车 3C 标志其它不符合 GB7258-2004 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形起动性

(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考核题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考核题 一、判断题 1、凡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站所出具的报告都可以使用CMA标志。( X ) 2、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站,其最高管理者(站长)当然是“授权签字人”。( X ) 3、检测站计量认证是由本站上级主管机关(局、公司等)负责进行现场评审。( X ) 4、检测设备计量检定应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 二、填空题 1.机动车喇叭声级在距车前 2m 、离地高 1.2m 处测量时,其值对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为 7kW 以下的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为 80 dB(A)~ 112 dB(A),对其它机动车为 90 dB(A)~ 115 dB(A)。 2.测量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时,应将汽车对正侧滑检验台,方向盘处于正 中位置,使汽车沿台板上的指示线以 3km/h~5km/h 车速平稳前 行,在行进过程中,不允许转动方向盘。 3.滚筒式制动检验台滚筒表面应干燥,没有松散物质及油污, 滚筒标面当量附着系数不应小于0.75。 4.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 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记大型机动车: 20° 三轮汽车: 45° 其他机动车: 30° 5.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转向横、直拉杆不允许拼焊 6.进行行车制动性能检验时,制动踏板力或制动气压应符合: 空载检验时,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 600 kPa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乘用车≤ 400 N 其他机动车≤ 450 N

7.驻车制动性能检验时的操纵力: 手操纵时: 乘用车不应大于 400 N,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 600 N。 脚操纵时: 乘用车不应大于 500 N,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 700 N。 8、同一辆机动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前 照灯的远近光灯上下并列设置时,近光灯应位于上侧,其他情况下近光灯应位于外侧。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眩目。 三、选择题 1.计量认证的法律依据 C A.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是以 C 为基础,加上国家选定的其它单位构成的。 A.基本单位 B.导出单位 C.国际单位制单位 D.A+B+C 3.每台仪器设备都应 D 。 A.指定专人保管 B.按周期校验 C.加以维护 D.A+B+C 4.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应通过 C 。 A.ISO9000认证 B.检测站认可 C.计量认证 D.A、B、C均可。 5.授权签字人系指检测报告的 C 。 A.编制者 B.审核者 C.批准人 D.A+B+C 四、问答题 1、简述质量审核(内审)与管理评审的目的、作用,及它们的区别? 答:质量审核(内审)与管理评审的目的、作用,及它们的区别见下表。

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与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与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与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1 汽车与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与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与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4315 校车标识 GB 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 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与代码 GB/T 3730、3 汽车与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 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与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267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GA 36 中华人民共与国机动车号牌 GA 802 机动车术语类型与定义 GA 8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GA 118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与定义 GB 7258与GA 8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注册登记检验 inspection for unregistered vehicle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6年免检车辆规定(1)

属于六年内免检的车辆的规定 一、6年内免检的实施时间。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二、6年内免检适用车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三、6年内免检办理程序及资料。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附件1)、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

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四、6年内免检车辆办理地点。支队车管所在各区市车管分所、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配备相关打印签注设备,方便免检车辆车主就近申领。 五、6年内免检车辆可以异地核发免检车检验标志。对省内免检车辆,可以办理异地核发免检车检验标志,无需办理委托业务。 六、6年内免检车辆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对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理(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单位名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一、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编号): 车辆类型: 使用性质: 里程表读数: km 车辆出厂日期: 初次登记日期: 检验日期: 检测编号: 二、检验结果 序号检验项目判定序号检验项目判定 1、号牌号码/车辆类型27、车辆尾部标志板 2、车辆品牌/型号28、侧后防护装置 车辆唯3、车辆识别代号29、应急锤 (或整车出厂编号 30、急救箱 1 一性 检查4、发动机号码31、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或电动机号码32、防抱死制动装置 安全装5、车辆颜色和外形 4 33、辅助制动装置 置检查 6、外廓尺寸34、盘式制动器 7、轴距35、紧急切断装置 8、整备质量36、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车辆特9、核定载人数37、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2 征参数10、核定载质量38、副制动踏板 检查11、栏板高度39、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牌 12、后轴钢板弹簧片数40、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 13、客车应急出口41、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14、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 联网查询车辆事故/违法信息(对发生过造 15、货箱 5 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 16、车身外观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 17、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 车辆外18、外部照明和信号灯具42、转向系 3 观检查19、轮胎 6 底盘动43、传动系 20、号牌及号牌安装态检验44、制动系 21、加装/改装灯具45、仪表和指示器 22、汽车安全带46、转向系部件 车辆底2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7 47、传动系部件 安全装盘部件 4 24、灭火器48、行驶系部件 置检查检查 25、行驶记录装置49、制动系部件 26、车身反光标识50、其他部件 序号不合格项(填写编号和名称) 不合格项目说明备注 车辆外廓尺寸(mm×mm×mm):整备质量(kg): 机动车所有人: 手机电话: 地址/邮编: 检验员建议:检验员/动态检验员/底检员签字: 注1:判定栏中填“○”为合格,“×”为不合格,“-”表示不适用于送检车。 注2:当车辆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检验项目使用仪器自动测量并打印在仪器设备检验表格中时,本表相应参数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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