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06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2006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2006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建筑工程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

八、砼预制构件的制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构件大小,均按下表规定损耗率计算列入工程量内。

计算方法:

1.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2.预制砼构件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3. 预制砼构件预算安装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九、定额中的木材用量,除原木制品以外都是经过加工后的规格材料用量。规格材是指厚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板材;断面和长度尺寸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方材、屋架和檩条用材。

十、本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常用的机械类型综合确定的。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由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工作

陕西2006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

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6.石方子目系按正常条件考虑,如遇塌方及地下水时,处理塌方及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7.装载机装土子目是专门为运输车辆承担装车工作时使用的子目,不得以机械类型、规格不同进行换算。

三、强夯工程

1.地基强夯子目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不同夯击击数,不得以现场情况换算。

2.夯击击数是指同一夯击点夯击的次数,夯击遍数通常以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c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出现过大隆起来控制夯点夯击的次数。

3.根据地基土性质经试夯后由设计确定的不同夯击遍数套用子目。

4.局部地基土含水量较大造成橡皮土的开挖、外运、回填、复夯应另行计算,套本章相应子目。

5."地基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试夯消耗量不包含在本章子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人工挖、运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工程量,土(灰土)方回填夯实按压实方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1.31系数计算。若灰土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1.22系数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施工现场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土方挖、填、找平的工程和大开挖工程、道路及室外沟管道不得计算场地平整。

3.原土夯实以夯实面积计算工程量。

4.人工挖桩孔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5.人工挖土方、沟槽、地坑等,按设计要求尺寸以"m3"计算。挖土深度≥1.5m时应计算放坡,且不分土壤类别,按下表计算工程量。

注(1)计算放坡时,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槽、坑作基础垫层时,不论是否支模,均以垫层下表面计算放坡系数,并不再考

虑垫层的工作面。

6.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面有垫层时,应为垫层底面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

9.挖管道地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

设计无规定的,按下表计算:

11.土方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管道沟槽回填,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1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填土平均厚度计算,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所占的体积。

13.钻探及回填孔,按建筑物底层外边线每边各加3m以"m2"计算。设计要求放宽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1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回填体积。

二、机械土方

1.土方体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为准计算,碾压工程按压实方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1.31系数计算。若灰土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1.22系数计算。

2.机械场内施工的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方区重心间的距离计算。

2)铲运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装载机现场倒运土,自卸汽车运土以挖方区重心至填卸土区重心距离计算。

3.机械土方若须放坡和开挖(填)临时坡道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招、投标时可暂不计算此项费用,结算时按实调整。

4.施工机械的子目选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使用的机械确定,如无规定时可参考以下数据选用:

1)推土机推土:推土距离在80m以内,开挖深度3m以内的土方施工。

2)铲运机铲运土:运土800m~1000m开挖深度在地下水位1m以上的挖运土方,并应考虑机械转向所需的场地要求。

3)挖掘机挖土(推土机辅助)配自卸汽车运土适用于运土距离在500m以上、挖掘深度8m 以内,推土距离50m范围以内的土方施工。

4)装载机倒运土方适用于现场150m以内的土方运输。

5)翻斗车运土适用于运距在150m~500m时的土方运输。

三、石方工程

1.人工凿石方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地槽底宽在3m以内,长宽比为3以上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m以上或坑底面积大于20m2者按平基计算;坑底面积小于20 m2者按基坑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并入岩石挖方量计算。

3.地面摊座为在爆破后的岩石表面找平,按需平整面积计算。

四、强夯工程

1.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别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2.低锤满拍按100t·m级3遍以内计算

第二章桩基工程

一、本章分打(压)入预制桩、灌注桩成孔、其他桩、基坑降水、地基深层加固、基坑支护、其他共七节112个子目,除个别子目外,均为单项工序消耗量定额。

二、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桩断面、长度(以上有注明者除外)等因素,除有规定者外,不得因现场情况换算。

三、冲击、回旋钻机钻孔地层分类按下表执行,其他成孔方式不得套用。

1.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其含量在10%以内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包括含量在10%以内的块石、漂石;

6.软岩: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土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四、灌注混凝土是根据不同成孔方式、不同灌注方式、不同混凝土搅拌形式设立的消耗量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同充盈系数的差异。混凝土灌注桩、砂石灌注桩、震动水冲桩、中心压灌式CFG桩的填料用量是按正常的充盈因素和操作损耗综合取定的,工程结算时按现场签证资料,调整子目中的填料量,其他不得换算。

五、打(压)入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板桩子目中均包括喂桩,并综合考虑了送桩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换算。

六、灰土井桩包括挖灰土井、灰土夯实、钢筋混凝土井盖浇筑、回填、运余土等工序,是消耗量综合定额,凡符合本消耗定额工程内容之设计,应选用该项消耗定额,不得自行组

合。

七、基坑大口径井降水可根据不同地质资料选用不同的成井方式(一般砂土、粘土层选用锅锥钻机;含有3m以上成层砂层或砂砾层的地层选用回旋钻机,含有砾石及卵石层的地层选用冲击钻机),但一个单位工程根据工程勘察资料的地层分布,只能选用一种成井工艺,消耗定额已综合了单井中各种地层的消耗量因素,除井管材料外,其他不得换算。

八、基坑支护中的孔内注浆是按水灰比w/c=0.45的水泥浆计算消耗量,如设计与其不同时可调整材料用量。在砂石层注浆,人工、机械、材料含量乘以1.2系数。

九、喷射砼中砼充盈及操作消耗量按27%考虑,已包括翻边、射角等情况,可根据实际调整。混凝土是按水泥:砂:豆石1∶2.41∶2.55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十、土钉、锚杆的钢腰梁(含垫铁)执行第五章钢吊车梁子目,联结螺栓制安按第五章“零星铁件制安”子目计算。

十一、泥浆制作、运输、泥渣(淤泥、泥土及经沉淀、凉晒后成型的泥浆)外运已考虑了扩孔率、孔的不规则性及实际使用的泥浆用量,均以理论成孔体积计算,不得调整。

十二、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打桩、在打过灰土挤密桩后的场地打砼灌注桩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摊销材料乘以1.15系数。

十三、泥浆护壁工作内容不包含泥浆制作、泥浆池开挖和砌筑,发生时可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压)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则应扣除其空心体积,如管桩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二、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三、灌注桩

1. 走管式打桩机(含桩尖)、螺旋钻机、回旋钻机、冲击钻(锥)机、锅锥钻机、旋挖钻机成孔以设计入土深度计算;

2. 回旋钻机、冲击钻(锥)机成孔深度是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同一井深内分不同土质套用不同子目,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子目;

3. 走管式打桩机成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有关章节另行计算;

4. 钻孔桩灌注混凝土以设计桩长(含桩尖)加0.5m乘以断面面积计算。

5. 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以设计图示桩长乘以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四、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0.25m乘以断面以立方米计算,若施工中发生缩孔,须再次进桩达设计要求时,另增加重桩部分消耗量:人工0.072工日/m3,机械2.5t履带式柴油打桩机0.0142台班/m3。桩孔发生缩颈但经原设计部门批准弃之不用或灌料至批准部位的材料量按灌注深度占设计全长比例计算。

五、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及基坑支护的锚杆、土钉制作,以设计图用量套第四章钢筋子目计算,其中钢筋笼焊接搭接长度按10d考虑。

六、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以延长米计算。

七、CFG桩以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砂(石、砂石)灌注桩、震动水冲桩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灰土井桩按设计图示回填灰土部分的实际体积计算,灰土井桩上混凝土井盖如有配筋时,按图示用量计算钢筋工程量套钢筋制作相应子目,加深井之井盖上的矮柱,以矮柱实体积计算工程量,按钢筋混凝土基础梁定额计算。

八、深层搅拌粉(浆)喷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0.5m后乘以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夯扩(密)

桩以夯扩后体积乘以1.31计算灌入量,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支护深度以孔计算工程量。

九、轻型井点降水每50根、24小时为1套天,大口径降水井成井以口为单位计算。井管以上空孔部分不得计算工程量,抽水值班以水泵出水口径按设备台班消耗定额计算,降水系统维护按单井单泵台班计算。

十、土钉墙支护以设计支护面积计算,不计算翻边、射角面积,锚杆(土钉)注浆按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砂石层注浆乘以1.2系数,锚杆设计长度计算至悬臂桩外侧。

十一、泥浆制作、泥浆泥渣外运按钻孔理论体积计算。凿桩头砼渣外运以凿除体积乘以1.25系数套用第一章自卸汽车运渣子目。桩头处理中补浇混凝土、补焊锚固钢筋的材料量按实计算。

第三章砖石工程

一、本章包括砖基础、各种砖墙、毛石基础、石墙、砌块墙体、砖砌烟囱、水塔等内容,共分三节计103个定额子目。

二、砌体墙已考虑了外墙挑檐、腰线及其他凹凸面部分的艺术形式面积,不论墙面形式如何,均按定额执行。

三、砖型和规格是按以下尺寸计算的砖的规格不同时,定额中的数量允许换算。

五、砖基础、墙体定额中未计入砌体加固钢筋,设计有抗震要求者,其钢筋工程量按实际计算。钢筋砖过梁定额中已包括了钢筋的用量,实际使用若与定额不符者,不允许换算。

六、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第十章相应定额计算。

七、空斗墙未包括填充料,如需填充料时,其工料可另行计算。

八、砖基础未包括防潮层,防潮层依图纸设计作法另按第八章相应定额计算。

九、定额中已注明了砌筑砂浆的强度标号,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附录换算。

十、零星砌体包括厕所蹲台、小便池槽、煤箱、垃圾箱、灯箱、池槽腿、砖砌锅台、炉灶、污水池、花台、花池、台阶挡墙或梯带、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支撑地楞的砖墩及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房上烟囱(房上透气孔)及毛石墙和土坯墙的门窗边及墙角、1/4砖砌体以及各章注明套用零星砌体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使用非标准砖时,砌体厚度应按设计要求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砖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若墙身与基础为两种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时,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石基础、石勒脚、石墙身的划分:

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四、砖石基础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砖石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砖石基础大放脚的T型接头处的重复计算部分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等所占的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的暖气沟挑砖亦不增加。

五、通过墙基的孔洞,其洞口面积单个在0.30m2以内者,其洞口及其过梁体积不予扣除。超过0.30m2的洞口及其过梁应予扣除。

六、墙身以"m3"计算。计算墙身体积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石旋、钢筋砖过梁和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梁垫、坐浆、防潮层、檩头、垫木、木楞头、檐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也不增加。

七、墙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

八、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砼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为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九、附墙烟囱(包括超出屋面部分)、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十、附墙(包括基础)砖垛:按实体积以"m3"为单位套用依附墙(基础)子目。

十一、框架间砌墙,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套用相应砖墙定额,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应单独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二、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十三、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砖柱定额。

十四、零星砌体除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按图示外形尺寸(不扣除各种空洞体积)以"m3"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实砌体积计算。

十五、砖(石)砌地沟不分基础、沟壁合并后以"m3"计算。挖孔桩砖护壁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六、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十七、砖平石旋、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石旋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十八、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圈过梁所占的部分。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实砌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子目。

十九、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尺寸以"m3"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

二十、砌体内加固筋:砌体压筋及砼柱(含构造柱)或其他钢筋砼构件与墙体的构造拉接钢筋以吨计算。

二十一、多孔砖墙、加气砼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水泥炉渣砼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钢筋砼圈梁所占的部分。其砌块墙的实砌标准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多孔砖墙内的实砌标准砖部分应另列项目,按相应定额计算。

二十二、毛石墙、方整石墙、挡土护坡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砖(石)砌检查井、化粪池、窖井、水池均以实砌体积计算,如有砖砌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按零星砌体定额执行。砖平石旋、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二十三、砖衬墙夹保温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砼圈梁所占的体积。

二十四、砖烟囱

1.砖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砼圈梁、过梁等体积以"m3"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Σ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烟道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和烟道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m2"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以"m3"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烟囱铁梯的制作、安装、油漆和铁围栏、紧箍圈的制作、安装和油漆,可按有关部分相应定额计算。

二十五、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墙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砼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石旋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砖墙定额。

二十六、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可按附表一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本章分混凝土及钢筋、现浇构件模板、预制构件模板、构筑物单项部分模板、预制构件接头灌缝共五节。

一、混凝土

1.混凝土仅列C20砾石、C20毛石及C30预应力先张法和C30预应力后张法子目,使用时可根据设计的不同标号列入。

2.混凝土的损耗率为1.5%,其中:制作0.2%、运输0.8%、成型0.5%。

3.本消耗量定额附录一列出了混凝土常用强度等级的配比表,供参考。

二、钢筋

1.Φb5以内钢筋以点焊为主。

2.预埋铁件考虑了各种情况下的焊接因素。

3.钢筋笼套用本章相应钢筋子目,并在此基础上每吨增加30KV A交流电焊机0.9台班、电焊条3.5kg,其他不再调整。

4.预应力钢筋包括了钢筋预加应力各个工序的内容。

三、模板

1.模板子目是按不同情况,综合考虑了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组合钢模板、木模板、砖地模、砖胎模、混凝土长线台座等。

2.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子目,层高是按

3.6m考虑的(包括3.6m)。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m 时,计算超高支模增加消耗量子目,梁、板合并套用梁板超高子目,墙、柱合并套用墙柱超高子目。超高支模增加消耗量子目不适用于栏板、挑沿、天沟、楼梯及构筑物类构件。

构、配件混凝土含量表(附表一)

3.有弧度的混凝土构件,内弧半径在9m以内(包括9m)套用拱(弧)形现浇构件模板子目,半径超过9m者,使用相应的直形构件模板子目。

4."墙"模板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必要的预埋拉紧螺栓(对拉螺栓),施工时是否埋设,均不作调整。

5.预制钢筋混凝土构、配件模板子目内(预制柱除外),均已扩入了构、配件的起模、归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做调整。现场预制柱的起模就位,可另套第六章1km运输子目。

6.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筒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故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7.钢筋混凝土水塔筒式塔身子目是按木模考虑的,如施工采用钢滑模时,可执行倒锥壳水塔筒式塔身子目。8.钢滑模子目中均包含了滑模支撑杆(提升爬杆)的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混凝土构、配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及"附表一"混凝土含量折算表以"m3"为单位计算。

2.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

3.构筑物混凝土亦套相应混凝土子目。

二、钢筋

1.编制施工图预、结算时,钢筋、预埋铁件,均按设计图示用量以t为单位计算,。

2.钢筋、预埋铁件的损耗率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计。

3.现浇及预制构配件用钢筋,应按Φb5以下、圆钢Φ10以下、Φ10以上、螺纹钢Φ10以上(含Φ10)、预应力钢筋分列并套用相应子目。

4.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5.带肋钢筋执行相应的圆钢子目。

6.Φ10以上(含Φ10)螺纹钢筋子目综合了电渣压力焊接因素,计算钢筋长度时,每个接头按钢筋直径5d计算。

7.设计要求用机械连接接头的钢筋,接头工程量按个计算。

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系指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在预制构件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再进行预应力张拉的钢筋。采用长线台座生产的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包括预应力主筋及长线台座上部的通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内的其他钢筋骨架、点焊片,分别套用相应钢筋子目。

9.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增加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10.固定双层钢筋的马橙筋,如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没有规定者按间距1m计算用量,其长度为2H+20cm(H为板厚),钢筋直径不得大于双层钢筋中较小的一种。

11.混凝土梁高在1.2m以上者,如需增加钢筋斜撑等固定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12.梁下部设计有双排钢筋时,且上排钢筋无法与箍筋连接固定时,需增设垫筋,其计算长度L=B-5cm(B梁宽),垫筋按Φ25计算,并入Φ10以上钢筋用量内。

梁长(跨间长度)≤6m时,按四处计;梁长>6m时,按五处计。

三、模板

1."有梁式带形基础"适用于梁高(自基础扩大面至梁顶)≤1.2m的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梁高>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套用"无梁式带形基础",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根据梁的厚度,套用"墙"的子目。圆弧形带基,半径9m以内者执行带基子目乘1.4系数。

2."有梁式满堂基础"适用于梁高(自基础面至梁顶)≤1.2m的满堂基础,如梁高>1.2m时,底板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梁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3."箱式基础"可分解为底板、梁、柱、顶板,分别套用相应子目。其中墙或柱与底板、顶板连接处的扩大部分并入底板、顶板或柱中。

4."设备基础"适用于块体状设备基础;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解为基础、柱、梁、板、墙分别套用相应子目,楼层上的块状设备基础,其工程量并入所在部位的捣制板内。

5.混凝土垫层子目适用于支模浇灌的混凝土带形基础、杯形基础、独立基础、承台及构筑物下的垫层,满堂基础的混凝土垫层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子目。凡直接灌入基槽、基坑内的混凝土垫层,不再计算垫层模板。

6."矩形柱、异形柱、圆形柱":有梁板、平板的柱高,从柱基上表面至楼板(屋面板)上表面计算高度;无梁板的柱高,从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现浇框架柱的柱高,有楼隔层者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无楼隔层者,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柱基上表面系指柱基扩大顶面。基础上部的

现浇柱,不论是否伸出地面,凡柱基扩大顶面以上部分,均应套用"柱"模板子目。

7."变截面柱"系指层间柱立面为斜面的柱(包括上、下截面不同的圆形柱),"变截面柱"模板套用相应"柱"模板子目乘以1.3系数。

8."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9."预制柱""预制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伸入杯形基础部分)计算,依附柱的牛腿体积并入柱体积计算。

10."基础梁"子目仅适用位于独立柱基础之间,梁下部无任何支托的架空梁。

11.捣制墙基圈梁,套用圈梁子目。

12.捣制梁及框架梁的梁端与柱交接时,梁长计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框架梁(或主梁)交接时,次梁长算至框架梁(或主梁)侧面(见附图一);梁端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梁算至墙侧面;梁端与砖墙交接时,伸入砖墙内部分(包括梁头和捣制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13.捣制圈梁兼做门、窗过梁部分,阳台、挑沿、挑梁伸入墙身圈梁部分,进门处雨蓬配重梁及捣制迭合梁的二次浇捣部分,均套用圈梁、过梁子目。

14."捣制门框"应分解为柱(异形柱)、梁(异形梁)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5."捣制异形梁"系指横断面为非矩形的梁,如、、、形,其外伸部分应≤30cm;外伸部分>30cm时应分解计算,主体部分执行矩形梁,外伸部分按相应规定计算。

16.捣制梁两支座之间水平或垂直方向呈折线形的折梁,分别按矩形梁(或异形梁)子目乘以1.1系数。以上折梁不包括楼梯折梁。

17.捣制梁两支座之间水平方向呈曲线形的梁,其半径小于9m时,矩形曲梁套用"捣制弧形梁",异形曲梁套用"捣制弧形梁"子目乘1.1系数。

18."捣制拱形梁"系指两支座之间,上下呈拱形的矩形曲梁。两支座之间呈拱形的异形曲梁,按捣制拱形梁子目乘以1.1系数。

19.捣制混凝土墙工程量以m3计算。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侧面,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按墙身厚度,分别套用"墙"相应子目。

20.电梯井四壁按壁厚分别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21.墙内的暗柱、暗梁、连梁并入"墙"内计算。

22.单面支模的"墙",模板套用相应墙的子目乘以0.6系数。

23."有梁板"包括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见附图一)。

24.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帽支承的楼板,其柱帽体积与板合并计算。

25."平板"按板实体积计算。

26.捣制板与梁(框架梁、主梁、圈梁)交接时,板算至梁侧面;捣制板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板算至墙侧面;捣制板与砖墙交接时,伸入墙内部分(板头或板脚)并入板内计算。

27."预制板"一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

28.预制大型板开洞增加通风圈时,通风圈按预制零星构件计算。预制大型屋面板上四角改为圆弧形后,增加部分并入预制大型板体积内计算。

29.弧形板、圆形板一律执行相应的板子目。

30."捣制挑沿、天沟"专指屋面挑出结构及工业厂房两跨间的下凹部分。挑沿包括梁、圈梁侧面或主墙以外的挑出和弯起部分,以及挑沿板上相连的加劲小梁和弯起部分上相连的加劲柱。

31.圆弧形挑沿半径小于9m时,执行"挑沿、天沟"子目乘以1.2系数。

32."捣制悬挑梁板"系指现浇梁、圈梁侧面向外挑出>30cm的通廊、水平遮阳板、水平板带以及悬挑加劲梁,凡板底与下一层板面(或地面)高度在6m以上者,执行"捣制挑沿、天沟、悬挑构件"子目。悬挑板底面与下层板面(或地面)高度在6m以内者执行"有梁板"子目。悬挑宽度<30cm者并入相连的"梁"内计算。

33.捣制"看台、阶梯段"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模板工程量,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时,以阶梯段下部水平梁外侧为界,与阶梯段相连的现浇板大于1m时,执行"板"模板子目,小于1m 时,按投影面积计算后并入阶梯段内,看台阶梯段包括台阶式人行通道(见附图二)

进入看台的底面为斜面的楼梯,套用楼梯子目。

34.捣制同心园楼梯(俗称螺旋楼梯)应分解计算。捣制圆形柱执行"捣制圆形柱"子目,踏步和旋梁按"普通楼梯"子目乘以1.5系数计算,预制同心圆楼梯执行"预制零星构件"子目。

35."捣制圆弧形楼梯"系指非同心圆旋形梯及圆弧形楼梯。"圆弧形楼梯" 和"普通楼梯"工程量以楼梯分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来计算。以水平梁外侧为界,不计伸入墙内(不论是混凝土墙或砖墙)部分的面积,楼梯水平梁外侧以外部分(走道板、过道板)不计入楼梯内。宽度大于0.50m的楼梯井面积,应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中扣除。

36."捣制普通楼梯"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楼梯水平梁、斜梁、踏步、捣制或预制的休息平台的因素。

"捣制普通楼梯"是按一般建筑双向楼梯考虑的,如单坡直形楼梯(即无休息平台)按"捣制普通楼梯" 子目乘以1.2系数;三折楼梯(即两个休息平台)按"捣制普通楼梯"乘以0.9系数。

37."捣制整体阳台"和"捣制阳台底板"工程量,均以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捣制整体阳台"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伸出墙外的挑梁、阳台底板、隔板(或预制)、栏板、栏杆以及压顶扶手。

"捣制阳台底板"子目,供使用型钢及其他围栏的阳台。阳台底板已综合考虑了梁板式、板式等类型。

38.凹阳台及采用多孔板的挑阳台,应分解为梁、板、栏板、压顶扶手等,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9."捣制雨蓬"工程量,以设计图示雨蓬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适用于不以柱支撑的结构形式,"雨蓬" 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弯起≤30cm部分。

以柱支撑的雨蓬,或者虽不以柱支撑,但雨蓬挑出墙面(或梁面)大于1.50m的雨蓬和门廊顶盖,应按设计尺寸分解计算柱、梁、板、栏板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雨蓬外侧立面高度>30cm,但≤60cm时,除套用一次雨蓬子目外,其增高部分可另行计算外侧投影面积工程量后,套用栏板子目。雨蓬外侧立面装饰性栏板高度超过60cm时,应分解计算,(雨蓬水平板以上弯起超过30cm部分为栏板,水平板以下部分为挂板)并套用相应子目。

40."栏板"适用于楼梯、看台、通廊等侧边弯起部分垂直立面高度>30cm的防护或装饰性工程,以外侧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含压顶高度)。水平板面一侧弯起部分为栏板,下垂部分为挂板,挂板下垂高度≤30cm者并入相应依附构件内计算,高度>30cm的挂板不论弯折几次,均按"栏板" 子目乘以1.35系数计算。圆弧形栏板(挂板)半径9m以内者,在相应的栏(挂)板子目基础上乘以1.2系数。

屋面混凝土女儿墙厚10cm内执行"栏板"子目,厚10cm以上执行相应厚度"墙"子目,压顶另计。

41."捣制扶手、压顶"子目已综合考虑了楼梯、阳台、栏板、女儿墙、山墙上部所采用的各种不同形状的现浇扶手或压顶,以实际长度乘断面积计算。

42."捣制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cm计算。

43.预制桩的长度包括桩尖在内,工程量按桩的断面乘全长计算,不扣除桩的虚实体积差。

预制桩尖子目适用于单独预制的桩尖,以实体积计算。

44.预制漏空花格不分复杂和简单,均按外形体积计算。

45.预制弧形梁、折线形梁执行相应的矩形梁子目乘以1.1系数。

46."支模每增加1m"子目指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m部分(不含3.6m),不足1m者按1m 计算应增加的消耗量定额,梁、板处于层高3.6m以上时则应全部计算其支模增加消耗量,墙、柱为超过3.6m以上部分则计算支模增加消耗量。

47.预制构件"座浆灌缝"的工程量,按预制构件的体积计算。

48.预制板类构件,因设计模数与房间净距不一致而出现的缝隙,设计说明补现浇缝时按说明计算工程量,设计未说明者一律按板的理论宽度计算出板缝宽度后,以"m3"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模板执行平板子目。

49.零星构件,小型构件使用范围:

(1)现浇构件模板:凡单位体积在0.05 m3以内的或单体虽在0.05 m3以上,但形式特异的装饰性构件,如蘑菇状、伞状等。

(2)预制构件模板:单体在0.05 m3以内,未列子目的构件,如梁垫。

(3)小型构件座浆灌缝包括:预制地沟盖板、架空板、通风道、垃圾道、漏空花格、壁龛、小型池槽等。

50.钢筋混凝土烟囱不分筒身、牛腿、烟道口,均按实体积计算,执行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支筒滑升钢模子目。

51.钢筋混凝土水塔:

(1) (1) 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水塔塔身与水槽的分界,以圈梁底面以下为水塔塔身。

(2)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实体积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和0.3 m2以上的孔洞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挑梁等工程量,并入筒身体积计算,并按孔洞面积每10 m2增加模板0.0293 m3。

(3)混凝土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和圈梁。塔顶不分锥形、球形,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和水箱壁如铺填保温材料时另计,执行相应章节子目。

(4)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槽内、外壁。内、外壁均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梁、柱等均并入外壁计算。非保温水槽的槽壁按内壁定额执行。

52.贮仓(筒仓)漏斗:

(1)圆形仓带基:垫层以上至仓底板底面为基础,底板以下的梁、柱分别执行相应子目,联接在柱上的上、下柱头,并入柱的体积计算。

(2)底板:基础上表面至板面,执行圆形仓底板子目。

(3)仓壁(钢滑模):圆形仓适用于高度在30m以内,壁厚上、下断面一致的盐仓、粮仓、水泥库等。其壁高自底板上表面算至顶板底面,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面积,并按孔洞面积每10 m2增加木模0.0293m3。40m以内圆形仓可套4-146乘0.9系数,40m以上另行补充。

(4)子目4-147、4-148为矩形仓方锥形漏斗,如采用圆形仓园锥形时,可执行本子目乘以1.6系数。

(5)顶板:顶板的梁与顶板体积合并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6)矩形仓的立壁与漏斗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漏斗体积内。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联系梁,分别套相应子目。

(7)支承贮仓(筒仓)漏斗的框架型预制钢筋混凝土支架,执行相应子目,支架运输、安装按第六章有关规定执行。

53.混凝土水池适用容积在2m3以上至50m3以内的民用一般水池,其工程量按水池混凝土量计入。

大于50m3以上的工业性水池(工业水池按有关专业部门规定处理)要分解计算,执行相

应子目。

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一、本章由金属构件制作、钢门窗安装二部分组成,共分八节四十二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及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三、钢门窗以成品数量列入。

四、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五、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六、本定额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实际发生时,应按构件运输章有关子目计算。

七、本定额的金属构件制作,均按焊接编制的,设计使用螺栓或铆接时,仍执行本定额。

八、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的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九、钢柱定额已综合了实腹、空腹柱。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制作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钢材重量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焊条等附属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重量。多边形钢板按长边矩形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三、钢柱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制动梁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杆重量。

四、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内时,执行轻钢屋架子目。

五、钢漏斗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计算,圆形按图示展开计算,并以上口宽度与高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

六、网架工程量包括杆件、钢球、支座、六角钢、高强螺栓等全部重量。

七、钢门窗不分开启方式,执行同一定额,工程量以洞口面积计算。断面为曲(折)线的门窗,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八、钢门、钢窗带纱扇定额已含纱扇数量,本定额为综合子目,纱扇数量不符,均不得调整。

九、钢天窗开窗机按天窗延长米计算。

十、厂库钢大门中全板钢大门,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五金、铁件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重量。其余钢门,以洞口尺寸平方米计算。

十一、木门窗钢栅栏不分组合形式,均按所需安装钢栅栏的洞口尺寸计算。

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

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木门窗运输。

2.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混凝土构件分为四类:金属构件分三类。构件分类见下表:

4.混凝土构件运距超过30Km,金属构件、木门窗构件超过20Km时,超过部分运输费用按交通运输部门单价执行。

二、构件安装

1.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以内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定额中的机械型号、吨位和机械类型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得换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应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5. 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6.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其相应的构件安装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7.金属构件安装按焊接考虑的,设计用铆接时,仍执行本定额。

8.钢网架拼装定额不包括拼装台所用的材料,使用本定额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钢网架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符时,可另行补充。

9.构件吊装是按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沿口滴水线20m以内考虑的,当建筑物的上述高度超过20m至25m时,整个屋盖系统的构件吊装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10.本定额未包括机械安装所需道路枕木或路基箱铺设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木门窗运输以"m2"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

四、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形柱、矩形柱、空腹柱、空心柱、实心柱、管道支架等,均按柱安装计算

五、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六、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按柱安装计算,其余按柱接柱计算。

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一、本章分木门窗、木楼梯、木结构三节。

二、本章子目中除木扶手为三、四类木种外,均为一、二类木种。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的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的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16,其他子目的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乘以1.35。

三、本章劳动力消耗综合了机械和手工操作的水平。

四、本章木门窗部分均按框制作与框安装、扇制作与扇安装分别列项,其中普通木门不再设扇制作子目,木门扇可按设计要求分类别采用市场采购方式,按扇数另列项目计算。冷藏门及保温门按框制作安装与扇制作安装列项。

五、本章子目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为毛料,如设计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5mm;圆木构件每立方米体积增加

0.05m3的刨光损耗。

六、木门窗一节中普通木门窗是根据陕02J系列陕西省现行标准图集编制的,如设计图与此不同时可按本章附表一、二所提供的立挺断面与设计立挺断面按比例分别进行调整,但附加木料不变(附加木料指木砖、木门窗框临时加固及护口板等用材)。

换算公式:

调整后木材耗用量=设计断面积(加双面刨光损耗)附表中对应门窗断面积×定额木材消耗量

库房大门、冷藏门、保温门等特种门是按现行国标计算的,不得调整。

七、本章消耗量指标中的玻璃均为3mm厚开片玻璃,并计入了安装损耗,如按整箱玻璃计算时应在此基础上乘以1.15系数。

八、普通门窗及特种门安装子目的五金量均为相应图集中的一般五金,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行计算。

九、保温门填充料可以按设计要求换算,但其他均不得调整。

十、钉屋面板油毡、挂瓦条及檀条上钉屋面板两子目中,屋面板应根据屋面板制作子目进行二次分析后计入。

十一、木门框上安玻璃子目是以附表二所示立挺断面计算的,套用本子目时如立挺断面不同时,应以图示断面按第六条计算方法调整木材量。

十二、木门窗中括号内的框料、扇料量仅作为断面不符合附表一时换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木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尺寸计算,门亮子按所在门的洞口计算。

二、特种门中的钢骨架和安装铁件如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其用量可以换算,但木框扇料及其余工料均不得换算。

三、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及长度,以竣工木料"m3"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沿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2.方木屋架及方木檀条一面刨光时增3mm,两面刨光时增5mm;圆木屋架圆木檀条刨光时其木材耗用量加5%,屋架人工乘以1.25系数,檀条人工乘以1.40系数。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上下弦杆中心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

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的屋架体积内计算。

a)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屋架体积内计算。

b)园木屋架连接的挑沿木、支撑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1.7系数折合成园木并入园木屋架竣工木料计算,单独的方木挑沿按方木檀条计算。

四、檀木按竣工木料以"m3"计算,简支檀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长度计算,如两端出山檀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檀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檀木总体积的5%计算。檀条托木已计入相应檀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五、屋面木基层按屋面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沿重叠部分按设计图示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六、封沿板按图示沿口外围长度计算,搏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500mm。

七、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宽度大于300mm的楼梯井应予扣除。

第八章楼地面工程

一、本章由垫层、防潮层及找平层、变形缝、止水带和地沟等四节组成。

二、本章水泥砂浆、砼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子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干铺毛石、碎砖、砾(碎)石垫层子目均包括掺砂夯实。如与施工不符合时,不得调整。

四、变形缝为综合子目包括:变形缝的制作、安装、运输、刷防锈漆、调合漆等。

五、地沟综合子目是按陕02G04图集编制的,地沟所示的宽度与深度均为净尺寸。地沟砌体按烧结普通砖计入。地沟定额包括挖、填、运土方、原土夯实、垫层、砌砖、浇捣砼

及地沟抹灰(一般地区室内管沟<无地下水>沟壁抹灰高度按200mm计入,其他沟壁抹灰高度按标准图集设计计入),不包括地沟盖板、混凝土过梁的制作、运输、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防潮层及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墙基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长度按净长乘以墙宽以“m2”计算。

四、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五、变形缝和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穿墙尺寸。出外墙地沟计算长度,设计无要求时距外墙皮1.5m计算。地沟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盖板套用钢筋混凝土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设计地沟断面的宽度或深度与定额子目不符时,按以下办法计算(以深度判断其范围)。

1.一般室内管沟(无地下水)

(1)1000×10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地沟的调整。

(2)1400×1400地沟(宽-,深±)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1400×1400地沟(深-,宽-)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400mm地沟的调整。

(3)1400×1600地沟(宽-,深-) II级荷载,适用于深度>14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2.一般室内管沟(有地下水)

(1)800×8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800mm地沟的调整。

(2)1000×1000地沟(宽±,深-)I、II级荷载,适用深度>800mm和≤1000mm地沟的调整

(3)1400×1400地沟(宽-,深±)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1400×1400地沟(深-,宽-)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400mm地沟的调整。

(4).1400×1600地沟(宽-,深-)II级荷载,适用于深度>14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3.湿陷性黄土地区室内管沟B1、B2型

(1)1000×10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地沟的调整。

(2)1400×1400地沟(宽-,深±)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1400×1400地沟(深-,宽-)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400mm地沟的调整。

(3)1400×1600地沟(宽-,深-) II级荷载,适用于深度>14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4.湿陷性黄土地区室内管沟C1、C2型,C2型管沟未含钢筋用量,钢筋按图集陕02G04,P21~23用量计入套用钢筋混凝土章节中相应子目。

(1)1000×10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地沟的调整。

(2)1400×1400地沟(宽-,深±)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上述只适用于断面在1400×1600的范围内的管沟,宽度或深度超出上述尺寸者,应分解计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取费表

费率 建筑工程 架子工程费:脚手架摊销系数:3/砖混,砖石结构,1.5/钢筋砼结构,0/无费率 工程类别:一类(一环内):人工费调整f4=5|一类(一环内):其他直接费f5=4.51|一类:现场经费f6=7.38|一类:间接费f7=5.85|一类:差别利润f8=11 二类(一环内):人工费调整f4=5|二类(一环内):其他直接费f5=4.27|二类:现场经费f6=6.37|二类:间接费f7=4.94|二类:差别利润f8=9 三类(一环内):人工费调整f4=-11.4|三类(一环内):其他直接费f5=4.1|三类:现场经费f6=5.63|三类:间接费f7=4.39|三类:差别利润f8=4 四类(一环内):人工费调整f4=-11.4|四类(一环内):其他直接费f5=3.92|四类:现场经费f6=4.62|四类:间接费f7=3.63|四类:差别利润f8=2 五类(一环内):人工费调整f4=-11.4|五类(一环内):其他直接费f5=3.6|五类:现场经费f6=2.89|五类:间接费f7=2.02|五类:差别利润f8=1 一类(一环外):人工费调整f4=5|一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3.84|一类:现场经费f6=7.38|一类:间接费f7=5.85|一类:差别利润f8=11 二类(一环外):人工费调整f4=5|二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3.6|二类:现场经费f6=6.37|二类:间接费f7=4.94|二类:差别利润f8=9 三类(一环外):人工费调整f4=-11.4|三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3.43|三类:现场经费f6=5.63|三类:间接费f7=4.39|三类:差别利润f8=4 四类(一环外):人工费调整f4=-11.4|四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3.25|四类:现场经费f6=4.62|四类:间接费f7=3.63|四类:差别利润f8=2 五类(一环外):人工费调整f4=-11.4|五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2.93|五类:现场经费f6=2.89|五类:间接费f7=2.02|五类:差别利润f8=1 一类(陕北):人工费调整f4=5|一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4|一类:现场经费f6=7.38|一类:间接费f7=5.85|一类:差别利润f8=11 二类(陕北):人工费调整f4=5|二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3.76|二类:现场经费f6=6.37|二类:间接费f7=4.94|二类:差别利润f8=9 三类(陕北):人工费调整f4=-11.4|三类(一环外):其他直接费f5=3.57|三类:现场经费f6=5.63|三类:间接费f7=4.39|三类:差别利润f8=4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新)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

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单位:m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工程管理学习类 2009-08-27 17:40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室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回填= S净*(室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他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地坪 石围墙: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地坪±300以,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的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并入:凸出墙面的砖垛 砖烟囱、砖水塔: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厚度×高度;扣除各种孔洞钢砼圈梁、过梁等体积。以

建筑工程常用取费费率(陕西省)

陕西省建设厅2004年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参考费率 一、人工工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的日开资水平,还考虑了按规定应有个人支付的部分劳动统筹(保险)费用。 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工工日单价为27.53元/工日。 2.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为28.48元/工日。 二、规费(适用与各专业且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三、其他费率 1.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适用于各专业,且属于不可竞争费)(%) 2.建筑工程 (1)管理费(%) (2)利润(%)

(3)部分措施费参考费率(%) 关于建筑工程的说明:

1、人工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采用人工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基坑及大开挖工程的挖、运填土、石方、管沟、渠、地下室、桩孔、探墓、挖填墓坑、枯井、山坡地等挖、运、填土、石方,不包括房屋室内回填土、散水台阶等土方。上述工程内容不论何种承包方式,不论工程量大小,均适用人工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采用机械施工的上述土石方工程及强夯工程。 3、桩基工程:适用于机械施工的打(压)、拔各种砼预制桩、钢板桩以及各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浆)桩等的成孔与成桩。 4、一般土建工程:适用于1、2、3和下述“二”装饰装修工程规定内容以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主体、屋盖、维护结构等使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专业”项目组价的工程。 3、装饰工程 (1)管理费(%) (2)利润(%)

(3)部分措施费参考费率(%) 关于装饰工程的说明: 适用于使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装 饰装修专业”项目组价的工程。 4、安装工程 (1)管理费(%) ( 2)利润(%) (3)部分措施费参考费率(%)

关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08\]393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规则》),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 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清单与定额的区别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 1.5米开始放坡;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第三,定额计价所需工程量是通过施工图进行计算的;(1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2者差别挺大的,现在 工程招标大都是用08清单招标的,定额也有,但清单更科学,更符合现在的行情 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单上的多上好多呢!清单计价是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现阶段都达不到国家要求按清单模式走一般的企业都是把定额计价转为清单计价相差整体不会太大但局部一些都差异非常明显定额说的是定额编号比如说1-108说的是机械挖土方而清单写的是项目编号如010101003表示的是冻土开挖一般情况都是用计算规则计算出定额工程量然后套定额计算综合价最后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最后把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和合价在清单计价表中填入最后整理得出结果 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量小了,单价必然就高了。这里说一下,上面提到的土石方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是有放坡量的,挖土深度超过 1.5米开始放坡。而清单则是无论基础多深,都按直立不放坡计算工程量。这部分量体现在哪儿了呀,就是体现在单价里面了。呵呵,说到这里还想再伸入一点,定额是体现的社会平均水平,而清单则是体现的社会先进水平,强调的是竞争。还是那个挖土方的例子,企业水平不一样,施工组织设计也可能不尽相同。土方按坡的坡度就不一不致。挖土的多少也就不同,终造成的单价就不同,最终就把企业优势体现到清单单项工程的单价上面。而定额,是死的计算规则。人人都是那么算,无所谓什么竞争。所以说是社会平均水平。 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量清单中计算的工程量包含多项内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加损耗量加预留量,定额中计算工程量规则是单一内容。 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通用定额和专用定额来完成工程估价,清单报价根据市场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组成,最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形成施工方的投标报价。 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清单报价是针对施工方而言,主要用于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提供,施工方只需要提供投标综合单价。

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消耗量标准就是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统一项目划分、统一项目编号、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就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合理价)的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就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四、本消耗量标准就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五、本消耗量标准就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与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她材料费。其她材料费按材料费的3%计取。 4、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就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消耗量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或圆条。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第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第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十一、本消耗量标准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如

河北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第一章绿化工程 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应区分树干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丛应区分从高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挖竹根应区分胸径或根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株”或“丛”计算。 4、挖芦苇根、清除草皮,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原土过筛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做法以“平方米”计算。 8、软式透水管区分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9、滤水层回填陶粒、卵石、轻质土壤,以“立方米”计算;土工布过滤层,塑料格栅,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栽植花木: 花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丛”、“米”、“平方米”、“盆”计算。 1、乔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胸径按数量以“株”计算。 2、散生竹应区分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丛生竹应区分跟

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棕榈类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4、灌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5、双排以内绿篱,区分单、双排及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双排以上视作片植,片植绿篱应区分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攀缘植物应区分地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7、色带应区分种植密度不同,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8、露地花卉应区分花卉种类及艺术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盆花摆设应区分盆径尺寸及艺术造型,按数量以“盆”计算。 9、水生植物区分塘植与盆植按“株/丛”计算。 10、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1、喷播植草区分喷播坡度、坡长,按喷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乔木与灌木假植应分别区分胸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13、树木支撑应区分支撑材料及支撑要求以“株”计算。 14、草绳绕树干应区分胸径不同,按缠绕树干的高度以“延长米”计算。 、换土工程:15. (1)裸根乔木、灌木应区分胸径不同以“株”计算;

陕西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上)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09规则》),在2004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砼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浆)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热、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 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计价费率的使用规定 1、计价费率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率,编制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约定合同价以及竣工结算均必须按照规定计取,不得缺项,也不得对费率实行浮动。 2、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全部费率为依据。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价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6、竣工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费率计取。 7、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由项目业主缴纳。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票报价时按规定计价。结算工程价款不包括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8、税金不分专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础计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 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投标人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2、关于停工损失的索赔 承包人按照双方约定进入施工现场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且不存在转移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必要条件,发生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停工损失费的索赔应按发承包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下式计算: 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仪式天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单价×0.4 施工人员仪式损失费=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停工总工日数×基期综合日工资单价 周转性材料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周转性材料租赁单价/天 上述周转性材料是指,模板及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 计价费率

清单、定额计算规则

一、清单与定额不同部分 平整场地不同,清单以底层建筑面积。定额以底层建筑面积外扩2M。 挖土方不同:清单以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定额要加工作面,允许许情况下,要放坡。内墙高度不同:清单算至板顶,定额算至板底。 雨蓬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阳台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二、清单与定额相同部分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室内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内回填= S净*(室内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内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她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内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内地坪 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内地坪±300以内,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内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内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内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得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内得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内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目录 总说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7)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7) A.3 砌筑工程 说明 (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4)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明 (2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A.6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3)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34)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明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8) A.9 脚手架工程 说明 (3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A.10 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2)

A.11 模板工程 说明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3)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 说明 (47)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A.1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明 (48)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A.13 材料二次运输 说明 (49) 工程量计算规则 (49)

总说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全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依据: 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5.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 5.5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建筑综合工日(一类)(22元/工日)和建筑综合工日(二类)(26元/ 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0.1 本分册采用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0.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10.3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参考价》附表。 10.4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10.5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以一次摊销量列出。 11 本分册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结合现场实际测算确

最新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2005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5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值、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程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m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含载重汽车台班的子目除外)、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值(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20系数(土壤类别划分见第六章说明),如遇岩石,可按第六章开凿岩石与挖二类土相应子目人工差增加苗木栽植用工。

2.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究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砂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1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表1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即表2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5.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价格(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编制标底、报价及预(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场外)运输项目。 7.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迁移时使用,也可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计算苗木迁移运输的项目,应扣减相应苗木起挖及种植子目中的汽车台班量。 9.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洒水车浇水,按相应定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车(4000L)0.067台班,扣减人工0.366工日。 10.绿地平整。

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对比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得计算规则对比 土石方工程 平整场地工程量 定额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清单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得首层面积计算。 挖填土方工程量 清单与定额中得计算规则相同。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挖基础土方工程量 1、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立方米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规定: 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放坡系数表如下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在计算放坡。 定额工程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工程量 定额与清单计算规则相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沟槽、基坑回填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即用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它构筑物)、 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得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土方体积折算表

砌筑工程 砖基础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砖基础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得重叠部分面积及嵌入基础内得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与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得孔洞所占体积,但靠墙得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实心砖墙 定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得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平砌砖过梁与暖气包龛及内墙板头得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得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得孔洞所占得体积。突出墙面与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得腰线与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得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墙身高度: a、外墙墙身高度: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等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 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口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石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泥土板底。 b、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 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c、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d、女儿墙高度:自外墙机耕面至图示女儿墙面高度,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清单计算规则: a、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 土楼板隔层者算到大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b、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泥土压顶时算到压顶下表面)。 c、其它清单计算规则同定额计算规则。 空斗墙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空斗墙工程量均以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得实砌部分以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在窗间墙、窗台下、楼板底、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项目。 空心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体积另行计算。 空心砖墙、砌块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

2014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全解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

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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