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

某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
某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

******火砖厂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报告书

***[2013]***号

评价单位:************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四年一月

声明

1、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进行;

2、本检测评价报告只对检测时现场状况进行评价;

3、本检测评价报告只向被检测单位报告;

4、对本检测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5、本报告应加盖************有限公司公章,无章或涂改无效;

6、本报告未经许可请勿复印,不得做广告宣传用;

7、本报告正文共16页。

目录

1 企业概况 (1)

2 检测评价目的 (1)

3 检测评价依据 (1)

3.1 法律法规 (1)

3.2 标准、规范 (2)

3.3 ************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2)

3.4 检测评价基础依据 (3)

3.5 委托书 (3)

4 评价范围、内容、方法 (3)

4.1 评价范围 (3)

4.2 评价内容 (3)

4.3 评价方法 (4)

5 评价程序 (4)

5.1 准备阶段 (4)

5.2 实施阶段 (4)

5.3 完成阶段 (4)

6 质量控制 (4)

6.1 评价方案的质量控制 (4)

6.2 采样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5)

6.3 报告编制的质量控制 (5)

7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6)

7.1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识别 (6)

7.2 生产环境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识别 (7)

7.3 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识别 (7)

8 工人作业情况及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调查 (7)

9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 (8)

9.1 检测内容 (8)

9.2 检测方法 (8)

9.3 检测条件 (8)

9.4 采样点设臵 (8)

9.5 采样及检验方法和仪器 (9)

9.6 检测结果计算方法 (10)

10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价 (11)

10.1 粉尘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11)

10.2 高温 (14)

11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分析评价 (14)

11.1 防尘措施分析评价 (15)

11.2 防高温措施分析评价 (15)

12 建议 (15)

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52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受******火砖厂委托,于2013年12月对该公司机砖生产线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高温)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结合有关资料的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该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客观、真实、科学的评价。

1 企业概况

******火砖厂位于河南省*******高庙村五组与刘源沟村一组交界处,建于1996年,原属村办集体企业,总投资400万元,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现已发展为一个综合性、多元化的私营企业。

2 检测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识别和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检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变化,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及时了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变化情况提供技术依据。

4、针对该工作场所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建议。

5、为行政监督检查提供检测依据。

3 检测评价依据

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5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1987]105号)

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47号)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8号)

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9号)3.2 标准、规范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07)

9、《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GB/T 18204.13-2000)

10、《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GB/T 18204.14-2000)

11、《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GB/T 18204.15-2000)

12、《公共场所气压测定方法》(GB/T 18204.16-2000)

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14、《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15、《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16、《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

3.3 ************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1、************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样品检验程序》

2、************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样品管理程序》

3、************有限公司程序文件《证书/报告管理程序》

4、************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样品采集(抽样)程序》

5、************有限公司程序文件《仪器设备运行检查程序》

6、************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程序》

7、************有限公司程序文件《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核程序》

8、************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仪器操作规程分册》

9、************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采样细则分册》

10、************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测定细则分册》

3.4 检测评价基础依据

1、检验报告

总粉尘浓度检验报告:

粉尘分散度检验报告: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验报告:

2、检测报告

高温检测报告:

3.5 委托书

******火砖厂于2013年11月向************有限公司提交对该公司机砖生产线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高温)进行检测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4 评价范围、内容、方法

4.1 评价范围

本次检测评价受******火砖厂的委托,仅对该公司机砖生产线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高温)进行检测评价,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4.2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对******火砖厂机砖生产线工作场所粉尘、高温进行检测,检测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

影响,评价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4.3 评价方法

本次检测评价根据******火砖厂机砖生产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害特点,采用现场调查法和检测检验法等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现场调查法是采用职业卫生学调查方法,了解生产工艺过程,确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及职业管卫生理的实施情况;检测检验法是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进行评价。

5 评价程序

5.1 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有关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审核,确定质量控制原则及要点等。

5.2 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

5.3 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资料和数据,通过分析、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对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核等。

6 质量控制

按照************有限公司质量体系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由质量监督员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评价方案、采样及检测过程及评价报告书编制和校核工作等的监督。

6.1 评价方案的质量控制

根据对有关资料的分析和现场的初步调查,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

制定评价方案;审查方案是否依据标准和规范设臵采样点和检测对象。

6.2 采样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有限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对采样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被采集样品具有客观性、代表性和公正性。

6.2.1 采样前准备

人员培训:根据评价方案,有针对性的对采样和现场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样检测人员了解建设项目概况、现场工作概况,掌握采样方法及检测方法。

6.2.2 现场采样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程序》等采样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和检测。

对现场检测和采样仪器的使用及检测过程进行记录,有流量要求的采样器使用前校准流量,现场采样和检测记录由用人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或陪同人员签字。

现场采样由现场采样、检测质量监督员监督和检查。

6.2.3 实验室质量控制

按照《样品管理程序》的规定做好样品的接收(识别、登记和交接)、流转、贮存、处臵,保证检测样品的完整性。

按照有关测定规范、标准和《样品检验程序》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测。对各种记录和报告进行校核/审核;工作曲线和报告存档。

实验过程由检测、检验质量监督员监督和检查。

6.3 报告编制的质量控制

对评价报告实行三校、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制度,确保使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充分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检测和分析的全面性,检测数据应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分析与评价的准确性,确保评价结论科学、客观和完整。

评价过程由质量负责人及评价质量监督员监督检查。

7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7.1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识别

7.1.1 主要生产工艺

原料处理采用混合料(主要为煤矸石和页岩)集中处理,经过粗碎、细碎、高频振动筛筛选后搅拌陈化,陈化后的原料再经多次搅拌后挤出成型放到窑车上以备干燥,干燥后送入隧道窑焙烧制得成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7-1。

图7-1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

7.1.2 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一、原料制备工段

原料制备工段主要是将混合原料破碎筛选后搅拌陈化,主要设备有破碎机、筛选机、搅拌机、对辊机、皮带输送机等,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其他粉尘、噪声等。

二、成型工段

成型工段主要是将陈化后的原料搅拌后挤出成型,主要设备有搅拌机、制砖机等,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噪声等。

三、焙烧工段

焙烧工段主要是对干燥后的砖坯在隧道窑进行焙烧制成成品,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和高温等。

7.2 生产环境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识别

由于自然环境和不良气象条件变化,如夏季高温季节以及通风不良引起的中暑,冬季寒冷季节引起的感冒和上呼吸感染;采光和照明不足等对作业工人产生视觉疲劳,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引起事故的发生。

7.3 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识别

长时间单调作业易产生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8 工人作业情况及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调查

该公司各工种实行1班/天作业,8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早上7:00-11:00,下午13:00-17:00;按工种岗位详细调查劳动者工作内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时间、接触途径、方式及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结果见表8-1。

表8-1 工人作业情况及职业卫生防护情况调查一览表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见附件2。

9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

9.1 检测内容

通过对该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及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合同委托内容确定本次检测项目为:

粉尘:检测的项目有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高温:工作场所WBGT指数。

9.2 检测方法

粉尘采用短时间定点采样。

高温采用直读法测量。

9.3 检测条件

1、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对采样的要求。

2、应满足职业卫生评价对采样的要求。

3、应满足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对采样的要求。

9.4 采样点设臵

粉尘和噪声检测设臵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的要求,采样点设臵见表9-1。

表9-1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采样检测一览表

9.5 采样及检验方法和仪器

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检验方法和仪器见表9-2。表9-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仪器及检测、检验方法

9.6 检测结果计算方法

9.6.1 采用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标准评价

检测结果为在该作业地点有害物质浓度最高时所测有害物质15min时间加权平均浓度。15min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计算方法为:

1、采样时间为15min时,15min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该样品检验结果,mg/m3。

2、采样时间不足15min,进行一次以上采样时,按下式计算:

C STEL=(C1T1+C2T2+.……C n T n)/15

式中:C STEL-15min时间加权平均浓度,mg/m3;

C1、C2、C n-测得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mg/m3;

T1、T2、T n-劳动者在相应的有害物质浓度下的工作时间,min。

3、劳动者接触时间不足15min,按下式计算:

C STEL=CT/15

式中:C-测得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mg/m3;

T-劳动者在相应的有害物质浓度下的工作时间,min。

9.6.2 采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标准评价

检测结果为在该作业所场所采职业病危害因素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下式计算:

C TWA=(C1T1+C2T2+.……C n T n)/8

式中:C TWA-空气中有害物质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mg/m3;

C1、C2、C n-测得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mg/m3;

T1、T2、T n-劳动者在相应的有害物质浓度下的工作时间,h。

9.6.3 评价标准依据

粉尘评价标准依据: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标准,以评价各工作场所粉

尘浓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评价标准见表9-3。

表9-3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注:对粉尘和未制定PC-STEL的化学物质,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漂移

限值(EL)是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物质,在符合PE-TWA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

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PC-TWA的倍数值。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限倍数是2,即EL=PC-TWA

×2。

高温评价标准依据: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并参照附录B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以评价各工作场所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标准见表9-4。

表9-4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10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价

10.1 粉尘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10.1.1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测定方法,采集工作场所沉降尘进行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结果见表10-1。

表10-1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

结果分析:本次对该公司工作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9.7~19.8%范围。

结合各工段具体工艺及现场调查情况分析判定:

原料制备工段粉碎机、筛选机、下料口处等工作地点粉尘为矽尘,原料主要为煤矸石和页岩,原料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原料制备工段对辊机、混合皮带处和成型工段各工作地点粉尘为其他粉尘;焙烧工段工作场所粉尘为矽尘。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是导致肺部纤维化改变的主要原因,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吸入以后其发病时间越短,病变发展速度越快。

10.1.2 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检测结果与分析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规定的测定方法,通过定点采样的方法,检测该公司工作场所各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浓度,并计算各工种接触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结果见表10-2。

表10-2 各工种接触粉尘浓度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检测及计算结果

结果分析:该原料制备工段原料粉碎操作工、混合皮带操作工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限值要求;原料制备工段粉碎机、筛选机、搅拌机、混合皮带工作处粉尘短时间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分析其超标原因为:1、原料制备工段下料、破碎、皮带输送过程均为开放式作业,粉尘逸散严重;

2、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上积尘较多,设备运行过程中振动易造成“二次扬尘”发生;

3、混合皮带处为地下皮带,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差。

10.1.3 粉尘分散度检测结果与分析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规定的测定方法,采用定点采样方法,采集工作场所呼吸带高度的粉尘,测定粉尘分散度,结果见表10-3。

表10-3粉尘分散度检测结果

结果分析:本次对该公司工作场所粉尘分散度的检测结果显示该工作场所粒径小于5μm粉尘占90%~95%,说明该工作场所粉尘以呼吸性粉尘为主。

分散度是指物质被粉碎的程度,粉尘分散度越高,其在空气中漂浮的时间越长,沉降速度越慢,被人体吸收的机会就越大,粉尘分散度在﹤5μm的粉尘危害最大。

10.2 高温

根据按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07)要求测量焙烧工段隧道窑顶工作场所WBGT指数,结果见表10-4。

表10-4 工作场所高温强度测量结果

结果分析:对存在高温的工作场所测量WBGT值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检测时非高温季节,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判定高温作业依据,如需要应在高温季节重新检测。

11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分析评价

11.1 防尘措施分析评价

该公司各工段以自然通风为主,原料制备工段破碎机、筛选机、搅拌机设备根据工艺集中在一区综合管理,据其他工段岗位较远,避免相互影响并在此区设臵有粉尘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发了防尘口罩,检测期间部分工人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分析认为该公司在原料制备工段破碎机、筛选机、搅拌机和混合皮带等工作地点处采取的防护措施未达到防护要求。

11.2 防高温措施分析评价

隧道窑通道两侧窑墙和吊顶采用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切成,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热量向外传递。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分析认为该公司在焙烧工段工作场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达到防护要求。

12 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督促接尘作业工人在作业时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特别是原料制备工段接尘作业超标的原料粉碎操作工和混合皮带操作工,作业人员必须在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后再进行接尘作业。

2、在原料制备工段破碎机、筛选机、搅拌机、混合皮带处设臵排风扇、抽风机等设施加强机械通风,降低粉尘浓度;定期对工作场所积尘进行洒水、清扫,减少二次扬尘。

3、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通风除尘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在通风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下方能进行作业。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47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规定,在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对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特别是原料制备工破碎机、筛选机、搅拌机和混合皮带处)增设“注意除尘”“注意通风”“戴防尘口罩”等相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生产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职工经常活动的区域,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示栏,及时准确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9号)等法律法规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①制定完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②做好上岗前、在岗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证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岗 位名称 职业病危 害因素职业禁忌症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生产车间打包口操作工/投料 口操作工/筒仓卸货操作工粉尘 1、活动性肺结核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间接性肺病 4、伴肺功能损害 的疾病 尘肺病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车间打包口操 作工/控制室操作工噪声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 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 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和 6000Hz)平均听阈≧40dB 4、Ⅱ期和Ⅲ期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职业性噪声 聋 改进生产工艺消 除噪声发生根源 做好设备维护 佩戴防护用具 耳塞等 车间/其他操作 工高温 1、Ⅱ期和Ⅲ期高血压、2活动性消化 性溃疡、3慢性肾炎、4为控制的甲亢、 中暑 隔热、通风降温 个人防护、发放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等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可概括为三类: 二、职业病 (一)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生产性粉尘采源于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等;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烟。此外,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以及沉积的粉尘二次扬尘等。 根据生产性粉尘性质可分为三类:无机性粉尘,如硅石、石棉、铁、锡、铝、水泥、金刚砂等;有机性粉尘,棉、麻、面粉、木材、骨质、炸药、人造纤维等;混合性粉尘。混合性粉尘,较常见。 2.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 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有十三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二)工业毒物与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可存在于原料、辅助材料、气体、蒸气、雾、烟和气溶胶中,可引起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三种。生产性毒物还引起其他危害,如致突变、致癌、致畸、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 常见的职业中毒有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还有刺激性气体中毒,如氯气、光气、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所在的部(室)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离职时有权向我公司索取盖有单位鲜章的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在受聘期间,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我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重庆皇华碳酸钙有限公司受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附件(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性别:男/ 女)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该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请您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公司劳动作业规范,注意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工作。 在您上岗前要按要求做针对所入职岗位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前体检。体检结果未查出职业禁忌症,符合上岗要求。今后工作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定期为您安排在岗期间的职业病体检;在您离职前,公司也会安排离职职业病体检。若检出确因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您提供相应的待遇。 在您所在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为预防危害公司将为您发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抗毒口罩、耳塞、防护鞋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改变时,请重新与公司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部门岗位的操作规程; 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 4、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体检,包括岗前、岗中、离岗体检;拒不配合职业健康 体检(岗前、岗中、离岗)将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公司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 病的发生。 此职业危害告知书做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签字):营口大明餐具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包装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曲阜晨光化工有限公司 包装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健康危害 防护 措施 粉尘1、活动性肺结 核病 2、慢性阻塞性 肺病 3、慢性间质性 肺病 4、伴肺功能 损害的疾病 生产性粉尘主要引起呼吸系统的损害,作业工人在生产 环境中长期接触不同种类的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 病。矽尘能导致的是矽肺病。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弥漫 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是以肺部纤维化改变为 主,随着尘肺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导致一些并发症 的出现,如心脏等其他脏器的损害。 除尘 装置、 防尘 口罩 噪声1、各种原因引 起永久性感音 神经性听力损 失 2、中度以上传 导性耳聋 长期接触噪声可发生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此外, 生产性噪声对某些接触者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 泌系统及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和消化系统也会产生一定的 损害。 耳塞、 工程 措施

3、双耳高频 4、Ⅱ期和Ⅲ期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甲醇(1)视网膜及视 神经病 (2)中枢神经系 统器质性疾病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 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 工程 控制、 劳动 防护 用品 乙醇严重的变应性 皮肤病,或手 及前臂等暴露 部位有湿疹, 严重皲裂等慢 性皮肤病患者 不宜接触可诱 发或加剧该病 的致病物质。 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 工程 控制、 劳动 防护 用品(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 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2、行业举例: (1)煤炭采选业: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 (2)石油天然气采选业:泥浆配置、地质磨片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矿穿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选矿辅助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5)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转运、开采辅助;河砂吸采、河砂手采、河砂筛选、河砂转运、河砂运输、河砂开采辅助、化学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选矿辅助、非金属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来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 (6)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石质工艺品雕刻 (7)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水电施工 (8)碱产品制造业:泡化碱制取 (9)无机盐制造业:硅酸钾制取、氟化钠制取 (10)化学肥料制造业:电炉制磷 (11)涂料及颜料制造业:搪瓷色素备料、玻璃色素溶制、玻璃色素成品(12)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两步共胶 (13)橡胶制品业:胶辊辊芯处理 (14)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砂石装卸、筛选、转运、堆垛、运输、辅助、装卸、筛选、转运、投料、拌和、浇注、辅助、石材切割、雕凿、研磨、整修、辅助、荒料锯切、板材研磨、板材切割 (15)玻璃及玻璃制品业:玻璃备料、光学玻璃配料、玻璃喷砂、玻壳备料(灯具、荧屏)、玻璃纤维配料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 石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 (六) 滑石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 (七) 水泥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 (八) 云母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 (九) 陶瓷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 (十) 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 (十一) 电焊烟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 (十二) 铸造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 (十三) 其他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 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化学物质类: (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 (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四)镉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五)铍及其化合物 铍病 (六)铊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七)钡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八)钒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一)铀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 (十二)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 (十三)氯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

最新整理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docx

最新整理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 1.噪声及噪声聋 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音或工业噪声。分为三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能产生噪声韵主要工种有使用各种风动工具的工人、纺织工、发动机试验人员、拖拉机手、飞机驾驶员和炮兵等。 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我国已将噪声聋列为职业病。噪声还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全身其他器官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 2.振动及振动病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主要有锤打工具,如凿岩机、空气锤等;手持转动工具,如电钻、风钻等;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等。 振动病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体振动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病)。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 (1)射频辐射。如高频感应加热、金属的热处理、金属熔炼、热轧等,高频设备的辐射源;微波作业,于电气密闭结构不严微波能量外泄和辐射向空间辐射的微波能量。对健康的影响可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心血管系统的变化。 (2)红外线。炼钢工、铸造工、轧钢工、锻钢工、焊接工等可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引起的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3)紫外线。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电焊等。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粉尘、有蠹有害气体二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防尘口罩、自救器等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指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 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5)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6)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 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究您的个人责任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编号:SM-ZD-75228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化学性因素 (1)生产性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有的为原料,有的为中间产品,有的为产品。常见的有氯、氨等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氰化氢等窒息性气体,铅、汞等金属类毒物,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 (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较长时间悬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称为生产性粉尘。如矽尘、滑石尘、电焊烟尘、石棉尘、聚氯乙烯粉尘、玻璃纤维尘,腈纶纤维尘等。 2. 物理性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高温,如热油泵房、催化剂生产的焙烧岗位、加氢催化剂反应器内操作、夏天进人油罐车或油槽车内作业等;低温,如石蜡成型的冷库。 (2)噪声如来自机械力(固体或液体表面的振动),气体

职业危害岗位告知书

职业危害岗位告知书 先生/女士: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之规定,我院已为放射岗位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院将在放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您。 三、您所在区域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如下:电离辐射可引起放射病,短时间内接受照射,可引起机体的急性损伤;长时间接受可引起慢性放射性损伤,如皮肤损伤、造血障碍,白细胞减少、生育力受损等;还可以致癌和引起胎儿的死亡和畸形。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掌握放射线防护相关知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医院将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体检报告由医院保存,您有权对本资料复印。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医院承担。

六、体检符合从业要求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在岗期间如出现身体原因不符合从业职业要求时,将调离该岗位。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遵守医院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单位;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医院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离职时按照规定参加离职职业健康体检。 八、本告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内容本人确认收到并同意。 用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 告知书签订日期: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完整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完整版) 【颁布单位】卫生部 【发文号】卫法监发[2002]63号 【颁布日期】2002-03-11 【实施日期】2002-03-11 【标题】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2、行业举例: (1)煤炭采选业: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 (2)石油天然气采选业:泥浆配置、地质磨片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矿穿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选矿辅助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5)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转运、开采辅助;河砂吸采、河砂手采、河砂筛选、河砂转运、河砂运输、河砂开采辅助、化学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选矿辅助、非金属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6)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石质工艺品雕刻 (7)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水电施工 (8)碱产品制造业:泡化碱制取 (9)无机盐制造业:硅酸钾制取、氟化钠制取 (10)化学肥料制造业:电炉制磷 (11)涂料及颜料制造业:搪瓷色素备料、玻璃色素溶制、玻璃色素成品 (12)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两步共胶 (13)橡胶制品业:胶辊辊芯处理 (14)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砂石装卸、筛选、转运、堆垛、运输、辅助、装卸、筛选、转运、投料、拌和、浇注、辅助、石材切割、雕凿、研磨、整修、辅助、荒料锯切、板材研磨、板材切割(15)玻璃及玻璃制品业:玻璃备料、光学玻璃配料、玻璃喷砂、玻壳备料(灯具、荧屏)、玻璃纤维配料 (16)陶瓷制品业:釉料选择、粉碎、陶瓷烘筛、灌砂 (17)耐火材料制品业:耐材破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耐火砖干燥、耐材烧成、物料输送、耐火材料磨制 (18)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玻纤备料 (19)磨具磨料制造业:磨料备料 (20)炼铁业:矿石装卸、转运、堆场、整粒、泥炮制作 (21)炼钢业:炼钢铸模、炼钢砌炉 (22)铁合金冶炼业:硅铁冶炼、铬铁冶炼、钛铁冶炼 (23)重有色金属冶炼:铅锌配布料、铅电解液制备、矿石破碎 (24)金属制品业:金属喷砂、模具喷砂、搪瓷喷花、焊药制备、焊条配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1.化学性因素 (1)生产性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有的为原料,有的为中间产品,有的为产品。常见的有氯、氨等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氰化氢等窒息性气体,铅、汞等金属类毒物,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 (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较长时间悬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称为生产性粉尘。如矽尘、滑石尘、电焊烟尘、石棉尘、聚氯乙烯粉尘、玻璃纤维尘,腈纶纤维尘等。 2.物理性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高温,如热油泵房、催化剂生产的焙烧岗位、加氢催化剂反应器内操作、夏天进人油罐车或油槽车内作业等;低温,如石蜡成型的冷库。

(2)噪声如来自机械力(固体或液体表面的振动),气体湍流,电动 力及磁动力等。如催化“三机”室、加热炉、高压蒸汽放空、泵、 球磨机、粉碎机、机械传送带、电气设备等。 (3)振动如循环压缩机转动;使用风动工具,如锻锤、风锤;电锯、 捣固机;研磨作业的砂轮机、铣床、镟床;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火车等。 (4)电离辐射如工业探伤用的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如料位计 的Y射线等。 (5)非电离辐射如高频热处理时的高频电磁场,电焊、氩弧焊、等离 子焊时产生的紫外线,加热金属、玻璃时产生的红外线等。 3.生物性因素 生物性有害因素指细菌、寄生虫或病毒所引起的与职业有关的某些 疾病。如引起皮革工人、畜产品加工工人等职业性炭疽的炭疽杆菌,

引起森林工作者的职业性森林脑炎的是由蟀传布的一种森林脑炎病毒等。 4.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特别多见于检修期间,有的一天工作10-12h,连续10d、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组织不当则不利于员工的健康。 (2)劳动精神过度紧张多见于新工人或新装置投产试运行,或生产不正常时。如重油加氢,高压,硫化氢浓度大,易发生燃烧、爆炸和中毒,新工人紧张,老工人在试运行期间也十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安排不当如超负荷的加班加点,还有检修时的工业探伤工作量往往过大。 (4)个别器官、系统过度疲劳如光线不足使视力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设备。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10.2-1)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用人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一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并在告知书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只是简单地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 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安全办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最后祝愿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平安安,安康幸福!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详细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卫生部 2002年5月1日) 一、粉尘类 矽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 二、放射性物质类 三、化学物质类 铅;汞;锰;镉;铍;铊;钡;钒;磷;砷;铀;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偏二甲基肼;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汽油;一甲胺;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酯;丙烯酰胺;二甲基甲酰胺;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质;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 四、物理因素 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局部振动 五、生物因素 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 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 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导致牙酸蚀病的危害因素 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焦炉烟气;铬酸盐 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氧化锌;二异氰酸甲苯酯;嗜热性放线菌;棉尘;不良作业条件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最新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合同附表2)。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参加。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四、此约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和规范要求,组织当地用人单位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附件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石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 (六)滑石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 (七)水泥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 (八)云母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 (九)陶瓷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 (十)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 (十一)电焊烟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 (十二)铸造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 (十三)其他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 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

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化学物质类: (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 (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四)镉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五)铍及其化合物 铍病 (六)铊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七)钡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八)钒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一)铀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 (十二)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 (十三)氯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 (十四)二氧化硫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硫中毒 (十五)光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气中毒 (十六)氨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中毒 (十七)偏二甲基肼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偏二甲基肼中毒 (十八)氮氧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氮氧化合物中毒 (十九)一氧化碳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氧化碳中毒 (二十)二氧化碳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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