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下料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下料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下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下料应遵守的基本规则,适用于新疆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切削加工所使材料的下料。

下料还应遵守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的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 9168.1—199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

3 下料前的准备

3. 1 看清下料单上的材质、规格、尺寸及数量等。

3. 2 核对材质、规格与下料单要求是否相符。材料代用必须严格履行代用手续。

3. 3 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有关质量规定。

3. 4 将不同工件所用相同材质、规格的料单集中,考虑能否套料。

3. 5 号料

3. 5. 1 端面不规则的型钢、钢板、管材等材料号料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

3. 5. 2 号料时应考虑下料方法,留出切口余量。

3. 6 有下料定尺挡板的设备,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一定

靠实挡板。

4 下料

4. 1 剪切下料

4. 1. 1 钢板、扁钢下料时,应优先使用剪切下料。

4. 1. 2 用剪床下料时剪刃必须锋利,并应根据下料板厚调整好剪刃间隙,其值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4. 1. 3 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 1. 4 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

4. 1. 5 切口断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

4. 2 气割下料

4 . 2. 1 气割前应根据被切割板材厚度换好切割嘴[参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调整好表压,点火试验合格后方可切割。

4. 2. 2 气割下料时,毛坯每边应留适当加工余量,手工气割下料毛坯加工余量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4. 2. 3 气割下料后,应将气割边的挂碴、氧化物等打磨干净。

4. 3 锯削下料

4. 3. 1 用锯削下料时,应根据材料的牌号和规格选好锯条或锯片。

4. 3. 2 锯削下料时工艺留量应适当。常用各种型材的锯削下料工艺留量参见附录D(提示的附录)。

4. 4 用薄片砂轮切割下料时,工艺留量参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最新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材料要求 1.1在材料领用时,核对工艺文件与所领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材质证 明书是否一致。 2.划线 2.1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行净化处理。 2.2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面积、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 放样。碳钢、低合金钢用石笔、弹粉线法,不锈钢用铅笔、弹粉线法。 2.3划线时筒体的卷制方向应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2.4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筒节展开长应不小于1000mm。筒体拼接 不准出现十字焊缝,相邻筒节纵逢距离为3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 2.5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按规定作出标记。产品焊接试板的宽度方向应是钢板的轧制方向。 2.6划线时应从板材或管材无原始标志的一端开始,以保证剩余材料 上有原始标识。 3.材料标志移植 3.1制造受压元件的材料应有可追溯的标志。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标

志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时,按《材料标识可溯性》进行标志移植,并在材料分割前完成标志的移植。 3.2 有耐腐蚀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不得在耐腐蚀面采用硬印 标记。 3.3低温容器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硬印标记。 3.4每件板料上都应写明产品编号、件号、下料尺寸等。 4.下料 4.1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刨边机和自动切割机 进行下料。 4.2碳钢、低合金钢一般采用氧-乙炔切割下料;不锈钢应采用等离 子弧切割。 4.3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 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每边加大6mm。 5.坡口加工 5.1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坡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 m≥540MPa的低合金钢材及Cr-Mo低合金 钢材经热切割的坡口表面,加工完成后应按JB/T4730.4进行磁粉检测,I级合格; c. 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两侧材表面至少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

镗床加工工艺守则

镗床加工工艺守则 1、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镗孔和防爆产品防爆面的加工,依据JB/T9168.2—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镗床》。 2、要求 镗床操作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图样、技术要求、操作技巧和相关质量体系文件的培训,镗床工应持岗位操作合格证上岗。 3、设备及工具 镗床、镗刀、钢板尺、活口扳手、游标卡尺、锉等。 4、镗床加工 4.1.镗床操作者应了解和熟悉镗床的结构、性能。 4.2.准备工作 4.2.1. 熟悉图样和工艺要求。 4.2.2.选择磨制好合适的工具。 4.3.工艺要求及工艺过程 4.3.1.工件的装夹 4.3.1.1.在卧式镗床工作台上装夹工件时,工件应尽量靠边近主轴箱安装。 4.3.1.2.装夹刚性差的工件时,应加辅助支承,并且夹紧力要适当,以防工件装夹变形。 4.3.1.3.在落地镗床上加工大型工件时,要考虑工件装夹位置,以保证各加工面都能加工,并使机床主轴尽量少伸出。 4.3.2.刀具的装夹

在装夹镗刀杆及刀盘时,需擦净锥柄及机床主轴孔。装镗刀杆时拉紧螺钉应拧紧,装刀盘时必须事先用对刀装置调整好。 5、镗削加工 5.1.镗孔前,应将回转台及床头箱位置锁紧。 5.2.在镗(扩)铸、锻件毛坯孔前,应先将孔端倒角。 5.3.当孔内需镗环形槽(退刀槽除外)时,应在精镗孔前镗槽。 5.4.镗削有位置公差要求的孔或孔组时,应先镗基准孔,再以其为基准依次加工其余各孔。 5.5. 用悬伸镗刀杆镗削深孔或镗削距离较大的同轴孔时,镗刀杆的悬伸长度不宜过长,否则应在适当位置增加辅助支承或用后立柱支承。 5.6.在镗床工作台上需将工件调头镗削时,在调头前应在工作台或工件上做出辅助定位面,以便调头后找正。 5.7. 在镗床上用铰刀精铰孔时,应先镗后铰。 5.8 .精铰孔时应先试镗,测量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 5.9. 使用带导柱铰刀时,必须注意导柱部分的清洁和润滑,防止卡死。使用浮动铰刀时,必须注意刀体与刀杆方孔浮动要灵活,镗刀杆和镗 套之间润滑要充足。 5.10.镗盲孔或台阶孔时,走刀终了应稍稍停片刻再退刀。 5.11. 平面的技术要求 从加工精度来说,平面本身没有尺寸精度要求,它只有形状精度(平面度)和位置度(其它表面)的要求,而且二者之间有直接关系。对未标公差尺寸的,按GB1804—79极限偏差尺寸公差范围加工,此外还要求平面具有一定的表面

钢制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实用工艺守则

1 适用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下料的通用技术要求。本工艺守则规定了下料工序的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和控制的主要容。 1.2 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零部件的下料工序。 2 引用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第1、2号修改单) GB151-99《管壳式换热器》(第1号修改单) 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 材料 3.1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GB151-2012《管壳式换热器》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规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的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应有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如质量证明书为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复印件,应由材料销售单位在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中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章和经办人章。 3.3 购进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应有明显清晰的标志,且和质量证明书一致,图样及相关标准要求复验及对质量证明书中的某项性能有怀疑时均需复验,没有完成的材料检验,未经材料责任师签署验收

入库单的材料不得进入下料现场。 3.4 投入下料现场的材料未种植本单位材料代号标识及检查员见证标识,不允许进行划线下料。 3.5 主要受压元件用材必须进行标记的种植,且应经材料检查员确认。在使用中始终保留有标识,当制造中需要使用时,应进行标记的移植,并有材料检验员的确认标记。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压力容器中筒体,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膨涨节、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mm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6 标记位置 标记位置 图1 筒节钢板拼接标记位置

齿轮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报批稿)

Q/SY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1081-2005 齿轮加工通用守则 2005-07-30发布 2005-08-10实施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SY 1081-2005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JB/T9168.1-199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和JB/T 9168.9-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齿轮加工》,并结合企业齿轮加工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研究本院提出;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研究院和三一重工研究本院共同起草;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研究本院归口。 本标准2005年7月30日首次发布,自2005年8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少球。 Ⅰ

Q/SY 1081-2005 齿轮加工通用守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齿轮加工应遵守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齿轮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95.1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 10095.2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第2部分: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 许值 3 一般要求 3.1齿坯装夹前应检查其编号和实际尺寸是否与工艺规程要求相符合。 3.2 装夹齿坯时应注意查看其基面标记,不得将定位基面装错。 3.3计算齿轮加工机床滚比挂轮时,一定要计算到小数点后有效数字第五位。 4 滚齿工艺守则 4.1本守则适用于用滚切法加工GB/T 1009 5.1或GB/T 10095.2中规定的7、8、9 级精度渐开线圆柱齿轮。 4.2 滚齿前的准备 4.2.1加工斜齿或人字齿轮时,必须验算差动挂轮的误差,一般差动挂轮应计算到小数点后有效数字第五位。 4.2.2加工有偏重的齿轮时,应在相对应处安置适当的配重。 4.3 齿坯的装夹 4.3.1在滚齿机上安装滚齿夹具时,应按表1的要求调整。 4.3.2在滚齿机上装夹齿坯时,应将有标记的基面向下,使其与支承面贴合,不得垫纸或铜皮等物。压紧前用千分表检查齿坯外圆径向圆跳动和基准端面圆跳动,其跳动公差不得大于表2 所规定数值。压紧后需再次检查,以防压紧时产生变形。

油漆处理通用工艺守则模板

油漆处理通用工艺 守则模板

油漆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1. 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油漆处理的各种涂漆要求及所需涂漆材料和操作工艺。 本守则适用于本企业通用工业减速机之表面油漆处理、对于顾客有特殊 要求的油漆处理按顾客的要求进行。 2. 油漆材料 2.1 底漆: 酚醛类底漆、环氧类底漆、氯化橡胶类底漆。 2.2 中层漆: 防护底漆、连接底漆。 2.3 面漆: 醇酸类面漆、聚氨酯类面漆、氯化橡胶类面漆。 3. 设备及工具 3.1 手提砂轮机、锉刀、钢丝刷、铜丝刷、刷帚、 1-2#铁砂皮、 200#水砂纸。 3.2 手推车、工作台、挂具。 3.3 喷枪、空压机、吸风装置。 3.4 烘房 4. 工艺流程 被涂工件验收合格—前处理—喷涂底漆—干燥—刮腻子—干燥—喷涂中层漆—干燥—喷涂面漆—固化—检验合格后转半成品库( 或下道工序) 。 5. 前处理 5.1 被涂工件在前处理前, 必须彻底清除毛刺、包砂、飞边、焊渣、飞溅物等表面缺陷。 5.2 根据要求经过喷丸或喷砂处理的工件, 要再进行清理工序、表面应洁净、 干燥、无杂质、油污、尘埃。八小时内涂上配套底漆。 5.3 不经过5.2、 5.3 条款的工件, 前处理也必须采取措施实施, 如果用”三合 一”金属表面处理液, 去油、除锈、磷化。前处理后的工件应无油污、无锈迹,

磷化层均匀。工件所有部位无死角, 干燥后方可油漆。 6. 刮腻子 凡无技术、工艺、出口产品及顾客不允许刮腻子的要求, 油漆工件基本上都必须经过刮腻子这道工序。 6.1 粗刮腻子。填平金属表面凹陷处, 待干燥( 如烘干: 80°C, 4 小时) 。 6.2 细刮腻子。砂平打磨后, 二次嵌腻子。待干燥( 如烘干: 80°C, 2 小时) 6.3 水磨: 用200#水砂纸砂磨( 未刮腻子处切勿水磨) , 待干燥。 6.4 补嵌腻子: 填平补齐, 待干燥。 6.5 细砂: 用400#水砂纸最后将工件仔细地砂磨光滑。 7. 干燥 7.1 烘干: 按本工艺守则及其它有关工艺守则规定的要求执行。 7.2 自然干燥: 根据天气、温度、环境、场地等情况, 进行自干控制。 8. 油漆 8.1 各类产品油漆的选用。 8.1.1 工矿产品及出口产品。 8.1.1.1 底漆: 环氧富锌底漆二度, 漆膜厚度30μ×2( 干膜) 。 8.1.1.2 中层漆: 环氧云铁中层漆二度, 漆膜厚度40μ×2( 干膜) 。 8.1.1.3 面漆: 聚氨酯面漆二度, 漆膜厚度40μ×2( 干膜) 。 8.2 颜色规定 8.2.1 若顾客无特别说明, 电阻箱用银灰色, 电缆卷筒、中心集电器、供电坑等用桔红色。 8.2.2 顾客对油漆颜色有特殊要求时: 8.2.2.1 顾客提供色卡或样板。

通用工艺守则

1.操作者应仔细看清图纸与工艺文件中的各项说明,保持图纸与工艺文件的整洁和完整,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零部件的加工,不得随意自行更改。 2.操作者按照工艺要求查看所借的夹、量、刃辅具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组长或车间施工员联系。 3.操作者应将夹、量、刃辅具分别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上或其他适当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放在机床上,并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任意拆卸,改变原来形状或尺寸。 4.在加工前,操作者首先应检查毛坯,或上道工序加工和本工序有关的尺寸,以确定余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操作者应按照工艺规程的定位基面安装零件;在装夹工件前应将工件和夹具清理干净。在定位基面处不得有铁屑、毛刺、污物及磕碰现象。 6.加工面已到成品尺寸,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加工后应达到工艺文件通用技术标准、部标或厂标有关规定的要求。 7.按工艺规程进行压紧,应注意压紧力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用以增强刚性的各种辅助支承压紧后要注意防止变形和磕碰。 8.工件的首件检验,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不得压紧在夹具上或机床工作台面上或其他压紧情况下检验,换刀后的首件应交检。 9. 对连续加工的工序或工步,为避免最后成批报废,操作者应分工序进行自检,并请检查员巡检。 10. 倒角与倒棱,沉割槽,都应按工艺规程加工,保证加工完成

后达到工艺或图纸要求。 11. 图纸中或工艺中未规定倒角倒棱的棱边处一律倒钝,一般情况应在加工有关方面时进行,如机械加工时无法倒钝,则最后由钳工倒钝。车内外螺纹时,口端都要倒成和螺距的大小及螺纹角度一样的成形角。零件倒毛刺应由操作者在本工序完成。 12.工件在各道工序加工后应由操作者保持清洁,到达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适当的工位器具上存放整齐。经过研磨后的精密配合面必须洗净研磨剂。不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工件,加工面应采取防绣措施。 13.用磁力台吸住加工的各种工件,在加工后应该进行退磁。 14.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机床应空运转5~10分钟,使转速逐渐增高,以消除传动部分的间隙,并保持良好的润滑状况,对于磨床磨头应点动和快速行程4~5次,工作台以最大行程往返10~20次。 15.操作者不私拆机的任何部件,在保险装置和安全罩拆下的情况下,严禁开车工作。 16.机床开动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是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用作精密加工的机床,严禁强力切削或进行粗加工,一般机床应按规定动作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操作。 18.严格遵守机床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工件加工范围,不允许超规格,超负荷使用机床。

下料成型通用工艺规范汇总

T—0908--01 剪板下料通用工艺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剪板机下料通用工艺规范 1、总则 本标准根据结构件厂现有的剪床,规定了剪板机下料应遵守的工艺规范,适用于在剪板机上下料的金属材料。剪切的材料厚度基本尺寸为0.5~13mm(不同设备剪切的板厚不同),料宽最大为2500mm。 2 引用标准 GB/T 16743-1997 冲裁间隙 JB/T 9168.1-199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下料 3 下料前的准备 3.1 熟悉图纸和有关工艺要求,充分了解所加工的零件的几何形状、尺寸要求,及材质、规格、数量等。 3.2 核对材质、规格与派工单要求是否相符。材料代用时是否有代用手续。 3.3 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4 为了降低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要合理套裁下料。 3.5 厚板件有材质纤维方向要求的应严格按工序卡片要求执行。 3.6 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一定靠实挡板。 3.7 熟悉所用的设备、工具的使用性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则。 3.8 操作人员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地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3.9 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准备好作业必备的工具、量具、样板,并仔细检查、调试所用的设备、仪表、量检具、样板,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剪板机各油孔加油。 3.10 下料好的物料应标识图号与派工单一同移工。 4 剪板下料 4.1 剪床刀片必须锋利及紧固牢靠,并按板料厚度调整刀片间隙。 4.2 钢板剪切时,剪刃间隙符合JB/T 9168.1标准要求,见表1。 表1:钢板剪切时剪刃间隙(单位:mm) 4.3 先用钢笔尺量出刀口与挡料板两断之间的距离,反复测量数次,然后先试剪一块小料核对尺寸正确与否,如尺寸公差在规定范围内,即可进行入料剪切,如不符合公差要求,应重新调整定位距离,直到符合规定要求为止。然后进行纵挡板调正,使纵与横板或刀口成90°并紧牢。 4.4 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5 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6 切口端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去除毛刺。 4.7 剪床上的剪切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1.1 本守则依据GB150《压力容器》和GB151《热交换器》标准,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编制本通用工艺守则。 1.2 本守则若与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首先满足设计图样、工艺文件上的要求和规定,同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的规定、规程。 1.3 实际操作者必须熟悉图样、工艺文件及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同时应会熟练操作。 1.4 焊缝必须由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合格证"的焊工进行施焊。 2、材料 2.1 材料牌号、规格应与图样相符,(有材料代用时,应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具有质量证明书及材料标记,并有本公司入库号。 2.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加工成型 3.1 领料 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材料定额单、图样、工艺流转卡,核对材料牌号与规格、材料标记等,并在工艺流转卡、材料领料卡上作好记录。 3.1.2 领料时,首先检查材料表面质量,在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下料操作。

3.2 下料、划线 3.2.1 按图样尺寸及工艺过程卡的规定进行排料、划线,排料时应注意钢材轧制方向和节约用料。 3.2.2 筒体直径展开长度尺寸应顺着钢板轧制方向。 3.2.3 筒节长度应不小于300MM。 3.2.4 每节筒体按图名义尺寸(中径)展开,展开长度:L=Π(DI+Δ1),与封头联接的筒体其展开尺寸,根据封头外圆周长下料,展开后四周每边放焊缝收缩量1MM,如需刨边或磨的筒节,每边应适当放余量。 3.2.5 划线时应首先核对钢板两直角边的垂直度。 3.2.6 下料划线的公差要求 3.2.6.1 筒节高度H 的划线公差为±1MM; 3.2.6.2 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3.2.6.3 筒节周长允差为±2MM(对换热器壳体周长取正公差); 3.2.6.4 垂直度允差≤1.5MM。 3.2.7 周长需拼接时,应首先将拼接接头焊好后再进行加工,拼接上的板不得小于300MM。 3.2.8 在划好线的材料上进行标记移植,其标记应打在筒节钢板右端下角距边各5MM处,不锈钢用记号笔写标记,并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尺寸和标记正确。 3.2.9 试板应在同一钢板上划出,其尺寸一般为长≥350MM,宽≥125MM 在试板上同样进行标记移植。 3.3 开料

整车装配通用工艺守则

整车装配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陕汽集团特种车事业部 年月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装配通用工艺守则适用于特种车事业部各型汽车产品总装配的全过程,规定了特种车事业部各类汽车产品在装配中应当遵守的工艺规定和注意事项,适合于所有从事汽车装配的人员使用。 2 装配要求 2.1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积极遵照工艺纪律及质量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以严肃的工作态度,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搞好产品装配生产作业。 2.2 在装配过程中,装配工应遵守“三按”、“三定”、“五字法”规定,其内容如下: “三按”的内容是: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进行生产。 “三定”的内容是:定人、定机、定工种。 “五字法”的内容是:借、看、提、办、检。 借:借阅资料、工艺;看:仔细阅读工艺; 提:对工艺中不明白的地方提出问题;办:照工艺执行; 检:检查对工艺的执行情况。 2.3 装配工在装配之前,应首先熟悉本工位的工艺文件、图纸及技术要求;并在装配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艺及产品图纸等技术要求。 2.4 装配完毕后,装配工应自检所装配的内容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保证质量,最后应及时在质量跟单上签名。 2.5 装配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夹具、量具应符合工艺要求、且具备合格标准及完整性。

2.6 各零部件及分总成,在装配中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应直接接触地面,装配场地应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2.7 对缺少标识,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得装配使用,装配前应主动检查零部件的正确性和外观质量,发现不合格产品及零部件不应装配,应及时向质量人员报告。 2.8 装配工作中不得擅自更改装配挂单等工艺文件,防止错装、漏装;工作自检、互检与专检相结合以确保正确无误。 3 装配通用工艺守则[电器部分] 3.1 安全操作 3.1.1 线束、电器元件装配完毕后,均要进行自检。以防止出现因装配不合格导致的故障和事故。 3.1.2 起动整车前需确认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3.1.3 需在整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应断开整车电源总开关,以及其它精密控制单元的插接器(如电控发动机ECU,自动变速箱ECU等),焊接用搭铁线应尽量远离整车线束,并且搭铁要牢固、可靠。 3.1.4 应尽量避免对整车进行带电操作作业,若不能避免时应使用带绝缘保护的工具进行工作。 3.2 线束的敷设 3.2.1 电线束应敷设整齐、走向顺畅、各线束之间不能相互交叉、缠绕、扭转。线束应尽量不与尖锐金属、棱边、运动、发热部件接触;线束每隔20cm左右捆扎一塑料紧固带,每隔50cm左右要有固定点,特殊位置需增加固定点,见实例图(1);不允许出现线束杂乱、悬垂、干涉摩擦等现象。

浅谈机械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QB/HT-RQ-12-07山东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机械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放单位

接收单位 接收人: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机械零件切削加工的通用工艺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1.2 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机械零件切削加工,对于非压力容器的机械零件切削加工工作也可参照执行。 1.3 压力容器机械零件的材料选用、切削加工应遵照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本标准的具体要求。 1.4 压力容器机械零件的切削加工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国家关于压力容器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51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GB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4709 《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试验》 GB1801~1804 《公差与配合》 JB4726~4728 《压力容器钢锻件》

JB4707 《压力容器法兰》 GB196 《普通螺纹基本尺寸》 GB19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 本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 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3.1 加工前的准备工作 3.1.1机械加工件的下料应遵守QJ/13J09-03中有关规定。 3.1.2压力容器锻件应符合JB4726~4728中有关规定。 3.1.3螺栓、法兰等机械加工件的选材应符合GB150第二章的规定。 3.1.4压力容器法兰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应进行正火或完全退火的热处理: ① 法兰断面厚度大于76mm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 ② 焊制的整体法兰; ③ 锻制的法兰。 3.1.5操作者接到加工任务后,首先要检查加工所需的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3.1.6要看懂、弄清工艺规程、产品图样及技术要求。有疑问之处应找有关技术人员问清后再进行加工。 3.1.7按产品图样或(和)工艺规程复核工件毛坯或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才能进行加工。 3.1.8按工艺规程要求准备好加工所需的全部工艺装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新夹具、模具等要先熟悉其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 3.1.9加工所用的工艺装配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乱放,更不能放在机床导轨上。 3.1.10工艺装配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改。 3.1.11检查加工所用的机床设备,准备所需的各种配件。 3.2 刀具与工件的装夹 3.2.1刀具的装夹

【生产管理】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培训资料(doc 44页)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培训资料(doc 44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钳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钳工基本操作和钳工装配工序应遵守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加工件、焊接件的钳工操作和装配。特殊产品或部件的装配应单独制订装配工艺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DZQ 161-2004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通用技术要求 Q/DZQ 162-2004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3 钳工基本操作 3.1 錾削(铲削) 3.1.1 錾削时,身体应避开錾削方向,以免錾屑飞出伤人。 3.1.2 錾削脆性材料时应从两端向中间錾削。 3.1.3 錾子的锲角应根据被錾削的材料按表1选用。 3.2 锯削 3.2.1 锯条安装的松紧程度要适当。

3.2.2 装夹时,工件的锯削部位应尽量靠近钳口,以防振动。 3.2.3 锯削薄壁件时,必须选用细齿锯条锯割,薄板两侧还必须加垫木板。锯削时锯条相对工件平面倾斜角应小于45°。 3.3 锉削 3.3.1 根据工件的材质选用锉刀,有色金属选用单纹锉刀,钢件应选用双齿纹锉刀。 3.3.2 根据工件的加工余量、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选择锉刀,见表2。 3.3.3 不得用一般锉刀锉削有氧化皮的毛坯及工件氧化表面。 3.3.4 锉刀不得沾油,若锉刀刃面有油渍,可用煤油或清洗剂清洗后再用。 3.4 刮研 3.4.1 经过刨、铣和锉削等机械加工的滑动表面,如果平面度达不到0.03mm/m2,表面粗糙度达不到Ra1.6以上时,需进行手工刮研,以提高几何精度和滑动表面接触率。 3.4.2 平面刮研量见表3。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范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 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范 1、总则? 本通用工艺规范适用于结构件厂的折弯机上进行的低碳钢及有色金属的各种角度的折弯加工。 2、工作前的准备 准备好必要的操作工具和测量工具,模具、万能角度尺、卷尺、卡尺、深度卡尺。 认真阅读图纸,测量待加工零部件应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准进行折弯操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检查材料的长、宽、厚,料纹方向应符合成型加工特性,板材应清洁卫生。根据图纸工艺要求,更换相应的模具,进行较小尺寸零部件的折弯时多余的上刀排应卸下。 根据图纸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折弯顺序,进行折弯加工;对于数控折弯机,程序应先空运行一次然后进行折弯加工。重要零件应有试件加工验证程序,首件检验时,每进行一道折弯加工检验员应进行一次检验,修正偏差。 3、折弯作业? 板料弯曲时,应选择合适的弯曲半径,为减少弯曲力和弯曲变形,应采用较大的弯曲半径,一般最小弯曲半径按以下选择:应根据厂家机器的参数规程选择最小弯曲半径,发现不符,及时向工艺人员反映。 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弯曲处属于板材变形,在其周围的孔受其影响易变形,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应按照以下要求:当孔为圆孔和垂直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t<2mm时,L≥2t+r,t≥2mm时, L≥3t+r;当孔为方孔和平行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L≥4t+r; 弯曲件直边的最小高度:为了成形区成形,必须使工件直边高度H≥5t+r。对 于小于此高度,应采用压槽后弯曲,或增加直边高度,弯曲后再加工到需要的尺寸。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培训文件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钳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钳工差不多操作和钳工装配工序应遵守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加工件、焊接件的钳工操作和装配。专门产品或部件的装配应单独制订装配工艺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DZQ 161-2004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通用技术要求 Q/DZQ 162-2004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3 钳工差不多操作 3.1 錾削(铲削) 3.1.1 錾削时,躯体应避开錾削方向,以免錾屑飞出伤人。 3.1.2 錾削脆性材料时应从两端向中间錾削。 3.1.3 錾子的锲角应依照被錾削的材料按表1选用。 表1 錾子的锲角

3.2 锯削 3.2.1 锯条安装的松紧程度要适当。 3.2.2 装夹时,工件的锯削部位应尽量靠近钳口,以防振动。 3.2.3 锯削薄壁件时,必须选用细齿锯条锯割,薄板两侧还必须加垫木板。锯削时锯条相对工件平面倾斜角应小于45°。 3.3 锉削 3.3.1 依照工件的材质选用锉刀,有色金属选用单纹锉刀,钢件应选用双齿纹锉刀。 3.3.2 依照工件的加工余量、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选择锉刀,见表2。 3.3.3 不得用一般锉刀锉削有氧化皮的毛坯及工件氧化表面。 3.3.4 锉刀不得沾油,若锉刀刃面有油渍,可用煤油或清洗剂清洗后再用。 表2 锉刀的选用

3.4 刮研 3.4.1 通过刨、铣和锉削等机械加工的滑动表面,假如平面度达不到0.03mm/m2,表面粗糙度达不到Ra1.6以上时,需进行手工刮研,以提高几何精度和滑动表面接触率。 3.4.2 平面刮研量见表3。 表3 平面刮研量 mm 3.4.3 平面刮研接触点的检验要求见表4。 表4 接触点的检验要求

(完整版)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本公司打磨工艺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下料打磨清渣,焊接件打磨工艺 2 术语 2.1打磨:通过使用手提工具操作除去工件表层材料从而使工件获得所 需要的形状或表面粗糙度 2.2 打磨修整:将焊缝局部不规则处打磨消除 2.3 全部打磨:从一侧(或两侧)打磨整个焊缝表面但不改变整个焊缝形状 2.4 磨平:从一侧(或两侧)打磨整个焊缝,使其厚度同周围表面相同 3 打磨设备 3.1 角向磨光机,直磨机 3.2 砂轮磨片 钹型砂轮型号:125X6X22.2(MM) 百叶蝶 不锈钢碗刷 4操作规程 4.1操作前准备工作 4.1.1将机台及作业场所清理干净。 4.1.2准备好待加工工件,并放置于方便作业的位置,准备好加工完成品 放置备用的托架。 4.1.3检查是否有螺丝松动、漏电,安全装置、关机按钮、事故急停装置 是否正常工作。 4.1.4检查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经过品检员检验并批准放行的合格零部件。 4.1.5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砂轮。 4.1.6戴好口罩及护目镜,穿好工作服。 4.1.7安装并紧固砂轮,。 4.1.8试机,并进行调整。确保砂轮无抖动现象; 4.1.9进行首件打磨,检查是否符合打磨要求,并经质检或主管确认无误,

方可开始批量作业。 4.2操作规范 4.2.1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 是否有效。 4.2.2安装砂轮时,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 4.2.3需打磨的产品应放置平稳,小件需加以固定,以免在打磨过程中产 品位移而导致加工缺陷。 4.2.4正确使用打磨工具,及时检查和更换磨损严重的砂轮磨片。 4.2.5打磨时应紧握打磨工具,砂轮片与工作面保持15-30°,循序渐进 (A→B),不得用力过猛而导致表面凹陷。 4.2.6在打磨过程中发现产品表面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现象时应及时通 知电焊工补焊。 4.2.7打磨结束后需进行自检,打磨区域应无明显的磨纹和凹陷,周边无 焊接飞溅物,符合产品设计和工艺要求。产品应归类存放,堆放整齐有 序。 5 打磨工艺规范 5.1打磨参数 打磨电压打磨电流打磨转速砂轮直径范围

金属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金属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文件编号:CY/QG03-19-2003 编制: 审核: 标准化: 会签: 批准: 常州液压成套设备厂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一月

金属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一、总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切削加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适用于本企业的切削加工。 2、引用标准 GB4863 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ZB/J 38001 切削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3、加工前的准备 3.1操作者接到加工任务后,首先要检查加工所需要的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3.2要看懂、看清工艺规程、产品图样及其技术要求,有疑问之处应找有关人员问清后再进行加工。 3.3按产品图样或(和)工艺规程复核工件毛坯或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才能进行加工。 3.4按工艺规程要求准备好加工所需的全部工艺装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新夹具、模具等,要先熟悉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 3.5加工所用的工艺装备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乱放,更不能放在机床的导轨上。 3.6工艺装备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改。 3.7检查加工所用的机床设备,准备好所需的各种附件,加工前机床要按规定进行润滑和空运转。

4、刀具与工件的装夹 4.1刀具的装夹 4.1.1在装夹各种刀具前,一定要把刀柄、刀杆、导套等擦拭干净。 4.1.2刀具装夹后,应用对刀装置或试切等检查其正确性。 4.2工件的装夹 4.2.1在机床工作台上按装夹具时,首先要擦净其定位基面,并要找正其与刀具的相对位置。 4.2.2工件装夹前应将其定位面、夹紧面、垫铁和夹具的定位、夹紧面擦拭干净,并不得有毛刺。 4.2.3按工艺规程中规定的定位基准装夹,若工艺规程中未规定装夹方式,操作者可以自行选择定位基准和装夹方法,选择定位基准应按以下原则: (一)尽可能使定位基准与设计基准重合; (二)尽可能使各加工面采用同一定位基准; (三)粗加工定位基准应尽量选择不加工或余量较小的平整表面,而且只能使用一次; (四)精加工工序定位基准应是已加工表面; (五)选择的定位基准必须使工件定位、夹紧方便,加工时稳定可靠。 4.2.4对无专用夹具的工件,装夹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找正: (一)对划线工件应按划线进行找正 (二)对不划线工件,在本工序后需继续加工的表面,找正精度,应保证下道工序有足够的加工余量; (三)对在本工序加工到成品尺寸的表面,其找正精度应小于尺寸公差和位置

不锈钢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1本规程对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各零部件和成品的组装程序、组装要求、质量检验、试验等做出通用规定。 1.2本守则如与设计、工艺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工艺文件为准。 1.3制造时,除引用标准和有关工艺守则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1.4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50《压力容器》 151《管壳式换热器》 4710《钢制塔式容器》 4731《钢制卧式容器》 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4701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3. 材料要求 3.1材料验收、保管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 3.2不锈钢材料及零部件应防止长期露天存放、混料保管。要求按时投料、集中使用、随时回收、指定区域存放遮蔽保管。 3.3不锈钢与碳素钢等原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搁置要稳妥,堆放要整齐,防止损伤(划痕、磕碰、压痕)和弯曲,散装的光亮板材应立放在15°斜度的木架上。 3.4设计图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复验的,其复验用试样的形状、尺寸、加工和试验方法,除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应符合21433或设计图样规定的试验方法。 3.5制造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等缺陷。用于制造 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不锈钢板,应经80?100号砂头抛光后,再检查表面质量。 3.6不锈钢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3.7经酸洗钝化供应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现象。 3.8不锈钢原材料和不锈复合钢板应按牌号、规格、炉号、批号分类存放,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识,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氯含量要w 25,也可用纸质标签粘贴 标识。 3.9钢板或另部件在吊运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钢板表面的清洁,并防止磕碰划伤。 3.10深度超过规定应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 材圆滑过渡,斜度不大于1: 3。 3.11打磨后,如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 (取小者), 允许不做补焊;如凹坑深度较深,剩余厚度仍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12超出上述界限的缺陷应考虑补焊,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低合金铬钼钢,单个修补面积小于或等于1002,总计面积小于或等于300 2或2% (取小者); (2)允许焊补深度不大于板厚的1/5。 (3)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不大于25,可免于修补或清除;长度大于25,且深度大于1.5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可免于焊补,否则焊补后使用;同一平面内,间距不大于板厚5%的分层,应作为连续的分层长度。 (4)钢板表面及坡口分层补焊应符合《焊接通用工艺守则》的规定。

车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车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JB/T9168.2-1998) 车刀的装夹 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不宜太长,一般长度不应超出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等除外) 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3)刀尖高度的调整: (1)车端面、车圆锥面、车螺纹、车成形面及切断实心工件时,刀尖一般应与工件轴线等高。 (2)粗车外圆、精车孔、刀尖一般应比工件轴线稍高。 (3)车细长轴、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时,刀尖一般应比工件轴线稍低。4)螺纹车刀刀尖角的平分线应与工件轴线垂直。 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旋紧。 工件的装夹 1)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于30㎜,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5倍,若工件直径大于30㎜,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3倍。 2)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角铁(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3)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轴线与车床主轴轴线重合。 4)在两顶尖间加工细长轴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死顶尖和中心架应注意润滑。 5)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短些,以减少振动。 6)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加拉杆或压板压紧工件。 7)车削轮类、套类铸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车削加工 1)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2)在轴得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5)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6)车削(Φ10—Φ20)㎜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Φ20㎜的孔时,一般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7)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蜗杆时,调整好交换齿轮后要进行试切。 8)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位置的调整,调好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刀具的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粗糙度。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则知识分享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 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主要承压元件焊条电弧焊、埋弧焊以及焊缝返修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则,常压容器的焊接可参照执行。 1.2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制D1、D2类压力容器的焊接(不包括有色金属的焊接)。 1.3本守则如与设计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1.4焊接时,除符合GB150、GB151、JB4710、JB473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本守则外,还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1.5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引用标准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JB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 《钢制卧式容器》 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T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试验》 HG20583《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GB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尺寸》 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3. 焊接材料 3.1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钢带、气体、电极和衬垫等。 3.2 焊接材料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按照材料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与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焊条药皮应均匀、表面无气孔、没有明显的裂纹、脱皮现象,并存放在干燥的仓库内,要求温度≥5℃、相对湿度≤60%,使用前对焊条按规定温度应进行烘干和保温,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4h后应重新烘干,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对于焊工退回的焊条,库管员要做好标识,并按牌号、规格、代号存放,使用前应进行烘干,对于二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黄色标记,对于第三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红色标记。 3.4焊条、焊丝、焊剂及气体的选用应根据NB/T47015规定或图样规定进行选择,对于非受压元件或图样中未注明的焊材可按下列原则选用。 3.4.1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母材抗拉强度等级选用相应强度等级的焊材,不同强度的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强度较低一侧母材要求选择焊材,即按“低匹配”原则。 3.4.2不锈钢焊接一般应选用与母材金属化学成份相近的焊接材料,不锈钢与碳素钢、低合金钢之间的焊接一般选用铬镍含量高于奥氏体母材的焊接材料焊接。 3.5 焊工应根据焊接要求选用相应焊机,并注意直流焊机的极性连接。 4. 焊工及其钢印 4.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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