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运行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1.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与现有的直通点(唯亭物流中心A型)连接,具备口岸功能,物流中心享受境内关外优惠政策,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国内企业由物流中心提出货物视同进口,海关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2.保税物流中心六大功能 1)保税仓库功能:可保税存放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商品和已申报出口商品,且存储期限不予限定,企业可利用该区域作为国际国内商品的汇集和分拨配送中心 国际物流配送功能: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与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间进行转移 2)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质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包括拆分、分类、分拣、分装、组合包装、挑选、刷贴标签、加刷唛头、改换包装、拼装拼箱,即进入物流中心的货物商品编码前四位不发生改变 3)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中心内企业可与境外自由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4)口岸功能:赋予物流中心口岸功能,启用专门的关区代码,企业可直接在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可采用直通式空陆联程中转等多种方式快捷报关 5)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 二、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设立物流企业 1.国内外投资者经批准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物流企业,以及经海关总署批准中心外企业在中心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包括进出口货物的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贸易(限与中心内)、转口贸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的企业。 2.企业申请在中心内注册,设立物流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 2)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3)在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在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设立的物流企业,根据其进出口货物的料号、中文品名、商品编码的规并关系清单,向海关申请,建立以w开头的电子帐册,根据物流中心内的管理系统进行进出口的备案,该帐册可以连续滚动使用,可以增加和变更,无核销时间,只有核销时间的分段 三、保税物流中心的海关监管模式

我国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及对策讲课稿

我国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及对策 我国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及对策 1前言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家赋予出口加工区更多政策优势等诸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税区的发展。目前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岛屿、深圳盐田港、天津保税区与其临近港区开展联动试点,建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批准面积分别为:上海1.03平方公里,青岛1平方公里,宁波0.95平方公里,大连1.5平方公里,张家港1.53平方公里,厦门象屿0.7平方公里,深圳盐田港0.96平方公里,天津1.5平方公里。至此,全国保税物流园区面积已达9.17平方公里,目前都已通过国家验收。 从2004年4月15日首家保税物流园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正式封关运作。 2.1保税物流园区的定义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的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2我国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现状 这八家保税物流园区的基本情况是: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一、二期合计)3.76平方公里,位于保税区内,业务量和货值均高居全国首位。截至今年上半年,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共引进中外著名物流企业20家,实现土地转让10万平方米,一期仓库10万平方米出租率100% ,二期仓库26.3万平方米出租率50%以上。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位于保税区内,紧邻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截至去年八月,已进驻35家物流企业。2006年受理进出区货物突破两万票,货值超过40亿美元。 ——大连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位于大窑湾港区内。已有超过50家企业进驻,06年进出货值达6亿美元。 ——青岛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位于保税区内。封关运作,进出区货物总值已超过20亿美元。 ——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0.7平方公里,位于象屿保税区和东渡港区之间。06年通关货物5000余票,货值超5亿美元。 ——深圳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0.96平方公里,与盐田港保税区一起围网运作。截至06年9月,进出口货物总值已超过10亿美元。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53平方公里,张家港

管理学我国保税区国际物流发展战略研究其它管理

我国保税区国际物流发展战略研究_ 其它管理论文- 毕业论文作者:未知 1:本文档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下载之前请确认。 2:如果不晓得侵犯了你的利益,请立刻告知,我将立刻做出处理3:可以淘宝交易,七折时间:2010-06-10 21:00:25 从1990 年5 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保税区到现在,我国已建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富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15 个保税区。十多年来,全国15 个保税区的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功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具备了一定规模的国际物流基础。 截至2001 年末,已有13180 家外商投资企业在保税区登记注册,投资总额超过170 亿美元,这些投资来自世界80 多个国家和地区。资本的国际化为物流国际化奠定了基础。事实上,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各大保税区国际物流确实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初具规模富有活力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我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保税区,其GDI 工业总产值、运输量、利税等经济指标大于国内其他14 个保税区的总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利用其地理区位(港区一体化)、政策环境、产业规模、基础设施等方面拥有综合优势,以建立货物分拨中心的形式,大力拓展物流分拨功能。 日本的佳能、松下、美能达、JVC、美国的通用电气、宝利来、施乐;德国的金钟-默勒等均在这里设立了分拨中心。目前有近70 家强的跨国公司进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针对国内市场的分拨和采购活动发展非常迅速,仅2001 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物流分拨额就已经达到601 亿元。 目前,外高桥已形成海运与空运、保税物流与非保税物流、区外物流与区内物流、自营物流与外协物流相结合的物流产业。据悉,外高桥物流基地建设采取两翼展开、全面推进的方略。北区,依托外高桥港区,以发展海运物流为主,扩建方圆1.2 平方公里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区,为中外物流企业提供一个集装箱快速集并、中转、分拣、分送的全方位的高效服务平台;南区,以园区跨国公司高科技产品出口加工业为支撑,依托浦东国际机场,发展空运物流。现在,外高桥地区已成为上海重要的航运物流枢纽。目前已有国际班轮干线9 条、支线20 余条与外高桥连接,全球排名前20 位的航运集团陆续进驻港区,而其中保税区内物流企业已超过600 家。 天津港保税区是全国唯一的坐落在港区内的保税区,这与国际上自由港区的形式较为接近,对形成保税仓储和货物分拨中心极为有利。天津港保税区自1994 年起借鉴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经验,确定了“国际物流运作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模式,并提出了“以国际贸易为导向,以物流为基础,以仓储加工为依托,以保税生产资料为连接”的发展方针。 近年来,天津港保税区培育和发展了天津港商业保税仓库、华铁隆津泰、天保国际物流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暂行办法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 暂行办法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主要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职责】海关依照本办法在海关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运输工具、海关监管货物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场所进行监管。 第四条【基础和监管设施】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验收合格后的相关设施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变。 第五条【业务范围】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开展的业务外,综合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加工、装配、制造、仓储、物流、研发、检测、维修、展示、转口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综合保税区。 第六条【卡口管理】综合保税区实施围网(实体和信息)和卡口管理。卡口通道实行分类管理,货物、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当通过相应的卡口通道进出综合保税区。货运卡口实施智能化管理,并与口岸卡口建设标准对接,纳入口岸物流通关体系。

第七条【人员和商业设施】除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部门、企业值班人员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居住人员。海关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原则上应当设置在综合保税区围网以外。 除保障综合保税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必需的配套设施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设立商业性生活消费、商业零售设施以及其他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无关的设施。 第八条【区内企业】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区外法人企业依法在综合保税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符合海关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信用管理,AEO、信用公示)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涉及海关事务担保的,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电子账册管理】海关对区内企业的海关监管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区内企业应当办理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注销等手续。(涵盖“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的内涵、包括《保税监管改革方案》第1、2、3、4精神) 第十条【加工贸易管理】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执行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第十一条【会计、稽查及信用管理】区内企业应当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财务账册和报表,如实填写有关单证、账册,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和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有关进出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加工和使用等情况。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Bonded Logistics Park) ? 1 保税物流园区的含义 ? 2 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 3 保税物流园区的优势 ? 4 保税物流园区与保税区的区别 ? 5 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规划 保税物流园区的含义 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指保税区在海港区划出的特定区域,实行保税区的政策,以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为主,按“境内关外”定位,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监管区域。在该区域内,海关通过区域化、网络化、电子化的通关模式,在全封闭的监管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简化通关手续。通过保税区与港口之间的“无缝对接”,实现货物在境内外的快速集拼和快速流动。 保税物流园区是保税区的升级版,相较于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优惠更为显著,功能优势更为突出,货物进出更为便捷。 我国第一个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试点--上港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目前全国已有上海、青岛、宁波等9个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和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保税物流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一是国际中转。即对国际、国内货物在园区内进行分拆、集拼后,转运至境内外其他目的港。国际中转是世界各大自由港的主体功能,也是航运中心实力的体现。 二是国际配送。对进口货物进行分拣、分配或进行简单的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配送。国际配送为保税物流园区发展增值服务创造了一个重要平台。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前言 (1) 1.1编制依据 (2) 1.2评价原则 (7) 1.3评价对象和评价重点 (7) 1.4评价范围 (8) 1.5评价时段 (11) 1.6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1) 1.7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7) 1.8评价标准 (24) 1.9主要技术路线 (27) 2规划概述与分析 (28) 2.1规划背景 (28) 2.2规划概述 (29) 2.3规划协调性分析 (50) 3环境质量现状与预测 (51) 3.1环境质量现状 (51) 3.2环境影响预测 (52) 4规划合理性综合论证 (56) 5 规划调整建议 (58) 6综合结论 (59)

第一章总论 1前言 2010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0〕65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机场综保区”),批复面积7.385平方公里。机场综保区分为中区、北区、南区三个区域。 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广州市交委牵头各部门,拟定了《组建广州空港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方案》中提出:规划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并划定广州空港经济区及四个核心区范围。 2011年8月,为保证广州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也保证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广州市规划局组织开展《广州市空港经济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该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的审查,待批复实施。 2012年3月,市空港委、市规划局联合组织《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编制。2012年6月,陈建华市长指示,空港经济区必须充分考虑与广州北站的关系,要求重新开展范围划定研究。2013年3月13日,经过市领导同意空港经济区范围扩容为439平方公里。 2013年,广州空港经济区纳入全市“2+3+9”战略发展平台,在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方案稳定基础上,开展了《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华南环科所成立了项目组,在对

保税物流园区相关概念设计案例

保税物流园区 目录 参考文献............................................................................................................................................. 物流园区............................................................................................................................................. .................................................................................................... 功能............................................................................................................................................. 功能组合..................................................................................................................................... 规划............................................................................................................................................. 布局研究..................................................................................................................................... 主要设施建设规模测算............................................................................................................. 国外............................................................................................................................................. 自由贸易区......................................................................................................................................... 两类............................................................................................................................................. 特点............................................................................................................................................. 保税物流园区..................................................................................................................................... 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的关系................................................................................. 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 面积............................................................................................................................................. 功能............................................................................................................................................. 主要问题..................................................................................................................................... 发展对策..................................................................................................................................... 现有图......................................................................................................................................... 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园区................................................................................................................. 面积............................................................................................................................................. 介绍............................................................................................................................................. 标准和依据................................................................................................................................. 现有图......................................................................................................................................... 附: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 定义 物流园区是对物流组织管理节点进行相对集中建设与发展的具有经济开发性质的城市物流功能区域;同时,也是依托相关物流服务设施进行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改善企业服务有关的流通加工、原材料采购和便于与消费直接联系的生产等活动的具有产业发展性质的经济功能区。 作为城市物流功能区,物流园区包括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运输枢纽设施、运输组织及管理中心和物流信息管理中心等适应城市物流管理与运作需要的物流基础设施; 作为经济功能区,其主要作用是开展满足城市居民消费、就近生产、区域生产组织所需要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郑郁2006《我国保税物流园区研究-兼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的运营与发展》)。 物流园区的开发及盈利模式 1政府设立管委会或投资管理公司,对物流园区实施统一管理郁规划运作,并设立政府“一条龙”服务机构。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物流产业规划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物流产业规划(摘要)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物流是指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的,为提高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以及相关信息从供应到消费的流动和储存的效率而进行的计划、实施和控制的过程。物流功能性活动包括需求预测、订单处理、客户服务、分销配送、物料采购、存货控制、交通运输、仓库管理、工业包装、物资搬运、工厂和仓库或配送中心的选址、零配件和技术服务支持、退货处理、废弃物和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等。把这些环节的功能要素集合成系统,进行一体化管理,是现代物流的根本所在。 物流产业是指以物流活动为共同点的行业群体。现代物流产业的构成包括四个主要行业:一是物流基础行业。这个行业由各种不同的运输线路以及运输线路的交汇与节点所构成的系统,是作为基础的一个“平台”。二是第三方物流业。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就是指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服务提供者。三是物流信息系统行业。这个行业提供物流系统软硬件,提供系统管理,是计算机系统技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独特的组合。四是货主物流。货主物流是自营物流,有可能部分从事第三方物流的活动。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依托航空港与深水港建设,加快临空、临海产业带和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建设”。上海市政府决定将外高桥地区建设成为现代国际物流基地。外高桥保税区地处长江与东南海岸线的交汇点,紧靠外高桥港区,临近浦东空港,拥有政策优势、功能优势和先发效应优势,在建设外高桥地区物流产业基地中作用重大,地位突出。 一.外高桥保税区物流产业现状及进一步发展的优势 物流仓储是外高桥保税区的三大功能之一。几年来,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和浦东国际机场同步发展,在外高桥地区形成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集散点,集装箱进出口快速集并、中转、分检、分送基地,从而在保税区内初步形成了海运与空运结合、保税物流与非保税物流结合、区内物流与区外物流结合自营物流与外协物流结合的物流产业。从物流量上看,作为上海的国际贸易基地,2001年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额将达到100亿美元,外高桥港区的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300万TEU。从物流企业数量上看,截至到今年9月,区内物流仓储型企业己达到518家,其中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物流信息平台和业务管理系统,并实现了网上通关。

保税物流中心进口出口操作流程

一、保税物流中心对进口集装箱业务操作流程 1、签订仓储协议,提供货物信息。 具体要求:与客户签订保税仓储协议,客户提供即将进驻保税中心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装箱单,集装箱编号,货物品名,数量,包装等,同时联系港区做好接货准备。 2、落实车辆托运事宜。 具体要求:货船到达后,港区船公司通过EDI平台发卸船计划,并及时通知保税物流中心货物到达情况。同时港区落实托运车辆相关事宜,并将相关车辆及车主信息及时发送保税物流中心,以备制卡。 3、制卡,办理入住手续。 具体要求:保税物流中心根据港区提供运输车辆及车主信息向海关申请运输车辆备案,发放IC卡。同时物流中心向海关申请货物进区,填写核增表,办理核放手续。 4、关注海关放行指示,随时准备接货事宜。 具体要求:港区通过EDI平台查看海关对将要入驻保税区的集装箱是否已放行,若放行,则通知现场进行作业;反之则通知船公司:海关未放行,不能作业,并随时关注放行状态。 放行后,港区安排已办理IC卡进入港区的车辆将即将入住保税区的集装箱托运至保税物流中心海关待查验区域。 5、配合海关和检验检疫局查验。 具体要求:货主或委托单位得到现场查验通知单后及时通知保税物流中心,或保税物流中心通过海关窗口查看海关是否对该箱进行查验放行,若查验放行则通知港区安排人员进行场掏。配合海关完成查验。同时货主及时办理报检手续,需要现场检测时及时通知保税物流中心。

6、入库,开具入库单。 具体要求:查验完成后,由场掏人员将货物转移至已租用的保税仓库堆放。由仓储企业出具货物入仓单,并与核增表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货物信息准确无误。 7、空车放行 具体要求:空车出保税区时刷卡后将IC卡交还海关协管员,协管员查验空箱后放行。 二、保税物流中心空车进仓拉货流程 1、货主单位(经营单位或委托单位,下同)向海关申请运输车辆备案,发放IC 卡。提供运输协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扥单证。 2、仓储企业向海关申请货物出去,填写核扣表。货主单位、仓储企业、代理单 位签字盖章,海关审批同意。 3、保税物流中心通过保税物流管理系统QP端向海关申请核扣数据。系统审批通过后产生核扣编号。 4、货主单位申报进口报关单。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报关单并申报。 5、运输工具卡口刷卡,协管查验空车后放行。 6、保税物流中心仓库根据核放单货物进行装货,并出具出库单给货主。 7、运输工具卡头刷卡,协管员对比核放单数据、卡头系统采集数据,无误后抬杆放行。 三、保税物流中心对出口集装箱业务操作流程 1、签订仓储协议,提供车辆及货物信息。 具体要求:与客户签订保税仓储协议,客户提供即将进驻保税中心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装箱单,集装箱编号,货物品名,数量,包装等,同时联系港区做好接货准备。(车辆可以由货主自行提供或者由保税物流中心联系车辆负责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洋山特殊综保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作用,规范海关对洋山特殊综保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洋山特殊综保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临港新片区内,具有物流、加工、制造、贸易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第四条洋山特殊综保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洋山特殊综保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第五条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居住人员。除保障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配套设施外,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建立营利性商业、生活消费设施。 第六条洋山特殊综保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等应当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验收标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 第七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洋山特殊综保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内管理机构、海关等监管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第八条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第九条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等不得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海关对涉及国家进出境限制性管理、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的安全准入实施风险管理。依据风险情况,对进出境货物及物品、进出口货物及物

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简介及所提供服务 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是经国务院授权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批准,在山西设立的唯一一家集功能叠加、政策优惠于一体的保税物流中心,是山西省“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是省政府确立的“无水口岸”试点、大通关的平台以及融入国际市场的“汇聚点”。 中心位于山西省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连108国道,南接大运公路,西入大运高速公路,距离运城机场只有50余公里。总投资19.2亿元。一期位于山西省侯马开发区,占地340亩,投资3.2亿元,建设项目主要有:联检综合办公楼、出口监管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铁路专用线、露天堆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查验平台、计量室等;二期规划占地2000亩,投资16亿元。建设共分两期,目前政府入驻中心设立的进出口联检服务大厅,已引入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外管、沿海港口、铁路、金融机构、保险等多家部门进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公用型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22余万㎡的大型露天物料堆场、可同时进行万吨大列货物装卸的上千米双道自营铁路专用线、集装箱作业站台及配套设施已投入使用。中心与马士基、太原铁路局、中铁、中海等集装箱集团公司,以及天津、青岛、连云港等沿海港务局展开优势互补、联合组建合资性公司、开通“五定班列”,发展集装箱运输,实现海-路-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车队和特种运输车队已经组建,运输体系已覆盖全国。

中心功能: 中心已能以“准口岸”平台、通过“境内关外”的运作方式为各类进出口企业提供进口保税、出口退税、报关、报检、发运的代理、国际国内物流分拨配送、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物流融资、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等功能性服务。 通过中心的国际国内贸易、仓储服务、代为报关报检、代为运输、仓单质押、信息咨询等一系列业务的开展,为周围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便利。 1、进出口货物进入中心的保税存储及出口退税功能 2、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存储功能 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功能 4、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功能 5、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功能 6、物流融资功能 7、集装箱海铁陆多式联运门到门服务功能 8、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功能 9、进出口手续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功能 10、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物料享受免税政策的功能 11、外国产品保修用零部件享受免税政策的功能 12、多环节加工贸易企业复合退税功能 13、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功能强大的服务功能和优惠政策,不仅为各类进出口企业带来实惠,而且也使得方略保税物流中

保税物流中心流程

1、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应向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3)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货物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 (4)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保税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免税。重点) 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出中心 ①出中心进入关境内其他地区视同进口。按照货物进入境内的实际流向和实际状态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中心运往境外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2)入中心(重点) ※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如需缴纳出口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 ※从境内运入保税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验放;已经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予退还。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的货物,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设备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①供中心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②供中心企业自用的各种进口设备 ③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 报关流程 1、海运: (1)铁路 【1】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货到西安铁路中心站 【3】到保税区海关开出门证 【4】凭出门证到中心站拉货(监管车) 【5】保税区海关(9007)办进境备案清单(备案清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保稅倉儲進庫登記薄、委托书) (2)公路 【1】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货直接拉到保税区 【3】保税区海关(9007)办进境备案清单(备案清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保稅倉儲進庫登記薄、委托书) 2、空运 【1】在咸阳机场海关办转关手续(9002) 【2】联系货代,将货拉到保税区(监管车) 【3】保税区海关(9007)办进境备案清单(备案清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转关单保稅倉儲進庫登記薄、委托书) 货到后、单据齐全时1-3工作日办结,均不需要纳税。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1、特点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2、税收政策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国内分布 截止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8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淮安综合保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苏州太仓港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保区等已封关运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4年7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泸州港的发展有极其重大作用

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泸州港的发展 有极其重大作用 纳溪民建赵中华 地处长江上游的“天府航运首港”泸州港,是四川唯一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和国家二类水运口岸。自长江经济带、新丝绸之路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泸州港将迎来弥足珍贵的战略发展机遇。一定要认识到这一重要形势、抓住这一机遇,主动融入到长江经济带建设,才能实现四川省多点多极支撑,带来一个“更快的泸州”发展。 泸州港位于泸州市,区位优势极其明显。泸州市在四川的东南角上,地处长江和沱江的交汇处、四川盆地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是川滇黔渝四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中心位置,是成渝经济区南部重要城市。泸州港独特的区位条件和长江水运优势集合了现代航运中心的要素。只有建立高效互连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完善的港口集疏运体系,才能将泸州港真正打造成为川滇黔航运中心。 2014年9月,国家出台《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在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方面做出了明确指示。2014年11月四川省政府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工作方案》提出,将投资555亿元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四川境内功能,投资7407亿元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综合立体交通。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建设成都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泸州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发展一批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加快成都、川南、川东北、攀西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建设,实现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的快速通达。泸州3条高速公路到重庆,2条高速公路到成都,1条高速公路到贵阳。泸州的高速公路“一环七射”初步建成,预计到2020年左右,泸州将形成“两纵两横两联”的高速公路网布局。已建内自宜铁路、内泸铁路川南城际铁路,成资泸城际铁路、泸遵铁路、渝昆高铁已规划,云龙机场将建成四川第三大机场。2014年12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了《泸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泸州港发展战略研究》,把泸州港发展放在全国交通体系构建的战略地位。泸州港进港大件路、泸州港铁路专用线全面延伸,泸州港将和"铁、公、水、空"综合交通枢纽完全实现无缝对接。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四川境内功能,加快实施长江干线航道等级提升。重点实施长江宜宾至重庆川境段228公里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等级将由三级提升至二级,通航的1000吨级船舶也随之提高为3000吨级,与长江中下游通航级别相同。泸州拥有长江岸线136公里,约占全省长江航道总里程的60%。规划利用各类岸线约44.89公里,规划宜港岸线39.485公里,港口陆域地势平坦,是长江四川境内最适宜建设大型港口的区域,并具备布局建设大型临港产业的良好条件,在整个四川无可比拟,是四川融入长江经济带的基础。2014

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治理方法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治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治理方法》经2005年11月1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进出物资、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的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经国务

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进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专门监管区域。 第三条海关在园区派驻机构,依照本方法对进出园区的物资、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及园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 第四条园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海关监管所需的设施。 第五条园区内设立仓库、堆场、查验场和必要的业务指挥调度操作场所,不得建立工业生产加工场所和商业性消费设施。 海关、园区行政治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在园区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办公场所应当设置在园区规划面积内、围网外的园区综合办公区内。除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部门、企业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园区内居住。 第六条经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方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设施、场所验收合格后,园区能够开展有关业务。 第七条园区能够开展下列业务: (一)存储进出口物资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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