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

申请人:(与营业执照同)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区(县)路街巷号实际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区(县)路街巷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当事人或亲属、代理人的亦可)

诉讼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234

文书送达地址:城3幢17层,XX收电话XXX

被申请人:(个人姓名与身份证同),男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民族,职业,户籍地江苏省南通市区(县)路街巷号实际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区(县)路街巷号,电话:(当事人或亲属、代理人的)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确认ⅩⅩ人民调解委员会于ⅩⅩ年Ⅹ月Ⅹ日Ⅹ地依法作出的ⅩⅩ号人民调解协议(于ⅩⅩ年Ⅹ月Ⅹ日Ⅹ在ⅩⅩ律师依法主持调解下做出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

双方因因XXX(案由)事由,于201X年月日在XXX、YYY主持下达成《……协议书》。协议书全文附后。

申请人一致向法院承诺:申请人各方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协议,各方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调解协议内容给他人造成损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达成的协议书,申请人各方完全理解,自愿接受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致同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特此申请,请依法确认。

此呈

江苏省南通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二:

法定代表人:

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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