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介绍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介绍

篇一: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一、对合同法律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内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2、审查许可、资质的合格性(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

3、审查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格性(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4、审查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主体资格限制(招投标)

5、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或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备案的公章)

(二)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

1、审查合同名称的合法性(合同名称与实际内容是否相符)

2、审查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属于禁止性的交易、标的物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

3、审查交易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另有规定的,合同必须按规定)

4、审查表述的合法性(各类术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权威解释,如果存在不同则需要注明)

5、审查生效程序的合法性(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

6、审查合同中引用的法律或技术标准是否已经失效(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

(三)审查合同条款的实用性

1、审查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交易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环境也会不同,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也随之不同)

2、审查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这些共性化的特点给交易带来特定化的风险)

3、审查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应针对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进行前瞻性的

预见并设置应对措施,以避免违约成本低于履行成本)

4、审查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不同的管辖约定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

5、审查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对于有特定交易目的的合同,合同中体现合同目的比没有体现更为实用)

(四)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1、审查约定不明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之间缺乏配合、条款内容表述不当、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2、审查无法识别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交易内容的可识别性、交易方式的可识别性、时间界限的可识别性、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合理”的可识别性)

(五)审查合同交易需求的满足性

1、审查标的能否满足需求(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使用说明、服务等)

2、审查约定能否满足需求(履行时间、履行方式等)

3、审查其他影响交易需求实现的情况(审查合同条款有无体现委托人的交易目的与交易条件)

二、对合同表述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外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结构体系的清晰度

1、审查是否将合同内容分成了若干主题,标题是否名副其实

2、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条理清晰,分割合理,内容相互分开

3、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履行中的时间顺序或先后顺序

(二)审查合同功能模块的完备度

模块无关性原则,是指为了避免模块之间的界限交叉或模糊不清,在划分模块时,每个模块都有确定的主题及功能,不同模块的主题及功能互不重复或交叉。

1、审查模块之间是否存在功能缺失或重叠

2、审查在模块顺序安排上是否存上下层级、前后顺序等合理的秩序

3、审查各模块是否具备了应有的功能

4、审查各模块中的内部模块或条款是否功能齐全

(三)审查合同整体思维的严谨度

1、审查逻辑推理结果与严谨程度(充分运用逻辑手段分析各种可能性并设置处置条款)

2、审查内涵、外延范围与严谨程度(通过增加义务的内涵可以确保义务的确定性,

通过减少权利的内涵可以确保权利行使的广泛性)

3、审查措辞间的专有程度(审查前后条款的对应关系)

4、审查条款间的关联配合(对于哪些是违约、违约如何处理的约定必须严谨而且要

相互对应)

5、审查条款间的冲突(可通过合理划分模块功能、提高表述精确度、贯彻条款无关

性原则等方式加以避免)

6、审查其他的严谨性问题(往往是由于表述太随意而引起)

(四)审查合同语言表达的精确度

1、审查合同用句(是否单句简单罗列、动作主体不明、句间关系不顺)

省略以避免读为准,引述以无须核对为准,复句以同一主语为主,措辞以前后一致为准。

2、审查合同用词(审查术语、措辞、指代关系、副词、数量词、文言用法的精确度)

3、审查合同的语体问题(书面口语、广告语体、商业信函语言、刻意模范外来合同)

4、审查标点符号问题(参见国家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五)审查合同版面安排的美观度

1、审查排版要素的安排(字体与字号、字间距与行间距、排版的中文版式、条款中

的段落规模)

2、审查合同序号问题(第一条、1.1、1.1.1)

参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标准或法规。

篇二:公司法务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合同审查是律师特别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常规任务之一。合同审查的过程,其实是法律

知识与经营业务知识的碰撞与融合,合同审查最大的忌讳是埋头审查书面合同文件,不顾

其他。拿到一份送审合同,我一般是按如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形式审查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总结审查合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如下,和大家一同交流学 习。第一节、第二节简单引出合同审查目的和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三节重点阐述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第一节合同审查的目的 一、达到交易目的 二、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第二节合同文本通用条款 一、鉴丁条款 二、合同目的和范围 三、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及保证履约条款 四、结算、支付条款 五、知识产权条款 六、保密条款 七、违约责任条款 八、不可抗力条款、免责条款 九、争议解决条款 十、法律适用条款 十一、合同期限条款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 十三、通知送达条款 十四、合同附件条款 十五、生效条款 十六、合同文本条款 第三节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

一、形式审查要点 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常见问题: (1) 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活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2) 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 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4) 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 (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 招投标)。 (5) 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6) 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提示:审查授权委托书,可尽量避免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合同,避免可能导致的合同被变更、被撤销或无效的后果。) 2、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 常见问题: (1) 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 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 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 不一致等。 (3)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3、合同文本形式要文字准确;表述严谨;格式规范;前后逻辑一致。 常见问题: (1) 合同结构不完整(如缺少开头、正文、结尾); (2) 合同各方当事人信息不正确(如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 致;当事人银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缺漏等。 (3) 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如:把租赁写成承包;把借款写成投资) 。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流程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流程 为规范合同法律风险审查工作程序,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登记填表 对送请审查的合同,法务部应当做好登记,主要事项填表:合同名称、对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等(参见附件一)。 二、程序性审查 1、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审查送审合同是否属于法务部合同审查范围;合同承办部门有无初审意见。 2、检查合同文本材料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及其附件、附表、合同对方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合同承办部门是否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了主体资格和资信的调查(查看有无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的调查情况表,参见附件二)。 注意:上述相关证照为复印件时,应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加注,并由调查人签名确认;送请法务审查的合同未附上述有关证照材料的,视为上述应附证照材料已经合同承办部门审查并确认满足合同程序性审查要求。 三、实质性审查 主要审查合同成立的一般条款是否齐备、规范,重点审查必备条款是否有效、完善。具体要求,参见《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四、处理意见 根据对合同文本的审查情况,法务部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 1、同意(或无异议)通过:对内容合法、条款齐备、履约条件有利,且无重大遗漏或明显法律风险的合同,签署同意(或无异议)。 2、退回修改:对存在有重大遗漏且不宜直接修改的合同文本,可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退还合同承办部门按要求修改;重新审查时,重点审核对应当修改的内容是否修改并符合相关要求。根据修改情况,签署通过或再次修改的意见。 3、原则通过:对垄断行业提供的“霸王条款”式合同文本,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有利于预防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发生。 4、保留意见(弃权):对个别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的合同,若流程否决将不利于公司长远经营与运作,可在提出明确的预防法律风险的意见的前提下,签名通过。 5、流程否决:对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错误的合同,如若签订或履行,将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应明确指出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拒绝签名。必要时,可以提请公司主

法务部审查合同流程

法务部审查合同流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法务部审查(草拟)合同流程 第一阶段:背景了解 一、合同各方的概况; 二、送审(须草拟)合同的形成背景; 三、各方之间的商业安排及业务流程; 四、交易所要达到的目的; 五、合同所需的附件; 六、委托人的交易地位,在交易中是否强势; 七、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法律如何规定、有无失效法律等。 第二阶段:审查合同 一、主体合格性; 1.营业执照情况 2.资质等级情况 3.从业资格情况 4.特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5.主体为自然人时,自然人的身份信息 二、内容合法性; 1.合同可变更、撤销的情况 2.合同的免责条款 3.使合同无效的条款

4.合同约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5.合同标的物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6.有名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属性是否一致 7.合同中法律术语、技术术语是否规范 三、条款完备性; 1.合同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包括交易背景、交易目的等) 3.术语的定义(若有必要) 4.合同主要交易内容,即合同标的物相关情况 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6.双方权利、义务 7.陈述及保证 8.不可抗力条款 9.违约责任条款 10.合同的终止条款 11.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合同生效条件 13.其他条款 14.签字页及合同附件 四、合同严谨性;

1.假设是否充足 2.禁止性规定与违约责任是否一致 3.术语或关键词是否统一 4.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否控制得当 5.辅助条款是否利于合同履行或争议处理 6.合同各条款之间的逻辑性 五、表述精确性; 1.标点符号是否规范 2.用词、用句是否专业 3.用词或词组的内涵、外延、指代是否精确 4.行为人、承受人以及句间关系是否明确、流畅 5.合同条款是否有严重语言歧义 六、排版规范性; 1.文字字体、大小及标题格式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1务必搞清楚你代表谁 大家别觉得好笑,很多年轻律师或法务常常忽略这一点,上来也不问就一气修改,也不知道是代表谁在说话,改着改着就迷糊了。 在审阅合同前,务必搞清楚合同主体是谁,这是审阅合同的逻辑起点,也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代表不同的主体(比如代表甲方还是乙方),意味着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立场。 2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商业逻辑 合同是什么,站在老板的角度,合同就是利益,就是钱;站在律师或者法务的角度,合同是用法律的语言对商业安排进行更为逻辑和规范的表述。每一类合同代表着不同的商业逻辑,也就有着不同的权利义务条款。 比如,投资协议是叙述投资人之间以及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一个定位,可以极大的让审核者去把握这类合同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核心条款,如投资的金额、投资人的权益占比、投资的前提条件、投资的承诺与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等条款几乎必不可少。 如果是章程呢,虽然也是投资人之间签署,但是它更倾向于投资人之间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等内部运营关系的安排,因此会

有不同的条款安排。 了解了合同的商业逻辑,剩下的就是根据各方谈判的情况,用法律的语言和方式进行逐一呈现和表述,就不会出边。 3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 如果弄清合同的商业逻辑更多关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那么弄清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则是为了更好的根据每一份合同的特殊商业背景和谈判的情况来调整合同,使之更符合各方的商业诉求。 每一份合同都有自己特殊的商业背景。比如,什么样的客户,什么样的参与方,什么样的负责人,什么样的商业安排,他们是怎么谈的,在哪些要点上达成了一致等等。 我要说的是,客户邮件上所展现的信息永远会比实际发生的情况缺失很多重要信息。因此,既要认真看客户发来的邮件,也不能完全只依赖邮件闷头干活。当感觉对背景不了解或不清晰时,务必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商业背景,非常有助于审核者对整个项目的把握和了解,有助于增强对合同的感性认识和商业感觉,从而有助于合同审核。 4务必弄清楚合同架构 审阅合同的最常见问题之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容易迷失在条款的汪洋大海中,前后脱节,条款重复,甚至条款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一、对合同法律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内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2、审查许可、资质的合格性(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 3、审查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格性(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4、审查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主体资格限制(招投标) 5、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或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备案的公章) (二)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 1、审查合同名称的合法性(合同名称与实际内容是否相符) 2、审查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属于禁止性的交易、标的物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 3、审查交易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另有规定的,合同必须按规定) 4、审查表述的合法性(各类术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权威解释,如果存在不同则需要注明) 5、审查生效程序的合法性(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 6、审查合同中引用的法律或技术标准是否已经失效(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 (三)审查合同条款的实用性 1、审查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交易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环境也会不同,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也随之不同) 2、审查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这些共性化的特点给交易带来特定化的风险) 3、审查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应针对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进行前瞻性的预见并设置应对措施,以避免违约成本低于履行成本) 4、审查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不同的管辖约定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 5、审查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对于有特定交易目的的合同,合同中体现合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一、对合同法律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内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2、审查许可、资质的合格性(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 3、审查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格性(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4、审查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主体资格限制(招投标) 5、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或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备案的公章) (二)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 1、审查合同名称的合法性(合同名称与实际内容是否相符) 2、审查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属于禁止性的交易、标的物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 3、审查交易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另有规定的,合同必须按规定) 4、审查表述的合法性(各类术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权威解释,如果存在不同则需要注明) 5、审查生效程序的合法性(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 6、审查合同中引用的法律或技术标准是否已经失效(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 (三)审查合同条款的实用性 1、审查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交易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环境也会不同,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也随之不同) 2、审查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这些共性化的特点给交易带来特定化的风险) 3、审查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应针对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进行前瞻性的

预见并设置应对措施,以避免违约成本低于履行成本) 4、审查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不同的管辖约定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 5、审查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对于有特定交易目的的合同,合同中体现合同目的比没有体现更为实用) (四)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1、审查约定不明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之间缺乏配合、条款内容表述不当、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2、审查无法识别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交易内容的可识别性、交易方式的可识别性、时间界限的可识别性、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合理”的可识别性)(五)审查合同交易需求的满足性 1、审查标的能否满足需求(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使用说明、服务等) 2、审查约定能否满足需求(履行时间、履行方式等) 3、审查其他影响交易需求实现的情况(审查合同条款有无体现委托人的交易目的与交易条件) 二、对合同表述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外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结构体系的清晰度 1、审查是否将合同内容分成了若干主题,标题是否名副其实 2、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条理清晰,分割合理,内容相互分开 3、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履行中的时间顺序或先后顺序 (二)审查合同整体思维的严谨度 1、审查逻辑推理结果与严谨程度(充分运用逻辑手段分析各种可能性并设置处置条款) 2、审查内涵、外延范围与严谨程度(通过增加义务的内涵可以确保义务的确定性,通过减少权利的内涵可以确保权利行使的广泛性) 3、审查措辞间的专有程度(审查前后条款的对应关系) 4、审查条款间的关联配合(对于哪些是违约、违约如何处理的约定必须严谨而

合同审核流程与审核表

企业合同审核流程 为规范签约、履约行为,提高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企业合同审核流程要求如下: 1、凡属公司生产经营合同(除当期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的零星采购业务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行为。 2、合同分类:(1)投资合同、融资合同(2)施工合同(3)分包合同(4)采购合同(5)租赁合同(6)内部承包合同(7)其他合同 3、公司必须组织合同评审,经过洽谈、修改、完善,努力改善合同条件。要求各部门参加、主管领导审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总经理审批。 4、合同评审程序 拟定合同要点并交底—>公司(分公司)公司(分公司)各部门评审(—>分公司将合同及评审意见报公司—>公司各部门评审)—>主管副经理评审—>公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整理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反馈—>公司(分公司)修改合同—>合同洽谈—>洽谈情况及时反馈公司—>最终合同报公司签署意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禁止未经公司进行合同要点审查、交底自行与业主洽谈合同形成正式合同文件后报公司评审的行为;禁止未按公司要求评审合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习惯经济、法律责任。 6、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经济类函件需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出。 7、合同评审的基础资料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基础资料:发包人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分包或供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招投标文件及询标、评标资料、往来函件等相关资料;成本及效益分析;资金计划及筹措说明(垫资及资金投入较大时需提供此说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评审意见。 8、一般情况下,合同评审时间为自收到评审文件起72小时内完成,加急合同评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合同评审人员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不得以口头代替或只签名不表意见。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为有效预防合同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合同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合同法务审查范围 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合同实行合同草案预审、正式合同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合同,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 第二条重大合同预审与调查 1、重大合同起草(或初审)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2、个别法律风险较大,或对公司经营发展影响较大的合同,法务部可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提前参与风险防控调查(参见附件:重大合同防控法律风险调查提纲)。 第三条一般合同程序性审查 主要要求:审查合同成立的一般条款是否具备,重点审查必备条款是否完善。 第四条合同文本检查 1、合同文本系本公司起草的,应审查是否优先采用国家或者行业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采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参照相类似的合同范本进行起草。 2、合同文本系合同对方起草的,应审查本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文本是否进行过初步审查,并提出有初步审查意见;是否对合同名称、当事人称谓、合同条款等文字与内容进行过查漏补缺。 第五条重大合同程序性审查 主要要求:审查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的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审查: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明(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是否有要求对方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及时限);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是否与相关证照一致;工商注册(身份证)地址与实际经营办公地址(住所)是否一致;属于非法人的,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明确、范围适当)等关乎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2、合同标的审查:是否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行政许可、专业资质要求的,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资质证书。 3、履约能力审查:是否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对应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上述相关证照材料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有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合同送请法务部审查时未附上述有关证照材料的,视为上述应附证照材料已经合同承办部门审查并确认满足合同审查要求。 第六条重大合同实质性审查 总体要求:1、合同内容合法,系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2、合同条款齐备、完整,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附加条件适当、合法;涉及担保的,担保方式切实、可靠。3、合同履行条件有利,对质量及验收标准、价款及付款方式、履行地点与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条款,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七条关于重大合同一般条款的审查 1、标的条款:合同标的性质(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是否正确;约定或指向的标的名称(通用/特定/自定义)及商标是否准确无歧义,注意同名异物、同物异名;同一合同涉及多品种型号多规格产品的,产品品种、型号、花色、规格及配套件与数量是否明确、特定,并对应一致。

法务部合同审核流程图

法务部合同审核流程图 篇一:合同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合同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规范法务部合同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提高法务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我司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特针对合同审核及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合同审核流程 法务部日常工作中需要审核的文件包括业务类合同、非业务类合同以及与我司业务相关的宣传资料等文本。现对各类合同的审核流程规定如下: 1、业务类合同审核流程 业务类合同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信息咨询服务合同、金融服务合同、房屋抵押合同、个人出借咨询服务合同以及与保理业务、私募基金业务等有关的一系列合同或资料。业务类合同事关重大,一般由业务需求部门通过企业邮箱向法务总监/副总监提出,由法务总监/副总监根据需要决定分配给法务部其他同事审核,法务部同事审核完并交由上级领导复审后通过企业邮箱将法律意见回复给业务需求部门。业务类合同初次审核的时限为2-3个工作日,自法务部收到待审合同之日起算,复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非业务类合同审核流程 非业务类合同指为了便于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签署的各类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等。业务需求部门将待审合同和已批签呈发送至法务部企业邮箱,法务部收到合同后由合同管理部经理根据职责划分将合同分配给法务部同事审核,法务部同事审核完后会将合同发给合同管理部经理复审,复审无异议后法务部同事将已审合同通过企业邮箱反馈给业务需求部门。非业务类合同审核时限一般为1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合同为3个工作日,自法务部收到待审合同之日起算,复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流程请见下图: 3、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1)合同审核内容存在异议时的处理办法:法务部审核完合同后,如对方存在异议,业务需求部门将合同再次发送至法务部邮箱,由负责初审的同事进行二次审核和沟通,直到双方确认无异议;如对方提供的是制式合同或者对方明确提出合同不能修改,为了不影响公司业务,业务需求部门经办人将合同无法修改的意见反馈到法务部邮箱,该合同才能签署。 (2)签署注意事项:合同内容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业务需求部门将纸质版的合同(经业务经办部门经办人或部门领导签字)和签呈拿到法务部,由合同初审同事和法务副

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前言:鉴于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及合同签订履行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及法律法规的了解不深入,同时考虑及整个集团公司人员流动较快,公司部分员工对合同管理重视度不够等因素,我们借助这个机会在这里向大家系统地介绍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制度,以期提高各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一、注重合同签订程序的意义 1、权力与责任划分的要求 企业的管理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团结一致,通力合作,并各自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尽可能多的创造利润,同时也应尽可能避免经营风险。考虑各部门专业分工不同,从不同的方面对合同进行把关,有利于避免企业经营风险的出现。 有权力,就有责任,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合同签订程序相关规定,分别赋予了合同签订部门、会签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相应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合同签订程序不仅仅是流程的问题,实体控制是关键,为企业争取优势,避免经营风险是根本目的。 2、事前的监督与预防的要求 合同签订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各部门会签审批认真负责,使风险降低到最低点,是事前防范。企业经营不应有侥幸心理,等待事后救济是下下策。所谓“名将无赫赫功”,不是其能力问题,而是其通盘的考虑,事前的策划和预防做的好,一切尽在预料和掌握。

3、效率 合理、科学的程序有利于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权力的明确界定,可以避免相互推诿;责任的明确,可以提高警觉度、责任心,并让减少推卸责任没有合法基础。 制度是执行的标准。程序明确,利于执行。 4、有利于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签订的权限、程序 1、相关制度 (1)**集团2003年3月7日公布实施的《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安海办2003[11]号) (2)集团及各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2、合同签订权限 (1)按照合同种类别 按照《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子公司签订赠与、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等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授权。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87621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营销部合同审核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营销部专责人员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可以是我公司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它挂靠的公司。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有责任对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并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执照所载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对方是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及履约信用。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①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②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①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②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法务部审查合同流程

法务部审查(草拟)合同流程 第一阶段:背景了解 一、合同各方的概况; 二、送审(须草拟)合同的形成背景; 三、各方之间的商业安排及业务流程; 四、交易所要达到的目的; 五、合同所需的附件; 六、委托人的交易地位,在交易中是否强势; 七、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法律如何规定、有无失效法律等。 第二阶段:审查合同 一、主体合格性; 1.营业执照情况 2.资质等级情况 3.从业资格情况 4.特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5.主体为自然人时,自然人的身份信息 二、内容合法性; 1.合同可变更、撤销的情况 2.合同的免责条款 3.使合同无效的条款

4.合同约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5.合同标的物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6.有名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属性是否一致 7.合同中法律术语、技术术语是否规范 三、条款完备性; 1.合同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包括交易背景、交易目的等) 3.术语的定义(若有必要) 4.合同主要交易内容,即合同标的物相关情况 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6.双方权利、义务 7.陈述及保证 8.不可抗力条款 9.违约责任条款 10.合同的终止条款 11.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合同生效条件 13.其他条款 14.签字页及合同附件 四、合同严谨性;

1.假设是否充足 2.禁止性规定与违约责任是否一致 3.术语或关键词是否统一 4.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否控制得当 5.辅助条款是否利于合同履行或争议处理 6.合同各条款之间的逻辑性 五、表述精确性; 1.标点符号是否规范 2.用词、用句是否专业 3.用词或词组的内涵、外延、指代是否精确 4.行为人、承受人以及句间关系是否明确、流畅 5.合同条款是否有严重语言歧义 六、排版规范性; 1.文字字体、大小及标题格式

合同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教学内容

合同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规范法务部合同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提高法务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我司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特针对合同审核及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合同审核流程 法务部日常工作中需要审核的文件包括业务类合同、非业务类合同以及与我司业务相关的宣传资料等文本。现对各类合同的审核流程规定如下: 1、 业务类合同审核流程 业务类合同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信息咨询服务合同、金融服务合同、房屋抵押合同、个人出借咨询服务合同以及与保理业务、私募基金业务等有关的一系列合同或资料。业务类合同事关重大,一般由业务需求部门通过企业邮箱向法务总监/副总监提出,由法务总监/副总监根据需要决定分配给法务部其他同事审核,法务部同事审核完并交由上级领导复审后通过企业邮箱将法律意见回复给业务需求部门。业务类合同初次审核的时限为2-3个工作日,自法务部收到待审合同之日起算,复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 非业务类合同审核流程 非业务类合同指为了便于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签署的各类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等。业务需求部门将待审合同和已批签呈发送至法务部企业邮箱,法务部收到合同后由合同管理部经理根据职责划分将合同分配给法务部同事审核,法务部同事审核完后会将合同发给合同管理部经理复审,复审无异议后法务部同事将已审合同通过企业邮箱反馈给业务需求部门。非业务类合同审核时限一般为1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合同为3个工作日,自法务部收到待审合同之日起算,复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流程请见下图: 业务需求部门法务部邮箱1、待审合同和签呈法务专员(1-3个工作日内 审核) 2、分配合同上级领导 3、复审 4、反馈合同复审意见 6、合同审核意见反馈 5、已审合同 3、 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为有效预防合同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审查合同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合同法务审查范围 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经法务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合同实行合同草案预审、正式合同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合同,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进行程序性审查。 第二条重大合同预审与调查 1、重大合同起草(或初审)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法务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2、个别法律风险较大,或对公司经营发展影响较大的合同,法务可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提前参与风险防控调查(参见附件:重大合同防控法律风险调查提纲)。 第三条一般合同程序性审查 主要要求:审查合同成立的一般条款是否具备,重点审查必备条款是否完善。 第四条合同文本检查 1、合同文本系本公司起草的,应审查是否优先采用国家或者行业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采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参照相类似的合同范本进行起草。 2、合同文本系合同对方起草的,应审查本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文本是否进行过初步审查,并提出有初步审查意见;是否对合同名称、当事人称谓、合同条款等文字与内容进行过查漏补缺。 第五条重大合同程序性审查 主要要求:审查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的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审查: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明(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是否有要求对方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及时限);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是否与相关证照一致;工商注册(身份证)地址与实际经营办公地址(住所)是否一致;属于非法人的,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明确、范围适当)等关乎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介绍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介绍 篇一: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一、对合同法律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内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2、审查许可、资质的合格性(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 3、审查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格性(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4、审查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主体资格限制(招投标) 5、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或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备案的公章) (二)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 1、审查合同名称的合法性(合同名称与实际内容是否相符) 2、审查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属于禁止性的交易、标的物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 3、审查交易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另有规定的,合同必须按规定) 4、审查表述的合法性(各类术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权威解释,如果存在不同则需要注明) 5、审查生效程序的合法性(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 6、审查合同中引用的法律或技术标准是否已经失效(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 (三)审查合同条款的实用性 1、审查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交易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环境也会不同,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也随之不同) 2、审查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这些共性化的特点给交易带来特定化的风险) 3、审查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应针对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进行前瞻性的

预见并设置应对措施,以避免违约成本低于履行成本) 4、审查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不同的管辖约定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 5、审查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对于有特定交易目的的合同,合同中体现合同目的比没有体现更为实用) (四)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1、审查约定不明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之间缺乏配合、条款内容表述不当、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2、审查无法识别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交易内容的可识别性、交易方式的可识别性、时间界限的可识别性、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合理”的可识别性) (五)审查合同交易需求的满足性 1、审查标的能否满足需求(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使用说明、服务等) 2、审查约定能否满足需求(履行时间、履行方式等) 3、审查其他影响交易需求实现的情况(审查合同条款有无体现委托人的交易目的与交易条件) 二、对合同表述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外在质量 (一)审查合同结构体系的清晰度 1、审查是否将合同内容分成了若干主题,标题是否名副其实 2、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条理清晰,分割合理,内容相互分开 3、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履行中的时间顺序或先后顺序 (二)审查合同功能模块的完备度 模块无关性原则,是指为了避免模块之间的界限交叉或模糊不清,在划分模块时,每个模块都有确定的主题及功能,不同模块的主题及功能互不重复或交叉。 1、审查模块之间是否存在功能缺失或重叠 2、审查在模块顺序安排上是否存上下层级、前后顺序等合理的秩序 3、审查各模块是否具备了应有的功能 4、审查各模块中的内部模块或条款是否功能齐全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务必搞清楚你代表谁 大家别觉得好笑,很多年轻律师或法务常常忽略这一点,上来也不问就一气修改,也不知道是代表谁在说话,改着改着就迷糊了。 在审阅合同前,务必搞清楚合同主体是谁,这是审阅合同的逻辑起点,也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代表不同的主体(比如代表甲方还是乙方),意味着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立场。 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商业逻辑 合同是什么,站在老板的角度,合同就是利益,就是钱;站在律师或者法务的角度,合同是用法律的语言对商业安排进行更为逻辑和规范的表述。每一类合同代表着不同的商业逻辑,也就有着不同的权利义务条款。 比如,投资协议是叙述投资人之间以及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一个定位,可以极大的让审核者去把握这类合同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核心条款,如投资的金额、投资人的权益占比、投资的前提条件、投资的承诺与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等条款几乎必不可少。 如果是章程呢,虽然也是投资人之间签署,但是它更倾向于投资人之间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等内部运营关系的安排,因此会有不同的条款安排。 了解了合同的商业逻辑,剩下的就是根据各方谈判的情况,用法律的语言和方式进行逐一呈现和表述,就不会出边。 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 如果弄清合同的商业逻辑更多关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那么弄清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则是为了更好的根据每一份合同的特殊商业背景和谈判的情况来调整合同,使之更符合各方的商业诉求。 每一份合同都有自己特殊的商业背景。比如,什么样的客户,什么样的参与方,什么样的负责人,什么样的商业安排,他们是怎么谈的,在哪些要点上达成了一致等等。 我要说的是,客户邮件上所展现的信息永远会比实际发生的情况缺失很多重要信息。因此,既要认真看客户发来的邮件,也不能完全只依赖邮件闷头干活。当感觉对背景不了解或不清晰时,务必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商业背景,非常有助于审核者对整个项目的把握和了解,有助于增强对合同的感性认识和商业感觉,从而有助于合同审核。 务必弄清楚合同架构 审阅合同的最常见问题之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容易迷失在条款的汪洋大海中,前后脱节,条款重复,甚至条款之间产生冲突。

公司法务合同审查修改注意事项

公司法务合同审查修改注意事项 作者:薛志明时间:2016年08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45次 合同审查是律师特别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常规任务之一。合同审查的过程,其实是法律知识与经营业务知识的碰撞与融合,合同审查最大的忌讳是埋头审查书面合同文件,不顾其他。拿到一份送审合同,建议按如下三步进行――第一步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合同审核流程与审核表

合同审核流程与审核表 企业合同审核流程 为规范签约、履约行为~提高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企业合同审核流程要求如下: 1、凡属公司生产经营合同,除当期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的零星采购业务外, ~一律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行为。 2、合同分类:,1,投资合同、融资合同,2,施工合同,3,分包合同,4,采购合同,5,租赁合同,6,内部承包合同,7,其他合同 3、公司必须组织合同评审~经过洽谈、修改、完善~努力改善合同条件。要 求各部门参加、主管领导审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总经理审批。 4、合同评审程序 拟定合同要点并交底—>公司,分公司,公司,分公司,各部门评审,—>分公司将 合同及评审意见报公司—>公司各部门评审,—>主管副经理评审—>公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整理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反馈—>公司,分公司,修改合同—>合同洽谈—>洽谈情况及时反馈公司—>最终合同报公司签署意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禁止未经公司进行合同要点审查、交底自行与业主洽谈合同形成正式合同 文件后报公司评审的行为,禁止未按公司要求评审合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习惯经济、法律责任。 6、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经济类函件需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出。 7、合同评审的基础资料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基础资料:发包人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分包或供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招投标文件及询标、评标资料、往来函件等相关资料,成本及效益分析,资金计划及筹措说明,垫资及资金投入较大时需提供此说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评审意见。 8、一般情况下~合同评审时间为自收到评审文件起72小时内完成~加急合同评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合同评审人员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不得以口头代替或只签名不表意见。 合同审核表 一、项目概况及合同要点,项目名称及地点、业主方情况、合作模式、掌控情况、 支付条件、成本预期、项目前景等, 二、审核意见 分公司评审 意见 公司职能部 门评审意见 分管领导评 审意见 财务总监评 审意见 法律顾问评 审意见 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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