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2017年版)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2017年版)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2017年版)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

(2017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电网基建项目施工中的高危险、高安全风险有效管控,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网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明确了电网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安全技术方案、风险控制、各参建单位职责等管理容,适用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小型基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工作指引以“风险控制”为安全管理主线,强化电网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体现“预控为主、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简单有效”原则。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

第四条风险分析与评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判定危害结果和发生的可能性,从而确定其危害等级的全过程。

第五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该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的特点。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两部分(详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条风险管控等级:指从安全管理角度,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关键环节等施工过程为对象,根据危险程度和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实施分级管理,本指引书风险管控等级分为:Ⅰ级(特高风险、高风险、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Ⅱ级(中风险、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Ⅲ级(低风险、可接受风险)三个管控等级。

第七条安全技术方案:为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文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施工四措、一般施工方案等。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公司基建部职责

(一)负责本指引的制定和修编,定期更新、发布《电网建设基建项目安全风险

库》;

(二)通过督促、检查、考核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落实本指引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电网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督导、检查、考核、统计、上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二)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审批《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负责专项方案、施工四措等安全技术方案监督管理,组织涉及严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技术方案会编、会审;按规定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重点参与Ⅰ级管控风险现场管控,监督监理、施工单位按规定履行相应安全管理职责,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对Ⅱ、Ⅲ级管控风险的施工作业进行管控。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负责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按规定对防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提出指导意见、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并进行设计交底,尤其是对高危险、高安全部位或工序应予以特殊说明;

(三)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参与技术性复杂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并提出相关建议;

按规定参与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职责

(一)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

(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风险分析与评估,审核《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三)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专项方案、施工四措等安全技术方案;

(四)负责辖区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审核或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

(五)施工作业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满足安全技术方案要求;

(六)按规定组织或参与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七)根据安全风险管控等级制定现场管控措施,对Ⅰ级管控风险施工作业进行旁站监理或现场监理;对Ⅱ级管控风险的施工作业按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Ⅲ级管控风险的施工作业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工作;

(八)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后及时向业主、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组织施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所有级别的施工安全风险履行主体责任;

(二)根据场查勘和项目特点开展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形成《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项目部审批;

(三)负责按风险管控等级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审和报批。对于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

实施;

(四)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五)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方案,并在过程中进行现场连续监测和管控;

(六)按规定组织或参与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七)负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明确预防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事件迅速进行处置。

第四章风险分析与评估管理

第十三条为科学、全面、有效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在施工图会审时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提出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经现场踏勘后,结合工程特点、设计交底和本指引附件一《电网建设基建工程安全风险库》开展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形成《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附件2),风险分析与评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风险分析应覆盖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场所、环境、材料、设备、设施、方法和施工过程;

(二)风险分析与评估以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为基本单元,若同一施工任务中存

在不同风险等级时,风险等级就高不就低;

(三)安全风险分析应包含风险类别、风险部分、特征描述、风险等级、管控等级及安全技术方案等容;

(四)安全技术方案是针对不同管控等级计划采取的安全技术性文件,参照本指引附件一《电网建设基建工程安全风险库》选择相应技术方案。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经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总工签认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降低风险管控等级,特殊情况下可提高风险管控等级。

第五章安全技术方案管理

第十七条为消除不同等级的安全危害因素,本指引书明确了不同的安全技术方案,分别为“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专项方案”、“施工四措”、“一般施工方案”,供施工单位编制时选择。

第十八条安全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应至少风险点实施前7日完成编制、审查和批准程序。涉及严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停送电、带电、改扩建等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由业主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主编,监理、运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进行会编会审。

第十九条专项方案编、审、批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专项方案主要容:①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风险评估结果。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