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儒家思想

 本文的宗旨,是阐明晚周原始儒家思想的两大骨干——人性思想和建基于人性思想之上的政治思想的核心意义,以及从汉代到唐代儒家思想核心意义变化发展的主要过程,进而阐明杜甫对原始儒家思想核心意义的继承,重新发明和实践品格的发展。同时,本文对儒家思想在我国历史上所发生的作用,将作出必要的说明,以之作为印证。我的愿望,是为读者独立判断儒家与杜甫的思想的意义、价值及局限,提供一些有关的背景材料。本文最后将提出几点结论。但是,读者对儒家与杜甫思想的判断,最终取决于读者自己心灵的照察。

一、杜甫与儒家的人性思想
晚周原始儒家,以孔子(前55l一前479)、子思(前483——前402)、孟子(约前372一前289)为代表。儒家人性思想,系承自西周以来的中国文化精神,而发展成熟。《诗·大雅·烝民》产生于周宣王时期(前827一前782)1,是现存最早的中国人性思想原型。《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烝即众,彝即常,懿即美,则、彝均指人性。《烝民》,实际巳显性地或潜在地包涵了后来被儒家发展成熟的人性思想的全幅意义。以下即就《烝民》的义理架构,论述儒家人性思想的全幅意义。第一,人类起源于自然。依《烝民》,人类产生于天。天,在《烝民》,犹是有意志的天,至晚周,转化为自然之天(即天地),与形上之天(即天道。《周易·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表示形上天道体现于自然万物。这一思想,显然是由《烝民》“有物有则”所代表的前儒家思想之理路发展而来。《易传》系孔子及其后学层累地创制而成)。人类产生于有意志的天这一意义,亦转化为人类起源于自然。《周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即表示人类起源于自然。《易传》这一思想,是在人类起源论上,为中国人性论提供了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合理前提。第二,人性根源于天道(自然的形上本体、本质)。依《烝民》,人性根源于天。这一意义,至晚周,发展为人性根源于天道。子思所作《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即表示人性源于天道,人道源于人性,人文源于人道。第三,人性本善。依《烝民》,人性爱好美德,则人性本质是善。这一思想,直接地为儒家所继承发展。《论语·述而》:“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又《颜渊》:“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依孔子、孟子

,仁的根源是内在人性,即爱人之心、同情之心,所以人性本善。依孟子,恶不是人类本性,恶根源于“失其本心”而“蔽于物”(《告子上》),即人性失落,人性被无限膨胀的物质欲望所吞没。第四,人性普遍平等。依《烝民》, 天赋人性为普遍平等(烝民是指人类)。这一思想,亦直接地为儒家所继承发展。《论语·阳货》:“性相近也。”《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皆表示人性普遍平等。孔子所提出的“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四海之内皆兄弟”(《颜渊》)、“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孟子所提出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这一系列超越历史时代、涵盖普遍人类的思想命题的根源,即正是人性本善,人性普遍平等的思想。第五,天道客观地是善,人性则是自觉地善。依《烝民》,天赋人性是善,则有意志的天亦是善。至晚周,天转化为形而上的、无意志的天道,这一意义亦转化为天道客观地是善。《周易·乾·彖辞》:“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系辞上》:“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皆表示天道客观地是善。《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依孟子,因为人有自觉心,所以人性是自觉地善(心性是一不是二,就其静态讲是性,就其动态讲是心,良知,良能)。体认人性,即体认天道,尽到人性,即实践天道。天道人性,本质一致(天道体现于自然的万物并育和人类的人性人道,并非独立存在于自然人类之外,这是儒家体认的终极存在。尽人性而体天道,由个体挺立人性主体,进而达成天下有道,这是儒家的终极关怀。在儒家,终极存在与现实存在体用不二,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亦体用不二。此即儒家所讲的天人合一。但并非把人与自然混为一谈,因为人有自觉性,已区别于自然在先)。儒家人性思想的核心意义,是人性源于天道、人性本善,人性普遍平等这三层意义。
晚周原始儒家的人性思想,可以分为两系。两系本质相同,都认为人性源于天道、人性本善、人性普遍平等。但两系重心不同。一系以《论语》、《孟子》为代表,主要就人性本身说人性,即说人性是什么,尤重切己体认与实践。其发展高峰,是孟子直指人性本善、恻隐之心为仁的思想。这也是晚周儒家人性思想的高峰。另一系以《易传》、《中庸》为代表,主要从天道说人性,即说人性从何处来,特富形上智慧之色彩。了解这两系思想的不同重心,对于把握杜甫对原始儒家人性思想重新发明的意义,关系十分重要。

汉代,汉儒董仲舒(前179一前104)改变了原始儒家人性思想的核心意义。第一,以人性善恶混说,改变了人性本善的思想。《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第三十五》:“性未可全为善也。”即表示人性本质是善恶相混。第二,以人性三等说,改变了人性普遍平等的思想。《春秋繁露·实性第三十六》,即把人性划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等。并谓:“中民之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这实际是把下民之性,排斥在为善的范围之外。第三,以天有意志、有善恶说,改变了天道无意志、天道客观地是善的思想。《春秋繁露·阴阳义第四十四》:“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深察名号》:“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有贪、仁之性。”董氏以阴为恶、阳为善,天有善恶,所以受命于天的人性亦善恶混。由于董仲舒在汉代思想史上具有首要地位,即“承秦灭学之后”,“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2,因此天有善恶、人性善恶混、人性三等说,在汉后数百年思想史上,一直占统治地位。原始儒学人性思想核心反而不传,若存若亡。韩愈、宋儒所讲的儒家之道自孟子以后不传3,主要即是指向此一大事而言。
至隋代,王通(584—617)重新发明原始儒家的人性思想,开始扭转董仲舒学说的歧出传统。《中说·述史篇》:“(薛收)问性,子曰:‘五常之始也’。”王通肯定人性是道德的根本,即是肯定人性本善。这是对董氏性善恶混论的纠正。《中说·魏相篇》:“子谓收曰:‘我未见欲仁好义而不得者也。如不得,斯无性者也。’”王通肯定人皆有道德人性,即是肯定人性普遍平等。这是对董氏人性三等说的纠正。《中说·立命篇》:“夫天者,统元气焉。非止荡荡苍苍之谓也。”这表示,统元气的形上之天体现于自然之天,即道在自然。这里没有董氏所讲的有意志的天的存在。《中说· 问易篇》:“乐天知命吾何忧,穷理尽性吾何疑!”语本《易·系》,天、命、理,均指天道,性指人性。王通所表示的对忧患意识的最终超越与克服,乃是基于对天道人性同一为善的无限信心。如实地说,这是对董氏天道人性善恶混学说的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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