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货处理决定公函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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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货处理决定公函

至各位尊敬的经销商:

xxx发展至今,离不开每一位经销商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销售渠道规范和价格体系的稳定,所以一直以来大家共赢发展、和谐进步。

但近日我公司连续收到几起串货投诉,有个别经销商罔顾商业规则跨区域和渠道销售,这一行为严重捣乱了我公司在当地的正常销售秩序,损害了当地经销商的利益。公司研究决定针对类似行为第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要求撤回所发货物,第二次再发现直接终止合作并行业内公开通报其xx店失德行为,以正视听。

并且,为了维护长远的销售秩序,我公司还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清理,各经销商所出售的商品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防伪码和任意涂改。恶意涂改或撕毁产品防伪信息的商品一律按照假货处理,并追究其造假售假责任。还望各经销商顾全大局、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谋长远发展!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防窜货协议

防窜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定义: 防窜货:窜货是指未经厂家允许,经销商私自将货物销售至厂家规定区域外(即厂家发往A 地的货出现在B地销售) 的现象。 一、乙方的责任: 1.1 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1.2 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 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防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 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产品,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产品序列号(或生产日期),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 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 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 甲方必须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打码,确保储运部必须严格实行扫描(打码)发货制度并及时准确传输发货信息;信息中心负责对防窜货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确保该系统正常有效运行;乙方同时须建立相应的编码发货制度,有效预防分销商货物外流形成窜货。若乙方收货时发现产品的实际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 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产品种类、产品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 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产品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防串货解决方案

防串货解决方案 篇一:防串货处理方案 防串货处理方案 第一部分:串货本质原因:价差与渠道重叠 串货原因之一:价差 1、生产企业价格体系控制问题--价差太大:主要存在以下价格差别,从而导致以下操作空间: ·地区价差太大。 ·季节价差太大,导致一些代理商乘淡季屯货。 ·调价前后的价差。价格变动前信息控制不严,造成一些经销商或者个人囤积货物,等涨价后,他再低价出货牟利! ·大小客户价差:大客户销量大,因此可以拿到更低价格。促销政策导致的价差,有些企 业看似公平,但对不同市场促销返利太大,导致实际上的价差,使得代理商有价格操作空间。 串货原因之二:销售管理政策失误 ·年销售目标任务过高,经销商和企业自己的区域销售经理和业务员都感到完不成任务,只有一起串货。甚至贴现串货。 ·年终为完成销售任务,为了个人业绩,区域经理要求经销商压货,并以其它促销支持(变相降价)为条件,第二

年经销商无奈串货。 ·商业单位奖励制度设置不合理:随任务成几何基数增加时,导致经销商为拿奖励而串货。 ·或者年终返利太高,使商业单位为了年终的高额返利而铤而走险,大肆串货。·奖励采取货物方式,如果代理上区域市场容量达到极限,如果想套现,必然低价串货。串货原因之三:代理商、经销商和业务员缺乏诚信,想捕捞而获,抢夺他人的利益 ·商业单位和业务员不讲信誉、缺乏诚信,缺乏职业道德,为了不费力气就拿到利润,不惜降低出货价,销到异地(尤其是销量大、终端促销做的好的地区)去。 ·当资金困难需要套现时,也会不惜低价倾销。 ·换货:代理商把其经销的几种产品组成套装换取另外一个地区的另一个套装。尤其市把广告多、走货量大的品种当成带货品种,因此不要把我们的产品搞成带货产品。 ·经销商放弃我们产品后者即将倒闭时,会低价串货乱市。 第二部分:串货管理与控制 控制串货方法之一:弄清货物流向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产品的月分销量(注意非回款量)·彻底弄清自己企业产品的季节、促销等销量变化情况·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货物流向。这是我们分析市场潜

如何有效解决窜货问题

如何有效解决窜货问题 前言 对于白酒经销商来说,市场窜货一直是纠结并头疼的问题,特别对于弱势的经销商,最怕的就是市场窜货,自己费劲心思打开的市场局面,被窜货搞得乌烟瘴气一团糟,最终影响到了生存。 一窜货的类型分析: 1 恶性窜货:此类型的窜货一般都是经销商为了扩大自己的销量和利润,他们通常都是低于厂家规定的价格故意向非自己区域市场倾销产品的行为,搞乱了市场的价格体系,使渠道利润下降; 2 良性窜货:此种行为一般都是企业为了激活新市场或者夹生市场而有意识的放任经销商进行窜货,在特定的环境下允许发生,一旦该市场产品表现出有起色,必须马上调整窜货; 3 自然窜货:此种属于无意识行为或者没有立即察觉到窜货,但这种行为也会影响到该区域价格体系,一旦发现,双方应该积极洽淡,否则极易升级为恶性窜货; 二遇到窜货后的解决办法: 1 收集全面的证据: ①收集窜货经销商的资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拍下窜货时的照片,货箱上的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价格单等; ②通知厂家业务,双方共同见证窜货方的货物和送货业务员; ③搜集收货方的资料;搜集整理好证据,针对合同上关于窜货的规定,要求厂家给予解决;

2 约见谈判 ①收集好窜货的证据后可以约见窜货方进行沟通谈判,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②沟通时要以交心交友为软进攻; ③间接提醒对方,自己的产品也可以对对方的核心市场进行破坏;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问题,采取极端的手段解决是下下策; 3 反思自身,加强客情维护 ①加强跟下游客户的客情维护力度,让下游客户“死心塌地”; ②提高工作服务的效率,严格把厂家的价格政策、促销政策执行到位,反思自己是否有擅自提高售价的行为,巩固自己的渠道壁垒; ③严厉打击下游客户的窜货行为,发现后立即终止合作; 4 强硬手段 ①利用自己在当地的社会资源,打击窜货行为,例如工商局、质监局等可以用抽检商品之名找“麻烦”; ②对窜货的产品进行强制性扣留; ③可以寻求厂家的帮忙,对恶意窜货并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厂家有权利对其经销商“降级”处理; 5 有效预防下一轮窜货 ①跟厂家签订窜货保护协议,并明确备注一旦窜货后应得到厂家的支持甚至是赔偿损失,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有依有据; ②建立健全的联销体系,加大预防窜货的渠道壁垒; ③加大对下游网点的窜货处罚机制;

一起“串货”案引发的思考

一起“串货”案引发的思考 2011-03-03 11:21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我局接到某品牌服装生产厂家的书面举报,反映我市某服装店销售假冒该厂注册商标的服装(我市另有一家该厂家授权的专卖店)。根据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与厂家市场销售人员一起,对某服装店进行现场检查。市场销售人员以厂家名义出具了鉴定报告,结论为该服装店销售的服装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但是鉴定报告中只有笼统的结论,没有说明鉴定方法和假冒商品的具体特征。据此,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扣押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45件,案值15000余元,并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中,某服装店负责人表示,该批服装是从湖南省长沙市一服装经销商处购进的(据了解,此经销商是该厂家授权的湖南省总代理),均为真品,并提供了进货凭证和银行付款证明。为慎重起见,我局将扣押的服装交由厂家市场销售人员再次进行鉴定,他们依然认定为假冒商品,并以厂家名义出具承诺书,承诺对鉴定结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局执法人员又书面通知某服装店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涉案服装是真品的证明材料,其未能提供,只提供了湖南经销商的电话。经电话联系,湖南经销商表示这批服装确系真品,但其与厂家签有代理协议,如果提供销货给某服装店的书面证明,将受到该厂家的经济处罚。 我局召开案情分析会,对这起案件进行讨论。执法人员认为,从该厂家在我市设有专卖店和鉴定报告没有明确说明涉案服装的假冒特征等情况看,这起案件很有可能是该厂家专卖店的区域排他性经营所引起的,涉案服装系“串货”而来,也就是说,涉案服装极有可能是真品。我局执法人员将扣押的服装与该厂家在我市授权的专卖店销售的服装再次进行比对,二者用肉眼看没有任何区别。考虑到服装商品的特殊性,即使通过质量比对检验,能证明商品的面料、辅料等均一样,也不能直接认定商品是真品,因此我局没有将涉案服装送检。 为了搞清事实真相,我局一方面将厂家出具的鉴定报告副本送达某服装店;另一方面书面通知该厂家提供其作出鉴定结论的依据,包括鉴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区别依据等。该厂家一直未提供相关证据,某服装店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涉案服装重新进行鉴定。 这起案件在我局引发了不少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串货保证书_1

串货保证书 篇一:窜货处理协议书 窜货处理协议书 甲方:市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为确保各代理商(经销商)的合理利润,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品牌。 一、乙方的责任: 1.1、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准)开展业务。 1.2、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机型,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机身条码及机身编号,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机型和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甲方发往乙方每批货的机身编号除甲方存档外,另一份给乙方存档(随货发)以确保机身号的准确。若乙方收货时发现机型的实际机身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机身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机型、机身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机型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3.1、乙方窜货或被窜货,经甲方市场部人员调查核实后,乙方方可与对方协商解决,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定。 3.2、乙方窜货,若被窜货方不愿与乙方协商解决的,或乙方被窜货,乙方不愿与窜货方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关于窜货的处理规定

关于窜货的处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企业与各区域利益,维护竞争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销售XXXXXX公司产品的所有市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产品”与“XXX产品”。 第四条:“窜货”的定义 所谓窜货,是指经销商在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之外销售产品的行为。 第五条:“窜货”的预防 1.为防止“窜货”,营销中心与各经销商及业务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约定销售区域。 2.各级经销商及业务人员按要求交纳“市场保证金”。 3.各经销商、业务人员在要货前需填写《发货申请单》,标明货物品种、规格、单价、数量。营销中心综合部做好发货记录,以备发生窜货时核对、确认。 4.货物发出后由营销中心综合部落实货物是否发到,接收单位是否收到同品种同数量货物。 5.各市场经销商及业务人员,严格控制本区域市场与货物,一经发现窜货现象,立即与营销中心市场监察部联系,上报《窜货明细》,将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批号、箱号或监管码及供货方准确信息告知营销中心。 第六条:“窜货”的认定 1.经销商及业务人员擅自将经销产品销售至合同经销区域之外的行

为。 2.经销商及业务人员经由第三方在销售区域之外销售经销产品,被发现后拒不处理的行为。 3.经销商及业务人员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擅自制造,变造药品内外包装的行为。 4.市场货物出现紧缺时,除公司书面同意外,各市场不准相互调货,否则以窜货论处。 第七条:“窜货”的处理 公司可以依据营销中心的销售记录、产品批号、箱号或监管码及医院或药店的销售证明、购货证明对“窜货”者进行窜货行为和窜货数量的认定。凡被窜货代理商发现本区域有窜货后,应立刻把产品的批号、箱号或监管码、数量等,报给营销中心市场监察部,并在5个工作日内把产品的完整实物、及医院或药店所开具的小票,作为证据一并邮寄给市场监察部存档,市场监察部方可立案。若被窜货方代理商只将产品的批号、箱号或监管码、数量等提报给市场监察部,而没有实物、发票(小票)等确凿证据,市场监察部暂不受理。 1.确定“窜货”者嫌疑后,监察部向被窜货方销售经理反馈《窜货明细》表,并以邮件形式向窜货者发出《窜货行为协查通知》,同时抄送窜货方销售经理、被窜货方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窜货者在收到协查通知后的48小时内书面提出确认或异议的答复,同时提供相应的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公司视为窜货者主动放弃反驳的权利。 2.“窜货”行为一经认定,“窜货”者或窜货方销售经理在5个工作

出现“串货”如何处理

出现“串货”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商品买卖相关的纠纷也屡屡出现,小编就买卖合同的问题为您解读。 2015年5月27日,原告张先生和同事刘先生一起到锐科公司购买了英华达(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英华牌OK315小灵通一部,价格为520元。因购买小灵通手机号需提供身份证,张先生当时未带身份证,故借用刘先生的身份证购买了小灵通手机号,并由刘先生在小灵通业务入网登记单上签字。此后因该小灵通出现无信号、无法拨打及正常接听电话等问题,张先生分别于2015年9月2日和2015年10月24日两次将小灵通交至锐科公司维修。2015年11月11日,锐科公司通知其该小灵通已无法维修了,并让其取回了小灵通。张先生向锐科公司索要维修记录,未果。2015年11月17日其将该小灵通送至英华达(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设立的维修中心维修,检验人员确认故障为“不识卡,偶尔不开机”,处理方式“串货不

修,原机退回”,该维修中心亦无此小灵通的维修记录。现该英华牌OK315小灵通主机、充电器、电池、售后服务指南及使用手册在张先生处。经核实,英华达(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英华牌 OK315小灵通在全国各省市有特定的配货数量及价格,锐科公司出售给张洪宝的英华牌OK315小灵通系禁止在北京市销售的外地小灵通,即“串货”,该小灵通在英华达(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设立的英华牌OK315小灵通维修中心不享受三包服务。庭审中,张先生要求锐科公司双倍赔偿其小灵通款的同时,表示将返还锐科公司向其销售的英华牌OK315小灵通主机、充电器、电池、售后服务指南及使用手册;锐科公司称其与金源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关系,金源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锐科公司提供货源,并负责售后服务,该小灵通曾由锐科公司送至金源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次维修,金源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何处维修的该小灵通不清楚,但锐科公司在法庭指定期限内未提交该小灵通的两次维修记录。 小编提醒大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移动电话机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欲出售的移动电话机的全部真实情况,并保证该移动电话机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及其他售后服务。根

串货

网络商学院-课程简介 如何处理商业客户串货 企业在商务运作以及渠道建设与管理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串货现象,串货是渠道冲突的集中表现,是令许多企业头疼的问题。 1.串货的成因 串货,也称作冲货,是指不在限定区域的销售,即客户本身代理了一个区域,又把产品销往另外一个区域的行为。 重点讲解一下过大的返利是如何造成串货的。比如一个厂家给客户8个点返利,而客户现在普通的毛利一般在五六个点,这就意味着客户销售的价格可比他进价低两三个点,客户拿货是10个点,再低两个点卖,比厂家卖给他的价格还低,因为即使他贴两个点卖,仍然可以得到五六个点的毛利,这就是因为厂家给的返利大于客户认可的毛利点,过大的返利造成了串货。 2.串货的危害 对待串货要下大力气去解决,因为串货的危害非常大,表现在: ◆打破了市场价格体系 原来市场有规范的价格体系,厂家卖给一级商,一级商再卖给二级商,二级商卖给终端医院、药店,有一个梯度的价格,出现串货之后,完全打乱了这个价格体系,价格一乱市场也就乱了。 ◆挫伤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串货对销售人员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被冲地区的医院和药店的销售代表,扎扎实实地做医院和药店的推广,突然之间货从外地冲过来了,本地销售代表的业绩受到冲击,被消化掉,这样就等于销售代表做好了市场,别人来享受胜利果实,因此极大地挫伤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影响风气

串货在整个销售队伍中会形成很不好的风气,让不良的销售行为压倒规范的销售 行为,如果不扭转这种局面,整个销售队伍的士气就会受到影响。 3.综合治理异地串货 串货不是简单的用一个办法就能解决的,必须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具体的措施有 很多: ◆签订不串货的协议 企业内部销售人员与企业之间、商业客户与企业之间都应该签定不串货的协议, 在协议里明确市场冲突的处理办法,要求大家共守同盟,实现守区销售。 ◆制定完善的串货管理办法 什么样的行为是恶性串货,什么样的为非恶意串货,要制定具体的判断方法和管 理方法,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串货行为进行处理。 ◆改变销量越大返利越高的政策 适当地降低返利,多用一些奖励,改变销量越大返利越高的政策,当企业发展到 一定规模,市场成熟之后,奖励就越重要,提供流向表、配合开展促销活动、守区销 售等都是过程指标。 ◆外包装实行区域差异化 在发往每个区域的产品外包装箱上,明确的记载客户的名字,不仅在大箱上打上 专发某个地区,而且在小盒上增打编码,对运输发货做清楚的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在 市场上买到的任何一小盒药品都知道发哪儿去的,当时发给谁的,但是这种办法对库 存的管理、生产计划的安排要求比较复杂,而且每个区域的销量要稳定,以便于专门 定制这些批号多少箱。 ◆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是一个根本的解决措施,通过培训教育销售人员要 守区销售,不要异地串货,让他们明白串货的危害性,一旦出现串货情况会怎样处理,提前预防串货的发生。 ◆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处罚公函的范文

处罚公函的范文 处罚公函范文一 关于经销商串货的处罚公函 致各经销商: 希乐发展至今,离不开每一位经销商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销售渠道规范和价格体系的稳定,所以一直以来大家共赢发展、和谐进步。但近日我司连续接到几起串货投诉,有个别经销商罔顾商业规则跨区域和渠道销售,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司在当地的正常销售秩序并损害了当地经销商的利益。所以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类似行为第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要求撤回所发货物,第二次再发现给予5万元的罚款并停货3个月,第三次将直接终止合作。并且为维护长远的销售秩序我司还将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清理。还望各经销商顾全大局、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谋长远发展!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浙江希乐工贸有限公司 20xx-8-30 处罚公函范文二 二等品处罚公函 关于二等品处理办法的通知: 一、按照公司要求,现对二等品做出如下处理: 1.现有二等品处理办法: 1.1 通货碟类:无二等品,全部做为合格品入库,进行内销; 1.2 专有客户碟类:包入二等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利丰产品需做报废处理) 1.3 其他类型(包括通货和专有客户产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马航及利丰产品需做报废处理)。 2.以后生产的不防油不防水等产品处理办法: 2.1 通货产品:做合格品入库,进行内销;(注:包括通货所有类型产品) 2.2 专有客户产品:包入二等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包括除马航及国内客户外的专有客户所有类 型产品) 二、针对二等品处理办法,请相关部门做好各自跟进工作: 1.生产包装部负责事项:(负责人:***) 1.1 按照现有二等品处理办法对库存二等品重新进行分类包装并核实数据; 1.2 以后生产的不防油不防水等产品,需严格按照二等品处理办法对产品区分包装,出货合格品、内销合格品和内销二等品的区分; 2.品质部负责事项:(负责人:***) 2.1 监督生产包装部对二等品处理办法的实施; 2.2 按正常出货合格品,内销合格品和内销二等品对产品做入库前抽检,且将《产品入库前检查记录表》 做相应区分; 3.仓务部负责事项:(负责人:***) 将按正常出货合格品,内销合格品和内

八大步骤防止经销商串货

八大步骤防止经销商串货 在当前中国经济中,串货已成为一种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秩序的社会现象,而企业原有的零零碎碎的防窜货的做法,面对成百上千的、分散的、惟利是图的、各自为政的经销商来说,其防串力度相当不足,必然导致防串效率越来越低,已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防窜效果。因此,防串货要引起企业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上建设一整套科学的、严密的防串货系统,使防串货系统成为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套完整的防窜货系统包括组织架构、产品防串码、区域划分、供货限制、返利限制、销售支持限制、经销商团队市场秩序奖金、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签定《经销商市场秩序管理公约》等十个方面。 1.组织架构 成立一个专门处理串货的部门--督察部,既便于销售部集中精力做好销售工作,又提高了快速处理市场违规事件的速度。 原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只设市场部、销售部等,没有一个专门处理串货的部门。经销商发生窜货后,往往是由销售部的销售人员处理。这样,销售人员往往陷入了不断地处理经销商之间的窜货纠纷中,容易引起销售人员之间、经销商与销售人员之间的矛盾。销售人员不能集中精力做好销售工作。同时,销售人员为了各自的利益,对自己所管理的经销商发生的窜货视而不见。 2.经销商识别码 没有经销商识别码,将无法确认违规的经销商是谁,而采用经销商识别码后,必须做好预定货工作。 没有经销商识别码,将无法确认违规的经销商是谁。所以,在产品上打上经销商识别码是有效、公平、迅速、准确处理串货的基础。同时,为了减轻生产的压力,经销商识别码主要是标示在畅销产品上。经销商识别码的编制很简单,一是用数据编制法,一个经销商一个编号,还可以用颜色来区分,一个经销商一种颜色。 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编制经销商识别码并不难,难就难在这些识别码标示在什么部位。标示识别码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容易识别;二是不容易被毁坏;三是标示成本不能过高;四是符合国家有关包装文字规定。

如何解决串货问题

年终会议,政策宣导。观点统一,至关重要。 杀猴骇鸡,一箭双雕。利益驱动,合理策划。 包装加印,产品喷号。科学分析,完备资料。 货畅其流,协助分销。大单出货,小心为妙。 年度推广,注重广告。业务管理,清晰明了。 走动管理,立此存照。萝卜大棒,目标套牢。 ———题记 有人说,如果谁发明一种方法,能为企业彻底解决令他们头痛的窜货问题,那这个发明人肯定是中国首富。中国市场特征、法律意识、商业道德、经销商经营意识等决定了窜货现象能在中国大行其道,并成为一种无法根治的市场“病症”。我们今天探讨的“ 窜货解决方案”,也只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探讨。文章所提出的观点或方法,是由笔者在白酒、饮料等食品领领域营销实战经历中总结而来的,并且是全方位的展示企业针对窜货进行的各个层面工作,即所谓360度看问题。相信对快速消费品行业市场窜货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作用。 方案一、年终会议,政策宣导。 酒类企业一般都会在年终时举行经销商会议,有的企业称之为联谊会,有的也称之为表彰大会,也有业务人员说这种“烧钱会议”(一般投入费用不菲)是经销商“ 窜货联谊会”。因为不同区域的销售政策可能会有不同,于是企业举办的联谊会成了经销商们认识同行、密谋窜货的“联谊会”。但这一行业的会议还是年年照开不误。笔者以为,为了打击窜货等市场违规行为,各企业就要很好地利用会议,要着重宣传企业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决心,而不仅仅只是吃喝玩乐,收款打货。 [操作指导]笔者曾经历的一个白酒企业,利用会议宣读了依合同相关条款详细制订的市场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并当场由经销商在文件上逐个签上大名。这给经销商以非常大的震憾。 方案二、观点统一,至关重要。 一些企业和市场管理类书籍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窜货分多种,有良性的窜货,有恶意的窜货,但对于良性窜货,企业可以适当放宽管理。所谓良性窜货,指的是产品向销售力薄弱或空白销售区域倾销,有可能增加产品的市场覆盖率。笔者以为这种认识是并不可取的。产品的经销区域一般在与经销商合同签订时早已确定,假如以其中某区域该经销商还没有能力或精力去占领为理由,就放任其它经销商窜货至此,实际是对企业的一种

处罚公函的范文

处罚公函的范文 提到处罚这个词似乎就没什么好事,那处罚公函你有见到过吗?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处罚公函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经销商串货的处罚公函 致各经销商: 希乐发展至今,离不开每一位经销商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销售渠道规范和价格体系的稳定,所以一直以来大家共赢发展、和谐进步。但近日我司连续接到几起串货投诉,有个别经销商罔顾商业规则跨区域和渠道销售,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司在当地的正常销售秩序并损害了当地经销商的利益。所以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类似行为第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要求撤回所发货物,第二次再发现给予5万元的罚款并停货3个月,第三次将直接终止合作。并且为维护长远的销售秩序我司还将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清理。还望各经销商顾全大局、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谋长远发展!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浙江希乐工贸有限公司 0xx-8-30 二等品处罚公函 关于二等品处理办法的通知:

一、按照公司要求,现对二等品做出如下处理: 1.现有二等品处理办法: 1.1 通货碟类:无二等品,全部做为合格品入库,进行内销; 1.专有客户碟类:包入二等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利丰产品需做报废处理) 1.其他类型(包括通货和专有客户产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马航及利丰产品需做报废处理)。 .以后生产的不防油不防水等产品处理办法: .1 通货产品:做合格品入库,进行内销;(注:包括通货所有类型产品) .专有客户产品:包入二等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包括除马航及国内客户外的专有客户所有类 型产品) 二、针对二等品处理办法,请相关部门做好各自跟进工作: 1.生产包装部负责事项:(负责人:***) 1.1 按照现有二等品处理办法对库存二等品重新进行分类包装并核实数据; 1.以后生产的不防油不防水等产品,需严格按照二等品处理办法对产品区分包装,出货合格品、内销合格品和内销二等品的区分;

处罚公函的范文公函.doc

处罚公函的范文公函 处罚公函范文一 关于经销商串货的处罚公函 致各经销商: 希乐发展至今,离不开每一位经销商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销售渠道规范和价格体系的稳定,所以一直以来大家共赢发展、和谐进步。但近日我司连续接到几起串货投诉,有个别经销商罔顾商业规则跨区域和渠道销售,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司在当地的正常销售秩序并损害了当地经销商的利益。所以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类似行为第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要求撤回所发货物,第二次再发现给予5万元的罚款并停货3个月,第三次将直接终止合作。并且为维护长远的销售秩序我司还将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清理。还望各经销商顾全大局、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谋长远发展!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浙江希乐工贸有限公司 20xx-8-30 处罚公函范文二 二等品处罚公函 关于二等品处理办法的通知: 一、按照公司要求,现对二等品做出如下处理:

1.现有二等品处理办法: 1.1通货碟类:无二等品,全部做为合格品入库,进行内销; 1.2专有客户碟类:包入二等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利丰产品需做报废处理) 1.3其他类型(包括通货和专有客户产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马航及利丰产品需做报废处理)。 2.以后生产的不防油不防水等产品处理办法: 2.1通货产品:做合格品入库,进行内销;(注:包括通货所有类型产品) 2.2专有客户产品:包入二等品,做二等品内销使用。(注:包括除马航及国内客户外的专有客户所有类 型产品) 二、针对二等品处理办法,请相关部门做好各自跟进工作: 1.生产包装部负责事项:(负责人:***) 1.1按照现有二等品处理办法对库存二等品重新进行分类包装并核实数据; 1.2以后生产的不防油不防水等产品,需严格按照二等品处理办法对产品区分包装,出货合格品、内销合格品和内销二等品的区分; 2.品质部负责事项:(负责人:***) 2.1监督生产包装部对二等品处理办法的实施;

医疗器械公司串货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公司串货管理规定 为规范产品销售,特制定产品串货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1.销售范围及价格管理 (1)产品只供省/市办事处销售。范围只限各级医院、卫生院及终端纯销商业,不允许向流通商业销售(省内可控的流通商业只要:一、不跨省销售,二、能够界定好市级区域的利益分配并经市级经理全体同意的可由大区经理审核批准销售并报销售管理中心备案,经大区经理批准的流通商业省内销售不算串货。资料包括名商业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省级地级区域利益分配方案和全体同意签字报告等)。 (2)产品只限于在自己的区域内销售,不允许跨区销售。但连锁(以总部区域为准)在跨区域开设的连锁医院内销售,不属串货。 (3)产品大区经理、省/市级经理、终端经理销售时只能按公司确定的不低于最低供货价供终端。 (4)产品终端销售时只能按公司确定的不低于最低零售价销售。 2.串货举证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视为产品串货,被串货地办应迅速向大区经理和销售管理中心汇报,并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举证。具体如下: (1)申请由公司销售管理中心举证 省/市级经理可申请由公司销售管理中心举证查处,销售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在---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 销售管理中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委托管理人员进行实地查处。管理人员举证时应实地以厂家名义拜访医院并拍摄实物照片,有条件应索取实物,举证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客户维护等费用)由串货地区办事处经理承担。销售管理中心按照管理人员所提供相关证据直接认定串货证据、数量并以此处罚串货责任人。 此外,大区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下市场检查工作,发现串货现象时,也可直接举证,举证方式及惩处方式同上。 (2)被串货省/市办直接向销售管理中心举证(既谁举报谁举证) 销售管理中心在没有条件派管理人员举证的情况下,可由被串货省/市办直接向销售管理中心举证(既谁举报谁举证),要求提供举证的证据为:串入医院的要求提供该医院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串货商品的批号及编码、该品种终端进货凭据、入库单凭据或购货有效票据(盖章、有一种即可)的复印件等。串入商业公司的要求提供该商业公司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串货品种的批号及编码、该药品商业进货凭据、入库单凭据或购货有效票据(盖章、有一种即可)的复印件等。不管是串入终端的还是串入商业公司的,如进货凭据、入库单凭据或购货票据上有数量的则按实际数量界定串货数量,如没有数量的则按举证每个小批号界定串货数量。被串货省/市办收集到证据后应及时将证据邮寄到销售管理中心,销售管理中心收到证据后应及时调查,并在---个工作日内(以收到证据之日内起计算)提出处理意见。 3.串货处罚 销售管理中心根据两种举证途径确认串货后,对串货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1)违反“产品只供各级医院、卫生院及终端纯销商业,不允许向流通商业销售”(省内可控的流通商业只要:一、不跨省销售,二、能够界定好地区经理的利益分配并经地区经理全体同意的可由大区经理审核批准销售并报销售管理中心备案,经大区经理批准的省内流通商业省内销售不算串货)。 销售管理中心应立即责令串货省/市办收货,如属不低于公同确定的最低终端供货价供

防串货处理方案

防串货处理方案 第一部分:串货本质原因:价差与渠道重叠 串货原因之一:价差 1、生产企业价格体系控制问题--价差太大:主要存在以下价格差别,从而导致以下操作空间: ·地区价差太大。 ·季节价差太大,导致一些代理商乘淡季屯货。 ·调价前后的价差。价格变动前信息控制不严,造成一些经销商或者个人囤积货物,等涨价后,他再低价出货牟利! ·大小客户价差:大客户销量大,因此可以拿到更低价格。促销政策导致的价差,有些企业看似公平,但对不同市场促销返利太大,导致实际上的价差,使得代理商有价格操作空间。 串货原因之二:销售管理政策失误 ·年销售目标任务过高,经销商和企业自己的区域销售经理和业务员都感到完不成任务,只有一起串货。甚至贴现串货。 ·年终为完成销售任务,为了个人业绩,区域经理要求经销商压货,并以其它促销支持(变相降价)为条件,第二年经销商无奈串货。 ·商业单位奖励制度设置不合理:随任务成几何基数增加时,导致经销商为拿奖励而串货。 ·或者年终返利太高,使商业单位为了年终的高额返利而铤而走险,大肆串货。 ·奖励采取货物方式,如果代理上区域市场容量达到极限,如果想套现,必然低价串货。串货原因之三:代理商、经销商和业务员缺乏诚信,想捕捞而获,抢夺他人的利益 ·商业单位和业务员不讲信誉、缺乏诚信,缺乏职业道德,为了不费力气就拿到利润,不惜降低出货价,销到异地(尤其是销量大、终端促销做的好的地区)去。

·当资金困难需要套现时,也会不惜低价倾销。 ·换货:代理商把其经销的几种产品组成套装换取另外一个地区的另一个套装。尤其市把广告多、走货量大的品种当成带货品种,因此不要把我们的产品搞成带货产品。 ·经销商放弃我们产品后者即将倒闭时,会低价串货乱市。 第二部分:串货管理与控制 控制串货方法之一:弄清货物流向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产品的月分销量(注意非回款量)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产品的季节、促销等销量变化情况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货物流向。这是我们分析市场潜力、增加销量和防止串货的前提。也是开发二级市场优先顺序的依据之一。 ·计算自己产品的安全库存量、建议在采购时按照建议量采购,但同时注意季节变动情况。·弄清自己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市场份额。打压其它产品的进货量和扩大其进货周期。·控制好自己企业产品的价格体系。 如何弄清货物流向: 1、通过经销商的采购、配送、批发人员了解 2、通过经销商的可观人员来了解,或者亲自到仓库去查。 3、学会电脑,定期亲自察看经销商的进销存账目。 4、通过渠道促销活动掌握批发(非连锁配送)货物流向。比如,针对小的药店和周边地区药店批发的经销商可以搞持续两个月的进货有奖销售活动!拿奖品时登记单位名称。 5、手段:物流流向费用、准确上报物流及时发货、送给经销商最新的货物进销存管理设备和软件。 控制串货方法之二:合理划分区域和市场 改变原来的销售区域:方法有二 1、按照商圈划分市场区域:目前大多数生产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区域划分时都是采用商圈和行政区划重叠的方式,习惯成了自然,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我个人认为。企业市场区域的划分,做好考虑商圈的重复问题:比如。例如:河南信阳、湖南的岳阳商圈上属于武汉。如果硬要按照行政区划,串货很难避免。 2、按照经销商(代理上)已经形成的网络覆盖实力范围划分。经销商长期经营中陷阱已

浅谈对市场串货问题的处理和应对

新年刚过,面对刚刚接手的这个虽然美丽但对自己公司来讲几乎是市场“沦陷”的城市,面对天天有窜货、乱价,日日有经销商投訢区域得不到保护,看着手中去年高昂的市场管理费用报表,想着现在竞争残酷的市场,行业的管理细分导致人员增多,渠道的战线的拉长,公司的利润越来越低,原经理陷入了沉思。 原经理清楚地知道自己作为厂方,保护市场,维护公司的利益是每个职业经理人的天职。虽然批发客户没有主推的原因是利益、利润、关系、感情等是众多因素,但是根据现在市场的竞争状况,渠道费用的支持空间,产品行业利润的削减,也是迫切需要将公司渠道扁平化,直接控制终端零售店。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其市场又将如何改变,达到绕开批发商直接进入分销商的目的,并且又要让目前这些批发代理商又心服口服外带佩服呢?这是一个摆在原经理面前一道具有挑战考验性难题。因为要将目前这些职能分散在各地且不听话的批发代理商,协调起来非常麻烦,但由公司绕开批发商直接进入分销商统一管理,业务将变得更加集中,从而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经过几天的实地市场的调查,原经理发现批发商不但思想远离总部捣乱破坏着市场而且上柜陈列、形象建立、售后服务、产品培训、价格控制等市场基础工作更是做得一塌糊涂。最后原经理决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表面上是帮助批发商做市场树形象,实际上是建立完善的市场基础最后给予市场“削藩”,也可以说是一边修整市场一边整顿市场。只有通过收编整顿,才能避免目前批发商之间的无序竞争状况,减少通路渠道费用,增加公司利润率,同时又能把市场上一些最根本最原始工作做起来。而做这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收编削藩”工作,原经理不是特别急着要在短期内来完成,因为急则生乱,欲速则不达,而是分如下五步来操作完成: 第一步: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不管如何,批发商在前期或多或少均是对自己公司的市场开拓有着不可抺灭的贡献,虽然这些批发代理商壮大后,变得非常不太听话,加上手中还在代理批发其它公司的产品,自然不会全力主推自己公司的产品,当面对各种诱惑时,还成为公司的“捣蛋”派,把所在的片区市场渠道弄得乌烟瘴气。 而此时,作为一名片区经理,则应该对批发商所做的成绩给予肯定,不管他的成绩的多好或多差,均要给足他们的面子,而后从终端售点等关键因素方面指出批发商的管理不足,让他能心知肚明,自己做得不是真的很好,很多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如终端建设、渠道维护、价格管理、促销培训等方面做得离公司的要求差得非常远。 第二步:制定任务,强化主推 要强化主推,管理好经销商,则必须制定任务,但如果缺乏正确的任务分配原则,分配销售任务就变成了一场讨价还价的谈判。每个做市场的业务人员都知道,与不是公司的直属员工分配任务是非常艰难的,特别像这样的批发代理商。因为通常,批发代理商主推两类产品:一是消费者喜欢买的;二是经销商愿意卖的。前一种产品属于市场拉力型产品,即消费者主权产品。经销商必须推广此类产品维持与消费者的良好的关系,并借此树立畅销品贩卖者形象,哪怕是它的利润偏低。这种产品通常是主流产品或品牌产品;后一种产品属推力型产品,只有主动向消费者推介才能形成良好的销售。这类产品不一定很受消费者认知和欢迎,但经销商很愿意花精力推广。

串货管理制度

《窜货管理制度》 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公司整体企业利益的前 提下,有效地预防各区域间物流冲突,保护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各地 域的整体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拟定《窜货管理制度》如下: 1.区域间不参与窜货。各区域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得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异地连锁配送将不视为串货,并配合好所辖区域的地总和终端经理的销售工作开展(市场零售价统一,店宣活动,产品推广等工作事宜)。 连锁串货定义:连锁业务总部在异地,必由异地同事将供销业务关系确定,并覆盖连锁店进行市场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产生将不视为串货。反之跨区域去联系异地连锁业务总部产生的异地销售则视为主动串货,公司将给予重罚。 2.各地总终端经理应加强对自我区域市场的监控,随时掌握本区域 终端销量态势,结合终端销量分析客户月销售状况。对不正常的销售现象,及时提出异议,查出根源,及时解决。 3.在所辖区域发现非本区域货物销售,由区域地总盒终端经理将非 本区域之货购进,并收集好小票作为凭据,核定确认批号、小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办;由省办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报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责成相关责任人执行。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全省所属各区域,以示警醒。 4.处罚原则:

对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纠正错误、数量极少的、经本人申请、由省办督查协调、经双方同意达成意愿后、自行方式处理、督查部记录在案经双方签字、公司免以追究(此类处理方法必须经被窜货方自愿同意)。 5.处罚准则: A.按查获数量(以一个批号、小号三盒以上按整件计货单位核算)令窜货方零售价买回,同时当月销售额并计入被窜方,并罚款同等金额70%给被窜货方,做为对市场的补偿费,拿出30%奖励举报人,余30%做为处理此事的费用。 B.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一件货以上,除上述(A条)处罚外,公司将追加处罚----将本人上交的市场金全额罚没,并有权解除一切合同关系与一切业务关系。 C.根据地总的责任大小,适当进行处罚。对有意参与者,将给予处罚,直至降级、辞退。并处于罚款同等金额30%的罚款。 D.对知情不举、或参与此事,按上述A、B、C、节处罚外,另加罚款500---1000元处理。 6.窜货处理程序:终端经理报地总,地总报省办,省办查实,按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7.各省级地级营销人员、在下到本地区工作时,与当地的商业公司/医药连锁/营销公司/等商品流通领域,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串货事宜的

串货协议书范文

串货协议书范文 串货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了维护金锣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双赢的原则,与各经销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为确保各的合理利润,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金锣品牌。 一、双方的责任1. 1、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1. 2、双方不能把经销商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视其为窜货行为。 1. 3、双方积极执行公司所要求的市场规范,并与其各级经销商签订《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 4、若单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产品,否则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 5、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机身条码及产品编号,否则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公司查证、稽查部门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

6、若单方被窜货,应安排人员与对方市场部共同调查被窜货的产品批号和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 7、若单方收到投诉窜货《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对方市场部共同调查处理,按照取证的真实结果为准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处理方式 1、单方窜货或被窜货,经公司查证及稽查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司制度管理条例处理。 2、窜货数量5-10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货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公司追加双倍考核处理。 10件以上,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公司追加双倍考核窜货处理。 3、恶意窜货处理,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整,数量超过500件,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解除经销商权处理。 以上所有确认后的窜货行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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