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

主办部门: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协办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

一、办文依据

1、《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地组[2006]2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7号)

4、《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立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省厅耕保处2007年8月13日通知)

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4号)

二、适用范围

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申请立项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宅基地整理、废弃工矿复垦)和垦造耕地项目。

三、审查内容

1、项目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2、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现状地类与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是否一致。

四、必备资料

1、立项申请报告;

2、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资金筹集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施工计划及施工管理和效益分析及结论等内容(宅基地整理项目还应包括拆迁安臵补偿方案以及新旧农居点占用土地对比情况分析,废弃工矿复垦项目还应注明表土的来源地点和类型);

4、开发整理前土地权属认定表;

5、项目涉及土地权利人同意开发整理的决议(宅基地整理项

目还应提供所有被拆迁房屋户主的同意意见);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预算清单;

7、项目现状实测图和规划设计图(图纸需清楚规范,四至要有明确的坐标系,清晰反映开发整理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地类、地形地物、土地权属界限,标出土地分类面积,测量单位公章,测量人员签名,比例尺应为1∶500—1∶1000);

8、项目区开发整理前照片三组,要求有明显参照物;

9、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0、涉及河域滩涂和林地的,需要附林水部门同意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办事流程及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7个工作日(自受理立项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

不包括市局或区政府下达批复时间)

(二)办理流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流程

土地整理 建设用地复垦 垦造耕地

土地整理工作流程

“生地”变“熟地”的工作流程 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一)关于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已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此前, 2006年6月,我市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本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将列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土地实施收购、收回、征收,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并予以储存的行为。 上述两个概念,一个是着重从土地储备的目的和意义方面说的;另一个是从工作实施的程序上说的。两者是统一的,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二)为便于开展工作,统一统计、报表口径,结合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的特点,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又将其细分为三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标准不是国家或者市政府制定的,而是市土地整理中心制定的一个内部的工作阶段的分类方法,这里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土地收购阶段。 土地收购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被收购土地原权属方签订土地收购合同或协议,并将按合同或协议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在本市,以下行为可认为是土地收购。 1、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土地收购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拆除地上物及腾空、移交土地。

2、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拆迁实施部门,签订居民房屋拆迁协议,收回住宅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明确补偿标准和居民安置方案,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的期限实施拆迁并移交土地。 3、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或直接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等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第二阶段,土地整理阶段。 土地整理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根据土地收购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土地被收购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地上(地下)物拆除的过程。被收购土地达到场清地平(“净地”)并经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验收合格后,即为土地整理工作完成。 在统计时,土地整理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统计时点被收购土地的工作部位进行描述,分为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三种状态。 1、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基本达到“净地”条件。“净地”的含义为已收购土地的地上物拆迁完毕,且土地权属已注销登记至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名下。 2、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进度已达到50%以上但未达到80%的。 3、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工作已经开始,但尚未达到整理50%的状态。 三是土地储备阶段。 土地储备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实施收购的土地已经拆迁整理完毕,并已配备规划指标,可随时上市进行交易的土地,如果要用一个有别于“净地”的词汇,我们认为“熟地”比较恰当。

档案工作八个流程

档案工作八个流程 档案工作八个流程 档案工作,有狭义解释和广义解释之分。从狭义上说,档案工作是指管理档案和提供档案信息为各项社会实践服务的一项专门业务。从广义上说,包括档案事业管理工作、档案室工作、档案馆工作、档案专业教育、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出版、档案国际交往活动等。 (1)档案的收集。是档案室和档案馆接收和征集档案的总称。包括档案室对本单位归档案卷的接收,档案馆对现行机关或撤销机关移交档案的接收、对社会人士捐赠档案的接收、对分散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的征集。档案收集的任务,是解决档案分散状况与保管、利用档案要求合理集中的矛盾,只有“化分散为集中”,才便于保管和利用。 (2)档案的整理。是将零散文件分门别类地组成档案有机体的一项工作。包括分类、立卷、卷内文件排列、案卷封面的编制、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程序。档案整理的任务,是解决档案零散状态与保管、利用档案要求系统化的矛盾,只有“化零散为系统”,使档案由无序状态转化为有序状态,才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的鉴定。指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是鉴别档案价值的大小、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决定档案保存与销毁的一项工作。档案鉴定的任务,是解决档案的量大质杂与保管、利用档案要求优质化的矛盾,只有“化质杂为优质”,淘汰档案中的无用部分,存留其有用部分,

才便于保管利用。 (4)档案的保管。是保护档案的安全、延长档案寿命的一项工作。包括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和库房管理工作。档案保管的任务,是解决档案的易损性与社会要求长远保管和利用档案的矛盾,只有最大限度地增长档案原件的寿命,或者通过缩微复制保护档案信息,使之久传,才能保证社会长远利用。 (5)档案的编目。又称档案检索。是对档案内容和形式进行分析、选择、浓缩和记录,并按照一定次序编排成为各种目录的工作过程。包括馆藏目录、检索性目录和介绍性目录的编制。编目工作的任务,是解决档案数量庞大、内容复杂和利用者对档案信息特定需求之间的矛盾。各种档案目录可帮助利用者了解馆藏档案的内容和成分,检索到所需要的档案信息,也用于档案馆(室)的档案管理。 (6)档案的编研。指档案馆(室)的编辑与研究工作。包括编辑档案文献汇编、编写综合参考资料以及参加编史修志等。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一定的选题,将重要的档案编辑成为文献出版物,如档案史料汇编或丛编,重要文件汇编或政策法令汇编,以及科学技术资料汇编等;或者将档案信息浓缩化、系统化、编成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概要等,便于不同利用对象的利用。 (7)档案的提供利用。亦称档案信息的输出。是通过多种信息传输渠道和媒介,将档案信息传递给利用者的工作过程。它是档案工作为各项社会实践服务的直接体现,它把档案的作用由可能性变成现实性,通过它可以把档案工作搞活,把档案这种“死材料”变成“活材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 17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 176 号 2008-09-0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十多年来,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从起步到全面推进,在补充耕地、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还存在目标单一、补充耕地力度不够,占补平衡任务没有完全落实,规划统筹乏力、资金征收使用还有差距、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大补充耕地力度,部从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出发,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手段,推进开源节流的重要抓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平台,既保护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又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补充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切实组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低于规划规定的保有量任务。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立足于本市、县行政区域内补充完成。对于后备资源少确实难以完成的,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域内统筹安排,严禁跨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业务辅导材料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业务辅导材料 第一部分:概念及政策、理论依据 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概念 土地开发是指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祼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二、政策、理论依据 (一)中央对土地整理的期望和要求 1.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完成耕地计划补充任务。 2.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任务,要求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实效。 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长期稳定投入得到了政策和法律的支撑。 (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理

中发…1997?11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这是土地开发整理一词最早写入中央政府的文件中。 1999年?土地管理法?,确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确立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主渠道,保证了土地开发整理有长期稳定的投入。 2004年?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5%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进一步扩大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渠道。 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征收与投入 2001-2006年,中央分成的30%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共征收489.94亿元。从今年起,国家将新增费征收标准提高了一倍,进一步扩大了资金规模。2006年中央分成征收部分为167亿;按照新的征收标准,今年预计不少于200亿元。 2001年至2007年上半年,国家累计投入中央分成的新增费总额达463.66亿元。目前,全国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的总投入,每年达到1000亿元左右。 中央一号文件 2005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006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

发行部首发审核工作流程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 二、具体审核环节简介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 受 理 材料 分发、分送材料 见面会 反馈会 落实反馈意见 预先披露 初审会 出具初审报告;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做好发审会准备发审会 2 5 8 7 6 3 问核 核准发行 落实发审委意见 会后事项审核 10 封卷 9 1 4

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问核环节 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0]316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0.11.07 【实施日期】2000.11.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316号 2000年11月7日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

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土地整理流程

土地整理流程 一级土地开发成本核算表 一个很好的一级土地开发成本核算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级土地开发成本估算表 流程收费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费率费用(万元)收取标准 一、征地、拆迁安臵补偿费及有关税费(一)征地1 征地补偿费元/亩按国家标准收取/2 青苗及地上物补偿费元/亩 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w 3 征地税费有收益的非耕地占用费元/亩 3-6倍 菜地补偿元/亩 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 新垦菜地基金元/亩 100万人以上按7000-1000元/亩缴纳 防洪费元/平米 20元/建设用地平方米 耕地占用税元/亩 9元/平方米 耕地开垦费元/亩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

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24元/平方米收取。 小计万元 (二)拆迁安臵补偿费 1 拆迁补偿费民宅拆迁补偿费元/平米 非民宅拆迁补偿费元/平米 回迁安臵用房亏损元/平米 2 搬迁补助费万元 3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万元 4 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万元 5 拆迁公司服务费万元 小计万元 二、收购和臵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 收购或臵换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元/平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 1 给水万元/延米 2 雨水万元/延米 3 污水万元/延米 4 电力万元/延米 5 电信万元/延米 * 6 天然气万元/延米 7 供热万元/延米

档案数字化基本工作流程

档案数字化基本工作流程 一、术语和定义 1、数字化 用计算机技术将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的处理过程。 2、纸质档案数字化 采用扫描仪或数码相机等数码设备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加工,将其转化为存储在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并能被计算机识别的数字图像或数字文本的处理过程。 3、数字图像 表示实物图像的整数阵列。一个二维或更高维的采样并量化的函数,由相同维数的连续图像产生。在矩阵(或其他)网络上采样——连续函数,并在采样点上将值最小化后的阵列。 4、黑白二值图像 只有黑白两级灰度的数字图像。它对应于黑白两种状态的文字稿、线条图等。 5、连续色调静态图像 以多于两级灰度的不同浓淡层次或以不同颜色通道组合成的静态数字图像。在纸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通常表现为灰度扫描和彩色扫描两种模式。 6、分辨率 单位长度内图像包含的点数或像素数,一般用每英时点数(dpi)表示。 7、失真度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后,数字图像与档案原件在色彩、几何等方面的偏离程度。 8、可懂度 数字图像向人或机器提供信息的能力。 9、图像压缩 清除图像冗余或图像近似的任一种过程,其目的是对图像以更紧凑的形式表示。 二、纸质档案数字化基本要求 1、基本原则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是使档案信息资源准确方便快捷地提供利用,使可以公开的档案信息资源得到共享,以满足社会对档案利用的需求。 2、数字化对像的确定原则 应当对所要进行数字化的对象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确认,只有符合一定要求的纸质档案文献才能进行数字化。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必须符合国家档案开放规定以及有关规定。 2)价值性原则 属于归档范围且应永久或长期保存的、社会利用价值高的档案可列入数字化加工的范围。 3、基本环节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 4、过程管理 1)应加强纸质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 2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三、档案整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76 号 2008-09-0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十多年来,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从起步到全面推进,在补充耕地、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还存在目标单一、补充耕地力度不够,占补平衡任务没有完全落实,规划统筹乏力、资金征收使用还有差距、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大补充耕地力度,部从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出发,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手段,推进开源节流的重要抓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平台,既保护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又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补充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切实组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低于规划规定的保有量任务。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立足于本市、县行政区域内补充完成。对于后备资源少确实难以完成的,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域内统筹安排,严禁跨省

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流程

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7〕74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保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补充耕地质量不高,数量不够。 2、不按立项标准,不细致了解现场实际,踏勘中降低立项条件与标准。 3、验收过程不细,不能发现问题;验收过程中主观降低条件和标准。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票据,放松审核,予以报销。 五、岗位防控措施 实行各相关科室参与会审和现场踏勘,实行邀请农业专家共同验收制度,落实多人、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保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强,造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 2、划定基本农田质量不高,数量不够。 3、在基本农田基础建设验收中把关不严。 五、岗位防控措施 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依法行政,落实多人、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8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地保护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有关政策掌握的不准,出现审查上的缺失;主观上降低立项的标准。 2、不按立项标准,不细致了解现场实际,踏勘中降低立项条件与标准。 3、验收过程不细,不能发现问题;验收过程中主观降低条件和标准。 五、岗位防控措施 1、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业务知识及廉政文化学习,提高自律能力。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0260.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未特别注明,本合同的币种均约定为人民币)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土地整理项目 投资预算: 其中工程施工费: 合同监理费用: 施工费中标价格: 监理合同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监理投标时编制的监理工作纲要,监理工作规划; 2.本合同标准条款;(第二部分)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正条款或补充协议。 三、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专用条款中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四、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五、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一份,工程承包人一份,主管部门一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实施人(签章):监证人: 项目实施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项目投资管理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机关或单位。(注:项目的管理部门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根据省厅的授权,作为“委托人”负责项目的监理和实施管理工作。) 3.“实施人”是指经项目管理部门批复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本合同约定 为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局)。实施人是合同甲方的组成部分、工程的受益主体,是合同执行的甲方现场代表。 4.“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个人建房审批流程 1、提出申请:村民申请审批宅基地,先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级审查。村两委在接到村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为建房资格、家庭人口、建房地块落实及相关权利人情况等,审查同意后报办事处。 注意:特别是审查家庭人口、原有房屋情况(包括申请人夫妻、子女及父母三代的所有房屋,包括违章建筑和有证件的房屋)、建房地块落实情况(地块要求无纠纷),前期所需资料包括宅基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会议记录、直系亲属一览表、原有房屋土地使用证、结婚证等; 3、镇审查。办事处根据本办收到经村两委同意的申请汇总情况,对申请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建房审查小组现场实地踏勘。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办理事项。建房审查小组负责签署审查意见。具体审查内容: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家庭人口,原有住房处置方案;拟建房屋的四至、土地面积、建筑面积、间数、层数、建筑高度;审查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等。 4、批前公示。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对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宅基地的户名、建房四至、建房面积、旧房处置、建房要求等情况在所在村范围内及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束后由驻村在公示远近照打印稿中签署公示意见。

注意:公示要求必须张贴10天,并提供远照和近照留档,近照能看清公示内容,远照能看清公示张贴的位置。驻村在公示结果签字时,要求公示期满后再签字,并且要签清公示意见,要求违章建筑在签公示时已拆除完毕。对于原有合法的房屋处置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再处置,待原有房屋处置到位,镇审批办公室再发放证件。 5、镇审批。经公示无异议,镇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 6、发放手续。申请对象按公示要求将旧房处置到位并缴纳相关规费后,镇政府再发放审批手续,根据需要组织定桩放样。旧房处置不到位的,其审批手续不生效。 农村住宅用地违法建筑补办须知 一、哪些违法建筑可以补办手续。 (一)、违法建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补办。 1、必须是建于2014年3月27日之前的集体土地上的存量违法用地; 2、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建于1987年1月1日前的除外); 3、符合村镇规划,相邻防火间距和建筑日照达到4米及以上的。 (二)、新增违法用地一律拆除。 2014年3月27日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属新增违法建筑,按照规定一律拆除。

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二、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开发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以招标方(或直委)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地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管理费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一、立卷归档 档案室将文件材料收集分类——录入机读目录——将档案完毕——装订档案——制作检索工具——档案入库——分类上架。 二、借阅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有关档案——借阅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借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 查阅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单位档案室申请借阅档案审批单——办 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查阅 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查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 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三、收集、交接、、统计工作 1、立卷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员)根据单位制定的档案归档范围,平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保存,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完整 2、兼职档案员(资料员)根据不同各类文件材料的特点,按规定的案卷类目归卷 3、次年初,兼职档案员(资料员)对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进行(初步立卷)

4、三月上旬档案室对各部门初步立卷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指导 5、兼职档案员(资料员)按立卷要求立卷 6、兼职档案员(资料员)填写移交清单,并向单位档案室移交档案 7、档案室对案卷进行分类、 8、编制档号 9、编制案卷目录等各种检索工具 10、入库 11、做好档案的统计、保安 12、开展档案的利用 13、进行文件汇编,对档案信息进行二次、三次加工 四、鉴定销毁 档案销毁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鉴定小组(由主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组成)进行鉴定——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逐项照册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主管领导裁签字批准——一把手签字批准——档案室及相关部门到指定地点2人以上监销——档案室及相关部门办理销毁清册——档案室归档。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工作总结报告(精)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工作总结报告 丹凤县国土资源局: 上半年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国土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服务全局中心工作的同时,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施省级土地整理项目1 个、市级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1个,争取省级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1个,土地开发整理总规模757.4592公顷,新增耕地234.0078公顷,投资2588.5119万元。目前,10个市级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竣工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验收,省级立项投资的土门镇(竹林关镇)等⑵个镇土地整理项 目建设竣工在即。现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总结如下: 一、所干主要工作 1、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拟定《中心201X年工作要点》、《中心工作人员201X年工作分组》、《中心工作人员201X年工作职责》、《中心工作制度》、《中心工作纪律》等;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坚持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提高素质、强化纪律,增强其责任心,积极主动完成工作。加强单位卫生、文明建设,关心干部

职工身心健康。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勤恳工作,单位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争取上级支持和投资,积极筹划年度前期重点项目实施准 备工作。年内计划启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个,为省级立项的 棣花(商镇)等⑵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该项目建设总规模318.6公顷,其中开发60.78公顷,整理257.82公顷,新增加耕地61.35公顷,总投资1256.68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和省预算下达,省补助投资 942.51万元(预算1256.68万元的75%,其余25%即卩314.17 万元由地方配套。由于地方没有配套资金,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优化。与原初步设计单位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商洽设计优化事宜,与商镇、棣花镇主要领导进行接洽,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进行了测量。计划在下半年完成优化设计方案、招标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和项目招投标,力争早日启动实施项目。 3、做好省级立项投资的丹凤县土门镇(竹林关镇)等⑵个镇 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总规模248.62公顷,其中土 门片75.58公顷,竹林关片173.04公顷;项目省级投资515.0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21.53万元。项目于201X年11月启动,12月继续开工建设,我中心工作人员常驻项目

发文及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流程

发文及方案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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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办公室工作职责与流程 (一)职能: 1、行业管理和综合服务保障; 2、秘书处的人事、财务、资产、印章、文件、档案及车辆管理等; 3、制订秘书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则; 4、日常来访接待、有关会议会务等有关后勤保障; 5、配合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文体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6、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7、协会及秘书处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岗位职责 1、主任或副主任岗位职责: (1)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主持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 (2)带领本部门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协会领导和秘书长的工作指示,全面履行办公室各项职能; (3)草拟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小结; (4)秘书处的行政、人事管理; (5)秘书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规则的起草; (6)律协印章(含公章、钢印及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及使

用; (7)审核本部门工作人员草拟的通知、公告、计划、 报告、 请示、规章制度等各项文稿; (8)草拟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议议题及通知; (9)参加秘书长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组织和协调召开秘书处周会; (10)联系并确定律协的来访接待,并安排落实有关接待事宜; (11)协调、安排律协会议室和公务车的使用; (12)年度会计档案的保管; (13)指导、检查、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4)定期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研究处理本部门工作事项和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15)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6)组织秘书处年度考核,负责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考核; (17)分发会领导批示过的有关文件,转送有关部门办理,并催办、督办有关事宜; (18)汇总、整理秘书处各部门需呈会长审批的报销单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新建单位档案整理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工作,就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与方法,把处于相对零乱状态的档案系统起来,以便于保管与利用的工作。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就是: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便于保管与利用。新建单位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制定整理工作方案、划分全宗、全宗内档案分类、立卷、案卷排列、编制案卷目录。 由于原来档案状况有所不同,所以整理工作内容也会出现差异。在档案馆与档案室,档案的整理按整理工作内容的范围,可以分成三种类型: (一)系统排列与编目(二)局部调整(三)全过程整理档案管理工作的意 义 (一)档案的整理世界就是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为发挥档案的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档案的整理就是档案管理所有业务会动的关键环节 (三)档案整理就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要求 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流程 一、制定整理方案 文书档案整理工作,就是指将处于零乱状态的与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经过分类、组合、排列与编目,达到系统化的过程。就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文书档案整理方法: 新的整理方法——以件为管理单位传统整理方法——以卷为管理单位 二、划分全宗 全宗就是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整体,就是档案馆档案的第一层分类、管理单位。 立档单位不就是固定不变的,由于社会的发展,事业的进步,常常引起一些机关的增设、撤销或合并,这些发展变化常常给全宗的划分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认真对待。 (一)政权更迭及跨政权立档单位的区分全宗 研究立档单位就是否有根本变化,主要应该从立档单位的性质与基本职能等有关反面去考察。 (二)立档单位变化所导致的区分全宗 1.新建 新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形成的档案均可以构成一个全宗。 2.分开 一个机关、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由于旧的机关已被撤销,它所形成的档案应该单独构成全宗;新成立的机关、单位各自形成的档案应该单独构成全宗。 3.合并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撤销单位,合并成一个新的单位。它们所形成的档案分别构成企业的全宗。 4.独立 从某一立档单位分离出去作为一个新的单位,它所形成的档案应构成新的全宗。 5.从属

不动产业务整理手册(问题参考)全解

不动产业务与问题整理手册 (仅供参考) 2016年6月

业务案例整理 1.房产、土地均已办理第一次转移登记,但在房产再次或多次办理转移过程中土地未 随之办理转移登记,要求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脱节的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日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主要依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已预区分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 要求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天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房产属房改房或集资建房的,需查看出让金缴纳情况,收回协议和出让合同。(最好能查到当地政府关于房改房的处置意见,即政策性文件。) 3.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未办理预区分的,要求直接办 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出让土地、土地用途没改变,取得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且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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