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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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

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

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①乘用汽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九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②商用汽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2、汽车产品型号简介

B J 1 0 4 3 V 8 J E 6 - 2

〔1〕主型号部分

1) 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的分类,按下表的规定。)

2) 主参数代号

① 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与挂车(不包括客车挂车及客车半挂车)用整车的总质量(t )表示主参数代号。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为:处于可行驶状态的牵引车的质量、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的最大垂直静载荷、牵引车自身最大装载质量(如果有的话)的和。当总质量在100 t 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② 客车及客车挂车、客车半挂车用整车长度(m )(挂车长度按挂车车身长度确定,国家另有规定除外)表示主参数代号。当车辆长度小于10 m 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值(m )的十倍数值表示。

③ 乘用车用发动机排量(L )表示主参数代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④ 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大于10%,则应按4.2.1.3a )的规定重新确定主参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BJ-北京

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

车辆类型

总质量及载货质量

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

发动机类型

轴距、底盘型式及制动型式

技术状态区分号

主型号部分 车辆技术特征部分

⑤除挂车外的各类汽车底盘(非完整车辆)(包括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底盘)的主参数代号,按其整车的主参数代号编制。

⑥主参数的数值修约按GB/T 8710的规定执行。

⑦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 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汽车在设计开发、升级换代时的顺序。用一位0~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①已经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平台编制;

②尚未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首次开发的车型一般用“0”表示,以后换代依次用“1”、“2”、“3”、……“9”表示;

——车身全新换代时,一般应改变产品序号;

——当车辆设计主参数变化不大于原定型车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产品序号。

〔2〕技术特征部分

1) 车辆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2) 总质量及载货质量,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3) 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4) 发动机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① N类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不含客车底盘)发动机类型代码及含义按下表规定。

5) 轴距、底盘型式及制动型式,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右置方向盘车出口特征代号用一位大写英文字母“R”表示。如:BJ1046V8JB5-2车型因为出口而技术状态为右置方向盘,出口产品型号应为:BJ1046V8JB5-2R。

型号编制举例

YN38CR(91KW 共轨/排量3.760) CA4DC2-12E3

(88KW/3.168L )

3、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公告型号

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车辆类别详见附录B ,其产品型号由主型号部分和技术特征部分组成。其中主型号部分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技术特征部分由结构特征代号、用途特征代号、特征参数代号、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特殊代号构成,如图1所示。

□—表示字母或数字;○—表示数字;◎—表示字母或数字(必要时用);☆—表示字母 (必

要时用)

图1 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3.1 主型号部分 3.1.1 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代表国家认可的汽车生产企业,用“北京”两字汉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大写字母“BJ ”表示,或用本公司规定的其它字母表示。 3. 1.2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的分类,专用汽车的车辆类别代号用“5”表示。 3. 1.3 主参数代号

a) 用整车的总质量(t)表示主参数代号。当总质量在100 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b) 专用汽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大于10%,则应按4.1.1.3a)的规定重新确定主参数代号。

c) 主参数的数值修约按GB/T 8710的规定执行。

d)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 1.4 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专用汽车在设计开发、升级换代时的顺序。用一位0~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a) 已经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平台编制;

b) 尚未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首次开发的车型一般用“0”表示,以后换代依次用“1”、“2”、“3”、……“9”表示;

——车身全新换代时,一般应改变产品序号;

——当车辆设计主参数变化不大于原定型车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产品序号。

3. 2 技术特征部分

4.1.2.1 结构特征代号表示专用汽车的结构特征。结构特征代号应按表1的规定使用。

表1 结构特征代号

3.2.2 用途特征代号表示专用汽车的用途。用途特征代号应按GB/T 17350-1998的相关规定使用,详见附录B。

3.2.3 特征参数代号用表达专用汽车特定技术参数的两位数字表示,不同种类的专用汽车其特征参数含义及代号表达不同,详见表1。

3.2.4 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与特征参数代号之间用连接符“-”连接。

3.2.5 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

编制产品型号时,当某产品的主型号部分和技术特征部分的前5位代号与已有产品完全相同、无法区分时,应使用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加以区别,否则不使用。专门开发的军车的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应依次用“J1~J99”表示;其它汽车应依次用1~9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3.2.6 特殊代号

与在国内销售的车型相比,若出口车型的技术状态发生改变时,用特殊代号予以区分。出口产品的特殊代号用一位大写英文字母“R”表示。对于技术状态完全相同的、既在国内销售同时又出口的车型,其产品型号不加特殊代号。

表1 罐式汽车用途特征代号及特征参数表达

型号编制举例

4 产品型号的管理要求

4.1 汽车和挂车的产品型号由技术研究院产品管理部产品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

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确定和使用未经批准的产品型号。

二、《汽车及挂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1. 国家对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相关规定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汽车、半挂车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其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 16735的规定;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打刻位置应尽量位于前部右侧,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打刻在其他部位。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7.0 mm,深度不应小于0.3 mm;对于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

◆其他机动车应在相应位置打刻易见且易于拓印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型号在前,出厂编号在后,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为

10.0 mm,深度不应小于0.3 mm;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不允许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铭牌的固定、位置及型式应符合GB/T 18411的规定:……(见下页)。产品标牌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改装车不应拆改原底盘的产品标牌。

◆汽车及挂车产品均应在产品标牌上标明品牌、车辆识别代号……

2. 汽车及挂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各类汽车(包括低速货车、非完整车辆)和挂车。

2.1.VIN的构成

◆VIN应由三部分组成: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共17位字码。如图1所示。

◆VIN允许使用的字符

车辆识别代号中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

a) 阿拉伯数字:1 2 3 4 5 6 7 8 9 0

b)大写罗马字母: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字母I、O、Q不能使用)

2.2. 本公司各类车辆的WMI

LV A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 500 kg)载货汽车

(包括低速货车、非完整车辆)

LVB—— N2和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 500 kg)载货

汽车(包括低速货车、非完整车辆)

LVC—— M类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

LVD—— O类挂车。

2.3 N类汽车(含低速货车、非完整车辆) VDS的编制规则

1) VDS的第一位表示车辆的类型

2) VDS的第二位表示总质量

3) VDS的第三位表示车身类型

4) VDS的第四位表示发动机类型

5) VDS的第五位表示车辆的轴距

2.4VIS的编制规则

1)年份:略

2)装配厂及装配线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的代码为E。

3)生产顺序号

生产顺序号的编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每个装配线生产的所有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挂车的生产顺序号均应从001000开始依次编排;

b)每个装配线的生产顺序号中,000001~000499分别由本公司各事业部车辆新产品开发时试制试验样车使用;000500~000999由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管理部门申报新产品试制试验样车时使用。

c)每个历法年的1月1日,每个装配线生产的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挂车的生产顺序号应分别从001000开始重新依次编排。

3. 车辆识别代号(VIN)在车辆上的位置与固定

◆打印在车辆铭牌上

载货车辆类的铭牌固定在驾驶室后围内板右上侧或右侧围内板后上侧。

◆直接打印在车辆上——

载货车辆类(包括低速货车、非完整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在车架右纵梁外侧易见且易于拓印的部位。

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5 t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还应打刻

或印制在单独的VIN识别铭牌上,VIN识别铭牌固定在仪表板上平面前边缘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

4.VIN编制举例

单排VIN为:

LVBV4JDB×××××××××

(YZ4DB1-30发动机)

LVBV4JBB×××××××××

(其它发动机)

排半VIN为:

LVBV4PDB×××××××××

(YZ4DB1-30发动机)

LVBV4PBB×××××××××

(其它发动机)

标准阀门型号编制方法及示例

标准阀门型号编制方法及示例 1.标准阀门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2.类型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按表1的规定。 表1 类型代号类型代号 闸阀Z 旋塞阀X 截止阀J 止回阀和底阀H 节流阀L 安全阀 A 球阀Q 减压阀Y 蝶阀 D 疏水阀S 隔膜阀G 柱塞阀U 注:低温(低于零下40摄氏度)、保温(带加热层)和带波纹管的阀门在类型代号前分别加“D”“B”和“W”汉语拼音字母。 3.传动方式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2的规定。 表2 传动方式代号传动方式代号 电磁动0 伞齿轮 5 电磁-液动 1 气动 6 电-液动 2 液动7 蜗轮 3 气-液动8 正齿轮 4 电动9 注:(1)手轮、手枘和板手传动以及安全阀,减压阀,疏水阀省略本代号。 (2)对于气动或液动:常开式用6K、7K表示;常闭式用6B、7B表示;气动带手动

用6S表示,防爆电动用“9B”表示。蜗杆-T形螺母用3T表示。4.连接形式代号用阿拉伯数字代号表示,按表3的规定。 表3 5.结构形式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4~13的规定。 表4 表5

表6 表7 表8 表9

表10 表11 表12

表13 6.阀座密封面或衬里材料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按表14的规定。 表14 7.公称压力数值,按JB74-59《管路附件公称压力,试验压力和工作压力》的规定。用于电站工业的阀门,当介质最高温度超过530摄氏度时,按JB74-59第5条的规定标注工作压力。 8.阀体材料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按表15的规定。 表15

注:PN≤1.6MPa的灰铸铁阀体和PN≥2.5MPa的碳素钢阀体省略本代号。 9.示例: 例1:电动传动、法兰连接、明杆楔式双闸板、阀座密封面材料由阀体直接加工、公称压力PN0.1MPa、阀体材料为灰铸铁的闸阀:Z942W-1 直动楔式双闸板闸阀 例2:手动、外螺纹连接、浮动直通式、阀座密封面材料为氟塑料、公称压力PN4.0MPa、阀体材料为1Cr18Ni9Ti的球阀:Q21F-40P 外螺纹球阀 例3:气动常开式、法兰连接、屋脊式、衬里材料为衬胶、公称压力PN0.6MPa、阀体材料为灰铸铁的隔膜阀:G6k41J-6 气动常开式衬胶隔膜阀 例4:液动、法兰连接、垂直板式、阀座密封面材料为铸铜、阀瓣密封面材料为橡胶、公称压力PN0.25MPa、阀体材料为灰铸铁的蝶阀:D741X-2.5 液动蝶阀 例5:电动机传动、焊接连接、直通式、阀座密封面材料为堆焊硬质合金、在540℃下的工作压力为17MPa、阀体材料铬钼钒钢的截止阀:J961Y-P54170 电动焊接截止阀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页码:4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

页码:4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产品型号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根据杭氧标[2006]3号文,GB/T10607-2001《空气分离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列入今年计划中。现修订后的JB/TXXXX-XXXX《空气分离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编写格式表述方法等均按现行国标GB/T1.1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与GB/T10607-2001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GB/T10607-2001改为JB/TXXXX-XXXX。[根据杭氧标[2006]3号文] ——取消所有型号标记里面的变型设计号。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产品中的气体产量均为标准状态(0oC,101.325kPa)下的产量。增加: 液态产品产量折算为标准状态下气态产量计算,因此所有液态产品的产量的型号示例中的L/h改为m3/h,数字后加Y。[根据JB/T8693-1998《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V液体产量(包括液氧、液氮、液氩等)换算为标准状态的气态产量m3/h。] ——取消2.4。[在2.1和2.3中表达] ——增加变压吸附设备。[因为变压吸附设备无型号标准,根据实际设计和生产要求增加变压吸附设备型号] 变压吸附设备型号标记 型号示例 例:KBO-20型 表示变压吸附设备,主要产品氧气产量为20m3/h。 ——“液化器”改为“液化冷箱” ——在原2.7、2.8、2.9、2.10、2.12、2.13、2.14、2.19、2.20中最高工作压力“105Pa”改为“MPa”。 ——“纯化器”改为“纯化设备” 气化设备型号特征: “液化气体化学元素符号”改为“气化气体化学元素符号” “液化气体贮存容量”改为“气化气体贮存容量” ——“预冷系统(预冷器)”改为“空气预冷系统” ——活塞式液体泵的型号标记中:排液压力后的括号内容删除 ——取消贮气柜[与贮气设备重复] ——“贮气器”改为“贮气设备” ——低温液体贮槽 低温液体贮槽型号示例

汽车车型编号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a b c d f □□○○○○□□□■■ a b c d e f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分类代号;f: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企业名称代号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EQ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TJ表示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此编码规则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2 越野汽车 3 自卸汽车 4 牵引汽车 5 专用汽车 6 客车 7 轿车 8 未用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裸导线型号编制方法

裸导线型号编制方法 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型号编制方法 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稀护套电缆型号编制方 法

控制电缆和信号电缆型号编制方法 NPT,PT,G 都是管螺纹. 一看到ZG,就知是我国的螺纹标准,因为ZG是汉语“锥管”拼音的字头,所以ZG螺纹就是锥管螺纹,它的牙型是55度的。G也是我国标准,G是“管”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所以G螺纹就是“管螺纹”。管螺纹是直的,没有带锥,这是它和ZG螺纹的区别。法兰代号N80PN96中的DN代表通径大小,PN代表耐压。DN80PN96代表通径80mm,耐压9.6MPa。34-16UNF-2A是美国细牙螺纹,指明了螺纹外径和每英寸长度上的牙数。NPT是美国管螺纹的标准。 NPT 是 National (American) Pipe Thread 的缩写,属于美国标准的 60 度锥管螺纹,用于北美地区.国家标准可查阅 GB/T12716-1991 PT 是 Pipe Thread 的缩写,是 55 度密封圆锥管螺纹,属惠氏螺纹家族,多用于欧洲及英联邦国家.常用于水及煤气管行业,锥度规定为 1:16. 国家标准可查阅 GB/T7306-2000 G 是 55 度非螺纹密封管螺纹,属惠氏螺纹家族.标记为 G 代表圆柱螺纹.国家标准可查阅 GB/T7307-2001。另外螺纹中的1/4、1/2、1/8 标记是指螺纹尺

寸的直径,单位是英?.行内人通常用分来称呼螺纹尺寸,1“等于8分,1/4”就是2分,如此类推.G 就是管螺纹的统称(Guan),55,60度的划分属于功能性的,俗称管圆。即螺纹由一圆柱面加工而成。 ZG俗称管锥,即螺纹由一圆锥面加工而成,一般的水管接头都是这样的,国标标注为Rc公制螺纹用螺距来表示,美英制螺纹用每英寸内的螺纹牙数来表示,这是它们最大的区别,公制螺纹是60度等边牙型,英制螺纹是等腰55度牙型,美制螺纹60度。 代号R表示圆锥外螺纹,Rc表示圆锥内螺纹, Rp表示圆柱内螺纹 R----锥管外螺纹(旧代号ZG;KG)。 RC----锥管内螺纹(旧代号ZG;KG) 公制螺纹用公制单位, 美英制螺纹用英制单位。管螺纹主要用来进行管道的连接,其内外螺纹的配合紧密,有直管与锥管两种。公称直径是指所连接的管道直径,显然螺纹直径比公称直径大。1/4,1/2,1/8是英制螺纹的公称直径,单位是英寸。

常用材料型号编制方法介绍(doc 18页)

常用材料型号编制方法介绍(doc 18页)

常用材料型号编制方法 标准阀门型号编制方法阀门型号编制组合排列形式 类型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下表各类阀门型号含义 各类阀门结构形式 其他 电缆型号编制方法电力电缆型号含义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 控制电缆型号编制及字母表示 信号电缆 通信电缆 通信电缆型号组成 通信电缆代号说明 计算机屏蔽电缆 电线型号及名称钢铝绞线 铝绞线 钢芯铝绞线 绝缘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屏蔽电线(BG5023.5-85) 橡皮绝缘电线(JB1601-75) 母线型号及意义QLFM型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 FQFM型分段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 GXFM型共箱母线

1 2 3 4 5 6 7 汉语拼音字母表示阀门类型一位数字 表示传动方式 一位数字 表示连接形式 一位数字 表示结构形式 汉语拼音字母表 示密封面或衬里 数字表示公称 压力kg/m2 汉语拼音字母 表示阀体材料 Z 闸阀 J 截止阀 L 节流阀 Q 球阀 D 碟阀 H 止回阀和底阀G 隔膜阀 A 安全阀 T 调节阀 X 旋塞阀O 电磁动 1.电磁一液动 2.电一液动 3.蜗轮 4.正齿轮转动 5.伞齿轮转动 6.气动 7.液动 8.气一液动 9.电动 1.内螺纹 2.外螺纹 3.法兰(用于双弹簧 安全阀) 4.法兰 5.法兰(用于杠杆 式、安全门、单弹簧 安全门) 6.焊接 7.对夹 8.卡箍 (见下页阀门结结形 式表) T 铜合金 H 合金钢 B 锡基轴 (巴承合金氏合金) Y 硬质合金 X 橡胶 J 硬橡胶 SA聚四氟乙烯 SB聚三氟乙烯 SC聚氟乙烯 Z 灰铸件 (一般不表示) X 可锻铸铁 Q 球墨铸铁 T 铜合金 B 铅合金 II铬钼合金钢 L 铬合金 P 铬镍钛钢 V(II)铬钼钒合金钢

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介质选煤设备、跳汰及其他重力选煤设备和浮游选煤设备的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三类工业规模的煤用分选设备的型号编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MT/T 154.1—92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的编制导则和管理办法 3编制产品型号的基本原则 3.1产品型号的命名力求简明。在不同类产品能够被明确区分的前题下,尽量减少特征代号的个数。 3.2产品型号由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但I、0、x三个字母不得使用。4产品型号的组成和排列方式 4.1产品型号的组成和排列方式按MT/T 154.1第3章之规定。 4.2分选设备的产品型号主要由“产品类型代号”、“第一分类特征代号”和“主参数”组成。如果这样表示仍不能区分不同类产品,可再逐一增加“第二分类特征代号”、“补充特征代号”和“修改序号”。 4.3产品型号的代号排列方式如下: 设计修改序号 补充特征代号 主参数 第二分类特征代号 第一分类特征代号 产品类型代号 5 代号规定 5·1 本标准所涉及的三类选煤设备的产品类型的代号规定见表1。 表1产品类型代号 5.2 三种分选设备的第一分类特征代号和某些第二分类特征代号规定见表2 表2三类选煤设备的分类特征代号

5.3 主参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产品型号中最好只包括一个主参数。若必须用两个或更多的参数才能区分,参数之间要用…/’符号隔开。 5.4 对于产品数需要区分的分选设备(如三产品旋流器)、双体结构(如双体跳汰机)或多体结构(如多平面摇床)的情形,可在主参数之前用“2×”或“n ×”表示。主参数的意义和单位要在产品标准中说明。 5.5本标准对补充特征代号不作统一规定。补充特征代号的选用应遵照第3章规定的原则,并在型号申报时加以说明。第6章的例4是一个使用补充代号的示例。 5.6修改序号是当产品的设计有重要修改时作为区分或识别之用的,用带括号的字母依次表示。如(A),(B),(C)……。 5.7新产品开发中,如果出现了本标准表2中所列以外的分类特征,可由产品设计单位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原则提出特征代号的建议,在申报型号时加以说明。 5.8产品型号中不得以地域、单位或个人的缩略字母、代号或代码作为特征代号。当不同单位设计出特征代号完全相同的产品时,可采用不同的商标作为区分标记。 5.9产品型号中的字母,数字与产品名称的汉字字体要相互协调。不得采用角标形式。 6型号编制示例 例1:斜槽分选机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1-1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号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A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CQ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EQ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X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BJ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H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TJ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TV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NJ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公司SY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DD江西昌河汽车有限公司CH 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DN长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JY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1.2.6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实例 例1:金旅XML6127E22客车 表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旅牌客车,总长12米。 例2:迈腾FV7207轿车 表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迈腾牌轿车,发动机排量2.0升。 例3:解放CA3160K2A80 表示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解放牌自卸车,车辆总质量16吨。 例4:东风EQ1123G5ADA载货汽车

各厂家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大全

全国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为了实现车用发动机排放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为了区别不同排放级别的发动机,发动机型号不再采用GB/T 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进行命名,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正确理解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技术中心对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进行整理,对不适合本公司产品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形成了适合本公司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本编制规则等同采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一、玉柴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全部更名) 1、产品型号的组成 产品型号由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组成结构如下: 重大结构改进 排放代号 功率代号 系列代号 缸数代号 企业代号2、编号方法 2.1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统一用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志“YC”表示。 2.2 缸数代号 缸数代号按发动机的缸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6缸用“6”表示,4缸用“4”表示。 2.3 系列代号 发动机产品以缸径和行程为系列,同一缸径和行程使用同一系列代号。系列 功率代号按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的个位不是0或5时,按就近选取。 2.5排放代号 排放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欧Ⅰ排放级别用1表示,欧Ⅱ排放级别用2

表示。 2.6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 2.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YC4D130-20表示:四缸、108mm缸径×115mm行程、130马力、欧Ⅱ排放、基本型发动机 二、一汽锡柴柴油机型号编制规则 110系列:按老的柴油机型号规则编制,分110和扩缸113两个系列品种。 CA 4 110/ 125 Z- ZY 1A 一汽解放气缸数缸径冲程增压配套机型配置形式标志代号(1A带动转泵) 范例: 1、CA4110/125-□自然吸气机 功率均为:81KW/2800rpm,扭矩305N.m。动力转向泵为选装。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阀门型号通常应表示出阀门类型、驱动方式、连接形式、结构特点、密封面材料、阀体 材料和公称压力等要素。阀门型号的标准化对阀门的设计、选用、经销、提供了方便。 当今阀门的类型和材料越来越多,阀门型号的编制也愈来愈复杂。我国虽有阀门型 号编制的统一标准,但愈来愈不能适应阀门工业发展的需要。目前,阀门制造厂一般采 用统一编号方法;凡不能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的,各制造厂均按自己的需要制订编号方法。 第一节一般工业用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JB/T308-1975《阀门型号编制方法》适用于工业管道用闸阀、截止阀、节流阀、蝶阀、球阀、旋塞阀、隔膜阀、安全阀、止回阀、减压阀、蒸汽疏水阀、电磁阀。它包括阀门的型号编制和阀门的命名。 一、阀门的型号编制 阀门型号由7个单元组成。 1)类型代号类型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2)传动方式代号传动方式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阀门的命名 阀门的名称按传动方式、连接形式、结构形式、衬里材料和类型命名,但下述内容在命名中均予省略:

1)连接形式中:“法兰”。 2)结构形式中: a. 闸阀的“明杆”、“弹性”、“刚性”和“单闸板”; b.截止阀和节流阀的“直通式”; c.球阀的“浮动”和“直通式”; d.蝶阀的“垂直板式”; e.隔膜阀的“屋脊式”; f.旋塞阀的“填料”和“直通式”; g.止回阀的“直通式”和“单瓣式”; h.安全阀的“不封闭”。 3)阀座密封面材料中的材料名称。 三、阀门型号和名称编制方法示例 例1 电动传动、法兰连接、明杆楔式双闸板、阀座密封面材料由阀体直接加工、公称压力PN=0.1MPA,阀体材料为灰铸铁的闸阀: Z942W-1 电动楔式双闸板闸阀 例2 手动、外螺纹连接、浮动球、直通式、阀座密封面材料为氟塑料、公称压力PN=4.0MPA、阀体材料为1Cr18Ni9Ti 的球阀: Q21F-40P 外螺纹球阀 例3 气动常开式、法兰连接、屋脊式,衬里材料为衬胶,公称压力PN=0.6MPA、阀 体材料为灰铸铁的隔膜阀: G6K41J-6 气动常开式衬胶隔膜阀

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 SL 001-2011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2011-10–10发布2011-10-20 实施XXXXXXXXXX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本标准自2011年10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六机械)牌环卫车辆产品(以下简称车辆)产品型号的构成及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神六机械生产牌的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及定义》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 17350-2009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3 环卫车辆产品型号的构成 环卫车辆产品型号由企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生产地址代号、附加代号等七部分构成,见图1. SL ○○○ 企业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代表数字 □-代表英文字母(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采用字母中的“I”和“O”) ※-代表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采用字母中的“I”和“O”) 图1 车辆产品型号构成 3.1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占二位,内容为“SL”。 3.2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占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中的规定。

产品型号管理办法

产品型号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产品型号命名原则、申报程序、预发型号的转正和型号延伸的有关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型号管理。 2管理部门 公司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是产品型号管理的主管部门,宽带部、研发部是产品型号管理的协助部门。 3 产品型号命名原则 根据标准YD/T639-1993《邮电工业产品型号命名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1996年10月25日颁布的《邮电通信产品型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产品型号管理办法如下: 3.1 编制产品型号命名办法的原则 3.1.1 产品型号的命名办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和规律性,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3.1.2 产品型号的命名应当既便于管理,又便于使用;既有统一原则,又根据专业的特点 有一定的灵活性。 3.1.3 产品型号应力求简短、明确、易记。 3.2 产品型号组合的原则 3.2.1 产品型号组成的基本内容: 产品型号一般由七部分内容组成:专业、主称、特征、参数、隔离符、序号、区分代号。 3.2.2 产品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 区分代号 序号 隔离符号(有参数时使用) 参数(需要表示时设立) 特征代号(需要表示时设立) 主称代号 专业类别代号 3.2.3 基本格式中名称及其含义

3.2.3.1 专业类别代号是指产品的专业类别代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各专业类 别代号规定如表1: 表1 专业类别代号 3.2.3.2 主称代号是指产品(或产品归类)名称的代号,由产品(或产品归类)名称文字中具 有表征意义的一个(或二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2.3.3 特征代号是产品的用途、性能、材料、结构、原理等特征的代号,由具有表征意 义的一个字中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2.3.4参数是指产品主要参数的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2.3.5隔离符是指产品参数和序号之间的隔离代号,用“—”表示。 若型号中出现相邻两项内容使用同种数字,表示不同含义时,其间亦应使用“—” 符号,以示两种不同含义的区分。 3.2.3.6 序号是产品型号核批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01~99表示。 3.2.3.7 区分代号是指产品改型的代号,用罗马数字表示,同型号产品也可用A、B、C…… 再区分,两者同时使用时,罗马数字在前。 3.3 产品型号的构成 3.3.1专业、主称、序号是构成产品型号的最基本内容,在3.2条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中, 以粗实线方框示意。 3.3.2特征、参数、隔离符是视各专业产品型号构成的具体需要而定,是可取舍的内容。 在3.2条型号组成的基本格式中,以细实线方框示意。 3.3.3区分代号是产品型号的附属内容,包括改型和再区分两个部分,在3.2条型号组成 的基本格式中,以细虚线方框示意。 3.4 4根据产品型号力求简短、明确易记的原则,特征或参数的代号应视产品的具体情况 可以省略,如果型号中不出现参数,格式中的“—”符号不予标注。

欧能企业标准_产品型号命名规则

欧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ON-J01.001-001 产品型号命名规则

修订页

1范围 为规范产品型号的命名,以便于识别、归类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内销产品和海外基准产品型号的分类和命名,对于定单产品及海外特殊要求的产品,则可按顾客要求或其他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对于原工厂已生产的产品,如原型号命名规则与本规则有冲突的,为保持产品的延续性,可以仍按原产品型号组织生产销售,但重新设计、改型的产品必须按此规则命名。 2产品型号命名规则 2.1基本原则 产品型号命名必须具有唯一性,同一型号不得使用在两种产品上。产品型号的命名或命名变更必须由产品企划部门提出,经事业部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会签和标准化室登记备案后才能正式使用。 2.2产品型号命名方式 产品的型号命名方式: 2.2.1产品品牌代号 产品品牌由A~Z大写英文字母组成。目前公司产品品牌为雅信,符号为YX。 2.2.2产品类别代号 由1~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意义见表1(产品类别代号)。 表1:产品类别代号 2.2.3LED功率代号

我们目前使用的LED灯珠功率有1W、0.5W、0.064W三种,为了方便区分,特此分类。 表2:LED功率代号 2.2.4产品序列代号 产品灯数代号01~99组成。 例1:第一款1W的手电筒编号为:YX-8101,其他款式依次类推; 第一款0.5W的手电筒编号为:YX-8201,其他款式依次类推; 第一款0.064W的手电筒编号为:YX-8301,其他款式依次类推。 例2:第一款1W的台灯编号为:YX-3101,其他款式依次类推; 第一款0.5W的台灯编号为:YX-3201,其他款式依次类推; 第一款0.064W的台灯编号为:YX-3301,其他款式依次类推。

XXXXX公司产品型号编制方案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型号编制方案 1、总则 公司内所有产品的型号都必须按照本文件要求编制, 从型号编制的标识上准确区分产品的类别。 1.1目的 1.1.1 使产品归类、编制标准统一、合理。 1.1.2 方便公司内部及外部交涉时对所有产品的管理。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半成品、产成品的型号编制。 1.3 相关职责 1.3.1 工程技术部: 负责按本方案对新产品型号进行合理归类、编制,以及日常维护。 1.3.2 其他部门: 必须按工程技术部对产品的编制进行管理.如确实有需要变更时, 须及时通知工程部人员对原归类、编制进行修改。 1.4 基本规则 1.4.1 所有产品都必须有型号编制, 型号代表产品的名称, 具有唯一性. 一种产品只有一个名称, 一个名称对应一种产品。 1.4.2 型号编制规则应有章可循,不会重复。 1.4.3 编制型号应留有足够的可扩充空间,未来有必要增加新规定时,被规定类别的产品已由原规则给定编制的,仍然沿用,新规定只适用于该类别新产品的编制。 1.4.4 编制规则作修改时,应不影响以往的编制体系,避免同一产品重新编制。 1.4.5 编制型号由专人负责,统一编制,同一种产品只能有唯一的型号。 1.4.6 有关部门有新产品需编制时,可书面通知工程部专职人员进行编制。 1.5 编制方案 1.5.1本套方案分类编制,类别不限, 暂定为五大类: 第一类为XXXXXXXXXXX系列,以数字1开头. 第二类为XXXXXXXXXXX系列, 以数字3开头. 第三类为XXXXXXXXXXX系列, 以数字6开头. 第四类为XXXXXXXXXXX系列, 以数字8开头. 第五类为XXXXXXXXXXX系列, 以数字9开头. 2、细则 下面按类别编制逐条说明。

安全阀的型号编制方法及说明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了《阀门型号编制方法》;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阀门型号编制方法由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8)归口。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规定了阀门的型号编制、阀门类型、驱动方式、连接形式、结构形式、密封面材料、压力和阀体材料代号和代号的表示方法。阀门型号编制方法适用于各类闸阀、截止阀、节流阀、蝶阀、球阀、隔膜阀、旋塞阀、止回阀、排污阀、柱塞阀、减压阀、疏水阀、安全阀的管道阀门产品。 阀门型号表示方法 当今阀门的类型和材料种类越来越多,阀门型号的编制也愈来愈复杂; 阀门型号通常应表示阀门类型、驱动方式、连接形式、结构特点、公称压力、密封面材料、阀体材料等要素。阀门型号的标准化对阀门的设计、选用、经销,提供了方便。我国虽然有阀门型号编制的统一标准,但逐渐不能适应阀门工业发展的需要;目前,阀门制造厂一般采用统一的编号方法;不能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的,各生产厂家可按自己的情况制订出编号方法。 一单元、阀门类型(代号): 阀门类型代号(表) 类型蝶阀安全阀隔膜阀球阀闸阀止回阀旋塞阀减压阀截止阀过滤器放料阀安全阀 代号 D A G Q Z H X Y J GL FL A 二单元、阀门传动方式(代号): 阀门传动方式代号(表) 传动方式电磁动电磁-液动电-液动蜗轮正齿轮伞齿轮气动液动气-液动电动手柄手轮 代号0 1 2 3 4 5 6 7 8 9 无代号 三、阀门连接方式(代号):

阀门连接方式代号(表) 连接方式 内螺纹 外螺纹 两不同连接 法兰 焊接 对夹 卡箍 卡套 代号 1 2 3 4 6 7 8 9 四单元、阀门结构形式(代号): ①蝶阀结构形式 (代号): 蝶阀结构形式代号(表) 蝶阀结构形式 蝶阀代号 蝶阀结构形式 蝶阀代号 密 封 型 单 偏 心 0 非密封型 单 偏 心 5 中心垂直板 1 中心垂直板 6 双 偏 心 2 双 偏 心 7 三 偏 心 3 三 偏 心 8 连杆机构 4 连杆机构 9 ②闸阀结构形式(代号): 闸阀结构形式代号(表) 闸阀结构形式 闸阀代号 阀杆升降式 楔式闸板 弹 性 闸 板 0 (明杆) 刚性闸板 单 闸 板 1 双 闸 板 2 平行式闸板 单 闸 板 3 双 闸 板 4 阀杆非升降式(暗杆) 楔式闸板 单 闸 板 5 双 闸 板 6 平行式闸板 单 闸 板 7 双 闸 板 8 ③球阀结构形式(代号): 球阀结构形式代号(表) 球阀结构形式 球阀代号 球阀结构形式 球阀代号 浮 动 球 直通流道 1 固 定 球 直通流道 7 Y 形三通流道 2 四通流道 6 L 形三通流道 4 T 形三通流道 8 T 形三通流道 5 L 形三通流道 9 — — 半球直通

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AT227-1999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C81001—1984《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修订,标准的技术内容和编写结构均有修改。 近年来,随着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新型火灾探测器不断出现,原标准ZBC81 001—1984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编制的需要,给火灾探测器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以及工程应用带来诸多不便。 此次修订,在保留原标准合理内容的基础上,更新、完善了火灾探测器编制方法,在型号中增加了传输方式和区分火灾探测器本身是否具有报警声响功能的代号,简化了型号编制方法,突出反映产品主要技术特征。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C81001—1984。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成、刘美华、宋宝驿。 本标准1984年首次发布,1999年6月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火灾探测器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管理、科研、教学等部门。

2基本原则 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编制,按类组型特征、传感器特征、传输方式特征、厂家及产品代号和主参数分类,以简明易懂、同类间无重复、尽可能反映产品特点为原则。 3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组成 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由特征代号和规格代号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特征代号由类组型特征代号、传感器特征及传输方式代号构成,规格代号由厂家及产品代号和主参数及自带报警声响标志构成。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的形式如下: 3.1类组型特征代号 类组型特征代号包括火灾报警设备在消防产品中的分类代号、火灾探测器代号、火灾探测器类型分组代号和应用范围特征代号。类组型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代号中使用的汉语拼音字母为类组型特征名称中具有代表性的汉语拼音字母。 3.2传感器特征代号 传感器特征代号包括火灾探测器敏感元件代号和敏感方式特征代号。除感温火灾探测器需用敏感元件特征代号和敏感方式特征代号表示外,其他各类火灾探测器只用敏感元件特征代号。传感器特征代号用有代表性的传感器特征名称汉语拼音中的一个字母表示。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阀门编号说明 阀门型号通常应表示阀门类型、驱动方式、连接形式、结构特点、公称压力、密封面材料、阀体材料等要素。阀门型号的标准化对阀门的设计、选用、经销,提供了方便。当今阀门的类型和材料种类越来越多,阀门型号的编制也愈来愈复杂。我国虽然有阀门型号编制的统一标准,但逐渐不能适应阀门工业发展的需要。目前,阀门制造厂一般采用统一的编号方法;不能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的,各生产厂可按自己的情况制订出编号方法。 一单元:阀门类型代号 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按下表的规定。

二单元:传动方式 省略,不表示; 对于气动或液动机构操作的阀门:常开式用6K、7K表示;常闭式用6B、7B表示;防爆电动装置的阀门用9B表示。 三单元:连接型式 阀门结构形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下表规定。 闸阀结构形式代号 截止阀、节流阀和柱塞阀结构形式代号

蝶阀结构形式代号 隔膜阀结构形式代号 旋塞阀结构形式代号

安全阀结构形式代号 减压阀结构形式代号 蒸汽疏水阀结构形式代号

五单元:密封副材料 当密封副的密封面材料不同时,以硬度低的材料代号表示。 六单元:公称压力数值用阿拉伯数字直接表示,它是MPa的10倍 七单元:阀体材料 举例:Z543H-16C 伞齿轮传动法兰连接平板闸阀,公称压力 1.6MPa,阀体材料为碳钢 阀门的命名 阀门的名称按传动方式、连接形式、结构形式、衬里材料和类型命名。但下面内容在命名中均予省略:

(1) 连接形式中:“法兰”。 (2) 结构形式中: a:闸阀的“明杆”、“弹性”、“刚性”和“单闸板”; b:截止阀和节流阀的“直通式”; c:球阀的“浮动”和“直通式”; d:蝶阀的“垂直板式”; e:隔膜阀的“屋脊式”; f:旋塞阀的“填料”和“直通式”; g:止回阀的“直通式”和“单瓣式”; h:安全阀的“不封闭”。 (3) 阀座密封面材料中的材料名称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汇总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汇总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 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 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 T1-表示驱动型式为6×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 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T1-表示驱动型式为6× 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发动机后置KR RC

产品命名管理办法

研发中心产品命名管理办法 V1.0(初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 (3) 第三章产品分类 (3) 第三章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4) 第四章产品名称的编制方法 (9) 第五章产品型号的管理和申请办法 (10) 第六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司研发产品的命名的管理,制订了《研发中心产品命名管理办法》,用以指导、规范煤矿用产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用产品的正确命名。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公司研发中心研发人员对新研发产品的命名。 第二章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型号编制的基本原则有:(1)产品型号的组成应力求简明;(2)同类型不同产品,不允许出现相同的产品型号;(3)同类型相同产品,不允许出现不同的产品型号;(4)产品型号由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汉语拼音字母选用原则:a)应采用具有象征意义的汉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b)如确有困难,可选用其他字母,c)不允许采用“I”和“O”两个字母;(5)产品型号中的数字、字母和产品名称的汉字字体的大小要相仿,不得用角注和脚注。 第三章产品分类 第四条我司致力于煤矿安全监控和矿井自动化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我司主要为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煤矿综合自动化平

台、煤矿生产监控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井下移动通讯系统、煤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煤矿井下电力自动化系统、瓦斯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井下工业电视系统、瓦斯突出监控系统等产品,并为用户提供相关产品系统集成的全方位解决。 第五条 根据我司产品具体研发、生产及发展情况,现目前可将产品分为3类:仪器仪表类;电器设备;通信、自动化产品及系统等。 第三章 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第六条 各类产品型号的具体编制方法: (一)仪器仪表类产品型号依据MT/T154.10-1996《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另外,MT/T154.10-1996规定:与MT 286-92《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中重复规定的产品,凡是属于安全仪器、仪表均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1) 产品型号的组成和排列方式: (2) 产品型号主要由“产品类型代号”、“第一特征代号”和“主参数” 设计修改序列号 补充特征代号 主参数 第二特征代号 第一特征代号 产品类型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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