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招生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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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招生目标责任书

为充分发挥培训中心和全体教职员工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运营管理工作尽早步入正轨,实现招生目标,促进中心长远健康发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2014年度招生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管理模式:

学校实行培训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儿童艺术培训中心领导班子(含校长及3名主任)具体负责2014年责任期内的运营管理工作。在平时工作中由培训机构授权中心管委会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培训机构聘任杨本恩同志为学校校长代表全权负责儿童艺术培训中心运营管理工作。

三、运营管理要求与目标:

1、乙方确保甲方授权管理的培训中心开业后三个月完成招生指标合计150人;

2、乙方在甲方交付的硬件设施和启动资金的基础上,在责任期(2014.07.1—2014.09.30)内按照不低于150人目标不断改进和提高招生效率。

①负责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操作标准流程及安全操作规范;

②合理进行人员定岗定编,招聘、培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执行力强、管理规范、业务熟练、服务周到、素质全面的运营团队;

③建设和规范学校网站系统,提高学校知名度、塑造学校良好形象;

④积极拓展学校市场份额,严格控制营运成本。

⑤正确使用和定期维护中心设备设施,保护、保持各种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

3、具体责任指标及目标任务:

责任指标及目标任务一览表

4、中心责任指标考核办法(见附表2:责任指标考核表)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中心进行考核,当月兑现。

2014年9月5日前由培训机构对中心进行考评,若圆满完成责任书目标,集团将视情况另行奖励。

四、校长管理权限

1、在集团公司核定的费用额度内有100元以内单据报销终审权;200元以上单据报销审核权。

2、开展正常的业务在3000元以内有按合同付款的签批权;

3、在预算范围内有正常的

工资发放、考核奖励签批权; 4、正常办公、通讯支出、教工交通费支付签批权; 5、招生办人员及招生工作人员的招聘任用、解聘权;

6、学校教职员工的任用权、解聘权;

7、在预算范围内有权制定符合中心实际的薪酬体系及考核办法; 8、在预算范围内有权对教职员工进行符合实际的奖惩。 9、有权自主决定不同期间的招生政策。

五、校长薪酬考核办法

1、校长月薪5000元。每月按月薪发放。三个月考核一次。

2、季度结束进行总考评:校长考评月薪=考核得分×校长月薪。扣除已发放薪酬后多退少补。

4、校长总考核得分大于90分,下季度校长薪酬基数增加10%。 6、校长总考核得分低于75分,下季度校长薪酬基数下降10%。 7、校长总考核得分低于60分,校长按程序给予解聘。

8、校长在任职期间因渎职出现重大失误,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以上5万元以内,扣减月薪的5%, 5万元以上扣减月薪的10%。10万元以上扣减月薪的20%。

9、校长单独或伙同他人谋取私利,损害学校利益,培训机构除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外,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六、若校长领导班子出现以下情况,培训机构有权对其作出调职、降职、免职、辞退处理。

1、年度考核指标中如有一项指标连续二个季度不达标并下滑;

2、不服从培训机构的统一管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在管理工作中有重大营私舞弊行为、严重失职或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影响学校对外形象及声誉,重大事故媒体曝光三天内,没有

实行有效危机管理(或启动应急措施);

5、对所管辖的工作发生的重大事件隐瞒不报者,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6、发生重大人员安全、财产损失事故。

七、培训中心管理及工作人员总数核定9人,岗位及定编由中心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制定并报培训机构备案。工资待遇按机构审核批准的执行。

八、培训中心对学校资金、财产及人员安全负责,努力实现培训中心工作效益最大化。若因不当行为给培训中心的声誉、权益造成损失,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九、培训中心对学校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必须保证培训中心所有建筑设施、机器设备设施、办公用品、水电消防系统及景观绿化等正常使

用。

十、培训机构有义务和权利对培训中心工作中的不当、不法行为进行指正。

十一、培训中心负有义务和责任追收学校未收帐款,并努力完成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培训中心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署人、培训机构办公室、培训中心财务处、培训中心校长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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