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

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
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

主要指标解释

特别说明

1、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采取基础表上报、计算机超级汇总的制度。

2、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报表体系,包括龙头企业基础表、农村中介组织基础表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表。

3、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产业化组织填报基础表,在确认基础表数据无误后,通过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系统统一进行网上直报。

4、县(市、区)用户确实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可由市地用户代为录入。市地用户代替不具备录入条件的县(市、区)用户录入数据时,必须以该县(市、区)的用户身份登陆。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央、省、市直属单位均由所在县(市、区)组织填报;市地以下增设开发区用户,各种开发区的数据统一并在一起填报。

6本次统计调查的基本对象,为2009年底之前形成的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农村中介组织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7、国家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中的市场型龙头企业,填写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表。

8、各调查表数据录入时,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校验,提交保存之后系统还会进行强制性排错,必须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及报表中“填报说明”规定,认真仔细填写,反复检查核对。

9、各调查表中的选择项,是计算机分类(分组)汇总分析的依据,必须按照规定正确选择填写。要求是必填项的,不能漏填;要求选到下一级类别的,不要选择高一级类别。

10、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原料所属农业产业类别,只能选择小类别,没有对应类别的选择小类别中的其他。

11、严格遵从表内要求的计量单位,不得随意采用其他计量单位,不能在数字后面加汉字。比如10000不能填写成1万。填写完之后要反复检查核对,以防出错。

12、注意基地规模的计量单位:种植面积、水产品养殖量面积单位为亩;牛、

马、驴、骡、猪、羊单位为头、只、匹,兔单位为万只;禽类单位为万只;特种

动物单位为万只、万张、万箱等。

13、本次统计调查所涉及的数字,为2009年底的数字。

14、所有报表全部采取现价填报。

15、填写数值型指标时,数字之间不允许有其他任何符号(小数点除外)。如数值1000000,不能写成1,000,000。

16、所填数字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17、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填写准确可靠的数据,转抄(录入)时应反复核对,避免发生错误。

18、带*号的为必填项,不能漏填。没有发生额可以填“ 0”,不能不填。

19、没有调查清楚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填写的项目,保留空格。

龙头企业统计调查表

龙头企业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统计范围2009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1、企业详细名称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以报告期末的企业名称为准,不能填写企业简称。

2、经营类型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填写下列类型之一: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运销、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农业科技、其他。

3、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下列类型之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内资企业,港澳台商合资企业、港澳台商合作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外商合资企业、外商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4、所属行业类别指企业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农产品加工企业填写农产品加工行业类别,农产品运销、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农业科技及其他类型的企业,选择“其他行业”。行业类别划分如下:

(1)农产品加工业

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制糖,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加工,坚果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豆制品制造,蛋品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肉、禽类罐头制造,水产品罐头制造,蔬菜、水果罐头制造,其他罐头食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其他食品制造;

酒精制造,酒的制造,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其他饮料制造;

烟草制品制造;纺织品制造;纺织服装、鞋、帽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制造;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制造;家具制造;造纸及纸制9品制造;

其他农产品加工。

(2)其他行业

5、主营产品类别填写销售收入占第一位的产品系列类别。农产品加工企业填写农产品加工品类别;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运销企业填写农产品类别;农产品批发市场填写农产品类别;农业科技型企业中的种子繁育企业填写农产品类别;其他类型的企业填写其他非农产品类别。主营产品类别划分如下:(1)农产品加工品

谷物碾磨制品,饲料及宠物食品,食用植物油,非食用植物油,植物油制品,糖,鲜、冷、冻肉,动物油脂,可食用动物杂碎,熟肉制品,水产品加工制品,蔬菜加工产品,水果工产品,坚果加工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蛋制品;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及蜜饯,方便食品,液体乳及乳制品,肉、禽类罐头,水产品罐头,蔬菜、水果罐头,其他罐头食品,调味品,发酵类制品,

营养、保健食品,冷冻饮品及食用冰,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其他原料;酒及酒精, 软饮料,精制茶及茶制品,其他饮料;烟草制品;纺织产品;服装、鞋、帽;皮 革、毛皮及其制品;木材及木、 农产品加工品;

(2) 初级农产品

农产品谷物,薯类,油料, 及产品,农作物副产品;蔬菜, 料作物,香料原料,中药材;林

产品;牛及其产品,羊及其产品,其他牲畜及其 产品,猪及其产品,禽类及其产品,兔及其产品,其他家养动物及其产品;水产 品;其他农产品。

(3) 非农产品

6主要农产品原料类别 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消耗的主要农产品原料或经 营的主要产品所属农业类别。填写最主要的一种农产品原料类别。这一指标主要 是反映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与农业的关联情况。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龙头企业, 都要找到其所属的农业产业类别,以便考察其带动能力。农产品加工企业填写主 要农产品原料类别,农产品运销企业填写主要经营农产品类别, 农产品批发市场 填写主要交易农产品类别,农产品生产企业填写主要产品类别,农业科技型企业 中的种子繁育企业填写主要产品类别,其他类型的企业填写主要服务农业类别。 产业类别选择要遵从习惯,女口:种草养牛的,突出养殖环节,选择“牛及其产品”。 企业内部从事一条龙生产的,还要突出关键环节,如:养鸡宰杀加工一条龙的, 选择“禽类及其产品”;以饲料加工为主兼营养殖加工的,选择“谷物”或其他 农产品。原则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突出主营产品生产的前一个环节。 填到括号 内的二级类别。作这种限制,主要是为了数据分类汇总方便。 农产品原料类别划 分如下:

粮食类(稻谷、小麦、

类,马铃薯、木薯、其他薯类, 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 苎麻、大麻、亚麻、其他麻类,

他糖类);烟叶;药材类(枸

杞、人参、西洋参、五味子、天麻、其他药材) 菜瓜果(番茄、胡萝卜、榨

菜、莲藕、山药、辣椒、葱、姜、 蔬,黄瓜、 瓜,平菇、 卉、苗木) 茶(红茶、 橙、香蕉、 荔枝、芒果、桃、石榴、枣、其他水果);热带作物(橡胶、咖啡、椰子、腰果、 香料作物、其他热带作物);其他种植业产品类。

大牲畜类(肉牛、奶牛、马、驴、骡、骆驼、其他大牲畜);猪;羊(肉山 羊、奶山羊、绒山羊,绵羊);禽类(肉鸡、蛋鸡,肉鸭、蛋鸭,鹅,珍禽,其 他家禽);兔(肉兔、毛兔);特种动物(蜂、蚕、貂、银狐、麋鹿、马鹿、其他 特种动物);其他畜牧业产品类。

水产品类(鱼类、虾类、贝类、蟹类、藻类、其他水产品)。

竹、藤、棕、草制品;家具;纸及纸制品;其他 豆类,棉花,麻类,糖料,烟草,其他植物原料 食用菌,花卉,其他园艺产品;水果,茶叶,饮 玉米、谷子、高粱、其他谷物,大豆、其他豆 冃稞、荞麦、 其他粮食);油料类(花生、油菜 茶籽、其他油料);棉麻类(棉花,黄麻、红麻、 其他植物性纺

织原料);糖类(甘蔗、甜菜、其 ;蔬 蒜、

魔芋、时令鲜 南瓜、其他菜用瓜,西瓜、甜瓜、白兰瓜、哈密瓜、脆瓜、其他果用 香菇、金针菇、双抱菇、其他食用菌类,其他瓜菜) ;花卉苗木(花 ;其他作物(染料、绿肥作物、饲料作物、苇子、蒲草,其他作物)

林产品类(木材、竹材、生漆、棕片、五倍子、松脂、笋干、油桐籽、乌柏子、核桃、板栗、花椒、胡椒、其他林产品)。

其他农产品类(作物良种、种畜、种禽、水产种苗、林果种苗、其他良种,其他)。

7、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级别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县级及其他五种。

8、与基地农户的主要利益联结方式指企业在与基地农户利益关系上的联结方式,划分为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其他方式四种。每个企业只填最主要的一种联结方式。

合同制指龙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作制指在产业化组织内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等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股份合作制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产业化组织按照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其他形式指以上四种形式之外的利益联结方式。

9、基地建设过程中主要签约对象划分为县级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部门、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专业大户、分散农户、其他。

10、是否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以法人社员的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填写是,其他情况填写否。

11、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经营权是指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有独立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权限,委托其他企业或进出口商代理进出口等情况属无权。

12、高新技术企业级别划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四种。

13、是否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泛指建在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

14、是否有通过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计量认证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15、是否通过IS09000HACC P GARGMF等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通过IS09000 HACCPGAR GMP中任一种质量体系认证,可填写是,其他情况填写否。

16、主营产品是否获得“三品”认证企业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中任一种认证,可填写是,其他情况填写否。

有机食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

17、主营产品是否获得省以上名牌或著名(驰名)商标企业主营产品获得

全国或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名牌农产品中任一种证书,可填写是,其他情

况填写否。

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

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由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

18、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合计项。

19、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分积、未分配利润。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20、固定资产指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合计。

21、营业收入(销售总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收入总额。

22、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出口产品和服务获得的外汇收入总和。包括委托其他企业或进出口商代理出口的情况,与进出口经营权无关。出口创汇是按美元计算的出口总额。

23、税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的利润总额,为收入减去费用、企业所得税后的净额。亏损用“-”表示。

24、上缴税金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25、从业人员(员工人数)指报告期内在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

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正式职工、长期聘用的临时工、季节性临时工等。

26、季节性临时工指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主要指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季节性使用的农民工。

27、工资总额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28、当年税收减免额(不包括出口退税)指按照国家的优惠政策,企业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减免额,但不包括出口退税额。

29、当年获得财政扶持资金额指企业获得政府给予的补贴、补助、奖励、贷款贴息等各类扶持资金总额。

30、年末银行贷款余额指报告期末企业从各级银行或信用社取得的各种贷款余额。

31、当年实际利用境外(国外)资金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通过对外借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以及用其他方式筹措的境外现汇、设备、技术等。

32、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在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33、专职研发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职工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总数。包括在科学技术领域内工作的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从事科学技术教学人员。

34、当年研发经费数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新产品研发活动的经费,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35、 拥有发明专利数 指企业作为专利人在报告期内拥有的、经国内外专利 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36、 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值 指用货币表示的企业在报告期内收购的主要农 产品原料的价值。

37、 主要农产品原料基地采购值 指用货币表示的企业在报告期内直接从基 地农户手中收购的主要农产品原料的价值。

38、 合同总额 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基地和农户收

购各类农产品原料订立的合同金额, 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 具有法律效力。原料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 龙头企业按合同收购 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39、 订单总额指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 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基地和农户新 订立的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总金额。

40、 履约订单成交额 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

41、 农产品生产基地 是指农产品生产区域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并为龙 头企业或其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区域。

42、 自建自管基地规模

43、 合同订单基地规模

签订订单而建立的原料基地。

44、

其他形式基地规模

购原料而带动的基地,应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合理推算基地规模。

45、 种植面积以农作物、桑树、茶树、果树、林木等种植及其产品加工、 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占用的耕地、林地、园地面积。 种植面积是露地、园地、温室、大棚等面积之和。单位为标准亩。

46、 牲畜养殖量 以牛、马、驴、骡、猪、羊、兔等牲畜养殖及其产品加工、 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养殖量。肉用畜按出栏量填写, 种畜或乳用畜按存栏量填写。牛、马、驴、骡、猪、羊等牲畜单位为头、只、匹, 兔单位为万只。

47、 禽类养殖量 以鸡、鸭、鹅、珍禽等禽类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

的企业,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类养殖量。 肉用禽按出栏量填写,种禽或蛋 用禽按存栏量填写。单位为万只、万羽。

48、 水产养殖面积 以水产养殖、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年末农产品

生产基地占用的水面面积。水产品养殖面积指人工投放鱼、虾、蟹、 贝、藻等 苗种并经常进行饲养管理的水面面积。单位为标准亩。

49、 特种动物养殖量 以蜂、蚕、貂、银狐、麋鹿、马鹿等特种动物养殖及

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特种动物养殖量。 蜂单 位为万箱,蚕单位为万张,其他单位为万只。

50、 畜禽出栏数 指报告期内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已屠宰或出 售的全部畜禽数量。包括交售给国家、集市上出售以及自食的部分,但出售或食 用的仔畜不包括在内。

51、 畜禽存栏数指报告期初、期末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全部畜 禽存栏数量。

52、 对农产品原料基地投入总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农

民培训、生产资料垫付及其他方面的投入总额。 是指企业直接投资建设,直接经营管理的基地。 是指企业与农户、乡村组织、中介组织、经纪人等

是指企业没有签订原料收购订单,直接从市场上采

5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生产道路修建,隔离、防护设施(围墙)建设, 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建设,房屋设施(棚舍)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54、农民培训投入包括宣传材料、现场指导、专题讲座、岗前培训等各种培训投入。

55、生产资料垫付包括免费提供或赊销的种子(种苗)、肥料(饲料)、农药(兽药)及其他生产资料。

56、其他投入指除上述三项投入之外,龙头企业通过其他形式对农产品原料基地的投入,包括疫病防治、质量监控、基地认证、配套服务、灾害补偿等投入。

57、带动基地农户总数指企业采取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总数。

58、带动基地农户增收总额指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户从事产业化生产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包括实行保护价收购差价金额、实行合作制返还利润金额、实行股份合作制分红金额、实行租赁经营支付土地租金金额、吸收农民务工支付工资金额及采取其他方式带动农民增收金额。

59、实行保护价收购差价金额指合同制龙头企业在市场低迷情况下,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的农产品原料,与按照市场价收购相比多支付的差价总额。最低保护价是龙头企业为保护基地农户利益而规定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

60、实行合作制返还利润金额指合作制龙头企业按照与基地农户约定的方式,向农户返还加工、流通环节利润的总额。

61、实行股份合作制分红金额指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按照基地农户入股股金比例分配利润的总额。

62、实行租赁经营支付土地租金金额指龙头企业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 向农户支付的租金总额。

63、吸收农民务工支付工资金额指龙头企业雇佣农民在自建或自属基地务工以及在企业务工,向农民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

64、其他方式带动农民增收金额指除上述五种形式之外,龙头企业通过其他形式促进基地农户增收的金额,包括带动农民从事农产品运销、贮藏等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农村中介组织统计调查表

中介组织 指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农民专业协会)、社区合作经济组织、 经济技术服务组织等带动农户,实行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的产业 化组织形式。

统计范围2009年底前在民政、工商或农业部门登记注册备案的中介组织。

1、 中介组织详细名称 指在民政、工商或农业部门登记、注册、备案的中介 组织全称,不能填写组织简称。

2、 登记注册机关 划分为工商、民政、农业、其他。

3、 组织形式划分为合作社、协会、其他。

4、 创(领)办形式根据创(领)办主体划分为农民自发创办、龙头企业领 办、其他

5、 服务农业产业类别 指中介组织所服务的农业产业类别。 填到括号内的一 级类别。

粮食类(稻谷、小麦、 类,马铃薯、木薯、其他薯类, 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 苎麻、大麻、亚麻、其他麻类, 他糖类);烟叶;药材类(枸杞、人参、

西洋参、五味子、天麻、其他药材) 菜瓜果(番茄、胡萝卜、榨

菜、莲藕、山药、辣椒、葱、姜、蒜、魔芋、时令鲜 蔬,黄瓜、 瓜,平菇、 卉、苗木) 茶(红茶、 橙、香蕉、 荔枝、芒果、桃、石榴、枣、其他水果);热带作物(橡胶、咖啡、椰子、腰果、 香料作物、其他热带作物);其他种植业产品类。

大牲畜类(肉牛、奶牛、马、驴、骡、骆驼、其他大牲畜);猪;羊(肉山 羊、奶山羊、绒山羊,绵羊);禽类(肉鸡、蛋鸡,肉鸭、蛋鸭,鹅,珍禽,其 他家禽);兔(肉兔、毛兔);特种动物(蜂、蚕、貂、银狐、麋鹿、马鹿、其他 特种动物);其他畜牧业产品类。

水产品类(鱼类、虾类、贝类、蟹类、藻类、其他水产品)。

林产品类(木材、竹材、生漆、棕片、五倍子、松脂、笋干、油桐籽、乌柏 子、核桃、板栗、花椒、胡椒、其他林产品)。

其他农产品类(作物良种、种畜、种禽、水产种苗、林果种苗、其他良种, 其他)。

6服务领域或环节 划分为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销、仓储、其他 五种领域或环节。

7、 服务内容划分为农资、技术、信息、运销、仓储、信用、土地流转、其 他八种服务内容。

8、 是否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是指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同、订单等形式,与农产品加工或流通龙头企

玉米、谷子、高粱、其他谷物,大豆、其他豆 青稞、养麦、其他粮食);油料类(花生、油菜 茶籽、其他油料);棉麻类(棉花,黄麻、红麻、 其他植物性纺织原料);糖类(甘蔗、甜菜、其 ;疏 南瓜、其他菜用瓜,西瓜、甜瓜、白兰瓜、哈密瓜、脆瓜、其他果用 香菇、

金针菇、双抱菇、其他食用菌类,其他瓜菜)

;花卉苗木(花 ;其他作物(染料、绿肥作物、饲料作物、苇子、蒲草,其他作物) 绿茶、乌龙茶、普洱茶、其他茶);桑;水果类(苹果、梨、柑橘、 草莓、蓝莓、树莓、菠萝、葡萄、槟榔、枇杷、橄榄、猕猴桃、龙眼、

业建立紧密型关系,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9、资产总额指中介组织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即为中介组织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合计项。

10、固定资产总值指中介组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即为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合计。

11、营业收入指中介组织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只包括中介组织自身实现的收入。

12、利润总额指中介组织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13、专职管理人员数指在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协会研究会、联合体等中介组织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4、参加组织农户数指加入中介组织的农户数量。

15、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是指农产品生产区域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并为中介组织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区域。只填写社员(会员)建设的农产品基地规模,不包括辐射带动的基地规模。

16、种植面积从事农作物、桑树、茶树、果树、林木等种植及其产品加工、

运销服务的中介组织,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占用的耕地、林地、园地面积。种植面积是露地、园地、温室、大棚等面积之和。单位为标准亩。

17、牲畜养殖量从事牛、马、驴、骡、猪、羊、兔等牲畜养殖及其产品加

工、运销服务的中介组织,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养殖量。肉用畜按出栏量填写,种畜或乳用畜按存栏量填写。牛、马、驴、骡、猪、羊等牲畜单位为头、只、匹,兔单位为万只。

18、禽类养殖量从事鸡、鸭、鹅、珍禽等禽类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服

务的中介组织,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类养殖量。肉用禽按出栏量填写,种

禽或蛋用禽按存栏量填写。单位为万只、万羽。

19、水产养殖面积从事水产养殖、加工、运销服务的中介组织,填写年末

农产品生产基地占用的水面面积。水产品养殖面积指人工投放鱼、虾、蟹、贝、藻等苗种并经常进行饲养管理的水面面积。单位为标准亩。

20、特种动物养殖量从事蜂、蚕、貂、银狐、麋鹿、马鹿等特种动物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服务的中介组织,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特种动物养殖量。蜂单位为万箱,蚕单位为万张,其他单位为万只。

21、畜禽出栏数指报告期内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已屠宰或出售的全部畜禽数量。包括交售给国家、集市上出售以及自食的部分,但出售或食用的仔畜不包括在内。

22、畜禽存栏数指报告期初、期末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全部畜禽存栏数量。

23、带动会员农户增收额只填写参加组织农户增收额,不包括辐射带动农户增收额。

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调查表

农产品批发市场 指以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主导产业,联接千家万户, 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

统计范围2009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1、 市场详细名称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登记注册的市场全称。

以报

告期末的市场名称为准,不能填写企业简称。

2、 按所在区域划分的市场类型划分为产地批发市场和销地批发市场。

3、 按经营范围划分的市场类型划分为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

4、 主要交易产品所属农业产业类别指主要交易产品所属的农业产业类别。 填到括号内的二级类别。

粮食类(稻谷、小麦、 类,马铃薯、木薯、其他薯类, 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 苎麻、大麻、亚麻、其他麻类, 他糖类);烟叶;药材类(枸杞、人参、西洋参、五味子、天麻、其他药材) 菜瓜果(番茄、胡萝卜、榨

菜、莲藕、山药、辣椒、葱、姜、 蔬,黄瓜、 瓜,平菇、 卉、苗木) 茶(红茶、 橙、香蕉、 荔枝、芒果、桃、石榴、枣、其他水果);热带作物(橡胶、咖啡、椰子、腰果、 香料作物、其他热带作物);其他种植业产品类。

大牲畜类(肉牛、奶牛、马、驴、骡、骆驼、其他大牲畜);猪;羊(肉山 羊、奶山羊、绒山羊,绵羊);禽类(肉鸡、蛋鸡,肉鸭、蛋鸭,鹅,珍禽,其 他家禽);兔(肉兔、毛兔);特种动物(蜂、蚕、貂、银狐、麋鹿、马鹿、其他 特种动物);其他畜牧业产品类。

水产品类(鱼类、虾类、贝类、蟹类、藻类、其他水产品)。

林产品类(木材、竹材、生漆、棕片、五倍子、松脂、笋干、油桐籽、乌柏 子、核桃、板栗、花椒、胡椒、其他林产品)。

其他农产品类(作物良种、种畜、种禽、水产种苗、林果种苗、其他良种, 其他)。

5、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级别 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县级、其 他。 6资产总额指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即为资产 负债表的资产总计合计项。

7、 固定资产 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即为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合计。

8、 市场交易额 指用货币表示的通过各类市场买卖双方成交的各类农产品的 数量的玉米、谷子、高粱、其他谷物,大豆、其他豆 冃稞、荞麦、 其他粮食);油料类(花生、油菜 茶籽、其他油料);棉麻类(棉花,黄麻、红麻、 其他植物性纺织原料);糖类(甘蔗、甜菜、其 ;蔬 蒜、 魔芋、时令鲜 南瓜、其他菜用瓜,西瓜、甜瓜、白兰瓜、哈密瓜、脆瓜、其他果用 香菇、金针菇、双抱菇、其他食用菌类,其他瓜菜) ;花卉苗木(花 ;其他作物(染料、绿肥作物、饲料作物、苇子、蒲草,其他作物)

金额。

9、市场营业收入指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经营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场地租金、配套服务收入等。

10、税后利润总额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11、上缴税金指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各项税款总额。

12、专职管理与服务人员数指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从事管理及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搬运工、环卫工)总数。

13、带动农户数指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总数。

14、农产品生产基地是指农产品生产区域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并为龙头企业或其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区域。

15、种植面积以作物、林产品及其制品为交易对象的,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占用的耕地、林地、园地面积。种植面积是露地、园地、温室、大棚等面积之和。单位为标准亩。

16、牲畜养殖量以牛、马、驴、骡、猪、羊、兔等牲畜及其制品为交易对象的,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养殖量。肉用畜按出栏量填写,种畜或乳用畜按存栏量填写。牛、马、驴、骡、猪、羊等牲畜单位为头、只、匹,兔单位为万只。

17、禽类养殖量以鸡、鸭、鹅、珍禽等禽类及其制品为交易对象的,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类养殖量。肉用禽按出栏量填写,种禽或蛋用禽按存栏量填写。单位为万只、万羽。

18、水产养殖面积以水产品及其制品为交易对象的,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

基地占用的水面面积。水产品养殖面积指人工投放鱼、虾、蟹、贝、藻等苗种

并经常进行饲养管理的水面面积。单位为标准亩。

19、特种动物养殖量以蜂、蚕、貂、银狐、麋鹿、马鹿等特种动物及其制

品为交易对象的,填写年末农产品生产基地特种动物养殖量。蜂单位为万箱,蚕

单位为万张,其他单位为万只。

20、畜禽出栏数指报告期内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已屠宰或出售的全部畜禽数量。包括交售给国家、集市上出售以及自食的部分,但出售或食用的仔畜不包括在内。

21、畜禽存栏数指报告期初、期末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全部畜禽存栏数量。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

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愚以为营

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 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

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U。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 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说明]农业部农经信息统计系统操作说明

[说明]农业部农经信息统计系统操作说明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操作说明 第一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简 介 .................................................. 2 第二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安 装 .................................................. 3 第三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运 行 .................................................. 7 第四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设 置 ................................................ 10 第五节农经信息报表管理...................................................................... .......... 19 第六节统计报表数据汇总分析...................................................................... ... 29 第七节账套管理...................................................................... ........................ 34 第八节备份恢复...................................................................... (36) 第一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简介一、系统简要操作流程 1(运行系统 用户安装完【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后,双击系统桌面上的【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图标或通过选择【开始】—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

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 1、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2、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女性从人员:指从业人员中为女性的人员数。 3、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填写相关类型代码。具体分为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6:其他。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分支机构不填。 (1)国有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

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模板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 说明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东阳市统计局 二OO九年十二月 工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填报说明

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 6月, 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1月。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 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 ) 106号”。由浙江省统计局增加或修订的各项报表, 所列文号改为”浙统( ) 101号”。 一、指标变化情况 1、规模以上成本费用调查纳入制度, 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B103表) 与”成本费用调查”( B703表) 整合为”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限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 ”( B103-1表) 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限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 ”( B103-2表) 。 2、”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B202表) , 表名改为”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取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增加”存货”和”流动资产合计”。 3、”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B106表) , 甲栏增加”火电设备容量”、”水电设备容量”、”核电设备容量”、”风电设备容量”。 4、部分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目录》。 二、报表内容和上报时间 1、网上直报系统网址: 或: 东阳统计信息网( ) —网上直报 2、统计范围: 辖区内所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报表内容及时间要求: : 报告期别表号表名统计范围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节假日不顺延。 3、大中型企业全国网上直报: 网址: 4、报送方式: 年报: 填好盖章后送达统计局专业科办公室(行政中心1831室),不允许采用传真件。 定报: 直接在网上报送, 年末12月份报表打印盖章交统计局。 报送时间的确认:以网络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三、主要指标解释 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及产销总值 ( B103-1、 B103-2、 B202表) 第一部分指标解释 ( 一) 年末资产负债部分 流动资产: 指企业能够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存

宜宾市事企业单位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2009年度宜宾市事企业单位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报说明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统计国有、集体事业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等。 2、《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统计国有、集体经济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工人等。 (二)统计分工 1、按照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谁管理的人员谁负责统计;按照单位的隶属关系,对人员进行分系统分层次统计。原则上由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2、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的,原则上按最高职务统计。负责统计填报的单位,要主动与兼职的单位联系,以防止重统漏统。 3、已到新单位任职,但其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由其新任职单位按其新任职务进行统计。 (三)截止时间 统计报表所有数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报表中增加、减少、晋升等动态数字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

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指标解释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 第一表事业单位用人方式情况 1、本单位编制总数: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本单位从业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本单位从业人员等于实有人员数与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数之和。 3、实有人员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所有工作人员,含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和其他人员。实有人员数为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与其他人员数之和。 4、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5、其他人员:指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中除正式在册人员之外,长期或临时聘用的各类人员。 6、本年度新进人员:指本年度内,本单位新招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含编制内和编制外、吸收录用和聘用的各类人员。 7、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8、已签订聘用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在实有人员中本单位已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9、已签订劳动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在实有人员中本单位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10、未签订正式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含劳务(人事)派遣人员。 11、本表内数字重要关系式:①行2=行3+行12;②行3=行4+行11;③列1=列2+列3+列4。 第二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减少情况 1、上年末总数:指上年度本单位统计报表中的“本年末实有数”。 2、调入:指从机关、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事业单位,办理了调入手续,到本单位、在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3、本年度增加“其他”:指通过除上述途径外,进入本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其他单位整建制转入、落实政策等。 4、退休:指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5、解除合同:指依法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目录 第一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2) 第二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安装 (5) 第三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运行 (9) 第四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设置 (12) 第五节农经信息报表管理 (16) 第六节统计报表数据汇总分析 (27) 第七节农经信息统计账套管理 (30)

第一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一、系统简介 【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是根据当前农经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的指导下,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研发的一套具有省、市、县、乡多级别超级汇总分析与决策支持功能的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软件;它的应用大大缩短了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农经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周期,有效的避免了因手工统计、汇总、分析造成的农经信息统计、汇总、分析数据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了各级农经部门在农经信息统计与分析方面的工作效率。 二、系统主要功能和特点 1.方便快捷的报表数据录入功能。 2.严格的报表数据平衡关系审核功能。 3.快捷的下级单位上报文件生成功能。 4.轻松的下级单位上报文件引入功能。 5.准确的上级报表文件汇总生成功能。 6.强大的各级报表数据查询、打印功能。 7.强大的统计报表数据分析功能。 三、系统简要操作流程 1.运行系统 用户安装完【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后,双击系统桌面上的【农经统计】图标或通过选择【开始】—【程序】菜单中【农经统计】项,即可运行本系统。 2.登录及设置系统用户 用户以【系统管理员】身份登录,登录口令为小写字母【sun】(为防止非法用户破坏,此登录口令请及时更改)。若首次运行本系统,则会有向导窗口帮助用户建立相应年度报表的账套,并提示用户输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等,完成一些初始化工作,登录成功后选择已建立的账套,进入系统的主画面。 3.报表单位数据录入/汇总 (1)用户登录成功,进入【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主界面后,首先通过【组织单位管理】模块,建立起包含其所有下级单位的上下两级组织单位体系。 (2)运行【数据录入/汇总】模块,在左侧组织单位的树型结构中选择好没有使用本系统软件的下级单位,再依次选中所选单位的各项统计报表,并点击【录入/汇总】按钮,即可进行所选单位报表数据的录入工作;数据录入完毕后,用户可在左侧组织单位树型结构中,选中各个代录单位并点击【平衡审核】按钮,对所选单位代录数据进行平衡关系的审核,确保所录数据的准确性。 (3)对已使用【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的下级单位统计数据的引入工作,用户可通过【单位数据引入】模块,在左侧的组织单位树型结构中选择好已使用本系统软件的某下级单位,点击【引入】按钮,选择好此下级单位通过【单位数据导出】按钮导出生成的上报文件,即可将下级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引入到上级单位的统计报表系统中。 (4)在进行本单位信息数据的汇总操作前,首先要对通过手动录入及导入的各个下级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在左侧的组织单位树型结构中选中本单位,再依次选中右侧的各个统计报表表头,并点击【录入/汇总】按钮,系统即可实现对本单位各项统计报表数据的自动汇总生成。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国民生产总值(GNP)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年)内本国居民在国内或在国外从事物质生产和劳务活动所提供的社会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价值的总和。是按国民原则计算的各经济活动部门增加值的总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 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领土范围内,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价值总和。它是按国土原则计算的各经济部门增加值的总和。 3、增加值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总产出扣除原材料、能源、辅助材料及其他物质消耗(包括外购劳务)之后的价值。 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收入法或成本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4、三次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上述各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包括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福利、公共行政和国防等)。 5、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该指标与人口增长率的区别是未包含人口迁移因素,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实际上,人口自然增长率就是人口出生率减去人口死亡率,当死亡率大于出生率时,人口自然增长为负增长。 6、就业人员 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它包括:(1)全部职工;(2)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个体劳动者;(4)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农村劳动力。 7、失业人员及失业率 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城镇失业率是城镇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数加城镇失业人数之比。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城镇可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的人数比重,也是分析就业水平的主要指标。 8、下岗职工 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单位未安排任何一种劳动岗位,等待重新安排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单位“内退”人员、“轮岗及歇岗”期间的人员,由于单位原因“放长假”人员、“待岗”人员和单位停工、停产下岗、企业裁员下岗的人员。不包括下岗后仍在原单位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 9、下岗职工生活费 指符合“下岗人员”定义的下岗职工在原单位领取的无论以何种渠道和各种名义发放的基本工资、比例工资、生活费、补助费、救济金、困难职工补贴等现金和实物折款额。 10、下岗再就业职工指符合“下岗人员”定义的下岗职工,在城镇劳动力抽样时点前一周内以各种形式为取得收入而劳动1小时以上的人。这里所说的“劳动”是指为获取工资、实物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的国家法律所不禁止的、对社会有益的各种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 11、平均工资及工资指数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为:

农经统计工作报告

农经统计工作报告 在开发区财税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农经统计科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对XX 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XX年工作总结 一、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协调上级统计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完善统计口径,做出好各项统计工作。 1、认真开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了这项牵扯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序开展。普查工作自10月8号工作全面铺开以来,连续60多天加班加点,特别是26名指导员白天下村指导业务,晚上加班审核汇总,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流动人口普查登记难问题,把外来和外出人口情况摸清摸透,数据搞准搞实,确保了全区外来、外出人口数据的匹配与协调。目前普查办对快速汇总数据初步核算,第六次人口普查涉及普查对象57904人。其中:常住人口47710人,户籍人口48309人, 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0日出生人口388人,死亡人口363人。(1)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区人数46562人,其中: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区人数38056人;户口登记在其他乡镇街道人数8215人,外来半年以上人数7581人,(2)户口在开发区,普查时点居住在其他乡镇街道人数9832人,其中:外出半年以下人数1740人,外出半年

以上人数8092人。 2、抓好工业和投资统计工作。特别是63家规模以上工业和84个投资项目等每月300多份报表工作,全年新增聚博建陶等12家规模以上企业,为提高二产增加值核算提供基础数据。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380亿,主营业务收入370亿,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1亿,同比增幅分别为30%、35%和110%。 3、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特别是25家限额以上贸易业、7家交通服务业和8家成品油贸易业统计工作,全年新增大新化工等13家限额以上贸易业,挖掘提升三产增加值数据。 4、抓好农业统计、劳动工资季报、农村住户调查月报和群众安全感调查等工作。 二、农经工作稳步推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做好各项农经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博兴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1、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农村财务行为。一是抓好报账代理工作,按规章办理各项报账业务,符合制度的开支不停不扣,及时办理,不符合制度的票据坚决退回,全年累计代理报帐317村次;二是抓好专户代管资金工作,杜绝村级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等问题发生,12月份专户代管资金920万元;三是协助社区督导落实好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工作,做到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2、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拟制定减负工作意见,强

农业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 表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本表统计范围:龙头企业(只统计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已登记注册和未登记注册的,只统计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农产品市场(只统计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其它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大户等(只统计个人年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 本表统计程序:从县级起报,县级报表上报市级;市产业化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市级数据给自治区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县级报表由市、县产业化办公室各存档一份。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代号1):指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 龙头企业包括农产品市场,为了解农产品市场的数量和经营效益,本表在以下三处地方将非市场型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市场分开统计:(1)代号21和25;(2)代号77~81和86~88;(3)代号116和118。其余涉及龙头企业的指标均包括农产品市场。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由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的农民,为取得规模效益或抗衡经济领域中的垄断力量,自愿组织起来,对内自我管理和服务,对外参与市场竞争,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组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方,已用“—”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一)人社统PS1号表 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4.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12月31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6.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 1.行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其余一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行23-26从业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行8-11完全一致。 3.列26行23-26退休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行8-11完全一致。 4.列21行2、行4、行10、行13、行15-21应为0 5.列22行6=表6列1行21+列19行21-列40行21+列42行21 列22行11=表6列1行2+列19行2-列40行2+列42行2 6.第二行“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指党校,公益一类,行业为教育 7.行23-26列10-16=行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一致。 (二)人社统PS2号表 1.其他等级人员:本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2.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高中及以下”栏。 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 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以此类推。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 4.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55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统计时计算为50周岁;而1956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5.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6.硕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 1、总收入:指统计范围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当年经营的收入中可以用于抵偿本年开支并可在国家、集体、农民及有关单位之间进行分配的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各项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不包括那些不能用来分配、属于借贷性质或暂收性质的收入,如贷款收入、预购定金、国家投资、农民投资、救灾救济等。国家事业单位在农村兴办的属于集体性质的实体,如养鸡场、养猪场等,如果土地所有权仍归乡、村集体所有,当地农民参加生产劳动,其全部收入都应统计在内;如果土地已征用,所有权已转移,则只统计农民参加劳动应分得的那分收入。 总收入中,乡村集体企业收入按各行业的全部收入计算,包括经营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家庭经营中的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按当年收获到手的主副产品计算收入,包括已出售、自食自用和储存的主副产品在内。 总收入应按当年价格核算,也就是按当年经济活动发生时的现行价格进行核算。具体核算方法是:各种主产品、副产品出售部分按实际出售价格计算;自食自用和储存的农副产品,按出售全部该产品(包括出售给国家和在市场上出售的)的综合平均价格计算。由于全国市场价格差别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本地区的综合平均价。 2、出售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出售给国家和其他购买者的当年生产的农、林、牧、渔、工业和其他产品的收入。不包括农民自食自用、赠送亲友部分。该指标用于衡量统计范围内的商品生产情况。 3、乡镇集体企业收入:指乡镇集体举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及其它企业在本年度内所获得的各种收入。 4、村组集体经营收入:指村组集体组织和所属企业在本年度内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 5、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指农户家庭成员在当年各种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全部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 6、其他经营收入:指除乡镇集体企业、村组集体经营、农民家庭经营三种经营形式以外获得的收入(不含转移性收入)。 7、农业收入:包括种植业收入和其他农业收入。 8、种植业收入:种植业指利用农作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培育以取得农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果等其他作物,以及果、桑、茶树的种植。粮食作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大豆、薯类 (包括甘薯、马铃薯等)及其他杂粮作物。经济作物包括棉花、麻类、糖料、油料、烟叶、药材、染料、香料等作物。蔬菜瓜果等其他作物包括各种蔬菜、菜用瓜、果用瓜、菜用豆、蕃茄等,以及绿肥作物、饲料作物、花卉等,果树包括柑桔、苹果、梨、桃、香蕉等鲜果树,干果树不包括在内。 种植业收入指各经营单位和农民当年收获到手的粮食、经济作物、其他作物,以及桑、茶、果(不含蚕茧)等主副产品收入。但生产用的绿肥和青饲料不作为收入,用来沤肥的副产品也不作收入。 出售种植业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出售的粮食、棉花、油料等种植业产品收入。 9、其他农业收入:指农民采集野生植物等获取的收入。如采集野生蘑菇、野生蘑耳、野生药材、野生水果等所获收入。 10、林业收入:林业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林产品以及利用林木的自然特征以发挥防护林作用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迹地更新、森林保护、天然林场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橡胶、漆树、油桐、咖啡、可可、花椒、胡椒、干果树(如板栗、核桃)等林木种植及其他林产品的采集。 林业收入指各经营单位和家庭经营当年采伐竹木收入、出售树苗收入和人工栽培的竹木上不经砍伐而取得的各种林产品收入,如生漆、棕片、五倍子、松脂、紫胶、竹笋、油桐、乌柏子、核桃、板栗、各种林木籽实等收入。桑叶、茶叶、水果、花卉等收入,不应包括在内。 出售林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个人在年度内出售树苗和上述其他林产品收入。不包括出售桑叶、茶叶、水果、野生林产品的收入。 11、牧业收入:牧业指利用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饲养,繁殖以取得畜产品或役用牲畜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牲畜饲养放牧业、家禽饲养业、其他畜牧业。牲畜饲养放牧包括猪、羊、牛、奶牛、马、驴、骡、骆驼等饲养和放牧。家禽饲养包括鸡、鸭、鹅等的养殖。其他畜牧业包括兔、蚕、蜂等小动物饲养等。 牧业收入指当年出售、屠宰的畜禽、其他小动物和畜、禽产品收入。包括:①家畜、家禽及其他小动物收入,按出售和屠宰的产品计算。畜禽的繁殖和增重,不作为收入。②活的家畜、家禽及其他小动物的产品(如蛋类、羊毛、兔毛、蜂蜜、蜂蜡等)收入,按全部产品计算。③动物屠宰及死亡后的畜产品(如猪鬃、羊皮等)收入,按全部产品计算。牧区和半牧区农民个人出卖大牲畜收入,应作为牧业收入。农区出售肉用牛的收入作为牧业收入。但变卖属于固定资产的役畜的收入,不能作为牧业收入。畜禽的厩肥不作为收入计算。计算牧业收入时应将农民自产自食、自用部分的畜禽产品折价收入全部统计在内。狩猎野生动物所获收入也统计在牧业收入中。 12、渔业收入:渔业指养殖及捕捞水生动植物以取得水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海水渔业和淡水渔业。海水渔业包括利用海水进行鱼、虾、贝、珍珠、藻类(如海带、海白菜、紫菜)等水生动植物的养殖以及对海洋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淡水渔业包括内陆水域养殖鱼、虾、蟹、贝类、珍珠等水生动物及对内陆水域水生动物的捕捞。渔业收入是指当年捕捞天然水生和人工养殖的鱼、虾、蟹、贝类、藻类等淡水水产品和海水水产品的实际收入,包括出售的和自食的部分。 出售渔业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年度内捕捞的水产品 (包括人工养殖并捕获的水产品和捕捞天然生长的水产品)通过各种渠道出售所获得的收入。 13、工业收入:工业指采掘自然物质资源和对各种原材料进行加工、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采矿业和制造业。采矿业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和采盐业。制造业包括食品工业、饲料工业、纺织缝纫业、木材加工业、建筑材料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制造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塑料工业等。 工业收入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得到的收入。包括:当年进行手工加工或简单机械加工制成产品的手工业收入,当年进行各种农产品、副产品加工制成产品的农产品加工收入,如碾米、蔗糖、酿酒、榨油、轧花、煤丝、药材加工等和当年进行各种工业品加工制成产品的收入,以及

(完整版)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指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国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气候--指地球与大气之间长期能量交换与质量交换所形成的一种自然环境状态,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气候既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环境要素之一,又是供给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资源。气温、降水、湿度等气象要素的多年平均值是用来描述一个地区气候状况的主要参数,而各种气象要素某年、某月的平均值(或总量)则可以反映出该时期天气气候状况的重要特征。 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自然资源一般可以分成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非再生资源指在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能源。 土地资源--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土地资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壁、冰川和石山等。 耕地面积--指经过开垦用以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面积。包括种有作物的土地面积、休闲地、新开荒地和抛荒未满三年的土地面积。 林业用地面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 草地面积--指牧区和农区用于放牧牲畜或割草,植被盖度在5%以上的草原、草坡、草山等面积。包括天然的和人工种植或改良的草地面积。 森林资源--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木指树木和竹子。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活立木总蓄积量--指一定范围内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 森林面积--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米以上的林带的面积,即有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包括天然起源和人工起源的针叶林面积、阔叶林面积、针阔混交林面积和竹林面积,不包括灌木林地面积和疏林地面积。 森林蓄积量--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的重要依据。 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森林覆盖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计算公式为: 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水资源--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 地表水和地下水--陆地上的水因空间分布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指分别存在于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和冰盖等水体中水分的总称,又称陆地水。地下水指储存在地面以下饱和岩土孔隙、裂隙及溶洞中的水。 内陆水域总面积--指江、河、湖泊、池塘、塘堰、水库等各种流水或蓄水的水面占地面积。 海洋--是海和洋的统称。洋为地球表面上相连接的广大咸水水体的主体部分。海为地球表面相连接的广大咸水水体被陆地、岛礁、半岛包围或分隔的边缘部分。 海水可养殖面积--指利用滩涂、浅海、港湾进行鱼、虾、蟹、贝、藻等海水经济动植物的人工养殖的水面面积。 径流--指陆地上接受降水后扣除损耗外,从地表和地下向流域出口断面汇集的水流。径流可分为地表径流、地下径流和壤中流。地表径流指沿地表向河流、湖泊、沼泽、海洋等汇集的水流;地下径流指沿潜水层或隔水层间的含水层,向河流、湖泊、沼泽、海洋等汇集的地下水水流。 径流量--指在一定时段内通过河流某一过水断面的水量,用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水资源的丰歉程度。计算公式为: 径流量=降水量-蒸发量 矿产资源--矿产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富集于地壳中或出露于地表达到工农业利用要求的有用矿物。矿产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矿产基础储量--基础储量是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需的指标要求,是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界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示。 流域--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干流和支流,干支流共同组成这条河流的水系。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集水区域,这个集水区域就称为该河流的流域。 外流河--指直接或间接流入海洋的河流。供给外流河河水的区域称为外流区域。 内陆河--指在陆地内部干燥地区,河水沿途消失于沙漠或注入内陆湖泊的河流。供给内陆河河水的区域称为内陆区域。

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主要指标解释

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主要指标解 释

第一讲: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工业统计定期报表的口径、范围、内容 工业定期统计包括十张表。各表的统计口径、范围、调查内容、报 送日期如下: (一)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1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为辖区内年产品销售收入5 00万元及以上的 工业企业,其中产品产量根据(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填 报,重点产品可适当扩大统计范围。调查内容为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 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企业用电量和数百种主要工 业产品产量,并在月度产品产量的基础上编制工业生产指数。上报时间 为月后1 日16时前。 (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号:B202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指标也括:应收帐款 净额、产成品、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资产合 计、负债合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工业 中间投入、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上报时间为月后10 日前。 (三)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表号:B203表) 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也括:138种主 要产品的年初库存量、累计销智量、企业累计自用及其它、期末库存

量。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四)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号:P201表) 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累计消费量、期末库存量。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五)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及附表(表号:P201表、P201-1表) 本表的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年末库存量及能源转换情况。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六)工业企业水消耗(表号:P206表) 本表为半年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各种水的消耗量及金额。上报时间为7月4 日前、下年1月4日前。 (七)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号:P207表) 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情况。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八)工业品出厂价格月报表(表号:V201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产品的出厂价格。上报时间为当月18 日前。 (九)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表(表号:V202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原材料主要品种、动力、燃料的购进价格。上报时间为当月18 日前。 (十)劳动情况(表号:I2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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