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年07号)

文号:财会[2014]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2014-1-26

第一早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第五条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第六条企业如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则通常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

报表是合理的

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

报表的编制基础。

第七条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下列情况除外:(一)、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二)、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九条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十条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

第十二条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本准则第八条的规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可比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不切实可行,是指企业在作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会计准则规定。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

(一)、编报企业的名称。

(二)、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三)、人民币金额单位。

(四)、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第十四条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短于一年的原因以及报表数据不具可比性的事实。

第十五条本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

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第十六条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金融企业等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不具有明显可识别营业周期的企业,其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其部分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列报、其他部分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采用混合的列报方式。

对于同时包含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和一年之后预期将收回或清偿金额的资产和负债单列项目,企业应当披露超过一年后预期收回或清偿的金额。

第十七条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因生产周期较长等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第十八条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被划

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第十九条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四)、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企业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流动性分类时,应当采用相同的正常营业周期。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的,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负债经营性负债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这些项目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

第二十条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当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第二十一条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

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第二十二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企业能够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比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处理。

第二十三条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货币资金;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应收款项;

四)、预付款项;

(五)、存货;

(六)、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持有至到期投资;

(九)、长期股权投资;

(十)、投资性房地产;

(十一)、固定资产;

(十二)、生物资产;

(十三)、无形资产;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二十四条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按照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短期借款;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三)、应付款项;

(四)、预收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六)、应交税费;

(七)、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八)、长期借款;

九)、应付债券;

十)、长期应付款;

(十一)、预计负债;

(十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十六条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按照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

(二)、资本公积;

(三)、盈余公积;

(四)、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本题1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起开始实施。 ()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关于资产、负债、清算净值及其相互关系的信息。 收入准则修订过程中的前期准备阶段是() (本题1分) 5.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1分) A.企业不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 国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本题1分)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自()起施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本题1分) 某市影视演员与影视企业签订演绎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税前),则该演员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合计()万元。(本题1分) 内部控制的()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本题1分) 会计控制的客体是()。 (本题1分) 下列关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本题1分) 以下哪个属于自然无形资产()。 (本题1分) ()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题1分) 进行金融工具列报处理时,交易或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应当按照()进行处理。 (本题1分) 关于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1分)下列项目中,属于新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加的项目的是()。 (本题1分) 18. A()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日后再将该商品(包括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商品,或以该商品作为组成部分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本题1分) 19. B()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0. B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 (本题1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初始计量 第五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大全(可直接打印)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分录分类整理 已排版可直接打印 此分录,首先按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分类。然后归纳出月终业务,年终业务。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总说明 三、资产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四、负债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五、净资产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六、收入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七、支出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八、年初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八、月终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八、年终会计业务处理实例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2018试题与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试题及答案 法条2 -- [复习] 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2 分) A、正确 B、错误 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 法条2与应用指南 -- [复习]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2分) A、正确 B、错误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盈余公积”科目()(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分) A、正确 B、错误 固定资产应当按会计年度进行折旧,并且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2 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 法条3与应用指南 -- [复习] 下列对林木类生物资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分) A、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郁闭前的必要支出 B、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 的必要支出 C、自行营造的林木公益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郁闭前的必要支出 D、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应用指南 -- [复习]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2分) A、无形资产 B、投资性房地产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D、固定资产 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其研发支出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2分) A、无形资产 B、累计摊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不再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 预算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9个)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科目(11个)基本对应。增加了()科目。债务预算收入 3.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的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5. 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2017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起施行。2019年1月1日 判断题(共5题) 6. 政府会计由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双功能”构成,两者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正确 7. 预算会计中的支出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费用类科目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正确 8.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多项会计制度并存、会计政策不一致。()正确 9. 政府财务会计的计量,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正确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财务会计充实了资产的核算,补充了一些原制度没有的会计科目。其中不 包括()。 自然资源资产 2.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 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主要对原制度下的“其他收入”科目进行了拆分。其中,单独设置了()科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4. 某单位直接支付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发生下列事项:年末,未完成支付的直接支付额度12500元;下年度,使用上年度直接额度支付款项75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年末的会计处理中,应贷:财政拨款收入 12500 5. 在会计核算层面,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现有政府预算会计的基础上建立政府财务会计。实现政府会计的()“双功能”。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 判断题(共5题) 6. 同级财政的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重要)收入来源。拨款方式包括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正确 7. 预算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错误 8. 预算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确认基础,侧重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错误 9. 单位应当按照及时性原则,对本年度发生的各类影响收入(预算收入)和费用(预算支出)的业务进行适度归并和分析,披露将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预算收支差额”调节为年度收入费用表中“本期盈余”的信息。()错误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预算会计中的结余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净资产(盈余)科目有较大差异。为应用平行记账方法,设计了()科目。资金结存 2. 关于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操作,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财务会计取得时记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或单位管理费用等 3. 应付账款核算单位因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新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二、负债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试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应用指南 一、单选题 1、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预计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起()内,出售交易能够完成。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预计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起一年内(注:相对的,特殊情形除外),出售交易能够完成。 2、关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可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 B、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应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重新预计净残值 C、只有单项非流动资产可以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D、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应将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B,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后,应调整预计净残值,此时的预计净残值

反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选项C,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选项D,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3、以下关于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认为其拟结束使用 B、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C、因已经使用至经济寿命期结束而将某机器设备报废属于结束使用 D、因技术进步而将某子公司关停不属于结束使用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因技术进步而将某子公司关停或转产都属于对非流动资产的结束使用。 4、关于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于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应调整其预计净残值,使其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可以超过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B、如果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则应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C、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 D、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仍然计提折旧 A B C D 【正确答案】C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 (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初始计量 第三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第四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五)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第三章后续计量 第五条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 (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 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第六条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第七条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第八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版.doc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18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18版 《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本准则对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规范处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指导作用。,财政部相继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 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约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 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 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 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自考-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试题

G070·27350 注:本卷共两张!第一张1—4页,第二张5—10页。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模拟一 27350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 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企业外购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不应该包括( ) A .材料购买价款 B .途中合理损耗 C .途中非合理损耗 D .外地运杂费 2.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使期末存货价值最大的是( ) A .加权平均法 B .移动平均法 C .个别计价法 D .先进先出法 3.某企业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55万元,预计净残值为万元,预 计使用年限为年,在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项设备第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 A . 28万元 B .30万元 C .50万元 D .62万元 4.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 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 A .资本公积 B .管理费用 C .投资收益 D .营业外支出 5.下列属于反映某一时点的会计报表是( ) A .资产负债表 B .利润表 C .现金流量表 D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甲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债券一批,面值为8 000万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6%,筹资资金8000万元(不考虑债券发行费用);7月1日又向银行借入2年期,年利率5%的款项4 000万元。上述两项借款属于一般借款,假设无其他一般借款,则该公司2007年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 A .5.8% B .6.8% C .7.2% D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政部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2)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4) (四)现值 (14)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6)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3) 第四章衔接规定 (28) 第五章附则 (28)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8) 第一章总则 (2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9) 第三章后续计量 (29) 第四章转换 (30) 第五章处置 (31) 第六章披露 (3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确认 (33) 第三章初始计量 (33) 第四章后续计量 (34) 第五章处置 (36) 第六章披露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7) 第一章总则 (3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8) 第三章后续计量 (41)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3) 第五章披露 (4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4) 第一章总则 (44) 第二章确认 (45) 第三章初始计量 (47) 第四章后续计量 (48)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4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0) 第三章披露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4)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5)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58)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58)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2) 第七章披露 (6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66) 第一章总则 (66) 第二章短期薪酬 (68)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69) 第四章辞退福利 (73)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4) 第六章披露 (75) 第七章衔接规定 (76) 第八章附则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76) 第一章总则 (77)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7) 第三章列报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1) 第一章总则 (82)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2)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4) 第四章披露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85) 第一章总则 (86)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正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第八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物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 生制。 第十七条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 第十八条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 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现金和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及预付款应当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二十四讲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第二十四讲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新制度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自2013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四)收入支出类。 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由于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基建并账)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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