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及趋势

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及趋势
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及趋势

房地产私募基金发行 助推房地产项目融资-

一、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正待爆发的行业背景

自2010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推出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 限购、限价、限贷及其它调控政策 至2011年中调控已开始显现效应。京沪穗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尤以住宅项目为主)普遍遭遇量价齐降 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低价抛售现象也逐渐增多。业界普遍认为 随着这些调控政策的持续 加之房地产开发信贷政策的结构性收紧 绝大部分房企的现金流甚至其生存将面临极大考验。为“自救”和“过冬”

自2011年初起 越来越多的房企探索改变原有的融资模式 以成立或参与成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方式向民间募集资本;此外 一些传统的基金管理公司也看准房企的融资困境和市场的投资渴望 转型参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设立和募集。由此 构成了房地产私募基金爆发式增长的行业背景。

二、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特点

从基本的组织结构来看 房地产私募基金和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类似 均以架构上最为灵活、成本上最为经济的有限合伙制为主。但是,除星浩资本等极少数具有相当品牌效应和规模的基金外 市场上现存的大部分房地产私募基金仍存留不少“信托”特色

从而构成目前境内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独有特点。简单归纳 主要特点有

1.多固定收益 少浮动收益

与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 房地产私募基金极少采用纯浮动收益结构。相反的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起人(主要是融资方)会通过基金架构和交易结构的设计 或多或少地给予投资人固定收益的承诺。事实上 出于现阶段房地产行业波动明显的特征 一般的房地产私募基金如不采用固定收益模式就很难排除投资人的风险顾虑 进而对基金募集造成很大障碍。反之 对房企而言 如房地产行业反弹后持续走好 固定收益的基金模式将确保其取得项目开发的大部分利润。

2.多优先、劣后结构 少同股同权结构

作为给予投资人固定收益承诺的一种方式 房地产私募基金一般会借鉴信托的“优先、劣后”结构。简单而言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一般均为“优先级合伙人” 在优先级合伙人出资总额的基础上 房企本身或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将“配比”20%-30%的资金作为“劣后级合伙人”;在优先级合伙人全部收回其投资本金和按固定收益计算的投资回报前 劣后级合伙人将不得取回其出资 也不得分配任何收益。上述表述原则上都会在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中有所体现 相当于有融资需要的房企在基金架构内给投资人做了一定程度的担保。值得关注的是 部分房地产私募基金已逐步开始向社会募集劣后级合伙人。如这种模式得以推广 则不仅房企的资金和担保压力将大大降低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受众面也将得以扩大 从而更好地符合不同收益需要和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的需要。

3.多夹层投资 少股权投资

房地产私募基金业目前主流的投资模式都是采用“股权+债务”的“夹层投资”的方式 即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后 再以股东身份向项目公司做股东借款。由此导致的退出方式是 债权部分 还本付息;股权部分 由开发商回购。原则上 双方会签订一个固定的回购协议 比如约定一年之后以什么样的价格回购股权。

三、房地产私募基金的保障措施

房地产私募基金多是定向投资于某一个项目 与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有一个项目池不太一样。这不仅仅因为房地产需要的资金规模比较大 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房地产私募基金领域管理公司业绩尚待证明 投资人从相信项目过渡到相信团队还需要一个过程。为确保基金投资人的本金得以返还、固定收益得以实现 房地产私募基金往往在与项目方的交易结构中融入如下多种保障措施股及过程管控原则上 房地产私募基金在投资期内会直接持有项目公司50%以上的股权 通过对项目开发、运作、销售的全盘控制(监督或牵制)确保基金的投资安全。除此之外 基金还会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财务专员等 实行公章、财务共管等措施 以确保基金在项目公司中控制权的稳固。

2. 股权质押当房地产私募基金无法在项目公司中直接控制时 一般会要求项目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向基金进行质押 作为融资方按时返还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保障。同时 通过股权质押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设计 相当于基金实现了对项目公司的控股。

3. 土地抵押传统上 资产抵押是最直接和最易被接受的担保方式。鉴于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政策的收紧 也有部分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向房地产私募基金设定抵押。此外 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以担保人的身份利用其资产向基金设定抵押也是一种行之有效并为投资人所接受的担保模式。

4. 保证担保最后 房地产私募基金一般会要求项目公司的股东(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向基金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以保证基金在任何情况下从项目退出时的收益率均不会低于融资方的先期承诺。这种情况下 一旦项目公司违约拒绝还款 基金可向多个主体同时主张债权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目标单一的结构性风险。

四、房地产私募基金存在的问题

目前市场上运作的房地产私募基金本身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 导致诸多投资人对于此类基金仍处于观望状态 主要的问题有

一是基金管理人良莠不齐。

各地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门槛各不相同 有的要求设立股权管理公司 有的仅仅投资管理公司或者咨询公司就可以充当管理人的角色 而且关于管理公司的人员要求也几乎没有法律规范。加之私募基金的载体有限合伙企业本身就是最为灵活的组织形式 其出资、验资、减资、清算等等法定手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情况。

二是关联交易充斥其中。

相比与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 房地产私募基金关联交易的情况更为普遍 基金管理人本身来自于房地产公司 或者与房地产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此类私募基金最终是否能够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尚存疑问。房地产私募基金至今始终以行业自律为主 其中的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更是一直缺乏监管。房企在组建基金后投资他们自己的项目时是否能认真、公允地进行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项目商业条款谈判 将直接决定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五、房地产私募基金面临的困难

目前来看 借力政策调控下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 房地产私募基金在中国的爆发已可预期。但是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新生事物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快速扩张也面临着一些秉待解决的困难。

首先 在当前房企大规模生存危机的报道之下加之房地产市场资金缺口的持续扩大 投资人对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的担保和收益要求也水涨船高 并直接造成房企融资成本的显著增加。事实上 一些中小型房企在进行基金募集时已经遇到了“投资人收益高则难以负担投资人收益低则募资困难”的两难困境。

其次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募资渠道不畅通导致其很难在市场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传统的募资渠道也即银行对于房地产私募基金基本都持否定态度 而新兴的募资渠道也即第三方理财机构刚刚起步 募资能力有限 鲜有第三方品牌足以支撑一只大型基金的募资需求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生根发芽是在房地产企业三大融资途径均遇阻的大背景下自年月起我国房地产企业在银行市场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借道信托曲线借贷等融资途径均被收紧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破茧和发展正在这一时间段中国信托业协会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四季度房地产信托业务跌入冰点房地产信托发行规模仅为亿元较去年三季度减少 月银行信贷数据也不乐观央行月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月新增人民币信贷亿元未破万亿这一数据与去年月相比少增近亿元历史数据显示在过去几年间月份我国银行新增信贷均突破万亿元大关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虽正当时但是该类基金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发展历史短暂整体规模较小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在记者采访天津多家房地产私募基金房地产企业和律师过程中他们对快速发展的房地产私募基金在监管归属规范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敞口表示担忧目前存在发起人与管理人资格运营管理关联交易第三方监管和行业自律等五个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发起人与管理人的资格风险房地产私募基金大多采用有限合伙制这种组织形式使基金在出资验资减资和清算等法定手续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的情况上海一家大型房企法务部主任向记者表示有限合伙房地产私募基金能否作为股东直接投资到房地产企业尚不明确

二是运营管理风险有些房地产企业熟悉房地产项目开发但是缺乏基金运作经验而基金管理机构又缺乏房地产市场开发及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目前来看各省市关于房地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门槛要求较为混乱某些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管理团队竟然连注册资产管理师等相关资质都没有

三是关联交易风险从房地产私募基金运作模式上看很多房地产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是房企当这些房地产私募基金在投资自有项目时会遇到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投资后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如何规范此类关联交易风险也需要配套法律规范

四是缺乏独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房地产私募基金进行财务监管为投资者提供独立性判断和专业性服务五是行业自律需加强国外房地产私募基金一般由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规范基金运作我国去年月成立了房地产投资基金联盟并联合发起自律宣言但是进一步政策规范仍需加强只有不断提高行业自律和规范水平才能有效防范信息披露融资退出等风险合理引导房地产私募基金向正规军发展。

寻找优质的项目并作深度合作而私募基金选择项目投资犹如导演发掘一部好的电影题材。私募基金选择项目进行投资 但每个基金一定有最基本的投资原则 譬如包括 拟投资的公司 有优质项目 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优秀的管理团队。拟投资的项目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并且具有很好的投资价格和收益拟投资公司能够提供足够的资产信用 投资项目具有成熟运作的模式每个房地产私募基金也会有其特定的投资领域 譬如 1 拟上市房地产企业的IPO投资 2 优秀的房地产项目投资 3 房地产过桥投资 4 与开发商联合土地投资每个基金的投资原则和投资组合均

需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并载于《基金章程》等文件中。在许多情况下 私募基金也有必要与被投资项目的公司深度合作。

1.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运作 被投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专业方面的运作和管理。基金管理公司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 它能给被投资项目提供的增值服务可以包括 帮助企业确定战略方向 加强财务控制、法律架构 帮助公司建立治理结构和管理系统 要帮助公司市场拓展、融资、寻找合作伙伴。通过私募基金的增值服务 好的项目和公司“如虎添翼”最终获得资本增值的良好回报 赢得投资者的青睐与嘉许。

2 私募基金的投资结构可以灵活安排现在许多人包括专业人士 在理解上认为股权投资基金仅仅可以投资股权 这里面其实进入了误区。事实上 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投资债权。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现状浅析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现状浅析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募基金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虽然私募基金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晚,但发展迅猛,目前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规模和市场影响力,成为证券市场中一股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私幕基金的公开化与合法化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基金业未来的发展。 但是由于法律及相关配套体系的完善时滞,加之本身所具有的高风险性及我国不成熟的投资市场等原因,国内庞大的私募基金仍处于法律监管体系之外的灰色地带,这无疑增大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风险,不利于其发展。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概况,对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必要性和它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影响进行探讨,并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现在存在的问题,对此提出相关建议和发展对策。 关键字:私募基金;必要性;资本市场;风险防范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privately offered fund in China has been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and has becoming an important strength in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adjusting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prospering urban and rural markets, extending social employment .Although the appearance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in our country is very late, privately offered fund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 Now it already has become considerable scale and market influence ,and become the important strength which can not be indispensable ignored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 The glasnost and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private equity fund will directly relates to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fund. But because of laws and related supporting system consummation delay, besides its high risk and the juvenility investment market in our country and so on, the domestic large privately offered funds still in the grey areas of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and this undoubtedly increas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and go against its progress.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analysis of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ly offered equity fund in China, and discussing the necessity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rivately offered equity fund and the important influence for the Chinese capital market .Besides, it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Privately Offered Fund,Necessary,Capital Market,Risk Prevention

目前国内房地产基金发展现状和问题

目前国内房地产基金发展现状和问题 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是指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证券的方式,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投资,投资期限较长,追求稳定连续性的收益。基金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是房地产投资基金拥有的投资权益的收益和服务费用。 一、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现状 1、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况 据清科研究中心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度,房地产行业共有31个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占到传统行业投资案例总数的42.40%,投资金额达30.37亿美元,占传统行业总投资金额的46.6%。2007年整个年度,呈现活跃的状态,相比2006年度稳中有升。2008年度下旬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私募股权领域的资产配比有所下降,其直接表现就是募集资本大幅紧缩。从2008年底至2009年底仅有一支规模为4亿美元的私募房地产基金完成募集。而2009年度至2010年上半年,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规模鉴于政策累积刺激等因素影响又有幅度上的上升。中国本土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在2011年加快了前进的步伐,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止至2011年三季度,当

年共有22支私募房地产基金募集到位32.25亿美元,其中,由本土 机构募集基金数量及金额占比分别超过到了80.0%和70.0%。 2、成立背景——独立私募房地产基金vs房地产企业旗下私募房地产基金 目前活跃在中国市场的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以鼎晖房地产基金、普凯投资和高和投资等为代表的独立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另一种是由房地产企业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的房地产基金,其中主要代表包括金地集团旗下的稳盛投资、以及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的荣盛泰发基金等。对比两类基金,前者熟悉资本运作,在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运作方面经验更为丰富;后者对中国房地产行业具有深入了解,并且具备丰富的业内资源,但是在基金管理方面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两类基金各具优势,在中国私募房地产投资市场并驾齐驱,形成了现阶段我国私募房地产投资市场的竞争格局。 3、基金管理——引入外援vs 自主管理 我国房地产企业设立的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管理方面也出现了“引入外援”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2010年,金地地产旗下私募房地产投资管理机构稳盛投资宣布与瑞银(UBS)合作成立“瑞银金地中国房地产开发基金I”(UG基金),由稳盛投

私募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私募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私募行业发展现状?我国私募行业发展趋势

截止到2017年3月底 管理人数量(家) 基金数量(只)基金规模(亿)基金平均规模 (亿) 公募基金10942088920721.20 私募基金 18596 50424 119000 2.36 私募管理规模VS 公募管理规模私募基金规模自2014年以来高速增长,由2014年底认缴规模为2.63万亿增加到2017年3月底11.9万亿,规模扩大4.5倍,季度环比增长率达到18.26%。 私募认缴规模已经超过公募规模 ①2016年3月底私募实缴规模为8.75万亿,与公募的8.92万亿不相上下,于2016年三季度后开始超过公募基金规模②私募基金管理人数远超公募基金,基金产品数量亦远超公募基金产品数量③私募单只产品平均规模远远小于公募基金,只有2.36亿元,为公募基金产品平均规模21.2亿元的十分之一

政策规范力度、执行力度加强私募行业部分重点监管政策 私募行业相继出台各项监管政策,旨在规范私募机构运营,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中基协2016.02.01)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基协2016.02.04)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 2016.2.5)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基协 2016.2.22)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基协2016.04.15)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 2016.09.08) ?关于做好私募基金“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基协2016.08.29)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基协2016.11.15)2016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文8月1日前无备案产品的私募基金将被注销。16年三季度减少8000余家私募,截至3月底目前已经注销私募机构超过12000家。

关于基金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的个人建议

关于基金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的个人建议尊敬的领导: 您好! 根据我个人近期的工作经历和所关注的金融市场信息,主要是信托行业信息,结合金久源基金公司的实际情况,关于公司在今后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业务方向上提出以下几点个人的建议,请领导参考: 一、私募基金的业务模式与信托行业的核心业务模式类似但又独具优势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同于传统的风险投资PE/VC基金,就形式和本质来说,更接近于固定收益类通过债权短期融资的信托理财产品,因此从业务和行业的关联性来说,可以更多地借鉴信托行业的发展经验和理念。 根据近期2013-2014年信托行业的一些总结报告,分析指出:当前,中国的信托公司主要围绕两大业务模式开展业务: 一是私募投行业务,即撮合有融资需求的较高风险企业客户,和有投资需求的高净值个人客户和企业/机构投资者(即形成私募信托理财产品,包括单一和集合信托,主要投资范围是房地产行业、工商实体企业和政府主导项目); 二是通道业务,即利用信托牌照,帮助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投向某些受限制的资产类别,以此发行理财产品或达到其他目的。 信托公司的优势在于,在所有金融牌照中,信托是唯一可以进行跨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和另类投资(如企业贷款,和非公开交易的股权等)的牌照形式。 就这两大业务模式来说,我们这种私募基金公司所能开展的业务主要是第一种,即私募投行业务,且与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上没有大的区别,主要弱势在于项目渠道建立困难和成本偏高,但优势在于我们有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灵活的交易方式和结构,有整合项目和资金资源的灵活性优势。 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除了传统投资模式外,在私募投行业务这个领域,由于资本市场的分层,本身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优势,且目前没有统一的行业监管法规,但是由于今年以来证券公司、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放开了进入资产管理业务的政策限制,未来的市场竞争环境更为激烈,如何突出我们这种私募基金的优势和特点是下一步发展私募投行业务的关键点。 二、可供参考的信托行业未来三大业务领域 参考信托行业的发展趋势,或者说高端金融理财服务业未来的发展舞台,通过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案例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及投资案例 一、目前国内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公司型、契约型(以信托为介质依托)、有限合伙型这三种组织形式。 1、公司型 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是借用公司的外壳来组织和运作基金的。公司型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本身就是一种公司组织,投资者通过认缴出资或购买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成立股东大会并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通常由董事会进行决策基金的运作管理方式。公司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有自我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种做法。目前占多数的做法是委托管理,即:通过董事会的决策来外聘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具体运营和管理私募股权基金,在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和约定管理费用、报酬等重要事项。 目前适用于我国公司型私募房基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 2、以信托为介质依托的契约型 以信托为介质依托的契约型是指以契约为基础和载体的集合资金形式,基金本身并不具有法人或非法人的实体组织形式,而是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安排,依照《信托法》的规定订立书面信托合同并交付信托财产即可设立。在信托为介质依托的契约型私募房基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是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双方是一种信托关系,受托人(基金管理人)根据契约的规定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其运营信托财产的目的是让委托人获得收益。为避免信托财产与受托人自己财产的混同,信托财产一般由独立的第三方(一般是银行)进行保管,独立的第三方可以监督受托人的行为。 目前适用于我国契约型私募房基的法律法规包括《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3、有限合伙型

2015年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摘要] 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其中,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力量的私募基金更是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目前国内法律及相关配套体系的不够完善,加之私募基金本身的高风险性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够成熟,国内庞大的私募基金仍然处于法律监管体系之外的灰色地带,这很不利于其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对比国外私募基金的发展经历,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现在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关的建议,展望其发展前景。 [关键词] 私募基金发展现状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前景分析 一.私募基金概述 (一)国内外私募基金起源及发展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末,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等的介绍和安排,将闲置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自由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经过多年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 我国的私募基金始于1993年,发展到现在总规模已经超过一万多亿元,其规模甚至已经超过公募,已经成为国内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了。虽然我国的私募基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由于其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性支持,其运行和发展到现在绝大多数都以地下和半地下的方式进行。 国务院于2010年05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国防科技领域。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二)私募基金的含义及优缺点 1.私募基金的含义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

2020年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分析报告

2020年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分析报告 2020年10月

目录 一、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具备四大优势 (3) 1、收益率相对较高 (3) 2、风险相对较低 (4) 3、投资门槛相对较低 (5) 4、房地产与股、债相关性较低 (5) 二、当前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面临难得发展机遇 (5) 三、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符合国际潮流 (7) 四、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三大发展趋势 (9) 1、从债到股 (9) 2、从固定收益到浮动收益 (10) 3、有限合伙制是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主流发展方向 (10) 五、不应忽视相关风险 (10) 1、监管风险 (11) 2、市场风险 (11) 3、项目经营风险 (11)

与其他同类投资产品相比,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优势较为突出,且符合国际发展潮流。在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去杠杆政策并未出现明显放松迹象的背景下,发展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不但可以拓宽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也可以为我国体量巨大的民间资本和财富开辟更为广阔的投资空间,使得投资者能够有更好的机会参与分享房地产项目收益。总体而言,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当前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其中潜藏的监管风险、市场风险、项目经营风险等因素也不容忽视。 一、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具备四大优势 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面向少数合格投资者而设立的,以房地产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包括从事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投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处置。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后,通过房地产项目销售或者项目公司股权增值来实现收益。与其他同类投资产品相比,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四大明显优势: 1、收益率相对较高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分享的是开发商的开发利润,即使房价增速放缓,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机会也会长期存在。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在申万28个行业中,房地产行业的净资本回报率(ROE)较高,排在行业第5位,ROE高达13.5%。房地产行业有较高的利润

私募基金在我国发展历程及现状

目录: 浅析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1) 一、私募基金概述 (1) ㈠什么是私募基金 (1) ㈡私募基金的特征 (1) 二、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2) ㈠国外私募基金发展概况 (2) ㈡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历程 (4) 三、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5) ㈠私募基金的存在形式 (5) ㈡私募基金的规模状况 (6) ㈢我国私募基金存在的问题 (7) 四、规范和发展我国私募基金的对策建议 (10)

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摘要: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也不断的壮大,私募基金也伴随其发展快速形成一定的规模。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必然会凸显出一些不合理的弊端。认清这些问题,同时借助于国外的经验有助于规范和促进我国私募基金的健康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私募基金现状发展历程 一、私募基金概述 ㈠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而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㈡私募基金的特征 1.私募基金一般只面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筹集资金;保密度较

高;2私募基金的销售、赎回等运作过程具有私下协商和依靠私人间信任等特征;3.私募基金的投资起点通常较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组织机构,一般都要求具备特定规模的财产;4.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开传媒等进行广告宣传,即不得公开地吸引和招来投资者; 5.私募基金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会以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形成利益捆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 6.私募基金的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即目前政府通常不对其进行严格规制; 7.私募基金的息披露要求不严格; 8.私募基金的反应较为迅速,具有非常灵活自由的运作空间; 9.私募基金的投资回报相对较高。 二、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㈠国外私募基金发展概况 海外私募基金的形式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为主的基金,另一类是以投资产业为主的基金。其中第一类基金中盛行着一种对冲基金,国外对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一开始体现在对冲基金的研究方面。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1.创始阶段(1949 年至1956 年) 随着战后美国经济尤其是金融业的不断发展,第一个对冲基金是美国的阿尔弗雷德·琼斯(Alfred W.Jones)于1949 年创建的一个私人合伙制的股票基金,名叫“T ake heart,baby一boomers”,前所未有地将私人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对股票的卖空和财务杠杆三者结合使用,其投资体系成为对冲基金行业的奠基之作。20 世纪50 年代中期,市场上出现了具有其他激励机制的合伙制,在此期间,对

关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计划书

关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计划书德信资本2011 一、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兴起与发展 近年来,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逐渐发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成立的房地产基金数量已经达到50-60家,资金规模接近百亿。除了原本就成立的专门基金管理公司外,不少房企也纷纷试水地产金融。 2010年,深圳德信资本率先以夹层融资的方式成立私募投资基金。同年9月,德信第一支以房地产项目的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基金——德信汉中一号成功募集并投资于陕西汉中项目。2011年3月,德信第二支房地产私募基金“德信·名雅房地产投资基金”成功募集并投资于广东河源项目。紧接着5月份,由德信主导的第一支债权式基金成功在山东聊城募集,并投资于聊建金柱集团的房地产项目。 从我们对房地产金融发展趋势判断:房地产私募基金将逐渐发展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重要形式。而且,从整个社会的投融资体系来讲,以房地产私募基金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将成为一种趋势,其比例将逐步提高。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出现,不仅满足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也为民间资本提供了投资出口。融资难是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近年来一直受到政策打压。一般也只有较知名的房企、较大的项目才能得到银行的支持,一般的房企往往只能曲线融资甚至融资无门,这是房地产私募基金出现并发展的需求因素。从资金供给方来看,国家货币超发,民间资本充裕,但能获得稳定又有较高收益的投资途径很少,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出现满足了部分企业、个人的投资需求。 同时,随着国家调控的深入,房产价格上升空间有限,直接购房炒房的收益也不具有确定性。而,私募基金将更好的引导热钱投资,而不是炒房炒货。 二、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法律基础 房地产私募基金属于产业投资基金。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改委在2009年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报国务院,估计2011年可能出台。部分省市(天津、北京、深圳、上海、吉林等)出台过本省范围的管理办法,可以借鉴。 2003年我国颁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专门针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发改委在2005年发布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向中小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规定,这些法规与房地产私募基金关系不大。 房地产私募基金是依据《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来设立的。2006年修改的《合伙企业法》,首次提出了“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这一形式也是德信房地产私募基金所采用的形式。正是由于有这些法律,使私募基金的设立、发行、募集有了法律上的基础。私募基金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使其筹资、投资行为区别于非法集资和发放贷款。 首先,对于如何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私募发展史

私募发展简史 一.2004年 2月20日,国内首只阳光私募产品“深国投·赤子之心”诞生。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开启了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模式。 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 附注: 2014年2月20日,“华润信托·赤子之心成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与1个月前(1月22日)成立的“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起,标志着阳光私募教父-赵丹阳,回归A股。两只产品成立初的总规模为30亿。 时间回到十年前的2004年,也是2月20日,也是赵丹阳作为投资顾问,“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成为国内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私募基金合作的证券投资信托余额为2359.42亿。 十年,阳光私募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并在一路摸索中发展。十年,赵丹阳和赤子之心回归,深国投却变为华润信托。“深国投·赤子之心”之前,私募只能是地下运作,见不得光。而此番“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成立前夕,基金业协会已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不仅实现了阳光化,得到各方承认,而且形成了一种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独立发行产品。 由于没有证券咨询业务资格,许多民间私募基金操盘人只能暗中“盘踞地下”,与投资人私下达成契约,但并没有制度依据,甚至有法律风险。即使在今天,“地下私募”依然盛行不衰。这也说明,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市场需求巨大,也正是这种需求一步步自下而上地推动着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制度化。 二、2007年 年初私募总规模约10亿。 6月1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施行,为私募证券基金提供了除信托模式外的发展机遇。 第一波公奔私潮涌现,继肖华后,江晖、赵军、田荣华、徐大成等重量级人物纷纷“奔私”。私募草莽时代结束,投资理念、方法等均发生变化。 三、2008年 行业第一部自律公约诞生。深圳市金融顾问协会(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的前身,2006年4月21日成立,2011年3月14日变更)正式面向会员颁布“私募证券基金同业公约”,明确门槛100万和不能公开宣传等。 全年A股从6124点滑落至1664点,市场天寒地冻。私募存续超一年的73只产品中,5只录得正收益,33只超越最牛公募基金。正式开启私募投资新元年。 四、2009年 私募迅猛发展,159个操作满一年的阳光私募平均回报率为58.22%,其中152只取得正收益。巨大的赚钱效应让投资者开始追逐私募冠军。 第二波“公奔私”热潮风起云涌,曾昭雄、孙建冬、许良胜、李文忠、李旭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专题研究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专题研究 一、定义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以房地产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二、基本类型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 1、投资公司型——以公司法为基础,通过设立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人即为公司的股东,经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委托,由经理人团队或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2、信托基金型——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受托人通过设立信托的方式,发行信托基金收益凭证,集合运用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各种房地产资产;受托人依照契约运用信托财产进行投资,托管人依照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投资者(一般情况下即委托人)依照契约根据其购买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 例如:嘉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股权合伙型——又称有限合伙型,是指由普通合伙人(LP)发起,通过吸引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即基金投资者,一般为机构投资者或富豪),并聘请专业团队进行管理。 例如:有限合伙型的一般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国际上私募房地产基金多为有限 合伙制。普通合伙人由基金管理人充当,而

投资人成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出资,委托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业务,而自己不参与投资决策。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及退出全权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汇报基金运作情况。通常只有在普通合伙人完成了当前基金的投资后才会进行新一期基金的募集。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向基金提供资金,基金的规模设有门槛,且每只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数量有限。社保、基金会、大学等机构投资人和高净收入个人都是常见的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份额:普通合伙人可以向其管理的基金投入自有资金,份额通常占基金总额的3-10%之间。这些自有投入将普通合伙人与投资人的利益捆绑到了一起。 ?有限周期:私募房地产基金的周期一般在3至10年不等。这个周期促使基金管理人平衡投资、管理和退出等各环节的节奏,让投资人对投资回报有所预期。 ?杠杆化:杠杆融资在私募房地产基金中非常普遍,它使基金增强了购买力,从而扩大了

私募基金的发展探析——现状,过去,未来-毕业论文

私募基金的发展探析毕业论文 目录 一、私募基金的概念 (3) (一)私募基金的含义 (3) (二)私募基金的特征 (3) (三)私募基金的分类 (3) (四)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4) (五)私募基金的运作机制 (4) 二、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6) 三、我国私募基金市场现状 (8) (一)基本情况 (8) (二)私募行业其它动态 (10) 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风险 (11) (一)行业法律化进程滞后 (11) (二)行业缺乏信用保障 (11) (三)资本流动性较差,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 (12) (四)私募投资机构量多质不高,销售渠道不畅 (12) 五、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13) (一)健全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13) (二)健全信用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监管 (14) (三)推动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改善流动性 (14) (四)培养核心竞争力,加强投资者教育 (14) 六、结论 (15) 参考文献 (15)

私募基金的发展探析——过去、现状与未来 一、私募基金的概念 (一)私募基金的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两者主要的区别是看是否采用公开方式或者向不特定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 募集资金,判断为私募或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不通过公开方式,向少数符 合特定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发售份额而设立的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特征 1.私募基金通常采用私下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能利用公开的传媒,比如电视、报刊等进行产品宣传推介。其投资起点高,资金募集对象为少数符合特定 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并且在参与人数上有限制。 2.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相对公募来说不严格,对所募集资金的投资标的, 基金的运作模式,基金投资的比例等没有严格限制。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一 般会把自己的资金部分参与投资,从而把利益关系和投资者绑在一起,此举能 有效促进基金管理人进行合理的投资。 3.由于信息披露要求不高,私募基金投资行为更为隐蔽,发行更为迅捷、 运作空间更为灵活,对市场信息能快速做出反应,由此获得高回报的几率更大。 (三)私募基金的分类 按投资标的进行分类: 1.证券投资基金。该类基金投资标的主要为二级市场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约定的要求,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自行设计基 金的投资策略或调整投资组合。如重阳、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 2.股权投资基金,也称为PE。主要投资于发展成熟的非上市企业,通过股 本增值转让,如让目标企业实现上市、兼并或者回购的方式出让股权,赚取股 本溢价而获利。如鼎晖、弘毅投资管理公司。 3.创业投资基金,俗称VC,又称为天使基金。该类基金主要投资于处于创 业起步阶段的企业,尤为关注新兴和高技术行业,帮助所投资企业发展成熟。

房地产 私募基金

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出现的必然性 1. 房地产私募基金特征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为我国投资者提供更多参与房地产投资的机会;它将社会上闲散民间资本聚集起来,形成资金规模优势,通过有丰富房地产投资经验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分散投资风险。 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到房地产项目中去,可以优化被投资企业的项目融资结构,满足行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融资需求。由于房地产私募基金主要投向优势企业的盈利状况好的项目,客观上促进了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十分有利于那些拥有好项目的优秀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壮大。 由于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人相对少,投资人可以与基金管理者直接交流,便于及时了解基金运营状况,基金投资运营过程具有很高的透明度。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有更多选择权,有机会对基金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基金投资人不直接参与基金的商业运营,而是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日常事务和委托基金托管人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基金由专家队伍运营,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安全,实现房地产行业投资者较高投资回报率。 2. 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 为了脱离融资困境,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融资模式已被我国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和投资者所采用。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出现不仅能够解决房地产资本市场融资难的问题,还能满足人们对房地产行业高收益的投资需求。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为中国本土有限合伙型基金的成立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就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三十条意见》的(十九)是:加强对社会资金的鼓励和引导。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政府鼓励项目,特别是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登记和税收等相关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规健康发展。2010年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2010年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启动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 我国的房地产私募基金市场虽然刚开始起步,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未来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展不可限量。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近年来在该领域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相继有商会成员成立华房联合、华房天津、华房和华房天津多支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国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在国家层面上,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各地方政府的高层也开始越来越重视活跃的私募基金,纷纷出台了规政策。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蓬勃发展的大趋势是必然的。 正在运作的已近10只房地产私募基金时代来了?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2010-09-15 11:08:58 “一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持续偏紧,而需求却十分旺盛;有扩战略的房地产商很缺钱,但社会上的炒房资金依旧泛滥。如果能将大部分炒房资金从楼市引导至开发领域,那么,房地产市场有望化解供需严重失衡的痼疾。”一位房地产业资深人士表示。

关于房企发起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研究

关于房企发起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研究 方珍慧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06 摘要:房地产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被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关注。近年来,国内知名房企如金地集团、保利地产、复地集团、荣盛发展、嘉凯城等竞相发起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文章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现实优势、运作难点及对策四个方面入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起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房地产;私募基金;有限合伙 一、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经济活动,对资金的依赖度很高。当前,证券市场对房地产行业融资尚未放开,商业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审批严格,仅靠自有资金和预售房款的运作模式很难适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的需求。随着国内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加剧,房地产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被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关注。近年来,国内知名房企如金地集团、保利地产、复地集团、荣盛发展、嘉凯城等竞相发起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以私募基金驱动房地产开发主业成为诸多房企的转型升级模式。 房地产私募基金主要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基金,投资标的主要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部分持有型商业物业。房地产私募基金通过系统地对目标项目实施投资运作及开发管理,寻求投资资本的收益和增值。相比债权投资为主的房地产信托,房地产私募基金更多偏向于风险、收益双高的股权类投资。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展受法律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影响显著。2007年,国内《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为发展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后,各地关于股权投资企业的地方性政策的出台,为私募基金在房地产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可能。2010年初开始的一轮货币紧缩政策以及房地产行业的严厉调控政策则进一步激发了私募基金在房地产领域的发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于2011年12月发布的《人民币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报告》中指出目前人民币房地产私募基金在我国仍属于新型金融业态,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总体规模相对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2011年12月30日,北京盛世神州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备案成功,成为首只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该基金的初始发起人为国内知名房企复地和阳光壹佰在内的五家公司。 目前,由本土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导的房地产私募基金仍处于起步阶段,已设立的房地产私募基金大都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为基金管理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设立的 1作者简介:方珍慧(1981-),女,浙江杭州人,现就职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学硕士,经济师。

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业务的法律风险与规避

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业务的法律风险与 规避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私募基金( 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投资者以非公开的要约形式募集的基金, 须经 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私下集资的证券发行方式, 为一种投资基金,其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投资标的企 业或项 目。由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多样化, 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方式融资也日益 频繁起来, 有 些房地产企业不仅利用私募方式进行融资, 还主动发起设立房地产 私募股权基金,比如说金地地产、复地集团、绿城地产等等,在此,对房地产企 业参与私 募基金的情况进行简单介绍, 并提出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基金的法律风 险。 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基金设立业务简介 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基金业务的方式分为两种: 一是主动做为发起人以普通 合伙人(GP 的名义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将私募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自己项目的 开发,这些 企业多见于大型房企, 目前大型房地产企业都参与了其中, 金地、华润、复地等知名开发商均已试水房地产私募基金,此外,包括世茂股份 在内的有意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地产巨头也不在少数。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地产 私募基 金, 都是房地产公司设立并投资于自身的项目。 以智盈投资 2010年募集的 第一只人民 币房地产私募基金 “复地景业基金” 为例,该基金采取的是有限合伙 制的形式,其中单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门槛就为 800万元人民币。 2012年11月, 万通地 产引入股权融资的项目为北京万通中心 D 座项目。公司拟与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共同 发起设立,名为深圳市万通核心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 限合伙)的基金,规模为 3.726亿元。其中,万通地产出资 1860万元,作为有限合 伙人加入基金;华润信托发行信 托计划募集资金 3.5 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 基金。根据公告,万通地产全资子公司和 华润深国投信托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各 为50%。 从房地产企业参与房地产私募基金设立来评说房地产企业参与私募股权基 金的法律风 险。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目前的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存在形式主要为有 限合伙形式,下面法 律风险的讨论主要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这一形式为基础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形式的法律风险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 其中,实 际操作的私募基金来看,是以有限合伙制为主,在此,比较一下两种形 式的法律风险及优 劣:在 2007年 6月1日新《合伙企业法》实施前,即有限合伙形 式出现之前,国内大多 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的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点主要在于: 其设立简单便捷, 且治理结构较为明 确。 但是公司制的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私募经理人的 激励不足。由于公司制的分配方式一般是以股权的多少来决定最终的盈利分配。 p 日是指向少数的 简单来说, 就是无 私募股权基金作 包括万科、

私募基金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私募基金行业现状及 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一、私募投资基金的概念

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进行非公开的股权投资,并主要通过被首次公开发股票( IPO)的方式退出获利,同时也会采用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的方式退出。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则不仅涵盖企业发展各阶段的股权投资,从种子期的天使投资(Angel Capital)、初创发展期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扩展成熟期和Pre-IPO阶段的投资,到上市后的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建成PIPE)、并购投资(Buyout Fund)等,还包括地产基金(Real estate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等。 除另行具体说明,本章所提及的私募股权投资均为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 二、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历程 一)全球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过程 私募基金起源于美国。20世纪末,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基金的雏形。 现代私募基金产业先后经历了4个重要时期的发展。 1946~1981年的初PE时期,一些小型的私人资产投资以及小型企业对私募的接触使PE 得到起步。 1982~1993年的第一次经济萧条和繁荣的循环使PE发展到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出现了一股大量以垃圾债券为资金杠杆的收购浪潮,并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几乎崩溃的杠杆收购产业环境下仍疯狂购买著名的美国食品烟草公司雷诺纳贝斯克(RJR Nabisco)中达到高潮。 PE在第二次经济循环(1992~2002年)中得到洗涤并经历了其第三个时期的进化。这一时期的初期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逐渐浮现出一系列金融和经济现象,比如储蓄和贷款危机,内幕交易丑闻以及房地产业危机。这一时期出现了更多制度化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并在1999~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时期达到了发展的高潮。 2003~2007年成为PE发展的第四个重要时期,全球经济由之前的互联网泡沫逐步走弱,杠杆收购也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从而使私募企业的制度化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从2007年美国黑石集团(Blackstone Group)的IPO中我们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证。 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广泛,参与机构多样。目前西方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占其GDP份额已达到4%~5%。迄今为止,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黑石、KKR、凯雷、贝恩、阿波罗、德州太平洋、高盛、美林等机构是其中的佼佼者。 参考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结构,私募基金在其中均占有较大的比重,我国目前私募基金业发展尚处于较为初始的阶段,不论是市场对私募基金的认可度还是私募基金自身在市场业务中的占比权重还都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未来仍然具有极为可观的市场发展空间。

私募基金的现状研究分析

私募基金的现状研究分析 1.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投资基金是一种组合投资的资产管理方式,这种投资方式下,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为资金募集方式的不同,我们把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募基金”),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我国私募基金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公募基金制度的缺陷下自发孕育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公众和企业的财富不断地累积,私募基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2007年的大牛市中,私募基金开始走进公众的视野,被大众所熟知。但私募直到7年后才成为资本市场的正规军,2014年8月证监会发布第105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此私募开始正规化,在我国资本市场中逐渐占据重要底部。 2014年,证监会出台了《暂时办法》之后,私募的发展呈井喷的趋势。2014年私募基金监管框架开始形成,当年新发行的私募基金数量高达7177只。2015年伴随这大牛市的刺激,新的私募基金发行数量达到8001只。2016年货币政策开始收紧,去杠杆开始实施,监管不断趋严,私募基金结束了快速增长,私募基金发行数量仅为4316只。2017年股市从股灾的阴影中走出,人称“漂亮50”的权重股走出了一轮局部牛市行情,同时私募基金顶层设计文件初露雏形,发行量同比有所回升,全年发行6756只。2018年股市重回低迷,同年,资管新规落地,自律监管持续加强,私募基金发行遇冷,发行量仅为3179只。 从表1和图1中看出,虽然最近几年新发行的私募基金涨跌不一,当继续运营的私募基金数量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趋势。2009年在运营的私募基金数量为906只,2018年在运营的私募基金数量为29266只,数量为十年前的30多倍。 从规模来看根据中基协发布的备案数据,2015年1月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登记2527家,私募基金备案4383只,规模为8506亿元。2018年12月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登记8989家,私募证券基金备案35688只,规模达2.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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